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6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天津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6-08
|
3份
|
30页
|
18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家庭与婚姻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天津市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890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8 |
| 更新时间 | 2026-06-08 |
| 作者 | 微信用户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6-06-0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53728.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与婚姻”核心考点,汇编天津多区县期末真题,通过真实家庭纠纷案例考查《民法典》应用,强化法治观念与家庭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23题|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赡养义务、监护协议|结合《民法典》条款,如打印遗嘱生效条件、意定监护协议效力等|
|材料题|2题|家庭责任、婚姻权利、财产分割|以社会调研案例为情境,如子女赡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等,需综合分析法律与道德|
内容正文:
专题06 家庭与婚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一、 单选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D
B
D
A
B
C
D
D
C
B
C
D
D
A
二、材料题
15. 【答案】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家长重视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网络的教育,保护子女合法权益。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家长要规范子女使用网络,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过度上网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16. 【答案】答疑解惑一:李某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成年子女(如果写子女,此点只给1分)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答疑解惑二: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答疑解惑三:属于钱某个人所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钱某的个人财产。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 单选题
1
2
3
4
5
6
7
8
9
D
B
D
D
C
D
C
C
A
二、材料题
10. 【答案】答疑解惑一:李某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成年子女(如果写子女,此点只给1分)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答疑解惑二: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答疑解惑三:属于钱某个人所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钱某的个人财产。
试卷第1页,共3页
1 /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6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③打印遗嘱只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共同在尾页签名
④遗嘱继承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若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朋友、邻居等),则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因此,有遗嘱并不必然构成遗嘱继承,①正确。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遗嘱无效或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②排除。
③:打印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而非仅尾页签名,③排除。
④: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而遗赠则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天津四校联考·期末)2021年,甲的妻子过世后,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独自所有的一套房产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23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乙、丁共同继承,2025年,甲去世。关于该房屋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依照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若未对该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继承人不能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答案】B
【详解】AB:“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本案2021年,甲立公证遗嘱,2023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乙、丁共同继承,因此应以自书遗嘱为准,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乙、丁共同继承,A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C: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乙、丁共同继承,遗嘱继承优先,因此不能按法定继承继承,C不符合题意。
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甲死亡时)发生效力。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继承人取得所有权,D错误。
故本题选B。
3.(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杨某婚前有甲房屋,婚后与妻子唐某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某名下甲房屋归唐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育有小豪、小华二子,并共同出资购买了乙房屋。2023年9月27日,杨某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乙房屋、存款、现金全部由唐某继承。2024年2月4日,杨某去世时,其母亲夏某82岁,小豪20岁、小华尚未成年,夏某和小华均没有生活来源。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遗产包括甲乙房屋、存款和现金 B.遗嘱继承重意愿,遗产应归唐某继承
C.小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遗产 D.夏某和小华理应获得必要份额的遗产
【答案】D
【详解】A:甲房屋已通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转为唐某个人财产,不属于杨某遗产。乙房屋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遗产杨某的部分只占50%份额。存款和现金中仅杨某个人部分属于遗产,A排除。
BD:根据《民法典》,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夏某、小华)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唐某不能继承全部遗产,B排除,D正确。
C: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现遗嘱已明确遗产由唐某继承(需为夏某、小华保留必留份),而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作为成年子女的小豪无权继承,C排除。
故本题选D。
4.(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田某(80岁)将其唯一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着手出售该房屋,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田某希望在老宅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与此同时,由于李某无法筹集资金,要求与邓某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以下最合理的观点是( )
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法院驳回 B.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卖房,法院支持
C.邓某应解除合同并退给李某双倍定金 D.李某与邓某纠纷必须经仲裁机构仲裁
【答案】A
【详解】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包括为父母提供适宜的居住条件。田某将唯一房屋登记在女儿李某名下,但其希望在老宅终老,李某作为子女,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要求田某搬离以出卖房屋,违背了赡养义务的精神,法院应驳回其请求,A 正确。
B:虽然李某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但房屋所有权的行使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赡养义务,不能以牺牲父母的居住权益为代价,法院不应单纯以所有权人身份支持其卖房请求,B 错误。
C:李某因自身无法筹集资金要求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此邓某无需退还定金,更无需双倍退还,C 错误。
D:李某与邓某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并非必须经仲裁机构仲裁,D 错误。
故本题选 A。
5.(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当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所以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这样能更好地按照老人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①说法正确。
②:女儿常年不在身边,不能直接等同于未尽到赡养义务。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③:该房产和存款是王先生夫妇的婚后财产,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其妻子的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王先生和女儿都有继承权。王先生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处分妻子的那部分遗产。所以王先生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全部房产和存款留给侄子,内容部分无效,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③说法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中,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一致,即使与被监护人有利害关系,也可以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法律并没有禁止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6.(24-25高二下·天津四校联考·期末)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答案】C
【详解】A:被继承人指去世后留下遗产的人,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张某,A排除。
B:张某的遗赠处分了“我名下的房屋”,但该房屋是张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遗赠部分无效,B排除。
