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山东德州市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标签:
精品解析文字版答案
切换试卷
2026-07-13
| 2份
| 25页
| 12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山东省
地区(市) 德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4 KB
发布时间 2026-07-13
更新时间 2026-07-13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1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784393.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二思想政治试题 本试题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试题上一律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题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选择题共45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模型复刻歌手声线可能侵害他人属于人格权益的声音权,未经许可传播翻唱作品牟利会侵害原权利人的著作权,正确。 ④: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平台内传播的内容负有法定审核义务,未尽审核义务导致侵权内容传播的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②: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并非侵权行为,错误。 ③:作品法定许可是法定情形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需依规支付报酬的制度,复刻他人声线商用不属于法定许可的适用范畴,错误。 2. 叶某乙全款购入小区车位后长期占有使用,开发商始终未为其办理产权登记。此后叶某乙将该车位转让给同小区业主叶某甲。开发商事后将包含该车位在内的小区车库整体抵押给欧某,并完成抵押登记。因开发商无力偿债,欧某申请强制执行并查封涉案车位,叶某甲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提起诉讼。该案例中( ) ①车位虽未登记,不影响业主享有买卖合同的债权 ②叶某乙转让车位时,叶某甲即取得该车位的所有权 ③未完成权属变更,叶某甲无权主张排除欧某的抵押权 ④欧某疏于核查车位状态,其抵押权不得对抗无过错业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叶某乙与开发商的车位买卖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债权合同,根据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相区分原则,不动产权属登记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不影响依法成立的合同产生债权效力,正确。 ②:车位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叶某乙转让车位时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叶某甲不能即时取得车位所有权,错误。 ③:叶某乙虽未办理车位产权登记,未取得车位所有权,但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叶某甲可依据转让合同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并据此主张排除欧某抵押权,错误。 ④:欧某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办理抵押登记,程序合法,不存在过错,但业主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享有的债权可对抗抵押权,因此,其抵押权不得对抗无过错业主,正确。 3. 张某2021年获批一种"固定底座"实用新型专利。2025年,张某向大同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主张某商贸公司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经核查,该公司对外出租的防护栏底座产品,契合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但公司对此底座有专利并不知情,未作出实质性答辩。该案例告诉我们( ) ①张某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从获批之日起计算 ②不知情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擅自使用专利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③公司行为构成侵权和违约,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专利侵权产品 ④租赁合同中需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条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②:专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即使主观不知情,只要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④:本案中商贸公司因出租的产品涉及专利侵权被追责,说明市场主体在签订租赁等合同时应当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提前防控相关法律风险,正确。 ①: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而非获批之日,错误。 ③:该公司的行为仅侵犯张某的专利权,二者不存在合同关系,不构成违约,错误。 4. 顾客陈某与商家“快通数码”协商订购一款手机,双方部分对话内容如下: 陈某:“X品牌最新款手机,6000元卖吗?今天能发货我要一台。” 商家:“最低6500,且必须接受我们的条款:拆封后不退不换;因任何原因延迟发货仅退款,不赔违约金。” 陈某:“行,那我付1000元定金,你违约要双倍退2000元,再赔我1500元违约金。” 商家:“我考虑一下,但夏季易发洪涝灾害,若导致仓库被淹无法发货,这是不可抗力,定金一律不退。”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在主张不可抗力后,仍负有返还顾客所付定金的义务 ②陈某询价购机的表述内容模糊,属于订立合同的要约邀请 ③陈某不可同时要求商家返还双倍定金和支付1500元违约金 ④商家关于“拆封后不退不换”等条款因单方拟定,一律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返还定金,商家不能以洪涝灾害是不可抗力为由拒不返还定金,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正确。 ②:陈某的询价表述包含了具体的标的、价格、发货时间等确定的内容,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不属于要约邀请,错误。 ④:商家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并非一律无效,只有存在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时才无效,错误。 5. 某建筑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楼盘施工,施工场地的围挡设施由该公司全权管控、日常维护。施工期间,工地围挡意外脱落,砸伤途经路人。受害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有关医院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明细,要求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对楼盘土地有使用、处分权利,须承担安全管护义务 ②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③受害人提交的诊断书和费用明细,是主张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公司作为围挡的实际管控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建筑公司只是施工方,仅对楼盘施工用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处分权(处分权属于所有权权能,不归施工方所有),错误。 ②: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建筑公司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但受害人仍需要对损害事实、损害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并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③:受害人提交的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明细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管理人、管控人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围挡由建筑公司全权管控、维护,因此公司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正确。 6. 江某德无子女,生活不便,由社工陈某长期照料。二人先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江某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陈某打理江某德相关事务。