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四川省南江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模拟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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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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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四川省
地区(市) 巴中市
地区(区县) 南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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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104 KB
发布时间 2026-07-01
更新时间 2026-07-01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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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零诊模拟考试政治试题 一、单选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2026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五周年。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搭建起贯穿人之一生的全方位权利保障体系,为亿万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在某班展开的以“让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信仰落地生根”为议题的学习活动中,同学们搜集到以下案例,其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16周岁的小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小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张某骑车过程中不慎撞伤路人李某,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某医院将含患者面部特征的就诊过程拍摄成视频进行公开发布,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④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何某参与求职应聘,违反了公平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75岁的王老太拽着公园座椅左右摇摆锻炼身体。突然,老化的座椅翻倒,王老太倒地摔成腰椎骨折。王老太的家属要求公园管理方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某区法院。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②座椅为公共场所设施,公园管理方无责任,王老太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应对损害承担大部分责任 ④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无过错侵权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2025年8月,林某与郑某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林某购买郑某名下的一套住宅,房屋总价款88万元,林某先行支付定金3万元,双方需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过户当日林某支付剩余房款;同时约定合同双方若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退还)二倍定金,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约定期限届满后,郑某以房价上涨为由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郑某应当向林某退还定金6万元并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②林某可以以郑某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③林某可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任意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④林某向郑某支付剩余房款时,已实际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④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妻子单方处分行为无效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教育安排应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③妻子的行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范畴,培训合同合法有效 ④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沈阳人吴某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2030年期满)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工作地点在全国”。后双方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吴某便一直在沈阳工作。2026年,因公司业务体量缩减,公司决定将吴某调岗至广西工作,双方因补偿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后公司以吴某逾期未到新地点报到为由开除吴某。以下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口头补充约定工作地点的条款系无效约定 ②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是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 ③吴某未遵守在全国工作的条款已构成违约 ④变更工作地点是新要约,需双方重新商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被告人翁某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市场经营某美食城,经营期间拖欠工人洪某等3人自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间的工资共计3.3万元。翁某于2021年2月28日出具欠条,但一直不予支付且洪某等一直没有索要欠薪。洪某等于2025年3月3日向雨花区法院起诉讨薪。对上述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 为维护劳动报酬权,洪某应向法院起诉翁某 B. 3年诉讼时效已过,洪某等人无法讨回欠薪 C. 洪某等应向法院提交欠条这一书证 D. 翁某的行为是非正当竞争行为 9. 外国甲公司就6个标准必要专利,起诉重庆和深圳的两个公司构成专利侵权,两地一审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相关生效判决作出赔偿判决。