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专项训练)(江苏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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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以家庭义务与继承制度为核心,通过“考情-梳理-演练”三阶体系,融合法治观念与家庭美德,构建“义务判定-行为定性-后果分析”解题逻辑链。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考情分析|1(考情+策略)|案例答题三步骤:点明义务→判定性质→说明后果|从家庭义务(父母抚养/子女赡养)到继承制度(法定/遗嘱继承)递进| |核心梳理|2考点5知识点|区分继承效力优先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先义务后权利,明确概念内涵与法律边界| |模拟演练|12题(选择+主观)|赡养义务不可协议免除,遗嘱需注明年月日|结合家暴、遗产分割等情境,强化易混点辨析| |重难创新|11题(新情境案例)|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遗产需先析产|通过遗赠扶养、土地承包等复杂案例深化应用| |真题演练|11题(高考真题)|继承权丧失与宽恕制度适用规则|对接江苏考情,聚焦遗嘱效力、赡养责任等高频考点|

内容正文: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江苏专用) 专项训练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A 2.A 3.D 4.D5.B 6.C 7.D 8.B 9.B 10.D 11.【答案】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12.【答案】(1)法院支持刘小某的部分主张。 理由:①房产A及存款80万元为刘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2016年去世时,未立遗嘱,应先进行析产分割:刘某得1/2,赵某遗产为1/2,赵某的1/2份额由刘某、刘小某、刘某某法定继承,各得1/3。②刘某2023年自书遗嘱形式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1/2+1/6=2/3),遗嘱中该部分内容有效。但刘某无权处分刘小某依法继承母亲遗产的1/3份额,遗嘱中处分该部分财产的内容无效。③刘小某“作为独子应多分遗产”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独子多分遗产的法律依据。刘小某与刘某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刘小某三年未支付赡养费,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而非多分。 (2)①权利义务相统一,赡养义务是继承权的伦理基础,未尽赡养义务者应承担不利后果。②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以法治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培育文明家风。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遗赠扶养协议典型案例(T1);结合继承相关典型案例(T2、T3、T4);结合赡养相关典型案例(T11);结合生活典型案例(T8、T9) 1.A 2.C 3.B 4.B 5.C 6.B 7.B 8.B 9.D 10.B 11.【答案】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亲属李小妹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是因为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C 2.D 3.B 4.C 5.C 6.A 7.C 8.A 9.D 10.C 11.【答案】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予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江苏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4 重难·创新演练 10 真题·实战演练 17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023・江苏・遗嘱继承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江苏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 3.命题情境:多选取家庭教育缺位、未成年人侵权、子女推诿赡养、家暴遗弃等家事案例命题,考查父母抚养监护、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常辨析赡养义务能否协议免除,认定家庭暴力、虐待等侵权行为。依托房产存款分割、多份遗嘱冲突、丧偶儿媳尽孝继承、遗嘱未留弱势继承人份额等纠纷入题,区分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继承与遗赠,明确遗嘱效力优先法定继承,高频考查遗产范围界定、继承权丧失与宽恕制度。 备考策略 1.梳理家庭两类法定义务,牢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强制性责任,明确家暴、遗弃、虐待属于违法行为,结合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考点,区分易混责任主体,夯实选择题基础考点。 2. 系统区分继承相关概念,厘清法定继承顺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级,熟记多份遗嘱冲突时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掌握继承权丧失与宽恕制度,划定可继承遗产范围,避免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 3. 归纳案例答题逻辑,针对赡养纠纷、遗嘱矛盾、监护缺失等典型题型,固定答题思路:点明法律义务→判定行为性质→说明法律后果,规范法律用语,摒弃口语化表述,保证主观题要点完整规范。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考点1 家和万事兴 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抚养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教育义务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②承担因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③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②优点(目的):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家庭侵权行为的法 律责任 ①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②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知识点1 全面认识继承 继承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关系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③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要求 ①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清偿债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继承权取 得方式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意: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知识点2 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 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配 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意义 协商处理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3 遗嘱继承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种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为民法典新增种类) 法律效力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与丈夫张某(已故)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已故)、次子小张、长女小美、次女小丽,均已成家。李某(76岁)现独立生活,除100元/月的养老金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收入。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李某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14618.6元。辛苦一生,儿孙满堂的李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李某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 ②长子已故,对李某赡养义务应由长孙代为承担 ③医疗费可依法要求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 ④李某养老金较低,子女应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张、小美、小丽作为李某在世的成年子女,均对其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符合题意。 ②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祖父母的子女均已故去或无力赡养。本案中李某仍有小张、小美、小丽三名子女在世且具备赡养能力,无需由长孙代为承担赡养义务,排除。 ③李某每月仅有100元养老金收入,无力独自承担14618.6元医疗费,其医疗费可依法要求负有赡养义务的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符合题意。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满足父母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李某自身有一定养老金收入,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子女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排除。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某与项某系夫妻,二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吕某夫妻希望子女进行照顾。其中,仅小女儿吕丙愿意赡养吕某和项某,另外两名子女吕甲和吕乙以自身经济困难、老人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吕某夫妻无奈,遂将吕甲和吕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甲和吕乙必须赡养吕某夫妻 ②子女若确实经济困难,可减轻经济赡养责任 ③若老人分家时确实存在不公,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④吕甲和吕乙可选择对老人履行经济供养或精神慰藉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受父母分家是否公平、自身非客观能力外的其他理由限制,吕甲和吕乙作为成年子女必须赡养父母,符合题意。 ②法定义务的履行需要结合义务主体的实际履行能力,若子女确实经济困难,可适当减轻经济层面的赡养责任,符合题意。 ③分家不公不属于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情形,子女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排除。 ④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子女应当全面履行,不能仅选择其中一项履行,排除。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沈某与缪某离婚时,女儿小缪由缪某抚育。多年后,沈某因事故致残,除土地流转费无其他生活来源。沈某向已成年的小缪要求支付赡养费,小缪以沈某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沈某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沈某无权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小缪的要求不具有合法性 ③只有当沈某生活极度困难时,小缪才需支付赡养费 ④人民法院需综合根据各种因素判定小缪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错误。 ②成年子女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法定强制义务,小缪以沈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没有法律依据,正确。 ③只要父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子女就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并非要求生活极度困难,排除。 ④法院在判定赡养义务履行的具体内容时,会综合考量父母的实际需求、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子女承担的相应赡养义务,正确。 4.【意定监护制度】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只是确定人身、财产事务的监护管理人,不能直接取得老人房产,房产要按遗嘱处置,排除。 ②把意定监护和遗嘱财产安排结合,能保障监护人权益,有利于激励王某认真履行监护照料义务,符合题意。 ③王某与老刘之间是意定监护+遗嘱的组合,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④老人通过自书遗嘱自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体现法律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符合题意。 5.【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026年春节期间,15岁小宇与16岁小杰等人在社区球场进行篮球友谊赛,小杰正常上篮时不慎撞伤小宇眼眶,致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自愿参与对抗性运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②小杰属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③小杰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 ④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篮球属于具有对抗性风险的文体活动,小宇自愿参加,应当预见运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小杰正常上篮撞伤小宇,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符合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正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有其他参与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小杰正常对抗不构成侵权,其监护人无需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④材料未提及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损害源于正常运动对抗,不能直接认定管理方担责,错误。 6.【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仅用于事先协商确定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只解决监护问题,不涉及生养死葬和遗产处分的约定,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由受遗赠人(扶养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完全契合张大爷解决养老和遗产问题的需求,正确。 ③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未说明小张符合除外情况就约定全部赠予的表述不合法;另一方面,亲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处分属于遗嘱继承,只有对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才叫遗赠(赠予),错误。 ④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子作为子女,本身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7.【意定监护制度】杨某与配偶育有一子一女,杨某配偶去世后,因子女不在本地工作,经过公证,杨某与邻居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由卢某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杨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卢某关于他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本次纠纷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杨某的遗产由邻居卢某继承 B.若无法达成共识,杨某子女与卢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子女未尽义务则不再享有继承权 D.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后,卢某成为杨某的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答案】D 【详解】A:意定监护协议仅确定监护人及财产管理等事项,不产生继承权。杨某去世后,其遗产若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子女继承,卢某不能取得继承权,排除。 B:法律规定,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未尽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但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只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排除。 D:杨某经公证与卢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公证后卢某成为其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正确。 8.【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长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予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住宅为张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属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符合题意。   ②小张虽为法定继承人,但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李某作为配偶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张并非唯一继承人,排除。   ③法定继承权不以履行赡养义务为前提,未赡养可能影响遗产分配份额,但继承权本身不因此丧失,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时,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符合题意。 9.【遗嘱继承】老李因车祸意外失去一条腿,获得18万元残疾赔偿金。不久,老伴和独子李甲因病相继离世,儿媳余某承担起照顾老李晚年生活的责任。老李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婚后所购的A房产与18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均归儿媳”。老李过世后,孙女小李宣称该遗嘱没有效力。关于老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虽是代位继承人,但与该遗嘱的效力无关 ②应先将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析出,老李只能处分A房产与18万元残疾赔偿金的一半 ③余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④即使余某再婚,也不影响其获得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规则。老李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优先按遗嘱内容执行,代位继承人小李无权否定合法遗嘱的效力,因此小李的身份不影响遗嘱效力,符合题意。 ②A房产系老李婚后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需先析出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8万元残疾赔偿金是老李个人财产,老李有权处分全部,并非只能处分一半,排除。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的规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余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不适用该规则,排除。 ④余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老李合法有效的遗嘱及其对老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事实,再婚是余某的合法权利,不会影响其已获得的遗产权利,符合题意。 10.【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B.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C.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D.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答案】D 【详解】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A: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顺序,其他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需满足自愿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条件,并非都应当承担,错误。   B:乙与邻居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二者性质不同,错误。   C: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我国法律禁止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不在禁止情形内,错误。 11.【遗嘱、法定继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答案】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嘱效力并给出继承忠告。 有效信息①:李某手写遗嘱,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李某的自书遗嘱缺少“注明年、月、日”这一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②:父母、妻子均已离世,仅有大李、小李两位继承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遗嘱无效,李某的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大李、小李平均分配。 有效信息③:双方因遗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处理原则: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继承人应理性协商,维护家庭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自书遗嘱、法定继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男)与赵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A一套,登记在刘某名下;婚后共同存款80万元,存于刘某个人账户。二人育有一子刘小某、一女刘某某,均已成年独立生活。 2016年3月,赵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父母亦已去世。房产A及80万元存款均未分割,继续由刘某居住管理。刘某某搬回父亲家中共同生活,承担日常照料、医疗陪护等赡养义务;刘小某因工作常年在外,仅节假日电话问候,近三年未支付赡养费。 2023年8月,刘某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房产A及全部存款由女儿刘某某继承”,签名并注明年月日。2025年2月,刘某去世。刘小某得知遗嘱内容后诉至法院,主张:有权分割父母遗产,且自己作为独子应多分遗产。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会支持刘小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2)本案对“弘扬传统美德、培育家庭文明”有何启示? 【答案】(1)法院支持刘小某的部分主张。 理由:①房产A及存款80万元为刘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2016年去世时,未立遗嘱,应先进行析产分割:刘某得1/2,赵某遗产为1/2,赵某的1/2份额由刘某、刘小某、刘某某法定继承,各得1/3。②刘某2023年自书遗嘱形式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1/2+1/6=2/3),遗嘱中该部分内容有效。但刘某无权处分刘小某依法继承母亲遗产的1/3份额,遗嘱中处分该部分财产的内容无效。③刘小某“作为独子应多分遗产”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独子多分遗产的法律依据。刘小某与刘某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刘小某三年未支付赡养费,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而非多分。 (2)①权利义务相统一,赡养义务是继承权的伦理基础,未尽赡养义务者应承担不利后果。②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以法治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培育文明家风。 【详解】(1)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夫妻财产关系、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男)与赵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A一套,登记在刘某名下;婚后共同存款80万元,存于刘某个人账户;赵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父母亦已去世→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分析说明,房产A及存款80万元为刘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说明,赵某遗产为共同财产的1/2,由刘某、刘小某、刘某某法定继承,各得赵某遗产的1/3。 有效信息②:刘某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房产A及全部存款由女儿刘某某继承”,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可从遗嘱继承的角度分析说明,刘某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有权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无权处分刘小某依法继承母亲遗产的1/3份额。 有效信息③:刘某某搬回父亲家中共同生活,承担日常照料、医疗陪护等赡养义务,刘小某因工作常年在外,仅节假日电话问候,近三年未支付赡养费;作为独子应多分遗产→可从继承权的角度分析说明,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独子多分遗产的法律依据。刘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多分。 (2)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法治保障家庭美德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某某承担赡养义务,刘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影响遗产分配→可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角度分析说明:赡养义务是继承权的伦理基础,不尽赡养义务将承担不利后果。 有效信息②:刘某立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对家庭财产的安排与责任→可从法治保障家庭美德角度分析说明:以法治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促进家庭和睦。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遗赠扶养协议典型案例(T1);结合继承相关典型案例(T2、T3、T4);结合赡养相关典型案例(T11);结合生活典型案例(T8、T9) 1.【新情境·结合遗赠扶养典型案例】(2026·安徽·模拟预测)独身的老李2008年与大侄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由大侄女为他养老送终,财产由大侄女继承。大侄女于2017年为老李办理了后事。2024年,老李的农村宅院获得补偿款。拆迁小组与大侄女签订了补偿协议。二、三侄女得知后,主张拆迁款有她们的一部分。双方诉至法院。二、三侄女提交了新的遗赠扶养协议,以及2014年到2015年间的探望证据。大侄女提交了村委会证明、老人住院病历及费用票据等证据。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侄女完整履行了协议内容,有权获得老李的全部财产 ②二、三侄女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二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③拆迁款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在三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④新的遗赠扶养协议自动取代旧协议,拆迁款应按新协议分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按照协议履行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大侄女已按协议履行养老送终义务,有权依照协议获得老李全部财产,正确。 ②二、三侄女虽提交新的遗赠扶养协议和探望证据,但未举证证明其履行了该协议约定的生养死葬义务,证据不足以支撑其获得补偿款的主张,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不适用法定继承,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是扶养人获得受遗赠权的前提,新协议的扶养人未履行约定的义务,不能取代已实际履行的旧协议,错误。 2.【新情境·结合遗嘱继承典型案例】(2026·山东·模拟预测)王某某是周某的舅舅,王某系王某某之女。早年王某某取得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某和高某(王某的女儿)。后王某某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由周某一人享有其所有的房屋份额。订立遗嘱后,王某某与周某约定由周某照顾其直至去世,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份额归周某一人所有。之后,周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后周某即向王某、高某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享有房产份额。本案中(   ) ①周某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王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实际获得房屋遗产份额的继承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周某应获得房屋部分产权份额 ④高某因生意需要有权以A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周某是王某某的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王某某对周某的约定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且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公证遗嘱,本案不能依据公证遗嘱取得份额,错误。 ②王某是王某某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但王某某的房屋份额已经通过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归周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实际继承该房屋的遗产份额,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周某已经按照约定照料王某某直至去世,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有权获得王某某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份额,正确。 ④A房屋原本由王某某和高某共有,王某某去世后其份额归周某所有,A房屋现为周某与高某共有;处分共有不动产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高某无权单独抵押整套A房屋,错误。 3.【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答案】B 【详解】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农户身份取得,不属于张某个人遗产,不发生继承,排除。 B: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该权益的必要条件,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权益,正确。 C: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对象;且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可处分的财产,张某无法通过遗赠方式处理,排除。 D: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归农户享有,出租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排除。 4.【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南通·二模)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答案】B 【详解】A:门面房是大强婚后继承所得,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租金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全体家庭成员,本案子女已成年不计入),说法错误。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大美患病住院,无力承担医疗费,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该权利基于法定扶养义务,说法正确。 C: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大强个人财产,说法错误。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婚姻、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夫妻间的财产及扶养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说法错误。 5.【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C 【详解】A:戴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排除。 B: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明确说明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是蔡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并未约定蔡某承担监护职责,排除。 C: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蔡某已经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按照协议获得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正确。 D:基于继承(包括遗赠扶养协议取得遗产)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即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不是取得所有权的生效要件,排除。 6.【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泰州·二模)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答案】B 【详解】A: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错误。 B: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正确。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错误。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错误。 7.