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陕西渭南市临渭区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调研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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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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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调研 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涂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作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书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原告殷某系配音演员。2024年5月,殷某意外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作品在多个知名App广泛流传。经声音司法鉴定,发现上述作品中的声音来自被告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经庭审勘验,现场使用案涉文本转语音产品进行文本转语音的操作,获得的AI声音与殷某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未经授权AI化使用原告原音,侵犯了其声音权益 ②声音作为一种身份权,具有人身专属性 ③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④严禁利用AI技术进行声音处理,保护个人声音信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的文旅融合模式。黄大爷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种植果树。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修缮出租,用于经营民宿,租期10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大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是合作社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租赁 ②合作社对黄大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黄大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拥有所有权 ④黄大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17周岁的王某在村里的饮料厂上班,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他欲花800元从李某处买一部二手电脑,此事遭到了王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王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并拿走电脑。对此事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父可要求李某返还钱款 B. 王父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C. 李某向王某售卖电脑的行为违背了王某父母的意愿,该买卖行为无效 D. 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有效 4. 甲某由亲属陪护到医院门诊就诊,由主治医生乙某接诊。该院未经甲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甲某就诊过程拍摄并剪辑成视频公开发布,视频内容泄露了甲某的病情,主要内容为:患者甲罹患近年来很罕见的“毛病”,并且配文“医疗感悟”,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对甲恶意挖苦伤害。下列对医院侵权行为与责任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公开了甲的个人病情,侵犯甲隐私权 ②因拍摄甲是真实状态,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③由于未把甲肖像用于商用,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④由于对甲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甲某的健康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 甲购买金项链赠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收下,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把花交给甲的邻居,甲早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 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6.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38904.电动工具”的专利,申请日期为2024年5月,获批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专利摘要显示,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电动工具,包括机壳组件、驱动装置、偏心组件等。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他人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不得研发与之相同的发明 ②若在2034年6月使用该专利则无需承当侵权责任 ③该公司若保护得当,可永久持有该专利单独使用权 ④该公司以到期公开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的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小花在R家具公司网站上看到“本店餐边柜凭优惠券打折20%”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第二天,小花又通过公司网站上电话咨询多买些用品是否可以再优惠10%,R公司表示拒绝。第三天,R家具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暴雪实施交通管制。R家具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小花无法及时交货,小花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网站“凭优惠券打折”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花在该网站成功下单后又咨询属于违约 ③小花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再优惠属于新要约 ④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可免除合同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A地孙某与B地钱某是朋友,钱某在A地出差时急需用钱,找孙某借了1万元现金,说好三个月后归还。孙某因两人是好友,没有要求钱某写借条。三个月后钱某没有还钱,半年后在一次聚会中,孙某要求钱某还钱,钱某否认借钱一事。该案例体现了( ) ①立字有据更可靠 ②口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③口头合同一般会发生纠纷 ④口头合同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民本于人情人性而自发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③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 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 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 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11.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有同学据此拟写了以下几个判断,其中主项和谓项都周延的是( ) A. 所有的法人都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B. 有些法人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而成立的 C. 