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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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中职思想政治课件围绕“自觉抵制犯罪”,通过最高检数据和中职学生真实案例导入,系统讲解犯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剖析盗窃、抢劫、帮信罪等常见类型,最后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措施,构建从认知犯罪到实践防范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案说法,用韩某某盗窃、赵某某聚众斗殴等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结合课堂互动判断行为性质,强化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学生能树立法律底线意识,教师可借助案例和互动设计提升教学实效性。

内容正文:

自觉抵制犯罪 中职思想政治 · 高教版第四单元第12课 青春的道路上,我们不仅要仰望星空,更要守护脚下的底线。认清犯罪危害,增强法治观念,用理智和法律构筑起抵御犯罪的坚固盾牌。 1.7.2013 同学们好!欢迎来到今天的思想政治课堂。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但青春的道路并非总是坦途。今天,我们将一起探讨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话题——如何识别并自觉抵制犯罪,守护我们宝贵的青春。让我们一起开始今天的学习。 ‹#› 课程目录 01 / 开篇·警钟长鸣 通过详实数据与真实案例,直观呈现我们身边潜在的违法犯罪风险,让安全意识的警钟在耳边长鸣。 02 / 第一部分·认清犯罪 深入解读法律对犯罪的定义,剖析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明确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知晓犯罪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 03 / 第二部分·以案说法 聚焦中职学生常见的盗窃、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犯罪动机与过程,引以为戒,警钟敲响。 04 / 第三部分·防患未然 探讨如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学会识别和远离犯罪诱因,掌握有效保护自身安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方法与技巧。 05 / 结尾·青春无悔 总结课程核心要点,升华法治教育的意义,引导同学们珍惜青春年华,坚守法律底线,脚踏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成就无悔青春。 1.7.2013 本次课程将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我们将通过数据和案例,了解我们身边潜在的犯罪风险。接着,我们会深入学习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带来的沉重代价。然后,我们将结合真实案例,剖析几种中职学生常见的犯罪类型。之后,我们会探讨如何预防犯罪,保护自己。最后,进行总结与升华。 ‹#› 开篇·警钟长鸣:身边的“雷区” 01. 青春的十字路口 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充满梦想与活力。但青春的道路并非总是坦途,岔路口与看不见的“雷区”往往并存。一个不经意的选择,一次冲动的行为,都可能让我们偏离成长的正轨,甚至在懵懂中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让宝贵的青春蒙上阴影。 “犯罪,有时离我们只有一步之遥。” 这节课,我们将拨开迷雾,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学会敏锐辨别生活中潜藏的犯罪“雷区”。更重要的是,我们将掌握抵制诱惑、远离危险的方法与智慧,筑牢思想防线,让青春的步伐更稳健,让成长的道路更宽广、更安全。 1.7.2013 同学们,青春是美好的,但也伴随着选择。我们身边可能存在一些不易察觉的危险,就像隐藏的“雷区”。一个错误的决定,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一生。因此,认识这些“雷区”,学会如何避开它们,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重要内容。 ‹#› 数据洞察:我们身边的犯罪风险 总体趋势向好:近五年首现下降 根据最高检2026年3月数据,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9.8%。这标志着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警钟仍需长鸣:高发犯罪类型聚焦 侵犯财产类 盗窃、抢劫案件占比居高,是未成年人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多与物质欲望和冲动有关。 暴力冲突类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频发,往往源于口角、逞强好胜或拉帮结派。 性侵害类 强奸等性犯罪虽占比相对较小,但社会危害极大,凸显性教育与法制观念的缺失。 警示与反思 这些犯罪类型与中职学生的生活场景高度重合,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筑牢思想防线。 数据表明,未成年人犯罪虽有回落,但犯罪类型集中且贴近生活,预防犯罪教育依然任重道远。 1.7.2013 很多人觉得犯罪离我们很遥远,但数据告诉我们并非如此。虽然未成年人犯罪率在下降,但像盗窃、聚众斗殴这类犯罪依然高发,并且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数据提醒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 案例导入:一念之差,坠入深渊 案例一:“哥们义气”的代价 中职学生小李为给朋友出气参与群架,混乱中失手致人轻伤。他不仅面临法律制裁,更失去了宝贵的学业机会,人生轨迹彻底改写。只因一时冲动,为所谓的“义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法律定性:故意伤害罪 一时逞强的“英雄”,最终沦为接受法律审判的阶下囚。 案例二:“轻松赚钱”的陷阱 电商专业学生小王轻信“轻松日赚百元”广告,出租个人银行卡。殊不知,这张卡被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赃款。看似无害的“借卡”行为,实则沦为了犯罪活动的帮凶,付出了惨痛的法律代价。 法律定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贪图小利的侥幸,最终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与未来的污点。 1.7.2013 让我们来看两个真实的案例。小李因为所谓的“哥们义气”参与打架,最终触犯了法律。小王为了“轻松赚钱”出租银行卡,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犯罪有时真的离我们只有一步之遥,一念之差,就可能坠入深渊。 ‹#› 认清犯罪: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 深入剖析犯罪的基本特征与构成要件,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明确行为边界,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必修课。 —— 第一部分 · 犯罪概论 —— 1.7.2013 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一部分的学习。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正式学习什么是犯罪,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法律的红线究竟在哪里。 ‹#› 什么是犯罪?——刑法的严格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三个关键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犯罪行为的完整法律属性。 法槌象征着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体权益,更破坏了社会秩序,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 01. 严重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行为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了实质且严重的危害,这是犯罪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根本标志,也是刑法介入的前提。 02. 刑事违法性 (法律标志) 行为必须具有违反刑法规范的属性,即该行为被《刑法》明文禁止。只有触犯刑法的危害行为才构成犯罪,而非一般的行政违法或民事侵权行为。 03. 应受刑罚处罚性 (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处罚,那么它就不构成犯罪,这体现了刑法制裁的必然性与强制性。 1.7.2013 那么,到底什么是犯罪呢?在法律上,犯罪有严格的定义。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个特征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完整概念。 ‹#› 课堂互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分析以下三个具体场景中的行为性质,判断其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场景一:违规违纪 学生A上课迟到,被老师在课堂上批评教育。事后学生A感到委屈,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结论:不构成犯罪。仅违反校规校纪,无严重社会危害性,属于一般违纪行为。 场景二:故意损毁财物 学生B因琐事报复,将学生C价值数千元的笔记本电脑从楼上摔下致完全损坏,拒绝赔偿损失。 结论:视价值而定。若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否则为民事侵权。 场景三:索要保护费 学生D多次向低年级同学强行索要“保护费”,并对不给钱的同学实施殴打、恐吓等暴力行为。 结论:涉嫌构成犯罪。暴力胁迫索要财物,严重侵犯法益,可能构成抢劫罪或寻衅滋事罪。 1.7.2013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小互动。请大家判断这三个场景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通过这个互动,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并非所有错误行为都是犯罪,犯罪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 ‹#› 犯罪的代价——沉重的人生烙印 犯罪不仅是法律的制裁,更是一道无法抹去的人生伤痕。它锁住的不仅是自由,更是对未来的所有期许。 对个人的危害 失去自由:身陷囹圄,在监狱中虚度宝贵的青春年华,与外界隔绝,丧失人身自由。 前途尽毁:犯罪记录终身伴随,参军、就业、考证等处处受限,人生发展道路被严重阻断。 名誉扫地: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在他人的异样眼光中生活,自尊与人格尊严荡然无存。 对家庭的危害 父母心碎: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却因子女犯罪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日夜忧心,以泪洗面。 家庭蒙羞:整个家庭被贴上“罪犯家属”的标签,在邻里、亲友间抬不起头,蒙上难以消散的阴影。 经济负担:不仅失去主要劳动力,还要承担高额的罚金、民事赔偿,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对社会的危害 破坏社会秩序:直接侵犯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扰乱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威胁社会安全与稳定。 侵蚀社会风气:扭曲的价值观会产生不良示范效应,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削弱社会的凝聚力与信任感。 增加治理成本:消耗大量司法、行政资源用于案件侦破、审判和改造,加重了社会公共管理的负担。 1.7.2013 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代价是极其沉重的。对于个人而言,意味着失去自由、前途尽毁;对于家庭,会给父母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社会,则破坏了安定的秩序。犯罪的烙印将伴随一生,影响深远。 ‹#› 刑罚的种类——法律的严厉制裁 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它通过剥夺或限制犯罪人的权益,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双重目的。 01 /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 管制 & 拘役 管制不予关押,实行社区矫正;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劳动改造。 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无期徒刑则是终身剥夺自由,二者均需接受强制劳动改造。 死刑 最严厉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02 /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 罚金 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贪利型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多项权利。 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是较重的财产刑。 