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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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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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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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
| 类型 | 作业-单元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地区(市) | 南宁市 |
| 地区(区县) | 宾阳县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29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6 |
| 更新时间 | 2026-06-06 |
| 作者 | 长哥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34094.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社会争议解决”单元卷,以邻里纠纷、AI信息误导等真实情境为载体,覆盖调解、仲裁、诉讼等核心知识,适配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实践应用能力。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6题/48分|调解效力(题1)、不可抗力(题2)、行政诉讼(题3)|情境生活化,如“茶园地头调解”体现“枫桥经验”,AI赔偿承诺案反映科技前沿法律问题|
|非选择题|4题/52分|行政诉讼举证(题17)、环境侵权责任(题18)、劳动争议(题19)、证据链合法性(题20)|案例综合性强,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考查行政诉讼程序,金华鹦鹉案强调证据真实性,契合核心素养中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培养,贴近高考对实践应用的考查趋势|
内容正文: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4社会争议解决(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详解】①: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④:“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小熙的父亲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缴纳了5000元培训费,根据协议,上课方式为线下授课。后因为疫情原因培训机构单方面变更合同,履行方式为线上授课,小熙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未上的课时培训费。但培训机构却认为,发生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构成违约,并且提出,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本合同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培训机构)所有”,所以不同意解除合同及退费。在上述案例中( )
A.小熙的父亲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B.培训机构可以及时与家长沟通,协议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
C.发生疫情是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应当免除培训学校的违约责任
D.小熙的父亲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退费
2.【详解】A:提请仲裁须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仲裁协议,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小熙的父亲在未与该英语培训机构达成仲裁协议前,无法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A说法有误。B:培训机构可以及时与家长沟通,协议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B说法正确。C:培训机构在未与小熙及父亲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方式,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构成违约,C说法有误。D:培训机构构成违约,小熙的父亲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退费,D说法有误。
故本题选B。
3.A公司与B公司是某市两家规模较大的商砼生产企业,为避免价格战,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公司启动调查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两公司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②两公司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规则,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两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两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详解】①:行政纠纷不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①排除。②: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违反了公平竞争规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
③:材料中,两公司的行为不是混淆行为,③排除。④:如果两公司对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②乙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③丙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骨折一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
④丁对着邻家阳台在自家安装可视门铃,这已侵害邻居隐私权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4.【详解】①: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故行人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①错误。②: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乙对其承包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②错误。③:丙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骨折一案属于民事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③正确。④:丁对着邻家阳台在自家安装可视门铃,这已侵害邻居隐私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顾某与柴某在轨道交通扶梯上,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柴某因及时救助顾某而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后柴某起诉顾某,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7992.68元。法院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决顾某补偿7000元。本案中( )
①顾某与柴某受伤存在关联,需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当事人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顾某作为柴某行为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答案】D
【详解】①:过错侵权责任要求行为人对损害发生存在主观过错,本案中顾某是自身站立不稳摔倒,对柴某受伤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排除。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才是10日,排除。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顾某是柴某救助行为的受益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正确。④:法院判决受益人补偿救助人损失,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正确。
6.在北京市平谷区一家滑雪场,12岁的小敏踩双板从高级滑雪道飞速滑下,在转过一个弯后,因未能控制速度,径直撞上了前方踩单板滑雪的严某。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26岁的受害人严某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事后,严某将小敏和滑雪场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严某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小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滑雪场如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答案】C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这是“可以”而非“应当”(必须),①错误。
②:小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阐明自己意见的环节是法庭辩论阶段,而非法庭调查阶段,③错误。④:滑雪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若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谢某向G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规局”)举报村民张某未经批准即占用其父亲承包地修建房屋,要求自规局对该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后不服G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裁定提出诉讼,但一、二审法院皆裁定驳回其起诉和上诉。谢某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G市自规局并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具有对谢某所申请事项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驳回了谢某的再审申请。该案中( )
①谢某父亲承包地用益物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②谢某能提起二审表明他在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行使了上诉权
