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 学会依法维权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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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中职思想政治课件以“学会依法维权”为核心,通过“惊喜的网购”“忙碌的实习”“失控的网络”三个真实情景剧场导入,唤起学生权利感知,进而溯源法律基础厘清权利来源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再结合消费、实习、网络三大高频场景以案释法,系统梳理协商、调解等五条维权途径,形成“感知-认知-实践”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情景化案例承载法治观念培养,如通过实习纠纷案例讲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强化权利义务统一意识,系统对比五条维权途径适用场景并结合证据保存指南,提升守法用法能力。总结升华倡导“知法守法用法”,培养责任意识。学生能掌握实用维权技能,教师可依托鲜活案例开展互动教学,提升教学效果。

内容正文:

学会依法维权 中职思想政治 · 高教版第四单元第13课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是我们最坚实的依靠。本节课将带领大家认识权利、掌握维权途径,做自己权益的“首席守护官”。 1.7.2013 同学们好!欢迎来到今天的思想政治课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我们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将一起学习第十三课——学会依法维权,做自己权益的“首席守护官”。 ‹#› 课程目录 01 课程导入:我们身边的“权利”故事 从真实情景剧场切入,聚焦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侵权小事,唤起对自身权利的感知与重视。 02 法律基础:我们的权利从哪里来? 溯源法律条文,厘清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依据,建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核心认知,夯实法治根基。 03 以案释法:中职生常见维权场景剖析 深度拆解消费陷阱、实习劳动纠纷、网络信息泄露等高频场景,以案说法,掌握识别与应对方法。 04 如何维权:通往正义的五条道路 系统梳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途径,对比不同方式的适用场景与流程,提供清晰行动指南。 05 求助渠道:当你需要帮助时 整理12315、法律援助中心、学校维权站等官方与校园求助渠道,让求助有门、维权有路,不再孤立无援。 06 总结升华:做新时代的守法好公民 升华法治精神,倡导不仅要维护自身权利,更要尊重他人权利,在知法、守法、用法中践行公民责任。 1.7.2013 本次课程将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我们将通过几个情景剧场,看看身边常见的侵权故事。接着,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我们的权利来源。然后,通过案例深度剖析消费、实习、网络等常见维权场景。之后,我们会详细介绍五种维权途径。最后,了解求助渠道并进行总结。 ‹#› 课程导入:我们身边的“权利”故事 01. “惊喜”的网购 同学小王网购名牌运动鞋,满心期待收货后,却发现是做工粗糙的假冒产品。当他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时,却遭到了卖家的蛮横拒绝,投诉无门。 02. “忙碌”的实习 同学小李在实习期间,被要求每天工作12小时,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完全不对口,且实习单位以“未转正”为由,拒绝发放任何实习补贴和劳动报酬。 03. “失控”的网络 同学小张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对方竟在QQ群内发布侮辱性言论,并恶意P图丑化他的形象,让他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和精神困扰。 深度思考:当我们的知情权、劳动权、人格尊严权等合法权益在生活中受到侵害时,我们该保持沉默,还是勇敢维权?法律又能为我们提供哪些保护和支持? 1.7.2013 同学们,让我们来看几个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场景:网购遇到假货、实习被不合理对待、遭遇网络暴力。这些事情可能让我们感到愤怒和无助。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思考,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 情景剧场:场景一 “惊喜”的网购 满心期待的开箱时刻,换来的却是做工粗糙、刺鼻异味的“惊喜”,现实与期待的落差引发了对消费权益的深思。 ▌ 遭遇:满心欢喜,终成泡影 同学小王攒了三个月生活费,网购心仪的名牌运动鞋,却收到做工粗糙、气味刺鼻的商品,穿着两天便开胶破损。联系卖家退货时,对方竟以“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为由,蛮横拒绝了合理诉求。 ▌ 深思:权益受损,何去何从? 在这起纠纷中,小王的哪些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面对卖家的无理拒绝,他究竟该自认倒霉、默默承受损失,还是运用法律武器,据理力争“硬刚”到底?这正是我们要探讨的维权关键。 1.7.2013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场景。小王网购到了假冒伪劣产品,他的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受到了侵害。面对卖家的拒绝,他是该忍气吞声,还是采取其他行动呢?这正是我们这节课要探讨的问题。 ‹#› 情景剧场:场景二 “忙碌”的实习 电子厂流水线实景:高强度、重复性的简单劳动,往往是违规实习安排的典型场景,与专业学习目标严重脱节。 ▍ 核心情景:被异化的实习 小李被安排至电子厂实习,面临日均12小时超长工时、周末无休的压榨,且从事的流水线简单重复劳动与专业毫无关联。更甚者,实习满一个月后,承诺的实习补贴也无故拖欠,权益遭受多重侵害。 ▍ 深度思考:维权与合规 小李的实习安排明显不符合规定。工时、劳动内容及报酬权益均被侵犯。面对此类情况,他可向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社部门求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7.2013 再来看第二个场景。小李的实习经历可能也是一些同学未来会遇到的问题。长时间加班、专业不对口、拖欠实习补贴,这些都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那么,他应该向谁求助,又该如何维权呢? ‹#› 情景剧场:场景三 “失控”的网络 网络暴力往往始于小事,却能通过网络发酵,对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精神伤害。 01 / 情景还原 同学小张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对方竟在班级QQ群发布侮辱言论,并P图丑化小张,导致其在校期间被众人议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人格尊严侵犯。 02 / 法律与思考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涉嫌违法。面对网络欺凌,小张应当如何保留证据、寻求帮助,勇敢维护自身的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1.7.2013 最后一个场景,聚焦网络空间。同学小张遭遇了网络暴力,这严重侵犯了他的人格尊严权。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有边界。面对网络欺凌,小张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基础:我们的权利从哪里来? 