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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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类型 | 作业-单元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22 |
| 更新时间 | 2026-06-22 |
| 作者 | 刘去刘来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22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436459.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本卷为高中思想政治“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测试,以民法典实施、AI技术应用等时代热点为情境,通过16道单选与4道综合题,覆盖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核心知识点,适配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16题(48分)|民事法律关系、人格权、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结合人脸识别新规、AI生成作品等科技情境,考查基础概念辨析,如第2题家庭陪伴机器人人格权判断|
|非选择题|4题(52分)|名誉权、物权类型、合同履行、侵权责任|以土地承包纠纷、AI谣言传播等真实案例为载体,综合考查法律适用与论证能力,如第19题结合“三农”工作考查合同违约责任|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测试
一、单选题
1.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某校高二学生开展民法专题学习时发现,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丙申请将自住房改经营性用房,向主管部门交企业登记材料
②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解除婚约
③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④乙付高额定金请寻宠团队找宠物,团队并未找到但拒绝退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某学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现场专门设置民法典专题宣传区、法治文化长廊、法律咨询区,工作人员面对面结合校园生活、日常消费、邻里借贷等真实生活案例为学生答疑解惑。学生们围绕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年满16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③法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肖像权、荣誉权
④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综合性规章。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人脸识别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重要一环,正被广泛应用于安防、商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办法》的实施,旨在厘清人脸识别的适用边界、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信息保护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此《办法》的实施明确了应用边界与保障隐私,兼顾发展与安全
②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隐私权益,此《办法》的实施强化信息保护
③隐私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他人信息
④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正当性原则,保护自然人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5年,某村村民老王与村集体签订了为期1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用于生态果园经营。合同生效后,老王投入大量资金对土地进行改良。三年后,因国家规划建设湿地公园,该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老王与村委会就补偿分配产生分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老王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
②村委会认为土地是集体的,青苗补偿款应全部归集体所有
③因土地被征收,老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消灭
④老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办理登记后才能设立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6.2022年10月13日,孙某向吴某出具借条,明确借款1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同日,吴某作为出借人、孙某作为借款人、刘某作为抵押人,三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刘某以其承包的土地荒山使用权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间,孙某按约定支付利息至2023年5月,自6月起未再支付。吴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刘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其承包的土地荒山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②孙某享有质权,可优先受偿土地荒山使用权的拍卖、变卖价款
③刘某需在其约定的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涉案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④土地荒山承包使用权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做到物尽其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年1月,小王打算开设一家文创工作室,以自身名下的临街商铺作为抵押,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双方依法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约定了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是抵押权人,该临街商铺属于抵押财产
②小王作为债务人,将商铺作为债权的担保
③银行享有担保物权,对抵押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若小王逾期未还款,银行可直接占有该商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5年11月,李某使用智能绘图软件,以自己原创的现代诗为提示词,经数十次参数调整、风格筛选及后期手动修饰,生成一幅数字画作,并在国家版权局完成作品登记。不久,某电商平台未经李某许可,将该画作用于商品宣传海报。李某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制作该画作时投入了智力劳动,故对该画作享有著作权
②电商平台未经许可公开使用该画作,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③只要使用了智能绘图软件工具生成内容,就不具有独创性,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④李某完成作品登记后才取得著作权,未登记则不受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甲公司于2025年9月独立研发出一款“擦窗机器人”,并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但一直未申请专利。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相同的技术方案,于2025年10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2026年1月获得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其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发明