后江某德感念陈某多年付出,又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存款和房屋赠与陈某,陈某依约扶养至江某德去世。但江某德的弟弟江某耀以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该涉案房屋,引发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已履行扶养义务,有权继承江某德存款和房屋 ②江某耀的继承权可能因《遗赠扶养协议》而无法实现 ③《遗赠扶养协议》能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纠纷 ④《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陈某履行对江某德监护职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享有的是受遗赠权而非继承权,陈某基于协议取得财产属于接受遗赠,并非行使继承权继承财产,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江某耀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会因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而无法实现,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了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能够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继承纠纷,正确。 ④:意定监护协议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协议签订后江某德尚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陈某无需履行监护职责,错误。 7. 朱某与孔某为再婚夫妻,二人婚内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现在的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朱某去世后,留下一笔债务和一套与孔某婚后购买的商铺。经查,债务系朱某婚内为维持与孔某日常生活所负。后朱某的儿子朱某甲与继母孔某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符合法院判决的是( ) ①协议约定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该住房不属于朱某遗产 ②若孔某对朱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朱某甲与孔某作为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商铺的一半份额 ④朱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朱某甲必须全额偿还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内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的归属,该协议合法有效,约定归孔某个人所有的住房不属于朱某的个人财产,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孔某对朱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正确。 ③:婚后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将商铺的一半份额分出为孔某所有,剩余的一半才是朱某的遗产,由朱某甲和孔某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并非二人各继承商铺的一半份额,错误。 ④: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朱某甲作为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非必须全额偿还债务,错误。 8. 于某与高某协议离婚,书面约定7岁儿子于小某由母亲高某抚养,于某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同时将共有房产一套赠与儿子。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后,于某因高某将儿子于小某的姓名改为高小某,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于某以赠与尚未完成为由,主张撤销赠与约定并重新分割房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赠与条款依附离婚协议整体,单方不能撤销 ②于某不履行离婚协议,高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③于某与高某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了夫妻关系 ④于某有权因高某更改儿子姓名为由,不履行离婚协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是依附于离婚身份关系变动的整体性协议,是双方基于离婚合意达成的约定,不同于普通民事赠与,单方不能随意撤销,正确。 ②: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婚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因此高某无法通过仲裁解决该纠纷,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之时,夫妻关系正式解除,因此于某与高某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了夫妻关系,正确。 ④:父或母一方不得因子女变更姓名为由,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于某无权以此为由不履行房产过户约定,错误。 9. 为达到获取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蓝天公司与残疾人朱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蓝天公司每月向朱某支付工资5400元,并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朱某不定期以现金方式如数将工资返还给蓝天公司,朱某不必在蓝天公司出勤提供劳动。后蓝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朱某不同意,遂申请仲裁。在这一纠纷中( ) ①基于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应获得合理赔偿 ②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应该单方面解除 ③双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取优惠政策,导致该合同无效 ④朱某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权利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案涉合同是双方为骗取残疾人就业优惠订立的虚假无效合同,不适用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主张赔偿无合法依据,错误。 ②:案涉劳动合同因违法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合法有效合同不得单方解除的适用前提,错误。 ③:双方虚构劳动关系,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优惠政策的非法目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正确。 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享有劳动权利以履行劳动义务为前提,朱某未实际提供劳动,其诉求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正确。 10. 余某在某公司担任店长。2024年9月17日,从9时30分上班至22时30分下班,门店所有工作均由余某一人完成。由于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出现生理性疲劳,余某在20时许坐在凳子上闭眼休息了3分钟,被商场工作人员投诉。9月26日,某公司告知余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某公司应该保护余某的休息权利,不能延长工作时间 ②余某如果以侵犯休息权利为由申请的仲裁为终局裁决 ③余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④余某可申请工会或第三方与公司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案属于这类争议,适用终局裁决,正确。 ③‌:余某当日工作时长远超法定标准,属于加班,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对应加班工资,正确。 ①‌: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非完全不能延长工作时间,错误。 ④‌:余某可申请工会或第三方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需向法定调解组织申请,并非直接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该表述混淆了协商和解与调解的概念,错误。 11. 西藏那曲某青年在大学期间受一则关于有机肥的新闻启发,决心将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牛羊粪"变废为宝"。2017年,他与另一合伙人成立企业,从事牛羊粪加工,生产有机肥。后来,他们又将企业扩大为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牛羊粪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辐射带动近2500户牧民增收。