C: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刘二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在分配张某的遗产时,刘二可以多分,C正确。
D:房屋是张某和刘某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也不能视为张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D排除。
故本题选C。
7.(24-25高二下·天津五区县重点校·期末)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请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真实有效
②小刚因故意激惹未栓绳的狗被咬伤,狗主人可以免除责任
③一方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④王某拒绝偿还丈夫欠下的赌债,但同意承担家庭装修产生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这里朋友做见证人符合),但题干未提“危急情况”,不能确定真实有效,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违反管理规定(如未栓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而非免除责任)。本案例中,小刚故意激惹是故意行为,狗主人未栓绳违反管理规定,因此狗主人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②错误。
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例中,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符合《民法典》规定,③正确。
④: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赌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装修债务通常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王某拒绝赌债但承担装修债务符合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天津河东·期末)张某其妻早逝,有一子一女和弟张乙,邻居李某对张某生前多有照顾。张某在遗嘱中明确,在自己的存款中为李某保留一定份额。张某去世后查明,其名下还有房屋一套。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得到一定存款份额属于遗嘱继承
②在对房屋的继承中,张乙与张某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
③在对房屋的继承中,张乙与张某子女应当同时继承
④张某一子一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李某并非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李某得到一定存款份额属于遗赠,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遗嘱继承,①错误。
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张某的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乙是张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张某没有遗嘱对房屋进行特别处分的情况下,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张乙与张某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②正确。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张某有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对房屋的继承中,应由张某的子女继承,张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继承,并非同时继承,③错误。
④: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张某的一子一女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陈女士与李先生的子女李甲和李乙均在外地工作。陈女士去世后,李先生因担心自己将来无人照管,和外甥黄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来李乙辞职回家照顾李先生,李先生委托王某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李先生去世后,李甲将李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A.黄某是监护人,可以成为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
B.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李先生的遗嘱无效
C.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
D.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0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C
【详解】A:黄某是李先生的外甥,不是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A错误。
B:材料中李先生和黄某签订的是意定监护协议,不是遗赠扶养协议,B错误。
C: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李先生委托王某代书一份遗嘱,并没有见证人,该遗嘱无效,所以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C正确。
D: 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D不选。
故本题选C。
10.(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A.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B.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D.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答案】B
【详解】A: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从出生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民事主体。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无须承担侵权责任,A不选。
B:初一学生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入选。
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与思思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C入选。
D:根据材料信息无法判断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D不选。
故本题选B。
11.(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夫妇二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李某女的老伴去世后,关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大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张某男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大儿子
②属于张某男所有的房产份额,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大儿子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③房产作为典型的不动产,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即属于张某男的个人财产
④若此时进行财产分割和继承,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住房是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男只能处置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不能将整套房产通过自书遗嘱留给大儿子,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大儿子一家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在法定继承张某男的房产份额时,大儿子可以多分,②正确。
③:该房产是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虽然登记在张某男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张某男的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李某女先分得一半。对于张某男的那一半,若按法定继承,李某女也有继承权,所以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2.(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明转账2500元明显超出其能力范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转账行为无效。②正确。
④: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职责。小明父亲提起诉讼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①:本案涉及财产权纠纷,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财产权而非具体转账款。①错误。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而非物证。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3.(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末)张某与李某育有一子张小某。2022年张某病逝后,71周岁的李某因长期卧病需人照顾,40周岁的张小某不顾不理,且拒绝承担李某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与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李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王某。签订协议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王某处理完李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张小某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嘱,王某无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张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继承李某的房屋
③王某按照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对于房屋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协议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受尊重,对诚信履行义务的王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③: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协议,扶养人履行义务后可依约取得遗产。因此,王某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王某有权取得房屋,①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
②:张小某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的房屋已通过协议处分给王某,张小某无权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④: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体现意思自治原则,诚信履行义务的王某权益应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24-25高二下·天津五区县重点校·期末)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说法正确。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因再婚而发生的婚姻关系变化并不导致赡养义务的终止,②说法正确。
③:父母与已成年的子女在再婚问题上并不构成此种“负责”关系,③说法错误。
④:本案当事人均为单身或丧偶,再婚不存在重婚问题,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二、材料题