②乙公司相同技术的专利权申请在先且获得批准,依法享有该技术的专利权
③自乙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之日起,甲公司再生产、销售该产品不一定构成侵权
④专利保护期满15年后,该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无需许可即可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甲公司在其自营网店开展A商品秒杀活动,活动规则写明“每个账号限拍一盒,多拍无效”。王某于当日用同一个账号购买了50盒,并在线支付了价款1000元。次日,王某询问客服何时发货,客服回复“我们会尽快给您安排发货”。几日后,甲公司向王某发了一盒A商品,并退款980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王某超出活动规则拍下的49盒A商品属于新的要约( )
②甲公司发布的秒杀活动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③王某付款成功表明承诺到达A公司,意味着双方合同生效
④王某与甲公司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甲公司的给付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6年3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待售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3月18日上午谭某(已满17周岁,为某工厂的合同工)看见后添加杨某微信,联系杨某咨询二手手机价格,杨某报价1000元,谭某还价800元,杨某答应。次日,杨某按照约定在泉城公园以人民币800元价格将二手手机售卖给谭某。关于上述买卖合同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杨某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是要约
②谭某还价是新要约
③杨某答应谭某价格是承诺
④该手机买卖合同因谭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甲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采购订单,订购一批特定型号的环保材料,订单详细列出了数量、价格、交货期。乙公司系统自动回复“您的订单已受理”。后因原材料价格暴涨,乙公司迟迟不发货,并称“订单受理不等于合同成立”,要求重新议价。甲公司则认为合同已成立,要求乙公司履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自动回复是承诺,合同于该承诺到达甲公司之时成立
②订单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但合同需双方签字后才能成立
③乙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其他违约责任
④因原材料价格波动构成不可抗力,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吴某从正规电商处购买一台某品牌热水器,安装使用。半年后,吴某妻子冯某在使用中因热水器漏电遭受严重电击受伤。经鉴定,事故系热水器内部某一绝缘部件存在质量缺陷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与电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电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热水器漏电致冯某受伤,该品牌生产商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冯某并非买卖合同当事人,其只能向产品的生产商主张权利
④若电商能证明该缺陷并非电商造成,其可向生产商进行追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王某骑着电瓶车行驶在城区的路上,旁边是刘某经营的商店,商店门口蹲着刘某饲养的大狼狗。大狼狗忽然扑向王某,使王某摔倒在地,致使右肩关节脱位,住院治疗共花费1573元。据此,本案( )
A.刘某养的狗造成王某受伤,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
B.刘某因没看管好自己的狗造成王某受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如果刘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D.王某因惊吓受伤,不是刘某直接造成的,刘某不应承担责任
15.某文化传媒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模型,输入文字指令后自动生成了一篇原创散文,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表并标注来源。某中学语文教师未经许可,将该散文完整转载至班级公众号用于课堂教学;某商业网站未经许可转载该散文,仅注明作者与出处,未支付报酬。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若构成作品,其著作权一般由使用该人工智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
②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该作品将自动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免费且不受限制地使用
③该中学教师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
④该商业网站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只需注明出处,无须支付使用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孙女士与翟女士是住在同一单元的门对门邻居。翟女士基于自身安全保障的需要,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并在室内临窗处和家门口外的公共走廊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孙女士认为这一行为会使自己和家人时刻暴露在监控下,遂向法院起诉。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翟女士安装的可视门铃若录入孙女士家隐私,则侵犯了孙女士家的隐私权
②孙女士干扰了翟女士的生活安宁,应该被判决对本案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③公共走廊属于公共空间,翟女士不能在其居住的公共走廊安装监控摄像头
④翟女士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照顾到孙女士的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网上流传一份通报,称“某地镇政府办公室两名干部张某(男,31岁)、李某(女,29岁)在镇政府周边一便利店消费方便面2份,行为逾越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经核查,相关内容虚假,该地镇政府从未发布类似通报,镇政府工作人员中有文中提到的“张某(男,31岁)、李某(女,29岁)”,但他们的行为属于下班期间的正常行为,并没有违反廉洁规范。
公安部门查明,曹某(男,28岁)在看到“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新闻后,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利用AI工具制作了相关谣言。该谣言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知识,阐述曹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项合法权益,并说明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18.材料一 刘某是远近闻名的蔬菜种植高手,他通过勤劳的双手和专业的种植技术,成为当地有名的“蔬菜种植专业户”。为了扩大生产,他又从村集体承包了五十亩(一亩≈666.7平方米)土地,建起高标准的蔬菜大棚,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为了方便做生意和孩子读书,刘某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24年4月,刘某资金周转遇到困难,遂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获得银行贷款30万元。
材料二 林某在乡下拥有一套自建房,由于长期在大城市从事生意,自建房一直闲置,其名下的耕地也流转给他人耕种。林某的邻居赵某,因家中子女成家,正计划扩建房屋。年初,赵某找到回乡过节的林某,商议购买其闲置的自建房,经过一番商讨,双方以18万元达成交易意向。约定先在村里备案,等年底林某回来时办理产权过户,届时赵某一次性付清房款。交易时,赵某看到院内停放的一辆旧拖拉机,便一并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先行将拖拉机开走,说好车款等林某年底回来时支付。不久后,村里因修建公路征收部分土地,其中包括林某流转出去的耕地。国庆节期间,林某回乡向村委会索要征地补偿款,村委会以林某长期不在村里居住且土地已流转为由拒绝支付。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林某胜诉。