当事人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促成双方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纠纷得以全面解决。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案属于民事纠纷,甲公司可自主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②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体现了同案同判的司法原则 ③双方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若两公司不履行调解协议,甲公司可再次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黄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电子垃圾焚烧后提炼成铝块进行销售。某日,他在交易途中被查获。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处置点查获未焚烧的半成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某区检察院认为成年人黄某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黄某若不服判决,应于一审结束后15日内上诉 ③该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④该案司法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黄某提供辩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店铺招牌管得很严的地方,营商环境一般不会好。”“一个地方如果博物馆能干得不错,营商环境通常也不会差。”“一名陌生的企业办事人员到政府办公楼去,如果没有保安拦着,如果有保安还能热情地指出他想找的人或部门在几楼,这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就很好。”……上述对营商环境的判断推理体现了思维( ) ①具有指导性,为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提供科学方法 ②具有间接性,能凭已有经验获得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③具有能动性,是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提炼形成的认识 ④具有概括性,是对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的正确把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某科技公司在研发一款智能教育机器人时,算法工程师针对“如何让机器人精准识别学生的提问意图”这一问题,通过分析大量师生对话数据,提炼出“学科术语匹配”“疑问句式判断”等关键逻辑规则,逐步推导出识别算法的核心框架。在这一过程中,算法工程师( ) ①在思维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 ②在思维运行方式上具有推导性 ③运用想象方式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④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以下四类情境中,犯有同样逻辑错误的是( ) 情境① 商家广告语:我们的东西是无价之宝,只卖9.9元。 情境② 甲:公共场所不该大声喧哗。 乙:我又没犯法,你管得着吗? 情境③ 丙:你迟到了,影响工作。 丁:路上堵车,谁都没办法啊! 情境④ 张某:AI会完全取代白领的工作岗位。 黄某:我觉得AI不会完全取代白领的工作岗位。 杨某:我不同意你们两人的观点。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人工智能技术,是指以算法、数据和算力为支撑,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实现感知、推理、决策、交互等功能的技术。人工智能是全球新一轮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核心赛道。2025年我国重点发展通用人工智能、深空探测、先进制造、可控核聚变等未来产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从概念外延看,“通用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是种属关系 ②作为定义,“以算法、数据和算力为支撑”准确揭示了人工智能的本质属性 ③“深空探测”与“可控核聚变”是反对关系,外延之和小于“未来产业”的全部外延 ④若将“人工智能是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重要领域”看作定义,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爱你老己”这句话火了。“爱你老己”就是“爱你自己”的意思。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底气——是你虽然并不完美,也依然相信自己值得被爱;是你就算身处低谷,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继续向上攀登;是你不再向外索取认可,而是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依据材料可知( ) ①“爱你老己”与“爱你自己”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是全同关系 ②如果一个人身处低谷时继续向上攀登,那么他一定是“爱你老己” ③“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底气”是一个假言判断 ④从“所有‘爱你老己’的人都能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可推出“所有不能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的人都不是‘爱你老己’”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16. 地上文物看山西,古建不语见千年。晋祠被誉为“中国古建筑博物馆”,有宋、元、明、清时期的各式建筑100余座,在晋祠中,所有古建筑都是文物,有的文物是宋代建筑,根据这两个性质判断,运用推理规则一定能推出( ) ①有的文物是古建筑 ②有的文物不是宋代建筑 ③有的古建筑是宋代建筑 ④有的文物并非不是宋代建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共5个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的小甲(未成年人)与其朋友们一同前往“爱宠猫咖”(化名)“撸猫”。然而,当小甲摸了身旁的猫后,猫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伤。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小甲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之后,小甲的父母找到猫咖索赔,“爱宠猫咖”拒绝了小甲父母的要求,小甲的父母遂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爱宠猫咖”负责人辩称:店内的宠物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对于小甲受伤,猫咖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19. 