1.7.2013 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是严厉的。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是主要的惩罚方式。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可以补充主刑适用。这些都是法律给予犯罪行为的严厉回应。 ‹#› 02 以案说法:中职学生常见犯罪类型剖析 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析校园生活中可能触及的法律红线,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让我们看清犯罪是如何在日常行为的偏差中悄然发生,从而树立牢固的法律敬畏之心。 1.7.2013 了解了犯罪的基本概念后,我们进入第二部分。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几种中职学生最常见的犯罪类型,看看犯罪是如何在我们身边发生的。 ‹#› 类型一:侵犯财产类犯罪——“不劳而获”的陷阱 这类犯罪的核心动机是贪图钱财,总想“走捷径”、“不劳而获”,妄图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盗窃罪与抢劫罪,而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更为常见,也更容易因一时糊涂而触犯法律红线。 01 / 法律条文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02 / 关键认定标准解读 不仅“数额较大(1000-3000元以上)”构成犯罪;“多次盗窃(两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以及公共场所的“扒窃”,无论窃取财物金额多少,都直接构成盗窃罪,不存在“数额”门槛。 警示:不要心存侥幸,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不劳而获”终是黄粱一梦。 1.7.2013 首先来看侵犯财产类犯罪。这类犯罪往往源于贪图钱财,想“不劳而获”。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盗窃罪。大家要记住,不仅是偷的东西价值高算犯罪,偷的次数多,或者在特定场所如家里、公交车上偷东西,哪怕金额很小,也同样构成盗窃罪。 ‹#› 真实案例:韩某某盗窃案 01 案情回顾 16岁的韩某某因父亲重病,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为解燃眉之急,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三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3085元,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 02 法律处置 韩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系因家庭困难,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社工、社区对其开展帮教,助其回归正轨。 03 案例警示 生活困境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法律既有不容触碰的威严,也有教育挽救的温度。只有真诚悔悟、迷途知返,才能获得法律的宽大与社会的接纳。 核心启示:守法是底线,遇困须寻求合法救助;法律不纵容过错,但永远为真心悔改的人留有余地。 1.7.2013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韩某某因家庭困难而盗窃,虽然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幸运的是,由于他认罪态度好,得到了法律的宽大处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但法律也会给真心悔改的人一条出路。 ‹#› 校园案例:中专生小郑盗窃案 案情回顾 某中专在校生小郑,因一时贪念作祟,盗窃了同宿舍同学价值一万余元的手机,并私自将其变卖,以为能侥幸逃脱,却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后果与温度 小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且正值单招考试关键期,检察官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使其顺利赴考。法院也将结合其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青春警示录 一念之差,可能毁掉的是整段青春与前程。同学之间应彼此尊重、诚信相处,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践踏法律尊严、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酿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核心启示:法律是行为的底线,青春经不起违法的试错;在成长的道路上,要始终守住内心的道德与法律防线。 1.7.2013 再看一个发生在校园里的案例。小郑因为一时贪念,偷了同学的手机。虽然他因此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但考虑到他是初犯,且有升学的机会,法律给予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校园生活中,要尊重他人的财产,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犯下大错。 ‹#› 抢劫罪:比盗窃更严重的犯罪 【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此规定明确了抢劫罪的核心行为特征,不以单纯的“窃取”为手段,而是带有明显的人身强制属性。 核心关键:暴力与胁迫手段 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抢劫罪的本质是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使其不敢、不能反抗,从而当场劫取财物。 严重后果:刑罚起点极高 抢劫罪不要求“数额较大”,哪怕只抢到少量财物也构成犯罪。其法定刑起刑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刑罚严厉程度远高于盗窃罪。 课堂讨论:持刀威胁索要50元,构成何罪? 场景:小明放学路上被两名青年持刀威胁,被迫交出仅有的50元钱。虽然金额极小,但行为手段已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 结论:构成抢劫罪 1.7.2013 与盗窃相比,抢劫罪的性质更为严重。它的关键在于使用了暴力或威胁手段。大家要记住,只要用了暴力,哪怕只抢了一块钱,也是抢劫罪,而且量刑非常重,起步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走上这条更危险的道路。 ‹#› 类型二: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一时冲动”的代价 这类犯罪常因同学间的口角、矛盾而起,当事人在情绪失控下实施暴力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身体,更让自己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付出无法挽回的青春代价。 