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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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中职思想政治课件围绕“自觉抵制犯罪”,系统讲解犯罪三特征、四要件、刑事责任年龄及职业法律风险,通过“身边雷区”案例导入,以“犯错与犯罪关联”提问为支架,衔接新知讲解与专业案例分析,构建从生活到法理再到职业应用的学习脉络。 其亮点在于融合机电、医护等专业真实案例,通过情景辨析、小组讨论强化法治观念,结合思政升华引导知法守法,培养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学生能直观理解职业法律底线,教师可借助丰富案例与互动设计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以法为灯,明辨是非界限,守护成长之路 1.7.2013 同学们好!今天我们将一起学习第四单元的第十二课——自觉抵制犯罪。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法律就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行的方向。这节课,我们将一起探讨什么是犯罪,它离我们有多远,以及我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走好青春与职业的每一步。 ‹#› 导入新课:身边的“雷区” 情景一:一念之差,身陷囹圄 中职学生小张为“赚快钱”,将银行卡、电话卡出租给他人使用,自以为“只是借卡,无伤大雅”。殊不知,他的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流水高达数十万元。最终警察找上门,小张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学业和前途毁于一旦。 机电专业:泄愤毁物 汽修学徒小李因不满任务分配,偷偷破坏客户汽车零件,导致车辆行驶故障,不仅需承担巨额赔偿,还可能面临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医护专业:监守自盗 护士小王利用职务之便,私拿医院药品给家人使用。这种行为违反了职业规范,构成了盗窃,情节严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追责。 幼教专业:体罚幼童 实习老师小陈因孩子哭闹,情绪失控大声呵斥并推搡。此举不仅违背师德,更侵犯了未成年人权益,将面临辞退及法律层面的相关追责。 商贸专业:虚假宣传 电商客服小周为冲业绩,向客户承诺虚假功效。这种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需承担退款、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能涉及诈骗。 思考:这些看似普通的“错误”,是否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我们在学习和实习中该如何守住底线? 1.7.2013 同学们,我们先来看几个身边可能发生的故事。中职学生小张为了赚快钱出租银行卡,结果卷入了电信诈骗。还有不同专业的同学,有的在实习中破坏设备,有的私拿药品,有的体罚孩子,有的夸大宣传。这些行为,大家觉得仅仅是“犯错”吗?它们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这些行为和我们常说的“犯罪”有关系吗? ‹#› 课堂提问 & 引出课题 思考行为的边界与后果 听完这些故事,你们觉得这些行为仅仅是“犯错”吗?如果不加约束,任由其发展,它们可能会对自己、他人乃至社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辨析“犯错”与“犯罪”的关联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不良行为,和我们常说的“犯罪”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它们是如何一步步演变,最终跨越法律红线的? 核心课题:自觉抵制犯罪 刚才我们探讨的行为,看似是小事,但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就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往往源于一念之差和对法律的无知,它其实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 认清危害,明辨界限,自觉抵制犯罪,才能走好我们的青春之路与职业之路。 1.7.2013 大家思考一下,这些行为的边界在哪里?其实,很多犯罪的起点,就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今天,我们就将深入探讨“犯罪”这个严肃的话题,学会如何识别它、远离它,用法律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 新知讲解:什么是犯罪? 01. 严重社会危害性 ——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犯罪是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国家与公民权益的“社会毒瘤”。正如“一般违法是感冒,犯罪是癌症”,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有着本质区别,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首要标准。 02. 刑事违法性 —— 犯罪的法律标志 犯罪必须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例如:打人致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违法);若致人重伤或死亡,则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03. 应受刑罚处罚性 —— 犯罪的必然后果 只要构成犯罪,就必然会受到刑罚处罚。这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也是法律正义的体现。 核心逻辑:“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必然是严重的“违法”。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征,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1.7.2013 那么,到底什么是犯罪呢?法律上规定了三个基本特征。首先是严重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最根本的特征,它像癌症一样侵蚀着社会。其次是刑事违法性,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必须是触犯了我们国家最严厉的法律——刑法。最后是应受刑罚处罚性,只要构成犯罪,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记住,违法不等于犯罪,但犯罪一定是严重的违法。 ‹#› 新知讲解:如何认定犯罪? 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像烹饪需要集齐关键食材一样,法律上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核心要件,缺一不可。