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复习
(选必2 主观题答题技巧+必刷题60题)
一、通用答题三步法(万能格式:法理+材料分析+结论)
答题公式:法律依据(课本原理)+材料关键词对应+法律后果/做法
第一步:定点(看设问,定考点)
先圈设问关键词:是否有效?谁担责?能否胜诉?如何维权?财产归谁?快速归类:合同/侵权/劳动/婚姻继承/消费者/纠纷解决。
第二步:写法理(课本原话精简)摘抄对应法律条文、教材原理,不用默写法条编号,写法律规定即可。
第三步:扣材料(抄材料简要信息)“材料中…… 行为符合/违背该规定→因此……(结论)”
标准句式:①法律规定:……②结合材料:本案中 XX……行为③结论:因此XX行为合法/违法,XX需要承担 XX 责任/合同有效/无效。
二、五大高频专题固定答题话术
专题1:合同类(有效/无效、违约、定金违约金)
1.判断合同有效/无效
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合法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恶意串通、违法违规订立的合同无效。
套用:材料中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订立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2.违约责任(一方毁约)
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定金易错点:定金≤标的额20%;定金与违约金择一主张,不能同时索要。
专题2:侵权责任(人身权 / 财产权、产品责任、动物伤人、环境污染)
1.一般过错侵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错才赔)
2.无过错侵权(必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饲养动物伤人、环境污染损害,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答题模板:法律规定:XX 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材料中XX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XX需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专题3:劳动者维权(高频大题)
1.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
2.劳动合同无效: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无效。
3.维权途径顺序: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关键: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能直接起诉。 ** 答题:**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专题4:婚姻与夫妻财产、继承
(1)夫妻财产
法理: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2)继承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②立有多份有效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遗嘱为准。
专题5:消费者+市场经营+纠纷解决方式
1.经营者:不能设置霸王条款(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一律无效)。
2.维权方式: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行政投诉→仲裁/诉讼。
3.仲裁区分: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不能再起诉;劳动仲裁是诉讼前置。
三、两类设问专用模板
1.“评析XX行为是否合法/谁要承担责任?”
①法律规定:……②材料中 XX……行为,违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③结论:该行为违法/合法,XX应当承担XX责任。
2.“当事人该如何维权?(措施类)”
分主体写做法:
1.协商和解,本着自愿平等沟通;
2.申请人民调解 / 相关部门调解;
3.根据协议申请仲裁(劳动 / 商事);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踩分小技巧(提分关键)
1.分点作答①②③,关键词前置,阅卷按点给分;
2.不会写原话,写关键词: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共同财产、仲裁前置、合同有效;
3.绝对化表述(一律、全部)材料没体现不要乱写;
4.问“为什么” 侧重法理 + 材料;问 “怎么做” 分层写维权途径。
五、高频易错避雷(主观题易丢分)
1.口头合同无效(错:合法口头合同同样有效)
2.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错: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优先)
3.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错:必须先仲裁)
4.无过错就不用赔偿(错:无过错侵权情形必须赔)
(主观题60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8月,艺人赵某某与其经纪公司就续约后的演艺合作事宜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双方初步约定围绕新剧宣发、商业代言开展深度合作。后续因赵某某拒绝公司提出的“无条件配合全年固定宣传档期”“演艺收入分成比例保密且不得对外披露”等不合理合作要求,被经纪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同时被暂停旗下所有演艺资源对接、移除官宣的年度主推艺人阵容。随后,赵某某公开爆料经纪公司存在擅自划转艺人工作室资金、利用关联公司拆分演艺收入规避税费等违规行为,双方就演艺合作解约及相关权益纠纷产生争议,未能协商达成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演艺合作争议事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
答案:①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a.主体:本案的民事主体为赵某某(自然人)与其经纪公司(法人),二者均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
b.客体:双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演艺合作的劳务行为(新剧宣发、商业代言等),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c.内容:赵某某享有获取演艺报酬、拒绝不合理合作条款的权利,同时负有依约配合合理演艺工作的义务;经纪公司享有要求赵某某履约的权利,同时负有支付报酬、保障艺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②本案涉及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体现类试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联系教材知识主体的含义,说明本案的民事主体为赵某某(自然人)与其经纪公司(法人);
关键词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可联系教材知识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说明双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演艺合作的劳务行为(新剧宣发、商业代言等);
关键词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含义,说明赵某某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经纪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关键词④:公司提出“无条件配合全年固定宣传档期”“演艺收入分成比例保密且不得对外披露”等不合理合作要求;“被经纪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赵某某公开爆料经纪公司存在擅自划转艺人工作室资金、利用关联公司拆分演艺收入规避税费等违规行为→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基本原则,说明本案涉及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片名取自刑法“第二十条”的张艺谋新作《第二十条》,2024年在年初一上映,在赢得票房的同时,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与讨论。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影片,影片在现实主义基调下,用高度的同理心描摹了人民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价值期待,在法律的框架内彰显人性的尊严和价值。
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的现实价值。
答案:①有利于公民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②有利于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③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的现实价值,可从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等角度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联系有利于公民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关键词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联系有利于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联系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公司主营药品销售业务。为宣传某款治疗严重皮肤疾病的新药,F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表商业推广文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有许多类似互动:
王某得知后将F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1)分析F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2)分析F公司存在哪些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答案:(1)违背了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①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F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王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剪影,且标志性发型具有明显的原告个人特征,故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
②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F公司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传播虚假事实使其粉丝误认为王某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降低了王某的社会评价,故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主体是F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否认一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从诚信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在推广中暗示神秘明星是王某,却又在评论区否认,存在虚假暗示、不诚实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有效信息②: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从守法和公序良俗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的行为可能对王某的名誉造成损害,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F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可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知识,从肖像权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王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剪影,且标志性发型具有明显的原告个人特征,故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可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知识,从名誉权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传播虚假事实使其粉丝误认为王某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降低了王某的社会评价,故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1日,某大学一名毕业生马某某窃取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制作公开网页。进入网页的人可以给该校女生的颜值打分。网页截图显示,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私密信息,并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
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马某某事件自2023年7月1日网络爆料,到7月3日上午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已在最大程度上遏制住了可能演化的风险。依法处理是必须,而事前的预防更是重点。生活在信息社会,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信息防护很有必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马某某侵犯了学校学生的哪些权利。
答案:①从网页截图来看,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其中,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公开、使用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已经侵犯被盗信息者的肖像权。
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泄露他人学号、籍贯、生日等信息则属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范畴,若包含私密信息的,则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马某某存在对部分学生的颜值进行打分、排名的行为,并含有侮辱、诽谤内容,则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需提炼马某某的具体违法行为,转述材料要点、链接对应教材知识,逐一分析侵权行为与权利侵犯的对应关系。
有效信息①:马某某窃取学生个人信息,制作公开网页,未经学生同意,公开学生照片等信息,供他人浏览查看→可从肖像权的侵权认定角度,说明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公开、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马某某泄露的学生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属于个人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可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角度,说明个人私密信息受法律保护,泄露他人私密信息,既侵犯了学生的个人信息权益,也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有效信息③:马某某制作的网页允许他人给女生颜值打分,且网页内容包含侮辱、诽谤等内容,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可从名誉权的侵权认定角度,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打分和侮辱、诽谤行为,可能侵犯学生的名誉权。
5.张三把房子卖给李四,价款60万元。李四支付60万元给张三,张三把房屋钥匙交给了李四。张三要李四尽快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李四觉得反正房款已经支付,钥匙已经到手,说过一段时间再说。谁成想张三第二天出车祸死亡。全部遗产由儿子张六继承,张六把这栋房子卖给了马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李四正欢天喜地装修房子之时,马某要求李四立马走人腾房,李四傻眼。
房子所有权归谁?为什么?房子所有权在什么时候发生转移?李四该怎么办?
