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韩城市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检测试题
高二政治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涂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作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书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老林获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称号,其葡萄园获评市级示范基地。镇文旅办为打造乡村文旅品牌,经老林许可,拍摄观光宣传片并公布基地详细地址。宣传片发布后,老林发现片中附有与事实不符的励志文案,遂要求文旅办更正规范相关信息。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文旅办公布基地详细地址,侵害了老林的隐私权
②文旅办虚构老林励志文案,可能损害老林的名誉权
③荣誉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人格,每个人都能享有
④荣誉称号为组织授予,用于观光宣传可提高市场信誉度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刘某在农村老家有四间平房和五亩土地,后进城从事旅店经营工作。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刘某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一套。其子刘小某为其研发的智能穿戴设备技术成功申请了发明专利。关于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法规定刘小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②刘某对农村的五亩土地依法享有担保物权
③刘某对农村老家四间平房依法享有财产权
④刘某享有商品房所在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秦某在闲鱼网上发布消息说,他要出售一幅字画,并配有相应图片,请有意者与他联系。仇某看后回复说,3000元他可以考虑。秦某说最低4000元,仇某说3500元他就要了,秦某没有再回复。在这一过程中( )
A. 秦某第一次发布的消息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B. 仇某两次回复均构成新要约,对他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 仇某回复“3500元我就要了”,是对秦某要约的有效承诺
D. 因为秦某最后没有作出承诺,他们二人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4. 刘女士带两子女及两岁纯种柯尔鸭在成都新都区市政公园玩耍,一只未牵绳的哈士奇突然冲出,咬死柯尔鸭并咬伤刘女士女儿手指。狗主人蔡女士迫于舆论压力现身,仅支付疫苗费却拒绝赔偿柯尔鸭损失。双方协商、报警无果后,刘女士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蔡女士有无过错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蔡女士未牵绳未尽安全管理义务,仅需承担女孩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③柯尔鸭属于刘女士合法财产,蔡女士需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
④刘女士未看管好人和物,存在一定过失,应减轻蔡女士的部分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③④
6. 杨某与刘某某结婚时间较短且二人未生育子女,婚后二人签订“保婚”协议,约定刘某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和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杨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下列对该协议解读正确的是( )
①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
②“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离婚自由且违法而无效
③因杨某起诉离婚有违协议,故刘某某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因协议部分条款显失公平且违法,故整个协议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沈阳人吴某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2030年期满)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工作地点在全国”。后双方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吴某便一直在沈阳工作。2026年,因公司业务体量缩减,公司决定将吴某调岗至广西工作,双方因补偿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后公司以吴某逾期未到新地点报到为由开除吴某。以下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口头补充约定工作地点的条款系无效约定
②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是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
③吴某未遵守在全国工作的条款已构成违约
④变更工作地点是新要约,需双方重新商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有消费者发现某品牌“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方便面产品包装上显著标注“多半”字样,但实际面饼仅增加不足30%,未到多一半的预期,而注册商标“多半”以极小字体置于角落。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对该类商标的不当使用,强化了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误解
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搭便车”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③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商家已标明“多半”是注册商标,因此无需对消费者的误解负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某网络主播林某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其直播带货取得的巨额个人收入虚构为企业经营成本,并利用多地注册的空壳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大幅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之所以对其立案调查,是因为( )
①林某的行为属于违法,应承担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法律责任
②个人缴纳所得税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制观念,而且能调节收入分配
③林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履行纳税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李某捅成重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被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就受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不服判决结果,可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提起上诉
②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主要靠受害人收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
③本案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④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高某与张某是同一户型上下楼的邻居,高某住在张某家楼上。张某因其天花板处漏水,到楼上查看后发现高某房屋改变原户型,将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了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张某将高某诉至法院,高某称该房屋系之前购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在出售该房前就已经做了改造,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此案中( )
