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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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作业-单元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河南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65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18 |
| 更新时间 | 2026-06-18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1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398776.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中思想政治“家庭与婚姻”单元复习卷,以真实生活案例为载体,全面覆盖单元核心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适配单元复习巩固与能力提升需求。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15题/45分|父母子女关系、继承权、夫妻财产等|如第3题以意定监护协议考查成年监护制度,情境贴近老龄化社会现实|
|非选择题|4题/55分|遗产分割、婚姻效力、侵权责任等|如第17题结合代位继承与赡养义务,综合考查法定继承规则,凸显法治与道德修养融合|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期末复习测试题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小张是高二年级学生,由于在学校经常违反课堂纪律,按照校规校纪被学校停课一天,由家长带回家自行教育。小张的爸爸便带着小张来到朋友工厂体验搬砖一天。体验了工地的辛苦生活后,小张感慨万分,称还是读书好。本案例中,小张爸爸的做法( )
①正确履行了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②可促进小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③侵犯了小张接受教育的权利④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李某和赵某于1986年结婚,赵某为再婚,两人结婚时其大儿子孙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小儿子孙乙年幼,由李某、赵某共同抚养;1990年两人的小女儿李小某出生。2024年,赵某去世。李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关于李某养老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甲、孙乙和李小某均有赡养义务
②孙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李某
③若子女拒绝赡养李某,他可通过公诉维权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王奶奶(75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侄女吴某签订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自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吴某照料生活、管理财产。其子马某以法定监护人为由反对,拒不认可协议,且长期拒付赡养费、极少探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奶奶与吴某的意定监护协议,需经马某同意后方能生效
②马某只需支付赡养费即可,回家探望王奶奶仅属于道德义务
③马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疏于探望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马某无权单方否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张某年老后,其子庞小某对张某不闻不问,患病时亦未照顾。张某后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丧葬事宜等,张某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主张权利时,庞小某却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取得张某名下房屋。该案例中,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张某遗嘱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合法
②蔡某依约对张某履行了扶养的承诺
③张某与蔡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老赵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独生女小赵由前妻王某抚养。老赵离异后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其弟弟赵二一直与老赵同住并悉心照顾,直至老赵去世,历时12年。关于老赵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赵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丧失继承权
④赵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1/2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15年10月,李先生与刘女士再婚,刘女士带着儿子小刘(12岁)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夫妻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并有存款20万元。2025年6月,李先生当着子女的面立下口头遗嘱,称其去世后全部财产归刘女士。半年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表弟李甲出示的李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显示将房产赠与李甲。各方对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房产为李先生遗产,由李甲继承
②李先生的遗产按照口头遗嘱由刘女士继承
③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甲、乙系胡某的儿子,因乙在外打工很少回家,胡某只得一直与甲生活。后甲早逝,甲妻张某一直尽心赡养胡某。2023年胡某立下有效的自书遗嘱,写明其遗产只留给张某一人。胡某病逝后,乙与张某就遗产分配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乙要求继承胡某部分遗产,张某则要求乙补偿一定的赡养费。对此,下列
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是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故无权继承胡某的遗产
②根据胡某生前立下的自书遗嘱,张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③乙是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故能够获得胡某的部分遗产
④张某无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可要求乙补偿其赡养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当“诗意”遇上“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十四为君妇”较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早了六年
②“千唤不一回”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③离婚要慎重,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相决绝”
④“有两意”违背一夫一妻制,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即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张某瞒着妻子欠下10万元外债,遂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10万元还债。他把自己婚前所有但口头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商品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合同,收取李某10万元定金,后因妻子反对未完成过户。本案中( )
①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定金
②对10万元继承所得张某无权单独处理
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④张某所欠1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王某与马某登记结婚。婚前,王某置有一套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并登记在其名下。结婚一年后,女儿出生。他们把商品房装修后出租,租金由王某收取。女儿上幼儿园后,马某便打算出去找工作,她报名参加了几次就业培训,2万元的培训费还是瞒着丈夫向朋友借的。婚后王某却无所事事,整天沉迷赌博,欠下5万元赌债。为此,夫妻二人经常吵架,后来两人准备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二人出现分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丈夫欠下的5万元赌债为个人债务
②妻子马某瞒着丈夫借债2万元属于个人债务
③房子是王某的,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也理所当然属于王某
④房子是王某的,装修房子的支出二人平摊,收取的房屋租金应平均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王某利与韩某楠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在此期间,王某利投资获得20万元。后韩某楠希望女儿随自己姓,王某利不同意。王某利多次以自己收入高,韩某楠工作忙无法照顾家庭为由,要求韩某楠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韩某楠未同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前房产在婚后已经转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②王、韩人身关系平等,韩某楠有权决定女儿姓韩
③韩某楠婚后有参加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
④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小丽和小明在2024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住进了小明在2024年国庆期间全款购买的婚房(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丽婚前购买的商铺(市值200万)出租给好友小军,租金每月5000元,租期为一年。结婚不到一个月,小丽就收到了杂志出版社寄来的稿费10000元,以奖励她半年前在该杂志上发表的3篇署名文章。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 )