该青年先后创办的两类经营主体( ) ①都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②所涉及的合伙人和股东都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③都应当依法及时公示相关的信息,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④都应该自觉依法诚信纳税,对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属于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正确。 ③:两类经营主体都应当遵守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该企业带动牧民增收体现了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正确。 ②: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错误。 ④: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错误。 12. 32岁的王某结识了从事美容养生服务的经营者张某。张某称,可在1年内使王某身高增长10厘米。在王某支付了项目费用2万元并接受一段时间服务后,王某并未出现显著身高变化。在多次与张某交涉无果后,王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向王某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在于( ) ①张某对其服务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涉嫌构成欺诈 ②张某侵犯了王某自主选择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张某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的心理,误导消费者 ④王某作为消费者,有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张某谎称1年内能让王某身高增长10厘米,属于对服务效果作虚假商业宣传,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正确。 ③:张某作为美容养生服务经营者,比王某更了解服务实际效果,利用消费者希望长高的心理和信息差误导王某消费,符合欺诈的认定情形,正确。 ②: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品种等,本案中张某并未侵犯王某的自主选择权,而是侵犯了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错误。 ④:王某享有诉讼维权的权利是王某能提起诉讼的依据,不是法院判决张某承担惩罚性赔偿的依据,错误。 13. 针对县域内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金融纠纷,某县法院针对地处民族地区的特点,创新引入“院落调解”“寨老调解”等接地气的模式,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寨老参与调解,真正实现了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微澜。材料中这些调解( ) ①属于诉讼外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 ②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仅收取基本成本费,是践行“东方经验”的生动体现 ④不仅有效防止了纠纷的激化,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该类调解属于人民调解范畴,是典型的诉讼外调解,它并非所有场景下的最优解,不同纠纷适配的解决方式各有优势,不能直接定义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错误。 ②:依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相关规定,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备普通法律约束力,双方需在协议生效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备强制执行力,正确。 ③:人民调解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仅收取基本成本费的情况,错误。 ④:这类接地气的特色人民调解,能把小额金融矛盾化解在萌芽前端,既防止纠纷激化升级,也能减少后续诉讼增量,大幅节约司法资源,正确。 14. 柴某在地铁扶梯发现一名老人突然向后倾倒,危急时刻主动上前挡护救人,成功护住老人未受损伤,但自己因巨大冲击力造成脚踝骨折,产生近8000元医疗、误工费用。事后,被救老人拒绝配合见义勇为认定、拒绝补偿,柴某无奈之下诉至人民法院。面对此情况( ) ①因柴某受伤是因救助老人产生的,柴某可要求老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柴某可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③人民法院应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柴某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④人民法院应以证据为依据,判决被救受益老人承担法定补偿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侵权责任是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需承担的责任,本案中老人是被救助的受益人,并未对柴某实施侵权行为,柴某不能要求老人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②:柴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合法权益受损后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可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正确。 ③:指派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并非人民法院的职责,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损,没有侵权人时,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被救受益老人承担法定补偿责任,正确。 15. 被告人吴某在某互联网公司担任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车辆领取出车补贴、虚增人员领取工资的方式,侵占公司钱款115万余元。最终,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决被告人吴某退还某互联网公司钱款,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对这一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吴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自己进行诉讼 ②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及时提出上诉 ③因遭受物质损失,该公司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被告人吴某若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是辩护人,而非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场景中代表被害人等一方参与诉讼,吴某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应委托辩护人,错误。 ②: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15日是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错误。 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公司因吴某的职务侵占行为遭受财产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正确。 ④:我国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答辩权,若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审理,正确。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5分)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6小题,共55分。 16.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某高中学习小组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开展项目式学习,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5月28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周小某因在社交媒体发布针对某演艺人员的不当言论,遭该艺人粉丝汪某“开盒挂人”——公开其照片、全部社交账号及言论截图,并配以侮辱性言论,导致周小某遭受网络暴力。经法院调解,汪某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已删除相关内容、书面道歉并完成赔偿。 17周岁的刘小某系刘某之女,刘某离婚后,刘小某随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刘某再婚迁居外地,且未按时支付生活费,致使刘小某生活困难。