A. 若高某能证明房屋系原房主改造属实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B.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有权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C. 若双方选择诉讼调解,则该调解书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D. 相邻权人应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妥善处理用益物权纠纷
12. 在一起借贷纠纷庭审中,原告陈某称,雷某为还信用卡向自己借款1万元,有支付软件转账记录为证。出于对雷某的信任,双方未签署借条,转账也没有备注。被告雷某则否认借贷关系,辩称该笔款项是陈某偿还此前欠自己的钱,并有聊天记录为证。陈某辩称已用现金归还雷某所说欠款,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下列对此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②支付软件转账记录是书证,不能单独证明雷某向陈某借款的事实
③陈某若不服法院的判决,必须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民事活动中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事前防范法律风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2026年前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631家,同比增长1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14.5亿元。从行业看,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75.2亿元,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112.2亿元,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632.1亿元。从来源地看,加拿大、瑞士、法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210%、41.3%、3%。从这些统计数据来看( )
①思维具有能动性,能够对复杂信息进行加工整理
②思维具有概括性,能够直接反映外资运行的全貌
③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透过数据把握外资发展态势
④思维具有科学性,能够确保对外资形势判断绝对正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2026年3月21日,长春2027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会徽正式发布。会徽定名“春长”,兼具地域呼应与文化期许的双重内涵,寄托着人们对世界和平永驻、美好长存的深切期盼。会徽设计以中国书法草书“长”字为设计基础,巧妙融入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标识“U”的形态特征,既点明长春这一举办城市,也传递出冰雪运动的速度感与青春活力。
从思维形态及其特征看,该会徽设计所运用的思维( )
①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
②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具有严谨性和推导性
③属于形象思维,运用联想、想象等反映认识对象
④属于抽象思维,以推导、论证揭示事物本质规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意识中以逻辑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些形式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取决于思想的逻辑形式结构
B. 形式逻辑是人们在实践中对正确思维活动的总结
C. 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D. 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一种先入为主的主观性认识
16. 2026年2月,美国联合以色列对伊朗军事设施发动打击,声称这是“阻止伊朗核计划的自卫行动”。甲乙丙三位同学围绕该热点展开讨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甲
乙
丙
美以攻打伊朗阻止了核威胁,是正义的;但此举又加剧了地区冲突,因而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能削弱伊朗军事实力,但这不能证明它是正义的,也不能证明它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虽短期遏制了核计划,但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
①甲的观点犯了“两不可”逻辑错误
②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③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④甲的观点违背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案情回顾
原告系一家从事美术创作的公司,撰写了六组涉案提示词,内容涵盖画作的艺术风格、主体元素、材质细节等,例如,新艺术风格插图——巨型海蓝宝石冥河水母,古代手绘手稿,复杂细腻的水母质感,华丽的镶金木制相框。原告使用涉案提示词在某平台生成绘画作品,并在小红书等平台发表。
二被告在小红书平台及出版书籍中使用的画作与原告生成作品近似。经在某平台搜索,发现二被告发表的画作系使用原告撰写的涉案提示词在该平台生成。
原告认为,涉案提示词构成文字作品,二被告利用原告创作的提示词在某平台生成画作并发布该画作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文字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故诉请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9900元。
法庭判决
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庭判决的依据。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2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张某岗位为生产管理岗,实行标准工时制。张某在公司要求下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张某在职期间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长期安排其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自张某入职以来,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8月,该公司向张某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以“公司人员过剩”为由,单方决定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且明确表示不向张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结算未休年休假对应的工资。张某对公司的决定提出异议。双方协商未果后,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和张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原因。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日,刘某带着10岁儿子小明去游乐场玩耍,在从滑梯出口自下向上爬的过程中,小明摔倒,致使门牙脱落。事发时,刘某未在小明身边陪同,经现场其他家长发现并告知后,才发现小明受伤。随后,刘某带着小明前往医院急诊科就诊,小明被诊断为牙槽突骨折、牙龈撕裂伤等。刘某认为,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纠纷未能协商解决,刘某将该游乐场诉至法院。游乐场提供证据证明场馆内有工作人员巡视、管理和指导,其在场馆内多处设有安全标识,且有不得逆行上滑梯及成人需陪同未成年人的明确提示。
(1)如果你是社区的“法律明白人”,现刘某向你咨询该事件的维权途径,请你帮他提供合理建议。