③我国通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诉讼有利于更充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④当事人提高法律素养明确争议主体的选择,对于依法维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详解】①:谢某父亲对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属于用益物权。张某未经批准占用该地建房,侵害了其用益物权,谢某父亲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正确。②:对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而非15日,15日是对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②错误。③: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审、二审为基本诉讼程序,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并非独立的第三审级,③错误。④: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谢某错误选择举报对象,导致其诉求未被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明确自规局无职责,凸显了当事人提高法律素养、明确争议主体对依法维权的重要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方某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支付时平台未明确告知“退票需收取50%手续费”。因行程有变,方某申请退票,平台以“默认条款包含手续费”为由,仅退还两张门票总票款的50%。方某认为平台未尽告知义务,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平台全额退还票款,并赔偿方某因交涉产生的交通费用。关于法院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对该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②体现了法院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使用
③表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真实、全面信息
④方某的案件属于消费者维权案件,此类案件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再审(审判监督程序)是判决生效后针对错误判决的特殊救济途径,①错误;
②:本案中,平台以“默认条款”为由收取高额手续费,属于未明确提示的格式条款。法院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赔偿,本质是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要求其必须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关键条款内容,故②正确;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全面信息的权利。平台未告知退票手续费,侵犯了方某的知情权,法院判决恰好印证了消费者该权利受法律保护,故③正确;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条件才可提供法律援助,不能直接获得法律援助,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某小吃店发生火灾,消防救援部门依据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认,火灾是由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的。于是小吃店将冰箱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是小吃店进行维权的重要物证
②若被告无法提交相反证据,则可认定冰箱质量缺陷为火灾原因
③被告侵犯了原告安全消费的权益,因此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这一事实,为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答案】C
【详解】①: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种类,并非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排除。②:产品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生产者需就产品不存在缺陷、或缺陷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等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冰箱厂家)无法提交相反证据证明冰箱无质量缺陷,则可认定冰箱质量缺陷是火灾原因,正确。③: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其是否存在过错。冰箱线路故障属于产品缺陷,厂家侵犯了原告安全消费的权益,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客体是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指向的利益(即小吃店因火灾遭受的财产损失),而非 “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这一事实,排除。
10.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AI应用程序查询高校报考信息,AI提供了某高校的不准确信息。在梁某指出错误后,AI的回应是“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梁某向AI提供该高校的官方招生信息后,AI承认自己生成了不准确信息。梁某遂提起诉讼,认为AI生成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侵害,要求这款AI的运营者赔偿9999元。上述案例中( )
①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赔偿承诺”不能构成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
②AI生成的“赔偿承诺”可视为运营者的意思表示,平台应因此受承诺约束
③AI运营者应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对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承担结果责任
④梁某需证明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致使其决策受到影响并遭受了实际损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答案】B
【详解】①②:民事主体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AI作为技术工具,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独立作出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本案中AI生成的“赔偿10万元”承诺,是随机生成内容,不能代表运营者意志,不产生法律效力,①正确,②排除。③:案涉AI属于服务而非产品,不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而适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运营者仅在存在过错(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时才担责,而非对所有错误信息“结果负责”,排除。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梁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正确。
11.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吴某与梁某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的情况,①排除。
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梁某的过错致使小狗咬伤萌萌,被侵权人(萌萌的监护人刘某)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
③:《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萌萌2018年生、2024年案发时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刘某作为萌萌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有法律约束力,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述缺少关键程序,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罗大美案件是河南百万粉丝反串网红遭熟人劫财灭口的恶性案件。一审南阳中院判决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①二审时必须由一审的上级法院审理
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能对判决提出异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我国诉讼制度,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的上诉审理,依法必须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审理,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正确。
③:本案是刑事诉讼,而在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时,有权依法提出抗诉,排除。
④:通常两审终审后判决即生效,但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仍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启动纠错程序,并非不能提出异议,错误。
13. 在人民调解方式的探索与深化方面,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是典型代表。我们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因为它 ( )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只收取最基本的费用
②是党领导下解决纠纷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
③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④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错误,人民调解不收费;④错误,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不是法院;②③正确,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方式,依靠群众化解内部矛盾。
14. 老张家院子里的烟囱超出自家院墙,这截高耸的烟囱,却成了邻居老陈的心病,老陈认为烟囱影响了他家的采光,油烟也会顺着风向灌入自家。多次沟通无果后,老陈无奈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了调解申请。经调解员老杨多次调解,老张降低了烟囱高度至院墙水平,两位老邻居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由此可见( )
①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
③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正确,人民调解是基层纠纷化解的基础方式;②正确,相邻关系中权利人应避免损害他人;③错误,法院调解属于诉讼中调解,并非优先选择;④错误,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司法确认。
15. 某小区业主李某兴因楼顶积水沿着排水沟进入管道发出的声响而难以休息,便擅自用水泥将管道口封住,使得积水渗入顶楼业主李某灵房屋,导致墙体发霉,家具受损。双方协商无果,李某灵将李某兴诉至法院。法官援引当地规训“收敛约束,和顺谦卑”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在纠纷解决中调解具有优先性,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②诉讼外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方式
