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本卷为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家庭与婚姻”单元期末卷,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遗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真实案例为情境,覆盖婚姻家庭、继承、监护等核心知识点,注重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培养,适配单元教学评估需求。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6题/48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定继承、婚姻效力、监护责任|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考父母义务(题1-2),以“上门女婿继承案”(题3)等生活化案例考查法律适用|
|非选择题|4题/52分|遗产分割、离婚新型财产(抖音账号)、遗嘱效力、意定监护|抖音账号分割(题18)体现数字时代财产认定,意定监护与继承(题20)综合考查法律逻辑,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2026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2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关乎孩子健康成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好孩子是父母一生最重要的事业。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和父母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们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②作为父母应不断学习,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切实行使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训诫与赡养的权利
④这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详解】①②:材料中指出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这表明该法的颁布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要求作为父母应不断学习,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故①②正确。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训诫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赡养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故③不选。
④:材料强调的是要加强家庭教育的作用,使家庭教育有了重要法律保障,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司法部门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和支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很多地方法院依法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育小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②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践行《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详解】①③:很多地方法院依法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表明父母应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①③符合题意。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所以体罚子女不一定是违法的,违法就追究刑事责任也是不对的,②说法错误。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不是根本保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3、刘先生作为上门女婿与妻子育有一女。女儿2岁时,妻子因病离世。刘先生此后没有再婚,并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期间,岳父母多次口头表示要把财产留给刘先生。然而,二老离世不久,两个妻妹却以女婿没有继承权为由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刘先生腾出岳父母的房子。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上门女婿相当于儿子的角色,应当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②岳父母的口头承诺属于口头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刘先生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本案适用法定继承,遗产应由刘先生及其女儿、两个妻妹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否上门,一般情况下,均没有继承权,①错误。
②:岳父母只是口头承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留下遗嘱,二老离世后,财产也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②错误。
③: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
④: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刘先生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儿代位母亲继承。所以,本案中岳父母的遗产应由刘先生及其女儿、两个妻妹共同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
4、杨某与其父亲多年没有来往,其父亲受到邻居张某的多年照顾。后来,杨某与父亲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探望。杨某父亲在住院期间,在有医生、护士等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口头表示将其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杨某父亲去世后,杨某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张某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杨某因多年未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②杨某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③口头遗嘱有效,张某夫妇及其子可以继承杨某的房屋
④人民法院应将杨某父亲的房屋判归张某的儿子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详解】①: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①错误。
②:杨某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④:杨某父亲所立的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合法有效遗嘱。在我国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张某夫妇的儿子可以获得房屋的遗赠,但不是张某夫妇和儿子一起接受遗赠。故人民法院应将杨某父亲的房屋判归张某的儿子所有,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陈某(男)与刘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因双方长期分居,陈小某主要由刘某父母抚养。陈小某10岁时陈某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准许陈某与刘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刘某抚养。二十年后,陈某去世,留下房产和若干存款。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
②离婚后,刘某有权将儿子的姓氏更换为刘小某并拒绝陈某探望
③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④离婚后,陈小某仍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和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详解】①: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不是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到法院是诉讼离婚,①不选。
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也不能随意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抚养子女的一方变更子女姓氏需双方协商一致,所以刘某无权擅自将儿子的姓氏更换并拒绝陈某探望,②错误。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正确。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陈小某作为陈某的子女,有继承陈某遗产的法定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与女友小英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详解】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属于合法婚姻,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③错误。
④:结婚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罗与女友小英在的婚姻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山东济南某社区独居老人林某(78岁)离世,留下一套市区房产及20万元存款。林某生前于2024年8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指定房产由照顾其5年的保姆刘某继承,存款由其侄子林小某继承;同时,林某与当地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中心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死后存款归中心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已故)、养女林某甲(42岁,与林某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弟弟林某乙(70岁,无收入来源)。林某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打印遗嘱因未满足“逐页签名”要件被认定无效,存款应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②林小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在遗嘱无效时主张继承林某的部分遗产
