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讲 隋唐时期的制度创新与社会治理
任务一 隋唐行政制度创新与官员选拔管理制度
三个高考关键点
关键点1隋唐中枢机构的演变与异化——从“制度性分权”到“君主性集权”
1.(2025陕晋宁青卷,3)唐弘道元年(683),侍中裴炎改任中书令,将原设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迁至中书省。神龙元年(705),豆卢钦望担任尚书右仆射,因未获得“同中书门下三品”的称号而无法参加宰相议事会议。这说明唐代( )[命题点❶]
A.宰相的行政权力进一步加强 B.政事堂成为三省权力核心
C.中枢机构呈现出一体化趋势 D.三省长官可共同商议国政
C
解析:唐弘道元年政事堂迁至中书省,神龙元年豆卢钦望因缺“同中书门下三品”衔不得参政,显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需通过加衔实现职权整合,中枢决策呈现跨部门协同趋势,故选C项;侍中改任中书令属职务调整,政事堂迁移未扩大具体行政权,排除A项;政事堂始终是议事场所而非独立权力实体,迁移不改变其协调职能,排除B项;豆卢钦望任尚书仆射却无权议政,证明三省长官未自然共享决策权,需皇帝特授衔职,排除D项。
2.有学者认为,与汉代的中外朝制度相比,唐朝建立的三省六部制,为解决皇权和相权的矛盾提供了一种较为科学的方式。所谓“科学”实质上是指什么?[命题点❷]
通过分散相权保证皇权独尊,又调动了宰相的积极性,尽可能地实现官僚政治与皇权政治的平衡。
关键点2隋唐科举制的演变——从“重门第”到“重才学”的选官革命
3.(2024天津卷,2)唐中宗下令修改《氏族志》,至唐玄宗初年撰成《姓系录》;书中对相关家族按照德行、功勋、声望、籍贯,“等而次之”,对有官爵的“夷蕃酋长”也给予相应等级。此举( )[命题点❸]
A.维护了门阀制度
B.破除了门第界限
C.改革了选官机制
D.削弱了士族集团
D
解析:根据情境信息所述,《姓系录》把“德行”置于首位,并同时给予“夷蕃酋长”一定的社会地位,这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中正官把持家族品评标准,且以门第、声望排序的九品中正制已有显著不同,削弱了原来世代把持官位、享有特权的士族阶层,故选D项;到了唐代,门阀势力已经逐渐没落,再结合所学的隋唐科举制形成和发展这一历史背景,排除A项;至唐代,士族力量有所削弱,但门第观念和已存在的实际界限仍未破除,排除B项;《姓系录》等与选官机制关系不大,排除C项。
4.(2024黑吉辽卷,3)唐代宗大历初年,国子司业归崇敬上疏提出,明经科考试“不求其文义,及第先取于帖经”,士子为了应试,多死记硬背儒家经典,不从师不问道,遂使“专门业废”“传受义绝”。其所强调的是( )[命题点❹]
A.明经科考试改革的必要性
B.复兴儒学的紧迫性
C.进士科考试内容的合理性
D.官学教育的重要性
A
解析:材料表明唐代明经科考试“不求其文义”,所以考生大多死记硬背儒家经典,这不利于儒家经典的传承,所以要改革明经科考试内容,故A项正确;复兴儒学最主要的原因是佛教、道教的冲击,而明经科考试对儒家经典传承的负面影响不是其主要原因,故B项错误;唐代进士科考查时务策和诗词歌赋,与明经科考查方向、功能不同,不能以明经科的弊端论证进士科的合理性,故C项错误;科举考试扩大了考试范围,并没有只限于官学教育,故D项错误。
5.阅读《中外历史纲要(上)》第4页“学思之窗”栏目,思考: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命题点❺]
有利于扩大统治基础,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官员文化素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关键点3汉唐以来官员管理的趋势——制度化、专业化
6.(2024浙江6月卷,3)据下图可知,汉唐时期( )[命题点❻]
A.纳入巡视对象的官员群体不断扩大
B.监察机构的职责限于巡视地方官吏
C.地方行政权力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
D.决策、执行、监察的权力系统已确立
A
解析:据图片可知,从汉代到隋代,再到唐代,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不断发展,其中的巡视对象也不断扩大——从地方主官(二千石)发展到流内品官,再到内外官吏,故选A项;图中监察机构的职责不仅限于巡视地方官吏,还包括对“流内品官”和“内外官吏”的监督,排除B项;图中反映的是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并非地方行政权力的强化,排除C项;图中的重点在于监察制度的演变,并未涉及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权力系统,排除D项。
回归教材•考教衔接
1.中央行政制度:三省六部制
(1)历程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尚书、中书、门下三省。
