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龙城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高二年级期中考试思想政治试卷
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小明(现年9周岁)在小区骑自行车时,车速过快撞倒路边散步的老人,导致老人骨折。老人家属要求小明父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小明父母以小孩年幼无知为借口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该案中( )
①小明父母的言行违背了我国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
②老人家属须在一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小明的父母需要对小明的行为负责,承担民事责任
④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小明父母以小孩年幼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违背了民法典的公平原则,正确。
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并非一年,错误。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父母需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④:小明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只是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2. 2025年12月,某电商平台商家误将11万元汽车标为“1元秒杀”,消费者下单成功后,商家以“测试链接”为由拒发货。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标价异常,信息矛盾,非真实销售意思,合同不成立,但商家未尽审慎义务,违背民事活动基本准则。该案例主要体现民法的( )
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自愿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平等原则核心是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案未涉及双方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不符合题意,排除。
②:民法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秉持诚实、恪守审慎义务。商家未妥善审核商品标价,错误标价误导消费者,未尽到审慎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正确。
③:民法要求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法院判决既考虑到商家无真实销售意思、认定合同不成立,避免了商家利益严重失衡,同时也认定商家存在过错,兼顾了消费者权益,合理分配了责任,符合公平原则,正确。
④:自愿原则核心是民事主体按自身意愿设立民事关系,本案核心并非违背自愿原则,不符合题意,排除。
3. 甲某是在电商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龙某未经授权在自己运营的抖音账号发布了一百多个经剪辑的含甲某网络昵称、肖像、声音的甲某直播片段。甲某以龙某侵权为由,诉请判令龙某赔偿其经济损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经甲某授权,龙某使用甲某肖像有可能构成肖像侵权
②龙某用的只是甲某网络昵称,不会导致甲某姓名权受损
③龙某的行为损害了甲某商业信誉,侵犯了甲某的名誉权
④若甲某声音具备可识别性,法院应依法保护其声音利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龙某未经授权用甲某肖像可能构成肖像侵权,①正确。
②:网络昵称若具有识别性,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中的“姓名”范畴。如果甲某的网络昵称具有一定知名度,龙某未经授权使用可能侵犯其姓名权或名称权相关利益,②排除。
③:名誉权侵权需满足“捏造、歪曲事实”或“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等要件,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题干中仅提及龙某剪辑发布直播片段,未体现“损害商业信誉”或“降低社会评价”的行为,③排除。
④:若甲某声音具可识别性,应保护其声音利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 张某是返乡创业青年,他将自家闲置的农房改造成“乡村书屋+文创工坊”,带动村民增收。同时,他从村集体承包了10亩山地,用于种植特色果树,打造采摘园。2026年,张某以其在市区的一套商业公寓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创业贷款60万元,用于升级文创工坊设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商业公寓抵押后,张某对公寓仍享有抵押权
②若张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直接取得该公寓的所有权
③若张某将农房长期出租经营,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
④张某承包山地种植果树的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人(张某)将公寓抵押给银行后,抵押权人是银行,张某作为抵押人不再享有该公寓的抵押权,仅保留所有权,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抵押权人(银行)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只能就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错误。
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原有住宅长期出租的,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正确。
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正确。
5. 2026年3月,湖南15岁初三学生刘开明用800元压岁钱纯手工打造了一辆电动车,被称为“村道上的少年发明家”,引发社会关注。未来,他表示想考上科技创新类的大学,继续钻研,造出更好的作品。关于未来的发明创造之路,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若想保护该车的独特外观,可以申请保护期为10年的外观设计专利
②若想为该电动车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③若想换取国家限定时间内给予的强力保护,需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
④专利保护期均自核准日起算,期满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供公众无偿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所以“10年”的说法错误。
②:我国的专利申请受理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确。
③:专利制度的核心就是“以公开换保护”,想要获得专利保护,需要公开技术内容,正确。
④: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是申请日,而非核准日,错误。
6. 下图为某干洗店张贴在店内的“顾客须知”,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顾客须知
1.顾客送衣物时,需详细告知衣服的面料及污渍情况,800元以上的高档服装需事先告知并进行登记。
2.若丢失取衣凭据需携带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3.送衣后请于15日内取衣,超过一个月,店家有权自行处理衣物。
4.洗衣优惠卡一经办理不得退款。
①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本须知属于预先拟定、可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③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
④本须知没有与顾客协商,违背了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顾客须知一般不会构成要约,因为它通常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数量、履行方式等,而是提供一些基本的购物规则、退换货政策等信息。这些信息旨在引导顾客做出购买决定,并不构成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①错误。
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材料中的“顾客须知”是干洗店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②正确。
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采取合理方式 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干洗店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③正确。
④:绿色原则指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格式条款未与顾客协商涉及公平原则问题,与绿色原则无关,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甲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认为球拍损坏系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乙的主张合理,乙应双倍返还定金