(2)假如你是法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谁该为小明受伤承担责任。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3日,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司长刘日红在“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表示,中国是一个拥有超大规模市场的大国,大国经济必须把发展的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通过提振居民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等举措,推动形成内需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国内外环境变化,制定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93.1%,经济韧性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扩大内需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可以化解外部冲击和外需下降带来的影响,也能在极端情况下保证我国经济基本正常运行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十五五”时期,要继续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领会科学思维的知识,分析我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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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检测试题
高二政治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涂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作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书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老林获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称号,其葡萄园获评市级示范基地。镇文旅办为打造乡村文旅品牌,经老林许可,拍摄观光宣传片并公布基地详细地址。宣传片发布后,老林发现片中附有与事实不符的励志文案,遂要求文旅办更正规范相关信息。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文旅办公布基地详细地址,侵害了老林的隐私权
②文旅办虚构老林励志文案,可能损害老林的名誉权
③荣誉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人格,每个人都能享有
④荣誉称号为组织授予,用于观光宣传可提高市场信誉度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文旅办公布基地详细地址经过了老林的许可,属于合法使用,未侵害老林的隐私权,排除。
②:文旅办在宣传片中虚构与事实不符的励志文案,可能导致社会对老林的评价降低,可能损害老林的名誉权,正确。
③:荣誉权并非每个人都能享有,只有获得荣誉称号的民事主体才享有荣誉权,排除。
④:“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市级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由相关组织授予,文旅办经老林许可用于观光宣传,能够提升基地的市场信誉度,正确。
2. 刘某在农村老家有四间平房和五亩土地,后进城从事旅店经营工作。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刘某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一套。其子刘小某为其研发的智能穿戴设备技术成功申请了发明专利。关于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法规定刘小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②刘某对农村的五亩土地依法享有担保物权
③刘某对农村老家四间平房依法享有财产权
④刘某享有商品房所在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不是15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才是15年,排除。
②:刘某对农村五亩土地享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设立的抵押权、质权等,与本案权利性质不符,排除。
③:农村四间平房是刘某的合法私有房产,刘某对其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财产权,正确。
④:城市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购买房屋后,依法同时享有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正确。
3. 秦某在闲鱼网上发布消息说,他要出售一幅字画,并配有相应图片,请有意者与他联系。仇某看后回复说,3000元他可以考虑。秦某说最低4000元,仇某说3500元他就要了,秦某没有再回复。在这一过程中( )
A. 秦某第一次发布的消息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B. 仇某两次回复均构成新要约,对他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 仇某回复“3500元我就要了”,是对秦某要约的有效承诺
D. 因为秦某最后没有作出承诺,他们二人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答案】D
【解析】
【详解】A:秦某发布出售信息及图片,属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排除。
B:仇某第一次回复“3000元可以考虑”未明确承诺意思,不构成要约;第二次回复“3500元我就要了”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承诺意愿,构成新要约,排除。
C:仇某回复“3500元我就要了”是对秦某原要约(4000元)的实质变更(降价),根据《民法典》第488条构成新要约而非承诺,排除。
D:因秦某未对仇某新要约作出承诺,合同未成立,正确。
4. 刘女士带两子女及两岁纯种柯尔鸭在成都新都区市政公园玩耍,一只未牵绳的哈士奇突然冲出,咬死柯尔鸭并咬伤刘女士女儿手指。狗主人蔡女士迫于舆论压力现身,仅支付疫苗费却拒绝赔偿柯尔鸭损失。双方协商、报警无果后,刘女士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蔡女士有无过错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蔡女士未牵绳未尽安全管理义务,仅需承担女孩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③柯尔鸭属于刘女士合法财产,蔡女士需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
④刘女士未看管好人和物,存在一定过失,应减轻蔡女士的部分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饲养人有无故意或过失,均需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蔡女士未牵绳未尽安全管理义务,需对犬只造成的全部损害负责,包括柯尔鸭的财产损失和女孩的人身损害,错误。
③:柯尔鸭是刘女士的合法财产,蔡女士的狗将其咬死,蔡女士需赔偿相应财产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正确。
④:本案中刘女士没有过失,不能减轻蔡女士的赔偿责任,错误。
5. 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题中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题干中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的相关内容,因此该表述不符合题意,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王某的女儿(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正确。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之女无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排除。
6. 杨某与刘某某结婚时间较短且二人未生育子女,婚后二人签订“保婚”协议,约定刘某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和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杨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下列对该协议解读正确的是( )
①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