(1)材料一中涉及的物权类型有哪些?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林某年底回乡时案涉自建房和拖拉机的产权归属。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
2019年3月,某村将村集体部分闲散土地共计13余亩发包给周某,合同期限十年。合同约定:每亩年承包费750元;合同存续期间内每年3月6日前承包方须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若承包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后来,周某以发包方未为其处理承包地树木遮挡庄稼问题为由,未按约定支付2025年度的土地承包费。该村委会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周某支付2025年度的承包费及相应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村委会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入住某酒店后,在旋转楼梯行走时未扶楼梯扶手,穿着一次性拖鞋,未注意楼梯扶手及台阶立面张贴的“小心台阶”标识,不慎摔倒受伤,右桡骨远端骨折。陈某称因楼梯湿滑导致其摔倒受伤,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8万元。酒店认为摔倒处地面清洁并无湿滑,并辩称: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法院审理查明:酒店已设置警示标识,但标识不够明显,定期清洁地面,无证据证明楼梯存在湿滑隐患。最终,法院判决该酒店与陈某按照3∶7比例承担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合理性。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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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C
D
B
A
D
C
A
C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A
B
A
B
B
1.D
【详解】①:向主管部门提交企业登记材料,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选。
②:婚约不受民法调整,订婚不属于法定民事法律关系,不选。
③:物业公司要求补缴物业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是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入选。
④:委托寻宠产生的定金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入选。
2.C
【详解】①:人格利益和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权利。家庭陪伴机器人本质上是“物”,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无法享有人格利益,排除。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化的情感交互可能让用户产生过度依赖,并逐渐用与机器的互动替代真实的人际交往,这会弱化人作为社会主体的独立人格与尊严,正确。
③:姓名权和身份权的主体都是自然人。机器人作为机器或智能产品,无论用户是否为其赋予昵称,都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享有姓名权和身份权,排除。
④:家庭陪伴机器人在日常交互中会持续收集用户的语音、图像及生活习惯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因安全漏洞或不当使用发生数据泄露,将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3.D
【详解】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才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符合教材对民事主体范围的规定,正确。
③:生命权、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的人格权,法人不享有,法人仅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错误。
④:所有权属于物权,物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正确。
4.B
【详解】①:《办法》厘清人脸识别适用边界、规范流程、强化信息保护,既促进技术健康发展,又守住安全隐私底线,正确。
②:个人信息不等于隐私权益,个人信息范围更广,隐私是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二者不能等同,排除。
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人最基础的权利,且并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使用他人信息,合法依规可合理使用,排除。
④:处理个人信息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能有效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正确。
5.A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农户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正确。
②:用益物权因标的物被征收而消灭,当土地被依法征收时,设立于其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随之消灭,正确。
③:青苗补偿款是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人的补偿。老王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青苗的所有人,有权获得青苗补偿款,②中“应全部归集体所有”的说法错误,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起确认和公示作用,而非设立要件,排除。
6.D
【详解】①:承包的土地荒山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人刘某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排除。
②:本案是抵押担保,不是质押,不存在质权;且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是债权人吴某,不是借款人孙某,权利主体和权利类型均错误,排除。
③:抵押担保规则中,抵押人需要在抵押物约定价值范围内,对担保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正确。
④:法律允许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该行为既保护权利人对承包土地使用价值的利用,又发挥了其交换价值的担保融资功能,实现了物尽其用,正确。
7.C
【详解】①:抵押关系中,提供抵押财产的一方是抵押人,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本题中小王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错误。
②:小王向银行贷款是债务人,将自有商铺作为履行还款债务的担保,符合抵押的法律特征,正确。
③: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正确。
④:抵押权人不能直接占有抵押财产,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抵押权人需通过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法定方式实现抵押权,错误。
8.A
【详解】①:李某以原创诗歌为提示词,多次调整参数、筛选风格、手动修饰,投入独创性智力劳动,生成的数字作品具备独创性,依法享有著作权,正确。
②:平台未经许可将画作用于商业宣传,擅自使用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侵犯著作权,正确。
③:AI生成作品只要凝结人类独创性智力投入就有独创性、受著作权保护,并非用AI软件就一概不受保护,排除。
④:著作权创作完成自动产生,版权登记只是确权证据,不是取得著作权的法定前提,排除。
9.C
【详解】①:甲公司虽先独立完成研发,但乙独立完成了相同的技术方案,并首先获得该技术的专利权,甲公司再使用该发明属于侵权行为,排除。