②隋文帝时,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③唐太宗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2)分工及运行
(3)意义
①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❷]。
②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2.地方行政制度(链接·选择性必修1)
(1)隋朝:废郡,以州统县,实行州、县二级制。
(2)唐朝
①全国划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后来,道变成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
②唐中期后,设节度使(州以上的地方军政长官),部分节度使兼并役使州县,拥兵自重,形成藩镇割据势力。
3.隋唐官员选拔管理制度(链接·选择性必修1)
(1)科举制
科举制的出现是门阀士族没落的必然结果,也进一步促进门阀士族的衰落
①背景:南北朝以来,门阀士族没落[❸];
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
②形成与初步发展
③类型: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长举是每年举行,明经和进士最受社会重视。
④程序: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要吏部选拔后方可正式为官。
⑤意义: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用人范围和统治基础,促进阶层流动;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封建国家政权的稳定;推动儒学发展;推动世界文明发展,其选才的方法被东亚文化圈的国家所采用,影响西方文官考试制度[❺]。
(2)隋唐官员管理
考核 ①隋唐官员考核归属尚书省吏部
②隋朝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唐朝考核官员,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监察 ①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❻] 独立的中央监察机构,其官员(御史)专事“纠劾百司”,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员
②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任务二 隋唐的赋税制度、法律教化与社会治理
四个高考关键点
关键点1租庸调制
1.下面为魏晋到隋唐均田制的兴衰示意图,据所学把下列图示补充完整。[命题点❶]
大量无主荒地
安定民心、安于生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均田制遭到破坏
2.阅读《选择性必修1》第94页“郧县贺思敬庸调布”和《中外历史纲要(上)》第42页“唐朝怀集庸调银饼”,指出两者有什么共同的历史价值。
[命题点❷]
它们都属于实物史料,历史价值大,实证唐代“租庸调制”的实践运作,揭示唐代赋税制度的灵活性与地域差异,为研究唐代经济史提供一手材料。
关键点2辩证认识两税法的推行
3.(2023天津卷,3)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授田数 税 授田数 税
40 2.0 40 2.0
30 2.0 30 1.5
20 2.0 20 1.0
10 2.0 10 0.5
上表反映了( )[命题点❸]
A.减轻部分农民的负担 B.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
C.强化农民的人身依附 D.增加政府的算赋收入
A
解析:据表格数据可知,与租庸调制相比,两税法之下,授田数越多赋税越多,说明授田数少的农民赋税较轻,有利于减轻部分农民的负担,故选A项;结合所学唐朝的租庸调制可知,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即以庸代役,有利于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表格信息并未显示“以庸代役”的情况,排除B项;结合所学两税法的意义可知,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而非强化农民的人身依附,排除C项;结合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可知,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因此算赋属于汉朝,而非唐朝,与材料时间不符,排除D项。
4.(2024广东卷,3)两税法依据田地、杂产等资产评定户等,但对杂产种类及其价值没有明确规定。唐文宗时,湖州刺史庾威在所属五县,“自立条制,应田地、奴婢,下及竹、树、鹅、鸭等并估计出税,差军人一千一百五十人散入乡村,检责剩征税钱四千九百余贯”,结果被朝廷以“扰人”罪名贬官。由此可见,两税法( )[命题点❹]
