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卷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担保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原卷版+解析版)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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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专辑,依据《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编写。“考点双析卷”即围绕一个考点,一份是老师的讲解卷一份是学生的练习卷,助力师生构建“讲练结合”的学习闭环,是中职学校师生应对职教高考首轮复习教学的得力助手。
本专辑第37-38卷精准对标《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经济法律法规:
五、合同法律制度
掌握合同的担保、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
《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 第37卷
合同的担保 老师讲解卷
时间:45分钟 总分:100分
班级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号_______ 成绩_______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3分,共75分)
1.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方应当( )
A.继续中止履行 B.解除合同
C.恢复履行 D.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限制
3.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是( )
A.生产设备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D.依法被监管的财产
4.担保合同中,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下列哪项( )
A.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B.请求担保人返还担保财产
C.请求担保人赔偿损失
D.请求担保人提供个人信息
5.下列关于质押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的财产只能是动产
B.质押担保中,质押财产需转移占有给债权人
C.质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
D.质押期间,债权人可自行处分质押财产
6.质押担保物在质押期间一般要转移它的( )
A.所有权 B.收益权 C.占有权 D.使用权
7.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 )
A.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C.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责任
D.享有先诉抗辩权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23年7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7月7日付款。6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7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关于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9.笑笑与丹丹订立买卖吹风机的约定,丹丹担心笑笑不能按期付款,逐要求笑笑提供担保,笑笑找自己好朋友兰兰提供保证合同履行的约定,该担保属于( )
A.笑笑与丹丹订立保证合同
B.兰兰与丹丹订立保证合同
C.笑笑与兰兰订立保证合同
D.笑笑与丹丹、兰兰共同订立保证合同
10.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 返还定金( )
A.原数 B.双倍 C.三倍 D.四倍
11.下列关于留置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担保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
B.留置的财产需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除外)
C.债权人可自行处置留置财产以实现债权
D.留置期间,债权人需向债务人支付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
12.陈某向王某购买货物,价款为10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王某支付了2万元作为定金。交货期限届满后,因为第三方供货迟延,致使王某只向陈某支付了一半的货物,陈某因此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王某不同意,下列关于是否适用定全罚则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是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B.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双借返还定金4万元
C.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
D.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承担定金责任2万元
13.合同的担保具有( )
A.固定性 B.强制性 C.惩罚性 D.从属性
1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担保方式是( )
A.保证 B.质押 C.定金 D.订金
1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来担保方式属于法定担保的( )
A.保证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16.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
A.抵押 B.保证 C.质押 D.留置
18.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9月4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9月7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19.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
C.保证人仅对主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下列关于代理权和担保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代理权和担保权都是无期限的权利
B.代理权和担保权都可以转让
C.代理权和担保权都可以放弃
D.代理权和担保权都是附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
21.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
A.追偿权 B.抵押权 C.质押权 D.留置权
22.张某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王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由此李某为其担保人,下列合同的签订,不能使保证成立的有( )
A.李某与王某单独签订保证合同
B.李某在主合同中以债务人的身份签字
C.合同中没有保证条款,但李某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
D.主合同有保证条款,李某在其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
23.抵押属于( )
A.约定担保 B.法定担保 C.自定担保 D.合同设定
2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
A.某大学的小汽车 B.自留山 C.某大学的教学楼 D.宅基地使用权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综合运用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26题10分,第27题15分,共25分)
26. 2025 年 3 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若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同时,丁公司以其名下一套价值 800 万元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各方未约定担保实现顺序。 2025 年 10 月,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乙银行申报了全部债权,但未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026 年 1 月,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乙银行仅获得 300 万元清偿。 要求: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丙公司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说明理由。 (2) 丙公司的保证期间是多长?从何时起算? (3) 乙银行未在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前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是否仍需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4) 若乙银行先就丁公司的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获得 700 万元清偿,剩余未清偿的 300 万元,乙银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27. 2025 年 2 月,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甲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 25 万元的轿车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同时约定 “若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轿车直接归乙所有”。 2025 年 4 月,甲又向丁借款 15 万元,以同一辆轿车为丁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5 年 5 月,甲未经乙和丁同意,将该轿车以 22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 2025 年 8 月,甲无力偿还乙和丁的借款,丁主张行使抵押权,要求拍卖丙占有的轿车。法院依法拍卖轿车获得价款 24 万元。 要求: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与乙约定的 “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轿车直接归乙所有” 的条款效力如何?说明理由。 (2) 乙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能否对抗买受人丙?说明理由。
(2) 丁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能否对抗买受人丙?说明理由。
(4) 拍卖轿车所得的 24 万元,应当如何在乙和丁之间分配?丙的损失应当向谁主张?