这四个要件共同构成了判断罪与非罪的法律标尺。 01 犯罪主体 核心是“谁干的”。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自然人或单位)。关键判定标准是行为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02 犯罪主观方面 核心是“为什么干”。指行为人对行为及结果的心理态度,主要分为故意(明知故犯)和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两种形式。 03 犯罪客体 核心是“侵犯了什么”。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杀人罪侵犯的是生命权。 04 犯罪客观方面 核心是“干了什么”。指犯罪行为的具体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客观事实特征。 1.7.2013 要确定一个行为是不是犯罪,法律上有四个标准,我们称之为“犯罪构成四要件”。就像做菜需要油盐酱醋一样,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它们分别是:犯罪主体,也就是谁干的;犯罪主观方面,也就是为什么干,是故意还是不小心;犯罪客体,也就是侵犯了什么;以及犯罪客观方面,也就是具体干了什么。只有这四个要件都具备,才能认定为犯罪。 ‹#› 新知讲解:重点关注——刑事责任年龄 01.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2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绝对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需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 02.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2-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16周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等八种严重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03.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行为都应承担刑事责任。虽然法律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再免除其刑事责任。 教师特别强调 “未成年”绝不是“犯罪护身符”。法律的核心是保护,但这种保护有底线,绝不纵容任何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行为,触犯法律必将付出代价。 1.7.2013 在犯罪主体中,年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很多同学可能会觉得,未成年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完全错误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年龄段的责任。不满12周岁是完全不负责任,但从12岁开始,对于特别严重的犯罪,就要承担责任了。到了16岁,就要对所有犯罪负责。所以,请大家记住,“未成年”绝不是“犯罪护身符”。 ‹#› 案例分析一:刑事责任年龄的警钟 案例来源:2025年度人民法院报十大案件之“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警示案例。 案情回顾:泯灭良知的同窗悲剧 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均13周岁)因琐事预谋,将同学王某某骗至蔬菜大棚持铁锹杀害并掩埋。同案人马某某知情跟随,但未参与杀人行为。此案性质恶劣,手段残忍,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生命损失和社会震动。 法网恢恢:罪责刑相适应的裁决 张某某:主犯,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判处无期徒刑。 李某:从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马某某:未参与实行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责令管教。 深度解读: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12-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或重伤,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打破了“年龄豁免”的误区。 生命与法治警示:生命无价,暴力永远无法解决矛盾。法律的严惩是为了守护公平正义,更是对未成年人生命观、法治观的深刻教育。 1.7.2013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这起案件震惊全国。三名13岁的初中生,因为一点矛盾,竟然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同学。最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从犯也被判刑。这个案例血淋淋地告诉我们,12至14周岁不再是犯罪的“保险箱”,对于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法律绝不会手软。生命只有一次,任何矛盾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 课堂互动一:情景辨析 01. 故意伤害之辨:15岁小明砍伤父亲 情景:因被责骂,小明用菜刀将父亲砍成重伤。是否担责? 结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02. 放火追责之辨:13岁小红点燃草垛 情景:出于好奇纵火致邻居财产损失。是否担责? 结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承担后果。13岁未达放火罪追责年龄(14周岁),但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小红会被政府收容教养。 03. 帮信犯罪之辨:17岁小周借卡“跑分” 情景:出借银行卡用于“跑分”,流水超10万元。是否构成犯罪? 结论: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依法惩处。 以案释法警示 真实案例显示,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参与“跑分”洗钱的案件频发。切勿因贪图小利,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触碰法律红线。 1.7.2013 现在我们来做几个小练习,检验一下大家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解。请看这三个情景,大家思考一下,他们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稍作停顿)好,我们来公布答案。第一个,15岁砍伤父亲,需要承担责任。第二个,13岁放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监护人要赔偿。