答案:房子所有权归马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马某因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而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马某办理登记时发生转移。李四只能请求张六返还房款。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运用不动产所有权的相关知识,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全部遗产由儿子张六继承,张六把这栋房子卖给了马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可联系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案中,马某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已转移到马某。
有效信息②:张三要李四尽快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李四觉得反正房款已经支付,钥匙已经到手,说过一段时间再说→可联系李四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法获得产权,只能请求张六返还房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事实】
张某自幼喜爱唱歌,其拿手歌曲是李某于1993年创作的《一生的承诺》。2024年张某开通账号直播翻唱此歌曲,同时销售家乡特产。其个性化的声音和情感丰富的表现使得这首歌激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他也因此收到观众的打赏和可观的收入。李某了解到张某翻唱自己歌曲出名后,坚决声称自己持有《一生的承诺》的所有版权,要求张某立刻停止表演此歌曲,并返还所有收益。
【网友评论】
此事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网友甲认为:张某不火时唱此歌没事,现在火了,李某是嫉妒人家。张某的直播提高了歌曲的知名度,不感谢也就罢了,还要人家赔偿。网友乙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是二十年,现在演唱该歌曲不算侵权。网友丙认为:只要张某关闭打赏功能,直播带货收入只是卖货所得,偶尔唱唱该歌曲未尝不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对以上三名网友的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张某未直播前的个人演唱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张某直播时未经当事人许可翻唱该歌曲,并用于谋利,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而非专利权。即使提高了该歌曲的知名度,李某仍有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该歌曲的著作权仍在有效法律保护期内。直播翻唱会扩大张某直播账号的流量并带来经济价值,即使关闭打赏功能也侵犯李某的著作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翻唱歌曲引发的纠纷案例,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对三名网友的观点进行评析,可从尊重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等角度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网友甲认为:张某不火时唱此歌没事,现在火了,李某是嫉妒人家。张某的直播提高了歌曲的知名度,不感谢也就罢了,还要人家赔偿→可联系张某未直播前的个人演唱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张某直播时未经当事人许可翻唱该歌曲,并用于谋利;网友乙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是二十年,现在演唱该歌曲不算侵权→可联系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而非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该歌曲的著作权仍在有效法律保护期内。
有效信息③:网友丙认为:只要张某关闭打赏功能,直播带货收入只是卖货所得,偶尔唱唱该歌曲未尝不可→可联系直播翻唱会扩大张某直播账号的流量并带来经济价值,即使关闭打赏功能也侵犯李某的著作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7.王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两份《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饰公司为王某所有的两套住宅进行装饰装修,两份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的具体金额、设计方案确定后全程无增项等内容,同时还附加有装修范围的预算表,装饰公司负责定制主材和辅料,并赠送王某家具家电产品,合同中明确了所赠送的家具家电品牌及规格。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装修价款,在装修过程中装饰公司告知王某由于增项,造价已超出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赠送品牌家具家电,并要求王某补齐增项差价,王某未同意,装饰公司暂停装修,王某遂诉至法院。
王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条款:
逾期未完工:如果装饰公司超过约定期限未能完成工程,应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若干天仍不能完工,业主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装饰公司的行为。
答案:装饰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有效合法合同,受法律保护;装饰公司与王某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装饰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单方面增加项目,减少赠品,并暂停合同履行,违反了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故装饰公司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法律类主观题。设问的主体是装饰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装饰公司的行为。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与装饰公司签订两份装修合同,约定具体金额、全程无增项、赠送明确品牌规格的家具家电→可联系有效合同的条件“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案涉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装饰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单方面提出增项加价、取消约定赠品,遭拒后暂停装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结合课本知识“履行合同的原则”,本案中,装饰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违反自愿与公平原则;未按约定履行装修及赠送义务,违背全面履行原则与诚信原则,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8.周某在某文旅公司线上平台预订“江南水乡五日游”旅游套餐,足额支付旅游服务费,双方自动生成合法有效的电子旅游服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全程精品小团出行、保证全部8个签约景点正常游览、无擅自改线减景行为。
出行过程中,该文旅公司为压缩经营成本,私自与其他旅行团合并组团,大幅超出合同约定人数;还擅自以路况临时调整为由,无故删减3个合同列明景点,既未提前与游客协商变更,也未退还对应服务差价。周某多次与文旅公司沟通维权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未游景点对应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支持周某全部诉讼请求。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依法支持周某诉讼请求的法理依据。
答案:①合法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周某与文旅公司自愿订立的电子旅游服务合同内容合法、意思真实,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②文旅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合同明确约定精品小团、足额游览全部景点、不得擅自改线减景。文旅公司私自合并组团、超员出行,擅自删减3个景点,未与周某协商,也未退还差价,构成实际违约。
③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民法典》,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部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文旅公司应退还未游景点费用并赔偿损失。
④文旅公司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其以“路况调整”为由删减景点,但未举证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法律依据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从合同的履行、违约角度分析法院判决的法理支撑。
有效信息①:周某与某文旅公司在线订立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的电子旅游服务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电子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需受合同约束,按约履行义务。
有效信息②:文旅公司为压缩成本,私自合并组团超出约定人数,擅自删减3个签约景点,未提前协商也未退还差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文旅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其私自超员组团、擅自减景的行为已经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周某因文旅公司违约起诉,要求退还未游览景点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对于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部分服务,应当返还对应价款。本案中涉案旅游行程已经履行完毕,未游览景点的服务无法继续履行,因此文旅公司应当退还对应服务费用,并赔偿周某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法院应当支持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有效信息④:文旅公司以路况临时调整为由删减景点,无法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张不可抗力免责需要举证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影响。本案中文旅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因此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要在2024年11月1日前交付一批木材,木材总价值20万元。甲先期支付4万元定金。合同还规定,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到约定时间,乙公司没能按时交货。11月2日,乙公司仓库所在地突发洪水,木材被冲走,乙公司暂时无法交货。甲公司于是起诉乙公司,要求交付木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辩称:无法交货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公司诉求、乙公司辩称进行评析。
答案:①甲公司诉求分析:甲、乙公司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签订的木材买卖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除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方需担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乙公司未按时交货,甲公司要求其交付木材,合理合法。②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所以甲公司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只能二选一。③乙公司辩称分析:虽然突发洪水属不可抗力,但乙公司违约在洪水发生之前,按照法律规定,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所以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担责的辩称不成立。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试题,主体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作答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相关知识,问题限定为分析甲公司诉求与乙公司辩称的合法性,作答角度需结合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等知识展开。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与乙公司自愿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交货时间、定金及违约金条款→可运用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知识,从合同效力的法定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市场主体,签订合同是真实意愿,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2024年11月1日前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可运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知识,从违约行为的认定标准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乙公司逾期交货后,仓库遭洪水导致木材冲走,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可运用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知识,从不可抗力的适用边界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发生在前,不可抗力发生在后,不符合法定条件其免责主张不成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M公司为举办艺术展览,从S公司租借了一幅珍贵的油画作品。展览当天,由M公司经营管理的展览场馆顶棚上的装饰性假山由于年久失修脱落,使得油画被刮伤。S公司负责人向M公司提出:“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你们需要负责油画的保管和安全工作,这次事件是你们场馆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你们应该为此负责!”M公司负责人反驳说:“我们公司根本无法预见也无法阻止假山坠落,关于油画受损的责任归属,不能确定地说就是我们的责任,但也不能确定地说就不是我们的责任,这个损失我们不能承担。”双方在该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最终,S公司将M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油画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油画无法展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该如何确定两公司的法律责任。
答案:①本案中的油画租借合同成立且有效,M公司作为油画作品的租借方,依据合同规定,负有确保油画作品安全的责任。②M公司作为场馆的经营管理者,对场馆内的设施负有维护义务,而假山年久失修表明M公司在场馆安全管理上未能尽到应有的维护责任,且未能预见此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存在明显过错。③S公司作为出借方,已依约将油画交付给M公司,且油画受损非S公司所能预见或控制,故S公司在该事件中并无过错。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油画修复费用及因无法展出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M公司承担。
解析:本题聚焦《法律与生活》中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过错认定等核心法律知识。要求说明如何确定两公司的法律责任,考查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解以及损失承担的判断能力;考点覆盖合同成立与效力确认、承租方的保管与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的设施维护责任、出借方无过错情况下的责任豁免、违约损失赔偿范围等,精准考查法治意识、理性思维、依法维权等核心素养。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M计算公司为商标注册人,其注册商标适用范围涵盖云计算、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等,包括一款名为“××”的AI大模型产品。该产品涵盖语言、听觉、多模态等领域,能够提供多轮对话、文案创作、逻辑推理、多模态理解、多语言支持等多种功能。2025年4月,该公司在其官网正式发布该AI大模型产品进行公测。
2025年6月,M计算公司公证取证发现,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进入汇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公司”)经办的网站后,检索“××”AI大模型产品。显示多个不同“××App”下载链接。其中部分链接为其他无关软件,部分链接可下载与M计算公司“××”AI大模型产品有高度相似标识的AI大模型产品,但其功能远不及M公司的产品。M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汇智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假如你是该案主审法官,你是否会支持M计算公司的诉求,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答案:我会支持M计算公司的诉求,判令汇智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M计算公司损失。理由如下:
①M计算公司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汇智公司网站提供与“××”标识高度相似的AI大模型产品下载链接,易致消费者混淆,侵犯其商标权。
②汇智公司提供的类似AI大模型产品功能远不及M计算公司“××”AI大模型产品功能,降低了用户体验,对M计算公司的潜在市场造成了损害。因此,汇智公司侵犯M计算公司商标权并造成其损害,应判决汇智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M计算公司相应的损失。
解析:有效信息①:M公司为涉案商标合法注册人,核定使用范围包含AI、软件、数据库服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注册商标权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近似标识。本案中M公司合法持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汇智公司网站提供与“××”标识高度相似的AI大模型产品下载链接,易致消费者混淆,侵犯M公司商标专用权。
有效信息②:汇智公司使用与涉案商标高度相似标识,引流同类产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未经许可使用近似商标,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汇智公司网站对M公司潜在市场造成损害,降低用户体验,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损害后果,行为具备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有效信息③:仿冒产品功能低劣,损害M公司市场声誉与潜在利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权行为造成民事权益损害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本案中汇智公司需承担对应的侵权法律责任。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系某村承租土地种植黄豆的经营户。某日,吴某委托王某照看的鸡鸭闯入陈某承包地,大面积啃食黄豆苗,受损面积达10亩,导致黄豆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发后,陈某立即报警,村委会也到场协调。王某辩称,鸡鸭属吴某所有,因吴某不在本村居住,故委托自己顺路代为照看,属无偿帮忙,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始终回避沟通。因协商未果,陈某将吴某与王某共同诉至法院。经核实,王某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根据陈某提供的接处警登记表、村委会证明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鸡鸭系吴某委托王某代为饲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吴某、王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吴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理由:①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吴某饲养的鸡鸭损坏了陈某的豆苗,存在因果关系。吴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王某基于无偿委托,无重大过失或故意,且王某的行为有利于弘扬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故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吴某、王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吴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
论据①:吴某饲养的鸡鸭闯入陈某承包地,大面积啃食黄豆苗,导致陈某黄豆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运用侵权责任认定的知识,从吴某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吴某作为鸡鸭的饲养人,其饲养的鸡鸭造成了陈某的财产损失,且不存在陈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吴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吴某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吴某委托王某照看鸡鸭,王某属无偿帮忙,且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运用民法原则、侵权责任认定的知识,从王某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关于无偿委托合同的规定,即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王某受吴某委托无偿照看鸡鸭,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没有超越权限造成损失,并且王某帮忙照看鸡鸭的行为体现了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所以王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月,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在其官网及线下门店宣传新款车型时,宣称“CLTC(中国轻型汽车行驶工况的测试标准)工况续航里程可达780公里,低温环境下续航衰减不超过15%”。然而,多位消费者购车后发现,该车型实际CLTC工况续航仅620公里左右,冬季低温环境下续航衰减率高达35%,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据统计,全国范围内共有1200余名消费者因此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查,该品牌在车辆研发测试阶段已明确知晓实际续航数据,但为提升销量仍进行虚假宣传。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3亿元的处罚,同时法院判决企业为消费者办理退车并支付赔偿金。
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说明该企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原由?