②乙对甲的主张合理,其行为属于不可抗力
③甲对丙的主张合理,丙应赔偿甲的损失
④甲对丙的主张不合理,甲无权直接向丙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乙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乙因自身保管不当导致球拍损坏无法交付,构成违约,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正确。
②: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球拍损坏是由于乙在使用球拍时被丙不小心损坏,不属于不可抗力,乙的主张不合理,排除。
③:球拍作为动产,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乙尚未向甲交付球拍,所有权仍归乙,丙损坏球拍侵害的是乙的所有权,甲无权直接索赔,排除。
④:甲未取得球拍所有权,无权直接向丙索赔,正确。
8. 阅读漫画《好意同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搭乘人和供乘人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供乘人应承担责任
③法律应鼓励助人为乐、相互帮助的公序良俗
④供乘人负有保障搭乘人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搭顺风车这种好意同乘行为,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合同关系。它更多是基于情谊行为,并非基于订立合同的合意,①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②排除。
③:漫画中法院酌情减轻供乘人对搭乘人的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助人为乐、相互帮助这种公序良俗的鼓励 ,③正确。
④:供乘人作为车辆驾驶者,在驾驶过程中负有保障搭乘人安全的注意义务 ,这是基于基本的安全保障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 北京市发布大风橙色预警后,李某家房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被大风吹落,砸坏王某的电动车。王某索赔,李某以大风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太阳能热水器坠落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王某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王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D. 李某和王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答案】D
【解析】
【详解】A:太阳能热水器坠落虽由大风引起,但北京市已发布大风橙色预警,表明大风是可预见的,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由不可抗力引起。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或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热水器所有人,需承担赔偿责任,A排除。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李某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或存在免责事由,但王某作为受害人仍需提供合法权益受损的基本证据,如电动车损坏的事实和李某家太阳能掉落之间的因果关系,B排除。
C:本案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非行政诉讼,C排除。
D:针对双方的纠纷,李某与王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D正确。
故本题选D。
10. 王大爷膝下有三位子女,大儿子在本地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女儿因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肢,跟着老两口生活,小儿子长期定居国外,对老人不闻不问。老两口曾公证了一份遗嘱,遗产由三兄妹平分。近年来,老两口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父母悉心照料,于是老两口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大儿子。2021年3月,王大爷因病逝世,小儿子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坚称这份自书遗嘱无效,一气之下放弃继承遗产,也不再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因经过公证仍具有法律效力
②分割遗产时应为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
③小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不必再赡养母亲
④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自书遗嘱为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④: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的遗产继承应以自书遗嘱为准,①错误,④正确。
②: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遗产分配既要尊重王大爷意愿,还要考虑老伴以及女儿的实际情况,给其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②正确。
③:小儿子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事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但仍需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1. 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其子庞某,庞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朋友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在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及全部财产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处理完丧葬事宜。但庞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蔡某遂将庞某诉至法院。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蔡某与戴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戴某的法定监护人
②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保护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③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庞某作为戴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蔡某与戴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监护关系。法定监护人是指法律上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监护的人,而蔡某是基于协议履行扶养义务,不是法定监护人,①错误。
②: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民事活动的始终,体现了对个体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保护。遗赠扶养协议基于自愿原则签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人民法院应尊重协议约定,保护履行了扶养义务的蔡某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约定财产,②正确。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协议有效且蔡某已履行义务,遗产应优先按协议处理,庞某的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协议,③正确。
④:庞某虽是戴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但因其未尽赡养义务,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故无权要求继承房产或获得部分产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 王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小王(12岁)。二人结婚时书面约定:王某婚后文学作品稿酬等知识产权收益归个人所有,其他财产未作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许可某剧团改编演出其剧本获得的许可费,归王某个人所有
②小王可独自用20元压岁钱购买学习用品,合同有效无需父母追认
③抚养、教育、保护小王是王某与张某的法定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④张某用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汽车婚后运营的所得,归张某个人所有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王某许可剧团使用剧本获得许可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夫妻财产书面约定,此收益应归王某个人所有,正确。