有些法人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 D.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 12. 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对于老李来说,下列比较适合解决纠纷的是(  ) ①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③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  ④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中,讲述了不平凡的一年,温暖奋斗者,鼓舞追梦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每一束光芒都熠熠生辉”。据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判断或推理( ) ①“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经过一次换位质后,不能再进行换位 ②除非中国人民没有持续追梦,否则不能达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③遵循三段论推理规则可以得出:我是主角,因为我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 ④“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和“有些付出并不珍贵”二者不能同真,但可同假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15. DeepSeek创始人梁文锋提出:“中国AI不可能永远跟随,我们要做定义未来的人。”他通过开源模式构建技术生态,强调将价值沉淀在“团队创新文化”而非闭源垄断,并指出“英伟达的领先是整个西方技术社区的共同成果。中国需要站在技术前沿构建自己的生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源模式”与“闭源垄断”为矛盾关系,体现了排中律要求 ②“中国AI既要突破闭源垄断,又要构建开源生态”是联言判断 ③“中国只有站在技术前沿才能构建自己的生态”运用了假言判断 ④“中国AI不可能永远跟随,我们要做定义未来的人”是关系判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2024年6月24日,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中国科学院第二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大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高度重视。下面是某班同学围绕科技、创新、人才给出的一些判断和推理,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这是一个性质判断 ② 若“人才是具有某种特长的人”,则有“具有某种特长的人是人才” 这是一个错误的换位推理 ③ 若“惟创新者胜”,则有“不创新者不胜” 这是一个正确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④ 科技工作者是人才,张某是人才,所以,张某是科技工作者 该三段论犯了“四概念”的逻辑错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但我国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某地原有一家造纸厂,后又引进一家化肥厂。引进化肥厂后,附近果园开始连年歉收,果农怀疑是化肥厂偷偷排污造成水体污染导致的,于是果农代表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果园的歉收系该化肥厂污染所致,请求赔偿。 法庭上,果农们提交的证据显示,化肥厂和果园中间的河段水体发黑,有大量的漂浮物和死鱼。对此,化肥厂代表乙称:“水体发黑是事实,但是你们的证据并未表明污染系我厂所为,所以我们不应该赔偿。”果农代表甲反击称:“我们是环境污染的受害方,提交证据应该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化肥厂并未能够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表明其排污数据合格,也未能证明果因歉收与污染无关,因此判决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节选)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陆某为甲公司的快递配送员,2024年1月,陆某根据自身实际经历在工作群中发表言论,内容包括“带大家吃个瓜……高烧请了一天假还要扣2天工资。元旦法定节假日,回家照顾父母,被告知没有假期……”甲公司认为,陆某的言论属捏造事实,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且陆某为公司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工资发放等管理,若不服从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进行合理扣除。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陆某和甲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 19. 一个世纪前,俄国科学家巴甫洛夫发现难以解释的“时间一致性”现象,经过关联训练的狗听到铃声即可预判食物的到来,从而提前分泌唾液。如果铃声响起一个小时后喂食,狗不能学会两者之间的联系;只有当铃声和食物同时出现,狗才能够学会二者之间的关联。一个世纪后,以研究果蝇的“气味一电击”记忆作为范式,我国科学家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神经环路模型,揭示了神经递质五羟色胺调节“时间一致性”的新机理,嗅觉学习记忆能够被五羟色胺调节的动态范围在10.4秒至33.3秒之间。该研究有助于理解神经疾病导致学习记忆障碍的病理机制,为药物干预患者的时间认知障碍提供新的见解。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指出俄国科学家与我国科学家各自运用的推理方法,并写出他们的推理过程。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公司职员丁某在工作时间帮家人转发了几条代购信息。之后,有人举报丁某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兼职从事公司安排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工作”的约定。公司收到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未能查实丁某在工作时间参与相关物品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代购行为。公司找丁某核实情况时承诺:若丁某承认代购行为,就对其从轻处罚,只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基于公司的承诺,丁某承认了代购行为并提交了检讨书,随后,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认定丁某违约,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丁某转发代购信息和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赠与合同和材料中提及的买卖合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两个概念外延的关系。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调研 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涂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作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书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原告殷某系配音演员。2024年5月,殷某意外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作品在多个知名App广泛流传。经声音司法鉴定,发现上述作品中的声音来自被告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经庭审勘验,现场使用案涉文本转语音产品进行文本转语音的操作,获得的AI声音与殷某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未经授权AI化使用原告原音,侵犯了其声音权益 ②声音作为一种身份权,具有人身专属性 ③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④严禁利用AI技术进行声音处理,保护个人声音信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被告未经殷某许可,利用AI技术复刻其音色、语调并商用传播,具有身份可识别性,侵害原告声音人格权益,构成侵权,正确。 ②:声音属于人格权益(人格权范畴),并非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如配偶权、亲权),声音虽具备人身专属性,但权利归类错误,排除。 ③:本案属于人格权侵权纠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殷某的声音人格利益),正确。 ④:该表述过于绝对。法律并非严禁一切AI声音处理,而是禁止未经授权盗用、克隆他人声音牟利侵权;经本人合法许可、用于合理使用的AI声音合成受法律允许,排除。 2. 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的文旅融合模式。黄大爷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种植果树。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修缮出租,用于经营民宿,租期10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大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是合作社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租赁 ②合作社对黄大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黄大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拥有所有权 ④黄大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黄大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本质是合作社租赁该土地经营权用于果树种植,属于土地经营权租赁流转,正确。 ②:房屋出租给民宿经营者,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合作社并未承租房屋,不享有房屋的用益物权,错误。 ③: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黄大爷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随意抵押,错误。 ④:黄大爷个人与合作社均属于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正确。 3. 17周岁的王某在村里的饮料厂上班,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他欲花800元从李某处买一部二手电脑,此事遭到了王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王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并拿走电脑。对此事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父可要求李某返还钱款 B. 王父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C. 李某向王某售卖电脑的行为违背了王某父母的意愿,该买卖行为无效 D. 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详解】A: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17周岁每月有3000元劳动收入,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B:王父的行为是对民事主体行为效力的错误认知,并未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错误。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需征得父母同意,该买卖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错误。 D: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王某符合该条件,买卖行为合法有效,正确。 4. 甲某由亲属陪护到医院门诊就诊,由主治医生乙某接诊。该院未经甲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甲某就诊过程拍摄并剪辑成视频公开发布,视频内容泄露了甲某的病情,主要内容为:患者甲罹患近年来很罕见的“毛病”,并且配文“医疗感悟”,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对甲恶意挖苦伤害。下列对医院侵权行为与责任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公开了甲的个人病情,侵犯甲隐私权 ②因拍摄甲是真实状态,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③由于未把甲肖像用于商用,未侵犯甲的肖像权 ④由于对甲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甲某的健康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患者病情属于私密健康信息,是法定隐私权保护范畴;医院未经许可公开甲某患病情况,泄露私密信息,侵犯隐私权。《民法典》明确医疗机构负有患者隐私保密义务,擅自公开就诊病情构成隐私侵权,正确。 ②:无论是否商用,未经本人同意制作、公开他人可识别肖像,即侵犯肖像权。即便拍摄内容为客观真实就诊画面,未获授权公开发布视频,依然侵害肖像权,不选。 ③:肖像侵权不再限定必须用于商业用途,非商用但擅自公开传播他人肖像,同样构成肖像权侵权,该说法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不选。 ④:健康权保护的是生理、心理机能本身不受损害;本案中恶意评论造成心理伤害,构成侵犯健康权,正确。 5.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 甲购买金项链赠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收下,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把花交给甲的邻居,甲早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 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排除。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排除。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正确。 6.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38904.电动工具”的专利,申请日期为2024年5月,获批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专利摘要显示,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电动工具,包括机壳组件、驱动装置、偏心组件等。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他人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不得研发与之相同的发明 ②若在2034年6月使用该专利则无需承当侵权责任 ③该公司若保护得当,可永久持有该专利单独使用权 ④该公司以到期公开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的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专利权禁止他人在保护期内未经许可实施相同专利,但并非不能研发相同的发明,①排除。 ②: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2024年5月起算。2034年5月到期后进入公有领域,6月使用不侵权,②正确。 ③: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固定为10年,不可续展或永久持有,③排除。 ④:专利制度本质是以公开换保护,即技术到期公开后,换取法律保护期内的独占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 小花在R家具公司网站上看到“本店餐边柜凭优惠券打折20%”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第二天,小花又通过公司网站上电话咨询多买些用品是否可以再优惠10%,R公司表示拒绝。第三天,R家具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暴雪实施交通管制。