01. 故意伤害罪:红线不可触碰 【法律基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核心界定:只有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若仅造成轻微伤,虽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治安处罚。 02. 关键界限:轻伤 vs 轻微伤 轻微伤 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短暂的功能障碍,如皮肤擦伤、轻微软组织挫伤、眼部结膜下出血等。 轻伤 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如鼻骨骨折、牙齿脱落、肢体创口长度达标等。 警示:拳头解决不了矛盾,只会制造更大的麻烦。克制冲动,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保护。 1.7.2013 第二类常见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比如故意伤害罪,就是典型的“冲动的代价”。这里要特别强调,不是所有打架都构成犯罪,只有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打人,轻微伤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 这两种犯罪是校园暴力行为升级的典型表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触犯刑法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聚众斗殴罪 核心定义: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关键认定: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构成犯罪,不以实际造成严重伤害为必要条件。 寻衅滋事罪 核心定义: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关键认定:行为核心在于“随意性”和“挑衅性”,往往是无事生非,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定与和谐。 1.7.2013 当打架升级,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简单说就是“约架”,只要参与了,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都要负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则更侧重于随意挑衅、无事生非,比如随意殴打路人、损毁财物等。这两种犯罪都与校园暴力密切相关,必须高度警惕。 ‹#› 真实案例:赵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 案情回顾 16岁的赵某某与15岁的钱某某为争夺“校园老大”名号,各自纠集十几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造成2人轻微伤,不仅扰乱了校园秩序,更让涉案未成年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法律后果分级处置 主犯:赵某某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 从犯/参与者:余某某等人被附条件不起诉并帮教,其他参与者被行政处罚,均接受矫治教育。 深刻警示 “约架”从不是勇敢,而是彻头彻尾的愚蠢。 为了所谓的“面子”和江湖“义气”,逞一时之快,不仅会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更会因触犯法律而留下污点,彻底毁掉自己的学业与未来。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容易被冲动和虚荣裹挟。本案警示我们:遇事需冷静,用理智化解矛盾,绝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将为违法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1.7.2013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两个学生为了所谓的“校园老大”名号,组织了十几个人打架。结果,组织者被判刑,其他参与者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这告诉我们,为了“面子”和“义气”去“约架”,是极其愚蠢的行为,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 类型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法盲”的悲哀 这类犯罪往往源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行为人因不懂法、心存侥幸,无意中就触碰了法律红线,成为了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令人惋惜。其中,“帮信罪”更是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的高发新型犯罪,必须高度警惕。 高发警示:帮信罪 这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孪生兄弟”,是当前针对青少年群体最高发的新型犯罪之一。很多学生以为“卖张卡、借个号”只是小事,实则已沦为犯罪“工具人”。 法律界定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绝对不能碰的红线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号。这些行为是“帮信罪”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警示:管好自己的“两卡”,守住法律底线,不要让无知成为犯罪的温床。 1.7.2013 第三类犯罪,我称之为“法盲的悲哀”。这类犯罪很多时候是因为不懂法,无意中就成了犯罪的帮凶。其中,“帮信罪”是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的高发新型犯罪。大家一定要记住,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都可能构成“帮信罪”。 ‹#› 真实案例:450元“好处费”的代价 警方展示查获的涉案银行卡及作案工具,此类“手机口”兼职往往是电信诈骗的帮凶,切勿因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01. 糊涂的“蝇头小利”,惨重的他人损失 两名未满17岁的少年为获取450元“好处费”,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手机口”服务,仅忙活3小时,却直接造成一名被害人被骗156万余元,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02. 