②:小王今年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用20元购买学习用品,购买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合同有效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正确。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通过夫妻之间的约定来免除,排除。
④:汽车虽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通过运营获得的收入,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13.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小王加班完成了一个重要项目。两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小王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及加班费。小王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理由并支付报酬,遭拒。本案中(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依法成立
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小王说明正当理由
③小王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有权获得约定工资
④公司安排小王在试用期内加班,无需支付其加班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小王已入职公司提供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并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成立劳动关系,错误。
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者,向劳动者说明正当合法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小王有权获得约定工资,正确。
④: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试用期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获得加班费的权利,错误。
14. 某饮品公司为抢占市场,推出一款“某a山泉”瓶装水,其瓶身形状、颜色及商品名称、logo与知名品牌“某A山泉”高度近似。该饮品公司的行为导致不少消费者误购,后经消费者举报,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饮品公司( )
①模仿的行为虽未直接盗用商标,但依然构成侵犯该品牌商标权
②若未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可仅承担对该知名品牌的侵权责任
③实施了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损害对手商业信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通过实施对产品的虚假宣传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来欺骗消费者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该饮品公司瓶身、颜色、名称、logo与知名品牌高度近似,即使未直接盗用商标,也构成商标侵权,正确。
②:该行为不仅侵犯知名品牌的商标权,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使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能仅承担对品牌的侵权责任,错误。
③: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该公司仿冒知名品牌,属于典型的搭便车,既损害了对手的商业信誉,也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正确。
④:虚假宣传是指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的核心是仿冒他人商品(混淆行为),而非对自身产品的虚假宣传,排除。
15. 谢某经营某烤鸭店,主要销售凉菜、卤煮熟食等食品。在开业促销活动中,因其售卖窗口没有及时关闭,室内温度过高,导致食物滋生细菌,且有的食材超过保质期,多人购买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11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送医治疗。经检验,在当天抽检的食物中检测出多种细菌且超出标准限值。后续,谢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检察机关对谢某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谢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应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②经营者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③谢某产销的超标食品致使消费者患食源性疾病,只需被追究民事责任
④消费者应充分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实情向商家提出合理赔偿要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谢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已构成犯罪。虽然谢某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但自首和认罪认罚并不必然免除刑事处罚,而是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①错误。
②:经营者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这是法律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经营的体现。谢某的行为正是违反了这一要求,作为经营者,谢某应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②正确。
③:谢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已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民事责任,③错误。
④: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如食物中毒),应了解自身权利(如索赔权),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商家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这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维权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蔡女士在公园遛狗时未按规定牵绳,该狗突然攻击刘女士,并咬伤刘女士的幼女以及刘女士饲养的宠物。事发后蔡女士仅垫付幼女医疗费,拒绝赔偿刘女士宠物的损失。双方调解无果。刘女士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女士未尽到充分的监护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刘女士就蔡女士有过错进行举证
③刘女士请求蔡女士进行赔偿,应当提供相应的票据作为证据
④蔡女士未牵绳违反了养犬管理规定,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刘女士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已尽到合理监护与注意义务,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错误。
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蔡女士就刘女士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非由刘女士举证蔡女士有过错,错误。
③: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刘女士请求蔡女士进行赔偿,应当提供诊疗票据等相应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正确。
④:蔡女士遛狗未按规定牵绳,违反管理规定,依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17. 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李某捅成重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被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就受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不服判决结果,可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提起上诉
②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主要靠受害人收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
③本案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④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但上诉需在判决生效前提起,并非判决生效后,错误。
