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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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中职思想政治课件围绕“自觉抵制犯罪”主题,系统讲解犯罪的“三张面孔”“四要素”、违法与犯罪的区分及预防方法。课堂导入通过三个中职生犯罪案例引发思考,结合最高检数据揭示犯罪态势,搭建从案例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立足中职生实际,以“案例+数据+专题”模式解析暴力、财产、网络犯罪,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不良行为边界,强化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帮信罪”案例让学生直观认识犯罪危害,助力教师高效教学,提升学生自我保护与守法能力。
内容正文:
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职业道德与法治 · 树立法治观念,筑牢思想防线
1.7.2013
同学们好!欢迎来到《职业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今天,我们将学习一个严肃而重要的主题——自觉抵制犯罪。这节课,我们将一起认清犯罪的真面目,学会如何远离犯罪,用法律守护我们宝贵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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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导入:一念之差,坠入深渊
“哥们义气”的代价
中职生王某为帮朋友“出气”聚众斗殴,持刀致人重伤,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为一时冲动付出了青春的代价。
“专业知识”的滥用
电商专业学生李某利用PS和网络技术开设虚假网店诈骗,聪明用错地方,构成诈骗罪,不仅葬送前程,更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游戏世界”的迷失
学生张某沉迷网游,为筹上网费多次盗窃同学财物,因小失大,构成盗窃罪。虚拟的快感换来的是现实的铁窗和一生的污点。
互动思考:这些花季少年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的行为,给受害者、自己和家庭带来了哪些无法挽回的危害?
1.7.2013
我们先来看几个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真实案例。无论是为“哥们义气”打架,还是滥用专业知识诈骗,或是沉迷游戏而盗窃,这些一念之差的行为,都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可能就隐藏在一次冲动、一次贪婪、一次盲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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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洞察:犯罪离我们很近
法律的红线从未因年龄而模糊。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揭示了令人警醒的犯罪新态势。
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六类案件占比超七成
盗窃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六类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6%以上,侵财与暴力型犯罪仍是主要形式,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破除“护身符”迷思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对低龄恶性犯罪“零容忍”。
网络成为新温床,新型犯罪呈上升趋势
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两卡”犯罪等新型违法犯罪在青少年群体中快速蔓延,网络技术正在成为犯罪工具,监管与教育面临新挑战。
1.7.2013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集中,且呈现低龄化和网络化的趋势。法律的红线正在前移,“未成年”不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我们必须正视这个严峻的现实,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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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三张面孔”
法槌象征着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犯罪的认定绝非随意,而是由法律严格界定的三个核心特征共同决定的,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01. 严重社会危害性 —— 最本质特征
犯罪行为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其对个人权益、家庭和睦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与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严重的危害后果。
02. 刑事违法性 —— 法律标志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严格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罪刑法定原则,是衡量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尺。
03. 应受刑罚处罚性 —— 必然法律后果
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国家刑罚的制裁,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这是犯罪行为不可避免的严厉后果。
1.7.2013
那么,到底什么是犯罪?法律上定义的犯罪有“三张面孔”: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个特征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完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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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犯罪的“四要素”
01. 犯罪客体: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如公民的财产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
02. 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外在表现
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认定犯罪是否发生的客观依据。
03. 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的心理态度
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核心包括故意(直接或间接)和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是判断主观恶性的关键。
04.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的核心界定
≥12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
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八种严重暴力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6周岁
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对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是刑法适用的一般标准。
1.7.2013
一个行为要被认定为犯罪,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其中,大家要特别关注“犯罪主体”中的刑事责任年龄,这直接关系到我们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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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区分:一步之遥,从“小错”到“大罪”
一般违法行为
触犯法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管理类法律法规。
社会危害: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尚未触犯刑律。
法律后果:承担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犯罪行为
触犯法律:触犯国家根本大法《刑法》,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国家、社会或公民的重大利益。
法律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接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处罚。
情景警示:由“小”及“大”的沉沦
学生赵某最初只是偷窃橡皮、笔等小额物品,未被及时纠正,侥幸心理逐渐膨胀,最终发展为盗窃手机、钱包,涉案金额数千元,从一般违法滑向了犯罪深渊。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良行为是犯罪的温床。必须防微杜渐,从杜绝每一个“小错”开始,守住法律的底线,才能避免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1.7.2013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很多犯罪都是从不起眼的“小错”开始的。我们必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不良行为,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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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冲动的代价——暴力犯罪
一时的意气用事,往往会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从言语冲突升级到肢体暴力,不仅伤害他人身体,更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01. 聚众斗殴罪