据刘小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属于刘小某征地补偿款、分红款共计6.73万元,均存入刘某账户。刘小某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款项及利息。刘某辩称自己有权保管、使用该钱款,且款项已用于养育刘小某。法院最终认定,涉案款项为刘小某个人财产。 假设你是该学习小组的成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以下项目任务。 (1)案例一中的汪某侵犯了周小某哪些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分析案例二中刘某行为的不合理之处。 【答案】(1)汪某“开盒挂人”的行为侵犯了周小某的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义务,刘某未按时支付刘小某抚养费,擅自挪用刘小某个人财产抵扣抚养费,属于逃避法定抚养责任的行为。17周岁的刘小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主张自行管理个人款项,符合自身年龄与智力水平,刘某行为没有尊重刘小某的财产权。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益、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汪某“开盒挂人”的行为里,公开周小某的照片,未经本人同意以公开方式利用其肖像→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汪某“开盒挂人”公开周小某照片,未经本人同意以公开方式利用其肖像,该行为侵害了周小某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公开全部社交账号及言论截图,泄露其个人信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本案中,公开全部社交账号及言论截图属于未经他人同意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有效信息③:配以侮辱性言论,降低周小某的社会评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案中,配以侮辱性言论的行为属于以侮辱方式侵害周小某名誉权的行为,会降低其社会评价。 有效信息④:经法院调解,汪某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已删除相关内容、书面道歉并完成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小问2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民法典监护职责、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离婚后子女抚养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刘某行为的不合理之处作答。 有效信息:17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刘小某的6.73万元专属征地补偿、分红款,被父亲刘某存入自己账户,刘某长期拖欠抚养费,还擅自挪用该款抵扣自身抚养义务、拒不返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监护人除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职需依其年龄智力尊重真实意愿;父母离婚后仍对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本案中刘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挪用刘小某个人财产逃避法定责任,无视其符合年龄智力的自行管财诉求,侵害其财产权,法院判返还款项及利息合法合规。 17.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经自主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仓储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完整合规,对项目研发内容、交易价款、支付节点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作开展后,甲公司按合作要求,完成整套仓储管理系统的研发搭建与交付落地,还为乙公司优化了部分系统功能,积极配合项目推进。但乙公司仅结清部分款项,无正当理由长期搁置项目验收工作,拖欠剩余采购款及质保金。 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采购款、质保金等。被告应诉后,声称涉案系统缺少其预期功能,无法满足经营使用需求,进而向法院提起反诉,主张解除合作合同、返还已付费用并追究对方责任。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合同有效,但仅约定基础仓储管理功能,并无对方主张的附加服务内容,且乙公司的诉求缺乏事实支撑,随后判决乙公司结清余款、质保金等,驳回其全部反诉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驳回乙公司反诉请求的理由。 (2)结合案例,分析法院判决能够引导民事主体树立哪些法律意识? 【答案】(1)①甲、乙公司在自愿基础上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有效合同要件。 ②甲公司已全面诚信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不具备法定解除情形。乙公司没有遵循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构成违约,其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③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公司对其主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2)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严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诚信意识,如实履行承诺;证据意识,诉讼主张必须依托事实与证据;依法维权意识,权利受损可合法维权。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乙两公司自主协商签署的合同条款完整合规,法院查明合同有效→可从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双方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具备有效合同的法定要件,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甲公司完成系统研发交付,还额外优化部分功能,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款项、搁置验收,反而主张系统缺少预期功能→可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分析:甲公司已经全面、诚信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不满足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乙公司未遵循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其解除合同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法院查明合同仅约定基础仓储功能,无乙公司主张的附加服务内容,乙公司诉求缺乏事实支撑→可从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公司提出系统缺少预期功能的主张,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其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小问2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结合案例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参与诉讼的相关要求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合同合法有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被判决承担违约责任→可引导民事主体树立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在民事活动中严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甲公司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得到法律保护,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款项、虚构诉求未被支持→可引导民事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在交易中如实履行承诺,秉持诚实恪守信用。 有效信息③:乙公司的主张因缺乏事实证据被驳回→可引导民事主体树立证据意识,参与民事诉讼时诉讼主张必须依托事实和有效证据。 有效信息④:甲公司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乙公司不合理的诉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可引导民事主体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自身合法权利受损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提出不合理主张。 18. 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王某独立创作完成一部原创文学小说,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稿酬按批次分期结算支付。