第三个,17岁借卡跑分,构成犯罪。大家都答对了吗? ‹#› 案例分析二:职场犯罪的陷阱(专业融合) 同学们未来将进入各行各业,掌握一技之长。但职业道路上同样有法律的“高压线”,技术可以服务于人,也可能成为违法工具,我们必须认清风险,坚守法律底线。 机电行业涉及精密设备与核心技术,工程师的操作权限往往关联着企业的生产安全与商业机密,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引发严重法律后果。 真实警示:埋下“定时炸弹”的技术员 技术员卢某受公司指使,在客户加热炉控制软件中植入“定时炸弹”程序以逼付尾款。因操作失误致设备提前停机,造成客户巨额经济损失,卢某等人最终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量刑。 法律红线:职务行为不能免除刑责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核心是“毁坏机器设备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即使是“听从公司安排”,个人作为直接实施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技术人员在履职中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拒绝违法指令。 1.7.2013 了解了基本概念后,我们来看看和我们未来职业息息相关的案例。首先是机电专业的同学要注意。技术员卢某为了帮公司催款,在客户设备里留了后门,结果导致设备损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老板让你做的,如果是违法的事,你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 案例分析二:职场犯罪的陷阱(机电专业) 本案中,工程师杨某忽视了对原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其行为不仅造成了原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也让自己身陷囹圄,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案情回顾:带走核心技术牟利 工程师杨某从原公司离职后,私自拷贝并带走了公司的核心机电技术资料,随后成立新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抢占原公司市场份额,给原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读:严守商业秘密红线 违反保密义务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机电技术图纸、核心工艺参数均属于公司核心资产,员工负有法定的保密义务,离职时不得擅自留存或使用。 1.7.2013 再看一个机电专业的案例。工程师杨某离职时,把公司的核心技术带走自己开公司,这就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技术岗位的同学来说,你接触到的技术、图纸、配方,很多都是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离职时不能带走,更不能用来自己牟利,否则就可能触犯法律。 ‹#› 案例分析二:职场犯罪的陷阱(医护专业) 医疗行业的回扣行为,无论职位高低,都会触碰法律红线。利用职权或便利谋私,不仅违背职业道德,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典型案例:同一医院,不同罪名 病区主任夏某利用管理职权索贿,构成受贿罪;普通医生张某利用开处方便利受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者涉案金额均为87万余元,行为本质一致但定性不同。 法律解读:核心区别在“公务属性” 关键界限在于是否利用“从事公务”的管理职权。管理行为属于“公务”,而单纯开处方属于技术性劳务,这一区别直接决定了罪名认定和量刑标准。 廉洁警示:无论职位高低,收受回扣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坚守职业底线,拒绝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是医护人员的从业根本。 1.7.2013 接下来是医护专业的同学。这个案例很典型,一个病区主任和一个普通医生都收了回扣,但罪名不同。主任利用的是管理职权,构成受贿罪;医生利用的是开处方的便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虽然罪名不同,但本质都是犯罪。这警示我们,作为医护人员,必须坚守职业廉洁,任何形式的“好处费”都不能碰。 ‹#› 案例分析二:职场犯罪的陷阱(幼教专业) 图:涉案幼儿园现场。幼儿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针对幼儿的不法侵害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01. 案情回顾:触碰红线的代价 幼儿园教师张某多次对幼儿实施恐吓、推搡、拍打、拖拽等行为,致一名幼儿头皮挫伤。最终,张某被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定罪量刑,并被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02. 法律解读:职业底线不可逾越 本罪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实施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这不仅是严重的职业道德缺失,更是刑事犯罪。体罚、虐待幼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且会被终身剥夺从业资格,付出惨痛的职业代价。 1.7.2013 幼教专业的同学看过来。幼儿园老师张某虐待儿童,最终被判刑,并且终身禁止从事相关工作。这个罪名叫做“虐待被监护人罪”。作为未来的幼儿教师,我们面对的是最弱小的群体,更应该充满爱心和耐心。任何形式的体罚和虐待,都是法律和道德所不能容忍的。 ‹#› 案例分析二:职场犯罪的陷阱(商贸专业) 在电商仓储与物流环节,退货核验流程的疏漏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本案中,嫌疑人正是抓住了部分平台退货审核不严的漏洞,实施了一系列诈骗行为,最终触犯法律红线。 真实案例:虚构退货的诈骗陷阱 宋某利用电商平台退货核验漏洞,多次购买高价茶叶后,以空包裹或廉价物品冒充正品退货,骗取退款,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界定:诈骗罪的核心特征 本罪的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使手段看似隐蔽,只要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即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行业警示:诚信是商业的生命线 电商经营中的任何“捷径”与“技巧”,若以欺骗为手段,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既是商业伦理的要求,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准则。 1.7.2013 最后是商贸专业的案例。宋某利用电商平台退货漏洞,用空包裹骗取退款,这就是典型的诈骗罪。