R家具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小花无法及时交货,小花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网站“凭优惠券打折”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花在该网站成功下单后又咨询属于违约 ③小花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再优惠属于新要约 ④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可免除合同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网站“凭优惠券打折”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 ②③:小花遂凭优惠券在R家具公司网站成功下单,而小花又电话咨询多买些用品是否可以再优惠10%,属于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而形成新的要约,③正确,②错误。 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R家具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暴雪实施交通管制,并且R家具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小花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R家具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双方的合同义务不可以免除,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 A地孙某与B地钱某是朋友,钱某在A地出差时急需用钱,找孙某借了1万元现金,说好三个月后归还。孙某因两人是好友,没有要求钱某写借条。三个月后钱某没有还钱,半年后在一次聚会中,孙某要求钱某还钱,钱某否认借钱一事。该案例体现了( ) ①立字有据更可靠 ②口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③口头合同一般会发生纠纷 ④口头合同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案例中孙某因没有订立书面借条(字据),对方否认借贷关系时无法证明借款事实,说明书面形式立字有据更可靠,口头合同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正确。 ②: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并非不受保护,排除。 ③:口头合同多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并非“一般会发生纠纷”,只是存在发生纠纷后难以举证的缺陷,排除。 9. 《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民本于人情人性而自发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③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孝道是天经地义的,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这表明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②说法错误。 ③: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民本于人情人性而自发的行为。由此,落实到法律上,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③符合题意。 ④: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民事处罚,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0. 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 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 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 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详解】ABC:民事主体行使民事合法权益时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老王以不得再婚为条件约束卢女士的婚姻自由,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条款,其所附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无效,C正确,AB错误。 D:部分条件无效并不等于该遗嘱全部无效,其他有效部分,仍应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处理,D错误。 故本题选C。 11.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有同学据此拟写了以下几个判断,其中主项和谓项都周延的是( ) A. 所有的法人都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B. 有些法人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而成立的 C. 有些法人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 D.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 【答案】D 【解析】 【详解】A:“所有的法人都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是全称肯定判断,谓项不周延,A不选. B:“有些法人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而成立的”是特称肯定判断,主项和谓项都不周延,B不选。 C:“有些法人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是特称否定判断,主项不周延,C不选。 D:“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为实现公益目的而成立的”是全称否定判断,主项和谓项都周延,D入选。 故本题选D。 12. 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对于老李来说,下列比较适合解决纠纷的是(  ) ①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③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  ④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老李不想打官司,这种方式可以在不通过诉讼的情况下解决与老王的纠纷,比较适合,①正确。 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是打官司过程中的调解,而老李不想打官司,所以这种方式不符合老李的需求,②不符合题意。 ③: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可以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需要通过诉讼,适合老李的情况,③正确。 ④: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的一种救济途径,而老李和老王的纠纷是民事购销合同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中,讲述了不平凡的一年,温暖奋斗者,鼓舞追梦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每一束光芒都熠熠生辉”。据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判断或推理( ) ①“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经过一次换位质后,不能再进行换位 ②除非中国人民没有持续追梦,否则不能达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③遵循三段论推理规则可以得出:我是主角,因为我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 ④“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和“有些付出并不珍贵”二者不能同真,但可同假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是一个全程肯定判断,谓项“头等大事”是不周延的。因此,换位质后得到的判断“有些头等大事不是不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一个特称否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不能进行换位,①正确。 ②:“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意思是持续追梦就能达成中国梦,这里的“追梦”是“达梦”的充分条件。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有前必有后,无前未必无后。因此不能推出“除非中国人民没有持续追梦,否则不能达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②错误。 ③:依题意知,大前提:“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的都是主角”,小前提:“我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结论:“我是主角”。这符合三段论的推理规则,③正确。 ④:“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和“有些付出并不珍贵”二者是相矛盾的关系,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答案】C 【解析】 【详解】A:属种关系或者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二者之间不是种属关系,A错误。 B:题干中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依据此判断进行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该选项属于否定前件式,属于无效式,排除B。 C:依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可以推出“所有利用对方……显示公平的裁决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裁决”,通过换位推理,可以得出“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C正确。 D:该选项可以作为三段论理解,也即是:显示公平的会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可见,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错误。 故本题选C。 【点睛】 15. DeepSeek创始人梁文锋提出:“中国AI不可能永远跟随,我们要做定义未来的人。”他通过开源模式构建技术生态,强调将价值沉淀在“团队创新文化”而非闭源垄断,并指出“英伟达的领先是整个西方技术社区的共同成果。中国需要站在技术前沿构建自己的生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源模式”与“闭源垄断”为矛盾关系,体现了排中律要求 ②“中国AI既要突破闭源垄断,又要构建开源生态”是联言判断 ③“中国只有站在技术前沿才能构建自己的生态”运用了假言判断 ④“中国AI不可能永远跟随,我们要做定义未来的人”是关系判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 “A” 和 “非 A” 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开源模式” 与 “闭源垄断” 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还可能存在其他的技术发展模式,①排除。 ②:联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中国 AI 既要突破闭源垄断,又要构建开源生态”,这里同时断定了中国 AI 在突破闭源垄断和构建开源生态这两种情况,②正确。 ③:假言判断是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中国只有站在技术前沿才能构建自己的生态”,表达了构建自己生态是以站在技术前沿为条件的,③正确。 ④:关系判断是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中国 AI 不可能永远跟随,我们要做定义未来的人”,并非在断定两个对象之间的关系,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6. 2024年6月24日,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中国科学院第二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大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高度重视。下面是某班同学围绕科技、创新、人才给出的一些判断和推理,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这是一个性质判断 ② 若“人才是具有某种特长的人”,则有“具有某种特长的人是人才” 这是一个错误的换位推理 ③ 若“惟创新者胜”,则有“不创新者不胜” 这是一个正确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④ 科技工作者是人才,张某是人才,所以,张某是科技工作者 该三段论犯了“四概念”的逻辑错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是由三个性质判断构成的联言判断,①错误。 ②:在换位推理时,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具有某种特长的人”在前提中不周延,但换位后周延,故该换位推理错误,②正确。 ③:“惟创新者胜”为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在推理过程中,否定前件就能否定后件,故可推出“不创新者不胜”,③正确。 ④:在三段论推理中,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科技工作者是人才,张某是人才,所以,张某是科技工作者”,这一三段论的中项“人才”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都不周延,犯了“中项不周延”而非“四概念”的逻辑错误,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但我国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某地原有一家造纸厂,后又引进一家化肥厂。引进化肥厂后,附近果园开始连年歉收,果农怀疑是化肥厂偷偷排污造成水体污染导致的,于是果农代表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果园的歉收系该化肥厂污染所致,请求赔偿。 法庭上,果农们提交的证据显示,化肥厂和果园中间的河段水体发黑,有大量的漂浮物和死鱼。对此,化肥厂代表乙称:“水体发黑是事实,但是你们的证据并未表明污染系我厂所为,所以我们不应该赔偿。”果农代表甲反击称:“我们是环境污染的受害方,提交证据应该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化肥厂并未能够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表明其排污数据合格,也未能证明果因歉收与污染无关,因此判决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节选)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或行为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一审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排污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并保留原始检测数据,而化肥厂未能提交相关排污合格数据,也未能证明果园歉收与污染无关,因此判定化肥厂赔偿果农损失体现了公平正义,保障了果农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环境污染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属于原因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从法理依据到扣题分析两个方面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引进化肥厂后,附近果园开始连年歉收,果农怀疑是化肥厂偷偷排污造成水体污染导致的,于是果农代表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果园的歉收系该化肥厂污染所致,请求赔偿→可联系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关键词②:一审法院判决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可联系证据的知识、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公平正义,保障了果农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陆某为甲公司的快递配送员,2024年1月,陆某根据自身实际经历在工作群中发表言论,内容包括“带大家吃个瓜……高烧请了一天假还要扣2天工资。元旦法定节假日,回家照顾父母,被告知没有假期……”甲公司认为,陆某的言论属捏造事实,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且陆某为公司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工资发放等管理,若不服从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进行合理扣除。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陆某和甲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 【答案】①陆某将与甲公司的争议事项等在工作群内发布,方式欠妥,但并不构成捏造虚假事实进而丑化公司或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承担侵害甲公司名誉权的责任。