法网恢恢,法律严惩不贷 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依法判处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金某因还涉及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付出了沉重的青春代价。 警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索要银行卡、电话卡、验证码的“兼职”,都是触碰法律的陷阱。 1.7.2013 这个案例触目惊心。两名少年为了区区450元好处费,成了电信诈骗的“工具人”,导致受害人损失上百万。他们最终也因此锒铛入狱。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看似轻松赚钱的“兼职”,背后都可能隐藏着违法犯罪的陷阱。 ‹#› 毒品犯罪:绝对的高压线 新型毒品常伪装成“奶茶粉”“电子烟”等日常食品、物品,极具迷惑性,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深渊。 【法律红线】《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是国家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铁律。 真实案例:“上头电子烟”的代价 16岁的邹某某、江某某等人,误将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当作普通商品贩卖,最终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他们以为的“潮流玩具”,实则是触碰法律的“致命毒药”。 核心警示:毒品的伪装形式层出不穷,切勿因好奇尝试。认清毒品真面目,坚决抵制诱惑,保护自己,远离毒品犯罪。 1.7.2013 毒品是绝对的高压线,碰都不能碰。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涉及毒品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在,新型毒品的伪装性很强,比如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奶茶”等。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毒品的危害,坚决对毒品说“不”。 ‹#› 03 防患未然:如何自觉抵制犯罪 筑牢思想防线,明辨是非界限。从认清犯罪危害到掌握防范方法,我们将探讨如何从自身做起,主动远离犯罪陷阱,守护人生的平安与尊严。 1.7.2013 了解了犯罪的危害和常见类型,更重要的是学会如何预防。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三部分,探讨如何从自身做起,筑起一道坚固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犯罪。 ‹#› 犯罪的诱因分析 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从来不是单一因素的作用,而是个人认知、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与社会风气等多方面问题相互交织、恶性循环的结果,需要我们全面审视与剖析。 01 / 核心内因:个人层面的偏差 法律意识淡薄 对法律法规缺乏基本认知,不清楚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行事毫无底线约束。 价值观严重扭曲 盲目崇尚暴力、拜金享乐,将违法获利视为捷径,对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产生根本性颠倒。 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长期与社会不良青年厮混,在同伴的教唆、引诱和胁迫下,逐步参与抽烟、斗殴、盗窃等行为。 心理与情绪失控 心智尚未成熟,缺乏情绪管理能力,遇到矛盾时极易冲动行事,用极端手段解决人际冲突。 02 / 关键外因:环境层面的失范 家庭监护缺失与教育失当 家长忙于生计疏于管教,或采取溺爱、暴力、放任自流等不当教育方式,导致亲子隔阂加深,孩子缺乏情感寄托和正确引导。 不良文化渗透与网络侵蚀 网络暴力、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泛滥,缺乏有效监管,极易诱导青少年模仿;同时社会不良风气潜移默化影响其价值取向。 校园周边环境复杂无序 学校周边充斥网吧、游戏厅、不良摊贩,治安环境差,学生容易接触社会闲散人员,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1.7.2013 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了解犯罪的诱因。青少年犯罪往往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既有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等自身原因,也有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只有了解这些诱因,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 ‹#› 自我防范“三不要” 01 不要贪图小利 严守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及支付账号密码,绝不出售、出租或出借。警惕“刷单”“跑分”等网络兼职骗局,保护个人信息,不被小利蒙蔽双眼。 02 不要逞强斗狠 同学间矛盾以沟通、谦让化解,遇冲突保持冷静,坚决抵制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约架”,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03 不要盲目跟风 坚决远离拉帮结派、宣扬“哥们义气”的不良群体,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与价值观。不盲目从众参与违法违规活动,对不良行为坚决说“不”,守护自身成长底线。 核心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是抵制各类违法犯罪侵害的根本保障。 1.7.2013 结合前面的案例,我们总结出自我防范的“三不要”原则。第一,不要贪图小利,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第二,不要逞强斗狠,学会理性处理矛盾。第三,不要盲目跟风,远离不良团伙。这三点是我们抵制犯罪的重要准则。 ‹#› 学会自我保护:正当防卫 vs 相互斗殴 面对不法侵害,我们有权进行正当防卫。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相互斗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指导性案例: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14岁学生江某某遭同学孙某某等15人多次挑衅围殴,在被打倒在地、人身安全受严重威胁时,掏出折叠刀反击,造成两人重伤。 法院判决:江某某的行为系被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01. 核心是“防卫意图”,而非主动挑起 反击行为是在遭受持续霸凌、被迫陷入险境的状态下作出,并非为了斗殴而事先准备工具或主动攻击。 02. 关键看“防卫时机”,侵害正在进行时 反击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而非侵害结束后的报复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03. 