②:我国专利权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相同技术方案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主体。乙公司申请在先并已获得专利批准,依法享有该技术的专利权,正确。
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原第六十九条),在专利申请日前,他人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作好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根据法律规定中的这一先用权,甲公司在原范围继续生产经营,没有扩大范围和规模,不算侵权。否则会涉及侵权,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专利保护期满后,该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无需许可即可免费使用,排除。
10.B
【详解】①:活动规则写明“每个账号限拍一盒,多拍无效”。王某拍50盒的行为,因违反“限拍一盒”规则,对超出1盒的部分是新的要约,正确。
②:甲公司写明规则、标价秒杀活动内容,内容具体确定,属于要约,排除。
③:商家活动明确限拍,王某超额下单,商家并未认可全部订单,仅履约1盒、退还余款,故不能认定付款就合同全部生效,排除。
④:买卖合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物,而是给付行为,排除。
11.C
【详解】②:谭某还价800元,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价格从1000元变为800元),在法律上构成新要约,符合题意。
③:杨某同意谭某的还价,是对谭某新要约的承诺,此时买卖合同成立,符合题意。
①:杨某在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照片与微信账号,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排除。
④:谭某已满17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厂合同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有效,排除。
12.A
【详解】①:甲公司发出的电子采购订单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法定条件,①正确。
②:乙公司系统自动回复“订单已受理”构成有效承诺,承诺到达甲公司时合同即依法成立,并非必须双方签字后才成立,排除。
③:乙公司因原材料价格暴涨拒不发货,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确。
④:原材料价格波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并不构成“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乙公司无权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排除。
13.B
【详解】①:吴某从正规电商处购买热水器,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电商交付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推定责任,错误。
③:冯某虽然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但她作为受害人,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她既可以向生产商主张权利,也可向销售者电商追责,错误。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销售者对外向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若销售者能够举证产品质量缺陷系生产者原因造成、自身没有过错,在先行赔付受害人之后,依法有权向产品生产商追偿,正确。
14.A
【详解】A:法律规定,宠物狗致人损伤,其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作为大狼狗的饲养人,其狗造成王某受伤,无论刘某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B:本案属于侵权责任,未涉及违约责任,排除。
C: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排除。
D: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对狗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狗扑向王某直接导致其受伤,刘某应承担责任,不能以“是否直接造成”为免责理由,排除。
15.B
【详解】①:在我国司法与立法实践中,AI生成内容构成作品的,通常认定提供指令、投入资源的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而非AI本身,正确。
②: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免费使用,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永久受保护,并非“完全不受限制”,错误。
③:为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少量复制或转载已发表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无须许可、无须付费,正确。
④:法定许可使用允许不经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而该网站既非法定许可情形,又未付费,不属于合法的法定许可,错误。
16.B
【详解】①:可视门铃若录入孙女士家的隐私信息,会侵犯其隐私权,正确。
②:孙女士起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未干扰翟女士的生活安宁,排除。
③:翟女士为保障自身安全,可在公共走廊合理安装监控,但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不能安装”表述绝对,排除。
④:翟女士行使权利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兼顾相邻方孙女士的权益,正确。
17.(1)曹某的行为侵犯张某、李某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张某、李某行为逾越公职人员廉洁规范”的虚假通报,虚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评价,直接降低了二人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2)启示: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等民事权利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利。
②遵守法律与公序良俗。利用AI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道德,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③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应理性辨别信息真伪,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启示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知识,先阐述曹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项合法权益、再从权利义务统一、法律与公序良俗、网络行为规范角度来分析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有效信息①:曹某利用AI工具制作虚假通报,编造张某、李某消费方便面行为逾越廉洁规范的不实内容并传播→从名誉权侵权角度来分析:曹某虚构信息误导公众,降低张某、李某的社会评价,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侵犯二人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曹某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编造传播谣言,侵犯他人权益且扰乱公共秩序→从权利义务统一角度来分析:曹某滥用言论自由和AI使用权利,未履行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违背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有效信息③:曹某编造传播虚假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法律与公序良俗角度来分析:其行为违反民法典中名誉权保护规定,违背社会道德,说明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需承担法律责任。