A.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B.强化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赋予地方官员加征权
D.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
A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两税法对于杂税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地方官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征税,最终被朝廷以“扰人”罪名贬官,这说明两税法有一定的制度缺陷,A项正确;两税法不以人丁为标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排除B项;朝廷没有赋予地方官员加征权,排除C项;两税法虽然保证了财政收入,但是并未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排除D项。
关键点3隋唐时期礼法结合下的法律教化
5.《唐律疏议》在开篇《名例律》即刑罚总则中,将“谋反”“不孝”“不义”列为最严重的“十恶”。试说明其体现的治国理念。[命题点❺]
“孝”“义”是一种道德标准,是典型的儒家道德伦理的体现,可见《唐律疏议》将儒家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体现了以礼入法的治国理念。
关键点4隋唐时期基层治理——“严密控制”与“因时而变”
6.(2023浙江1月卷,4)延载元年(694)八月敕:“诸户口计年将人丁、老、疾、应免课役及给侍者,皆县亲貌形状,以为定簿。一定以后,不得更貌。疑有奸欺者,听随事貌定,以付手实。”这种户籍管理办法是( )[命题点❻]
A.黄籍登记
B.白籍土断
C.貌阅之法
D.诸色户计
C
解析:据材料“延载元年(694)”“皆县亲貌形状,以为定簿”可知,唐朝实行貌阅之法,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故选C项;西晋短暂统一中国,重建户籍,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排除A项;东晋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向白籍人口征发赋役,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为增加赋役,不时将侨居户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排除B项;元朝户口类型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排除D项。
7.唐朝中央政府通过颁布法律明确规定“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据此谈谈你对唐朝社会治理的认识。[命题点❼]
唐朝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地方基层组织的设置,明晰了乡里坊村的职能与功能、乡官与村正的职责等,可见唐朝基层组织制度较为严密。
回归教材•考教衔接
1.赋税制度
(1)隋朝:废除前代苛捐杂税,征收租调,征派力役。
(2)唐初:租庸调制
基础 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❶] 依据户籍授田(均田制)→依据户籍和人丁征税(租庸调制)→实现财政增收与社会控制
内容 ①赋税征收对象为21—59岁的成年男子
②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❷]
影响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3)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背景 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目的 解决财政困难
实行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
内容 ①原则: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将总额分解到各地(链接·选择性必修1)
②税种:每户按户等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❸] 两税法将税基从“人丁”转向“资产”(土地和财产),确实更公平、更合理,减轻贫苦农民的压力
③对象:户无主客,也包括地主和商人
④时间: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特点 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
