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复习课件(七)第四单 元遵守法律规范(下) 《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思政期末考点大串讲》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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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份中职思想政治期末复习课件,聚焦第四单元“遵守法律规范(下)”,涵盖犯罪三大特征、刑罚种类、未成年人四大保护及维权途径,结合考情分析与分层复习目标,通过综合演练构建完整法律知识体系。 资料以案例教学为亮点,如校园贷犯罪路径、顶岗实习欠薪维权等真实场景,融合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培养,通过“防微杜渐”预防策略和“先非诉后诉讼”维权原则提升实践能力,为教师提供系统复习框架,助力学生夯实法律基础、树立法治信仰。

内容正文:

基础模块 职业道德与法治 期中考点大串讲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下) 课程目录 Part 01:考情分析与复习目标 深度拆解考试大纲,明确核心考点分布与命题趋势;结合学生认知水平,制定分层递进的复习目标,夯实基础,提升应试能力。 Part 02: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剖析犯罪的基本特征与刑罚种类,厘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深入探究青少年犯罪的常见诱因,掌握科学有效的预防策略与自我保护方法。 Part 03:第13课 学会依法维权 系统梳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体系;详解常见侵权场景的维权途径与流程,强化面对不法侵害时的自救技巧与法律运用能力。 Part 04:综合演练与考点总结 通过全真模拟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精准辨析高频易错点与易混淆概念;系统总结核心考点与解题思路,构建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提升解题效率。 1.7.2013 本次复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考情分析,帮助大家明确复习方向。然后我们将分别精讲第12课和第13课的核心考点。最后,通过综合演练和考点总结,巩固所学内容。 ‹#›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 期末考情分析 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重点掌握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必考),厘清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诱因,掌握有效预防犯罪、杜绝不良行为的关键要点。 第13课 学会依法维权 熟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必考);辨析非诉讼与诉讼两大维权途径,掌握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智慧方法与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 基础识记层 (40%) 精准熟记核心概念,包括犯罪三特征、刑罚分类、三大诉讼类型及未成年人四大保护的具体内涵。 理解掌握层 (40%) 深度辨析易混淆概念(如罚金与罚款),透彻理解不良行为与犯罪的关系,明确维权途径的适用场景。 拓展应用型 (20%) 结合真实法治案例,准确判断侵权类型,能够有条理地规划合法、有效的维权路径,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1.7.2013 我们的复习重点是第12课和第13课的核心考点。复习目标分为基础、理解和应用三个层次。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特别是要掌握必考知识点。 ‹#› 第 12 课 自觉抵制犯罪 认清犯罪特征 深入解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三大基本特征。 熟知刑罚种类 系统学习主刑与附加刑的具体分类,明晰不同刑罚手段对犯罪行为的惩戒作用。 筑牢思想防线 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辨别是非能力,从根源上自觉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的侵蚀。 1.7.2013 现在我们进入第12课的学习——自觉抵制犯罪。这一课是法律知识的深化,我们将学习犯罪的特征,了解刑罚的种类,并探讨如何有效预防犯罪。 ‹#› 考点一: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1/3)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三个特征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缺一不可。 特征一: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犯罪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根本标志,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一般违法:社会危害性较小 案例:小王因口角与同学打架,造成对方轻微擦伤。此类行为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危害程度轻微,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 案例:小李为勒索钱财,将同学非法拘禁长达24小时。该行为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社会危害性大,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 1.7.2013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这是必考考点。第一个特征,也是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严重社会危害性。这是它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根本标志。大家看这个案例对比,就能明白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不同。 ‹#› 考点一: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2/3) 特征二:刑事违法性 —— 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标志 核心定义 行为必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有当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被刑法明文禁止时,才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 关键意义 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准绳。即使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若未被刑法规定为犯罪,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 典型示例对比 吸毒虽属违法行为,但未被刑法直接规定为犯罪(持有、贩卖毒品则构成犯罪);而抢劫行为被刑法明确禁止,具备刑事违法性,因此属于犯罪行为。 总结:刑事违法性是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定型化。 1.7.2013 犯罪的第二个特征是刑事违法性,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标志。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必须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比如吸毒,虽然违法,但并不直接构成犯罪。 ‹#› 考点一: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3/3) 法槌象征着国家刑罚权的行使。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行为区别于其他违法行为的最显著标志,体现了法律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严厉否定与制裁。 