用人单位应对市场变化对劳动者岗位等安排作出相应调整,这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2024年8月,某技术公司向担任工程师的沈先生发出人员分流安置通知函,载明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取消沈先生所在岗位,将其借调至生产部制造中心,担任流水线操作工。6个月借调期内,沈先生可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应聘。若未能内部应聘成功,借调期延长至12个月,期满后再次协商安置方案,包括正式转岗至借调岗位、进入人力资源中心待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见此情形,不同意借调安排的沈先生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后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 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20. 从“鸡毛换糖”到“世界超市”,义乌小商品闯出大市场。 浙江省义乌市在小商品市场发展过程中,基于不同阶段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逻辑。 改革开放初期,义乌发现深圳、东莞等地通过“三来一补”模式(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根据自身在劳动力、交通等方面的相似条件,推出义乌本地发展加工贸易也能带动经济起步的结论。21世纪初,义乌观察到永康五金市场、绍兴纺织市场、温州鞋革市场均通过专业市场带动了产业发展,由此得出“专业市场建设能推动产业集聚”的规律。近年来,面对电商冲击,义乌提出“只要坚持数字化创新,就能保持竞争力”,并以此为指导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新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义乌小商品市场不同阶段发展的实践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基本特征的。 (2)根据义乌小商品市场三个发展阶段的具体做法,分析其所运用的推理方法。 2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被用于电信诈骗”的社会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展开了讨论。以下为部分发言摘要: 甲(人大代表):“所有利用AI换脸进行诈骗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这个案件中行为人利用AI换脸冒充他人实施了诈骗,所以这个行为是犯罪行为。” 乙(政协委员):“调查发现,在破获的38起AI诈骗案件中,95%以上的案件都涉及获取受害人面部特征信息。这说明:只要保护好面部生物特征信息,就能杜绝AI诈骗。” 丙(法律专家):“‘深度伪造’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如果用其传播正能量、修复老电影,就不应被禁止;如果用其进行诈骗、诽谤,就必须依法打击。因此,我们不应当一刀切地禁止所有深度伪造技术。” 丁(企业代表):“我们公司研发的‘反AI诈骗检测系统’,经测试,对已知类型的AI换脸视频识别准确率达99.7%。因此,这套系统对所有AI换脸视频的识别准确率都不会低于99%。” 结合材料,运用“正确运用判断”“掌握演绎推理方法”“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等知识,在以上四人的观点中任意选择两个观点分别进行逻辑评析。 要求:指出每人观点中存在的逻辑问题(或正确之处),并说明理由。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零诊模拟考试政治试题 一、单选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2026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五周年。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搭建起贯穿人之一生的全方位权利保障体系,为亿万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在某班展开的以“让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信仰落地生根”为议题的学习活动中,同学们搜集到以下案例,其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16周岁的小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小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张某骑车过程中不慎撞伤路人李某,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某医院将含患者面部特征的就诊过程拍摄成视频进行公开发布,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④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何某参与求职应聘,违反了公平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小丁不能辨认自身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②:张某骑车撞伤李某属于人身侵权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李某的生命、健康等人身利益,因此客体为人身利益,正确。 ③:患者就诊过程、病情、面部影像都属于私密信息与私密活动,医院未经许可公开发布带清晰面部的就诊视频,泄露患者私密信息,侵犯患者隐私权,正确。 ④:快递公司单纯以“女性”为由拒绝应聘,属于就业性别歧视,违背平等原则,而非公平原则,错误。 2. 75岁的王老太拽着公园座椅左右摇摆锻炼身体。突然,老化的座椅翻倒,王老太倒地摔成腰椎骨折。王老太的家属要求公园管理方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某区法院。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②座椅为公共场所设施,公园管理方无责任,王老太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应对损害承担大部分责任 ④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无过错侵权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对园内公共设施负有定期检查、维护的安全保障义务。座椅老化翻倒致王老太受伤,属于公园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公园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园不能证明自身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座椅老化是公园未尽管理义务导致,公园管理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非无责任,错误。 ③:王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使用公共座椅时摇摆座椅的行为超出了座椅的正常使用范围,自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正确。 ④: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属于无过错侵权的适用情形,错误。 3. 