②:刑事公诉案件的证据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并非主要靠受害人收集,错误。
③: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李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18. 某养殖场养殖信鸽800多只,某公司在距养殖场约450米的隧道口进行施工,此后信鸽陆续死亡,养殖场损失严重。养殖场要求该公司赔偿遭到拒绝,遂向法院起诉。为了解环境以及确定死亡信鸽数量,法院进行了实地勘验。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争议进行了辩论,下面是庭审过程的部分记录:
养殖场:施工公司的隧道施工炮声是导致信鸽陆续死亡的原因,要求赔偿损失90余万元。
某公司:承认隧道施工会产生噪声,但不认可养殖场的损失与噪声有关。
关于本案( )
①该公司应举证证明其施工与信鸽死亡无因果关系
②勘验笔录可以作为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物证
③依照程序,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养殖场可以就损失严重为由,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作为污染方的某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施工行为(产生噪声等)与信鸽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该公司无法证明这一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勘验笔录是法院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属于书证而非物证。物证是物品本身,而勘验笔录是记录现场情况的文书,②错误。
③:开庭审理是诉讼的核心环节,涉及举证、质证、辩论等关键步骤,是法院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关键,③正确。
④: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需要,而非“损失严重”。题目未提及经济困难,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9. 在讨论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时,甲说:“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类,因为人类有情感和创造力。”乙说:“你说的不对,人工智能已经在很多领域超越了人类。”甲反驳道:“我说的是‘完全取代’,你说的是‘某些领域超越’。”甲的反驳揭示了乙的言论违反了( )
A. 思维确定性要求,将“完全取代”等同于“某些领域超越”
B. 矛盾律,同时肯定了“不可能取代”和“已经超越”两个判断
C. 排中律,在“取代”与“不取代”之间骑墙居中
D. 同一律,没有提供充分的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答案】A
【解析】
【详解】A:甲的论题是“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类”,乙偷换论题,用“人工智能在某些领域超越人类”反驳,混淆了“完全取代”和“某些领域超越”两个完全不同的论断,违反了同一律对思维确定性的要求,正确。
B:矛盾律要求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相互否定的判断,乙的错误是违反同一律的要求,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排除。
C:排中律要求不能在两个相互否定的判断之间骑墙居中,乙的错误是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排除。
D:乙的错误是偷换论题,不是“没有提供充分论据”,原因表述错误,排除。
20. 2025年初,印度尼西亚成为第11位金砖正式成员。金砖力量的汇聚充分证明,不同社会制度可以相互包容,不同发展模式可以相互合作,不同价值文化可以相互交流。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的金砖国家“互尊互助”的相处之道,必将引领金砖国家伙伴关系行稳致远。极具科学性的“相处之道”( )
①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各会员国虽国情不同但追求合作共赢
②结果具有可预见性,有效推进成员国对话合作、共谋发展
③是整体性和动态性的对立统一,兼具全球性和变化发展性
④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具有思维表达的情感性和严谨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金砖国家“互尊互助”的相处之道,立足不同国家的国情,尊重不同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价值文化,在此基础上追求合作共赢。这体现了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追求认识的客观性,①正确。
②:“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的金砖国家“互尊互助”的相处之道,能够引领金砖国家伙伴关系行稳致远,有效推进成员国对话合作、共谋发展,这表明基于这种科学的相处之道,可以预见其对金砖国家合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体现了结果的可预见性,②正确。
③:整体性与动态性并非对立统一关系,二者是辩证思维的两个特征,③排除。
④:思维表达的情感性是形象思维的特征,而极具科学性的“相处之道”属于抽象思维,具有严谨性等特征,不具有思维表达的情感性,④排除。
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个小题,共40分。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
2023年1月小刘入职A公司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合同变更书,将试用期延长了三个月。然而延长的三个月届满后,该公司以小刘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刘对此不满,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小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该公司则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A公司称第一次试用期结束后小刘的考核不合格,公司就准备与小刘解除合同。但后来小刘主动要求延长试用期并继续对其考核,公司综合考虑之后与小刘签署了变更协议。因此,小刘试用期的变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无需向小刘支付赔偿金。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与小刘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2)小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答案】(1)劳动合同变更书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等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小刘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按法律规定要支付赔偿金。
(2)小刘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除特定情形外,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维权途径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作答时需要先依据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该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否有效,然后再作出原因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合同变更书,将试用期延长了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可联系劳动合同变更书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本题为简答题,依据课本对劳动者维权途径的知识作答即可,详解略。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031万人,首次突破3亿人。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旺盛。孤寡老人李某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与某公司签订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公司为李某提供养老服务,李某预缴了养老费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李某到合同约定的位于本省N地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次年,该基地因经营不善暂停营业,公司直接将李某安排至外省的其他地方居住,李某觉得频繁奔波十分不便,便返回了N地,没有再接受该公司养老服务。后李某与该公司协商退费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并解除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李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并阐释这一司法案例的社会价值。
【答案】李某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理由:公司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变更养老服务地点,构成违约。李某有权要求退还未消费费用并解除合同。
