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卷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原卷版+解析版)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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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专辑,依据《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编写。“考点双析卷”即围绕一个考点,一份是老师的讲解卷一份是学生的练习卷,助力师生构建“讲练结合”的学习闭环,是中职学校师生应对职教高考首轮复习教学的得力助手。 本专辑第21-22卷精准对标《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经济法律法规: 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和设立;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 《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 第22卷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学生练习卷 时间:45分钟 总分:100分 班级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号_______ 成绩_______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3分,共75分) 1.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性质是() A. 法人企业 B. 非法人经营实体 C. 合伙企业的特殊形式 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 2. 下列主体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A. 美国公民约翰 B. 某国有企业 C. 中国公民张某 D. 某上市公司 3.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使用的字样是() A. 有限 B. 有限责任 C. 公司 D. 工作室 4. 下列出资方式中,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得采用的是() A. 货币 B. 实物 C. 劳务 D. 知识产权 5. 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是() A. 投资人提交设立申请之日 B.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 税务登记之日 D. 开业经营之日 6.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A. 投资人住所地 B. 分支机构所在地 C. 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地 D. 投资人经常居住地 7.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承担。 A. 分支机构独立 B. 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 C. 投资人独立 D. 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 8.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 投资人个人财产 B. 家庭共有财产 C. 企业财产 D. 投资人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9.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不包括() A. 投资人自行管理 B. 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理 C. 聘任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理 D. 由登记机关指定人员管理 10.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善意第三人。 A. 可以对抗 B. 不得对抗 C. 经登记后可以对抗 D. 经公证后可以对抗 11. 受委托或者被聘用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实施的行为是() A. 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 签订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 C. 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 D. 招聘企业员工 12.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不包括() A. 投资人决定解散 B. 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C.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 投资人被宣告失踪 13.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进行清算。 A. 投资人自行 B.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 投资人自行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清算人 14.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15.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A. 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 B.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C. 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 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16.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予以清偿。 A. 其个人的其他财产 B. 其家庭共有财产 C. 企业注册资本 D.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17.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 2 年 B. 3 年 C. 5 年 D. 10 年 18.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19.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 A. 营业执照 B. 税务登记证 C. 组织机构代码证 D. 银行开户许可证 20.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A. 1000 元 B. 3000 元 C. 5000 元 D. 10000 元 21.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以下的罚款。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22. 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23. 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3000 元 B. 5000 元 C. 10000 元 D. 20000 元 24.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A. 3 个月;3 个月 B. 6 个月;6 个月 C. 3 个月;6 个月 D. 6 个月;12 个月 25.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以下的罚款。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二、综合运用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26题10分,第27题15分,共25分) 26. 2025 年 5 月,王某设立 D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26 年 3 月,D 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王某决定解散企业。王某自行组织清算,仅书面通知了已知的 3 家债权人,但未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债权人甲公司未接到通知,于 2026 年 5 月向王某申报债权,王某以甲公司未在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申报为由拒绝清偿。2026 年 6 月,D 企业清算完毕,办理了注销登记。 2031 年 4 月,债权人乙公司发现王某尚有一套价值 20 万元的房产可供执行,遂要求王某清偿 D 企业注销前欠其的 10 万元货款,王某以企业已经注销、责任消灭为由拒绝。 要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自行清算是否合法?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2) 王某拒绝清偿甲公司债权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 王某拒绝清偿乙公司债务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D 企业解散清算时,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是什么? 27. 2025 年 6 月,李某准备创业设立一家小型科技企业,在选择企业形式时,面临两个方案:方案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方案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向律师咨询两种企业形式的法律差异。 要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性质上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2) 两者在投资人责任承担上有什么本质区别? (3) 两者在设立条件上有哪些主要区别?(至少列出 3 点) (4) 若李某选择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试卷第6页,共6页 试卷第5页,共6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编写说明: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专辑,依据《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编写。“考点双析卷”即围绕一个考点,一份是老师的讲解卷一份是学生的练习卷,助力师生构建“讲练结合”的学习闭环,是中职学校师生应对职教高考首轮复习教学的得力助手。 本专辑第21-22卷精准对标《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财税类-专业知识考试》——经济法律法规: 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和设立;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 《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 第22卷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学生练习卷 时间:45分钟 总分:100分 班级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号_______ 成绩_______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题3分,共75分) 1.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性质是() A. 法人企业 B. 非法人经营实体 C. 合伙企业的特殊形式 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2. 下列主体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A. 美国公民约翰 B. 某国有企业 C. 中国公民张某 D. 某上市公司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中国自然人,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等法律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也不得作为投资人。 3.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使用的字样是() A. 有限 B. 有限责任 C. 公司 D. 工作室 【答案】D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1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 “有限”“有限责任” 或者 “公司” 字样,可以使用 “厂”“店”“部”“中心”“工作室” 等。 4. 下列出资方式中,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得采用的是() A. 货币 B. 实物 C. 劳务 D. 知识产权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 5. 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是() A. 投资人提交设立申请之日 B.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 税务登记之日 D. 开业经营之日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3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6.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A. 投资人住所地 B. 分支机构所在地 C. 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地 D. 投资人经常居住地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4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7.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承担。 A. 分支机构独立 B. 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 C. 投资人独立 D. 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 【答案】B 【详解】 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8.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 投资人个人财产 B. 家庭共有财产 C. 企业财产 D. 投资人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9.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不包括() A. 