特征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必然后果) 核心内涵: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就应当依法受到刑罚的处罚。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对犯罪人适用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这是犯罪行为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所在。 严重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法律特征 应受刑罚性 犯罪的法律后果 1.7.2013 犯罪的第三个特征是应受刑罚处罚性,这是犯罪的必然后果。这三个特征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构成犯罪。 ‹#› 考点二:刑罚的种类(1/4) 刑罚作为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严厉回应,通过监禁、剥夺权利等方式,实现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的目的。 01. 刑罚的核心定义 刑罚是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它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报应,更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02. 刑罚的法定分类 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 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 1.7.2013 犯罪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学习这两类刑罚的具体种类。 ‹#› 考点二:刑罚的种类(2/4)—— 主刑 核心特征:只能独立适用,不可附加适用。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其核心特点为对于一个犯罪行为,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刑。 01. 管制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主刑中最轻的一种。 02. 拘役 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03. 有期徒刑 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进行劳动改造。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04. 无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05. 死刑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缓)制度。 1.7.2013 主刑有五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也就是说,一个犯罪行为只能判一种主刑。 ‹#› 考点二:刑罚的种类(3/4)—— 附加刑 附加刑定义与核心特点: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最显著的特点是既可以附加在主刑之后作为补充处罚适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独立适用,赋予了司法裁判更多的灵活性。 01. 罚金 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贪利型犯罪,通过经济制裁剥夺其犯罪收益和再犯能力。 02.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涉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多项核心政治权利。 03. 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严重的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04. 驱逐出境 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境的刑罚方法。这是专门针对在华犯罪的非中国籍公民适用的特殊附加刑,独立或附加于主刑适用。 1.7.2013 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特点是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比如,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判处罚金。 ‹#› 考点二:刑罚的种类(4/4)—— 高频易错点 罚金 (刑事处罚) 📌 性质与对象: 刑罚的一种附加刑,仅适用于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 决定与依据: 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严格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执行。 罚款 (行政处罚) 📌 性质与对象: 行政处罚方式之一,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人。 📢 决定与依据: 由行政机关(如公安、工商等)作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 💡 核心记忆口诀:罚“金”是犯罪,罚“款”是一般违法。 区分关键:看行为的严重程度和作出决定的主体,前者是法院对罪犯,后者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者。 1.7.2013 这里有一个高频易错点:罚金和罚款的区别。大家一定要记住,罚金是刑事处罚,适用于犯罪分子;罚款是行政处罚,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人。记住这个口诀:罚“金”是犯罪,罚“款”是一般违法。 ‹#› 考点三: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 不良行为如沉迷网络、沾染恶习,是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的重要推手,需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警惕。 自身内因(主要原因):主观意识与行为偏差 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辨别是非与自控能力弱,易受诱惑沾染不良嗜好(如沉迷网络);同时交友不慎,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最终误入歧途。 外部外因:环境影响与监管缺位 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方式不当;学校教育管理存在漏洞,缺乏针对性引导;网络不良信息、暴力游戏泛滥,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共同构成了诱发犯罪的外部温床。 1.7.2013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自身的内因,也有外部的外因。自身法治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主要原因。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 考点四:预防犯罪(1/4)—— 演变逻辑 演变链条解析 犯罪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迹可循的渐变过程:从最初的不良行为(萌芽阶段),逐步滑向严重不良行为(准违法状态),最终跨越红线,坠入犯罪深渊。 真实案例警示 一名未成年人从最初的旷课逃学、结识不良青年开始,逐渐尝试小偷小摸,进而参与盗窃团伙,最终因盗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核心预防原则 必须坚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任何大错都是从小错开始的,对早期的不良行为不能纵容,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切断向犯罪演变的路径。 关键启示:认清不良行为的危害,增强法治观念,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才能真正远离犯罪,保护自身未来。 1.7.2013 从不良行为到犯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这个演变链条告诉我们,任何大错都是从小错开始的。