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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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6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20 |
| 更新时间 | 2026-07-20 |
| 作者 | 政治老师思思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7-2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888711.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民法核心知识,以案例辨析为载体,构建从民事主体到权利保护的逻辑链条,强化法治观念与案例应用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民事主体与法律关系|6题(如1-3题)|概念辨析+案例判断|从民事行为能力分类到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的递进|
|人格权保护|7题(如4、9、17题)|情境分析+侵权判定|隐私权、肖像权等具体人格权的权利边界与侵权认定|
|民法基本原则|3题(如5、13题)|条款解读+原则匹配|公平、诚信等原则在商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
|案例分析应用|3题(19-21题)|综合情境+法理分析|结合网络侵权、合同纠纷等真实场景,深化权利义务统一认知|
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以下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15周岁的小明,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B.14周岁的小华,在文艺比赛中获得奖金
C.18周岁的小刚,因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D.20周岁的小丽,正在大学就读,无收入来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形中,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赵某与钱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与房屋使用规范
②某市场监管局对违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③孙某与周某达成口头协议,孙某将闲置电动车无偿借给周某使用半年
④某市政府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承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小刘在某直播平台用其父的银行卡实名注册,平台曾对异常消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但小刘冒充监护人与客服电话沟通后,平台便解除了限制,致使其一年内累计打赏超过一万元。事发后,小刘父亲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的父亲对小刘的打赏行为毫不知情,故不应承担责任
②若小刘年满7周岁,须经法定监护人同意消费行为方有效
③若小刘年满9周岁,未经其法定监护人追认消费行为无效
④小刘打赏与平台运营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甲某由亲属陪护到医院门诊就诊,由主治医生乙某接诊。该院未经甲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甲某就诊过程拍摄并剪辑成视频公开发布,视频内容泄露了甲某的病情,主要内容为:患者甲罹患近年来很罕见的“毛病”,并且配文“医疗感悟”,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对甲恶意挖苦伤害。下列对医院侵权行为与责任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公开了甲的个人病情,侵犯甲隐私权
②因拍摄甲是真实状态,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③由于未把甲肖像用于商用,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④由于对甲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甲某的健康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某网购平台“双十一”促销规则中写明:“活动期间商品价格均为促销价,商家有权随时修改价格,并对已下单用户不进行差价补偿。”该条款主要违背了( )
A.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 B.自愿原则和绿色原则
C.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6.近年来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AI侵权典型案例,划定AI技术合理使用的法律边界。由此可见( )
①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未经同意擅自借用知名演员身份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
④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诚信等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 )
①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商铺
②商家售卖商品与消费者产生买卖纠纷
③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④小明承诺如果自己考上大学就请全班吃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某社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现挑选典型案例进行展示。下列案例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的是( )
①交警对闯红灯的行人处以罚款二十元的行政处罚
②某中学依据校纪校规,对迟到违纪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③住户陈某因楼上住户阳台漏水导致自家墙面受损,要求对方维修并赔偿
④某市税务局向文具公司采购办公物资,支付预付款后对方迟迟未按约定供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博主孙某为博取流量,未经王某同意,非法获取并公开王某患有抑郁症等的诊疗资料,并捏造“王某因心理问题性格偏激,谨慎与之共事”等不实言论。事件发酵后,王某遭到身边人非议,抑郁加重。孙某的行为( )
①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②侵犯了王某的身份权
③致使王某的健康权受损
④致使王某的生命权受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随着短视频行业发展,部分自媒体随意截取公众日常影像、丑化企业形象并进行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对此我国明确划定网络行为法律边界,守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名誉权仅针对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名誉权益
②随意剪辑传播他人影像,侵犯了公民肖像权
③为公益新闻报道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也需征得同意
④此类网络侵权行为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是( )
①张某不满邻居举报其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车充电,由此引起纠纷
②某工商部门对某食堂食材不新鲜处以一万元罚款,食堂表示不服
③朋友聚会结束时约定好了下次聚会时间,到时间时一方临时爽约
④家长因不满学校对其孩子处分,在社交平台上肆意造谣抹黑学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6年某日,被告李某因疏忽大意,未对其饲养的犬只采取有效看管措施,致使犬只脱离控制,并咬伤路人华某。事后,双方进行调解,但因赔偿金额等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从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角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主体:动物饲养人李某和路人华某
②客体:路人华某的人身利益
③内容:李某享有饲养动物的权利
④内容:路人华某履行注意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拾到遗失物归还时,收下失主承诺的酬谢金——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②某二手车商在合同中标注“车辆售出概不负责”——违背了平等原则
③某款APP以变相方式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的行为——违背了自愿原则
④不法商家以虚假专家、夸大疗效方式欺骗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某餐厅强制要求顾客扫码点餐并授权获取昵称、头像、手机号及地理位置。许多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姓名、手机号、位置信息被餐厅收集并用于商业营销,甚至部分信息被泄露给第三方。该餐厅( )
①强制要求消费者授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②泄露顾客手机号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
③使用顾客姓名营销,侵犯了顾客的名誉权
④擅自搜集信息,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服公安部门不予其更改姓名的决定,应该由民法调整
②10岁的小明用压岁钱购买一支冰淇淋,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③葛某某给徐某起侮辱性绰号,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徐某
④甲从乙处借款,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某校高二学生开展民法专题学习时发现,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②丙申请将自住房改成经营性用房,向主管部门交企业登记材料
③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在某地普法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条文开展解读。以下对该编规定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肖像权的保护仅针对商业使用,非商业使用不构成侵权
③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这是最基础的人格权