意义 ①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局限 ①配赋不均,以垦田旧额摊派赋税,未考虑战乱和田亩变数
②按资产计税,实际无法操作[❹] 制度设计虽简,但执行中缺乏配套措施,反而加剧社会不公
③税外加征,徭役大量存在,人民负担逐渐加重
2.唐朝的法律与教化(链接·选择性必修1)
法律 (1)成就:唐高宗时撰成《唐律疏议》
(2)特点:礼法结合[❺]
(3)地位影响: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4)法律体系完备:律(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行政制度与规则)、格
(相对律令而言的补充意义的法典)、式(实施律令的细则法规)
教化 (1)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2)基层:在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3.隋唐户籍制度和基层治理(链接·选择性必修1、选择性必修2)
户籍
制度 隋朝 “大索貌阅”[❻],严防不实
唐朝 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基层
组织 唐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基层
治理 唐朝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相互监督[❼] 带有强制性的国家统治工具,体现了古代王朝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控制
救济 官仓 政府置仓供应朝廷粮食和物资,预防荒年救大灾
义仓 鼓励民间自置义仓,令各州百姓在收获时按贫富分三等出粮,防小灾、备水旱赈济
优抚 从唐朝开始设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疫病
防治 中国古代不少地方官组织人力清理污水、疏通井渠河道;大灾之后,及时掩埋尸体,发放药物;隋唐寺庙病坊也收治病人
主题一 中国官僚政治的基本框架奠定——隋唐政治制度创新
视角 1
唯物史观——三省六部制的发展演变
材料 唐玄宗时期,宠信个别宰相如姚崇、宋璟,以及李林甫、杨国忠之流,这就使得唐朝前期的三省长官合议制,向宰相专权化方向发展。唐开元十一年(723年),唐玄宗将中书省与门下省的职权合而为一,称之为“中书门下”,下设5房分主政事,有行使权力的“中书门下之印”。中书令是大权独揽的宰相,是货真价实的宰相府。门下省之名虽存,实际亡,已成为空壳,完全失去了它原本的审核封驳之权。唐玄宗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是变相恢复专职宰相,标志着三省长官合议被宰相专权取代。
——摘编自沙宪如《唐代政事堂制度述评》
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书门下体制形成的原因,并对其作简要评价。
提示:原因:政事堂已不适应唐玄宗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
评价:顺应了三省一体化的趋势,有助于行政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破坏了政事堂宰相集议制度,容易形成宰相专权局面。
视角 2
观点论证——社会变迁下的隋唐科举制
材料 唐代实行科举制度以后,打破了士族门阀对官吏选任的垄断,有效地巩固了封建统治的基础。通过推行科举制度,唐代选拔官员的范围从魏晋时期少数豪门望族,扩展到地主阶级各个阶层。参加科举者的门第限制并不严格,他们所代表的阶层也比较广泛,这对加强唐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唐代举子在参加科举考试前,要进行“行卷”。所谓“行卷”,就是应试者将自己的文学创作在考试前写成卷轴送呈在当时有较高声望地位的人,请求他们向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推荐。投“行卷”是为了“公荐”。“公荐”就是声望地位较高的公卿大臣向考官推荐考生。
——摘编自庞峰伟《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科举制实行中政府与名门望族的关系”提出观点,并进行论证。
提示:观点:唐朝时期科举制的实施打击了名门望族的势力。
论证:参加科举者的门第限制并不严格,他们所代表的阶层也比较广泛,这冲破了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科举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判标准,使得寒门阶层的人士通过努力也能踏入仕途。由此可见,唐朝科举制的实行打击了名门望族的势力,扩大了统治基础。
三条必备答题术语
1.历经魏晋萌芽、隋唐确立完善、宋元明清渐趋虚化与终结。
2.演变规律:呈现从分权制衡到权力中枢一体化,最终服务于君主集权强化。