试卷第6页,共6页
试卷第5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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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专辑,依据《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编写。“考点双析卷”即围绕一个考点,一份是老师的讲解卷一份是学生的练习卷,助力师生构建“讲练结合”的学习闭环,是中职学校师生应对职教高考首轮复习教学的得力助手。
本专辑第37-38卷精准对标《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经济法律法规:
五、合同法律制度
掌握合同的担保、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
《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 第37卷
合同的担保 老师讲解卷
时间:45分钟 总分:100分
班级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号_______ 成绩_______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3分,共75分)
1.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方应当( )
A.继续中止履行 B.解除合同
C.恢复履行 D.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详解】法律明确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担保可消除履行风险,故需恢复履行(C 正确);A、B 不符合风险消除后的处理规则,D 需对方未恢复能力且未提供担保时才适用,故排除。
2.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限制
【答案】A
【详解】保证的范围可以约定,违约的情况下是全部债权内容;保证期间未约定的情况下是6个月,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为2年,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情况下,先执行债务人自己的物权,再执行保证人财产。
3.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是( )
A.生产设备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D.依法被监管的财产
【答案】D
【详解】处于被扣押、监管的财产不能抵押。
4.担保合同中,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下列哪项( )
A.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B.请求担保人返还担保财产
C.请求担保人赔偿损失
D.请求担保人提供个人信息
【答案】D
【详解】担保合同中,债权人享有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请求担保人返还担保财产、请求担保人赔偿损失等权利,但不包括请求担保人提供个人信息的权利。
5.下列关于质押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的财产只能是动产
B.质押担保中,质押财产需转移占有给债权人
C.质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
D.质押期间,债权人可自行处分质押财产
【答案】B
【详解】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如股权、汇票),A 选项错误;质押的核心特征是质押财产需转移占有给债权人,以实现担保效力,B 选项正确;以动产或权利凭证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交付质押财产时生效,C 选项错误;质押期间,债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自行处分质押财产,D 选项错误。
6.质押担保物在质押期间一般要转移它的( )
A.所有权 B.收益权 C.占有权 D.使用权
【答案】C
【详解】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故C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C。
7.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 )
A.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C.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责任
D.享有先诉抗辩权
【答案】B
【详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B),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A(拒绝承担责任)、D(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特征;C(仅对不能履行部分负责)错误,连带责任保证无责任顺序,故选B。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23年7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7月7日付款。6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7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关于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
【详解】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履行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能力,属于先履行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此时,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故A选项正确,而B、C、D选项错误。
9.笑笑与丹丹订立买卖吹风机的约定,丹丹担心笑笑不能按期付款,逐要求笑笑提供担保,笑笑找自己好朋友兰兰提供保证合同履行的约定,该担保属于( )
A.笑笑与丹丹订立保证合同
B.兰兰与丹丹订立保证合同
C.笑笑与兰兰订立保证合同
D.笑笑与丹丹、兰兰共同订立保证合同
【答案】B
【详解】保证合同属于第三人参与订立的合同,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10.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 返还定金( )
A.原数 B.双倍 C.三倍 D.四倍
【答案】B
11.下列关于留置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担保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
B.留置的财产需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除外)
C.债权人可自行处置留置财产以实现债权
D.留置期间,债权人需向债务人支付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
【答案】B
【详解】留置担保仅适用于特定合同,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并非所有合同,A 选项错误;除企业之间留置外,留置财产需与债权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如保管合同中留置保管物),B 选项正确;债权人处置留置财产需先催告债务人,若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需通过法定程序(如诉讼、拍卖)处置,不得自行处置,C 选项错误;留置期间,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而非债权人,D 选项错误。
12.陈某向王某购买货物,价款为10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王某支付了2万元作为定金。交货期限届满后,因为第三方供货迟延,致使王某只向陈某支付了一半的货物,陈某因此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王某不同意,下列关于是否适用定全罚则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是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B.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双借返还定金4万元
C.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
D.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承担定金责任2万元
【答案】D
【详解】王某已经履行了一半,另一半因第三人原因未履行完成,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承担定金责任2万元。
13.合同的担保具有( )
A.固定性 B.强制性 C.惩罚性 D.从属性
【答案】D
【详解】担保具有从属性和预防性,但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存在的。
1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担保方式是( )
A.保证 B.质押 C.定金 D.订金
【答案】D
【详解】订金属于预付款,不能作为担保方式。
1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来担保方式属于法定担保的( )
A.保证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C
【详解】保证、质押、定金都属于当事人约定范围的保证方式,只有留置是当事人触发相关条款后的法定担保方式。
16.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答案】C
【详解】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
A.抵押 B.保证 C.质押 D.留置
【答案】B
18.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9月4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9月7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19.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
C.保证人仅对主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详解】保证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A 选项错误;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特殊情况除外),B 选项错误;保证人需对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C 选项错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 选项正确。