赵某承担主要家庭事务,全力支持王某的文学创作。 小说出版后,王某顺利领取第一笔稿酬。后王某未立遗嘱突发疾病不幸离世,此时合同约定的剩余稿酬尚未结算发放。因王某未立遗嘱,王某父母和赵某对稿酬分割发生争议。王某父母认为:小说为王某独立创作的个人智力成果,对应的全部稿酬应属于王某个人财产,而不是与儿媳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对此不予认可,提出异议:所有稿酬理应归自己所有,王某父母无权分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王某父母、赵某的主张。 【答案】①王某父母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小说由王某独立创作完成,著作人身权属于王某个人。但全部稿酬为王某个人财产的主张不合理,稿酬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是王某、赵某夫妻共同财产。 ②赵某主张不合理。涉案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出一半归赵某个人,剩余一半作为王某遗产,王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赵某、王某父母均等继承,赵某不能独占全部稿酬。 ③家庭成员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和亲情观念,协商处理问题。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法定继承的知识评析,先分别肯定双方主张的合理之处,再指出其不足,最后给出正确处理原则。 合理性分析: 论据:小说由王某独立创作完成,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王某个人享有→可联系知识产权的人身权专属于创作者,王某父母该部分认知正确。 不合理性分析: 针对王某父母的主张 论据:稿酬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且该收益产生于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父母认为全部稿酬是王某个人财产的主张错误。 针对赵某的主张 论据①:案涉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遗产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剩余一半稿酬属于王某的遗产。 论据②:王某未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赵某、王某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王某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与规则,赵某主张所有稿酬归自己所有的观点错误。 结论: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时,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分割遗产。 19. 胥某在为某建筑公司作业期间受伤,经人社部门审查后认定受伤情形为工伤,胥某遂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裁决,该部门依法裁决某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胥某工伤待遇赔偿款33万余元。胥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向A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47万余元。与此同时,建筑公司则以裁决时才知晓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为由,向B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与A法院取得联系,两院承办法官就这两起案件的案情与争议点展开深入研讨,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两地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多次耐心细致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收了调解协议书。胥某获得合理赔偿,某建筑公司撤回起诉。 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下面的法律分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胥某能否直接向A法院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① 说明某建筑公司提起的诉讼类型,并阐述其诉讼目的和举证责任。 ② 法院调解有无强制执行力?说明理由。 ③ 【答案】①不能。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胥某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建筑公司向B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即人社部门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③具有强制执行力。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是诉讼调解,调解协议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析】 【详解】本题为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劳动争议解决、行政诉讼、诉讼调解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胥某是建筑公司员工,因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从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角度分析: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胥某不能直接向A法院提起诉讼。 有效信息②:建筑公司起诉的被告是作出工伤认定的人社部门,诉讼请求是撤销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是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可从行政诉讼的内涵角度分析: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诉讼目的是审查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而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角度分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人社部门提供作出工伤认定这一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有效信息③:本次调解是在A、B两地法院主持下开展,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协议书→可从诉讼调解的效力角度分析:法院主持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 20. 自2001年开始,蓝某公司申请注册了“蓝妹”“蓝妹金装”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在啤酒等商品上。经持续宣传推广,“蓝妹”系列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绿某公司也是啤酒经营者,明知“蓝妹”系列是蓝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仍于2017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申请注册“蓝魅啤酒”“正韩蓝妹”“蓝味金罐”等10余枚商标,均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但仍然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使用这些商标。 蓝某公司知晓后,认为绿某公司构成侵权,遂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绿某公司构成侵权,赔偿蓝某公司50万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社会价值。 【答案】(1)①绿某公司侵犯了蓝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权。未经蓝某公司的许可,绿某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蓝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导致了混淆。 ②绿某公司是典型的“搭便车”、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绿某公司利用蓝某公司已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蓝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绿某公司未遵守市场规则,没有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绿某公司持续、反复申请注册与蓝某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2)①严厉打击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②有利于维护守法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③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紧扣“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两大法律核心,提取绿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近似商标”及“恶意搭便车”的事实,并对接相应的法理依据。 