【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答案】B 【详解】A:遗嘱生效后,小冬仅能获得王达名下50%的房产份额,并非整套房产,错误。 B:该房产是王达与高梅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份额,因此50%份额属于高梅所有,正确。 C:王达已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份额处分给小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晓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份额,排除。 D:小冬不属于王达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该公证遗嘱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排除。 8.【新情境·结合婚姻典型案例】(2026·四川·模拟预测)某科技公司技术员工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王某婚前持有该科技公司的部分股权。此外,王某婚后利用业余时间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家电控制系统,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夫妻二人未约定该专利收益归属。王某生前立下遗嘱,仅明确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母亲张某继承。王某因病去世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智能家电控制系统的专利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若对遗嘱有异议,可在王某去世后任意时间申请仲裁 ③案涉股权依照遗嘱继承处理,无须征得李某同意即可生效 ④婚后所购房产分割出属于李某的部分后,李某还可依遗嘱继承获相应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业余时间自主研发的智能家电控制系统并获得专利,在夫妻无约定的情况下,该专利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李某若对遗嘱有异议,需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权利,并非“任意时间”;同时,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申请仲裁,应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排除。 ③案涉股权为王某婚前个人财产,其有权通过遗嘱自行处分,将该股权由母亲张某继承,无须征得配偶李某同意,遗嘱自王某去世时生效,正确。 ④婚后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割出李某的一半份额,剩余属于王某的份额才是遗产。李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定继承获得相应份额,而非依遗嘱继承(遗嘱未将李某列为继承人),排除。 9.【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2026·江苏·模拟预测)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各30万元 ②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③虽然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低于判决书,但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若黄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黄某名下90万元存款是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剩余45万元才是黄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黄某父母)共3人,每人可继承的遗产为15万元(而非30万元),题干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材料中法院成功调解法定继承纠纷,化解亲属矛盾,体现了法院坚持优先调解原则,既节约司法资源,又以温情化解纠纷、守护家庭和睦,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正确。 ③本案体现了诉讼调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其是否为“最优选择”,需结合纠纷具体情况判断(如当事人意愿、纠纷复杂程度等),不能直接认定为“最优”,排除。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黄某立有合法有效的书面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李某,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黄某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正确。 10.【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2026·河北沧州·三模)独居老人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其已成年的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对其不管不顾。后戴某与蔡某在见证人见证下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此房产应由庞小某和蔡某共同继承 ③该《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蔡某因依约履行义务从而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被扶养人去世后将财产赠与扶养人,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特征,符合题意。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应按协议约定归蔡某所有,不属于庞小某和蔡某共同所有,排除。 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因此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符合题意。 ④继承权专属于法定继承人,蔡某不属于戴某的法定继承人,其依约获得房产是行使受遗赠的权利,并非享有继承权,排除。 11.【新情境·结合赡养典型案例】(2024·云南昆明·三模)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书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5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答案】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亲属李小妹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是因为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调用敬老是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角度分析:王某确定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信息②: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角度分析:法律尊重王某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2026·云南·高考真题)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5年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错误。 ②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 ③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2.(2025·浙江·高考真题)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①排除。 ②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④正确。 ③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保留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 故本题选D。 3.(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4.(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予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予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予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予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予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予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6.(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8.(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1.