2025年8月,林某与郑某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林某购买郑某名下的一套住宅,房屋总价款88万元,林某先行支付定金3万元,双方需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过户当日林某支付剩余房款;同时约定合同双方若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退还)二倍定金,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约定期限届满后,郑某以房价上涨为由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郑某应当向林某退还定金6万元并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②林某可以以郑某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③林某可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任意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④林某向郑某支付剩余房款时,已实际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郑某不应同时退还双倍定金和违约金,①排除,③正确。 ②:根据合同约定,郑某未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构成违约,林某可以以郑某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正确。 ④: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排除。 4. 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④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孙奶奶的行为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排除。 ②:商家故意夸大保健品疗效,隐瞒商品真实功效,虚假误导消费者,侵犯田奶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构成虚假宣传,正确。 ③:《民法典》第33条规定,意定监护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张爷爷和好友的口头监护约定无效,排除。 ④:抵押属于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担保方式,房屋抵押给银行后,房屋所有权仍归王爷爷,正常还贷前提下,王爷爷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有权在该房屋居住,正确。 5. 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妻子单方处分行为无效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教育安排应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③妻子的行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范畴,培训合同合法有效 ④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单方决定。给子女报课外培训班属于家庭日常子女教育事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妻子的单方处分行为有效,排除。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不要求所有教育安排都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实施,日常教育安排中一方有权作出有效决定,排除。 ③:给子女安排课外培训属于家庭日常家事范畴,妻子的行为符合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要求,培训合同是培训机构与妻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正确。 ④:该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正确。 6. 沈阳人吴某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2030年期满)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工作地点在全国”。后双方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吴某便一直在沈阳工作。2026年,因公司业务体量缩减,公司决定将吴某调岗至广西工作,双方因补偿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后公司以吴某逾期未到新地点报到为由开除吴某。以下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口头补充约定工作地点的条款系无效约定 ②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是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 ③吴某未遵守在全国工作的条款已构成违约 ④变更工作地点是新要约,需双方重新商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本题中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且已经实际履行多年,该约定合法有效,错误。 ②: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正确。 ③:双方以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原合同中“工作地点在全国”的条款已被实际变更,吴某按约定在沈阳工作,吴某不构成违约,错误。 ④: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确定,正确。 7.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 ②: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 ④: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 被告人翁某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市场经营某美食城,经营期间拖欠工人洪某等3人自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间的工资共计3.3万元。翁某于2021年2月28日出具欠条,但一直不予支付且洪某等一直没有索要欠薪。洪某等于2025年3月3日向雨花区法院起诉讨薪。对上述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 为维护劳动报酬权,洪某应向法院起诉翁某 B. 3年诉讼时效已过,洪某等人无法讨回欠薪 C. 洪某等应向法院提交欠条这一书证 D. 翁某的行为是非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C 【解析】 【详解】A:劳动者维护劳动报酬权,一般应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并非直接向法院起诉,A错误。 B: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题目未明确终止时间,故不能直接认定时效已过,而且三年诉讼时效已过只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必然得出“一定无法讨回欠薪”,B错误。 C: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欠条能够证明翁某拖欠洪某等人工资的事实,所以洪某等应向法院提交欠条这一书证,C正确。 D:翁某拖欠工人工资,侵犯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非不正当竞争行为,D错误。 故本题选C。 9. 