③调解符合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④援引当地规训调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导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错误,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②正确,本案属于诉讼外调解化解纠纷;③正确,调解体现相邻关系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④错误,司法裁判应依法裁判,不能以当地规训作为司法导向。
16. 李A与胡B再婚,由于常年外出打工,双方感情日渐淡漠,李A决定离婚,胡B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诉诸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李A给予胡B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B同意离婚。对此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解决婚姻纠纷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调解是诉讼离婚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错误,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正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③错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调解离婚;④正确,法院调解书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广东某地级市某区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该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监测站的采样结果,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长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污水处理厂对此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污水处理厂依然不服,遂提起诉讼。
(1)若污水处理厂针对以上处罚提起诉讼,属于什么诉讼?谁负有举证责任?(8分)
(2)人民法院会支持污水处理厂的主张吗?(8分)
【答案】(1)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4分)针对该行政处罚,该区的生态环境局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举证。(4分)
(2)不支持。(1分)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分)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3分)人民法院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会驳回污水处理厂的诉讼请求。(2分)
【分析】背景素材:污水处理厂针对处罚提起诉讼
考点考查:解析三大诉讼、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从行政诉讼的含义及其举证责任方式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污水处理厂对此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污水处理厂依然不服,遂提起诉讼→可调用的解析三大诉讼、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知识,说明本案中污水处理厂对政府行政处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该区的生态环境局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举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行政诉讼、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回答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污水处理厂的主张。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该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监测站的采样结果,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长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可调用行政诉讼、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说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因此会驳回污水处理厂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B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提出:“自爆破施工后,孔雀才开始出现精神萎靡症状,与附近产生的噪声有关,A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B公司回应道:“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单位与B公司的主张是否合理。(12分)
【答案】①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4分)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分)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4分)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民事诉讼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观念、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A单位与B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课本知识,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原则、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角度,分析双方主张是否合理。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从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A单位辩称:“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可联系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角度,说明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B公司称“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运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从举证义务的角度,分析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员工小陈曾在工作中扭伤腰部,多次请病假。3月18日傍晚,小陈又以右脚痛为由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并提供“建议休息一周”的医院诊断证明。3月26日,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经劳动仲裁,认定公司辞退小陈的决定违法,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据此,公司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但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12分)
【答案】(1)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公司提供的微信运动步数、监控录像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5分)
(2)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辞退小陈的理由不属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属于属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5分)
本案审理过程,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2分)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从必要性,重要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联系证据的知识,从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有效信息②: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可联系合同的知识,从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公司辞退小陈属于属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
有效信息③:法院审理认为→可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角度,说明法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20.“照片可以做活体DNA检测吗?”金华鹦鹉案的女律师的这一反问彻底砍断了公诉人自认为严谨缜密的证据链。
起因是金华市林某因饲养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小太阳鹦鹉”被起诉。在一审中,林某被判五年,林某表示认罪,但提起上诉希望能减刑。二审时,公诉方在回答辩护人发问时明确表示:所抓鹦鹉均为人工饲养。接着辩护人向公诉方发问:如何将鹦鹉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诉方说:仅将拍摄的鹦鹉照片送去鉴定。辩护人随即继续发问: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都只有照片,没有鹦鹉活物?公诉方十分肯定地回答:没有活物,都是照片。辩护人提高音量问道:“照片可以做活体DNA检测吗?我看到证据里有活体DNA分子检测。那么请问如何通过鹦鹉照片进行DNA分子鉴定的?”公诉方一时语塞,哑口无言。
这一下公诉人全麻了,连法官都愣住了,把一个证据链完整闭环的案子硬生生给弄成检方做伪证了。最后法官不得不宣布林某无罪,当庭释放。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谈谈本案中林某获释的法理依据与司法启示。(12)
【答案】法理依据:
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法赋予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上诉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林某依法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不服一审裁判,依法提起上诉,行使了法定权利。(3分)
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针对公诉人的提起诉讼,林某作为应诉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参加法庭庭审,提出自身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分)
③发挥证据关键作用。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主张权利靠举证,公诉方证据链的明显缺陷无法支持己方诉求,法院在诉讼中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促成林某当庭获释。(3分)
司法启示:
要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实现公平正义。(3分)