在商业活动中,诚信是金。任何想通过欺骗手段占便宜的行为,都可能让你走上犯罪的道路。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诚信经营都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商业伦理和法律底线。 ‹#› 课堂互动二:小组讨论 请各专业小组结合刚才的案例,围绕职业红线与合规底线展开深度探讨: 01 机电组 作为未来的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如何避免触碰“破坏生产经营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红线?如何在技术研发与应用中坚守法律边界? 02 医护组 收受药品或器械代表的“好处费”“回扣”为何可能构成犯罪?作为医护人员,应如何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守护职业操守与患者信任? 03 幼教组 面对调皮的孩子,除了打骂还有哪些科学合法的教育方法?“虐待被监护人罪”给幼教工作者敲响了哪些法律与伦理的警钟? 04 商贸组 电商活动中的哪些“小聪明”“小技巧”可能涉嫌诈骗?在市场竞争中,如何平衡营销创新与诚信经营,筑牢商业合规的根基? 讨论时间:5分钟,结束后邀请每组代表分享核心观点,共同梳理各行业的法律风险点。 1.7.2013 听了这么多案例,现在请同学们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小组讨论。机电组的同学思考如何守住技术底线;医护组的同学讨论如何保持职业廉洁;幼教组的同学探讨科学的教育方法;商贸组的同学思考如何做到诚信经营。请大家畅所欲言,5分钟后我们请每组代表发言。 ‹#› 抵制犯罪的“防护盾”:正当防卫 典型案例:初中生遭15人霸凌后持刀反击,法院综合全案情节,认定其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01. 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02. 特殊防卫(无限防卫权)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教师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面对严重暴力犯罪,公民有权进行坚决反击,法律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1.7.2013 我们讲了很多不能做的事,那当我们自己面临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办呢?法律赋予了我们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就是“正当防卫”。简单说,就是在别人打你的时候,你可以还手制止他。特别是面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时,你拥有“无限防卫权”,即使把对方打伤甚至打死,也不用负刑事责任。记住,“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抵制犯罪的“防护盾”:紧急避险 图中展示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在危急时刻,为躲避失控车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往往属于法律所允许的紧急避险范畴,体现了“生命权优先于财产权”的法律精神。 法律核心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前提:迫不得已 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只能通过损害一个较小的利益来保护更大的利益。 关键:利益权衡 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如为保护生命而损害财产,是符合条件的。 简单来说,就像司机为躲失控卡车撞坏水果摊:用“财产损失”这个小代价,保住了“生命安全”这个大利益,这就是紧急避险。 1.7.2013 除了正当防卫,还有一个“防护盾”叫“紧急避险”。比如,为了躲避失控的汽车,你紧急打方向盘撞坏了路边的东西,这种为了保护更大利益(比如生命)而损害较小利益(比如财产)的行为,就是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要注意,必须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 课堂互动三:案例辨析 情景:甲持刀追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随手拿起路边丙的摩托车骑上逃走,导致摩托车摔坏。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乙为了保全自身安全而损害了第三人丙的财产,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核心利益权衡 乙保护的是至高无上的生命权,而损害的是丙的财产权。在紧急情况下,生命利益的价值远高于财产利益,这是避险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行为情境分析 乙正面临正在发生的生命危险,且没有其他合理的选择(如寻求即时公权力保护)。这种“不得已”的行为,是认定紧急避险的关键条件。 结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虽然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阻却事由,无需承担刑责,但民事上仍需对丙的摩托车损失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以平衡受损方的权益。 1.7.2013 我们再来看一个情景。甲拿刀追乙,乙情急之下抢了丙的摩托车逃跑,还把车摔坏了。请问,乙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大家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思考:他面临的危险、有没有别的选择、保护的利益和损害的利益哪个更重要。(稍作停顿)没错,乙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因为他用一个较小的财产损失,保全了自己的生命。当然,事后他需要赔偿丙的损失。 ‹#› 课堂小结:走好青春与职业的法治之路 犯罪三特征 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个基本特征,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标准。 犯罪四要件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共同界定了犯罪行为的法律构成。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青少年是否承担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的重要节点,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要点。 职业法律风险与底线 不同行业与职业都存在特定的法律风险,我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必须坚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合法权利的行使:防卫与避险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合法权利。