外国甲公司就6个标准必要专利,起诉重庆和深圳的两个公司构成专利侵权,两地一审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相关生效判决作出赔偿判决。当事人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促成双方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纠纷得以全面解决。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案属于民事纠纷,甲公司可自主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②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体现了同案同判的司法原则 ③双方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若两公司不履行调解协议,甲公司可再次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纠纷选择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并非所有民事纠纷都可自主选择仲裁或诉讼,本案无仲裁协议时甲公司不能直接选择仲裁,错误。 ②:一审法院参照最高法此前生效判决作出判决,符合同案同判的司法原则,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正确。 ③: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正确。 ④: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院调解协议的,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一纠纷不得重复起诉,错误。 10. 黄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电子垃圾焚烧后提炼成铝块进行销售。某日,他在交易途中被查获。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处置点查获未焚烧的半成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某区检察院认为成年人黄某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黄某若不服判决,应于一审结束后15日内上诉 ③该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④该案司法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黄某提供辩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黄某是否有罪属于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也由检察机关承担,正确。 ②:如果黄某不服判决,应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0日内上诉(刑事案件上诉期为10日),而非15日,错误。 ③: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审判阶段,符合法定流程。正确。 ④:若黄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黄某不一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司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选。 11. “店铺招牌管得很严的地方,营商环境一般不会好。”“一个地方如果博物馆能干得不错,营商环境通常也不会差。”“一名陌生的企业办事人员到政府办公楼去,如果没有保安拦着,如果有保安还能热情地指出他想找的人或部门在几楼,这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就很好。”……上述对营商环境的判断推理体现了思维( ) ①具有指导性,为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提供科学方法 ②具有间接性,能凭已有经验获得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③具有能动性,是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提炼形成的认识 ④具有概括性,是对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的正确把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通过“店铺招牌管理”“博物馆运营”“保安服务”这些可见的现象,间接推断出营商环境的好坏,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能凭借已有经验获得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正确。 ③:这些判断是对“店铺招牌”“博物馆”“保安服务”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提炼后形成的理性认识,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正确。 ①④:材料中的判断属于不完全归纳获得的认识,而且思维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因此不能说思维为人们提供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正确把握,错误。 12. 某科技公司在研发一款智能教育机器人时,算法工程师针对“如何让机器人精准识别学生的提问意图”这一问题,通过分析大量师生对话数据,提炼出“学科术语匹配”“疑问句式判断”等关键逻辑规则,逐步推导出识别算法的核心框架。在这一过程中,算法工程师( ) ①在思维表达方式上具有情感性 ②在思维运行方式上具有推导性 ③运用想象方式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④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为主,表达方式具有严谨性。形象思维的表达方式才有情感性,错误。 ②:工程师逐步推导出算法核心框架,体现思维运行的推导性,正确。 ③:运用想象方式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属于形象思维。而材料依靠数据分析、逻辑规则推导,体现的是抽象思维,错误。 ④:提炼逻辑规则、推导算法框架,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思维形式,正确。 13. 以下四类情境中,犯有同样逻辑错误的是( ) 情境① 商家广告语:我们的东西是无价之宝,只卖9.9元。 情境② 甲:公共场所不该大声喧哗。 乙:我又没犯法,你管得着吗? 情境③ 丙:你迟到了,影响工作。 丁:路上堵车,谁都没办法啊! 情境④ 张某:AI会完全取代白领的工作岗位。 黄某:我觉得AI不会完全取代白领的工作岗位。 杨某:我不同意你们两人的观点。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无价之宝”是指价值无限高,而“只卖9.9元”是价格极低,属于自相矛盾。 ②:甲说“不该大声喧哗”是从道德层面强调的,而乙回答“没犯法,你管不着”,把“应不应该”偷换成“违不违法”,用法律问题回避公德问题,属于偷换论题。 ③:丙说“迟到影响工作”是陈述事实与责任,而丁回答“堵车没办法”是迟到的客观原因,属于偷换论题。 ④:张某:A(完全取代),黄某:非A(不会完全取代),杨某:我都不同意,犯了两不可的错误。 故犯有同样逻辑错误的是情境②③。 14. 人工智能技术,是指以算法、数据和算力为支撑,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实现感知、推理、决策、交互等功能的技术。人工智能是全球新一轮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核心赛道。