②“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离婚自由且违法而无效
③因杨某起诉离婚有违协议,故刘某某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因协议部分条款显失公平且违法,故整个协议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夫妻双方可以在自愿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限制了杨某的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条款无效,正确。
③:“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条款本身违法无效,杨某起诉离婚是行使离婚自由的合法权利,不属于违反协议的情形,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有效,错误。
④: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协议仅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无效,其余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仍然有效,并非整个协议自始无效,错误。
7. 沈阳人吴某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2030年期满)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工作地点在全国”。后双方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吴某便一直在沈阳工作。2026年,因公司业务体量缩减,公司决定将吴某调岗至广西工作,双方因补偿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后公司以吴某逾期未到新地点报到为由开除吴某。以下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口头补充约定工作地点的条款系无效约定
②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是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
③吴某未遵守在全国工作的条款已构成违约
④变更工作地点是新要约,需双方重新商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本题中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且已经实际履行多年,该约定合法有效,错误。
②: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地点,正确。
③:双方以口头补充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沈阳,原合同中“工作地点在全国”的条款已被实际变更,吴某按约定在沈阳工作,吴某不构成违约,错误。
④: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确定,正确。
8. 有消费者发现某品牌“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方便面产品包装上显著标注“多半”字样,但实际面饼仅增加不足30%,未到多一半的预期,而注册商标“多半”以极小字体置于角落。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对该类商标的不当使用,强化了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误解
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搭便车”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③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商家已标明“多半”是注册商标,因此无需对消费者的误解负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经营者将“多半”字样显著标注,注册商标“多半”却放在角落,这种不当使用方式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面饼分量多一半,强化了消费者的误解,正确。
②:“搭便车”是指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本题中经营者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搭便车”,错误。
③: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正确。
④:经营者的不当标注行为已经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对消费者的误解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9. 某网络主播林某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其直播带货取得的巨额个人收入虚构为企业经营成本,并利用多地注册的空壳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大幅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之所以对其立案调查,是因为( )
①林某的行为属于违法,应承担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法律责任
②个人缴纳所得税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制观念,而且能调节收入分配
③林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履行纳税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林某虚构收入性质、利用关联交易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偷税违法行为,应承担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法律责任,这是税务机关立案调查的直接原因,正确。
②:个人缴纳所得税的作用并非本案税务机关立案调查的原因,该选项与题干不构成因果关系,排除。
③: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责任与本案偷税问题无关,不构成立案调查的理由,排除。
④: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林某的行为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税务机关因此立案调查,正确。
10. 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李某捅成重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被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就受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不服判决结果,可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提起上诉
②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主要靠受害人收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
③本案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④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但上诉需在判决生效前提起,并非判决生效后,错误。
②:刑事公诉案件的证据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并非主要靠受害人收集,错误。
③: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李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11. 高某与张某是同一户型上下楼的邻居,高某住在张某家楼上。张某因其天花板处漏水,到楼上查看后发现高某房屋改变原户型,将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了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张某将高某诉至法院,高某称该房屋系之前购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在出售该房前就已经做了改造,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此案中( )