社会价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养老服务的公平、合理;引导养老机构依法履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增强社会法治意识,弘扬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我国的人口老年化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合同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李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再说明理由并阐释这一司法案例的社会价值。属于判断理由说明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民法基本原则、合同的有关知识来回答设问。本题先需要对观点进行判断,再说明理由和阐述该案例的社会价值。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判断:法院支持李某主张。
关键词①: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李某到合同约定的位于本省N地的养老基地居住生。但次年该公司擅自变更李某的养老地点,给李某带来不便。之后李某与该公司协商退费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的有关知识来说明公司与李某签订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该公司未经李某同意,单方面擅自变更养老服务地点,构成违约。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消费费用。
关键词②: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李某到合同约定的位于本省N地的养老基地居住生。但次年该公司擅自变更李某的养老地点,给李某带来不便。→可说明该案例中的法院支持李某的主张,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社会法治意识,弘扬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23.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我国农村大多数土地承包工作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完成。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善的登记制度,造成农村土地纠纷多、利用效率低,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和摸底排查;三是对林权进行确权颁证;四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在承包地方面,主要是做好“王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衔接,在延顺承包期的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答案】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
②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明确权属,从而定分止争,减少土地纠纷。
③有利于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需要运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土地登记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很多现实问题,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可联系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的知识,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有利于明确权属,从而定分止争,减少土地纠纷。
有效信息②: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有利于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家住山海巷某栋一楼的于先生家门口有一块小广场,可以供社区居民们散步,但在几日前,同一栋楼的邻居胡某和几人在广场阴凉地上支起了麻将桌,开始打麻将。起初于先生认为都是邻居,不让他们在此打麻将会影响邻里关系,就没有出声阻止。但是,随着夏夜变长,邻居们的打麻将时间变长,再加上围观的群众,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让于先生及其家人都不能很好地休息,于先生感觉自己的脑神经都变得敏感,有一点儿声音就睡不着。于是,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于先生到楼下与胡某等邻居进行理论,期间言辞激愤并大打出手。而胡某等人认为其行为并未影响到他人也未触犯法律,拒不道歉。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胡某等人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该案例对你有何启发?
【答案】(1)胡某等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胡某等人在广场打麻将影响到于先生一家人正常休息并引发矛盾,违反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因此,胡某应该赔礼道歉。
(2)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权。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需要结合胡某等人打麻将产生噪声影响于先生休息的事实,对照相邻关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判断胡某等人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侵害了于先生的合法权利。
有效信息①:胡某等人在广场打麻将影响到于先生一家人正常休息并引发矛盾大打出手→可运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知识分析说明胡某的行为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未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应该赔礼道歉。
有效信息②:邻居们的打麻将时间变长,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让于先生及其家人都不能很好地休息→可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知识分析说明胡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启发类主观题,可以分别从公民行使权利的要求、权利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两个角度展开解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和几人在广场阴凉地上支起了麻将桌打麻将→可运用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知识分析说明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有效信息②:于先生到楼下与胡某等邻居进行理论,期间言辞激愤并大打出手→可运用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权的知识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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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高二年级期中考试思想政治试卷
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小明(现年9周岁)在小区骑自行车时,车速过快撞倒路边散步的老人,导致老人骨折。老人家属要求小明父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小明父母以小孩年幼无知为借口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该案中( )
①小明父母的言行违背了我国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
②老人家属须在一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小明的父母需要对小明的行为负责,承担民事责任
④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2025年12月,某电商平台商家误将11万元汽车标为“1元秒杀”,消费者下单成功后,商家以“测试链接”为由拒发货。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标价异常,信息矛盾,非真实销售意思,合同不成立,但商家未尽审慎义务,违背民事活动基本准则。该案例主要体现民法的( )
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自愿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甲某是在电商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龙某未经授权在自己运营的抖音账号发布了一百多个经剪辑的含甲某网络昵称、肖像、声音的甲某直播片段。甲某以龙某侵权为由,诉请判令龙某赔偿其经济损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经甲某授权,龙某使用甲某肖像有可能构成肖像侵权
②龙某用的只是甲某网络昵称,不会导致甲某姓名权受损
③龙某的行为损害了甲某商业信誉,侵犯了甲某的名誉权