有效信息①:绿某公司明知“蓝妹”是他人注册商标,仍申请并使用“蓝魅啤酒”等近似商标→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法》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本案中,绿某公司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直接侵犯了蓝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有效信息②:绿某公司利用蓝某公司的知名度,使用近似商标进行销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混淆行为(搭便车)的规定。本案中,绿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标识,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绿某公司多次申请注册近似商标被驳回后仍继续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市场交易规则。本案中,绿某公司的恶意抢注与侵权行为违背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小问2详解】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紧扣“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大角度,对接法院判决对创新、社会及市场经济的积极意义。 有效信息①:蓝某公司享有“蓝妹”注册商标权,法院判决绿某公司侵权并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知识产权(商标权)的法律保护。本案中,法院依法严惩侵权行为,彰显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这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创新发展。 有效信息②:绿某公司“搭便车”混淆视听,蓝某公司依法维权获赔→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法诚信经营原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法院的判决有效维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打击了仿冒行为,避免了消费者被误导,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③:绿某公司恶意抢注并持续侵权,扰乱了市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本案中,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1. 某社区常态化开展“法律帮办”志愿服务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活动现场,法律志愿者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居民: ◆一位年轻妈妈咨询,孩子被路人的宠物狗意外咬伤,她要如何追责索赔。 ◆居民吴女士与隔壁邻居因楼道通道使用问题产生摩擦,想要了解如何处理。 ◆小王新入职某公司,公司与他约定暂不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多发500元补贴替代,要求他签字确认,他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假如你是其中一名法律志愿者,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以“普及民生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题撰写一篇普法宣传稿,引导其依法办事。 要求:①剖析案例,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答案】 参考示例:大家好! 今天的“法律帮办”活动中,三位居民提出了一些常见法律问题,现统一解答: 孩子被路人宠物狗咬伤,依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饲养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楼道属于业主共有,吴女士的邻里通道纠纷适用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处理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协商,或请物业、居委会调解,无果可依法诉讼维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者的权利,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约定免除,公司与小王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小王应当拒绝。 各位居民,法律是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的有力武器,希望各位居民主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遇事依法理性解决,共建和谐法治社区。 【解析】 【详解】本题为开放类小论文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相邻关系、劳动者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案例逐一分析普法,引导居民依法办事。 有效信息①:孩子被路人宠物狗咬伤咨询追责→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饲养人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有效信息②:邻里因楼道使用产生摩擦→可联系相邻关系的知识分析: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相邻关系处理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协商、调解,无果可通过诉讼主张排除妨碍等。 有效信息③:公司约定以补贴替代缴纳社保→可联系劳动者权利与用人单位义务的知识分析: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劳动者有权拒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结合主题呼吁居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化解矛盾,共建法治社区,符合字数要求即可。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二思想政治试题 本试题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试题上一律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题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选择题共45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叶某乙全款购入小区车位后长期占有使用,开发商始终未为其办理产权登记。此后叶某乙将该车位转让给同小区业主叶某甲。开发商事后将包含该车位在内的小区车库整体抵押给欧某,并完成抵押登记。因开发商无力偿债,欧某申请强制执行并查封涉案车位,叶某甲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提起诉讼。该案例中( ) ①车位虽未登记,不影响业主享有买卖合同的债权 ②叶某乙转让车位时,叶某甲即取得该车位的所有权 ③未完成权属变更,叶某甲无权主张排除欧某的抵押权 ④欧某疏于核查车位状态,其抵押权不得对抗无过错业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张某2021年获批一种"固定底座"实用新型专利。2025年,张某向大同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主张某商贸公司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经核查,该公司对外出租的防护栏底座产品,契合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但公司对此底座有专利并不知情,未作出实质性答辩。该案例告诉我们( ) ①张某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从获批之日起计算 ②不知情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擅自使用专利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③公司行为构成侵权和违约,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专利侵权产品 ④租赁合同中需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条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顾客陈某与商家“快通数码”协商订购一款手机,双方部分对话内容如下: 陈某:“X品牌最新款手机,6000元卖吗?今天能发货我要一台。” 商家:“最低6500,且必须接受我们的条款:拆封后不退不换;因任何原因延迟发货仅退款,不赔违约金。” 陈某:“行,那我付1000元定金,你违约要双倍退2000元,再赔我1500元违约金。” 商家:“我考虑一下,但夏季易发洪涝灾害,若导致仓库被淹无法发货,这是不可抗力,定金一律不退。”