A. 若高某能证明房屋系原房主改造属实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B.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有权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C. 若双方选择诉讼调解,则该调解书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D. 相邻权人应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妥善处理用益物权纠纷
【答案】C
【解析】
【详解】A: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高某的日常生活行为是导致楼下住户张某天花板处漏水的重要原因,损害了张某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A排除。
B: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决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不是再审程序,B排除。
C: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正确。
D: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本案中不涉及用益物权,D排除。
故本题选C。
12. 在一起借贷纠纷庭审中,原告陈某称,雷某为还信用卡向自己借款1万元,有支付软件转账记录为证。出于对雷某的信任,双方未签署借条,转账也没有备注。被告雷某则否认借贷关系,辩称该笔款项是陈某偿还此前欠自己的钱,并有聊天记录为证。陈某辩称已用现金归还雷某所说欠款,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下列对此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②支付软件转账记录是书证,不能单独证明雷某向陈某借款的事实
③陈某若不服法院的判决,必须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民事活动中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事前防范法律风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主张雷某借款,但仅有转账记录且无备注,雷某又提供聊天记录反驳,陈某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符合题意。
②:支付软件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非书证。该项混淆了证据类型,且转账记录本身无法单独证明款项为借款,但原因不是书证属性,错误,排除。
③: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非10日,排除。
④:陈某因未签署借条、转账未备注导致败诉,警示我们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提前防范法律风险,符合题意。
13. 2026年前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631家,同比增长1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14.5亿元。从行业看,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75.2亿元,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112.2亿元,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632.1亿元。从来源地看,加拿大、瑞士、法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210%、41.3%、3%。从这些统计数据来看( )
①思维具有能动性,能够对复杂信息进行加工整理
②思维具有概括性,能够直接反映外资运行的全貌
③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透过数据把握外资发展态势
④思维具有科学性,能够确保对外资形势判断绝对正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人们对分散的外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得出相关结论,体现思维具有能动性,能对复杂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符合题意。
②:思维的概括性是指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且思维不能直接反映事物全貌,该表述错误。
③: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通过零散的外资数据把握外资整体发展态势,体现思维的间接性,符合题意。
④:思维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具有科学性,且“确保判断绝对正确”的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14. 2026年3月21日,长春2027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会徽正式发布。会徽定名“春长”,兼具地域呼应与文化期许的双重内涵,寄托着人们对世界和平永驻、美好长存的深切期盼。会徽设计以中国书法草书“长”字为设计基础,巧妙融入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标识“U”的形态特征,既点明长春这一举办城市,也传递出冰雪运动的速度感与青春活力。
从思维形态及其特征看,该会徽设计所运用的思维( )
①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
②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具有严谨性和推导性
③属于形象思维,运用联想、想象等反映认识对象
④属于抽象思维,以推导、论证揭示事物本质规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会徽设计以草书“长”字和“U”形等具体感性形象为载体,寄托和平期盼、传递青春活力,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正确。
③:会徽将汉字书法与国际大体联标识的形态进行融合创意,运用了联想、想象的方式反映认识对象,属于形象思维,正确。
②:以概念为基本单元、具有严谨推导性是抽象思维的特征,会徽设计属于形象思维,不涉及抽象思维的特征,排除。
④:抽象思维以推导、论证揭示事物本质规律,该会徽设计运用的是形象思维,排除。
15. 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意识中以逻辑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些形式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取决于思想的逻辑形式结构
B. 形式逻辑是人们在实践中对正确思维活动的总结
C. 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D. 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一种先入为主的主观性认识
【答案】B
【解析】
【详解】A:从形式逻辑角度看,要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取决于思想的形式结构。材料强调的是形式逻辑的产生,A排除。
B: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意识中以逻辑的形式固定下来,这说明形式逻辑是人们在实践中对正确思维活动的总结,B符合题意。
C:材料没有涉及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C排除。
D: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不是先入为主的主观性认识,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6. 2026年2月,美国联合以色列对伊朗军事设施发动打击,声称这是“阻止伊朗核计划的自卫行动”。甲乙丙三位同学围绕该热点展开讨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甲
乙
丙
美以攻打伊朗阻止了核威胁,是正义的;但此举又加剧了地区冲突,因而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能削弱伊朗军事实力,但这不能证明它是正义的,也不能证明它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虽短期遏制了核计划,但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
①甲的观点犯了“两不可”逻辑错误
②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③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④甲的观点违背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甲同时肯定美以行动“是正义的”和“是非正义的”两个相互矛盾的论断,违反的是矛盾律,“两不可”是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排除。