3.职权分明且相互制衡,决策与执行分离,具有较强适应性与理性化。
五条必备答题术语
1.打破门阀政治垄断,选拔寒门人才以强化皇权。
2.庶族经济崛起要求政治权利,科举提供上升通道。
3.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形成学而优则仕传统。
4.推动文化教育发展,儒家思想成为核心内容。
5.建立考试选官制度,提高官僚队伍整体素质。
主题二 隋唐国家治理的体系化革命——从赋税到基层控制的制度创新
视角 1
比较能力——汉唐赋税演变的趋势
材料
汉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朝代 名称 主要内容
汉朝 编户齐民制度 编户齐民须向国家缴纳田租、人头税,服徭役、兵役
唐前
中期 租庸调制 受田农民按户每年须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为
“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为“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为“庸”
朝代 名称 主要内容
唐中
后期 两税法 无论主户和客户,都编入当地户籍,依照财产的多少定户等;每户按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汉唐时期赋役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
提示: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货币税和实物税相结合)转变;征税标准由人丁向资产转变;征税时间逐渐固定;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减弱;赋税种类由繁到简。
视角 2
史料实证——隋唐时期社会治理
材料 (诸县令)所管之户,量其资产,类其强弱,定为九等。其户皆三年一定,以入籍帐。若五九(谓十九、四十九、五十九、七十九、八十九)、三疾(谓残疾、废疾、笃疾)及中、丁多少,贫富强弱,虫霜旱涝,年收耗实,过貌形状及差科簿,皆亲自注定,务均齐焉。若应收授之田,皆起十月,里正勘造簿历;十一月,县令亲自给授,十二月内毕。至于课役之先后,诉讼之曲直,必尽其情理。每岁季冬之月,行乡饮酒之礼,六十已上坐堂上,五十已下立侍于堂下,使人知尊卑长幼之节。
——《唐六典》
思考 根据材料,概括唐代县级官府管辖的主要事务。
提示:户籍管理;社会救济;赋役征发;田地管理;法律诉讼;基层教化。
六条必备答题术语
1.土地兼并导致税基变化,推动赋税制度变革。
2.征税标准从人头税向资产税转变。
3.税制由繁杂趋向简化统一。
4.征收方式呈现货币化发展趋势。
5.放松人身控制但加剧社会分化。
6.承前启后影响后世赋税体系。
两条必备答题术语
1.统治者总结历史经验,采取礼法并用的综合治理方略。
2.通过土地与户籍制度结合,强化对基层社会的有效管控。
素养 提升练
课中 高考定向•捕捉热点
一、隋唐官僚政治的发展(中央集权的成熟标志和打破门阀垄断的选官革命)
备考方向:掌握三省六部制完善、科举制成熟等官僚政治核心制度内容;结合皇权强化需求,理解官僚体系对行政效率与统治稳定的作用;分析官僚政治发展对门阀势力削弱及后世政治体系的影响。
1.(2024江西卷,4)唐代诏令用纸书写,颁下州县的诏令需长时间传递,白麻纸招虫,不能耐久,故用黄麻;重大诏命或当朝宣命,无须久存,故用白麻。黄轻白重,遂为故事。大约到德宗时,中书只有黄麻可用,白麻已皆在翰林院。这折射出( )
A.行政效率提高
B.中央集权加强
C.决策事权转移
D.科举影响扩大
C
解析:唐前期中央机构中的中书省和门下省因为负责诏书的拟定,故而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唐后期由于皇帝逐渐重用翰林学士和枢密使,决策权有从中书、门下省向翰林院、枢密院转移的趋势。根据题干材料,重大诏命多用白麻纸,普通诏令常用黄麻纸,所以人们从诏令书写所用纸张,就知诏令的重要程度。大约到唐德宗时,白麻皆在翰林院,表明重大诏命主要由翰林院起草拟制。由此可推知,唐德宗时期,因为负责拟写重大诏令而拥有的决策权已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故选C项。唐朝中枢机构只负责决策,执行权在尚书省下设的六部,行政效率没有提高,排除A项;中央集权主要体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而“黄轻白重,遂为故事”只是反映决策权在中央机构部门之间的转移,排除B项;材料并未反映科举制度方面的内容,仅凭“黄轻白重,遂为故事”,无法判断科举制度在中枢政制演变中的作用和影响,排除D项。
2.(2025江西卷,4)开元年间,唐玄宗以节度使牛仙客政绩突出拟提拔他为尚书,但宰相张九龄认为:“仙客本河湟使典,今骤居清要,恐羞朝廷”,唐玄宗怒形于色道:“卿嫌仙客寒微,如卿有何阀阅?”仍然任命牛仙客为尚书。由此可知,当时( )
A.皇权相权相互制约
B.门阀观念左右朝政
C.人才任用不拘一格
D.藩镇势力逐步崛起
C