②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权。陆某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③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陆某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应及时足额支付陆某的劳动报酬,并依法重新修订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价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4年1月,陆某根据自身实际经历在工作群中发表言论,内容包括“带大家吃个瓜……高烧请了一天假还要扣2天工资。元旦法定节假日,回家照顾父母,被告知没有假期……”甲公司认为,陆某的言论属捏造事实,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可联系教材知识并不构成捏造虚假事实进而丑化公司或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承担侵害甲公司名誉权的责任;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权。陆某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关键词②:甲公司认为,陆某的言论属捏造事实,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且陆某为公司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工资发放等管理,若不服从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进行合理扣除→可联系教材知识侵犯了陆某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应及时足额支付陆某的劳动报酬,并依法重新修订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一个世纪前,俄国科学家巴甫洛夫发现难以解释的“时间一致性”现象,经过关联训练的狗听到铃声即可预判食物的到来,从而提前分泌唾液。如果铃声响起一个小时后喂食,狗不能学会两者之间的联系;只有当铃声和食物同时出现,狗才能够学会二者之间的关联。一个世纪后,以研究果蝇的“气味一电击”记忆作为范式,我国科学家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神经环路模型,揭示了神经递质五羟色胺调节“时间一致性”的新机理,嗅觉学习记忆能够被五羟色胺调节的动态范围在10.4秒至33.3秒之间。该研究有助于理解神经疾病导致学习记忆障碍的病理机制,为药物干预患者的时间认知障碍提供新的见解。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指出俄国科学家与我国科学家各自运用的推理方法,并写出他们的推理过程。 【答案】①俄国科学家巴甫洛夫的实验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巴甫洛夫在训练狗听到铃声是否可预判食物的到来的实验中,在其他有关因素都相同时,狗在铃声和食物几乎同时出现的场合中分泌唾液,那么铃声和食物同时出现与狗提前分泌唾液有因果联系。这是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求异法。 ②我国科学家的科学研究运用了类比推理。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我国科学家通过运用类比推理,由对动物的研究来理解神经疾病导致学习记忆障碍的病理机制,为药物干预患者的时间认知障碍提供新的见解。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俄国科学家与我国科学家的研究 考点考查: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如果铃声响起一个小时后喂食,狗不能学会两者之间的联系;只有当铃声和食物同时出现,狗才能够学会二者之间的关联。→可联系教材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求异法。 关键词②:一个世纪后,以研究果蝇的“气味一电击”记忆作为范式,我国科学家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神经环路模型,揭示了神经递质五羟色胺调节“时间一致性”的新机理,嗅觉学习记忆能够被五羟色胺调节的动态范围在10.4秒至33.3秒之间。→可联系教材运用了类比推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公司职员丁某在工作时间帮家人转发了几条代购信息。之后,有人举报丁某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兼职从事公司安排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工作”的约定。公司收到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未能查实丁某在工作时间参与相关物品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代购行为。公司找丁某核实情况时承诺:若丁某承认代购行为,就对其从轻处罚,只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基于公司的承诺,丁某承认了代购行为并提交了检讨书,随后,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认定丁某违约,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丁某转发代购信息和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赠与合同和材料中提及的买卖合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两个概念外延的关系。 【答案】(1) ①丁某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全面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公司诱使丁某写检讨书承认其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承诺从轻处罚,却最终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反对关系。 反对关系是指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都包含在“合同”这个属概念中,并且二者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所以是反对关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概念的基本特征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别评析丁某转发代购信息和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体是员工丁某和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劳动者的义务、合同的解除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公司职员丁某在工作时间帮家人转发了几条代购信息→可联系丁某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 有效信息②:公司承诺:若丁某承认代购行为,就对其从轻处罚,但随后,公司以检讨书为证据,认定丁某违约,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可联系公司言而无信,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两个概念外延的关系,需要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从概念外延的关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外延关系→可联系“合同”这个属概念中包含了“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并且该属概念的外延大于二者的外延之和,所以是反对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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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陕西渭南市临渭区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调研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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