(2025·四川·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答案】 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予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与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江苏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4 重难·创新演练 7 真题·实战演练 10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023・江苏・遗嘱继承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江苏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 3.命题情境:多选取家庭教育缺位、未成年人侵权、子女推诿赡养、家暴遗弃等家事案例命题,考查父母抚养监护、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常辨析赡养义务能否协议免除,认定家庭暴力、虐待等侵权行为。依托房产存款分割、多份遗嘱冲突、丧偶儿媳尽孝继承、遗嘱未留弱势继承人份额等纠纷入题,区分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继承与遗赠,明确遗嘱效力优先法定继承,高频考查遗产范围界定、继承权丧失与宽恕制度。 备考策略 1.梳理家庭两类法定义务,牢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强制性责任,明确家暴、遗弃、虐待属于违法行为,结合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考点,区分易混责任主体,夯实选择题基础考点。 2.系统区分继承相关概念,厘清法定继承顺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级,熟记多份遗嘱冲突时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掌握继承权丧失与宽恕制度,划定可继承遗产范围,避免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 3.归纳案例答题逻辑,针对赡养纠纷、遗嘱矛盾、监护缺失等典型题型,固定答题思路:点明法律义务→判定行为性质→说明法律后果,规范法律用语,摒弃口语化表述,保证主观题要点完整规范。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考点1 家和万事兴 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抚养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教育义务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②承担因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③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②优点(目的):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家庭侵权行为的法 律责任 ①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②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知识点1 全面认识继承 继承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关系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③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要求 ①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清偿债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继承权取 得方式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意: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知识点2 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 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配 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意义 协商处理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3 遗嘱继承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种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为民法典新增种类) 法律效力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与丈夫张某(已故)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已故)、次子小张、长女小美、次女小丽,均已成家。李某(76岁)现独立生活,除100元/月的养老金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收入。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李某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14618.6元。辛苦一生,儿孙满堂的李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李某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 ②长子已故,对李某赡养义务应由长孙代为承担 ③医疗费可依法要求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 ④李某养老金较低,子女应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某与项某系夫妻,二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吕某夫妻希望子女进行照顾。其中,仅小女儿吕丙愿意赡养吕某和项某,另外两名子女吕甲和吕乙以自身经济困难、老人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吕某夫妻无奈,遂将吕甲和吕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甲和吕乙必须赡养吕某夫妻 ②子女若确实经济困难,可减轻经济赡养责任 ③若老人分家时确实存在不公,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④吕甲和吕乙可选择对老人履行经济供养或精神慰藉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沈某与缪某离婚时,女儿小缪由缪某抚育。多年后,沈某因事故致残,除土地流转费无其他生活来源。沈某向已成年的小缪要求支付赡养费,小缪以沈某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沈某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沈某无权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小缪的要求不具有合法性 ③只有当沈某生活极度困难时,小缪才需支付赡养费 ④人民法院需综合根据各种因素判定小缪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意定监护制度】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026年春节期间,15岁小宇与16岁小杰等人在社区球场进行篮球友谊赛,小杰正常上篮时不慎撞伤小宇眼眶,致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自愿参与对抗性运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②小杰属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③小杰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 ④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意定监护制度】杨某与配偶育有一子一女,杨某配偶去世后,因子女不在本地工作,经过公证,杨某与邻居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由卢某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杨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卢某关于他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本次纠纷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杨某的遗产由邻居卢某继承 B.若无法达成共识,杨某子女与卢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子女未尽义务则不再享有继承权 D.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后,卢某成为杨某的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8.【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长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予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遗嘱继承】老李因车祸意外失去一条腿,获得18万元残疾赔偿金。不久,老伴和独子李甲因病相继离世,儿媳余某承担起照顾老李晚年生活的责任。老李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婚后所购的A房产与18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均归儿媳”。