A.70000元 B.107万元 C.10000元 D.60000元
14.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此借款,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张某与王某系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张某婚前有一子张甲(已成年)。2025年张某去世,未立遗嘱。在处理遗产时,张甲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查明,张某名下主要财产包括:婚前购买房屋一套(登记于张某一人名下),与王某婚后购买的汽车一辆,以及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20万元。庭审中,王某出示借条,证明婚后曾以个人婚前存款3万元出借给朋友,该朋友在张某去世后归还了本息共计3.2万元。基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购买的房屋以及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
②该情形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若王某生活困难可适当多分
③王某出借个人婚前存款所获得的3.2万元本息,不属于遗产范围
④张甲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王某共同继承张某的全部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5分)。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
(1)谈谈你对小明父母态度的看法。(6分)
(2)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职责?(1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3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男孩甲今年19岁,与女孩乙准备结婚,乙的妈妈不同意,要求甲出彩礼30万,房产证上加上乙的名字,婚房贷款由甲的父母还,甲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后来乙的妈妈仍坚决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幸福。为此,乙的妈妈把乙关在家里,除了上班不准出去,不准上网,不准和外界联系。一天,乙偷偷跑出家门,和甲一起宴请了几位好友,并宣布两人成为夫妻。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甲、乙婚姻的看法。(12分)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小方和小黄经过了短暂的恋爱之后,领了结婚证,正式确立夫妻关系。结婚后,小方就成了一个掌控欲非常强的人,他不让小黄做美甲,穿裙子,也不允许她出去工作。对于小黄的工作,他也是私自替她决定,不仅为她办理辞职手续,还偷偷地回复了小黄通过面试的邮件,告诉对方不能入职。
材料二:小方对小黄的控制与监视使得两人的婚姻关系陷入了绝境最终离婚。对于离婚协议书中小黄提出的几个要求,小方提出反驳。第一,小黄要求分割房产,小方以房子是其母亲出资付首付,属于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方因车祸获得保险公司12万元的赔偿应该归小方所有;第三,小方认为,小黄为补贴家用的1.5万元借款的事,他并不知情,因而不属于共同债务,不必承担。因两人在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意见上不能达成一致,小黄将小方告上了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说明小方和小黄的夫妻关系是否平等?并说明理由。(3分)
(2)如果你是法官,针对两人在财产和债务上的争议,该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理由。(9分)
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①②:小张的爸爸在小张停课一天期间,带他来朋友工厂体验搬砖,从中体会生活的艰辛,感悟学习的重要性,小张爸爸正确履行了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可促进小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①②正确。
③④:小张的爸爸通过让小张体验搬砖来认识到读书的好处,是正确履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没有侵犯小张接受教育的权利,也没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③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答案:C
解析:①:孙甲(赵某的大儿子)在李某与赵某结婚时已满17岁且独立生活,未与李某形成扶养关系,因此孙甲对李某无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孙甲因无赡养义务,其是否扶养李某属于自愿行为,可基于自身经济状况决定,法律未强制要求,②正确。
③:赡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能通过公诉维权,③错误。
④:法院判令赡养费时,需综合考虑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保义务履行合理可行,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答案:D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主以书面形式订立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该协议无需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生效,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不仅有经济上供养的义务,还有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常回家探望是法定义务,不只是道德义务,排除。
③:马某长期拒付赡养费、极少探望,违反了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意定监护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马某无权单方否定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正确。
4.答案:C
解析:①:材料中涉及张某后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涉及遗嘱,①排除。
②③:根据《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以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为前提。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务合同,合法有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张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丧葬事宜等,张某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法院判决蔡某取得张某名下房屋,是因为蔡某依约对张某履行了扶养的承诺,张某与蔡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②③正确。
④: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可能影响其继承份额,但法院判决的直接依据是协议效力,而非其丧失继承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答案:B
解析:①: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赵是老赵的独生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符合题意。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遗产,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以赵二不能继承全部遗产,排除。③:小赵由前妻抚养,未能照顾老赵并不等同于未尽赡养义务,且题干未体现小赵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排除。④: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赵二悉心照顾老赵12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符合题意。
6.答案:D
解析:①: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应当先析产,将其中30万元划分给赵某,剩下30万元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10万元,而非20万元,①错误;
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不是三代旁系血亲,没有血缘关系,③错误;
④:李乙作为与赵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赵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答案:D
解析:①:案涉房产是李先生与刘女士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一半份额属于李先生的遗产,并非全部房产都是李先生的个人遗产,排除。
②:法律规定,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急情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等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李先生订立口头遗嘱后又存活半年,不存在持续危急情形,该口头遗嘱无效,不能按口头遗嘱分配遗产,排除。
③:小刘12岁随母亲刘女士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和李先生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正确。
④: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因此李先生的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个人的合法财产,正确。
8.答案:D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胡某生前立下的自书遗嘱,张某有权继承其遗产,乙无权继承,②正确,③不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张某作为儿媳没有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乙在外打工很少回家,甲早逝后其妻张某一直尽心赡养胡某,故张某可要求乙补偿其赡养费,④正确。根据法条,张某是胡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胡某的遗产,①表述错误。