2025年我国重点发展通用人工智能、深空探测、先进制造、可控核聚变等未来产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从概念外延看,“通用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是种属关系 ②作为定义,“以算法、数据和算力为支撑”准确揭示了人工智能的本质属性 ③“深空探测”与“可控核聚变”是反对关系,外延之和小于“未来产业”的全部外延 ④若将“人工智能是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重要领域”看作定义,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通用人工智能”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之一,其外延完全被“未来产业”包含,二者是种属关系,正确。 ②:定义需要准确揭示被定义项的本质属性。人工智能的本质属性是“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实现感知、推理等功能”,“以算法、数据和算力为支撑”只是人工智能的支撑条件,并未揭示本质属性,排除。 ③:深空探测与可控核聚变同属未来产业,且外延之和小于“未来产业”的外延,构成反对关系,正确。 ④:若将该判断视为定义,则定义项“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重要领域”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人工智能”(科技竞争与产业升级的重要领域不只有人工智能),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排除。 15. “爱你老己”这句话火了。“爱你老己”就是“爱你自己”的意思。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底气——是你虽然并不完美,也依然相信自己值得被爱;是你就算身处低谷,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继续向上攀登;是你不再向外索取认可,而是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依据材料可知( ) ①“爱你老己”与“爱你自己”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是全同关系 ②如果一个人身处低谷时继续向上攀登,那么他一定是“爱你老己” ③“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底气”是一个假言判断 ④从“所有‘爱你老己’的人都能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可推出“所有不能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的人都不是‘爱你老己’”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爱你老己”和“爱你自己”含义完全相同,外延完全重合,属于全同关系,正确。 ②:身处低谷继续向上攀登只是“爱你老己”的表现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不能反推“一定是爱你老己”,以偏概全,排除。 ③:“不是……而是……”是联言判断的否定肯定式,属于联言判断,不是假言判断,排除。 ④:“所有S都是P”换质位推理可得“所有非P都不是非S”,即“所有不能从自己身上获得力量与平静的人都不是爱你老己”,这是换质位推理,逻辑有效,正确。 16. 地上文物看山西,古建不语见千年。晋祠被誉为“中国古建筑博物馆”,有宋、元、明、清时期的各式建筑100余座,在晋祠中,所有古建筑都是文物,有的文物是宋代建筑,根据这两个性质判断,运用推理规则一定能推出( ) ①有的文物是古建筑 ②有的文物不是宋代建筑 ③有的古建筑是宋代建筑 ④有的文物并非不是宋代建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所有古建筑都是文物,根据换位推理的逻辑规则,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得周延,可以推出有的文物是古建筑,正确。 ②:根据有的文物是宋代建筑,进行换质推理,可以得出有的文物不是非宋代建筑,无法必然得出有的文物不是宋代建筑,错误。 ③:以有的古建筑是宋代建筑为结论,以材料中的信息为前提,可以构建三段论:所有的古建筑都是文物,有的文物是宋代建筑,有的古建筑是宋代建筑,但在该三段论中,作为中项的文物是不周延的,无法必然得出结论,错误。 ④:有的文物是宋代建筑,根据换质推理的逻辑规则,前提判断的性质变为否定,谓项变为与原来相矛盾的项,即有的文物不是非宋代建筑,等值于有的文物并非不是宋代建筑,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5个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的小甲(未成年人)与其朋友们一同前往“爱宠猫咖”(化名)“撸猫”。然而,当小甲摸了身旁的猫后,猫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伤。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小甲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之后,小甲的父母找到猫咖索赔,“爱宠猫咖”拒绝了小甲父母的要求,小甲的父母遂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爱宠猫咖”负责人辩称:店内的宠物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对于小甲受伤,猫咖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当判决“爱宠猫咖”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小甲的医疗费等相关合理支出。 理由:①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猫咖作为涉案宠物猫的管理人,对店内动物负有管理义务,应当对动物致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猫咖主张小甲行为不当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无法证明损害是因小甲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因此不能减免其侵权责任。 ③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公告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合理规定,猫咖张贴的“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免除其赔偿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订约履约诚信原则的相关知识,从侵权责任的类型、格式条款效力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猫咖作为宠物猫的管理人,其饲养的猫抓伤小甲→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的适用情形,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猫咖作为涉案猫咪的管理人,符合该责任的适用条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但猫咖未提供相应证据→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说明本案中猫咖仅推测小甲行为不当,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甲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可联系格式条款的效力的知识,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的角度。