答案:①加害行为:企业明知实际续航数据,仍虚假宣传“CLTC续航780公里、低温衰减不超15%”,存在欺诈;②损害事实:消费者实际续航与宣传不符,权益受损,全国1200余名消费者投诉,损害范围广;③因果关系:消费者损失直接源于企业虚假宣传;④主观过错:企业研发阶段已知数据,为销量故意隐瞒,主观存在故意,故需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原因类,要调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多位消费者购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后发现,续航里程等与企业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全国范围内共有1200余名消费者投诉→可从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角度分析消费者权益受损。
关键词②:该品牌在车辆研发测试阶段已明确知晓实际续航数据,但为提升销量仍进行虚假宣传→可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有加害行为的角度分析企业主观上存在过错。
关键词③:企业虚假宣传续航里程等,多位消费者购车后发现实际续航里程等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可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角度分析消费者损失直接源于企业虚假宣传,企业需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模特林某受甲公司委托拍摄个人写真照片,双方合同约定写真照片仅用于甲公司产品宣传,未授权其他用途。甲公司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林某写真原图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运用AI技术对照片进行面部特征提取、深度学习训练,开发出AI换脸美颜软件,且利用该软件任意复制、模仿林某面部形象生成虚拟人像,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售卖、广泛传播使用,影响了林某的个人形象。林某知晓后,将甲、乙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林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会支持林某的诉讼请求。①林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甲公司超出合同约定使用范围,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其肖像原图提供给乙公司,构成违约,损害了林某合法权益。②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乙公司未经肖像权人许可,利用AI技术对林某照片进行面部特征提取、深度学习训练,制作、生成、售卖、传播模仿林某面部形象的虚拟人像,构成肖像权侵权。③甲、乙两公司均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解析:本题为判断类和原因类主观题,考生结合材料信息,用合同违约、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承担等知识分析即可。
有效信息①:“模特林某受甲公司委托拍摄个人写真照片,双方合同约定写真照片仅用于甲公司产品宣传,未授权其他用途。甲公司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林某写真原图提供给乙公司”→可用有效合同与违约责任的知识,分析林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属于有效合同;甲公司超出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擅自提供肖像原图,构成违约,损害了林某的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运用AI技术对照片进行面部特征提取、深度学习训练,开发出AI换脸美颜软件,且利用该软件任意复制、模仿林某面部形象生成虚拟人像,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售卖、广泛传播使用,影响了林某的个人形象”→可用肖像权保护的知识点,分析乙公司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提取、使用林某面部形象并售卖传播,构成肖像权侵权。
有效信息③:“林某知晓后,将甲、乙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可用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知识,分析甲公司的违约行为与乙公司的侵权行为均存在过错,且共同造成了林某合法权益受损,两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林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9岁的小张放学独自回家,行至其所住二楼的公共通道时,被邻居李某放置在通道内的铁梯子砸伤左手。经医院诊断,小张左手手掌及手指受伤,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
经调查,李某正在装修房屋,将铁梯子倚靠在公共通道墙角,也未进行任何固定。此外,李某的装修方案已在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发生争议。小张父亲认为李某和小区物业公司应赔偿损失;物业认为小张是被李某的铁梯子砸伤,与物业无关;李某则认为公共通道系业主共同所有,小张的父母没看好孩子,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应如何划分当事方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作为铁梯子的管理人,李某将铁梯子倚靠于公共通道且未固定,没有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其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公共通道属于物业管理的公共场所,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张的父母不承担责任,小张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在回家路途的公共通道内行走与其智力和年龄并无不符,所以小张的父母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当事方的责任划分并说明理由,运用侵权责任相关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李某将未固定的铁梯子放置在公共通道内,致小张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第1253条(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铁梯子的所有人、管理人,未固定梯子并放置于公共通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公共通道属于物业管理场所,物业公司对李某的装修方案知情却未制止其违规放置梯子的行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义务,未及时制止李某的危险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张9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公共通道正常行走,无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人责任),但监护人责任的前提是被监护人存在过错。本案中,小张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无过错,其父母无需承担责任。
16.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起因】张某在某老旧小区有一套住房,一直以来由其父母居住。2023年4月,张某因急需用钱,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纠纷】徐某向张某父母出示房产证并要求张某父母搬离该房屋,张某父母以儿子卖房自己不知情,该套房屋购买时自己给张某30万元购房款,并且老两口一直在此居住为由拒绝。徐某于是找到张某,责怪其没有提前告知房屋情况,并要求其履行向自己交房的义务,否则退还50万购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张某以父母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徐某找其父母商量。
【维权】徐某在多次找人与张某及其父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强行驱赶张某父母,结果导致张某母亲腿部骨折。张某随即要求徐某赔偿其母亲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共3万元,徐某以张某违约和其父母侵权为由拒绝,于是双方都将对方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徐某与张某及其家人纠纷的法律事实及各方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
答案:①徐某与张某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徐某已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张某有义务协助徐某履行合同。如果张某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退还50万购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②徐某的驱赶行为与张某的母亲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徐某侵害了张某母亲的人身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其母亲住院费等相关费用。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保障各类物权、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因急需用钱,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从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徐某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有效信息②:徐某于是找到张某,责怪其没有提前告知房屋情况,并要求其履行向自己交房的义务,否则退还50万购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从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张某有义务协助徐某履行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徐某在多次找人与张某及其父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强行驱赶张某父母,结果导致张某母亲腿部骨折···从侵权责任认定及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徐某的行为与张某的母亲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徐某侵害了张某母亲的人身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彭先生房屋与某公司厂房相邻,房屋西侧有5棵该公司所有的梧桐树。随着树木生长,根系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导致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严重威胁居住安全。彭先生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要求砍树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树木已对彭先生房屋安全造成实质性妨害,判决该公司将5棵树木砍伐,排除妨害。
结合材料,运用相邻关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该公司梧桐树根系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导致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严重危及居住安全,明显违反了上述原则。②相邻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该公司虽享有树木所有权,但其权利行使对彭先生已构成实质性妨害。当权利行使与相邻权益发生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解析:有效信息①:该公司的梧桐树根系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造成房屋损坏、威胁居住安全→可运用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知识,说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该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原则。
有效信息②: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树木已对彭先生房屋安全造成实质性妨害,判决该公司将5棵树砍伐,排除妨害→可运用相邻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的知识,说明该公司虽享有树木所有权,但其权利行使对彭先生已构成实质性妨害。法院判决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敬老院护理员孙某用保护绳(易燃的普通尼龙绳)将60岁的刘某(因摔跤骨折出院不久)固定在轮椅上以防其摔伤,随后离开。刘某烟瘾犯了,试图挣脱未果,便用打火机烧绳,不料引燃轮椅轮胎,火势迅速蔓延,导致自己被烧身亡,期间未显示有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到场。事后,刘某家人提起诉讼,诉请认定敬老院负全责,并赔偿损失。敬老院则抗辩主张免责,依据是双方签署的两份文件:1.《老人外出与自由活动约定》明确:“老人违反规定或因自身过错导致人身伤害的,由老人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敬老院不担责”。2.《住养人员安全告知书》载明:“为避免意外,敬老院可采取保护性措施,可能出现软组织损伤等情况”。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敬老院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5,722.6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敬老院《老人外出与自由活动约定》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预先不合理地免除自身安全保障责任,依法无效,不能作为免责依据。②敬老院对住养老人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敬老院使用易燃保护绳、工作人员擅自离岗、事发后未及时处置,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刘某自身违反规定,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敬老院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30%次要责任,法院判决符合过错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
解析:本题为理由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格式条款、侵权责任知识,从格式条款效力、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人外出与自由活动约定》→可从格式条款效力角度分析:敬老院的免责条款预先不合理免除自身安全保障责任,依法无效,不能作为免责依据。
有效信息②:护理员孙某擅自离岗,期间未有工作人员到场→可从安全保障义务角度分析:敬老院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刘某烟瘾犯了,用打火机烧绳,引燃轮椅轮胎,导致自己被烧身亡→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刘某自身违反规定,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敬老院需承担30%次要责任。法院判决符合过错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精雕公司员工田某离职前,窃取公司37340个数控机床设计图纸、技术文档等核心技术秘密,相关信息覆盖公司27个系列、160个型号的全品类机床产品。田某离职后,立刻化名入职创世纪公司并担任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创世纪公司使用田某窃取的技术秘密,生产、销售数控机床产品,并据此申请相关专利。
精雕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创世纪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上述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3.8163亿元。一审法院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雕公司人民币1280万元,并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被告连带赔偿精雕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8163亿元,同时判令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的依据以及该判决的意义。
答案:依据:商业秘密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精雕公司对涉案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享有合法民事权利;田某以盗窃手段非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创世纪公司明知来源违法仍使用该商业秘密开展生产经营,二者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终审改判全额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充分弥补了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
意义:该判决彰显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严格司法保护,有力震慑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激励市场主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筑牢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防线。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材料指向调用知识产权保护、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从依据、意义的角度分别作答。
依据:
有效信息①:精雕公司拥有涉案核心技术秘密,田某盗窃该秘密,创世纪公司非法使用该秘密→可从商业秘密保护与侵权认定角度分析说明:精雕公司对涉案技术秘密享有合法权利,田某、创世纪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②:田某与创世纪公司分工配合,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可从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角度分析说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
有效信息③:最高法终审改判全额赔偿3.8163亿元→可从侵权责任承担角度分析说明:终审判决全额弥补了精雕公司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体现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
意义:
有效信息①:最高法终审判决严厉惩处窃取、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请求→可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角度分析说明:彰显我国对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严格司法保护态度,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障。
有效信息②:田某与创世纪公司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并使用技术秘密牟利→可从市场竞争秩序角度分析说明:有力震慑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有效信息③:技术秘密是企业核心研发成果与核心竞争力→可从科技创新激励角度分析说明:有利于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鼓励市场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与高质量发展。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著名画家华三川(1930——2004)擅长古典人物画,作品集《华三川唐人诗意图》于2001年出版。上海老字号“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画作《清明》。经对比,包装袋上的图案与原作基本一致,只是将原作的柳条裁去、牛背上的牧童更换、题款印章也被全部裁去。于是,华老妻子和儿子以华老继承人身份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1)分析老字号“沈大成”损害了华三川的哪些权利。
(2)说明老字号“沈大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
答案:(1)老字号“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华三川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裁去题款印章、修改部分细节、替换部分图案,侵犯了华三川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仍在保护期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应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方式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解析:(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著作权知识,从老字号“沈大成”损害了华三川的权利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题款印章也被全部裁去→从著作权角度分析说明老字号“沈大成”侵犯了华三川的署名权。
有效信息②:将原作的柳条裁去、牛背上的牧童更换→从著作权角度分析说明老字号“沈大成”侵犯了华三川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有效信息③: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画作《清明》→从著作权角度分析说明侵犯了华三川的仍在保护期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侵权责任知识,从老字号“沈大成”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上海老字号“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画作《清明》→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老字号“沈大成”侵害华三川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上海老字号“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画作《清明》→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小文在某电商平台汽车公司官方店铺,发现一辆标价1元的汽车,完成下单支付后,商家以该链接为“测试链接”“并非真实售车活动”“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小文认为商家构成违约,遂将商家诉至某互联网法庭,要求商家交付约定车辆或赔偿车辆等价损失。经查明,案涉商品页面虽标注颜色、型号等信息,但存在厂商与品牌不符(品牌显示为“××启源”、制造商却标注其他汽车品牌)、配置描述错误(车型为电动车,描述中却出现燃油车专属的“1.5手动”字样)、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等明显瑕疵;下单后显示“仓库处理”为后台人员误操作,商家已在小文下单后电话致歉说明情况。该互联网法庭最终驳回了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从订立合同的角度,分析该互联网法庭驳回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的原因。