【分析】背景素材:金华鹦鹉案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启示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某表示认罪,但提起上诉希望能减刑,并委托辩护人→可联系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关键词②:林某参与依法庭审,维护自身权利→可联系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③: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都只有照片→可联系证据的作用。
关键词④:这一下公诉人全麻了,连法官都愣住了,把一个证据链完整闭环的案子硬生生给弄成检方做伪证了。最后法官不得不宣布林某无罪,当庭释放→可联系以上三个角度,分析林某获释的司法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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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4社会争议解决(答案详解)
1.【详解】①: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④:“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详解】A:提请仲裁须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仲裁协议,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小熙的父亲在未与该英语培训机构达成仲裁协议前,无法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A说法有误。B:培训机构可以及时与家长沟通,协议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B说法正确。C:培训机构在未与小熙及父亲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方式,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构成违约,C说法有误。D:培训机构构成违约,小熙的父亲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退费,D说法有误。
故本题选B。
3.【详解】①:行政纠纷不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①排除。②: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违反了公平竞争规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
③:材料中,两公司的行为不是混淆行为,③排除。④:如果两公司对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详解】①: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故行人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①错误。②: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乙对其承包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②错误。③:丙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骨折一案属于民事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③正确。④:丁对着邻家阳台在自家安装可视门铃,这已侵害邻居隐私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答案】D
【详解】①:过错侵权责任要求行为人对损害发生存在主观过错,本案中顾某是自身站立不稳摔倒,对柴某受伤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排除。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才是10日,排除。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顾某是柴某救助行为的受益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正确。④:法院判决受益人补偿救助人损失,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正确。
6.【答案】C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这是“可以”而非“应当”(必须),①错误。
②:小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阐明自己意见的环节是法庭辩论阶段,而非法庭调查阶段,③错误。④:滑雪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若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详解】①:谢某父亲对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属于用益物权。张某未经批准占用该地建房,侵害了其用益物权,谢某父亲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正确。②:对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而非15日,15日是对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②错误。③: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审、二审为基本诉讼程序,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并非独立的第三审级,③错误。④: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谢某错误选择举报对象,导致其诉求未被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明确自规局无职责,凸显了当事人提高法律素养、明确争议主体对依法维权的重要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再审(审判监督程序)是判决生效后针对错误判决的特殊救济途径,①错误;
②:本案中,平台以“默认条款”为由收取高额手续费,属于未明确提示的格式条款。法院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赔偿,本质是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要求其必须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关键条款内容,故②正确;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全面信息的权利。平台未告知退票手续费,侵犯了方某的知情权,法院判决恰好印证了消费者该权利受法律保护,故③正确;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条件才可提供法律援助,不能直接获得法律援助,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答案】C
【详解】①: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种类,并非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排除。②:产品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生产者需就产品不存在缺陷、或缺陷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等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冰箱厂家)无法提交相反证据证明冰箱无质量缺陷,则可认定冰箱质量缺陷是火灾原因,正确。③: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其是否存在过错。冰箱线路故障属于产品缺陷,厂家侵犯了原告安全消费的权益,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客体是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指向的利益(即小吃店因火灾遭受的财产损失),而非 “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这一事实,排除。
10.【答案】B
【详解】①②:民事主体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AI作为技术工具,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独立作出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本案中AI生成的“赔偿10万元”承诺,是随机生成内容,不能代表运营者意志,不产生法律效力,①正确,②排除。③:案涉AI属于服务而非产品,不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而适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运营者仅在存在过错(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时才担责,而非对所有错误信息“结果负责”,排除。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梁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正确。
11.
【答案】C
【详解】①: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吴某与梁某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的情况,①排除。
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梁某的过错致使小狗咬伤萌萌,被侵权人(萌萌的监护人刘某)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
③:《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萌萌2018年生、2024年案发时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刘某作为萌萌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有法律约束力,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述缺少关键程序,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我国诉讼制度,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的上诉审理,依法必须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审理,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正确。
③:本案是刑事诉讼,而在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时,有权依法提出抗诉,排除。
④:通常两审终审后判决即生效,但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仍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启动纠错程序,并非不能提出异议,错误。
13.
【答案】C
【详解】①错误,人民调解不收费;④错误,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不是法院;②③正确,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方式,依靠群众化解内部矛盾。
14.
【答案】A
【详解】①正确,人民调解是基层纠纷化解的基础方式;②正确,相邻关系中权利人应避免损害他人;③错误,法院调解属于诉讼中调解,并非优先选择;④错误,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司法确认。
15.
【答案】C
【详解】①错误,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②正确,本案属于诉讼外调解化解纠纷;③正确,调解体现相邻关系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④错误,司法裁判应依法裁判,不能以当地规训作为司法导向。
16.