③林某甲作为养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可多分遗产
④林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主张继承林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便打印遗嘱因形式不符(未逐页签名)被认定无效,养老服务中心的协议依然有效,存款应优先按协议分配,正确。
②:代位继承的法定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林小某是侄子,并非林某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不具备代位继承资格;且存款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林小某无继承权利,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时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林某甲作为养女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既享有平等继承权,亦可多分,正确。
④: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才有权继承。林某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林某乙无权继承;但如果林某甲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林某乙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题肢中“任何情况都无权”的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8.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排除。
②: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正确。
③: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
④: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正确。
9.2025年潘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其妻子一同在借条签字才同意借款。当时,潘某与方某正在申请离婚登记,于是找朱某冒充其妻子。二人向李某借款3万元,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条上载明:“借款人:潘某、方某”。同日,李某向朱某微信转账3万元,朱某事后将钱转交给潘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潘某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
②李某与潘某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③若潘某未按时还款,朱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④依据借条,方某应对该笔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并生效。李某已完成转账,李某与潘某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正确。
②:潘某伙同朱某冒充他人签字,构成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正确。
③:朱某参与欺诈、冒充签字并代收借款,属于共同行为人。若潘某未按时还款,朱某应承担相应还款责任,错误。
④:方某未真实签字、不知情、未受益,并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错误。
10.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在婚后用个人工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汽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口头约定租期一年。半年后甲因急需用房要求乙搬离,乙拒绝。甲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C.甲在小区散步时,被乙家阳台上坠落的花盆砸伤。若乙能证明自己当天不在家,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D.甲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尚未发表。乙未经甲同意,将该作品收录进自己主编的《当代青年画家作品集》并出版。乙侵犯了甲的作品发表权
【答案】D
【详解】A: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婚后用个人工资购买汽车,该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甲的个人财产,错误。
B:口头约定租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并非无效合同。甲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只能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错误。
C: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仅证明自己当天不在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阳台花盆放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仍需承担责任,错误。
D:甲创作的美术作品,即使尚未发表,甲也依法享有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乙未经同意将作品收录并出版,侵犯了甲的发表权,D正确。
11.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小琳23岁已成年,读研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②:父母对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不存在法定抚养责任,仅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帮助,正确。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以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限,不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小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该约定对父亲不再具有强制约束力,错误。
④:父亲对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支付义务,其自愿支付的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正确。
12.某药店门前放置了一个充气城堡,免费提供给路过及附近的孩子玩耍。李小某(3岁半)与夏小某(5岁)在该充气城堡内玩耍,夏小某推倒其中一根充气柱,导致李小某从充气城堡上踏空跌落,左手剧痛无法活动,后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冠突骨折和脑震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夏小某行为虽无主观恶意,但仍侵犯李小某生命权
②免费不等于免责,药店因管理疏漏承担侵权责任
③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小某与夏小某的玩耍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属于以自然人生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夏小某的行为导致李小某的骨折和脑震荡,不属于侵犯生命权的情形,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药店免费提供充气城堡,仍需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该充气城堡充气柱被推倒致人受伤,药店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李小某(3岁半)、夏小某(5岁)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在公共区域玩耍的行为尺度和界限难以分辨,其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职责。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有效监管孩子在充气城堡的玩耍行为,对损害发生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行为,错误。
13.独居老人王某因中风失能,对自身财产情况不明且无法取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王某没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其日常生活长期由住所地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协助照料。为了让王某“老有所养”,当地居委会打算承担对王某的监护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业工作人员与王某之间没有亲缘关系,不能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②居委会与王某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更加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③王某可与该居委会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居委会为其监护人
④该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担任王某监护人的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亲缘关系”并非取得监护资格的唯一前提,法律允许无亲缘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符合条件时担任监护人,物业工作人员若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经法定程序可确认为王某的监护人,①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王某无直接财产利害关系,能够更中立地保护王某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且已实际参与照料其生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基础,相比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关联的主体更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②正确。
③:若王某头脑清晰,可与居委会签订书面监护协议,确定居委会为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法定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组织”范畴,具备担任监护人的资格,④错误。
14. 陈某(男)与林某(女)2019年结婚,2021年生育一子小陈。2025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陈由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离婚后,陈某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主张探望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有权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②陈某对小陈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③陈某的探望权,林某有协助的义务