9.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诗中“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①符合题意。
②:“千唤不一回”描述的是女子婚后的羞涩情感,属于情感表达,不直接等同于违背婚姻自愿原则。民法典强调双方自愿结婚,但情感态度与法律上的“非自愿”无必然联系,②不符合题意。
③:要避免轻率离婚,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相决绝”,③符合题意。
④:离婚需先申请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单次申请不能直接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0.答案:A
解析:张某瞒着妻子将商品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且签订了合同,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因妻子反对,所以该合同无效,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定金,①正确,③不选。张某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10万元继承所得张某无权单独处理,②正确。张某瞒着妻子欠下10万元外债,从材料信息不能判断外债用于婚后的家庭经营,也就无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不选。
11.答案:B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题中,妻子为满足家庭生活所需报名参加的培训,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所负赌债,属于个人债务。①正确,②错误。夫妻间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本题中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处理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丈夫王某婚前购置的商品房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在装修后出租,其装修支出属于家庭共同支出,所收租金是婚后夫妻共同打理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③错误,④正确。
12.答案:D
解析: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韩某楠婚后有参加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③正确。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①错误。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韩人身关系平等,女儿姓什么由父母共同决定,不能由韩某楠一个人决定,②错误。
13.答案:A
解析:A:小丽婚前购买的商铺,其本身属于小丽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商铺在婚后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商铺租金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知租金每月5000元,租期为一年,那么一年的租金为5000×12=60000元。小丽收到的杂志出版社寄来的稿费10000元,虽然文章是她半年前发表的,但稿费是在婚后收到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10000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商铺租金6万元和稿费1万元合计为夫妻共同财产,总额7万元,A正确。
B:小明在2024年国庆期间全款购买的婚房,是其婚前购买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该婚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房为小明婚前个人财产,商铺租金和稿费共计7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
C:仅计算稿费1万元,未包含商铺租金,C错误。
D:仅计算商铺租金6万元,未包含稿费,D错误。
故本题选A。
14.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若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另一方所负债务(如常某签名追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因王某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网络打赏,所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予以支持,③正确。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非签订之日。题干未明确还款期限,故无法直接认定超过诉讼时效,②错误。只有协议离婚才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④错误。
15.答案:C
解析:第一步,厘清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确属其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全部归张某个人所有,①错误。王某出借的3万元本金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3.2万元本息不纳入张某的遗产范围,③正确。第二步,厘清遗产概念和继承原则。张某未立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遗产分配中应当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故若王某生活困难可适当多分,②正确。张甲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王某共同继承张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其婚前财产(如房屋)和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的部分,而非其全部财产,④错误。故选C。
16.答案:(1)(6分)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2)(12分)父母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评价小明父母的态度,要调动教材中侵权责任、家和万事兴等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及无过错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2)依据教材直接回答即可。
17.答案:(3分)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原因:(10分)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抚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键词②: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从代位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答案:(12分)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
②结婚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甲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③结婚必须依法登记。本案中甲乙宴请好友,宣布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甲、乙婚姻的看法,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材料中“乙的妈妈不同意,要求甲出彩礼30万,房产证上加上乙的名字,婚房贷款由甲的父母还,甲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后来乙的妈妈仍坚决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幸福”,可知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材料中“男孩甲今年19岁,与女孩乙准备结婚,乙偷偷跑出家门,和甲一起宴请了几位好友,并宣布两人成为夫妻”,可知本案中甲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本案中甲乙宴请好友,宣布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19.答案:(3分)(1)不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小方不允许小黄出去工作,为她办理辞职手续等行为侵犯了小黄的人身自由权。
(2)(9分)①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告小方因车祸获得的保险公司12万元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归被告小方所有。
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为被告小方婚前付首付购买,所有权归被告小方,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贷款部分总额和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告1.5万元借款因用于家庭开支,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第(1)问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小方和小黄的夫妻关系是否平等并说明理由,需要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结婚后,小方不让小黄做美甲,穿裙子,也不允许她出去工作。对于小黄的工作,他也是私自替她决定,不仅为她办理辞职手续,还偷偷地回复了小黄通过面试的邮件,告诉对方不能入职→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说明小方不允许小黄出去工作,为她办理辞职手续等行为侵犯了小黄的人身自由权,夫妻关系不平等。
第(2)问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回答针对两人在财产和债务上的争议,该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理由,解答时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务等知识结合材料信息一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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