【答案】C
【详解】①错误,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正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③错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调解离婚;④正确,法院调解书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17.
【答案】(1)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4分)针对该行政处罚,该区的生态环境局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举证。(4分)
(2)不支持。(1分)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分)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3分)人民法院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会驳回污水处理厂的诉讼请求。(2分)
【分析】背景素材:污水处理厂针对处罚提起诉讼
考点考查:解析三大诉讼、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从行政诉讼的含义及其举证责任方式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污水处理厂对此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污水处理厂依然不服,遂提起诉讼→可调用的解析三大诉讼、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知识,说明本案中污水处理厂对政府行政处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该区的生态环境局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举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行政诉讼、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回答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污水处理厂的主张。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该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监测站的采样结果,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长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可调用行政诉讼、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说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因此会驳回污水处理厂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
【答案】①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4分)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分)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4分)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民事诉讼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观念、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A单位与B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课本知识,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原则、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角度,分析双方主张是否合理。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从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A单位辩称:“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可联系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角度,说明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B公司称“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运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从举证义务的角度,分析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
【答案】(1)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公司提供的微信运动步数、监控录像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5分)
(2)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辞退小陈的理由不属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属于属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5分)
本案审理过程,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2分)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从必要性,重要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联系证据的知识,从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有效信息②: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可联系合同的知识,从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公司辞退小陈属于属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
有效信息③:法院审理认为→可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角度,说明法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20.
【答案】法理依据:
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法赋予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上诉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林某依法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不服一审裁判,依法提起上诉,行使了法定权利。(3分)
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针对公诉人的提起诉讼,林某作为应诉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参加法庭庭审,提出自身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分)
③发挥证据关键作用。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主张权利靠举证,公诉方证据链的明显缺陷无法支持己方诉求,法院在诉讼中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促成林某当庭获释。(3分)
司法启示:
要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实现公平正义。(3分)
【分析】背景素材:金华鹦鹉案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启示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某表示认罪,但提起上诉希望能减刑,并委托辩护人→可联系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关键词②:林某参与依法庭审,维护自身权利→可联系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③: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都只有照片→可联系证据的作用。
关键词④:这一下公诉人全麻了,连法官都愣住了,把一个证据链完整闭环的案子硬生生给弄成检方做伪证了。最后法官不得不宣布林某无罪,当庭释放→可联系以上三个角度,分析林某获释的司法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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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4社会争议解决(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小熙的父亲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缴纳了5000元培训费,根据协议,上课方式为线下授课。后因为疫情原因培训机构单方面变更合同,履行方式为线上授课,小熙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未上的课时培训费。但培训机构却认为,发生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构成违约,并且提出,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本合同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培训机构)所有”,所以不同意解除合同及退费。在上述案例中( )
A.小熙的父亲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B.培训机构可以及时与家长沟通,协议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
C.发生疫情是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应当免除培训学校的违约责任
D.小熙的父亲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退费
3.A公司与B公司是某市两家规模较大的商砼生产企业,为避免价格战,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公司启动调查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两公司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②两公司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规则,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两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两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②乙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③丙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骨折一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
④丁对着邻家阳台在自家安装可视门铃,这已侵害邻居隐私权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5.顾某与柴某在轨道交通扶梯上,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柴某因及时救助顾某而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后柴某起诉顾某,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7992.68元。法院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决顾某补偿7000元。本案中( )