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行为适用民法典的选项是( )
①水果店偷税漏税,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
②王先生丢失名牌手表,朋友圈悬赏1000元寻回
③物业公司保洁被无故裁员,和物业发生劳动纠纷
④文旅中心采购宣传画册,和印刷厂因印刷色差产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9.柴某前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以玉石博主身份讲解玉石知识、鉴定玉石。2025年3月起,柴某前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捏造许昌某商贸公司玉石商品价高质劣、牟取暴利等虚假内容,还使用侮辱性言语诋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同时引导消费者到自家关联店铺选购玉石。柴某前的行为对许昌某商贸公司及于某来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就此产生民事纠纷。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对本案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20.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一名拥有1.8万粉丝的网络博主,其日常分享内容以个人穿搭为主。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线上沟通约定,该电子商务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拍照后,交付照片给该电子商务公司用于情侣T恤套装广告宣传,王某拍照的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5张到10张照片。该电子商务公司收到照片后,将照片用作其网络店铺“某某先生旗舰店”多款情侣T恤套装的宣传图片。后王某发现,该电子商务公司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王某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其他款式的服装上(这些款式的服装王某并未实际拍摄),制成的116张图片用于该网络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电子商务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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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D
【详解】A: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不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排除。
B:14周岁的小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
C:18周岁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
D:18周岁以上、能够辨认自身行为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0周岁已成年,小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
2.A
【详解】①:赵某与钱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是平等的自然人形成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正确。
②:市场监管局对个体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排除。
③:孙某无偿借电动车给周某是平等主体间的借用合同关系,属于财产关系,适用民法调整,正确。
④:市政府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优惠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主体地位不平等,不属于民法调整,排除。
3.D
【详解】①:小刘父亲作为监护人,对自身银行卡信息、支付密码负有保管义务,因监护疏漏未成年人私自使用账户,存在一定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完全不担责,错误。
②: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活动,错误。
③: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打赏超出其年龄、智力能独立实施的范围,该行为须经法定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正确。
④:小刘打赏和平台服务形成的是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平台提供直播服务的行为、小刘支付打赏金的行为),正确。
4.B
【详解】①:患者病情属于私密健康信息,是法定隐私权保护范畴;医院未经许可公开甲某患病情况,泄露私密信息,侵犯隐私权。《民法典》明确医疗机构负有患者隐私保密义务,擅自公开就诊病情构成隐私侵权,正确。
②:无论是否商用,未经本人同意制作、公开他人可识别肖像,即侵犯肖像权。即便拍摄内容为客观真实就诊画面,未获授权公开发布视频,依然侵害肖像权,不选。
③:肖像侵权不再限定必须用于商业用途,非商用但擅自公开传播他人肖像,同样构成肖像权侵权,该说法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不选。
④:健康权保护的是生理、心理机能本身不受损害;本案中恶意评论造成心理伤害,构成侵犯健康权,正确。
5.A
【详解】A:题干条款属于商家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商家自身责任,把价格变动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没有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违背了公平原则;商家随意修改价格、不对已下单消费者补偿,没有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违背了诚信原则,符合题意。
B:绿色原则核心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题不涉及,排除。
C: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本题核心不是主体地位不平等,而是权利义务分配不公平,排除。
D:该条款不涉及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排除。
6.D
【详解】①: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权益,并非侵权行为,错误。
②: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配偶权、亲属权等)。本案中AI换脸主要侵害的是肖像权这一具体人格权,不涉及身份权,错误。
③: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AI侵权典型案例,划定AI技术合理使用的法律边界。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正确。
④: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恪守公序良俗,禁止利用AI换脸仿冒他人牟利,符合守法与公序良俗、诚信原则,正确。
7.C
【详解】①: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商铺,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范围,排除。
②:商家和消费者是平等民事主体,买卖纠纷属于民事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符合题意。
③: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民事主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民事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符合题意。
④:小明承诺请吃糖属于日常生活情谊行为(好意施惠),双方没有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意图,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排除。
8.D
【详解】①:交警罚款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排除。
②:学校依据校规批评学生属于校内管理行为,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排除。
③:楼上住户漏水损害楼下住户财产,是平等民事主体间侵权纠纷,归《民法典》调整,正确。
④:税务局采购物资属于民事买卖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正确。
9.A
【详解】①:诊疗资料属于自然人的隐私信息,孙某未经王某同意非法获取并公开该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正确。
②: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包括亲权、配偶权等,本案中孙某的行为并未侵犯王某的身份权,排除。
③:孙某的行为导致王某遭到非议、抑郁加重,损害了王某的身心健康,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正确。
④:生命权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客体,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未威胁到王某的生命安全,排除。
10.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人同样享有名誉权益,错误。
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随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正确。
③:为公益目的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不需要征得肖像权人同意,错误。
④:侵权人恶意丑化他人形象、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正确。
11.B
【详解】①:张某与邻居均为平等自然人,楼道充电纠纷属于邻里间财产、相邻权纠纷,由民法调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正确。
②:工商部门是行政机关,对食堂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双方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错误。
③:单纯聚会邀约属于情谊行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错误。
④:家长在网络造谣抹黑学校,侵犯学校名誉权,双方属于平等主体间人身权益纠纷,由民法调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正确。