④若陈某探望不利于小陈身心健康,林某可直接中止其探望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陈某不得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②正确: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抚养权归属而改变。
③正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④错误: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林某无权直接中止陈某的探望权,需向法院申请。
15.邹某与陈某2002年登记再婚,邹某与前妻育有女儿小斌,陈某与前夫育有长女小慧、次女小凤。再婚时,小斌10周岁,随其母亲生活;小慧16周岁,已完成中专学业并参加工作;小凤11周岁,随母亲在邹某家生活,成年后参加了工作。2024年,邹某因患病治疗耗尽积蓄且丧失劳动能力,诉请法院要求小斌、小慧、小凤承担其医疗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斌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应承担相应费用
②法院不应支持小慧承担医疗费用的诉请
③小斌、小慧、小凤均应承担邹某医疗费用
④小凤不是邹某亲生不应承担邹某医疗费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邹某与小斌系亲生父女,二者的亲子关系不因父母离婚、再婚或子女未与父母共同生活而消除、改变,故小斌对邹某负有法定赡养义务,①正确。
②③④:民法典同时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本案中,小慧在母亲与邹某再婚时已独立生活,与继父邹某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因此无需对邹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亦无需支付其医疗费用;小凤在其母再婚时尚未成年,随母亲与邹某共同生活,与邹某形成了长期、实质性的抚养教育关系,故对邹某产生法定赡养义务,应当承担其医疗费用。综上,②正确,③④错误。
16.戴某晚年患病,其子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戴某遂与邻居蔡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戴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死后安葬等一切事宜,戴某去世后其名下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此后,蔡某依约悉心照顾戴某多年,直至其病故并妥善操办了丧事。蔡某随后主张获得戴某的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戴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②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协议书是戴某与蔡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备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蔡某依约照料戴某多年并操办后事,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是其获得遗产的前提,②正确。
③:材料中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③排除。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的是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而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2分)
【答案】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分)
原因: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分)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抚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5分)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键词②: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从代位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与妻子谢某结婚后,陈某在自己名下注册抖音账号,妻子谢某也参与做一些幕后工作,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运营短视频账号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后来,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对于抖音账号和账号运营攒下的50万元存款归属问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原告谢某要求分割抖音账号及运营收益财产。而陈某认为该账号在自己名下且主要由自己负责策划、运营,存款和账号都是个人财产。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相关分歧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运营收益存款属于共同财产,抖音账号归属于被告陈某,陈某另行支付谢某补偿款6.6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调解协议的合理性。(12分)
【答案】(1)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交媒体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4分)
(2) 依法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抖音账号运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4分)
(3)抖音账号是陈某实名认证,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应归属于注册人,非注册人一方应获得相应财产补偿。(4分)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保障各类物权、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陈某在自己名下注册抖音账号,妻子谢某也参与做一些幕后工作,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运营短视频账号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从财产权的角度分析:联系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分析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关键词②: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账号运营攒下的50万元存款归属问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从抖音账号运营产生收益的角度分析:联系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原告谢某要求分割抖音账号→从抖音账号的角度分析:联系夫妻个人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1年11月,大海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2007年3月,大海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和前夫的女儿小婷与大海共同生活。
2023年5月,大海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海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
同年10月,大海因病去世。阿美、小婷、小明3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小明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应认定遗嘱无效,改由参照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位继承人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死者去世后产生的,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明的诉讼请求。(12分)
【答案】
①大海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4分)
②大海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属大海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故阿美享有一半的分割权,其余部分按遗嘱由阿美个人继承。(4分)
③一次性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应属于死者的继承人共有,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即由小明、阿美、小婷平均分配。(4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家庭与婚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3年5月,大海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海自书遗嘱一份→可从遗嘱的法律效力角度,说明大海立下自书遗嘱时意志清醒,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遗嘱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大海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可从遗产的分配和夫妻财产角度,说明大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应全部由阿美继承,但是抚恤金不是遗产,应该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即由小明、阿美、小婷平均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8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8分)
【答案】(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4分)
(2)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4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3分)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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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2家庭与婚姻(答案详解)