解析:唐玄宗因节度使牛仙客政绩突出准备予以提拔,张九龄的反对说明这属于破格提拔,故选C项;张九龄虽然对唐玄宗的意见提出反对,但无效,无法体现皇权与相权的相互制约,排除A项;唐玄宗最后仍任命牛仙客为尚书,说明门阀观念无法左右朝政,排除B项;虽然牛仙客任节度使,但题干中没有地方势力崛起威胁中央政权的信息,排除D项。
二、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的转型——适应了社会变化
备考方向:掌握租庸调制(计口授田、纳租代役)与两税法(以资产为纲、夏秋征税)核心内容;结合均田制瓦解背景,理解税制转型对适应土地兼并、稳定税基的必要性;分析转型对人身控制松弛、财政模式变革及后世税制的深远影响。
3.(2026重庆11月调研测试)唐初创行户税,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规定王公以下的人户,不分主户、客户均依每户资产的多寡交纳数量不同的资产税(或折征实物)。玄宗开元年间,户税发展为每年分两次征收,定额也不断扩大;到天宝年间,“天下计帐,户约有八百九十余万,其税钱约得二百余万贯”。据此可知,唐朝前期的户税( )
A.以均田制为基础
B.逐步取代了租庸调法
C.为两税法所继承
D.开创了货币地租先河
C
解析:户税在唐朝前期按资产多寡征税,并发展为分两次征收,这与唐德宗时期推行的两税法原则一致,两税法按资产和土地分夏秋两季征税,因此户税为两税法所继承,故选C项;均田制是土地分配制度,材料未涉及,排除A项;租庸调法以人丁为本,是唐前期主要税制,户税作为资产税是补充,并未取代租庸调,后者是在两税法实施时才被替代,排除B项;货币地租在汉代已有先例,如口钱和算赋,户税虽征收税钱但并非开创,排除D项。
4.(2024湖南卷,4)敦煌文书多见唐中叶以后的雇工契,如唐宣宗大中八年(854)某人雇长工,契约中写明工期和酬劳,规定受雇者必须认真劳作,不得旷工,“若先悔者,罚青麦十驮”。由此可推知当时( )
A.雇工经营成为主要经营方式
B.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减弱
C.小农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D.商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B
解析:雇工现象反映了当时人身控制的相对松弛,故选B项;题干材料不足以说明雇工经营在当时具有普遍性,成为主要经营方式,故A项错误;小农经济的地位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从材料中无法推知,故C、D两项不符合题意。
三、隋唐的基层治理(制度设计与社会控制影响下的中央集权的运行)
备考方向:掌握隋唐乡里制(乡/里/坊)、户籍管理(大索貌阅)及乡官职能(征役治安);结合大一统需求,理解基层治理对户籍管控、赋役征收的保障作用;分析隋唐基层治理对稳定社会秩序及后世乡里体系的影响。
5.(原创+社会热点)据唐代《令集解》《唐六典》及出土文书、户籍册记载:唐代基层治理突破单一乡里制,推行“分类设官”模式——京畿城区设“坊正”管商贸与市政;平原密集村落设“里正”理赋税与宗族;山地、水乡零散村落设“村正”抓治安与农事。这一举措反映了唐代( )
A.地方行政体系重床叠架
B.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扩大
C.基层治理贴合区域实际
D.户籍管控力度空前强化
C
解析:唐代针对不同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与核心需求,设置职责差异化的基层官职,实现治理模式与区域实际的精准适配,体现基层治理的针对性与灵活性,故选C项;坊正、里正、村正分属不同区域的基层治理岗位,职责并行不冲突,不存在“重床叠架”(机构重叠、权责交叉)的问题,排除A项;“分类设官”是基于区域特征的治理优化,并非“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扩大”的体现,二者无直接关联,排除B项;材料核心是基层治理的分类模式,未涉及户籍管控的具体措施,排除D项。
6.(跨学科融通题)(2025辽宁丹东质量测试)下图选自唐代开元四年(716)敦煌县慈惠乡籍。
户主杨法子 年叁拾玖岁 卫士下中户 课户见不输(免税)
妻阴 年叁拾陆岁 卫士妻
男干昱 年捌岁 小男
女娘子 年壹拾贰岁 小女
廿亩永业
叁拾玖亩已受 一十九亩口分
合应受田壹顷壹亩
六十二亩未受
据此可知,当时( )
A.土地兼并有所缓解
B.人口流动得到控制
C.户籍管理制度规范
D.基层税收功能削弱
C
解析:从材料中户主、妻子、子女的信息详尽,对户等、应受田、已受田、未受田及课户见不输等情况的规范记录,可知唐代户籍登记条目细致清晰,管理制度规范,故选C项;材料中“六十二亩未受”反映均田不足,但无法直接证明土地兼并缓解,排除A项;户籍登记固定人口信息是控制流动的手段之一,但仅凭一户静态记录无法推断整体人口流动是否有效控制,且唐代中后期逃户问题凸显,排除B项;“课户见不输”是因卫士身份享有免税特权,属制度允许的特例,不能说明基层税收整体削弱,唐代前期租庸调制运行相对有效,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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