权利并非与生俱来的恩赐,而是由法律所赋予、确认并保障的神圣权益。在正式踏上维权之路前,我们首先要溯源法律根基,厘清权利的来源与边界,这是构建法治思维的第一步。 01 1.7.2013 通过刚才的情景剧场,我们看到了维权的重要性。那么,我们的权利究竟从何而来?在维权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一部分的学习。 ‹#› 什么是法律?——行为的“红绿灯”与“保护伞” 法徽上的天平象征公平与正义,麦穗与齿轮代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强制力与社会公义的结合体现。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规定了社会关系的运行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 规范性 明确规定了人们的权利与义务,清晰界定“可为”与“不可为”的行为边界。 强制性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机关的制裁与纠正。 普遍性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行为的“红绿灯” 为社会行为设定准则,指引方向,警示越界,确保社会生活有序进行。 权利的“保护伞” 当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法律提供救济途径,保护公民免受非法侵害。 1.7.2013 法律是什么?简单来说,它就像我们行为的“红绿灯”,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它又是我们权利的“保护伞”,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法律会为我们撑腰。理解法律的这两个作用,是我们学会维权的第一步。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 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和非法逮捕,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 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受教育权 包括参加职业教育的权利,国家为中职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保障我们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 劳动权与休息权 在实习和工作中,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的工时制度。 消费者权利 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1.7.2013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广泛的权利。作为中职生,我们尤其要了解与人身、财产、教育、劳动和消费相关的权利。同时要记住,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 为何要“依法”维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忽视法定程序的维权,不仅背离初衷,更可能滑向违法的深渊。 01. 情景反思:冲动维权的代价 若因买到假鞋就砸店泄愤,不仅无法挽回损失,更会因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触犯法律,让自己从“受害者”沦为“违法者”,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02. 核心要义:看得见的正义 程序正义要求解决纠纷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步骤。正如法谚所云:“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唯有遵循合法程序,维权行为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与支持,切不可为求便利而“抄近道”、“闯红灯”。 1.7.2013 维权,必须“依法”进行。如果采取过激行为,比如砸店,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自己触犯法律。这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我们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 PART 02 / 第二部分 以案释法:中职生常见维权场景深度剖析 聚焦消费陷阱、实习纠纷与网络侵权三大核心场景,通过真实案例拆解法律逻辑, 帮助中职生建立清晰的维权认知,掌握合法的权利救济途径。 1.7.2013 了解了法律基础后,我们进入第二部分,通过几个真实的案例,来深度剖析中职生在消费、实习和网络这三个常见场景中可能遇到的维权问题。 ‹#› 场景一:消费维权——“19.9元写真”背后的陷阱 涉案影楼以“19.9元低价写真”为诱饵,利用到店后的信息差与话术,诱导消费者不断追加付费项目,最终演变成高额消费纠纷。 01. 案情直击:从“低价引流”到“天价消费” 两名大学生被“19.9元古装写真”广告吸引进店,在店员轮番劝说下,不仅消费升级至2.6万余元,还被引导办理网贷付款。事后醒悟要求退款,却遭到影楼强硬拒绝。 02. 法律透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该服务本质为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定作人在工作完成前享有任意解除权,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注意,解除合同后,需赔偿影楼已实际支出的合理成本,而非全额费用。 03. 维权启示:理性消费,善用法律“后悔权” 面对“低价引流”广告务必保持理性,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法律赋予了我们“后悔”的权利,遭遇强制消费升级时,应果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7.2013 我们来看一个消费维权的案例。“19.9元拍写真”最终变成2.6万的消费,这就是典型的消费陷阱。但值得庆幸的是,法律赋予了消费者“任意解除权”,也就是说,在服务完成前,我们有权“后悔”并要求解除合同,当然,需要支付对方已经付出的合理成本。 ‹#› 消费维权: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 关键提示:家长若要追回打赏款项,需及时收集并固定未成年人身份、消费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尽早向平台主张权利。 【案情回顾】17岁少年小刘,在未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使用父亲银行卡在某直播平台进行持续打赏,一年内累计金额超45万元。家长发现后,认为该行为未经同意,遂要求平台全额退款,由此引发纠纷。 01. 主体界定 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方为有效。 02. 行为效力 “高额打赏”行为明显超出该年龄段的认知与消费水平,且未获监护人追认,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03. 责任分担 平台未落实实名验证及防沉迷措施,存在过错;监护人对银行卡及孩子监管不力,亦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退款比例需结合双方过错判定。 法律启示:未成年人的大额网络消费并非当然有效,法律为监护人追回损失提供了救济途径。同时,这也警示平台应加强风控,家长需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性的消费观。 1.7.2013 另一个常见的消费问题是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大额消费行为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平台退款。