①顾某与柴某受伤存在关联,需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当事人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顾某作为柴某行为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在北京市平谷区一家滑雪场,12岁的小敏踩双板从高级滑雪道飞速滑下,在转过一个弯后,因未能控制速度,径直撞上了前方踩单板滑雪的严某。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26岁的受害人严某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事后,严某将小敏和滑雪场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严某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小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滑雪场如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谢某向G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规局”)举报村民张某未经批准即占用其父亲承包地修建房屋,要求自规局对该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后不服G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裁定提出诉讼,但一、二审法院皆裁定驳回其起诉和上诉。谢某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G市自规局并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具有对谢某所申请事项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驳回了谢某的再审申请。该案中( )
①谢某父亲承包地用益物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②谢某能提起二审表明他在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行使了上诉权
③我国通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诉讼有利于更充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④当事人提高法律素养明确争议主体的选择,对于依法维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方某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支付时平台未明确告知“退票需收取50%手续费”。因行程有变,方某申请退票,平台以“默认条款包含手续费”为由,仅退还两张门票总票款的50%。方某认为平台未尽告知义务,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平台全额退还票款,并赔偿方某因交涉产生的交通费用。关于法院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对该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②体现了法院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使用
③表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真实、全面信息
④方某的案件属于消费者维权案件,此类案件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某小吃店发生火灾,消防救援部门依据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认,火灾是由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的。于是小吃店将冰箱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是小吃店进行维权的重要物证
②若被告无法提交相反证据,则可认定冰箱质量缺陷为火灾原因
③被告侵犯了原告安全消费的权益,因此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冰箱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这一事实,为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AI应用程序查询高校报考信息,AI提供了某高校的不准确信息。在梁某指出错误后,AI的回应是“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梁某向AI提供该高校的官方招生信息后,AI承认自己生成了不准确信息。梁某遂提起诉讼,认为AI生成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侵害,要求这款AI的运营者赔偿9999元。上述案例中( )
①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赔偿承诺”不能构成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
②AI生成的“赔偿承诺”可视为运营者的意思表示,平台应因此受承诺约束
③AI运营者应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对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承担结果责任
④梁某需证明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致使其决策受到影响并遭受了实际损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罗大美案件是河南百万粉丝反串网红遭熟人劫财灭口的恶性案件。一审南阳中院判决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①二审时必须由一审的上级法院审理
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能对判决提出异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 在人民调解方式的探索与深化方面,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是典型代表。我们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因为它 ( )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只收取最基本的费用
②是党领导下解决纠纷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
③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④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 老张家院子里的烟囱超出自家院墙,这截高耸的烟囱,却成了邻居老陈的心病,老陈认为烟囱影响了他家的采光,油烟也会顺着风向灌入自家。多次沟通无果后,老陈无奈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了调解申请。经调解员老杨多次调解,老张降低了烟囱高度至院墙水平,两位老邻居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由此可见( )
①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
③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 某小区业主李某兴因楼顶积水沿着排水沟进入管道发出的声响而难以休息,便擅自用水泥将管道口封住,使得积水渗入顶楼业主李某灵房屋,导致墙体发霉,家具受损。双方协商无果,李某灵将李某兴诉至法院。法官援引当地规训“收敛约束,和顺谦卑”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在纠纷解决中调解具有优先性,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②诉讼外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方式
③调解符合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④援引当地规训调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导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 李A与胡B再婚,由于常年外出打工,双方感情日渐淡漠,李A决定离婚,胡B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诉诸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李A给予胡B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B同意离婚。对此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解决婚姻纠纷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调解是诉讼离婚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广东某地级市某区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该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监测站的采样结果,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长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污水处理厂对此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区政府行政复议后认定污水处理厂排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污水处理厂依然不服,遂提起诉讼。
(1)若污水处理厂针对以上处罚提起诉讼,属于什么诉讼?谁负有举证责任?(8分)
(2)人民法院会支持污水处理厂的主张吗?(8分)
18.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B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提出:“自爆破施工后,孔雀才开始出现精神萎靡症状,与附近产生的噪声有关,A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B公司回应道:“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单位与B公司的主张是否合理。(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员工小陈曾在工作中扭伤腰部,多次请病假。3月18日傍晚,小陈又以右脚痛为由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并提供“建议休息一周”的医院诊断证明。3月26日,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经劳动仲裁,认定公司辞退小陈的决定违法,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据此,公司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但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12分)
20.“照片可以做活体DNA检测吗?”金华鹦鹉案的女律师的这一反问彻底砍断了公诉人自认为严谨缜密的证据链。
起因是金华市林某因饲养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小太阳鹦鹉”被起诉。在一审中,林某被判五年,林某表示认罪,但提起上诉希望能减刑。二审时,公诉方在回答辩护人发问时明确表示:所抓鹦鹉均为人工饲养。接着辩护人向公诉方发问:如何将鹦鹉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诉方说:仅将拍摄的鹦鹉照片送去鉴定。辩护人随即继续发问: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都只有照片,没有鹦鹉活物?公诉方十分肯定地回答:没有活物,都是照片。辩护人提高音量问道:“照片可以做活体DNA检测吗?我看到证据里有活体DNA分子检测。那么请问如何通过鹦鹉照片进行DNA分子鉴定的?”公诉方一时语塞,哑口无言。
这一下公诉人全麻了,连法官都愣住了,把一个证据链完整闭环的案子硬生生给弄成检方做伪证了。最后法官不得不宣布林某无罪,当庭释放。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谈谈本案中林某获释的法理依据与司法启示。(12分)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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