15.(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 日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结合材料,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家长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答案】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家长重视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网络的教育,保护子女合法权益。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家长要规范子女使用网络,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过度上网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分析】背景素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家长,要求运用“家和万事兴”知识,从说明家长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互联网发展拓展未成年人空间,也引发网络保护关注,《条例》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可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义务的知识,从家长作为监护人需履行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包括网络安全)、进行网络使用教育的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②:家长需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可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权和管教权的知识,从家长有权对子女网络行为进行约束、引导,通过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规范过度上网行为的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6.(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滨海新区某校高二年级同学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案例,并产生了以下困惑。
案例一:李某和钱某婚后生有一女,在女儿李小钱10岁时,李某离家出走,对李小钱不闻不问。20年后,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李小钱坚决反对。最终李某将女儿李小钱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困惑一:李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案例二:因为工作原因,张某女需要经常出差,其丈夫王某男时有不满。后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困惑二:王某男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案例三: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困惑三:如何界定60万元伤残赔偿金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假如你是法治宣传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答案】答疑解惑一:李某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成年子女(如果写子女,此点只给1分)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答疑解惑二: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答疑解惑三:属于钱某个人所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钱某的个人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生活的相关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为图表中的同学们答疑解惑,需要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角度分析说明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其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效信息②: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可运用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角度,说明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
有效信息③: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可运用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财产关系平等角度分析说明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钱某个人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杨某婚前有甲房屋,婚后与妻子唐某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某名下甲房屋归唐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育有小豪、小华二子,并共同出资购买了乙房屋。2023年9月27日,杨某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乙房屋、存款、现金全部由唐某继承。2024年2月4日,杨某去世时,其母亲夏某82岁,小豪20岁、小华尚未成年,夏某和小华均没有生活来源。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遗产包括甲乙房屋、存款和现金 B.遗嘱继承重意愿,遗产应归唐某继承
C.小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遗产 D.夏某和小华理应获得必要份额的遗产
【答案】D
【详解】A:甲房屋已通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转为唐某个人财产,不属于杨某遗产。乙房屋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遗产杨某的部分只占50%份额。存款和现金中仅杨某个人部分属于遗产,A排除。
BD:根据《民法典》,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夏某、小华)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唐某不能继承全部遗产,B排除,D正确。
C: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现遗嘱已明确遗产由唐某继承(需为夏某、小华保留必留份),而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作为成年子女的小豪无权继承,C排除。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当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所以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这样能更好地按照老人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①说法正确。
②:女儿常年不在身边,不能直接等同于未尽到赡养义务。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③:该房产和存款是王先生夫妇的婚后财产,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其妻子的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王先生和女儿都有继承权。王先生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处分妻子的那部分遗产。所以王先生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全部房产和存款留给侄子,内容部分无效,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③说法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中,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一致,即使与被监护人有利害关系,也可以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法律并没有禁止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甲乙系夫妻关系。在双方未作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②甲婚前继承、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
③婚后乙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④婚后乙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取得的收入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答案】D
【详解】①: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属于婚后所得继承的财产,且无法定或约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甲婚前继承、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乙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财产,③不符合题意。
④: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本金为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收入属于投资收益,婚后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24-25高二下·天津红桥·期末)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将重点抓好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中,下列对婚姻认识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平等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贾某可以与其亲姑姑的女儿林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③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申请满30日可领取离婚证
④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人身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而非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①说法错误。
②:贾某与其亲姑姑的女儿林某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贾某不可以与其亲姑姑的女儿林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历30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即可领取离婚证,③说法正确。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确立,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答案】C
【详解】A:被继承人指去世后留下遗产的人,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张某,A排除。
B:张某的遗赠处分了“我名下的房屋”,但该房屋是张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遗赠部分无效,B排除。
C: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刘二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在分配张某的遗产时,刘二可以多分,C正确。
D:房屋是张某和刘某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也不能视为张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D排除。
故本题选C。
6.(24-25高二下·天津北辰·期末)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请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真实有效
②小刚因故意激惹未栓绳的狗被咬伤,狗主人可以免除责任