说明猫咖的该公告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以此作为免责依据。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答案】遗产确定: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理由: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分配方式:孙某的遗产应由李某和小孙共同继承,原则上份额均等。 理由: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继承制度的知识,分析孙某遗产的确定与分配。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因此,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有效信息②: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首先,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自书遗嘱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可联系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 用人单位应对市场变化对劳动者岗位等安排作出相应调整,这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2024年8月,某技术公司向担任工程师的沈先生发出人员分流安置通知函,载明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取消沈先生所在岗位,将其借调至生产部制造中心,担任流水线操作工。6个月借调期内,沈先生可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应聘。若未能内部应聘成功,借调期延长至12个月,期满后再次协商安置方案,包括正式转岗至借调岗位、进入人力资源中心待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见此情形,不同意借调安排的沈先生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后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 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答案】公司构成违法解除。 ①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要解除,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②本案调岗是工程师到流水线操作工,岗位性质、技能要求、薪酬待遇显著不合理,超出用工合理自主权;对不合理调岗有权拒绝,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 ③公司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不符合第39条任一情形,无合法依据。 ④沈先生异议后仍在原岗位正常考勤,不构成“旷工”; 双方并未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进行商议,公司做法构成违法解除。 【解析】 【详解】本题是辨析类主观题,需从调岗合理性、劳动者行为性质、解除依据等角度分析。 辩题: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有效信息①:公司因经营变化将沈先生从工程师借调至流水线操作工,且后续安排具有不确定性(待岗或协商解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案中,工程师与操作工在工作性质、技能要求上存在根本差异,该调岗缺乏合理性,超出了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边界;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单方调岗,因此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 有效信息②: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本案中,沈先生在表达异议后仍坚持在原岗位提供劳动(打卡),尽到了劳动义务,其未到新岗位报到具有正当理由,客观上不构成无故缺勤的“旷工”。 有效信息③: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本案中,既然沈先生的行为既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旷工”,也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公司的解除行为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一情形,缺乏合法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企业调岗缺乏合理性,解约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 从“鸡毛换糖”到“世界超市”,义乌小商品闯出大市场。 浙江省义乌市在小商品市场发展过程中,基于不同阶段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逻辑。 改革开放初期,义乌发现深圳、东莞等地通过“三来一补”模式(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根据自身在劳动力、交通等方面的相似条件,推出义乌本地发展加工贸易也能带动经济起步的结论。21世纪初,义乌观察到永康五金市场、绍兴纺织市场、温州鞋革市场均通过专业市场带动了产业发展,由此得出“专业市场建设能推动产业集聚”的规律。近年来,面对电商冲击,义乌提出“只要坚持数字化创新,就能保持竞争力”,并以此为指导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新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义乌小商品市场不同阶段发展的实践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基本特征的。 (2)根据义乌小商品市场三个发展阶段的具体做法,分析其所运用的推理方法。 【答案】(1)①义乌基于不同阶段的实践,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逻辑,体现了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 ②义乌基于实践把握“专业市场建设能推动产业集聚”的规律,对产业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体现了科学思维结果的预见性。 ③义乌以“坚持数字化创新就能保持竞争力”的决策为指导推进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新发展,体现了科学思维结果的可检验性。 (2)①改革开放初期,义乌依据自身与深圳、东莞等地在劳动力、交通条件上的相似性,推出“发展加工贸易也能带动经济起步”,运用了类比推理。 ②21世纪初,义乌通过考察永康、绍兴、温州等地专业市场带动产业发展的多个案例,归纳出“专业市场建设能推动产业集聚”的普遍规律,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 ③近年来面对电商冲击,义乌以“只要坚持数字化创新,就能保持竞争力”这一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通过肯定“坚持数字化创新”这一前件,推出“能保持竞争力”的结论,运用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科学思维基本特征的有关知识,从认识的客观性、结果的预见性、结果的可检验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义乌在小商品市场不同发展阶段依托实践探索,形成契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发展逻辑→从认识的客观性角度来分析:立足客观实践立足实际研判形势,遵循客观实际得出发展思路契合客观事实。 