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
婚姻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法
律
与
生
活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了解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法律与生活模块知识逻辑体系
2026届高三政治
一轮复习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标、考情分析及必备知识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课程标准 近三年考情 必备知识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5.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调解 【2023】新课标、山东卷---非选择题--人民调解及要求;【2024】北京、河北、浙江1月卷--人民调解;【2025】安徽、湖南、湖北卷---选择题-调解;黑吉辽蒙卷-非选择题-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比较调解、仲裁与诉讼特点。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的提点,明确我国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三大诉讼的特点及举证要求?公益诉讼?上诉期限?
6.证据的重要性及分类
7.公民的诉讼权利?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仲裁 【2023】福建、广东卷--非选择题--商事仲裁与诉讼;北京卷;浙江卷-选择题-仲裁的适用范围;【2024】江西卷--选择题-商事仲裁
【2025】湖北、云南、河北卷-选择题-仲裁
诉讼 【2023】新课标卷---选择题--诉讼的种类;湖南卷---选择题--公益诉讼;湖南卷---选择题、主观题---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4】江苏卷--选择题、主观题---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全国、浙江1、6月卷、全国、湖南卷;安徽卷---选择题--诉讼的种类;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2024】全国甲卷---选择题--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2025】陕晋青宁、河南卷 ---非选择题-- 解决纠纷的途径
证据 【2023】全国、河北、辽宁、北京、山东卷、浙江6月卷--【2024】北京卷、甘肃;-非选择题--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5】河北、湖北、湖南卷---选择题--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情预测 本单元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复习时关注一些命题:调解、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三大途径。正确认识诉讼的含义、特点和要求,科学辨识三大诉讼;
高考命题以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为背景,考查调解、仲裁与诉讼的选择;或引入行政处罚的案例,考查行政诉讼。理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能够选择正确的诉讼解决方式
情景导入
漫漫打工路,心酸讨薪路,劳动者维权的路究竟在何方?
这些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大家在评论区发表了很多看法。有网友表示,男人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绝对不可以跪这种禽兽不如的老板。当然也有的网友是明智的,他们认为还是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收集自己上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工作证明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讨论:分析分析农民工讨薪为什么如此艰辛? 法律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课多元解决纠纷机制(12)
思维导图
和解
证据
调解
第三方排解疏导 说服教育
诉讼外调解
行政机关: 行政调解仲裁机构: 仲裁调解
诉
讼
公权性 强制性 终局性 程序性
法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灵活 不公开 一裁终局 便捷经济
1.商事仲裁与诉讼,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加以适用
2.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3.婚姻 收养 监护 抚养 继承纠纷和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以和为贵(自愿公平)
权利
上诉
民事 行政 刑事
开庭审理最重要 法庭调查是核心
程序
起诉
应诉
审理
判决
二审终审
申请回避
基层 中级 高级 最高法
级别管理 地域管辖
委托
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与
仲裁
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
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确认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商事 劳动争议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不需要双方提交仲裁协议
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1.民诉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均可提起
2.行政诉讼解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行政相对人提起
3.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如何处罚的问题
4.刑诉出自诉案件外有自诉人提起自诉,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投诉 自诉 公诉 起诉 上诉 抗诉 胜诉
不服
民事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帮助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判决10日 裁定5日
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15日 裁定10日
刑事诉讼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的
一审
二审
当事人上诉
审判监督——再审
准备 调查 辩论 评议 判决
灵魂
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不同种类 手机保存 做事留痕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举证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当事人称述 电子证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记录
刑诉--行政机关 刑诉 ,公诉检察院 自诉自诉人
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 司法审判 遵循民法基本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 高空坠物 信息纠纷)
【以案说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2025·黑吉辽蒙高考)
参考答案依据:① 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 ,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超速50% ,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 ),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
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原则 。
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 ),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 ),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
①落实《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 “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 。 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 。
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 。
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 “善意鼓励” ,促进社会良性互动 。
必备知识强调之1:调解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新教材有修改)(P83页)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优势 主动、简捷、及时、广泛性、情法融合 符合国情、具有专业性、综合性 专业性高、一裁终局、保密性强 素质高、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
缺点 程序不规范、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独立性欠缺、效力不足 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期长
费用 不收费 不收费 调解不收费,但仲裁和诉讼本身要交费
适用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 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 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必备知识强调之1:调解(以和为贵)
伟大的“东方经验”
P82-83
【以案释法4】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与诉讼相比,其更加便捷、经济。
案例一 刘某到某铸造公司从事抛光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在作业中不慎将在手食指碰伤,造成末节缺损,但公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给予工伤赔偿。刘某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刘某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二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履约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为乙公司出具了一份《保证函》,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纠纷乙公司以甲公司和王某为仲裁被申请人,向伸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裁决后王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裁判不予受理。
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同是对仲裁结果不服,法院为何作出不同的选择。
【解读】①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例一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例二属于商事仲裁。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一是劳动争议问题,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可以诉至法院。
③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例二作为商事仲裁,一裁终局,所以法院不予受理。
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前提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一裁终局
有限的终局裁决
必备知识强调之2:仲裁( 便捷经济 )
P84
必备知识强调之3:诉讼
1.诉讼的主要类型(3大诉讼)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适用法律