1、【详解】①②:材料中指出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这表明该法的颁布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要求作为父母应不断学习,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故①②正确。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训诫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赡养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故③不选。
④:材料强调的是要加强家庭教育的作用,使家庭教育有了重要法律保障,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详解】①③:很多地方法院依法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表明父母应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①③符合题意。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所以体罚子女不一定是违法的,违法就追究刑事责任也是不对的,②说法错误。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不是根本保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3、【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否上门,一般情况下,均没有继承权,①错误。
②:岳父母只是口头承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留下遗嘱,二老离世后,财产也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②错误。
③: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
④: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刘先生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儿代位母亲继承。所以,本案中岳父母的遗产应由刘先生及其女儿、两个妻妹共同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
4、【详解】①: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①错误。
②:杨某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④:杨某父亲所立的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合法有效遗嘱。在我国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张某夫妇的儿子可以获得房屋的遗赠,但不是张某夫妇和儿子一起接受遗赠。故人民法院应将杨某父亲的房屋判归张某的儿子所有,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详解】①: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不是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到法院是诉讼离婚,①不选。
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也不能随意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抚养子女的一方变更子女姓氏需双方协商一致,所以刘某无权擅自将儿子的姓氏更换并拒绝陈某探望,②错误。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正确。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陈小某作为陈某的子女,有继承陈某遗产的法定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详解】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属于合法婚姻,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③错误。
④:结婚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罗与女友小英在的婚姻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便打印遗嘱因形式不符(未逐页签名)被认定无效,养老服务中心的协议依然有效,存款应优先按协议分配,正确。
②:代位继承的法定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林小某是侄子,并非林某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不具备代位继承资格;且存款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林小某无继承权利,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时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林某甲作为养女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既享有平等继承权,亦可多分,正确。
④: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才有权继承。林某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林某乙无权继承;但如果林某甲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林某乙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题肢中“任何情况都无权”的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8.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排除。
②: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正确。
③: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
④: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正确。
9.
【答案】A
【详解】①: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并生效。李某已完成转账,李某与潘某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正确。
②:潘某伙同朱某冒充他人签字,构成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正确。
③:朱某参与欺诈、冒充签字并代收借款,属于共同行为人。若潘某未按时还款,朱某应承担相应还款责任,错误。
④:方某未真实签字、不知情、未受益,并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错误。
10.
【答案】D
【详解】A: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婚后用个人工资购买汽车,该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甲的个人财产,错误。
B:口头约定租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并非无效合同。甲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只能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错误。
C: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仅证明自己当天不在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阳台花盆放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仍需承担责任,错误。
D:甲创作的美术作品,即使尚未发表,甲也依法享有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乙未经同意将作品收录并出版,侵犯了甲的发表权,D正确。
11.
【答案】D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小琳23岁已成年,读研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②:父母对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不存在法定抚养责任,仅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帮助,正确。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以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限,不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小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该约定对父亲不再具有强制约束力,错误。
④:父亲对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支付义务,其自愿支付的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正确。
12.
【答案】C
【详解】①: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属于以自然人生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夏小某的行为导致李小某的骨折和脑震荡,不属于侵犯生命权的情形,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药店免费提供充气城堡,仍需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该充气城堡充气柱被推倒致人受伤,药店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李小某(3岁半)、夏小某(5岁)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在公共区域玩耍的行为尺度和界限难以分辨,其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职责。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有效监管孩子在充气城堡的玩耍行为,对损害发生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行为,错误。
13.
【答案】C
【详解】①:“亲缘关系”并非取得监护资格的唯一前提,法律允许无亲缘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符合条件时担任监护人,物业工作人员若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经法定程序可确认为王某的监护人,①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王某无直接财产利害关系,能够更中立地保护王某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且已实际参与照料其生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基础,相比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关联的主体更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②正确。
③:若王某头脑清晰,可与居委会签订书面监护协议,确定居委会为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法定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组织”范畴,具备担任监护人的资格,④错误。
14.