材料二 李某周末携家人在公园游玩,步行至公园主干道时,路边一棵梧桐树(归公园管理处所有)突然折断,粗大的树枝砸中李某肩部,导致李某当场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李某锁骨骨折,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事后查明,该梧桐树树干内部早已出现虫蛀、腐朽情况,树枝存在明显松动隐患。此前已有多位游客向公园管理处反映该梧桐树存在安全风险,但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修剪树枝、加固树干、设置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且日常养护巡查记录缺失。李某家属找到公园管理处协商赔偿事宜,公园管理处辩称树木折断属于意外因素,己方无过错(未能举证),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公园管理处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必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需具体明确、要素完整,方可构成要约,消费者下单为承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方可成立。该案中,商品链接存在信息瑕疵、标价异常,且商家已及时说明链接未完善,因此该标价并非商家真实意思,合同不成立。
(2)①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因树木折断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存在损害事实;公园管理处怠于履行管护义务,对已知的树木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公园管理处的失职行为直接导致树木折断伤人,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③依据法律规定,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案涉林木归公园管理处所有并负责日常管护,公园管理处属于法定责任主体,其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该互联网法庭驳回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的原因,要求运用订立合同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文在某电商平台汽车公司官方店铺,发现一辆标价1元的汽车,完成下单支付后,商家以该链接为“测试链接”“并非真实售车活动”“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可从要约和承诺角度分析说明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必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有效信息②:经查经,案涉商品页面虽标注颜色、型号等信息,但存在厂商与品牌不符、配置描述错误、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等明显瑕疵;下单后显示“仓库处理”为后台人员误操作,商家已在小文下单后电话致歉说明情况→可从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角度分析说明该标价并非商家真实意思,合同不成立。
(2)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说明公园管理处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要求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某因树木折断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公园管理处怠于履行管护义务,对已知的树木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园管理处的失职行为直接导致树木折断伤人→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园管理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事后查明,该梧桐树树干内部早已出现虫蛀、腐朽情况,树枝存在明显松动隐患。此前已有多位游客向公园管理处反映该梧桐树存在安全风险,但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修剪树枝、加固树干、设置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且日常养护巡查记录缺失;公园管理处辩称树木折断属于意外因素,己方无过错(未能举证),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可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公园管理处属于法定责任主体,其不能一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付某终生未婚未育,收养付甲与付乙为子女。付某生前手写《遗嘱》一份,载明:“我一生清贫,多灾多难,付甲与我同难共苦,特别在晚年,周全照顾。我一生仅有一套A住房。我死后,此房为付甲所有,立凭为据。付某2013年4月16日”。2019年1月27日,付某因病去世。付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并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若付甲继承,自己也可继承。付甲遂将付乙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判决?并阐述理由。
答案:①确认自书遗嘱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重意愿,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付某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则遗嘱有效。
②被继承人房产由付甲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子女,包括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付甲可继承房产。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主要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提到付某生前手写《遗嘱》一份,有签名、详细日期等→可说明该遗嘱由付某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且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材料中付乙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可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说明付乙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付甲、付乙作为付某的养子女,均具备继承资格。
有效信息③:材料中明确“我死后,此房为付甲所有”→可说明付某的遗嘱明确指定A住房归付甲所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有效信息④:材料指出付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也可继承→可说明付某已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处分了A住房这一遗产,法定继承不再适用,付乙要求共同继承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23.李先生与卢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购有一套房产,未育有子女。2024年12月,李先生因购买游戏装备、游戏充值,在卢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好友邹先生借款15万元,邹先生转账后,李先生个人出具借条,承诺2025年5月1日还款。借款到期后,李先生未偿还。2025年8月,李先生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李先生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同年9月,邹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卢女士偿还与李先生的夫妻共同借款15万元及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能否支持邹先生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部分支持。该债务为李先生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但卢女士是李先生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故应以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本题为说明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法院能否支持邹先生的诉求并说明理由,要求运用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法定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先生因购买游戏装备、游戏充值,在卢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好友邹先生借款15万元,邹先生转账后,李先生个人出具借条,承诺2025年5月1日还款→可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债务为李先生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有效信息②:李先生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李先生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可从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法定继承角度分析说明卢女士是李先生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故应以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承担清偿责任。
2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方某作为长子,参加工作后将自己的工资上交给了父母。2018年方某与李某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方母依然以家庭债务为由,要求方某将工资全部上交,导致其与李某的小家庭经济困难,夫妻双方矛盾不断。2021年李某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自己的女儿李某继承。202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方某的生命,未留遗嘱。方母要求分割儿子的遗产,双方争议如下:
①方母认为:李某从其父亲处得到的房产、存款是自己儿子在世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作为母亲有权要求分割。
②李某认为:方母无权要求方某将工资全部上交,自己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③双方都认为:方某的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方某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对方母和李某的主张进行评析。
答案:①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作为方某的配偶,方母作为方某的母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李某和方母均享有继承权,有权分割方某遗产。
②李某父亲的一栋房产、50万元存款虽是方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得来的,但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屋和存款归李某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母无权要求分割。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方母无权要求方某上交全部工资,妻子李某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④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赔偿,不符合遗产特征,不属于遗产,不能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但李某和方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别对方母和李某的主张进行评析,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从遗产的继承、夫妻财产关系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方某未留遗嘱;方母要求分割儿子的遗产,双方发生争议→可运用遗产的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李某、方母都是方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有权分割方某遗产。
关键词②:李某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自己的女儿李某继承→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知识分析说明李某父亲的一栋房产、50万元存款归李某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母无权要求分割。
关键词③:李某认为:方母无权要求方某将工资全部上交,自己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可运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知识分析说明方母无权要求方某上交全部工资,妻子李某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关键词④:双方都认为:方某的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方某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可运用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和方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答案: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6.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父母均已去世)与配偶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商品房,二人育有一子王甲和一女王乙。2024年王某因病去世,生前在保姆和王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王甲和女儿王乙共同继承。李某因悲伤过度,半年后也去世,生前留下自书遗嘱,表示将全部遗产留给女儿王乙并签名且注明年月日。王甲则认为自己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双方就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并起诉到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王甲和王乙各分得多少遗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乙作为遗产继承人,不能作为录像遗嘱的见证人,故王某生前的录像遗嘱为无效遗嘱。因此王某的遗产由其配偶李某、子女王甲和王乙进行法定继承;②商品房为王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在遗产继承时应先析出王某个人财产60万,由其配偶李某、子女王甲和王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得20万房产;③李某自书遗嘱符合形式要件,遗嘱有效。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王甲无权继承李某遗产。李某的遗产总计80万元商品房的份额由王乙继承。所以,王甲共继承遗产为20万元商品房的份额,王乙共继承遗产为100万元商品房的份额。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2024年王某因病去世,生前在保姆和王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王甲和女儿王乙共同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录音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本案中,王某所立录像遗嘱不符合有效遗嘱的形式要件。因为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保姆和王乙是利害关系人(王乙是继承人),所以该录像遗嘱无效。由于遗嘱无效,王某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有配偶李某、儿子王甲、女儿王乙。
有效信息②:王某(父母均已去世)与配偶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商品房,二人育有一子王甲和一女王乙。2024年王某因病去世→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该商品房是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商品房价值120万元,其中一半即60万元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另一半60万元才是王某的遗产。由于遗嘱无效,王某的60万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有配偶李某、儿子王甲、女儿王乙,三人平均分配,每人分得20万元。
有效信息③:李某因悲伤过度,半年后也去世,生前留下自书遗嘱,表示将全部遗产留给女儿王乙并签名且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李某去世后,其留下80万元遗产。李某所立自书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按照李某的自书遗嘱,这80万元遗产由王乙继承。所以,王甲共继承遗产为20万元商品房的份额,王乙共继承遗产为100万元商品房的份额。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7.2025年12月,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受理一起综合性民事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二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2025年11月,林某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浙江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以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出售,中介公司明知林某未取得陈某同意,仍积极促成交易,并收取了林某支付的服务费。同时,林某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中介公司提供虚假的“陈某授权委托书”,隐瞒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陈某发现后,明确拒绝出售该房产,要求中介公司立即终止交易、返还相关材料,并要求林某赔偿自己的损失。此外,经查,林某擅自出售房产所得款项,部分用于偿还其个人婚前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26年3月,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对相关诉求作出明确裁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林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分析林某、中介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说明本案对公民财产处置、合同履行的警示意义。
答案:(1)该《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无效。理由:①案涉房产系陈某与林某夫妻共同财产,林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陈某的合法财产权益;②中介公司明知林某未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仍促成交易,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2)①侵权认定:林某的行为构成对陈某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侵权,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挪用售房款偿还个人债务,侵害了陈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和所有权;中介公司的行为构成过错侵权,其明知林某无权处分且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并促成交易,侵害了陈某的合法财产权益。②警示意义:公民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分;合同当事人应核实对方的权利资质和相关证明,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合同相对方应履行审慎审查义务,避免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解析:
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某发现自己和老伴儿两张银行卡里共计6万多块钱被7岁的孙女“打赏”给了某平台上的游戏主播。甲某发现后,要求该主播及平台退回款项。
乙某的夫在婚后因车祸致残获得40万元赔偿。半年后,乙某因难以忍受残疾丈夫每日的猜忌和怀疑,与丈夫离婚,主张分割40万余元的赔偿金。
丙某离婚后一直单身,与其80岁的老母和10岁独子生活。后不慎感染病毒,生命垂危。因担心自己年幼的孩子在失去自己后丧失生活来源,遂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所有财产都由儿子继承。
甲某、乙某、丙某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的孙女7岁,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甲可以要求主播及平台协助退回款项。
②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40万元的赔偿金属于乙某丈夫个人财产,乙某无权分割。
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丙某应当为其80岁的老母留一定份额的遗产。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转换为原因类主观题,注意作答主体为甲某、乙某、丙某三人,需要调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保护、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案例一: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案例二:考查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本题案例三:考查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的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张某经营汽修店,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儿子出生,王某要求共同管理店铺收入,张某以“店铺是婚前筹备”为由拒绝。2023年,王某祖父去世,公证遗嘱指定学区房及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2025年张某意外身亡,未立遗嘱。王某与张某母亲唐某发生争议:
①唐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的汽修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该部分财产,且唐某无权分割其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评析唐某和王某的主张。
答案: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唐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②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约定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唐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唐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评析,结合材料信息提出论据并做出结论。