12.A
【详解】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为主体、客体、内容。
①: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本案是侵权赔偿纠纷,主体为动物饲养人李某和被侵权人华某,正确。
②:本案属于人身侵权纠纷,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被侵权人华某的人身利益,正确。
③④: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本案争议法律关系(本案为侵权案件)中的权利义务,不是李某“饲养动物的权利”,也不是华某履行注意义务,错误。
13.D
【详解】①:失主自愿承诺支付酬谢金,拾得人收下的行为符合民法规定,并未违背公序良俗原则,错误。
②:二手车商标注“车辆售出概不负责”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违背的是公平原则而非平等原则,错误。
③: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愿,符合自愿原则的违背情形,正确。
④:商家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违反了诚实守信的交易要求,符合诚信原则的违背情形,正确。
14.A
【详解】①:我国民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该餐厅强制要求顾客授权个人信息,违背了顾客的真实意愿,违反了自愿原则,正确。
②:自然人的私密个人信息受隐私权保护,顾客的手机号、位置等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餐厅泄露该信息,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正确。
③:侵犯名誉权的核心是通过侮辱、诽谤等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本案中餐厅使用顾客姓名营销,侵犯了顾客的姓名权,但并未损害顾客名誉,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排除。
④:人身自由权保护的是公民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拘禁,餐厅收集信息并未限制顾客人身自由,不侵犯人身自由权,侵犯的是顾客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排除。
15.C
【详解】①:公安部门与张某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而非民法调整,错误。
②:10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购买冰淇淋与其认知能力匹配,该行为有效,正确。
③: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侵犯他人名誉权,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自然人本身,错误。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借贷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正确。
16.B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①: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民事主体,二者因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物业费争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正确。
②:丙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企业登记材料,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错误。
③:甲与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正确。
④:丁对同学的口头表态仅为个人想法,不产生权利义务约束,不存在法律关系,错误。
17.D
【详解】③: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这些权利是自然人享有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是最基础的人格权,正确。
④: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正确。
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为自然人享有,排除。
②:肖像权的保护不局限于商业使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非商业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排除。
18.C
【详解】①:水果店偷税漏税,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是行政法律关系,适用行政法,不适用民法典,排除。
②:王先生发布悬赏寻物广告,属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单方允诺之债,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正确。
③:保洁员与物业公司的劳动纠纷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适用民法典,排除。
④:文旅中心与印刷厂属于平等民事主体,印刷画册属于承揽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正确。
19.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①主体:本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柴某前、许昌某商贸公司、于某来。其中柴某前、于某来属于自然人,许昌某商贸公司属于法人,三者都是合法的民事主体。
②客体:本案纠纷围绕人身权益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名誉利益);以及商誉权(许昌某商贸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人身利益”或“商誉权”任答一点即可给2分)
③内容: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许昌某商贸公司、于某来依法享有名誉权,有权要求柴某前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柴某前负有尊重他人名誉权(或尊重他人人身权利、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污蔑企业商业信誉的法定义务,其行为违反义务,需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结合材料解析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侵权方柴某前、受害方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分别为自然人、法人民事主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主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本案三方均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有效信息②:捏造虚假信息诋毁企业、使用侮辱言语损害个人名声,侵害商誉与名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身法律关系客体为人身利益,法人商业信誉属于商誉权益,二者均为人身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本案法律关系客体是名誉、商誉人身利益。
有效信息③:柴某前造谣诋毁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与于某来主张维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他人负有不得侮辱诽谤的不作为义务。受害方享有维权请求权,侵权人负有尊重他人人格权的法定义务。
20.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该问题的认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指出“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法理依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说明材料中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为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能在校园和社会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有效信息②:材料指出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说明材料中提到的“惩教闭环”,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帮教,能够让执法机关、家庭、学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1.违法行为:该电子商务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理由: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双方仅约定使用特定拍摄照片,公司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构成侵权。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伪造、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该公司擅自修图、合成肖像并大量商用,严重侵犯王某肖像权。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定电子商务公司的违法行为及理由。
有效信息①:双方仅约定王某拍摄的特定情侣T恤照片可用于广告宣传,公司超出约定范围将王某肖像合成到其他未拍摄的服装款式上用于商用→可联系肖像权的使用规则知识,从约定范围的角度分析,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公司超出双方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王某肖像,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公司通过修图技术对王某的原始照片进行二次修改,合成到其他款式服装上,共制作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商品宣传→可联系肖像权的侵权情形知识,从侵权行为的角度分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伪造、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公司擅自篡改、合成王某肖像并用于商业盈利,严重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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