④若甲某声音具备可识别性,法院应依法保护其声音利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张某是返乡创业青年,他将自家闲置的农房改造成“乡村书屋+文创工坊”,带动村民增收。同时,他从村集体承包了10亩山地,用于种植特色果树,打造采摘园。2026年,张某以其在市区的一套商业公寓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创业贷款60万元,用于升级文创工坊设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商业公寓抵押后,张某对公寓仍享有抵押权
②若张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直接取得该公寓的所有权
③若张某将农房长期出租经营,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
④张某承包山地种植果树的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2026年3月,湖南15岁初三学生刘开明用800元压岁钱纯手工打造了一辆电动车,被称为“村道上的少年发明家”,引发社会关注。未来,他表示想考上科技创新类的大学,继续钻研,造出更好的作品。关于未来的发明创造之路,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若想保护该车的独特外观,可以申请保护期为10年的外观设计专利
②若想为该电动车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③若想换取国家限定时间内给予的强力保护,需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
④专利保护期均自核准日起算,期满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供公众无偿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6. 下图为某干洗店张贴在店内的“顾客须知”,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顾客须知
1.顾客送衣物时,需详细告知衣服的面料及污渍情况,800元以上的高档服装需事先告知并进行登记。
2.若丢失取衣凭据需携带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3.送衣后请于15日内取衣,超过一个月,店家有权自行处理衣物。
4.洗衣优惠卡一经办理不得退款。
①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本须知属于预先拟定、可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③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
④本须知没有与顾客协商,违背了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甲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认为球拍损坏系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乙的主张合理,乙应双倍返还定金
②乙对甲的主张合理,其行为属于不可抗力
③甲对丙的主张合理,丙应赔偿甲的损失
④甲对丙的主张不合理,甲无权直接向丙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阅读漫画《好意同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搭乘人和供乘人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供乘人应承担责任
③法律应鼓励助人为乐、相互帮助的公序良俗
④供乘人负有保障搭乘人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北京市发布大风橙色预警后,李某家房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被大风吹落,砸坏王某的电动车。王某索赔,李某以大风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太阳能热水器坠落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王某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王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D. 李某和王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10. 王大爷膝下有三位子女,大儿子在本地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女儿因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肢,跟着老两口生活,小儿子长期定居国外,对老人不闻不问。老两口曾公证了一份遗嘱,遗产由三兄妹平分。近年来,老两口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父母悉心照料,于是老两口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大儿子。2021年3月,王大爷因病逝世,小儿子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坚称这份自书遗嘱无效,一气之下放弃继承遗产,也不再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因经过公证仍具有法律效力
②分割遗产时应为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
③小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不必再赡养母亲
④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自书遗嘱为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其子庞某,庞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朋友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在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及全部财产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处理完丧葬事宜。但庞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蔡某遂将庞某诉至法院。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蔡某与戴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戴某的法定监护人
②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保护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③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庞某作为戴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王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小王(12岁)。二人结婚时书面约定:王某婚后文学作品稿酬等知识产权收益归个人所有,其他财产未作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许可某剧团改编演出其剧本获得的许可费,归王某个人所有
②小王可独自用20元压岁钱购买学习用品,合同有效无需父母追认
③抚养、教育、保护小王是王某与张某的法定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④张某用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汽车婚后运营的所得,归张某个人所有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
13.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小王加班完成了一个重要项目。两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小王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及加班费。小王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理由并支付报酬,遭拒。本案中(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依法成立
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小王说明正当理由
③小王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有权获得约定工资
④公司安排小王在试用期内加班,无需支付其加班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某饮品公司为抢占市场,推出一款“某a山泉”瓶装水,其瓶身形状、颜色及商品名称、logo与知名品牌“某A山泉”高度近似。该饮品公司的行为导致不少消费者误购,后经消费者举报,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饮品公司( )
①模仿的行为虽未直接盗用商标,但依然构成侵犯该品牌商标权
②若未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可仅承担对该知名品牌的侵权责任