有效信息④:曹某编造的虚假通报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从网络行为规范角度来分析: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启示我们应理性辨别网络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18.(1)刘某拥有的蔬菜大棚和商品房涉及所有权;刘某承包土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用益物权;刘某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涉及担保物权。
(2)①自建房的产权仍归林某所有。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需依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虽然林某与赵某达成了交易意向,且约定年底办理产权过户,但在未完成过户登记前,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转移。
②拖拉机的产权归赵某所有。拖拉机属于动产,对于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一般以交付为标志。赵某已先行将拖拉机开走,完成了交付行为,所以此时拖拉机的产权已转移至赵某。
【详解】(1)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物权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不同物权的变动规则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对自己出资建设的蔬菜大棚、购买的商品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利→可联系所有权的含义分析: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蔬菜大棚和商品房涉及所有权。
有效信息②:刘某从村集体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相关知识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用益物权,因此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范畴。
有效信息③:刘某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可联系担保物权的相关知识分析: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因此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涉及担保物权。
(2)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物权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不同物权的变动规则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林某和赵某仅达成自建房交易意向,约定年底办理过户,未完成产权登记→可联系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分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建房属于不动产,双方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仍归林某所有。
有效信息②:赵某已经先行将拖拉机开走,完成占有转移→可联系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分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拖拉机属于动产,赵某开走拖拉机即完成交付,因此所有权转移至赵某。
19.村委会的诉求应得到法院支持。
①村委会与周某在自愿基础上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周某未按期交纳承包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免责事由或法定免责,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处理树木遮挡问题并非合同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不能作为拒付承包费的正当理由,周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④依据合同约定,周某应继续支付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订立与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某村与周某自愿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从合同效力角度分析: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有效信息②: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费缴纳时间、违约金条款,周某未按约定支付2025年承包费→可从合同履行原则角度分析: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周某未按约定履行缴费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③:周某以发包方未处理树木遮挡庄稼为由拒缴承包费→可从违约免责的角度分析:只有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时,才能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处理树木遮挡问题既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村委会义务,也不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周某的抗辩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不能成立。
有效信息④:村委会起诉要求周某支付承包费和违约金→可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周某作为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因此村委会的诉求合法合理,会得到法院支持。
20.
①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楼梯行走时穿着一次性拖鞋,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损害发生具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②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案涉楼梯周围的警示标识未设置在显著位置,酒店作为经营者未对陈某尽到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③法院综合全案事实与双方过错程度,依据过错责任原则,酌定酒店与陈某按照3∶7比例承担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需分别认定陈某自身过错与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瑕疵,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主次责任,最终说明法院按3∶7比例划分责任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有效信息①: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穿一次性拖鞋行走楼梯→可从受害人过错角度,说明陈某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具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有效信息②: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但警示标识设置不显著,提示不到位→可从经营者过错角度,说明酒店未充分、有效地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有效信息③: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定3∶7责任比例→可从过错责任原则、责任比例裁量的角度,说明法院以过错为核心判定责任,综合考量双方过错大小与原因力比例作出判决,合法有据、公平合理。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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