在面对不法侵害或危险时,我们要依法、适时、适度地运用这些权利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7.2013 好了,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很多内容。我们回顾一下,犯罪有三个特征和四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重点。我们还了解了不同专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运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来保护自己。希望大家能把这些知识点牢牢记在心里。 ‹#› 课堂小结:思政升华 知法于心:心中有尺,知晓边界 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了解条文,更是为了在心中树立行为的标尺,清晰知晓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让法治精神成为内心的准则。 守法于行:脚下有路,行稳致远 将法律规定融入日常言行,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才能让人生之路走得更稳、更远,避免因一时糊涂误入歧途,葬送前程。 技能报国:以法为帆,以技为桨 我们学习专业技能,是为了用双手创造价值、服务社会,而非危害他人。青春因奋斗而精彩,技能因报国而闪光。让我们锚定法治航向,扬起技能之帆,在服务国家和人民的航程中,驶向光明的未来! 1.7.2013 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为了不犯法,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知法,让我们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法,让我们的人生道路走得更稳更远。作为新时代的中职生,我们掌握着专业技能,更应该用这些技能去创造价值,报效国家。希望大家都能以法律为帆,以技能为桨,驶向光明的未来! ‹#› 随堂练习:单项选择题 1.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 )。 A. 严重社会危害性B. 刑事违法性C. 应受刑罚处罚性 解析: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基础。 2. 已满(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A. 12B. 14C. 16 解析: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罪行才负刑事责任。 3. 护士利用职务之便偷拿医院贵重药品,可能构成( )。 A. 受贿罪B.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 盗窃罪 解析:该护士并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而非受贿类犯罪。 4. 对正在进行的( ),防卫造成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 A. 盗窃B. 抢劫C. 诽谤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1.7.2013 现在我们来做几道随堂练习题,检验一下大家的学习成果。请看屏幕上的四道单选题,请大家选出正确答案。(稍作停顿)好,我们来对一下答案,分别是A、C、C、B。大家都做对了吗? ‹#› 随堂练习:判断题 1. 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已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非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2. 为了个人利益,煽动职工罢工,破坏企业生产,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解析:以转移债务、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表现形式。 3. 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事前或事后防卫均不成立。 解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事前“先下手为强”的防卫和不法侵害结束后的事后报复,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4. 只要是为了救人,就可以随意闯红灯,这属于紧急避险,无需承担责任。 解析:紧急避险必须符合“必要性”和“相当性”条件,不能滥用。随意闯红灯若造成严重后果,仍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2013 接下来是判断题。请判断这四个说法的对错。(稍作停顿)我们来看答案:第一题错,第二题对,第三题对,第四题错。大家都判断正确了吗?这些题目都考察了我们今天学习的核心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牢固掌握。 ‹#› 课后拓展 深度思考:法理与现实的碰撞 01. 如何看待“不知者无罪”? 结合本课所学的法律基本原则,分析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不知法”能否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合理理由?在民事与刑事领域,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何不同? 02. 职业路上的法律“避雷区” 作为中职生,未来实习和工作中可能会面临劳动合同陷阱、商业秘密泄露、安全生产违规等风险。请列举你认为最需警惕的风险点,并思考具体的防范措施。 实践作业:筑牢职业法律底线 题目:《我的职业法律底线》 请结合课程案例与自身专业方向,撰写一篇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重点阐述你对“法律底线”的理解,以及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你将如何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职业人。 提示:可结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行业典型案例展开分析。 1.7.2013 课程的最后,给大家留两个思考题和一个实践作业。请大家课后认真思考“不知者是否无罪”,以及未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并以“我的职业法律底线”为题,写一篇心得体会。希望通过这节课,大家都能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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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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