【答案】C
【详解】①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陈某不得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②正确: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抚养权归属而改变。
③正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④错误: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林某无权直接中止陈某的探望权,需向法院申请。
15.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邹某与小斌系亲生父女,二者的亲子关系不因父母离婚、再婚或子女未与父母共同生活而消除、改变,故小斌对邹某负有法定赡养义务,①正确。
②③④:民法典同时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本案中,小慧在母亲与邹某再婚时已独立生活,与继父邹某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因此无需对邹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亦无需支付其医疗费用;小凤在其母再婚时尚未成年,随母亲与邹某共同生活,与邹某形成了长期、实质性的抚养教育关系,故对邹某产生法定赡养义务,应当承担其医疗费用。综上,②正确,③④错误。
16.
【答案】A
【详解】①:该协议书是戴某与蔡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备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蔡某依约照料戴某多年并操办后事,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是其获得遗产的前提,②正确。
③:材料中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③排除。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的是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而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④排除。
17.
【答案】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分)
原因: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分)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抚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5分)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键词②: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从代位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答案】(1)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交媒体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4分)
(2) 依法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抖音账号运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4分)
(3)抖音账号是陈某实名认证,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应归属于注册人,非注册人一方应获得相应财产补偿。(4分)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保障各类物权、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陈某在自己名下注册抖音账号,妻子谢某也参与做一些幕后工作,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运营短视频账号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从财产权的角度分析:联系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分析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关键词②: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账号运营攒下的50万元存款归属问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从抖音账号运营产生收益的角度分析:联系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原告谢某要求分割抖音账号→从抖音账号的角度分析:联系夫妻个人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答案】
①大海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4分)
②大海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属大海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故阿美享有一半的分割权,其余部分按遗嘱由阿美个人继承。(4分)
③一次性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应属于死者的继承人共有,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即由小明、阿美、小婷平均分配。(4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家庭与婚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3年5月,大海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海自书遗嘱一份→可从遗嘱的法律效力角度,说明大海立下自书遗嘱时意志清醒,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遗嘱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大海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可从遗产的分配和夫妻财产角度,说明大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应全部由阿美继承,但是抚恤金不是遗产,应该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即由小明、阿美、小婷平均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答案】(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4分)
(2)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4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3分)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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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同步精练2家庭与婚姻(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关乎孩子健康成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好孩子是父母一生最重要的事业。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和父母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们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②作为父母应不断学习,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切实行使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训诫与赡养的权利
④这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司法部门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和支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很多地方法院依法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育小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②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践行《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刘先生作为上门女婿与妻子育有一女。女儿2岁时,妻子因病离世。刘先生此后没有再婚,并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期间,岳父母多次口头表示要把财产留给刘先生。然而,二老离世不久,两个妻妹却以女婿没有继承权为由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刘先生腾出岳父母的房子。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上门女婿相当于儿子的角色,应当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②岳父母的口头承诺属于口头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刘先生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本案适用法定继承,遗产应由刘先生及其女儿、两个妻妹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杨某与其父亲多年没有来往,其父亲受到邻居张某的多年照顾。后来,杨某与父亲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探望。杨某父亲在住院期间,在有医生、护士等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口头表示将其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杨某父亲去世后,杨某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张某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杨某因多年未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②杨某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③口头遗嘱有效,张某夫妇及其子可以继承杨某的房屋
④人民法院应将杨某父亲的房屋判归张某的儿子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陈某(男)与刘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因双方长期分居,陈小某主要由刘某父母抚养。陈小某10岁时陈某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准许陈某与刘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刘某抚养。二十年后,陈某去世,留下房产和若干存款。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