③一方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④王某拒绝偿还丈夫欠下的赌债,但同意承担家庭装修产生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这里朋友做见证人符合),但题干未提“危急情况”,不能确定真实有效,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违反管理规定(如未栓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而非免除责任)。本案例中,小刚故意激惹是故意行为,狗主人未栓绳违反管理规定,因此狗主人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②错误。
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例中,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符合《民法典》规定,③正确。
④: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赌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装修债务通常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王某拒绝赌债但承担装修债务符合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夫妇二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李某女的老伴去世后,关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大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张某男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大儿子
②属于张某男所有的房产份额,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大儿子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③房产作为典型的不动产,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即属于张某男的个人财产
④若此时进行财产分割和继承,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住房是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男只能处置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不能将整套房产通过自书遗嘱留给大儿子,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大儿子一家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在法定继承张某男的房产份额时,大儿子可以多分,②正确。
③:该房产是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虽然登记在张某男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张某男的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李某女先分得一半。对于张某男的那一半,若按法定继承,李某女也有继承权,所以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C。
8.(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末)李某与孟某结婚六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婚内亦未能生育子女。孟某与养子在南方做生意多年,其名下现有存款109万元。近年来,李某身患严重肺病,急需大量医疗费,孟某却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上述存款。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孟某长期分居,孟某生意所得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应相互扶养,李某可以分割孟某名下的存款
③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孟某若不服法院的调解协议,可在规定期限15日后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孟某做生意所得若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因为长期分居就不是共同财产,①排除。
②: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某身患重病急需医疗费,孟某拒不支付,李某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孟某名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②正确。
③:法院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法律规定的调解的效力,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是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 15 日内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而不是15日后提起上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说法正确。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因再婚而发生的婚姻关系变化并不导致赡养义务的终止,②说法正确。
③:父母与已成年的子女在再婚问题上并不构成此种“负责”关系,③说法错误。
④:本案当事人均为单身或丧偶,再婚不存在重婚问题,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二、材料题
10.(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滨海新区某校高二年级同学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案例,并产生了以下困惑。
案例一:李某和钱某婚后生有一女,在女儿李小钱10岁时,李某离家出走,对李小钱不闻不问。20年后,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李小钱坚决反对。最终李某将女儿李小钱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困惑一:李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案例二:因为工作原因,张某女需要经常出差,其丈夫王某男时有不满。后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困惑二:王某男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案例三: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困惑三:如何界定60万元伤残赔偿金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假如你是法治宣传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答案】答疑解惑一:李某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成年子女(如果写子女,此点只给1分)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答疑解惑二: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答疑解惑三:属于钱某个人所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钱某的个人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生活的相关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为图表中的同学们答疑解惑,需要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角度分析说明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其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效信息②: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可运用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角度,说明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
有效信息③: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可运用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财产关系平等角度分析说明60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钱某个人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1 /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6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③打印遗嘱只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共同在尾页签名
④遗嘱继承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2.(24-25高二下·天津四校联考·期末)2021年,甲的妻子过世后,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独自所有的一套房产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23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乙、丁共同继承,2025年,甲去世。关于该房屋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依照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若未对该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继承人不能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3.(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杨某婚前有甲房屋,婚后与妻子唐某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某名下甲房屋归唐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育有小豪、小华二子,并共同出资购买了乙房屋。2023年9月27日,杨某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乙房屋、存款、现金全部由唐某继承。2024年2月4日,杨某去世时,其母亲夏某82岁,小豪20岁、小华尚未成年,夏某和小华均没有生活来源。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遗产包括甲乙房屋、存款和现金 B.遗嘱继承重意愿,遗产应归唐某继承
C.小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遗产 D.夏某和小华理应获得必要份额的遗产
4.(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田某(80岁)将其唯一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着手出售该房屋,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田某希望在老宅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与此同时,由于李某无法筹集资金,要求与邓某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以下最合理的观点是( )
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法院驳回 B.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卖房,法院支持
C.邓某应解除合同并退给李某双倍定金 D.李某与邓某纠纷必须经仲裁机构仲裁
5.(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天津四校联考·期末)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7.(24-25高二下·天津五区县重点校·期末)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请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真实有效
②小刚因故意激惹未栓绳的狗被咬伤,狗主人可以免除责任
③一方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④王某拒绝偿还丈夫欠下的赌债,但同意承担家庭装修产生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天津河东·期末)张某其妻早逝,有一子一女和弟张乙,邻居李某对张某生前多有照顾。张某在遗嘱中明确,在自己的存款中为李某保留一定份额。张某去世后查明,其名下还有房屋一套。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得到一定存款份额属于遗嘱继承