辩论:唐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有权继承相应份额;王某:张某的汽修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该部分财产,且唐某无权分割其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论据①:张某意外身亡,未立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唐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运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唐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论据②:王某与张某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张某经营汽修店,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唐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论据③: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学区房及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可运用遗嘱、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
结论:唐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邱某与张某均是某公司的保洁员。2025年,该公司因经营效益不佳,拟将两个清洁岗位合并,只留用二人当中的一人。经分别协商,二人都表示愿意按原薪资承担原两人的全部清洁工作。因一时难以抉择,该公司在未通知二人到场的情况下,通过自行抓阄决定了二人去留。随后,该公司根据抓阄结果通知邱某无需再来上班。邱某则表示,自己已在公司工作五年,公司若辞退自己,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补足自己离职当月的工资。因未达成一致意见,邱某遂直接向法院起诉该公司。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邱某的诉求和维权方式进行评析。
答案:对邱某诉求的评析:①诉求合理性:公司未与邱某协商一致,通过抓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邱某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未支付离职当月工资,邱某有权要求补足。②诉求局限性:赔偿金与工资诉求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需举证公司违法解除的事实。对邱某维权方式的评析:①合法性:邱某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符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②合理性:邱某选择法律途径维权,体现了权利意识,但程序存在瑕疵,应先申请劳动仲裁。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劳动争议的解决等知识,需要找到辩点,正反全面分析。
对邱某的诉求:
合理性分析:公司通过抓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离职当月工资→可运用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知识,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支付的角度分析说明,邱某主张赔偿金和补足工资具有合理性。
不合理分析:邱某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补足离职当月工资→可运用劳动者权利与救济知识,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邱某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对邱某维权方式:
合理性分析:邱某选择法律途径维权→可运用依法维权知识,从权利意识角度分析说明,邱某具有权利意识。
不合理性:论据①:邱某直接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可运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知识,从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角度分析说明,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邱某的维权程序存在瑕疵。
论据②:邱某选择法律途径维权→可运用依法维权知识,从程序正当的角度分析说明,邱某未遵守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
3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李某入职某服装销售公司,双方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4500元外加销售提成,公司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8月,该公司以“门店业绩下滑”为由,单方面将李某基础工资降至3000元,同时取消其全部销售提成。李某就此提出书面异议后,公司于同年9月初无故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此后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克扣工资、支付相应经济赔偿,均遭到公司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服装销售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李某提出两条合法维权途径。
答案:该公司不当之处:①该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②该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也违反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③该公司单方面降低李某工资、取消提成,并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李某合法维权途径:①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作答,需注意本题有两个小的设问。
首先,结合材料找到该服装销售公司的不当行为,其一,该公司和李某仅口头约定,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二,该公司也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三,该公司单方面降低李某工资和取消提成,并无故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了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其次,为李某维权提出两条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可结合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知识为其提出建议如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3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吴某是某商业管理公司的行政主管,劳动合同约定其负责公司运营管理的A商场的行政工作。一日,该公司通知吴某,B商场要与A商场的团队进行资源整合,B商场的行政工作后续也由吴某负责。吴某拒绝,不接受该公司单方面增加不合理工作量的安排。该公司以吴某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构成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吴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获支持后诉至人民法院。
吴某
认为该公司的要求不合理,A商场与B商场分为两个地点办公,服务人数由40人增至120人,大幅增加了其工作量
某商业管理公司
认为企业有用工自主权,公司对吴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调整合情合理
人民法院
判决该公司支付吴某赔偿金8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吴某诉讼请求的理由。
答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本案中,该公司单方面增加吴某的工作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与吴某协商直接调整,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但需要合法、合理且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大幅增加吴某的工作量,不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行为。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吴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题中判决的理由。本案属于劳动纠纷,作答时要首先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即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后,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要根据材料信息加以分析:公司单方面增加劳动者工作内容、范围的行为,本质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损害员工利益,是不当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表现。公司在未与吴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以吴某“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最后总结: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了上述判决。
3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经人介绍到某物流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流公司主张小李系临时帮忙,不属于正式员工,故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小李每日按时到岗,按照公司安排从事货物搬运等工作,每月从公司领取固定劳动报酬。
某日,小李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逆行汽车撞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小李受伤较重,住院治疗及后续康复花费高额费用。小李认为自己系上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要求物流公司承担工伤待遇、补缴社会保险等相关责任,遭到物流公司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从劳动合同签订的角度,分析物流公司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答案:(1)物流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李到物流公司工作,接受公司安排并领取固定报酬,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物流公司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2)合法途径:①与物流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②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
③若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析:
34.2024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布招聘启事,张某成功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工作期间,该公司实行“两班倒”,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2024年12月,张某要求公司落实带薪年假待遇,补缴社会保险,均被公司以“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2025年1月,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遂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接受食品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质检工作系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上述案例对我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个明白的劳动者有何启示?
答案:(1)①以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②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公司长期超时用工、拒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侵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缴社会保险侵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食品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且不支付赔偿金违反法律规定。
(2)劳动双方要依法订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恪守法律底线,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能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解析:(1)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从劳务关系、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角度分析说明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可从劳务关系角度分析说明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拒缴社会保险→可从劳动者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侵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可从劳动合同的解除角度分析说明食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2)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从劳动者和企业角度分析说明来分析述案例对我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个明白的劳动者有何启示作答。
有效信息:张某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从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到工作中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拒缴社会保险,直至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可从劳动者和企业角度分析说明劳动双方要依法订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3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7日,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新就业形态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诉请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骑手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诉求,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释法析理】
张某是通过某众包App注册的外卖骑手,自主决定上线时间与接单数量,报酬按单结算,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但张某每日实际工作时长达到8小时;原告通过平台算法对其服务规范、配送时限、差评处罚等进行管理,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报酬。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网络科技公司在用工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2)简要说明平台经营者在经营中应坚守的底线。
答案:(1)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张某实际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并获取劳动报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②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张某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以合作关系规避用工责任,违背了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①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红线。
②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③尊重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解析:(1)本题是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结合具体材料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实际接受公司管理、获取劳动报酬,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与张某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原告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案中,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侵害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公司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试图规避用工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不得规避法定用工义务。本案中,公司以“合作”之名行“用工”之实,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规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2)本题是材料分析类主观题。从平台经营者角度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平台通过算法管理骑手、骑手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存在劳动关系纠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经营者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本案中,平台应依法用工,尊重劳动者权益,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
3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她担任课程讲师,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18:00-21:00,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全勤奖。为增加收入,李女士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B教育平台兼职,B平台要求兼职教师每天至少回复学生提问50次,若未达标则扣除当月一半报酬。李女士努力工作一个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李女士认为B平台的扣费规定不合理,与B平台沟通无果。李女士因此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还在本公司工作群内通报李女士的不称职行为希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加深了李女士的精神困扰。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
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机构与B平台的行为,并分析法院是否受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答案:①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李女士因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本案中,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李女士努力工作一个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本案中,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确定2025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中强调,要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其长期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乌苏在国内啤酒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多次被认定为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南京鸟苏啤酒公司以“鸟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鸟苏”啤酒。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本案主审法官,你将如何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被诉侵权“鸟苏”啤酒使用的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两者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②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装潢与涉案红罐装乌苏啤酒整体高度近似,客观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故构成不正当竞争。③南京鸟苏啤酒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停止销售红罐装的鸟苏啤酒、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乌苏在国内啤酒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多次被认定为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南京乌苏啤酒公司以“乌苏”作为企业字号一从商标权的角度分析:联系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分析“乌苏”啤酒使用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关键词②: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乌苏”啤酒一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联系不正当竞争中混淆行为,分析“乌苏”啤酒的包装装潢与涉案红罐装乌苏啤酒整体高度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③: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联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大学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创办一家专注适老用品的A企业。他找到一家承诺“三天快速拿证”的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该机构未经其同意,私自使用虚假地址完成了相关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对A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陈某提起行政复议,详细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纠纷解决后,陈某带领A企业不断反思、整改与学习,聚焦产品与服务深耕发力。设立专项研发基金,累计取得适老化设计相关专利23项;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完整标注使用风险与禁忌,升级优化售后服务制度;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捐赠物资等,陈某被授予“适老服务创新先锋”称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被撤销?