③实施了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损害对手商业信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通过实施对产品的虚假宣传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来欺骗消费者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谢某经营某烤鸭店,主要销售凉菜、卤煮熟食等食品。在开业促销活动中,因其售卖窗口没有及时关闭,室内温度过高,导致食物滋生细菌,且有的食材超过保质期,多人购买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11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送医治疗。经检验,在当天抽检的食物中检测出多种细菌且超出标准限值。后续,谢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检察机关对谢某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谢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应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②经营者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③谢某产销的超标食品致使消费者患食源性疾病,只需被追究民事责任
④消费者应充分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实情向商家提出合理赔偿要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蔡女士在公园遛狗时未按规定牵绳,该狗突然攻击刘女士,并咬伤刘女士的幼女以及刘女士饲养的宠物。事发后蔡女士仅垫付幼女医疗费,拒绝赔偿刘女士宠物的损失。双方调解无果。刘女士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女士未尽到充分的监护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刘女士就蔡女士有过错进行举证
③刘女士请求蔡女士进行赔偿,应当提供相应的票据作为证据
④蔡女士未牵绳违反了养犬管理规定,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7. 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李某捅成重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被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就受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不服判决结果,可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提起上诉
②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主要靠受害人收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
③本案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④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 某养殖场养殖信鸽800多只,某公司在距养殖场约450米的隧道口进行施工,此后信鸽陆续死亡,养殖场损失严重。养殖场要求该公司赔偿遭到拒绝,遂向法院起诉。为了解环境以及确定死亡信鸽数量,法院进行了实地勘验。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争议进行了辩论,下面是庭审过程的部分记录:
养殖场:施工公司的隧道施工炮声是导致信鸽陆续死亡的原因,要求赔偿损失90余万元。
某公司:承认隧道施工会产生噪声,但不认可养殖场的损失与噪声有关。
关于本案( )
①该公司应举证证明其施工与信鸽死亡无因果关系
②勘验笔录可以作为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物证
③依照程序,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养殖场可以就损失严重为由,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9. 在讨论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时,甲说:“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类,因为人类有情感和创造力。”乙说:“你说的不对,人工智能已经在很多领域超越了人类。”甲反驳道:“我说的是‘完全取代’,你说的是‘某些领域超越’。”甲的反驳揭示了乙的言论违反了( )
A. 思维确定性要求,将“完全取代”等同于“某些领域超越”
B. 矛盾律,同时肯定了“不可能取代”和“已经超越”两个判断
C. 排中律,在“取代”与“不取代”之间骑墙居中
D. 同一律,没有提供充分的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20. 2025年初,印度尼西亚成为第11位金砖正式成员。金砖力量的汇聚充分证明,不同社会制度可以相互包容,不同发展模式可以相互合作,不同价值文化可以相互交流。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的金砖国家“互尊互助”的相处之道,必将引领金砖国家伙伴关系行稳致远。极具科学性的“相处之道”( )
①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各会员国虽国情不同但追求合作共赢
②结果具有可预见性,有效推进成员国对话合作、共谋发展
③是整体性和动态性的对立统一,兼具全球性和变化发展性
④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具有思维表达的情感性和严谨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个小题,共40分。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
2023年1月小刘入职A公司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合同变更书,将试用期延长了三个月。然而延长的三个月届满后,该公司以小刘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刘对此不满,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小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该公司则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A公司称第一次试用期结束后小刘的考核不合格,公司就准备与小刘解除合同。但后来小刘主动要求延长试用期并继续对其考核,公司综合考虑之后与小刘签署了变更协议。因此,小刘试用期的变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无需向小刘支付赔偿金。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与小刘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2)小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031万人,首次突破3亿人。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旺盛。孤寡老人李某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与某公司签订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公司为李某提供养老服务,李某预缴了养老费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李某到合同约定的位于本省N地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次年,该基地因经营不善暂停营业,公司直接将李某安排至外省的其他地方居住,李某觉得频繁奔波十分不便,便返回了N地,没有再接受该公司养老服务。后李某与该公司协商退费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并解除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李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并阐释这一司法案例的社会价值。
23.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我国农村大多数土地承包工作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完成。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善的登记制度,造成农村土地纠纷多、利用效率低,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和摸底排查;三是对林权进行确权颁证;四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在承包地方面,主要是做好“王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衔接,在延顺承包期的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2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家住山海巷某栋一楼的于先生家门口有一块小广场,可以供社区居民们散步,但在几日前,同一栋楼的邻居胡某和几人在广场阴凉地上支起了麻将桌,开始打麻将。起初于先生认为都是邻居,不让他们在此打麻将会影响邻里关系,就没有出声阻止。但是,随着夏夜变长,邻居们的打麻将时间变长,再加上围观的群众,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让于先生及其家人都不能很好地休息,于先生感觉自己的脑神经都变得敏感,有一点儿声音就睡不着。于是,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于先生到楼下与胡某等邻居进行理论,期间言辞激愤并大打出手。而胡某等人认为其行为并未影响到他人也未触犯法律,拒不道歉。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胡某等人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该案例对你有何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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