②离婚后,刘某有权将儿子的姓氏更换为刘小某并拒绝陈某探望
③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④离婚后,陈小某仍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和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与女友小英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山东济南某社区独居老人林某(78岁)离世,留下一套市区房产及20万元存款。林某生前于2024年8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指定房产由照顾其5年的保姆刘某继承,存款由其侄子林小某继承;同时,林某与当地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中心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死后存款归中心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已故)、养女林某甲(42岁,与林某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弟弟林某乙(70岁,无收入来源)。林某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打印遗嘱因未满足“逐页签名”要件被认定无效,存款应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②林小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在遗嘱无效时主张继承林某的部分遗产
③林某甲作为养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可多分遗产
④林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主张继承林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年潘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其妻子一同在借条签字才同意借款。当时,潘某与方某正在申请离婚登记,于是找朱某冒充其妻子。二人向李某借款3万元,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条上载明:“借款人:潘某、方某”。同日,李某向朱某微信转账3万元,朱某事后将钱转交给潘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潘某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
②李某与潘某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③若潘某未按时还款,朱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④依据借条,方某应对该笔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在婚后用个人工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汽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口头约定租期一年。半年后甲因急需用房要求乙搬离,乙拒绝。甲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C.甲在小区散步时,被乙家阳台上坠落的花盆砸伤。若乙能证明自己当天不在家,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D.甲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尚未发表。乙未经甲同意,将该作品收录进自己主编的《当代青年画家作品集》并出版。乙侵犯了甲的作品发表权
11.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某药店门前放置了一个充气城堡,免费提供给路过及附近的孩子玩耍。李小某(3岁半)与夏小某(5岁)在该充气城堡内玩耍,夏小某推倒其中一根充气柱,导致李小某从充气城堡上踏空跌落,左手剧痛无法活动,后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冠突骨折和脑震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夏小某行为虽无主观恶意,但仍侵犯李小某生命权
②免费不等于免责,药店因管理疏漏承担侵权责任
③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小某与夏小某的玩耍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独居老人王某因中风失能,对自身财产情况不明且无法取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王某没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其日常生活长期由住所地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协助照料。为了让王某“老有所养”,当地居委会打算承担对王某的监护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业工作人员与王某之间没有亲缘关系,不能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②居委会与王某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更加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③王某可与该居委会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居委会为其监护人
④该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担任王某监护人的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 陈某(男)与林某(女)2019年结婚,2021年生育一子小陈。2025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陈由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离婚后,陈某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主张探望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有权以林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②陈某对小陈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③陈某的探望权,林某有协助的义务
④若陈某探望不利于小陈身心健康,林某可直接中止其探望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邹某与陈某2002年登记再婚,邹某与前妻育有女儿小斌,陈某与前夫育有长女小慧、次女小凤。再婚时,小斌10周岁,随其母亲生活;小慧16周岁,已完成中专学业并参加工作;小凤11周岁,随母亲在邹某家生活,成年后参加了工作。2024年,邹某因患病治疗耗尽积蓄且丧失劳动能力,诉请法院要求小斌、小慧、小凤承担其医疗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斌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应承担相应费用
②法院不应支持小慧承担医疗费用的诉请
③小斌、小慧、小凤均应承担邹某医疗费用
④小凤不是邹某亲生不应承担邹某医疗费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戴某晚年患病,其子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戴某遂与邻居蔡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戴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死后安葬等一切事宜,戴某去世后其名下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此后,蔡某依约悉心照顾戴某多年,直至其病故并妥善操办了丧事。蔡某随后主张获得戴某的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戴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②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与妻子谢某结婚后,陈某在自己名下注册抖音账号,妻子谢某也参与做一些幕后工作,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运营短视频账号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后来,陈某与谢某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对于抖音账号和账号运营攒下的50万元存款归属问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原告谢某要求分割抖音账号及运营收益财产。而陈某认为该账号在自己名下且主要由自己负责策划、运营,存款和账号都是个人财产。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相关分歧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运营收益存款属于共同财产,抖音账号归属于被告陈某,陈某另行支付谢某补偿款6.6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调解协议的合理性。(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1年11月,大海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2007年3月,大海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和前夫的女儿小婷与大海共同生活。
2023年5月,大海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海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
同年10月,大海因病去世。阿美、小婷、小明3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小明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应认定遗嘱无效,改由参照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位继承人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死者去世后产生的,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明的诉讼请求。(12分)
20.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8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8分)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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