但这也提醒我们,作为未成年人,要理性消费,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网络教育和账户监管。 ‹#› 场景二:实习维权——我的第一份“工作” 核心法规指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守护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 红线一:实习内容必须专业对口 【法规规定】实习岗位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严禁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保障实习的教育价值。 维权行动:学生有权拒绝违规安排,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红线二:工时与劳动报酬有保障 【法规规定】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和夜班;顶岗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及时足额支付。 维权行动:保留考勤、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学校反映,或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7.2013 接下来看实习维权。针对中职生的实习,国家有专门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这里有两条红线:第一,实习内容必须与专业对口;第二,工作时间和报酬必须有保障。如果学校或实习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我们有权拒绝并投诉。 ‹#› 场景二:实习维权——禁止行为要牢记 严禁一年级顶岗实习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确保学生在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具备相应技能后再进入岗位实践。 禁招未满16周岁学生 实习学生的年龄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严禁组织、安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进行实习,这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律红线。 杜绝中介有偿代理实习 学校应直接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防止学生及家长遭受不必要的费用损失。 严禁收取押金与管理费 实习单位和学校均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实习管理费、实习报酬提成等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维权行动指南 若遇上述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并立即向学校、当地教育局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教育部及各省均设有实习管理工作热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1.7.2013 除了刚才提到的红线,实习管理规定还明确了一些禁止行为,比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收取实习押金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遇到,我们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学校和教育部门举报。 ‹#› 场景三:网络维权——净化我们的“精神家园” 图:班级群内的争议对话,看似玩笑的言语,实则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侵害。 01. 案情:班级群里的“言语之刃” 小学生小李因与同学发生矛盾,在班级QQ群中发布贬损性言论,致使同学小王遭受集体嘲笑,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正常的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02. 定性: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非“法外之地” 小李的行为已构成对小王名誉权的侵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即使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不当言论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也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03. 行动:勇敢维权,共护清朗网络 遭遇网暴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保留聊天记录、截图等关键证据;作为使用者,应恪守“七条底线”,文明互动,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让网络成为真实友善的精神家园。 1.7.2013 最后我们来看网络维权。网络欺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络暴力,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案例中的小李,就因为在班级群里发表不当言论而承担了法律责任。我们要记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文明上网,同时也要学会在遭受网络暴力时保护自己。 ‹#› PART 03 / 第三部分 如何维权?——通往正义的五条道路 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法律为我们铺设了多元的救济途径。从协商和解到司法诉讼,每一条道路都承载着公平与正义的承诺,指引我们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1.7.2013 了解了常见的维权场景后,我们进入第三部分,学习具体的维权方法。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五条通往正义的道路可以选择,它们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情况。 ‹#› 途径一:协商和解——最直接的方式 协商和解是解决纠纷的首选路径,它以平和的沟通代替对抗,在互谅互让中寻求共赢,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案。 核心定义:主动沟通,达成合意 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直接与侵权方进行沟通,陈述事实与诉求,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自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显著优势 流程快速便捷,无需复杂的法律程序;经济成本极低,不伤双方和气,有利于维护后续关系。 适用场景 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且对方有协商意愿的民事纠纷。 实务操作小贴士 沟通时保持理性礼貌,清晰表达诉求;务必保留聊天记录、邮件等书面沟通凭证;达成口头一致后,应尽快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以固定权利义务。 1.7.2013 第一条道路是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纠纷,我们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礼貌,并注意保留证据。 ‹#› 途径二:申请调解——中立第三方的介入 图为专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中立第三方的介入,为纠纷双方提供平等、自愿、公正的沟通协商环境,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阵地。 