老李过世后,孙女小李宣称该遗嘱没有效力。关于老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虽是代位继承人,但与该遗嘱的效力无关 ②应先将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析出,老李只能处分A房产与18万元残疾赔偿金的一半 ③余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④即使余某再婚,也不影响其获得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B.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C.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D.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11.【遗嘱、法定继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12.【自书遗嘱、法定继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男)与赵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A一套,登记在刘某名下;婚后共同存款80万元,存于刘某个人账户。二人育有一子刘小某、一女刘某某,均已成年独立生活。 2016年3月,赵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父母亦已去世。房产A及80万元存款均未分割,继续由刘某居住管理。刘某某搬回父亲家中共同生活,承担日常照料、医疗陪护等赡养义务;刘小某因工作常年在外,仅节假日电话问候,近三年未支付赡养费。 2023年8月,刘某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房产A及全部存款由女儿刘某某继承”,签名并注明年月日。2025年2月,刘某去世。刘小某得知遗嘱内容后诉至法院,主张:有权分割父母遗产,且自己作为独子应多分遗产。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会支持刘小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2)本案对“弘扬传统美德、培育家庭文明”有何启示?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遗赠扶养协议典型案例(T1);结合继承相关典型案例(T2、T3、T4);结合赡养相关典型案例(T11);结合生活典型案例(T8、T9) 1.【新情境·结合遗赠扶养典型案例】(2026·安徽·模拟预测)独身的老李2008年与大侄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由大侄女为他养老送终,财产由大侄女继承。大侄女于2017年为老李办理了后事。2024年,老李的农村宅院获得补偿款。拆迁小组与大侄女签订了补偿协议。二、三侄女得知后,主张拆迁款有她们的一部分。双方诉至法院。二、三侄女提交了新的遗赠扶养协议,以及2014年到2015年间的探望证据。大侄女提交了村委会证明、老人住院病历及费用票据等证据。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侄女完整履行了协议内容,有权获得老李的全部财产 ②二、三侄女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二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③拆迁款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在三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④新的遗赠扶养协议自动取代旧协议,拆迁款应按新协议分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新情境·结合遗嘱继承典型案例】(2026·山东·模拟预测)王某某是周某的舅舅,王某系王某某之女。早年王某某取得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某和高某(王某的女儿)。后王某某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由周某一人享有其所有的房屋份额。订立遗嘱后,王某某与周某约定由周某照顾其直至去世,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份额归周某一人所有。之后,周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后周某即向王某、高某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享有房产份额。本案中(   ) ①周某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王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实际获得房屋遗产份额的继承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周某应获得房屋部分产权份额 ④高某因生意需要有权以A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4.【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南通·二模)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5.【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6.【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泰州·二模)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7.【新情境·结合继承典型案例】(2026·江苏·二模)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8.【新情境·结合婚姻典型案例】(2026·四川·模拟预测)某科技公司技术员工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王某婚前持有该科技公司的部分股权。此外,王某婚后利用业余时间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家电控制系统,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夫妻二人未约定该专利收益归属。王某生前立下遗嘱,仅明确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母亲张某继承。王某因病去世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智能家电控制系统的专利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若对遗嘱有异议,可在王某去世后任意时间申请仲裁 ③案涉股权依照遗嘱继承处理,无须征得李某同意即可生效 ④婚后所购房产分割出属于李某的部分后,李某还可依遗嘱继承获相应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2026·江苏·模拟预测)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各30万元 ②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③虽然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低于判决书,但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若黄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2026·河北沧州·三模)独居老人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其已成年的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对其不管不顾。后戴某与蔡某在见证人见证下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此房产应由庞小某和蔡某共同继承 ③该《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蔡某因依约履行义务从而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新情境·结合赡养典型案例】(2024·云南昆明·三模)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书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5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2026·云南·高考真题)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浙江·高考真题)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予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予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予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6.(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5·四川·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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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专项训练)(江苏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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