因此,预防犯罪的核心原则就是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 考点四:预防犯罪(2/4)—— 中职生做法 第一招:认清危害,思想远离 充分认识犯罪行为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以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的不可逆严重危害,摒弃侥幸心理,从思想根源上筑牢防线,树立“远离犯罪、敬畏法律”的核心意识,将法律红线内化为行为准则。 第二招:杜绝陋习,防微杜渐 坚决杜绝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这些往往是走向犯罪的开端。对待自身的小错、陋习不能放任自流,要及时纠正、悬崖勒马,做到防患于未然,始终坚守行为底线。 核心提示:预防犯罪的关键在于“防”,中职生需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双管齐下,筑牢法律与道德的双重防线。 1.7.2013 作为中职生,我们应该如何预防犯罪呢?这是简答题的必考内容。首先,要认清犯罪的危害,从思想上远离。其次,要杜绝不良行为,防微杜渐。 ‹#› 考点四:预防犯罪(3/4)—— 中职生做法 图:开展校园法治教育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帮助中职生树立法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第三招:增强观念,依法自律 主动学习基础法律知识,从内心深处树立起法治观念,明确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身言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第四招:谨慎交友,远离诱惑 结交积极向上的良师益友,自觉远离社会闲散人员和有不良嗜好的群体。时刻保持清醒,坚决抵制毒品、网络赌博、非法网贷等高风险诱惑,守护自身身心健康与财产安全。 1.7.2013 第三,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第四,要谨慎交友,远离不良诱惑。特别是要警惕校园贷、网络赌博等陷阱。这四点做法,大家一定要牢记。 ‹#› 考点四:预防犯罪(4/4)—— 案例分析 真实案例回顾 学生张某为追求新款手机,轻信并借取“校园贷”,高额利息使其债务迅速滚雪球。在放贷者的威逼利诱下,张某为偿还欠款参与他人诈骗活动,最终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前程尽毁。 关键问题研讨 01. 犯罪路径探究 张某的行为是如何从最初的“超前消费”一步步滑向诈骗犯罪的深渊?其中的关键转折点是什么? 02. 现实深刻警示 结合本案,思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何警惕身边的金融陷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 核心警示总结 非法“校园贷”是吞噬青春的陷阱。我们必须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切勿因虚荣而陷入债务泥潭。面对金钱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守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用法治思维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核心原则:增强辨别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严守法律底线,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 1.7.2013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张某因为校园贷,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要理性消费,坚决远离校园贷等非法金融陷阱,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 考点五:正当防卫 图示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典型场景。法律赋予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这是公民重要的自我保护手段。 01. 法律定义与后果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存在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发生,而非主观臆测。 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事前预防或事后报复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目的是制止侵害 防卫行为的出发点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非故意伤害对方。 针对侵害人本人 防卫行为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及于无辜的第三人。 1.7.2013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护身符”。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我们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但要注意,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事前预防和事后报复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 第12课 章节小结与练习 本课核心知识体系概览:从犯罪的基本特征切入,解析刑罚种类与适用,深入探讨未成年人犯罪成因与预防,并明确正当防卫的法律界限。 01. 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 答案提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关键界限。 02.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属于什么刑罚? 答案提示:属于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并用。 03. 罚金与罚款的性质区别? 答案提示: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二者的执法机关与法律依据不同。 04. 预防犯罪的关键 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05. 正当防卫的对象 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事前或事后防卫。 1.7.2013 第12课的内容我们通过这张思维导图来回顾。现在我们来做几道填空题,检验一下大家的掌握情况。这些都是本课的核心知识点。 ‹#› 第 13 课 学会依法维权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摒弃沉默与退让。本课将引导你掌握维权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捍卫自身正当利益,树立法治思维与维权意识。 1.7.2013 现在我们进入第13课的学习——学会依法维权。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这一课将教你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勇敢、理性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考点一: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1/5) 温馨的家庭陪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石。父母通过言传身教,为孩子营造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是履行家庭保护义务的重要体现。 我国法律为未成年人构筑了坚固的“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01. 家庭保护 —— 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责任主体与核心义务 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核心是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教育职责,保障其身心健康。 典型履行场景 确保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为孩子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关注其心理状态,及时进行引导和保护。 1.7.2013 法律为我们未成年人设置了四道保护防线。首先是家庭保护,这是基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责任抚养、教育和保护我们。 ‹#› 考点一: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2/5) 01 / 责任主体 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教育机构承担着法定的保护职责,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02 / 核心保护内容 首要任务是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严厉制止校园欺凌等暴力行为;同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03 / 典型实践场景 学校定期组织消防、防震等安全演练;教师及时介入并制止学生间的肢体冲突与言语霸凌;为学困生提供辅导,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图为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活动,及时介入学生冲突,正是学校保护中“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的生动体现。 1.7.2013 第二道防线是学校保护。学校有责任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制止校园欺凌,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 ‹#› 考点一: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3/5) 博物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不仅丰富了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是社会各界履行保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的典型体现。 01 / 责任主体 涵盖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等,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责任。 02 / 核心要义 关键在于“创造环境”,即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条件。 03 / 典型场景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等免费开放;严禁任何组织招用童工;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7.2013 第三道防线是社会保护。全社会都有责任为我们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比如博物馆免费开放,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都属于社会保护。 ‹#› 考点一: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4/5) 图为中国少年法庭内部场景,少年法庭的设立是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重要体现,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司法保障环境。 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保障” 责任主体: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 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承担,是国家法律层面的强制性保护。 核心原则: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 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案件时,将未成年人利益放在首位,兼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典型举措包括: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适用,实施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 1.7.2013 第四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保障,是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会遵循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比如不公开审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 考点一:四大保护 案例辨析 01 学校保护 案例:某中学开展“抵制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共建和谐校园环境。 解析:主体为学校,通过教育活动履行保护职责,属于学校保护范畴。 02 司法保护 案例:某地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实行不公开审理等特殊制度。 解析:主体为司法机关,通过专门的司法程序和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属于司法保护范畴。 03 家庭保护 案例:小明的父母每天都会关注他的学习进度和身心状况,及时沟通并引导他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解析:主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生活、教育等方面履行监护职责,属于家庭保护范畴。 04 社会保护 案例:国家网信办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清理网络平台上涉及暴力、色情的不良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解析:主体为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属于社会保护范畴。 1.7.2013 我们来做几个案例辨析题,看看大家是否能准确区分这四种保护。这是考试中的常见题型,大家要学会抓住关键词来判断。 ‹#› 考点二:维权的两大途径(1/5) 维权总原则:先“非诉”后“诉讼”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优先选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程序更简便的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诉讼是在非诉讼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时,最权威、最终的救济手段。 核心特点:灵活高效,和谐止损 非诉讼途径最大的优势在于不拘泥于严格的法律程序,能够快速化解矛盾,避免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它更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尽可能维护商业合作或人际和谐。 主要方式:多元并举,快速救济 协商与调解 双方自行沟通达成一致,或由第三方居中调和,是最常用的解决方式。 仲裁与投诉 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投诉举报。 1.7.2013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两大维权途径。总原则是先“非诉”后“诉讼”。非诉讼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投诉,它们更灵活、高效。 ‹#› 考点二:维权的两大途径(2/5)—— 非诉讼途径 01 协商:权益救济的首选方式 直接与侵权方进行沟通交涉,陈述事实、阐明理由,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高效便捷,成本最低。 02 调解:第三方介入居中调和 请求中立的第三方(如学校、社区居委会、消费者协会等)居中斡旋,促使双方化解矛盾,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03 仲裁:准司法的裁决方式 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给法定的仲裁机构,由其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04 投诉:行政机关介入处理 向侵权方的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进行举报和申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1.7.2013 非诉讼途径主要有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投诉。