管辖问题
共同点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民事案件
行政争议案件
刑事案件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公诉人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①都是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②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1.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
2.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3.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程序法是目的
实体法是方法
注意: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多为“原告就被告原则”
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
多由犯罪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 仲裁(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一裁终局制度。商事仲裁与诉讼二选一,劳动争议必先仲裁才可诉讼
特点 ①公权性 ②程序性。③强制性 ④终局性。
① 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 协议仲裁(前提):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 一裁终局:有效裁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④ 灵活保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注意
1、商事仲裁和诉讼是两条平行渠道,选择了商事仲裁就等于放弃了诉讼,当事人任何一方即使对结果不满意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区别诉讼与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注意: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1.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P82);
2.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P84);
3.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P85);
4.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5.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
6.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7.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修3:P104)
8.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全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必修2:P53)
注意理解与记忆
小结: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几种说法
必备知识(重点)强调之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主要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适用情况: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P89“相关链接”新教材有修改);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法律也规定了回避制度。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法律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经过考虑后作出的最终决定。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结束);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必备知识(重点)强调之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法律援助
内涵/
目的 为了保证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由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部门 法律援助机构
实质 减收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范围 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
条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当事人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④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或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 内涵
人民法院 部门
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 实质
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 范围
VS
必备知识(重点)强调之5:法律援助
管辖
起诉
管辖制度
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登记立案
诉讼开始
应诉
开庭审理(一审)
二审
终审裁判
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
确定
日期
最重要的环节
不 服
生效
不服
原告
人民法院
被告
级别管辖:在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一审:基层人民法院)
地域管辖: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必备知识(重点)强调之6: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特殊: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拓展】:审判监督程序2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必备知识(重点)强调之7: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及举证责任的承担
诉讼
证据 地 位 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案件事实是法律事实,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 区分法律事实VS生活事实)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 听资料、电子 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表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举证责任 民事
诉
讼 ①一般情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②特殊情形: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因污染环境、破环生态发生的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新教材变动)。(其他A.高空坠物伤人纠纷的民事诉讼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补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缺陷致损)
注意举证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高空坠物致损害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
对于无过错侵权的(污染环境损害他人利益的、饲养动物伤人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公近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 感悟高考典例
【典例1】(2025·河北)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典例2】(2025·湖南)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 感悟高考典例
【典例3】[2025年湖南高考]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 感悟高考典例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 感悟高考典例
【典例4】(2025·湖北·高考)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
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C
思维导图
和解
证据
调解
第三方排解疏导 说服教育
诉讼外调解
行政机关: 行政调解仲裁机构: 仲裁调解
诉
讼
公权性 强制性 终局性 程序性
法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灵活 不公开 一裁终局 便捷经济
1.商事仲裁与诉讼,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加以适用
2.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3.婚姻 收养 监护 抚养 继承纠纷和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以和为贵(自愿公平)
权利
上诉
民事 行政 刑事
开庭审理最重要 法庭调查是核心
程序
起诉
应诉
审理
判决
二审终审
申请回避
基层 中级 高级 最高法
级别管理 地域管辖
委托
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十课多元解决纠纷机制(12)
与
仲裁
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
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确认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商事 劳动争议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不需要双方提交仲裁协议
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1.民诉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均可提起
2.行政诉讼解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行政相对人提起
3.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如何处罚的问题
4.刑诉出自诉案件外有自诉人提起自诉,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投诉 自诉 公诉 起诉 上诉 抗诉 胜诉
不服
民事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帮助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判决10日 裁定5日
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15日 裁定10日
刑事诉讼帮助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进行诉讼的
一审
二审
当事人上诉
审判监督——再审
准备 调查 辩论 评议 判决
灵魂
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不同种类 手机保存 做事留痕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举证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当事人称述 电子证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记录
刑诉--行政机关 刑诉 ,公诉检察院 自诉自诉人
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 司法审判 遵循民法基本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 高空坠物 信息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