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杨妞花起诉余华英的过程
1993年起,余华英及其同伙一起拐卖多名儿童。
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
2025年2月28日,余华英被执行死刑。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①诉讼权利面面观
②寻求法律援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P88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P89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当事人
委托
原因: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补充:
1、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的权利,如民法典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想一想
律师在诉讼时的称谓是否相同?
P89 相关链接一: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1. 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P89第2段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三员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P89 相关链接二:回避制度
(回避主体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
9
2、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赵某诉讼秦某欠钱不还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中,陪审员孙某是赵某的侄子,证人李某是赵某的女儿,书记员王某是秦某的表哥,秦某的代理人张某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 )
①孙某 ②李某 ③王某 ④张某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D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②上诉期限
③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注意: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上诉期限
一审判决(实体) 一审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5日内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③上诉期限
3、胡某与李某因个人纠纷大打出手,李某脑部受重伤,智力重度退化,随后检察院对胡某提起公诉。本案中( )
①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②胡某收到判决书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③胡某收到判决书1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④胡某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详解】①④: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中,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不是辩护,胡某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①错误,④正确。
②③: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本案中胡某收到判决书1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②错误,③正确。
D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含义和内容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①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4.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4.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援助“防疫绿色通道”,加大力度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机制,最大限度服务于民。下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都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②对无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③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④当事人未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B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必要性
含义和内容
适用情形
程序和要求
课堂小结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权利的内容
第
十课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0.2
19
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遇到矛盾和纠纷,如果实在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矛盾时,我们该如何打官司?
今天就带你学习如何打官司。
⑴如何写诉状?
⑵去哪个法院递交诉状?
⑶对法院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⑷……
一、起诉与应诉
一、起诉
(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书面形式或者口头),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民不告,官不究;告什么,处理什么)
注意: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一、起诉与应诉
一、起诉
(4)管辖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我国法院的分类: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要起诉,去哪里起诉?什么样的法院起诉?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
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等(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⑤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注意: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
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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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一:家住A市西城区的尚某向法院起诉家住本市东城区的汪某欠债不还。
情境二:某犯罪分子是A市东城区人,在A市西城区多次抢劫杀人,引发民众惶恐,后被公安机关抓捕。
情境三:小李是A市人,在B县经商,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小李不服,向法院起诉。
A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
一、起诉与应诉
2.登记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诉讼程序第二步)
收到起诉状后,法院会怎么做?
⑴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⑵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拓展】起诉的必备条件:1.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一律接收
不符合
符合
不立案/诉讼不成立
当场立案/诉讼成立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原告
法院
被告
①提交起诉状及副本
②送达起诉状副本
④送达答辩状副本
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
一、起诉与应诉
3.应诉(诉讼程序第三步)
思考: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怎么办?会影响案件审理吗
原告
送达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
被告
提出答辩状及副本
提交起诉状及副本
送达答辩状副本
确定开庭审理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通知开庭审理日期
通知开庭审理日期
应诉流程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起诉可以向任何法院提出。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3.对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4.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对审理带来不利影响。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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