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通常,协商是首选。 ‹#› 考点二:维权的两大途径(3/5)—— 诉讼途径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拥有宪法赋予的审判权。诉讼活动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进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01. 维权的最后防线 —— 诉讼定义 俗称“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是维护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 02. 诉讼途径的核心特点 优势在于其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结果最具权威性;但相对非诉讼途径,其程序更为严格复杂,时间与经济成本也相对较高。 03. 诉讼途径的主要分类 根据案件性质不同,主要分为三类:解决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诉讼,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 1.7.2013 如果非诉讼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我们就需要采取诉讼途径,也就是“打官司”。诉讼是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但程序相对复杂。诉讼分为三种类型。 ‹#› 考点二:维权的两大途径(4/5)—— 三种诉讼 民事诉讼:“民告民”的平等博弈 核心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引发的纠纷,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诉讼类型。 典型场景: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索赔、邻里因噪音产生的民事纠纷、实习期间遭遇劳务工资拖欠等情况。 行政诉讼:“民告官”的权利救济 核心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如公安、工商、税务等)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提起的诉讼。 典型场景:对交警的违章罚款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公、遭遇行政机关的违法强制措施等。 补充:刑事诉讼—— 针对犯罪行为,由国家公诉机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旨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最严厉的诉讼形式。 1.7.2013 三种诉讼分别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民告民”,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是“民告官”,解决我们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 ‹#› 考点二:维权的两大途径(5/5)—— 三种诉讼 01. 刑事诉讼: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核心目标:惩治犯罪】 针对各类犯罪行为(如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通过法定程序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尊严。 【提起主体:国家公权力主导】 绝大多数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少数自诉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刑事诉讼是最严厉的法律救济手段,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 课堂思考:消费纠纷如何维权? 场景:小王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与超市协商赔偿不成。他应该提起哪种诉讼? 答案:民事诉讼(平等主体间的财产/人身关系争议)。 课堂思考:对行政处罚不服? 场景:小李因打架斗殴被公安局处以拘留及罚款,他认为处罚过重、不合理。应如何维权? 答案:行政诉讼(“民告官”,公民与行政机关的争议)。 1.7.2013 刑事诉讼则是针对犯罪行为,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现在我们来互动一下,看看大家是否能正确区分不同的诉讼类型。 ‹#› 考点三:遭遇不法侵害的自救与取证(1/3) 自救原则:生命安全第一位!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体力与心智均处于弱势。面对不法侵害,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或逞强好胜,首要原则永远是保全自身安全,避免因正面硬拼导致遭受更严重的人身伤害。 核心策略:智斗,而非勇斗 面对不法分子,要保持冷静,善于利用环境和智慧周旋。可以通过拖延时间、巧妙周旋、寻找时机逃离现场等方式,在不激怒对方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护自己,事后及时向家长、老师或公安机关求助。 “ 智慧避险,科学维权 ” —— 用理智守护生命,用法律捍卫权益。 1.7.2013 如果不幸遭遇不法侵害,我们该怎么办?首先要记住一个原则:生命安全第一位!我们要学会智斗,而不是勇斗,避免正面硬拼。 ‹#› 考点三:遭遇不法侵害的自救与取证(2/3) 01. 逃跑避险:生命至上原则 面对不法侵害,首要任务是迅速逃离危险现场,避免与侵害者发生正面冲突,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02. 记住特征:留存关键线索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记住不法侵害者的身高、相貌、衣着、口音及携带工具等特征,为警方调查提供线索。 03. 多方求助:及时联络支援 立刻拨打110报警电话,清晰说明案发地点与情况;同时向周围的老师、家长或路人求助,共同制止不法行为。 特别警示:严禁私自报复 遭遇侵害后,切不可出于泄愤目的进行私自报复。报复行为本身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触犯法律,导致自身从受害者沦为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2013 具体的自救方法包括:逃跑避险、记住特征、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最重要的是,严禁事后私自报复,因为报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 考点三:遭遇不法侵害的自救与取证(3/3) 维权的“弹药”——证据 原则:“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维权行动开始前,必须高度重视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工作,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这是成功维权的核心基石。 文字类证据 包括用工合同、消费小票、借条、还款协议,以及微信、短信等各类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截图。 音像类证据 涵盖双方通话录音、现场冲突或侵权过程的录像、伤情特写照片,以及能够证明侵权事实的相关视频文件。 其他关键证据 主要有目击证人的书面证言或出庭证言、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以及相关的勘验笔录等材料。 记忆口诀:合同票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伤情照片,证人证言鉴定报告,样样都要保存好。 1.7.2013 维权离不开证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要注意保存各种有效证据,比如合同、小票、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这些都是我们维权的“弹药”。 ‹#› 考点四:中职高频维权场景(1/3) 场景一:校园欺凌| 侵权核心: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是校园生活中高发的违法行为。 01 保全证据 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伤情照片、视频监控等关键材料,确保证据链条完整,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02 及时告知 立即向信任的老师、家长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情况,不要独自承受,避免欺凌行为持续发生和升级。 