核心定义:居中调停,促成合意 请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权威第三方组织介入,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居中斡旋,疏导分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 显著优势 具有极强的中立性与专业性,程序灵活高效,且完全免费,能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成本。 适用场景 当双方矛盾分歧较大,情绪对立严重,无法通过自行协商有效沟通,且希望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解决问题时。 消费者协会:专注处理各类消费权益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邻里、合同、侵权等民事纠纷,提供基层调解服务。 1.7.2013 如果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自行协商,可以选择第二条道路:申请调解。我们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立的第三方组织来帮助我们解决纠纷。调解程序灵活且不收费,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维权方式。 ‹#› 途径三:行政投诉——向“管事的人”求助 核心定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明确诉求,要求其依据法定职权对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和处理。 核心优势 依托行政机关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行政强制性,能快速介入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适用范畴 主要适用于涉及市场经营秩序、产品质量安全、劳动用工保障、教育管理规范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管理领域。 关键主管部门与职能范畴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市场交易违法行为,是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秩序的核心执法主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查处拖欠工资、违法加班、未缴社保等劳动侵权行为,为劳动者权益提供行政层面的坚实保障。 教育局 针对学校违规安排实习、乱收费、违规办学等教育领域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与查处,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秩序。 1.7.2013 第三条道路是行政投诉。当遇到涉及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时,我们可以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等。这些部门具有行政执法权,能够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 途径四:申请仲裁——准司法的快车道 核心定义:基于合意的裁决机制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仲裁委员会,由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显著优势:高效专业,一裁终局 程序比诉讼更为灵活快捷,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避免了二审的拖延。同时由行业专家断案,更具专业性;且仲裁过程及结果严格保密,能有效保护商业信誉。 适用范畴:商事为主,劳动前置 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特别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重要前提:必须存在有效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是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条款)。若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7.2013 第四条道路是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通常用于解决合同纠纷。它的优点是程序快捷,一裁终局。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必须要有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 途径五:提起诉讼——最后的法律防线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提起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其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核心定义:司法裁判的终局性 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 核心优势 以国家公权力为保障,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一旦判决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 ▌ 适用场景 适用于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途径无法解决,或争议金额较大、案情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的各类民事、行政及部分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间的财产、人身关系纠纷,如合同、侵权、婚姻等。 行政诉讼 俗称“民告官”,公民、法人认为行政机关行为违法,依法起诉维权。 刑事自诉 对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等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1.7.2013 第五条道路,也是最后的法律防线,就是提起诉讼。当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具权威和强制力的解决方式,其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 维权的“武器”:证据 核心原则:“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基石,没有充分的证据,任何诉求都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法律实务中,严谨的证据链是胜诉的关键。无论是合同审查还是纠纷调解,每一份文件、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 书证与物证 书证如合同、发票、借条;物证则是有问题的商品本身,是最直观的实物证据。 视听与电子数据 包括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以及网页截图、APP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证据保存实用指南 日常消费务必索要发票收据;网购时完整保存订单信息、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及物流凭证。 实习或工作保留协议与考勤;遇侵权及时拍照、录像、录音固定现场,确保证据效力。 1.7.2013 无论选择哪种维权途径,有一样东西至关重要,那就是证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我们要养成保存证据的好习惯,比如消费索要发票、网购保存聊天记录等,这些都是我们维权的有力武器。 ‹#› 04 求助渠道:当你需要帮助时 掌握维权方法之外,知晓有效的求助渠道是关键。本部分将为您梳理官方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核心资源, 让每一次求助都能获得及时、专业的回应,为您的合法权益筑牢坚实保障。 1.7.2013 学会了维权的途径和方法,我们还需要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接下来,我们进入第四部分,了解一些重要的求助渠道。 ‹#› 法律援助:免费的法律“保镖”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与申请受理服务,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服务阵地。 01. 核心定义:国家责任的体现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保障制度。 02. 申请主体:覆盖广泛,关怀特殊 面向经济困难的公民;同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因见义勇为主张民事权益者,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03. 申请途径与服务内容 向当地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可免费获得专业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民事及行政案件代理、刑事辩护等全方位法律帮助。 1.7.2013 如果你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不要担心,国家为我们提供了法律援助,这就像免费的法律“保镖”。特别是像我们未成年人,属于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的群体,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 重要的热线电话 12348全国统一法律服务热线 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指引渠道。 12315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专门受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侵权纠纷、假冒伪劣产品举报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12333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咨询电话 主要处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实习权益等相关问题,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与维权指引。 实习管理专线教育部及各省监管平台 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专属咨询渠道,具体号码可登录教育部官网查询,或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 1.7.2013 除了法律援助中心,我们还可以记住几个重要的热线电话。12348是全国法律服务热线,可以提供免费咨询。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专线。12333是劳动保障监察电话。这些电话都是我们维权时可以求助的重要渠道。 ‹#› PART 05 / 第五部分 总结与升华:做新时代的守法好公民 内化于心,以法治精神涵养品格;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准则。让法律成为我们内心的信仰与行为的标尺,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始终坚守法治底线,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1.7.2013 课程接近尾声,让我们一起回顾和总结今天所学的内容,并思考如何将这些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新时代的守法好公民。 ‹#› 本课知识回顾 01 一个核心 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强武器。本课的核心在于引导大家摒弃畏难心理,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权”。 02 两种观念 既要树立清晰的“权利意识”,知晓自身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又要树立“程序正义观念”,明白维权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才能让正义得以实现。 03 三大场景 聚焦生活最常见的三大维权领域:日常消费购物的权益保障、实习就业中的劳动权益维护,以及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与财产安全保护。 04 五种维权途径 当权益受损时,可依次尝试:协商解决(首选)、第三方调解、行政部门投诉、商事仲裁,若前四种方式未果,最终通过诉讼(打官司)解决。 05 关键中的关键: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维权全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关键证据,这是成功维权的基石。 1.7.2013 回顾今天的课程,我们围绕“学会依法维权”这个核心,树立了权利意识和程序正义观念,剖析了消费、实习、网络三大场景,学习了五种维权途径,并强调了证据的关键性。希望大家能牢记这些知识点。 ‹#› 行动倡议 01 知法 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系统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清晰界定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边界,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夯实法治认知的根基。 02 守法 将法律法规作为行为的基本准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与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身言行,不触碰法律红线,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03 用法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摒弃畏难与怯懦心理,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正当途径、法定程序,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受益者,更应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中职生! 1.7.2013 最后,我向大家发出倡议:让我们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我们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做一名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中职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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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课 学会依法维权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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