②:乙同时否定“美以行动是正义的”和“美以行动是非正义的”两个矛盾论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骑墙居中,违反了排中律即思维的明确性要求,正确。
③:丙指出美以行动有短期影响但破坏地区和平,得出“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的明确结论,没有混淆概念或转移论题,未违反同一律即思维的确定性要求,排除。
④:甲同时肯定两个相互矛盾的论断,违背了矛盾律即思维的一致性要求,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案情回顾
原告系一家从事美术创作的公司,撰写了六组涉案提示词,内容涵盖画作的艺术风格、主体元素、材质细节等,例如,新艺术风格插图——巨型海蓝宝石冥河水母,古代手绘手稿,复杂细腻的水母质感,华丽的镶金木制相框。原告使用涉案提示词在某平台生成绘画作品,并在小红书等平台发表。
二被告在小红书平台及出版书籍中使用的画作与原告生成作品近似。经在某平台搜索,发现二被告发表的画作系使用原告撰写的涉案提示词在该平台生成。
原告认为,涉案提示词构成文字作品,二被告利用原告创作的提示词在某平台生成画作并发布该画作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文字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故诉请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9900元。
法庭判决
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庭判决的依据。
【答案】①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如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②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案例中涉及的提示词不具有独创性,且只是创作想法不是形式表现,所以不属于作品,原告对其不享有著作权,被告的行为自然也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理应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③法院的判决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了情理法的统一,有利于促进人工智能依法运用。
【解析】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著作权”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依据。
有效信息①:原告认为二被告利用原告创作的提示词在某平台生成画作并发布该画作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如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原告主张涉案提示词构成文字作品,主张被告侵犯其著作权,法院驳回其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等。本案中,涉案提示词仅为 AI 生成绘画的创作指令,属于创作想法、构思层面,不具有著作权法所要求的 “独创性”,也未形成以一定形式表现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完整智力成果,因此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 “作品”,原告对该提示词不享有著作权。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2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张某岗位为生产管理岗,实行标准工时制。张某在公司要求下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张某在职期间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长期安排其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自张某入职以来,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8月,该公司向张某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以“公司人员过剩”为由,单方决定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且明确表示不向张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结算未休年休假对应的工资。张某对公司的决定提出异议。双方协商未果后,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和张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原因。
【答案】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单方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安排张某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该公司以无效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规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犯了张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④张某作为劳动者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权利、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科技公司和张某各自的错误行为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以“人员过剩”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和未休年假工资→可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角度分析: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单方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违背全面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公司长期安排张某超时工作,且未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可从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和取得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超时用工且拒付相关报酬,侵犯了张某的休息休假权和取得劳动报酬权。
有效信息③:公司要求张某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从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角度分析: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司以此为由不缴纳社保,侵犯了张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④:张某与公司协商未果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角度分析:根据劳动争议处理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劳动争议须先经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起诉。张某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程序上存在错误。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日,刘某带着10岁儿子小明去游乐场玩耍,在从滑梯出口自下向上爬的过程中,小明摔倒,致使门牙脱落。事发时,刘某未在小明身边陪同,经现场其他家长发现并告知后,才发现小明受伤。随后,刘某带着小明前往医院急诊科就诊,小明被诊断为牙槽突骨折、牙龈撕裂伤等。刘某认为,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纠纷未能协商解决,刘某将该游乐场诉至法院。游乐场提供证据证明场馆内有工作人员巡视、管理和指导,其在场馆内多处设有安全标识,且有不得逆行上滑梯及成人需陪同未成年人的明确提示。
(1)如果你是社区的“法律明白人”,现刘某向你咨询该事件的维权途径,请你帮他提供合理建议。
(2)假如你是法官,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谁该为小明受伤承担责任。