03 学校处理 要求学校介入调查,依据校纪校规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04 报警求助 若情节严重(如暴力殴打、勒索财物),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欺凌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05 法律追责 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欺凌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核心提示:面对校园欺凌,“沉默”是对欺凌的纵容。要树立维权意识,按照“取证-告知-处理-追责”的流程,主动维护自身的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 1.7.2013 接下来我们看几个中职生常见的维权场景。首先是校园欺凌。遭遇欺凌时,要先保全证据,然后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情节严重的要报警求助。 ‹#› 考点四:中职高频维权场景(2/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法定机构。在顶岗实习中遭遇欠薪,可依法向此类专业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场景二:顶岗实习拖欠工资 侵权核心: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直接侵犯了实习生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属于典型的劳动侵权行为。 01 收集证据 整理并保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与负责人的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02 协商沟通 主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或HR沟通,出示证据,理性表达诉求,要求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03 行政投诉 协商无果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由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04 仲裁诉讼 仍未解决的,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7.2013 第二个场景是顶岗实习期间被拖欠工资。遇到这种情况,要先收集好证据,然后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考点四:中职高频维权场景(3/3) 场景三:网购受骗 侵权类型主要为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财产权。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付款后不发货等情况,均可依法维权。 01 保留证据 立即截图保存订单详情、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及商品实物照片,这是维权的核心依据。 02 平台投诉 向购物平台的官方客服提交证据,说明情况,申请平台介入,利用平台规则施压卖家处理。 03 协商退货 在平台介入下,主动与卖家沟通,明确提出退货退款、补发商品或赔偿损失的合理诉求。 04 消协举报 若协商未果,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调查处理。 05 提起诉讼 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且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可整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7.2013 第三个场景是网购受骗。要先保留好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然后向平台投诉,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消协举报,甚至提起诉讼。 ‹#› 第13课 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 A. 刑事违法性 B. 严重社会危害性 C. 应受刑罚处罚性 D. 违反校规校纪 B 链接期末考 俗称 “民告官” 的诉讼类型是() A. 民事诉讼 B. 行政诉讼 C. 刑事诉讼 D. 仲裁 B 链接期末考 面对持刀歹徒不法侵害,中职生最正确的做法是() A. 徒手冲上去搏斗 B. 保全自身安全,伺机逃跑、拨打 110 报警 C. 原地被动挨打 D. 事后纠集人员报复对方 B 链接期末考 工厂依法禁止招录未满 16 周岁童工,该规定体现对未成年人的()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C 链接期末考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有() A. 罚金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驱逐出境 ABCD 链接期末考 诱发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有() A. 法治观念淡薄 B. 自控能力不足,沾染不良嗜好 C. 交友不慎,结识社会闲散人员 D. 贪图享乐、盲目攀比 ABCD 链接期末考 未成年人享有的四大法律保护包含()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ABCD 链接期末考 附加刑只能依附主刑使用,不可以单独判处。() 【答案】× 【解析】附加刑适用规则:既可以附加在主刑之后,也能够独立单独适用。 不良行为不及时改正,极易逐步演变为严重不良行为,最终发展为犯罪。() 【答案】√ 【解析】违法犯罪大多由小错演变而来,需要防微杜渐、及时矫治不良行为。 链接期末考 遇到民事纠纷必须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不能私下协商处理。() 【答案】× 【解析】维权优先选择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诉讼是穷尽非诉讼方式后的最后选择。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体现司法保护。() 【答案】√ 【解析】司法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涉案特殊审理制度、犯罪记录封存等优待规定。 链接期末考 简要写出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特征; ②刑事违法性,指行为触犯刑法,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依法要接受刑罚惩处。 链接期末考 公民维权分为非诉讼和诉讼,我国诉讼分为哪三类,各自适用什么纠纷? 【参考答案】 ①民事诉讼:解决自然人、法人之间人身、财产、合同、消费等民事纠纷; ②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公民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时提起; ③刑事诉讼:针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链接期末考 材料:中职学生赵某经常旷课、泡网吧,结识社会闲散人员后沾染赌博恶习,欠下赌债后多次偷盗同学财物,最终因盗窃数额较大触犯刑法,被法院判处拘役。 (1)赵某从不良行为走向犯罪说明了什么道理?(6 分) (2)结合所学,谈谈中职生怎样预防违法犯罪?(6 分) 链接期末考 链接期末考 【参考答案】 (1)道理: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错不改、沾染恶习,极易一步步滑向犯罪,要做到防微杜渐。 (2)①认清犯罪危害,在思想上主动远离犯罪;②杜绝旷课、沉迷网吧等不良行为,及时改正小毛病;③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约束自身言行;④谨慎交友,远离社会不良人员;⑤自觉抵制赌博、网贷、毒品等各类不良诱惑。 祝同学们期末考试顺利!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守法好公民! 感谢聆听! 1.7.2013 同学们,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希望大家能将今天所学运用到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的守法好公民。预祝大家期末考试顺利!感谢大家的聆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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