②在对房屋的继承中,张乙与张某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
③在对房屋的继承中,张乙与张某子女应当同时继承
④张某一子一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9.(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陈女士与李先生的子女李甲和李乙均在外地工作。陈女士去世后,李先生因担心自己将来无人照管,和外甥黄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来李乙辞职回家照顾李先生,李先生委托王某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李先生去世后,李甲将李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A.黄某是监护人,可以成为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
B.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李先生的遗嘱无效
C.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
D.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0日内提起上诉
10.(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A.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B.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D.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11.(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夫妇二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李某女的老伴去世后,关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大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张某男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大儿子
②属于张某男所有的房产份额,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大儿子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③房产作为典型的不动产,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即属于张某男的个人财产
④若此时进行财产分割和继承,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末)张某与李某育有一子张小某。2022年张某病逝后,71周岁的李某因长期卧病需人照顾,40周岁的张小某不顾不理,且拒绝承担李某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与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李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王某。签订协议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王某处理完李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张小某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嘱,王某无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张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继承李某的房屋
③王某按照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对于房屋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协议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受尊重,对诚信履行义务的王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4-25高二下·天津五区县重点校·期末)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5.(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 日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结合材料,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家长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16.(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滨海新区某校高二年级同学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案例,并产生了以下困惑。
案例一:李某和钱某婚后生有一女,在女儿李小钱10岁时,李某离家出走,对李小钱不闻不问。20年后,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李小钱坚决反对。最终李某将女儿李小钱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困惑一:李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案例二:因为工作原因,张某女需要经常出差,其丈夫王某男时有不满。后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困惑二:王某男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案例三: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困惑三:如何界定60万元伤残赔偿金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假如你是法治宣传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末)杨某婚前有甲房屋,婚后与妻子唐某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某名下甲房屋归唐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育有小豪、小华二子,并共同出资购买了乙房屋。2023年9月27日,杨某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乙房屋、存款、现金全部由唐某继承。2024年2月4日,杨某去世时,其母亲夏某82岁,小豪20岁、小华尚未成年,夏某和小华均没有生活来源。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遗产包括甲乙房屋、存款和现金 B.遗嘱继承重意愿,遗产应归唐某继承
C.小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遗产 D.夏某和小华理应获得必要份额的遗产
2.(24-25高二下·天津河西·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3.(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甲乙系夫妻关系。在双方未作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②甲婚前继承、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
③婚后乙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④婚后乙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取得的收入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4.(24-25高二下·天津红桥·期末)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将重点抓好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中,下列对婚姻认识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平等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贾某可以与其亲姑姑的女儿林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③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申请满30日可领取离婚证
④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天津河北·期末)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6.(24-25高二下·天津北辰·期末)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请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真实有效
②小刚因故意激惹未栓绳的狗被咬伤,狗主人可以免除责任
③一方婚前隐瞒重疾,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④王某拒绝偿还丈夫欠下的赌债,但同意承担家庭装修产生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4-25高二下·天津西青·期末)张某男与李某女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夫妇二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李某女的老伴去世后,关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大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张某男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大儿子
②属于张某男所有的房产份额,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大儿子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③房产作为典型的不动产,登记在张某男名下即属于张某男的个人财产
④若此时进行财产分割和继承,李某女可获得房产价值一半以上的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末)李某与孟某结婚六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婚内亦未能生育子女。孟某与养子在南方做生意多年,其名下现有存款109万元。近年来,李某身患严重肺病,急需大量医疗费,孟某却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上述存款。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孟某长期分居,孟某生意所得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应相互扶养,李某可以分割孟某名下的存款
③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孟某若不服法院的调解协议,可在规定期限15日后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0.(24-25高二下·天津滨海新区·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滨海新区某校高二年级同学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案例,并产生了以下困惑。
案例一:李某和钱某婚后生有一女,在女儿李小钱10岁时,李某离家出走,对李小钱不闻不问。20年后,李某疾病缠身,希望女儿给付自己赡养费,李小钱坚决反对。最终李某将女儿李小钱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困惑一:李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案例二:因为工作原因,张某女需要经常出差,其丈夫王某男时有不满。后王某男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困惑二:王某男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案例三: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肇事方支付60万元伤残赔偿金,但妻子李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对丈夫不闻不问。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伤残赔偿金。困惑三:如何界定60万元伤残赔偿金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假如你是法治宣传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试卷第1页,共3页
1 /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