(2)结合A企业发展历程,谈谈对经营者的启示。
答案:(1)不应被撤销。办理创业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A公司即使委托代办中介机构也应承担责任,但可向中介代办机构追责。
(2)了解创业程序与要求,学会风险管理;注重科技创新,及时申请专利;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解析:(1)本题为判断、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创办企业知识,从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陈某找到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该机构未经其同意,私自使用虚假地址完成了相关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对A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从创办企业角度分析说明A公司即使委托代办中介机构也应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可向中介代办机构追责。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应被撤销。
(2)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创业、专利权、消费者的权益、劳动者的权利知识,从经营者创办企业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陈某找到一家承诺“三天快速拿证”的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从创业角度分析说明了解创业程序与要求。
有效信息②:设立专项研发基金,取得适老化设计相关专利→从专利权角度分析说明及时申请专利。
有效信息③: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完整标注使用风险与禁忌,优化售后服务→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分析说明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有效信息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向社会捐赠物资→从劳动者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塔斯汀中国汉堡”,截至2025年11月在营门店超1.1万家)于2025年1月,将仿冒品牌“塔诗汀”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
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公开审理,2026年1月14日一审宣判,认定“塔诗汀”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
答案:①“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装潢,构成商标侵权,谎称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搭便车”与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塔斯汀的合法权益。
②“塔诗汀”开设大量门店并刻意毗邻经营,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给塔斯汀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与品牌商誉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判决全额支持500万元赔偿诉求。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需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关键词①:“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装潢,造成消费者误认,并且谎称同根同源,属于虚假宣传,违背了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
关键词②: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塔诗汀”的行为与“塔斯汀”的利益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律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材料一“泰衡正乘”是山东泰衡正秉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23年3月前,某公司未经授权,以山东泰衡正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名义开展经营。2023年3月后,该公司更名为山东泰恒正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开始独立承接业务。“泰衡正乘”和“泰恒正乘”两家公司名称相似,读音相同,经营范围相近。
材料二 刘某在王某经营的网店里有一款“可复美胶原棒产品”,商品详情页面有关于“假一赔十”的承诺。刘某向王某询问该产品是否为正品,在王某回答为正品后,刘某支付货款140元。刘某收到产品后,发现该产品外观粗糙、印刷模糊,用手机对包装上的防伪溯源二维码扫描,结果为“无法显示”,便查询“可复美”官网防伪查询正确城名,确认了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后刘某多次联系王某进行协商、向平台及有关部门投诉维权均未果,无奈之下刘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山东泰恒正秉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
(2)指出刘某可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通过某种假冒或仿冒手段,以“搭便车”的行为利用并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2023年3月以前,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泰衡正秉”的字号以分公司名义开展经营,误导公众,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则构成侵权。2023年3月以前,未经授权以“泰衡正乘”分公司名义开展经营,之后以泰恒正秉为公司名称独立经营,名称由相同到相似,读音相同,经营范围相近,因此泰恒正秉侵害了“泰衡正秉”的商标权。
(2)刘某通过向王某购买商品并付款,王某接受货款并给付商品给刘某,完成要约与承诺,双方合同成立且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交付了不符合约定的商品,构成了违约,因此刘某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王某在经营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构成了消费欺诈;王某在商品页面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了合同的内容,因此刘某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解析: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治理,曝光一批扰乱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
A调味品企业深耕市场多年,坚持品质为先,凭借稳定口碑形成较强市场影响力,品牌辨识度高。另一同行业经营者B为快速抢占份额,在产品外观设计上刻意贴近该知名品牌,整体视觉效果高度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直观区分。此外,B还借助线上线下渠道广泛推广,宣称产品无额外添加、手工制作并获有机相关认证。经专业检测,其表述与产品真实情况存在明显偏差,对公众消费选择产生不当引导,既给合规经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破坏了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对该经营者B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实施混淆行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违背公平、诚信原则,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市场秩序。应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接受相关处罚。
解析: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知识,从经营者B的行为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同行业经营者B为快速抢占份额,在产品外观设计上刻意贴近该知名品牌,整体视觉效果高度相似→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说明混淆行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②:B宣称产品无额外添加、手工制作并获有机相关认证。经专业检测,其表述与产品真实情况存在明显偏差→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分析说明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市场秩序。
有效信息③:B的行为对公众消费选择产生不当引导,既给合规经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破坏了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应承担侵权责任,并接受处罚。
4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通过某外卖平台订购了一份价值20元的餐食。食用过程中,其牙齿碰到一个硬物——一枚尖锐的订书针。张某与商家沟通时,对方态度强硬。为此,张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赔偿”的规定,将商家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商家辩称:“不知道订书针从哪来的。”消费者坚持:“必须给个说法。”面对僵局,经过承办法官多轮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当庭以现金向张某支付777元。
有人认为,为了20元的餐费,打官司不值当。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这一观点。
答案:该观点错误。消费者依法享有安全消费权。该商家有义务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餐食中出现订书针,侵害了张某的安全消费权。张某依法索赔,是行使法定权利。张某坚持维权有利于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推动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张某依法维权值得肯定,而非“不值当”。
解析: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维权的相关知识,要求对“为了20元的餐费,打官司不值当”这一观点作出评判,需从法理依据与维权价值角度进行阐释。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是错误的。
不合理性分析:
论据①:商家提供的餐食中存在订书针,未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了张某的安全消费权→从法理依据角度分析:消费者依法享有安全消费权与求偿权,张某向法院起诉是行使法定权利的正当行为,于法有据,因此“打官司不值当”的判断错误。
论据②:张某的维权行为针对商家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社会价值角度分析:依法维权能够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因此“不值当”的判断错误。
论据③:该观点仅以餐费金额衡量诉讼的价值→从价值评判角度分析:维权的价值不能仅以经济标的额衡量,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远超餐费本身,因此“不值当”的判断错误。
结论:诉讼维权的价值不能仅用标的额大小评判,张某依法维权的行为于法有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并非“不值当”,该观点错误。
43.树法治观念,行法治之道
【基本案情】
张某大学毕业后入职了甲广告公司,在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公司告知其“工作业绩低于考核标准,不予转正”,在支付其全部工资后便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不满,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甲广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赔偿损失。
求职受挫的张某在网上看到乙公司自主研发的“瑞兽”毛绒玩偶获外观设计专利,仅通过官方渠道销售,该玩偶热销。于是张某擅自拆解正品仿制生产,并冒用正品售卖,获利10万元,乙公司发现后联系张某,要求其停止生产及销售。张某辩称,因“产品类别不同”,不构成专利侵权,故不同意乙公司的要求。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乙公司单方面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张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②张某是否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请说明理由。
③分析仲裁委员会为何不受理乙公司的仲裁请求?
【案件启示】
(2)结合张某的创业与经营行为,请你为其提出相关建议。
答案:(1)①支持。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内告知并提供证明材料。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双方已进入正式劳动关系,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张某的损失。②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就可能构成侵权。张某未经乙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使用与乙公司的毛绒玩偶的外观设计一致的产品,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③乙公司与张某的纠纷属于商事仲裁的范围,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而本案中乙公司是单方面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并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所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树立契约精神,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学会风险管理,拒绝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1)本题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解除劳动合同、专利权、商事仲裁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在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公司告知张某“工作业绩低于考核标准,不予转正”,在支付其全部工资后便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不满,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甲广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赔偿损失→可运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的知识,说明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内告知并提供证明材料。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双方已进入正式劳动关系,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张某的损失。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张某的主张。
有效信息②:张某擅自拆解正品仿制生产,并冒用正品售卖,获利10万元→可运用专利权的有关知识,说明张某未经乙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使用与乙公司的毛绒玩偶的外观设计一致的产品,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
有效信息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乙公司单方面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运用商事仲裁的知识,说明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而本案中乙公司是单方面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并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所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本题为建议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角度,提出合法合理的建议。
有效信息:乙公司拥有“瑞兽”毛绒玩偶的外观设计专利,张某擅自拆解正品仿制生产,并冒用正品售卖,获利10万元→可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建议张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学会风险管理,拒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4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路桥公司承建本地绕城高速支线工程期间,其爆破作业及大型机械施工产生持续噪声。施工启动后1个月内,距离施工现场约20至30米的吴某养殖场出现蛋鸡大量死亡、生产软蛋和畸形蛋等情况,直接导致养殖场经营陷入停滞。吴某多次与路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路桥公司以“施工符合规范”“养殖场自身饲养管理不当”为由拒绝赔付。协商无果后,吴某向某路桥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路桥公司赔偿蛋鸡死亡损失、产蛋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等共计150万余元。最终,法院综合司法鉴定意见及案件实际,判决某路桥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5万余元;驳回吴某超出核定损失部分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吴某通过诉讼维权成功,据此有人认为,只要通过诉讼,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就能维权成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对此观点进行分析。
答案:①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材料中吴某协商无果后通过诉讼维权,最终凭借法院生效判决获得赔偿,体现了诉讼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②但是,通过诉讼维权成功还需要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和使用证据等。吴某在协商无果后向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行使了权利并且符合法定程序。③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吴某对由某路桥公司造成其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同时本案是因环境污染发生的纠纷,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应由被告就其行为与吴某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并不用吴某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④因此,“只要通过诉讼并承担举证责任就能维权成功”的观点过于绝对,忽视了诉讼的程序要求、举证责任分配的复杂性以及非诉讼解决方式的可行性。成功的维权需结合具体案情,依法选择适当方式,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解析:本题以养殖场因施工噪声遭受损失、通过诉讼维权的真实案例为情境,聚焦《法律与生活》中诉讼维权、举证责任分配、诉讼程序要求等核心知识。要求对“只要通过诉讼,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就能维权成功”这一观点进行分析,考查对诉讼功能的正确认识、举证责任一般原则与特殊情形的理解、以及维权成功所需条件的综合把握能力;考点覆盖诉讼作为纠纷解决最后途径的效力、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与遵守程序的重要性、以及维权成功需结合具体案情的辩证认识等,精准考查法治意识、科学精神、理性维权等核心素养,贴合新课标高考以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考查诉讼制度理解与批判性思维的命题规律。
4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王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办理保险。在开展工作期间,王某不慎从三楼跌落,导致肋骨、小腿等多处骨折。王某被送进医院后,建筑公司强调事故责任在于王某疲劳作业,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后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建筑公司支付了王某全部医疗费用。
材料二 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对辖区内某小区进行规划调整,将原本规划为住宅用地的一块土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此举引发了该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规划调整决定。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真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并组织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审理,法院认为街道办事处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判决撤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规划调整决定。
同样是诉讼案件,两案中的当事人负有的举证责任有无不同?为什么?
