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主题二-合同的订立(课件)-《经济法基础》(高教版-校企合作精品教材)上好课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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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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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 合同的订立
《经济法基础》(高教版-校企合作精品教材)
第三讲 合同法制度
案例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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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显示: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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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2020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2020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
案例导入:
属于要约
因为该函件内容具体明确,包含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且表明了经乙公司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不构成承诺
2020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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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例导入: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
不成立
乙公司7月10日的复函构成新要约,且明确要求甲公司在7月31日前函告(即确定了承诺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甲公司在7月26日(承诺期限内)发出确认函,承诺到达乙公司时合同成立,故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
CONTENTS
目录
01
合同订立的程序
02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03
缔约过失责任
04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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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概念与方式
合同订立
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的一种状态,描述订约人从接触、洽商直至达成合意的全过程。
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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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构成要件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全部主要条款,受要约人一经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表明受承诺约束
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案例链接
2020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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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的界定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合同的准备阶段,目的是让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
常见要约邀请类型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均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特殊情况
商业广告视其内容确定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否则是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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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生效时间
生效原则
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能够控制的地方(如邮箱等)即视为送达。
数据电文形式下的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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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撤回
指要约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
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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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失效的情形
要约被拒绝
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要约即失效。
要约被依法撤销
要约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撤销要约,要约失效。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视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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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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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生效应具备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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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三人不能作出承诺,第三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视为其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构成要件
逾期承诺的处理规则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虽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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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生效与撤回
承诺生效的时间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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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奶茶店菜单标价”“超市促销海报”“客户询价”三类行为属于要约还是承诺?
奶茶店菜单标价、超市促销海报属于要约邀请,是吸引他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客户询价是要约,表达了希望交易的具体意愿,双方未达成承诺前不算合同成立。
课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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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速记
合同定立程序包含
要约、要约邀请、承诺
三类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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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答案:B
A.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列明价格、数量、交货期的供货函件
B. 超市货架标明单价、规格的商品售卖海报
C. 陈某发送包含房屋面积、总价、付款期限的卖房邮件
D. 商家明确标注“现货拍下即刻发货”的商品网络订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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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
合同书形式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书面形式合同成立时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数据电文形式合同成立时间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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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规则
承诺生效的地点
数据电文形式合同成立地点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书形式合同成立地点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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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甲公司主营家居建材,住所地为A市;乙公司在B市长期居住,无固定经营场所。2026年6月20日,甲公司通过邮件向乙公司发送完整供货要约;6月22日乙公司邮件回复完全同意全部条款,当日邮件送达甲公司邮箱。双方后续补签纸质合同书,6月25日甲公司先盖章寄给乙,6月28日乙公司在B市完成签字盖章后留存。
请小组结合教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相关规定讨论回答以下问题:
课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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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 该买卖合同最早于何时成立?
2. 若无特殊约定,本合同法定成立地点是哪里?
课堂互动
2026年6月22日
甲公司主营业地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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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知识速记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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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课堂练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合同成立时间为( )
答案:B
A. 一方签字盖章当日
B. 双方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
C. 货物交付时
D. 款项支付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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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不能生效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
需满足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过错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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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与赔偿范围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对方因信赖合同会成立或生效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损失通常小于或等于可期待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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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产生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
适用情形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等情况;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赔偿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信赖利益损失;违约责任赔偿可期待利益损失,且可期待利益损失通常大于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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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互动
对比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发生阶段、适用场景、赔偿范围
对比维度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发生阶段 合同成立前(磋商订立阶段) 合同生效后
适用场景 合同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一方缔约时违背诚信 合法有效的合同,一方违约不履约
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损失(签约投入成本) 可期待利益损失(履约可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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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速记
缔约过失责任: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恶意磋商
隐瞒合同事实/提供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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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成立生效之后,赔偿守约方的可期待利益损失。(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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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明确合同主体身份及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的基础信息。
标的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为物或行为,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数量
对标的量的规定,是标的计量的体现,与标的共同构成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其他一般条款
还包括质量(标的品种、型号等)、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欠缺时可协商或依法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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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的界定与责任
预约合同的概念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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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类型
01
口头形式
方便易行,但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安全性不足。
02
书面形式
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等可有形表现内容的形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遵行。
03
其他形式
当事人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但根据行为或特定情形可推定合同成立,如推定、默示形式。
04
预约合同
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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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互动
讨论:合同八大法定条款中,那些事合同成立不可或缺的条款?
必备条款是:
当事人名称/姓名住所、标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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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速记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形式:
口头
书面
其他
预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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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下列关于合同内容与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C
A. 缺少违约责任条款的买卖合同直接不成立
B. 微信聊天记录确认的交易不属于书面合同形式
C. 认购书、预订书属于预约合同,违约需承担预约违约责任
D. 法律强制要求书面形式的合同,口头约定一律无效,无论是否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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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知识小讲堂
课堂小结
上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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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会导致要约失效的有( )
A. 受要约人明确拒绝要约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答复
D. 受要约人变更履行地点、付款期限后回复要约人
课后练习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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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作业
1、基础作业:
整理本节课对比表格(要约vs要约邀请、撤回vs撤销、缔约过失vs违约责任),抄写至作业本;完成教材课后案例分析题。
2. 实务作业:
结合网购经历,梳理一次完整线上交易流程,标注哪个环节是要约、哪个环节是承诺,判断合同成立时间。
上好课
THE END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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