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在主张不可抗力后,仍负有返还顾客所付定金的义务 ②陈某询价购机的表述内容模糊,属于订立合同的要约邀请 ③陈某不可同时要求商家返还双倍定金和支付1500元违约金 ④商家关于“拆封后不退不换”等条款因单方拟定,一律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某建筑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楼盘施工,施工场地的围挡设施由该公司全权管控、日常维护。施工期间,工地围挡意外脱落,砸伤途经路人。受害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有关医院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明细,要求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对楼盘土地有使用、处分权利,须承担安全管护义务 ②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③受害人提交的诊断书和费用明细,是主张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公司作为围挡的实际管控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江某德无子女,生活不便,由社工陈某长期照料。二人先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江某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陈某打理江某德相关事务。后江某德感念陈某多年付出,又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存款和房屋赠与陈某,陈某依约扶养至江某德去世。但江某德的弟弟江某耀以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该涉案房屋,引发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已履行扶养义务,有权继承江某德存款和房屋 ②江某耀的继承权可能因《遗赠扶养协议》而无法实现 ③《遗赠扶养协议》能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纠纷 ④《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陈某履行对江某德监护职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朱某与孔某为再婚夫妻,二人婚内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现在的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朱某去世后,留下一笔债务和一套与孔某婚后购买的商铺。经查,债务系朱某婚内为维持与孔某日常生活所负。后朱某的儿子朱某甲与继母孔某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符合法院判决的是( ) ①协议约定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该住房不属于朱某遗产 ②若孔某对朱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朱某甲与孔某作为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商铺的一半份额 ④朱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朱某甲必须全额偿还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于某与高某协议离婚,书面约定7岁儿子于小某由母亲高某抚养,于某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同时将共有房产一套赠与儿子。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后,于某因高某将儿子于小某的姓名改为高小某,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于某以赠与尚未完成为由,主张撤销赠与约定并重新分割房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赠与条款依附离婚协议整体,单方不能撤销 ②于某不履行离婚协议,高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③于某与高某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了夫妻关系 ④于某有权因高某更改儿子姓名为由,不履行离婚协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为达到获取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蓝天公司与残疾人朱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蓝天公司每月向朱某支付工资5400元,并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朱某不定期以现金方式如数将工资返还给蓝天公司,朱某不必在蓝天公司出勤提供劳动。后蓝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朱某不同意,遂申请仲裁。在这一纠纷中( ) ①基于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应获得合理赔偿 ②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应该单方面解除 ③双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取优惠政策,导致该合同无效 ④朱某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权利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余某在某公司担任店长。2024年9月17日,从9时30分上班至22时30分下班,门店所有工作均由余某一人完成。由于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出现生理性疲劳,余某在20时许坐在凳子上闭眼休息了3分钟,被商场工作人员投诉。9月26日,某公司告知余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某公司应该保护余某的休息权利,不能延长工作时间 ②余某如果以侵犯休息权利为由申请的仲裁为终局裁决 ③余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④余某可申请工会或第三方与公司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西藏那曲某青年在大学期间受一则关于有机肥的新闻启发,决心将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牛羊粪"变废为宝"。2017年,他与另一合伙人成立企业,从事牛羊粪加工,生产有机肥。后来,他们又将企业扩大为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牛羊粪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辐射带动近2500户牧民增收。该青年先后创办的两类经营主体( ) ①都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②所涉及的合伙人和股东都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③都应当依法及时公示相关的信息,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④都应该自觉依法诚信纳税,对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32岁的王某结识了从事美容养生服务的经营者张某。张某称,可在1年内使王某身高增长10厘米。在王某支付了项目费用2万元并接受一段时间服务后,王某并未出现显著身高变化。在多次与张某交涉无果后,王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向王某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在于( ) ①张某对其服务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涉嫌构成欺诈 ②张某侵犯了王某自主选择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张某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的心理,误导消费者 ④王某作为消费者,有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针对县域内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金融纠纷,某县法院针对地处民族地区的特点,创新引入“院落调解”“寨老调解”等接地气的模式,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寨老参与调解,真正实现了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微澜。材料中这些调解( ) ①属于诉讼外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 ②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仅收取基本成本费,是践行“东方经验”的生动体现 ④不仅有效防止了纠纷的激化,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柴某在地铁扶梯发现一名老人突然向后倾倒,危急时刻主动上前挡护救人,成功护住老人未受损伤,但自己因巨大冲击力造成脚踝骨折,产生近8000元医疗、误工费用。事后,被救老人拒绝配合见义勇为认定、拒绝补偿,柴某无奈之下诉至人民法院。