本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切记:只要参与聚众斗殴,即使本人没有动手,也可能因积极参与而构成犯罪,不存在“没动手就没事”的侥幸。
02. 寻衅滋事罪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即构成本罪,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03. 故意伤害罪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如骨折、内脏损伤等),即构成此罪。伤情鉴定是定罪量刑的关键依据。
法律警示:真正的友谊是互助共进,而非“帮凶式”参与打架。遇事冷静克制,理性沟通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付出自由的代价。
1.7.2013
我们来看第一种高发犯罪类型——暴力犯罪。很多同学因为所谓的“哥们义气”参与打架,最终触犯法律。记住,真正的友谊不是帮着打架,而是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遇事一定要冷静,切勿冲动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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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贪婪的陷阱——财产犯罪
财产犯罪往往源于侥幸心理与贪欲的膨胀,图中所示的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安全,更将让自己身陷囹圄,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盗窃罪:秘密窃取,法不容情
不仅包括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即便盗窃数额未达标准,也已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诈骗罪: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网络刷单、电信中奖、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段均属此类范畴。
防范警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树立理性消费观,摒弃不劳而获的贪念,才能从根源上远离财产犯罪的泥潭。
1.7.2013
第二种是财产犯罪,如盗窃和诈骗。很多同学因为沉迷游戏或贪图享乐而走上这条路。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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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无形的黑手——网络犯罪
聚焦核心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典型案例:无知的代价
15岁少年小莫,为了“赚零花钱”,帮助他人转发诈骗短信,非法获利仅1000元,却因涉嫌“帮信罪”面临法律制裁。看似“举手之劳”,实则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售卖“两卡”
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充当“跑分”
为诈骗、赌博平台提供资金转移服务,洗白赃款,触犯法律。
转发谣言
帮助转发不明链接、诈骗信息,扩大犯罪影响范围。
安全警示:守好个人防线
保护好个人信息和“两卡”,绝不参与任何来源不明的“网络兼职”。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往往是诈骗陷阱。
1.7.2013
第三种是网络犯罪,特别是“帮信罪”。很多同学以为只是“帮忙”,无意中就成了电信诈骗的“工具人”。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绝不参与任何可疑的网络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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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指引:远离犯罪,从抵制“不良行为”开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不良行为
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或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与社会不良习性者交往、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等,这些是染恶习、误歧途的开端。
法律红线 · 严重不良行为
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如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盗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此类行为极易滑向犯罪深渊,需严厉制止和矫治。
自查与反思:对照以上清单,请认真审视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留意身边同学的状态。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寻求帮助,对自己负责,对未来负责,筑牢守法的第一道防线。
1.7.2013
预防犯罪,要从抵制不良行为开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列出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这些是走向犯罪的“温床”。大家可以对照清单进行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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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预防犯罪三要诀
01. 牢记法律底线,不碰红线
认真学习基础法律知识,明晰法律边界,清楚认知行为的合法与违法界限,从根源上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02. 坚决抵制诱惑,拒绝不良行为
面对金钱利益、网络游戏沉迷及所谓“哥们义气”的裹挟时,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主动远离不良社交圈子,对违法违规的邀约坚决说“不”。
03. 主动寻求帮助,切勿独自硬扛
遭遇困惑、胁迫或被人教唆时,不要沉默或独自承受,应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报告,必要时拨打110,寻求专业力量的保护。
110是守护安全的生命线,遇到危险或无法解决的困境,及时报警是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
1.7.2013
如何有效预防犯罪?这里有三要诀:第一,牢记法律底线;第二,坚决抵制诱惑;第三,主动寻求帮助。寻求帮助不是懦弱,而是对自己负责的成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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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则:应对不法侵害
首要原则: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这是应对一切不法侵害的核心底线!
面对不法侵害,未成年人应优先选择“智斗”,利用环境和智慧保护自身安全,这是法律与社会共同倡导的自我保护准则。
保持冷静,沉着应对
克制恐惧心理,表面顺从以麻痹不法分子,暗中观察周围环境,寻找逃脱路线或向他人求助的机会。
及时报警,牢记特征
确保脱离危险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务必尽力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衣着、口音及作案工具等关键特征。
智斗为主,避免硬拼
避免激怒对方,通过大声呼救、拖延时间、破坏周围物品制造动静等方式,吸引他人注意,震慑不法分子。
正当防卫,把握限度
面对严重暴力犯罪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自卫;若不法侵害已停止,应停止防卫行为,防止防卫过当。
1.7.2013
如果不幸遇到不法侵害,我们的首要原则是保护生命安全。要保持冷静,智斗为主,及时报警。同时,要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在必要时勇敢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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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总结:法治于心,守法于行
认清犯罪“三张面孔”
深刻理解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筑牢认知根基。
掌握犯罪“四要素”
明确犯罪构成的关键要件,厘清不同年龄阶段的法律责任边界,树立权责一致的法治观念。
区分“小错”与“大罪”
理解违法与犯罪的联系与区别,懂得不良行为如不纠正极易滑向犯罪深渊,牢记防微杜渐的重要性。
洞察身边的“高发犯罪”
深入剖析暴力、财产、网络等高发犯罪类型的手段与危害,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紧握抵制犯罪的“行动指南”
学会敏锐识别不良行为的苗头,熟练掌握自我保护的技巧与应对犯罪的正确方法,将法治观念转化为自觉的守法行动。
1.7.2013
好了,一节课的时间很快就要结束了。我们来总结一下今天学习的核心内容:认清了犯罪的特征,掌握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学会了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了解了高发犯罪类型,并获得了抵制犯罪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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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青春,让未来之路更加光明!
明辨是非 · 恪守底线 · 以法为盾 · 逐梦前行
—— 感谢聆听 与法同行 ——
1.7.2013
同学们,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也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明确红线。希望大家能将今天所学牢记于心,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用法律守护我们宝贵的青春,让未来之路更加光明、宽广!今天的课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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