考量“防卫限度”,力量悬殊是关键 面对15人的围殴,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反击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1.7.2013 我们有权保护自己,但必须区分正当防卫和相互斗殴。最高法发布的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就是一个典型指导案例。江某某在被多人围殴的情况下反击,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告诉我们,在无法避免、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我们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 ‹#› 正当防卫给同学们的启示 01 尽量避免冲突 遇到霸凌,第一选择永远不是正面对抗,而是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或者直接离开现场,从源头上规避危险的发生。 02 保护自己是首要 在无法避免、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03 把握好防卫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不能在对方已经停止侵害后继续攻击,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法律责任。 核心原则: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必须理性使用,绝对不能滥用。 1.7.2013 从江某某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三点启示。第一,遇到危险,首先要想办法避免冲突,报告老师家长是最好的选择。第二,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己是第一位的。第三,防卫要有限度,不能过度。正当防卫是我们的权利,但绝不能滥用。 ‹#› 寻求帮助:你的背后有强大的支持 当你遇到困难、受到威胁或感到迷茫时,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无论面临什么困境,主动伸出手,就能触达身边温暖而有力的支持。 向老师求助 学校和老师是保护我们的第一道防线。在校园里遇到任何问题,第一时间向信任的老师反映,他们会为你提供指引和保护。 向家长求助 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他们拥有更丰富的人生经验,无论发生什么,都会无条件地关爱你、支持你,为你遮风挡雨。 向公安机关求助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执法力量,会及时为你提供最直接的保护。 “不要独自承受,寻求帮助是勇敢和智慧的表现。” 每一次求助,都是在为自己争取更好的保护和未来。 1.7.2013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当你遇到任何困难或危险时,一定要学会寻求帮助。你的老师、家长,还有公安机关,都是你坚强的后盾。不要因为害怕或不好意思而独自承受,主动求助才是勇敢和智慧的表现。 ‹#› 结尾·青春无悔 走好人生每一步,让奋斗成为青春最厚重的底色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用责任与担当书写无悔的青春答卷。 1.7.2013 课程接近尾声,让我们一起回顾和总结,思考如何才能让我们的青春无悔,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 课堂总结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什么是犯罪,了解了犯罪的危害,剖析了几种我们身边常见的犯罪类型,并探讨了如何预防犯罪、保护自己。这堂课程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关于责任与底线的深刻警示,希望同学们能铭记以下几点: 法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划定了行为的边界。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终将受到严厉的制裁,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犯罪的代价足以毁掉一生 犯罪不仅会失去自由、面临刑罚,更会在个人档案上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断送未来的学业、事业与人生前程。 守底线从一言一行做起 抵制犯罪,既要明辨是非,远离不良诱惑,更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1.7.2013 回顾今天的课程,我们明白了法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犯罪的代价是沉重的。抵制犯罪,关键在于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 青春倡议 同学们,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用来挥霍的。法律是青春的护身符,让我们从今天起,将法治精神融入血脉,以实际行动践行青春的誓言: 知法于心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主动了解法律法规,让法治理念扎根心中,做一个心中有尺、眼里有界的懂法之人。 守法于行 将法律作为行为的准则,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与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在一言一行中坚守守法的底线。 护法于恒 树立社会责任感,勇于抵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现象,敢于举报违法行为,以恒心守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让我们用理智和法律武装自己,擦亮双眼,明辨是非,自觉抵制犯罪的诱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的青春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出最绚丽、最无悔的光彩! 1.7.2013 最后,我向大家发出倡议:让我们努力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护法于恒。用法律和理智武装自己,抵制犯罪,让我们的青春之路走得更加坚实、更加精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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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 课件-2025-2026学年中职政治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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