有效信息②:义乌观察多地专业市场发展态势,总结出市场建设带动产业集聚的发展规律→从结果的预见性角度来分析:把握事物发展内在规律,顺势预判发展趋势做出合理发展判断。 有效信息③:义乌依靠数字化创新的发展理念指导市场转型实践,最终成功实现全新发展→从结果的可检验性角度来分析:科学思维得出的发展思路经过实践印证,取得实效得到实践检验。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推理方法的有关知识,从类比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改革开放初期义乌比照深莞发展模式,结合自身相似条件得出本地发展加工贸易可带动经济起步的结论→从类比推理角度来分析:依据两地客观条件相似进行对比推导,由此及彼得出发展结论。 有效信息②:义乌观察多地专业市场发展实例,总结出专业市场建设助推产业集聚的发展规律→从不完全归纳推理角度来分析:依据部分地区成功事例,概括总结出普遍适用的经济发展规律。 有效信息③:义乌确立数字化创新可稳固竞争力的理念,以此指导市场转型并取得良好发展成效→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角度来分析:肯定了坚持数字化创新这一前件,从而推出能保持竞争力的后件,运用了肯定前件式。 2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被用于电信诈骗”的社会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展开了讨论。以下为部分发言摘要: 甲(人大代表):“所有利用AI换脸进行诈骗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这个案件中行为人利用AI换脸冒充他人实施了诈骗,所以这个行为是犯罪行为。” 乙(政协委员):“调查发现,在破获的38起AI诈骗案件中,95%以上的案件都涉及获取受害人面部特征信息。这说明:只要保护好面部生物特征信息,就能杜绝AI诈骗。” 丙(法律专家):“‘深度伪造’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如果用其传播正能量、修复老电影,就不应被禁止;如果用其进行诈骗、诽谤,就必须依法打击。因此,我们不应当一刀切地禁止所有深度伪造技术。” 丁(企业代表):“我们公司研发的‘反AI诈骗检测系统’,经测试,对已知类型的AI换脸视频识别准确率达99.7%。因此,这套系统对所有AI换脸视频的识别准确率都不会低于99%。” 结合材料,运用“正确运用判断”“掌握演绎推理方法”“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等知识,在以上四人的观点中任意选择两个观点分别进行逻辑评析。 要求:指出每人观点中存在的逻辑问题(或正确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的观点: 正确运用了三段论推理。大前提“所有利用AI换脸诈骗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小前提“该行为是AI换脸诈骗”,结论“该行为是犯罪行为”。形式有效,前提真实时结论必然成立。 ②乙的观点: 犯了“轻率概括”(或“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仅根据38起案件中95%涉及获取面部特征,就推出“只要保护好面部信息就能杜绝AI诈骗”,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中样本量太小、未考虑其他诈骗路径(如语音合成、伪造身份等)。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不能推出必然结论。同时,其推理将必要条件(面部信息泄露)当作充分条件(保护面部信息即可杜绝),混淆了条件关系。 ③丙的观点: 正确运用了辩证思维和条件判断。丙使用了“如果⋯⋯就⋯⋯”(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只有⋯⋯才⋯⋯”的思维形式,区分了技术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后果,避免了非黑即白的简单化判断。其推理体现了对概念的准确把握(“深度伪造技术”不等于“违法行为”),逻辑严密,属于合理的辩证分析。 ④丁的观点: 犯了“类比推理”错误或“归纳推理”中轻率概括的错误。仅根据对“已知类型”AI换脸视频的测试准确率99.7%,就推出“对所有AI换脸视频(包括未知类型)的准确率不低于99%”,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不具有必然性。若视为类比推理,则已知类型与未知类型在本质属性上可能不同(如新型伪造算法),不能简单类比。 【解析】 【详解】本题是逻辑评析类主观题,考查《逻辑与思维》中正确运用判断、掌握演绎推理方法、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的知识,要求对甲、乙、丙、丁四人围绕人工智能深度伪造与电信诈骗问题发表的观点,任选两个进行逻辑评析,指出其逻辑问题或正确之处并说明理由。 观点正误判断:甲、丙的观点逻辑严谨,推理正确;乙、丁的观点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合理性分析:论据①:甲以“所有利用AI换脸进行诈骗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为大前提,结合个案事实推出该行为是犯罪行为→从演绎推理角度分析:甲正确运用了三段论推理,符合“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的有效推理形式,前提真实且推理结构规范,结论必然成立。 论据②:丙区分深度伪造技术在不同使用场景下的不同后果,得出不应当一刀切禁止所有深度伪造技术的结论→从辩证思维与假言判断角度分析:丙运用了全面的辩证思维,准确使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区分了技术本身与技术的违法使用,避免了非黑即白的形而上学错误,逻辑严密。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乙仅依据38起破获案件中95%涉及面部特征信息,推出“只要保护好面部生物特征信息,就能杜绝AI诈骗”的结论→从不完全归纳推理与假言判断角度分析:一是犯了“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样本量不足且未穷尽语音合成、身份伪造等其他诈骗路径,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二是混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将“面部信息泄露”这一必要条件错误当作“杜绝AI诈骗”的充分条件,推理无效。 论据②:丁由系统对已知类型AI换脸视频识别准确率达99.7%,推出对所有AI换脸视频的识别准确率都不会低于99%→从不完全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角度分析:一是犯了“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由部分已知对象推及全体未知对象,未考虑新型伪造算法等未知情况;二是若视为类比推理,则已知类型与未知类型在本质属性上可能存在差异,属于不当类比,结论不具有保真性。 结论:逻辑推理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推理规则,演绎推理要保证前提真实且形式有效,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要注意扩大考察范围、增加样本数量,提高结论的可靠程度,避免犯轻率概括、混淆条件关系、不当类比等逻辑错误。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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