20.下列关于代理权和担保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代理权和担保权都是无期限的权利
B.代理权和担保权都可以转让
C.代理权和担保权都可以放弃
D.代理权和担保权都是附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
【答案】C
【详解】代理权和担保权都可以放弃,但代理权是有期限的,担保权通常是附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并且担保权一般不可转让。
21.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
A.追偿权 B.抵押权 C.质押权 D.留置权
【答案】A
【详解】担保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追偿权,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2.张某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王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由此李某为其担保人,下列合同的签订,不能使保证成立的有( )
A.李某与王某单独签订保证合同
B.李某在主合同中以债务人的身份签字
C.合同中没有保证条款,但李某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
D.主合同有保证条款,李某在其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
【答案】B
【详解】保证人要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合同中签字盖章。
23.抵押属于( )
A.约定担保 B.法定担保 C.自定担保 D.合同设定
【答案】A
【详解】抵押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或与第三人约定的担保方式。
2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
A.某大学的小汽车 B.自留山 C.某大学的教学楼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A
【详解】《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由此可知,宅基地使用权和自留地均不能抵押,B、D项错误;教学楼属于不动产,属于不能抵押的财产,C项错误;小汽车属于动产,可以抵押,A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答案】B
二、综合运用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26题10分,第27题15分,共25分)
26. 2025 年 3 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若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同时,丁公司以其名下一套价值 800 万元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各方未约定担保实现顺序。 2025 年 10 月,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乙银行申报了全部债权,但未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026 年 1 月,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乙银行仅获得 300 万元清偿。 要求: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丙公司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说明理由。 (2) 丙公司的保证期间是多长?从何时起算? (3) 乙银行未在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前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是否仍需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4) 若乙银行先就丁公司的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获得 700 万元清偿,剩余未清偿的 300 万元,乙银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1) 属于一般保证。 理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为一般保证;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也推定为一般保证。
(2) 保证期间为6 个月,自 2026 年 1 月 11 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10 日的次日)起算。
(3) 丙公司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理由: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未受清偿的部分,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6 个月内提出,乙银行的主张未超过该期限。
(4) 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理由: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未约定实现顺序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详解】
1.保证方式的认定:《民法典》第 686 条修改了原担保法的规则,将 “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改为 “推定为一般保证”,强化了对保证人的保护。
2.保证期间的性质: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3.债务人破产时的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债务人破产已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需承担责任,主张权利的期限为破产程序终结后 6 个月。
4.混合担保的实现顺序:关键看物保是债务人自己提供还是第三人提供。若为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债权人应当先就物保实现债权;若为第三人提供物保,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可以任选物保或人保实现债权(《民法典》第 392 条)。
27. 2025 年 2 月,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甲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 25 万元的轿车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同时约定 “若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轿车直接归乙所有”。 2025 年 4 月,甲又向丁借款 15 万元,以同一辆轿车为丁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5 年 5 月,甲未经乙和丁同意,将该轿车以 22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 2025 年 8 月,甲无力偿还乙和丁的借款,丁主张行使抵押权,要求拍卖丙占有的轿车。法院依法拍卖轿车获得价款 24 万元。 要求: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与乙约定的 “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轿车直接归乙所有” 的条款效力如何?说明理由。 (2) 乙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能否对抗买受人丙?说明理由。
(2) 丁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能否对抗买受人丙?说明理由。
(4) 拍卖轿车所得的 24 万元,应当如何在乙和丁之间分配?丙的损失应当向谁主张?
【答案】
(1) 该条款无效。 理由:该约定属于流押条款,《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约定本身无效。
(2) 乙的抵押权已设立,但不能对抗买受人丙。 理由: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是不知情的善意买受人,且已取得轿车所有权,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丙。
(3) 丁的抵押权已设立,且可以对抗买受人丙。 理由:丁的抵押权已办理登记,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即使轿车已转让给丙,丁仍有权就该轿车行使抵押权。
(4) 丁优先受偿 15 万元,剩余 9 万元由乙受偿;丙的损失应当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理由: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甲无权处分已抵押的轿车,应当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详解】
1.流押条款的效力:流押条款本质是剥夺抵押人在债务到期时的议价权,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因此法律规定其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 401 条)。
2.动产抵押的对抗效力:动产抵押采用 “登记对抗主义”,合同生效即设立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已登记的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无论抵押财产转让给谁,抵押权人均可追及行使抵押权。
3.抵押权顺位规则:同一动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的,顺位为: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均已登记的,按登记时间先后;均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民法典》第 414 条)。
4.抵押物转让规则:《民法典》第 406 条修改了原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试卷第6页,共6页
试卷第5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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