面对此情况( ) ①因柴某受伤是因救助老人产生的,柴某可要求老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柴某可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③人民法院应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柴某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④人民法院应以证据为依据,判决被救受益老人承担法定补偿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被告人吴某在某互联网公司担任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车辆领取出车补贴、虚增人员领取工资的方式,侵占公司钱款115万余元。最终,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决被告人吴某退还某互联网公司钱款,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对这一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吴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自己进行诉讼 ②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及时提出上诉 ③因遭受物质损失,该公司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被告人吴某若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5分)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6小题,共55分。 16.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某高中学习小组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开展项目式学习,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5月28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周小某因在社交媒体发布针对某演艺人员的不当言论,遭该艺人粉丝汪某“开盒挂人”——公开其照片、全部社交账号及言论截图,并配以侮辱性言论,导致周小某遭受网络暴力。经法院调解,汪某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已删除相关内容、书面道歉并完成赔偿。 17周岁的刘小某系刘某之女,刘某离婚后,刘小某随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刘某再婚迁居外地,且未按时支付生活费,致使刘小某生活困难。据刘小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属于刘小某征地补偿款、分红款共计6.73万元,均存入刘某账户。刘小某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款项及利息。刘某辩称自己有权保管、使用该钱款,且款项已用于养育刘小某。法院最终认定,涉案款项为刘小某个人财产。 假设你是该学习小组的成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以下项目任务。 (1)案例一中的汪某侵犯了周小某哪些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分析案例二中刘某行为的不合理之处。 17.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经自主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仓储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完整合规,对项目研发内容、交易价款、支付节点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作开展后,甲公司按合作要求,完成整套仓储管理系统的研发搭建与交付落地,还为乙公司优化了部分系统功能,积极配合项目推进。但乙公司仅结清部分款项,无正当理由长期搁置项目验收工作,拖欠剩余采购款及质保金。 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采购款、质保金等。被告应诉后,声称涉案系统缺少其预期功能,无法满足经营使用需求,进而向法院提起反诉,主张解除合作合同、返还已付费用并追究对方责任。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合同有效,但仅约定基础仓储管理功能,并无对方主张的附加服务内容,且乙公司的诉求缺乏事实支撑,随后判决乙公司结清余款、质保金等,驳回其全部反诉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驳回乙公司反诉请求的理由。 (2)结合案例,分析法院判决能够引导民事主体树立哪些法律意识? 18. 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王某独立创作完成一部原创文学小说,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稿酬按批次分期结算支付。赵某承担主要家庭事务,全力支持王某的文学创作。 小说出版后,王某顺利领取第一笔稿酬。后王某未立遗嘱突发疾病不幸离世,此时合同约定的剩余稿酬尚未结算发放。因王某未立遗嘱,王某父母和赵某对稿酬分割发生争议。王某父母认为:小说为王某独立创作的个人智力成果,对应的全部稿酬应属于王某个人财产,而不是与儿媳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对此不予认可,提出异议:所有稿酬理应归自己所有,王某父母无权分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王某父母、赵某的主张。 19. 胥某在为某建筑公司作业期间受伤,经人社部门审查后认定受伤情形为工伤,胥某遂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裁决,该部门依法裁决某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胥某工伤待遇赔偿款33万余元。胥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向A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47万余元。与此同时,建筑公司则以裁决时才知晓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为由,向B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与A法院取得联系,两院承办法官就这两起案件的案情与争议点展开深入研讨,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两地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多次耐心细致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收了调解协议书。胥某获得合理赔偿,某建筑公司撤回起诉。 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下面的法律分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胥某能否直接向A法院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① 说明某建筑公司提起的诉讼类型,并阐述其诉讼目的和举证责任。 ② 法院调解有无强制执行力?说明理由。 ③ 20. 自2001年开始,蓝某公司申请注册了“蓝妹”“蓝妹金装”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在啤酒等商品上。经持续宣传推广,“蓝妹”系列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绿某公司也是啤酒经营者,明知“蓝妹”系列是蓝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仍于2017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申请注册“蓝魅啤酒”“正韩蓝妹”“蓝味金罐”等10余枚商标,均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但仍然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使用这些商标。 蓝某公司知晓后,认为绿某公司构成侵权,遂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绿某公司构成侵权,赔偿蓝某公司50万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社会价值。 21. 某社区常态化开展“法律帮办”志愿服务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活动现场,法律志愿者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居民: ◆一位年轻妈妈咨询,孩子被路人的宠物狗意外咬伤,她要如何追责索赔。 ◆居民吴女士与隔壁邻居因楼道通道使用问题产生摩擦,想要了解如何处理。 ◆小王新入职某公司,公司与他约定暂不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多发500元补贴替代,要求他签字确认,他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假如你是其中一名法律志愿者,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以“普及民生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题撰写一篇普法宣传稿,引导其依法办事。 要求:①剖析案例,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精品解析:山东德州市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1
精品解析:山东德州市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2
精品解析:山东德州市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