【答案】(1)①可以采用和解方式解决。建议你与游乐场平等协商,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小明的医疗费用等核心事宜,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该方式便捷高效、成本低,可快速化解纠纷。②若和解不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游乐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由中立第三方介入,结合法律规定促成双方达成合法调解协议。③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符合仲裁适用条件,无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④若调解仍无结果,可整理好医疗诊断、现场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主张合理赔偿,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2)①刘某承担主要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小明逆行爬滑梯时,刘某未在身边陪同看护,未尽到监护职责,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②游乐场承担相应责任。游乐场作为经营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设置安全警示、安排人员巡视,但对未成年人逆行上滑梯的危险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疏漏,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从和解、调解、诉讼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带着儿子去游乐场玩耍,在从滑梯出口自下向上爬的过程中,小明摔倒,致使门牙脱落。刘某认为,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从和解的角度分析:与游乐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该方式便捷高效、成本低,可快速化解纠纷。从调解的角度分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游乐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有效信息②:因纠纷未能协商解决,刘某将该游乐场诉至法院→从仲裁的角度分析: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从诉讼的角度分析:调解无结果,可整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从刘某、游乐场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带着10岁儿子小明去游乐场玩耍,在从滑梯出口自下向上爬的过程中,小明摔倒,致使门牙脱落。事发时,刘某未在小明身边陪同→从刘某的角度分析其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本案刘某未在身边陪同看护,未尽到监护职责,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有效信息②:游乐场提供证据证明场馆内有工作人员巡视、管理和指导,其在场馆内多处设有安全标识,且有不得逆行上滑梯及成人需陪同未成年人的明确提示→从游乐场的角度分析其责任:游乐场作为经营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虽设置安全警示、安排人员巡视,但对未成年人逆行上滑梯的危险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疏漏,应承担一定责任。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3日,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司长刘日红在“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表示,中国是一个拥有超大规模市场的大国,大国经济必须把发展的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通过提振居民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等举措,推动形成内需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国内外环境变化,制定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93.1%,经济韧性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扩大内需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可以化解外部冲击和外需下降带来的影响,也能在极端情况下保证我国经济基本正常运行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十五五”时期,要继续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领会科学思维的知识,分析我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答案】①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科学思维,遵循了经济发展规律,是在实践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全面、动态把握。②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是基于国内外环境变化提出的,如实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经济形势。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以来,经济内生动力持续提升,有效验证了这一决策的科学性。④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前瞻性地把握了经济发展趋势,能有效应对外部冲击,化解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我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要求运用“领会科学思维”的知识,从科学思维的特征、客观性、可检验性、预见性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大国经济必须把发展的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扩大内需战略决策遵循了经济发展规律,是在实践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全面、动态把握→可从科学思维含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根据经济发展规律作出判断和部署,在实践中动态把握国情,体现了科学思维追求真理、尊重规律的本质特征。
有效信息②:扩大内需战略决策是基于国内外环境变化、立足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出的,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可运用科学思维特征的知识,从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特征的角度分析说明:科学思维坚持从实际出发,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做到了主观与客观相符合。
有效信息③: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93.1%,经济韧性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可运用科学思维特征的知识,从结果具有可检验性特征的角度分析说明:科学思维得出的结论能够被实践证实。扩大内需战略决策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内生动力持续提升,用实际成效验证了这一决策的科学性。
有效信息④: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可以化解外部冲击和外需下降带来的影响,在极端情况下保证我国经济基本正常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可运用科学思维特征的知识,从结果具有预见性特征的角度分析说明:科学思维能够对事物发展趋势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扩大内需战略决策前瞻性地预判外部风险,提前布局内需体系建设,为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战略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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