答案:材料一中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为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本案中王某和建筑公司都应该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
材料二中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街道办事处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业主作为不平等主体的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之抗衡,故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举证责任知识,从两案中的当事人负有的举证责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在开展工作期间,王某不慎从三楼跌落,导致肋骨、小腿等多处骨折。王某被送进医院后,建筑公司强调事故责任在于王某疲劳作业,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可运用举证原则知识,从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角度分析说明王某和建筑公司都应该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
有效信息②: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对辖区内某小区进行规划调整,将原本规划为住宅用地的一块土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此举引发了该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运用举证原则知识,从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角度分析说明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6.王大爷夫妇上无父母、下无子女。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王大爷在前年将3万养老钱存入老伴账户。但是没想到在去年年初,老伴意外去世。在处理完妻子的后事后,他准备将这笔钱取出来使用。不料不知老伴的密码,取款时数次输错后银行卡被锁定。银行以卡被锁定为由,百般刁难不让取款。王大爷气愤不已,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后,王大爷不服,他认为自己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取用该财产:另外他得知该诉讼中书记员是该银行大额客户,与该行往来密切,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但因身体原因暂时将此事搁下没有上诉。
一个月后,当王大爷身体恢复健康,准备提起上诉,却被法院告知不再受理该上请求。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在该诉讼案中公民拥有哪些诉讼权利?并简要分析法院为何不再受理。
答案:①在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要求相关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诉讼活动的人员退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我国法律规定,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但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民事诉讼中,提起上诉期限为15日,王大爷并未及时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失去上诉权,法院可以不受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在该诉讼案中公民拥有哪些诉讼权利,并简要分析法院为何不再受理,考生可以调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大爷气愤不已,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人民法院→可联系教材知识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关键词②:他得知该诉讼中书记员是该银行大额客户,与该行往来密切,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可联系教材知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要求相关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诉讼活动的人员退出。
关键词③:接到判决后,王大爷不服→可联系教材知识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关键词④:接到判决后,王大爷不服,但因身体原因暂时将此事搁下没有上诉。一个月后,当王大爷身体恢复健康,准备提起上诉,却被法院告知不再受理该上请求→可联系教材知识我国法律规定,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王大爷并未及时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失去上诉权,法院可以不受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黄河流域某地生态环境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化工企业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该化工企业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导致下游村民的灌溉用水和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农田减产,部分村民出现健康问题。受害村民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该化工企业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化工企业的侵权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阐明诉讼中相关主体的举证责任。
答案: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该化工企业排污行为造成了水污染和村民健康受损害的事实,无论其是否故意或存在过失,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化工企业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化工企业必须证明其排污行为与村民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村民需提供因污染导致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的证据。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试题,知识范围限定为《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化工企业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阐明诉讼中相关主体的举证责任,需分三部分逐一作答,紧扣环境污染侵权的法律规定展开。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企业持排污证、缴排污费,但排污指标超省级标准,造成水源污染、农田减产、村民健康受损→企业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持证缴费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企业超标排污的侵权行为造成村民财产、人身损害→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其超标排污行为还违反行政法规定,需承担行政责任。
有效信息③:受害村民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损失→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村民承担基础举证责任,企业需举证证明法定免责情形或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是一位聋哑青年,因与父亲发生矛盾一气之下远走他乡艰难谋生。因为聋哑,父子不见面,也就没有了沟通渠道,直到父亲离世一年后张三才得知这一悲痛消息。回家后张三发现父亲的遗产25万已经被姑表哥通过代位继承方式继承。因遗产继承问题与表哥协商不成,张三来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将案子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了解到,张三与表哥一起长大,小时候感情很好。法官通过多方做工作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纠纷:考虑到表哥承担了张三父亲养老送终等多方面责任,表哥分得9万多,张三分得15万多。张三和表哥都很感激,表示以后还要相互来往,互帮互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三为什么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以及办案法官为什么以调解方式分割遗产解决纠纷。
答案:张三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原因:①张三是聋哑残疾人,且远走他乡艰难谋生,属于经济困难群体,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②遗产继承纠纷属于法律援助的法定事项范围(确认继承权);③根据《法律援助法》,残疾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官以调解方式分割遗产的原因:①张三与表哥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基础较好,调解有助于修复亲情、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②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能够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③调解结果双方均满意并愿意继续来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符合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
解析:有效信息①:张三是聋哑青年,远走他乡艰难谋生,因遗产继承问题与表哥产生分歧,来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继承权等。同时,残疾人属于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本案中,张三作为聋哑残疾人,且经济困难,其遗产继承纠纷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因此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有效信息②:办案法官了解到张三与表哥一起长大、小时候感情很好,通过多方工作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双方均感激并愿意继续来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本案中,双方有感情基础,调解有利于修复亲情、减少对立,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法官选择调解方式分割遗产。
4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事纠纷依法解决
2025年9月8日,某市气象局发布未来一周市区将有5—8级大风的预警信息。2025年9月11日,王阿姨在小区的树下乘凉,突刮大风树木折断,砸伤了王阿姨,及时就医产生的检查费、治疗费共计5800元。王阿姨经济困难,要求W物业公司全部承担该费用,物业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多次拒绝了王阿姨的要求,王阿姨通过诉讼维权。
(1)王阿姨应做哪些起诉准备,并说明其理由。
(2)法院审理该案时,当事人王阿姨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回答2条权利即可)。
答案:(1)①收集证据。理由: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阿姨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证明损失金额);气象局预警记录(证明大风可预见,非不可抗力);现场照片、证人证言或与物业协商记录(证明树木管理责任在物业)。
②撰写起诉状。理由:起诉状是诉讼必备文书,需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需明确:诉讼请求(如赔偿5800元,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事实与理由(物业未及时加固树木导致损害)。
③确定管辖法院。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小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物业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
(2)①当事人王阿姨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因深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王阿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当事人王阿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王阿姨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③当事人王阿姨有上诉的权利。王阿姨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④寻求法律援助的权利。经济困难的王阿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解析:
5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某(7岁)到百货部处购买战神炮。百货部经营范围包括烟花爆竹零售,但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王某某独自在放炮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发生低空爆炸被炸伤左眼,花费医疗费等费用三万余元,后经鉴定王某某左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原告王某某将被告百货部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侵权责任划分问题产生分歧。原告认为自身无过错,被告百货部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表示原告受伤系其父母未尽到监管责任,且自己只是销售,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生效判决被告百货部对原告王某某之伤承担10%的赔偿责任,原告法定代理人自身承担90%的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有人认为,王某某就左眼炸伤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本案即进入第一审程序。请判断这一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请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法理依据。
答案:(1)观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后,诉讼即告开始。王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需经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诉讼才能进入第一审程序。
(2)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原告王某某在事发时尚不足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特别需要父母的监管和照看,但原告父母却放任原告王某某自行购买和燃放危险性较高的爆竹,应对原告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百货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爆竹,售卖本身就存在过错,并且将爆竹单独销售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亦存在过错,应对原告王某某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析:(1)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根据设问可知,需要判断观点正误并结合民事诉讼法律知识分析理由。
首先要明确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与立案是不同法律环节,法院登记立案才是诉讼开始、进入一审程序的法定节点。
其次分析事实是什么:王某某仅向法院提交赔偿诉讼请求,单纯起诉行为不能直接开启审理程序,必须经过法院审查、登记立案环节。
最后要分析说明该观点错误的原因:混淆起诉与立案的法律边界,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定流程,因此该说法错误。
(2)本题属于原因依据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需要解读材料有效信息,定位设问要求的教材具体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王某某7周岁,独自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可联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监护人负有监护、保护义务,监护人监护不力需承担责任。
有效信息②:百货部无相关经营许可,向未成年人售卖危险烟花爆竹→可联系民事主体过错侵权责任,无证违规经营存在主观过错。
有效信息③:双方均存在过错,法院划分主次责任进行判决→可联系过错责任原则,多方过错按过错程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5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上诉人华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珠海M村村委会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不服原审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提起上诉。
华某公司请求裁定原审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事实和理由:华某公司以M村村委会否认“华某公司借用该村名义持有土地”为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忽略华某公司诉争的主要事实,裁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查,华某公司与M村村委会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或本补充协议有关条款的解决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原审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刘某与向某现均住在安徽省M县。刘某曾向徐某借款30万元,其中20万元有《借据》证明,《借据》出具时,刘某在东莞市开厂。案涉借款以柜面、自助终端、ATM交易等方式从东莞寮步华南城支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支出。《借据》载明“若乙方(刘某)不能如期归还,各方选择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后刘某到期未予偿还。徐某诉至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偿还借款本息,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则认为,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并简要分析。
答案:(1)①合法。
②当事人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使用。华某公司与M村村委会作为平等主体,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达成补充协议,并约定了仲裁条款。根据协定,双方因履行合同与协议发生的纠纷应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原审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不予受理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刘某向徐某出具《借据》时,刘某在东莞市开厂。徐某提供的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显示,案涉借款以柜面、自助终端、ATM交易等方式从东莞寮步华南城支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支出,案涉协议管辖地点与案涉争议有实际联系,选择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解析:(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考查“社会争议的解决”的相关知识。
原审人民法院裁定合法。
有效信息:华某公司与M村村委会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或本补充协议有关条款的解决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一从“社会争议的解决”角度,分析说明: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使用。本案中,华某公司与M村村委会作为平等主体,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达成补充协议,并约定了仲裁条款,根据协定,双方因履行合同与协议发生的纠纷应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原审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不予受理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考查“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知识。
有效信息:案涉借款以柜面、自助终端、ATM交易等方式从东莞寮步华南城支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支出。《借据》载明“若乙方(刘某)不能如期归还各方选择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一从“起诉”角度,分析说明:法律规定,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本案中,刘某向徐某出具《借据》时,刘某在东莞市开厂。徐某提供的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显示,案涉借款以柜面、自助终端、ATM交易等方式从东莞寮步华南城支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支出,案涉协议管辖地点与案涉争议有实际联系。因此,该案应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
52.某日,华华在滑雪场高级雪道踩单板自上向下滑行时,12岁的晓敏踩双板从其后方飞速滑下,因未能控制速度,径直与华华发生碰撞,导致华华左小腿受伤。被医院诊断为“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华华要求晓敏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晓敏监护人认为华华滑单板有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且滑雪场应承担80%以上责任。滑雪场认为事故是两人碰撞所致,与公司无关,不应担责,出示了其持有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雪场内广播、警示标识及巡逻人员提示安全的照片。赔偿争议无法解决,华华将晓敏及雪场诉至法院。
(注:根据《中国滑雪运动安全规范》“优先”规则,前方滑行者享有优先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各方主张,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案:(1)法院判决晓敏监护人赔偿华华医疗费等费用。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晓敏从后方碰撞前方滑行的华华致其受伤,侵害了华华的健康权。根据《中国滑雪运动安全规范》“优先”规则,前方滑行者享有优先权,华华自身无过错,晓敏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晓敏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滑雪场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其已通过广播、警示标识、巡逻人员等方式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1)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针对各方主张分析法院的判决及理由,运用侵权责任、民事权利、未成年人监护、安全保障义务等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关键词①:晓敏从后方飞速滑下、未能控制速度碰撞前方滑行的华华致其受伤,《中国滑雪运动安全规范》规定前方滑行者享有优先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华华作为前方滑行者享有优先权,自身无过错,晓敏从后方碰撞华华致其受伤,侵害了华华的健康权,存在过错,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关键词②:晓敏是12岁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承担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晓敏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滑雪场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已通过场内广播、警示标识、巡逻人员提示安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已履行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滑雪场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维权方式,运用民事诉讼程序、两审终审制等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关键词:赔偿争议诉至法院,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3.张某带爱犬前往某宠物医院就诊,在支付240元检查费后,对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产生质疑。离院后,张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该医院“恶意收费”“态度不好”“服务有误”等言论,对宠物医院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面对负面评价,宠物医院并未冷静处理,而是在各平台回击张某“白嫖”“恶意投诉”,双方矛盾在网络上升级激化。事后,宠物医院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受理该案的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厘清事实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从法理角度辨析是非、阐明责任。最终,双方消除误解、互致歉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持续数月的网络名誉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化解纠纷的方式相比判决有何优势。
(2)假设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请你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宠物医院在诉讼中如何主张权利才能处于有利地位?
