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1 单元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教案)《经济法基础》(苏教版·凤凰职教)【上好课】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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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基础》(苏教版·凤凰职教)【上好课】
模块1 经济法概述
课题
单元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2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单元是模块1经济法概述的核心入门内容,围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展开系统讲解。内容涵盖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特征、两大核心类型,分别为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以及各自的分类、内涵与适用场景。结合钢材买卖合同、新能源汽车政策、直播带货监管等案例,明确经济法与民法的调整边界,帮助学生建立经济法的适用认知,为后续法律知识学习奠定理论基础。
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为经济法课程初学者,已具备基础的法律常识,能够区分简单的合同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但对经济法的专业定位、调整范围、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的区别缺乏系统理解。学生对经济政策、市场竞争、消费维权等现实案例兴趣浓厚,对法律关系的定性与区分易产生混淆,适合采用案例拆解、情境讨论、对比分析的方式开展教学。
学习目标
1.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与三大特征。
2.掌握宏观调控关系的内涵、四大目标与三种主要类型。
3.掌握市场规制关系的内涵、主要目标与三种具体类型。
4.明确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的核心区别。
学习重难点
1.能准确判断经济关系是否属于经济法调整范围。
2.能区分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的具体类型。
3.能结合简单经济案例分析所涉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
教学方法
1.树立法治意识,认识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
2.培养依法分析经济现象、理性看待市场与政府关系的思维。
3.养成关注经济法律政策、遵守市场规则的职业习惯。
课前准备
1.教师:制作PPT课件;准备钢材买卖、环保政策、新能源汽车补贴、直播带货乱象等案例资料;设计课堂互动讨论题。
2.学生:预习PPT相关内容,回忆基础法律知识,收集生活中的经济调控与市场监管案例。
教学媒体
多媒体设备、PPT课件、案例资料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生成问题
1.呈现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因环保政策收紧导致原材料涨价,双方产生违约争议,提问学生合同关系与政策干预分别属于何种法律调整范围。
2.引导学生结合生活经验分享对国家干预经济、市场监管行为的认知,聚焦宏观调控、市场秩序等关键词。
3.呈现本节课学习目标,明确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方向。
1.结合案例思考法律适用问题,分享自身对经济法律调整的初步认知。
2.认真倾听学习目标,标记重点内容,建立学习预期。
1.以真实经济纠纷案例切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明确民法与经济法的调整边界,自然导入课题。
活动二:
探究新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与特征
1.讲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是国家在干预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
2.讲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三大特征:
(1)主体特定性:一方通常是代表国家的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
(2)内容经济性:围绕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展开。
(3)意志国家性:体现国家主动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的意志。
3.讲解经济法调整对象与民事关系的核心区别,经济法体现国家干预,民事关系体现平等主体意思自治。
4.组织学生讨论区分市场自主行为与国家干预行为的判断标准,深化理解。
1.记录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三大特征与区分要点。
2.参与课堂讨论,梳理判断标准,强化认知。
3.构建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基础认知框架。
1.系统讲解核心概念,帮助学生建立准确认知。
2.通过对比讨论,明确经济法的独特调整范围。
活动三:
探究新知——宏观调控关系
1.讲解宏观调控关系的概念,是国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调节控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核心解决经济总量平衡问题。
2.讲解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
(1)促进经济增长。
(2)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讲解宏观调控关系的三种类型
(1)财税调控关系,国家通过财政收支、税收政策、转移支付调节经济。
(2)金融调控关系,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经济。
(3)计划调控关系,国家通过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引导经济方向。
4.组织学生结合新能源汽车政策分析所涉及的宏观调控类型,深化理解。
1.记录宏观调控关系的概念、目标、三种类型与核心内容。
2.参与课堂讨论,分析政策对应的调控关系类型,强化理解。
3.梳理宏观调控的完整逻辑体系。
1.分类型讲解宏观调控内容,条理清晰便于记忆。
2.结合产业政策案例,让抽象法律关系具象化。
活动四:
探究新知——市场规制关系
1.讲解市场规制关系的概念,是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核心解决市场竞争公平问题。
2.讲解市场规制关系的三种类型
(1)反垄断关系,规制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关系,规制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行为。
(3)消费者保护关系,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基本权利。
3.组织学生结合直播带货乱象分析涉及的市场规制关系,深化理解。
1.记录市场规制关系的概念、三种类型与规制对象。
2.参与课堂讨论,分析市场乱象对应的规制关系,强化理解。
3.对比记忆各类规制关系的适用场景。
1.系统讲解市场规制体系,覆盖市场监管核心内容。
2.结合热点消费场景,提升知识实用性与接受度。
活动五:
课堂练习,巩固提升
1.布置实操任务,提供国家出台税收减免扶持产业发展情境,要求小组分析所涉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并说明理由。
2.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完成任务,教师巡视指导,重点关注对象判断准确性、理由逻辑性。
3.邀请学生展示成果,教师点评总结,强调按调整范围与行为性质判断调整对象类型。
1.独立完成调整对象判断与理由梳理任务,记录核心要点。
2.展示个人思考结果,倾听教师点评,纠正错误认知。
1.通过实操演练巩固经济法调整对象知识,提升判断能力。
2.及时点评纠正认知偏差,强化知识内化。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一)课堂小结
引导学生共同梳理本节课知识,明确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特征、两大类型及对比关系,理清国家干预与市场规范的核心逻辑。
(二)作业布置
1.背诵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三大特征、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的具体类型。
2.选择一个生活中的经济案例,分析其涉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类型并说明理由。
3.简述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的核心区别。
板书设计
单元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国家干预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特定经济关系
2.特征:主体特定性、内容经济性、意志国家性
3.区别:经济法体现国家干预,民法体现平等自治
二、宏观调控关系
1.概念: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调节控制的关系
2.目标: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国际收支平衡
3.类型: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
三、市场规制关系
1.概念: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与消费者权益的关系
2.类型: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消费者保护关系
四、两者核心区别
1.宏观调控:宏观整体、总量平衡、间接引导、领航员
2.市场规制:微观行为、公平竞争、直接监管、裁判员
教学反思
1.学生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类型等基础知识点掌握较好,但对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的区分、与民事关系边界判断仍有模糊认知,后续需增加对比案例讲解。
2.课堂讨论与演练参与度较高,学生能结合经济热点案例分析调整对象,应用能力有所提升。
3.案例贴近经济生活与市场实际,有效降低理解难度,后续可补充更多行业法律适用案例。
4.课时分配整体合理,对比分析环节时间充足,符合学生学习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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