投资人自行管理 B. 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理 C. 聘任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理 D. 由登记机关指定人员管理 【答案】D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9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登记机关无权指定企业事务管理人员。 10.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善意第三人。 A. 可以对抗 B. 不得对抗 C. 经登记后可以对抗 D. 经公证后可以对抗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9 条第 4 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11. 受委托或者被聘用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实施的行为是() A. 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 签订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 C. 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 D. 招聘企业员工 【答案】A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规定,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不得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等。BCD 均属于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12.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不包括() A. 投资人决定解散 B. 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C.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 投资人被宣告失踪 【答案】D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6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资人被宣告失踪不必然导致企业解散。 13.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进行清算。 A. 投资人自行 B.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 投资人自行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清算人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7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指定清算人。 14.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7 条规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 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15.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A. 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 B.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C. 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 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9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16.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予以清偿。 A. 其个人的其他财产 B. 其家庭共有财产 C. 企业注册资本 D.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答案】A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只有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才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17.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 2 年 B. 3 年 C. 5 年 D. 10 年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该 5 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18.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2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 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9.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 A. 营业执照 B. 税务登记证 C. 组织机构代码证 D. 银行开户许可证 【答案】A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20.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A. 1000 元 B. 3000 元 C. 5000 元 D. 10000 元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3 条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21.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以下的罚款。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4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 元以下的罚款。 22. 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答案】C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5 条规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3. 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3000 元 B. 5000 元 C. 10000 元 D. 20000 元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A. 3 个月;3 个月 B. 6 个月;6 个月 C. 3 个月;6 个月 D. 6 个月;12 个月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6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 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25.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以下的罚款。 A. 1000 元 B. 2000 元 C. 3000 元 D. 5000 元 【答案】B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7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 元以下的罚款。 二、综合运用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26题10分,第27题15分,共25分) 26. 2025 年 5 月,王某设立 D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26 年 3 月,D 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王某决定解散企业。王某自行组织清算,仅书面通知了已知的 3 家债权人,但未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债权人甲公司未接到通知,于 2026 年 5 月向王某申报债权,王某以甲公司未在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申报为由拒绝清偿。2026 年 6 月,D 企业清算完毕,办理了注销登记。 2031 年 4 月,债权人乙公司发现王某尚有一套价值 20 万元的房产可供执行,遂要求王某清偿 D 企业注销前欠其的 10 万元货款,王某以企业已经注销、责任消灭为由拒绝。 要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自行清算是否合法?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2) 王某拒绝清偿甲公司债权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 王某拒绝清偿乙公司债务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D 企业解散清算时,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是什么? 【答案】 (1) 合法;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 不成立。 理由: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 15 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债权。王某未履行公告义务,导致甲公司未及时申报债权,王某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3) 不成立。 理由: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乙公司在 2031 年 4 月提出请求,距离 2026 年 6 月企业注销不足 5 年,王某仍应承担责任。 (4) 法定清偿顺序:①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 所欠税款;③ 其他债务。 【详解】 1.清算人的确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以投资人自行清算为原则,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为例外,这与公司清算必须由清算组进行有明显区别。 2.清算通知与公告义务:投资人必须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投资人不能免除清偿责任。 3.持续清偿责任的 5 年期限: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特有的制度,该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从企业注销之日起计算,超过 5 年未主张的,投资人的责任永久消灭。 4.清偿顺序:优先保护职工权益和国家税收,剩余财产再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债务,这与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基本一致。 27. 2025 年 6 月,李某准备创业设立一家小型科技企业,在选择企业形式时,面临两个方案:方案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方案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向律师咨询两种企业形式的法律差异。 要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性质上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2) 两者在投资人责任承担上有什么本质区别? (3) 两者在设立条件上有哪些主要区别?(至少列出 3 点) (4) 若李某选择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1) 核心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产与投资人个人财产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2) 责任承担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 设立条件区别: ① 投资人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投资设立。 ② 组织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仅需一名投资人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必须设执行董事和监事。 ③ 财务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 【详解】 1.法人资格的本质差异: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企业的财产就是投资人的个人财产;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相互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2.2024 年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修改: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10 万元的限制,也取消了股东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要求,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实行认缴制,但保留了年度审计和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则。 3.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容易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形,因此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由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否则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试卷第6页,共6页 试卷第5页,共6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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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卷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山东省(春季高考)《财税类(经济法律法规)考点双析卷》(原卷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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