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
——王铁崖《国际法》
课标
要求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重点),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难点)
学
习
目
录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2
近代西方民族
国家的产生
壹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民族国家”
(Nation State)
一般来说,现代民族国家是由居住于共同的地域、分享共同的利益和命运、拥有共同的政府和完整的主权、具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传统和民族意识的人们组成的独立的稳定的共同体。
——姚介厚《西欧文明》
State指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合法统治的权力机构——政府
Nation指在同一政府治理下,有共同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的一国人民。
(一)概念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思考:为什么中世纪欧洲不存在民族国家
封建制度导致了国家分裂割据
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薄弱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背景
①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保护(根本原因)
中世纪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生长受到了封建势力的阻碍,它需要得到国王的保护以制止封建贵族对城市的骚扰和镇压发生在城市中的暴乱。
——丛日云《西方政治思想史》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背景
①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保护(根本原因)
②政治:15世纪前后,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英法百年战争】英法两国于公元1337——1453年间断断续续进行的长达百余年的战争。战争的导火索主要是王位继承问题,根源则是英法领土纷争,战争以法国的胜利而告终。
百年战争沉重打击了英法两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为实现国家统一铺平了道路。百年战争后,法国基本完成了国土统一。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背景
①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保护(根本原因)
②政治:15世纪前后,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③思想:宗教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
英王的专制统治建立
(16世纪)
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17-18世纪)
欧洲国家纷纷成为
专制王权国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三)过程
英王亨利八世因离婚案与罗马教廷闹翻,在议会的支持下,他宣布脱离教皇管辖。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规定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建立民族教会——英国国教。至此,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王权与教权合一,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亨利八世
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建造凡尔赛宫,把各地大贵族宣召进宫。向各省派驻“司法、警察和财政监督官”,把各省军队的调度权控制在中央手里。
路易十四
英国王权专制统治建立
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思考:专制王权国家=民族国家 ?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从现代化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是近代社会的起步点
结束封建割据,维护国家统一
是新兴城市(经济)的保护者
是早期民族国家的象征和情感纽带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三)过程
材料一:
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材料二:
启蒙思想家们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系统的民族主义思想,批判君主专制毫不考虑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剥夺了民众的自由和平等……指出只有当臣民成为公民,民族共同体才会存在,祖国才会存在。
——《世界历史视野中的民族主义》
材料三:
“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
——陈文海《法国史》
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国家的形成。
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传播民主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贰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形成的背景
自大航海时代起,由于航海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渐频繁。随着这种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无论是政府间的往来还是民间的跨境贸易往来,以及对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的管理,都开始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领域。
——谢浩然《再论国际法的起源和发展》
1530年以后,欧洲进人所谓“宗教战争”时代。这种以军政革命为诱因而爆发的战争成为早期近代欧洲国际政治的核心,各国新兴君主为广开财源以宗教信仰为借口对土地和黄金等财富展开激烈争夺。面对和平的丧失,法律思想家们对战争根源及其正义性展开讨论,他们企图创造一整套规范指导新兴君主国之间关系。
——陶永新《从万民法到国际法》
①地理大发现加强了各国的联系与交往;
②国家主权意识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利益纷争加剧;
③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④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历史渊源。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二)过程
1、格劳秀斯:1625《战争与和平法》
战争是主权国家的统治者发动的,也应当由他们来缔结和约结束战争,强调了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兰]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
【学思之窗】:阅读材料,说一说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奠定了国际法基础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1)背景:三十年战争(1618—1648)
“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
宗教改革后,欧洲形成了新教联盟和天主教联盟的对立。1618年德意志内战爆发。欧洲各国为了争夺领土、王位和霸权纷纷卷入战争。法国、瑞典、丹麦、荷兰及俄国支持德意志新教联盟,而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罗马教廷支持天主教联盟。战争很快演变成为全欧洲的战争,一直持续了三十年之久。1648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新教联盟
德意志新教诸侯、法国、瑞典、丹麦、荷兰、俄国
天主教联盟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
欧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2)标志:《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近代国际法形成的重要标志
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患、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但这个体系不具有全球性;国际法初步形成。
内容:
①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②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③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家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德意志
国家体制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宗教问题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领土划分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3、外交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建立:近代外交制度
①原因: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派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
外交人员衔级的出现
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衔级制度逐渐建立起来。第一等级是大使和教皇使节或教廷大使,他们被认为具有“代表”的特性;特使、常驻公使和代办分别构成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另外,还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者或国家自封的头衔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②作用:外交制度建立和国际法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规则,为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新途径。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3、外交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2)发展:维也纳体系
拿破仑用战争向欧洲输出革命,欧洲的封建君主非常惧怕,他们联合对抗法国。虽然当时已处于蒸汽时代,工业资本主义已成为发展潮流。但是由于欧洲大陆保守势力的联合力量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力量,拿破仑战败。
在制裁法国的基础上,战胜的欧洲封建君主们召开了维也纳会议,确定了欧洲的封建统治秩序和国家体系。我们称之为维也纳体系。维也纳体系建立后,英国重新控制了欧洲,并且达成了欧洲势力均衡,世界国际关系的中心舞台仍然停留在欧洲。欧洲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1814年10月1日至1815年6月9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会议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3、外交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2)发展:维也纳体系
内容: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
一系列条约建立的国际关系体系。
特征:大国协调、欧洲均势
维也纳会议
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评价
1、积极:范围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873年3月15日,(日本)使节团会见德国首相俾斯麦时,俾斯麦说:“方今世界各国,皆以亲睦礼仪交往,然而皆属表面现象,实际乃强弱相凌,大小相侮。”“彼之所谓公法,谓之保全列国权利之准则,然大国争夺利益之时,若与已有利,则依据公法,毫不更动;若与己不利,则幡然诉诸武力,固无常守之事。”
——伊文成 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
2、消极: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一战。
20世纪国际法
的发展
叁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
新主张:
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新体系:
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但是,国联被英国和法国控制,没有美国, 苏联加入很晚,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它又规定了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国际法难以实施。
新条约:
各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思考:如何评价国际联盟?
材料一: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二:《非战公约》存在严重缺陷,它既没对废弃战争、维护和平规定任何明确的责任,也未要求各国为此而作出任何实际的牺牲;它既没涉及世人关注的裁军问题,也未制定实施公约的办法和制裁违约国的措施。因而《非战公约》只是一纸原则声明。
——曹胜强《二十世纪国际关系史论》
积极:①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②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局限:①国联被英国和法国控制,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
②国联规定形成决议的 “ 全体一致 ” 原则,难以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
③《非战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
新领域:
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国际人权、国际环境、海洋、外层空间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
新组织:
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成立。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力量,确定了 “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国际法院也在荷兰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思考:国际联盟和联合国对国际法发展作用的异同?
同
异
①两者都宣称其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国际法的发展。
②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有助于国际法实施范围的扩大。
③都具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干扰了国际法的实施。
①国联强调“全体一致”原则,不利于国际法的实施;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有助于国际法的实施。
②联合国较国联更具有普遍性,联合国对国际法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具有更大作用。
③联合国较国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上作用突出,更能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三)认识
颁布的国际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国际法的实施仍然有很多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了一已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铸剑为犁”
“打结的手枪”
1625
格劳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维也纳体系
领域扩展
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1648
17世纪
1815
奠定
国际法
基础
形成
国际法
原则
扩大国际法的应用范围
1917
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十月革命
1920
1928
1945
1946
国联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非战公约》
外交制度
进一步发展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院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时间轴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概念——民族国家
国际法的
形成与发展
国际法的发展
过程
二战后
经济
英国
国际法的形成
国际法的扩大: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基础:1625《战争与和平法》
形成:1648《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一战后
近代民族国家产生背景
政治
思想
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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