②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实现公平正义?
答案:(1)本案化解纠纷的方式属于诉讼调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决纠纷,按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解纷效能。
(2)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宠物医院要收集并提供张某发布不实言论的证据,证明因其言论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损失。
②法院在审理中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解析:(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上述化解纠纷的方式相比判决有何优势,要求运用调解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受理该案的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厘清事实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从法理角度辨析是非、阐明责任→可从调解角度分析说明本案化解纠纷的方式属于诉讼调解。
有效信息②:最终,双方消除误解、互致歉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持续数月的网络名誉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分析上述化解纠纷的方式相比判决有何优势→可从调解的优点角度分析说明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解纷效能。
(2)本题为分析和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假设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要求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宠物医院在诉讼中如何主张权利才能处于有利地位→可从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宠物医院要收集并提供张某发布不实言论的证据,证明因其言论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损失。
有效信息②: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实现公平正义→可从感受司法公正角度分析说明法院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4.李某和王某系同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二楼,王某住一楼。王某在自家卫生间窗外不锈钢护栏上,安装了一台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该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李某要求王某拆除。王某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看护车辆,防止车辆剐蹭、盗窃等情况,且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拒绝拆除。李某遂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第八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2)指出案件中谁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法院会支持。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安装的摄像头可360度旋转,其拍摄范围客观上覆盖李某的日常活动等私密信息,构成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也违反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即使拍摄区域包含公共区域,也不能以维护自身权益为由,侵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2)李某和王某都对自身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本案属隐私权引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解析:(1)本题为法律分析类主观题,需结合《法律与生活》中隐私权保护、相邻关系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观点表明:法院会支持。
有效信息①:王某安装的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可联系隐私权保护的知识,说明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安装的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隐私信息。
有效信息②:王某称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但摄像头可360度旋转且覆盖李某家相关信息→可联系相邻关系的知识,说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2)解答本题,需结合《法律与生活》中“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李某起诉王某,主张王某拆除摄像头→可联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说明李某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②:王某安装抗辩理由是“看护车辆、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可联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说明王某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5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行人方某路过陈某家门口,被陈某养的狗咬伤,治疗费花了1200元。方某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陈某说:“我家养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人呢?一定是因为方某逗我家的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方某是自作自受,责任该由他自己承担。”
请你就此案谈谈证据对诉讼成败的作用,分析本案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并简要分析此案。
答案: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本案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本案应由被告陈某就自己不负赔偿责任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陈某不能证明方某被狗咬伤是方某自身的责任,那么作为动物饲养人,他就要对方某进行赔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就此案谈谈证据对诉讼成败的作用,分析本案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并简要分析此案,具体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谈谈证据对诉讼成败的作用→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知识,从证据的重要性角度分析说明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有效信息②:行人方某路过陈某家门口,被陈某养的狗咬伤,治疗费花了1200元;陈某说,一定是因为方某逗我家的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可联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知识,说明本案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此,应由被告陈某就自己不负赔偿责任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陈某不能证明方某被狗咬伤是方某自身的责任,那么作为动物饲养人,他就要对方某进行赔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5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雷先生驾车前往购物中心购物,将车停放在购物中心楼下由蓝天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内。后因当日大风,购物中心玻璃幕墙坠落,砸在雷先生车上造成车体损伤。雷先生将购物中心及蓝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合计16万元。购物中心辩称,已对玻璃幕墙进行过日常维护,且当日正值大风雷电冰雹三级预警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故而应由蓝天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蓝天公司辩称,蓝天公司不是直接的侵权主体,且已尽到监管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涉案各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答案: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雷先生需就损害发生及其与幕墙脱落有直接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并证明蓝天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蓝天公司需承担已履行合理管理义务的举证责任。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购物中心作为大厦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应举证已针对特殊天气采取了相应措施,并对玻璃幕墙进行过日常维护。
解析:解答本题,考生需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雷先生起诉购物中心及蓝天公司,主张车辆因玻璃幕墙坠落受损,要求连带赔偿一调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一般举证原则,从雷先生角度说明其需举证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有效信息②:购物中心辩称已日常维护玻璃幕墙,且当日为极端预警天气属不可抗力一调动高空坠物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从购物中心角度说明其需举证已尽维护义务、针对特殊天气采取措施,证明自身无过错。
有效信息③:蓝天公司辩称非直接侵权主体且已尽监管义务一调动举证责任的知识,从蓝天公司角度说明其需举证已履行合理管理义务,证明自身无过错。
57.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游毕回来,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②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③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2)简要说明王某维护自身权益带给我们的启示。
答案:(1)①不成立。理由: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享有家事代理权。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②乙游泳馆应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理由:游泳馆设置的免责标语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游泳馆作为经营者,未妥善履行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院不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理由:王某发布交涉录音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赵经理的姓名、照片系公司网站公开信息,不属于隐私范畴,故未侵犯隐私权。
(2)①要依法维权,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投诉、诉讼),避免采取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
②要有证据意识,保留交涉录音等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③注意审慎公开信息,公开他人信息需以合法、必要为限,避免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
④警惕格式条款,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可依法主张无效,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享有家事代理权。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有效信息②: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警惕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本案中,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属于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
有效信息③: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本案中,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启示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依法维权的方式,设问指向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本案中,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有效信息: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警惕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本案中,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可依法主张无效,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5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0年,因某核心技术磁控管被同行盗取并非法使用,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G市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历经3年,甲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首次对外披露,来自最高法第158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是,乙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侵害甲公司核心技术磁控管的相关模具产品,并销毁相关模具;二是,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乙公司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三是,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理维权支出20万元。一审及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6.6万元,均由乙公司负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在本案中甲公司应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权。
答案: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本案中,一审结束后,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启动二审程序。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甲公司需在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相关法院提起上诉。③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应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析: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可运用诉讼程序、证据的相关知识,从诉讼权利行使、证据准备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可从诉讼基本程序角度分析: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需在15日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有效信息②:最高法最终判决甲公司胜诉→可从诉讼证据重要性的角度分析: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应依法收集能证明乙公司侵权的相关证据,遵守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陈先生在某网店购买1千克茶叶(价款159元),商家广告宣传“购买茶叶赠送陶瓷茶具十件套”,但陈先生收货后发现商家未交付赠品。陈先生与商家沟通无果,平台亦未有效处理,陈先生遂起诉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法院判决商家构成消费欺诈,需退还货款159元、支付惩罚性赔偿47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丙、丁、戊五位同学针对本案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甲同学:商家“买茶叶送茶具”的广告属于要约,陈先生下单后形成合同关系。
(2)乙同学:赠品是免费赠送,商家未交付赠品不属于违约,只需补发赠品即可。
(3)丙同学:商家的广告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丁同学:若陈先生主张茶叶存在质量缺陷,诉讼的举证责任应由商家承担。
(5)戊同学:为解决纠纷,陈先生与商家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两种方式可同时选择。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任选材料中四位同学的观点,分别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同学:符合。理由: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需具体确定。商家广告明确了赠品的种类和数量,构成要约。陈先生下单为承诺,此时合同即告成立。②乙同学:不符合。理由:商家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茶叶送茶具”中赠品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商家未交付赠品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非仅补发赠品。③丙同学:不符合。理由:“搭便车”行为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商家未兑现赠品承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而非“搭便车”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④丁同学:符合。理由:在涉及商品存在质量缺陷等情形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应由商家承担,证明其茶叶不存在质量问题。⑤戊同学:不符合。理由:商事纠纷适用或裁或诉。若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设问主体、知识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判断类和原因类主观题,考生可以抓住每位同学观点中的关键词,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不正当竞争、举证责任和仲裁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进行作答。
甲同学:商家“买茶叶送茶具”的广告属于要约,陈先生下单后形成合同关系→可从要约的构成要件和合同订立的两个过程分析商家和陈先生完成了要约和承诺,此时合同即告成立→甲同学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乙同学:赠品是免费赠送,商家未交付赠品不属于违约→可从合同履行角度分析说明该合同已经成立,赠品是合同中的规定内容,商家未交付赠品是违约行为,商家要担责→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丙同学:商家的广告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说明商家未兑现赠品承诺是虚假宣传行为而非“搭便车”行为→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丁同学:若陈先生主张茶叶存在质量缺陷,诉讼的举证责任应由商家承担→可从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分析,说明民事责任中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而进行诉讼时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丁同学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戊同学:为解决纠纷,陈先生与商家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两种方式可同时选择→可从商事仲裁角度分析,明确该纠纷系商事纠纷,说明商事仲裁和诉讼不能同时选择→戊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压力增大。某村村民世代以种植优质“青溪蜜桃”为生。2024年初,距离该村上游约2公里处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企业,主要生产染料中间体。自2024年7月起,村民发现灌溉桃园所用的河水颜色偶尔呈现淡黄色,并伴有异味。随后,桃园开始出现桃树落叶、蜜桃产量骤减、果实畸形等问题,至2025年,全村300亩桃园几近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村民代表与该化工厂多次交涉,厂方坚称其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未排入河中,且工厂排放的废气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村民桃园受损与工厂无关。2025年5月,60户村民作为共同原告,以“水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该化工厂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主张权利靠举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答案:①原告(村民)的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要证明存在污染行为,证明该化工厂实施了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活动(如工厂生产染料中间体、排放废水废气等);证明存在损害事实,证明桃园绝收、经济损失等客观损害结果的发生。②被告(化工厂)的举证责任:根据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特殊规则,被告需要证明其污染行为与原告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否则,法律将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解析: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结合材料信息及设问要求,可联系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村民发现灌溉桃园所用的河水被污染。随后,桃园果实减产,造成损失;60户村民作为共同原告,以“水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该化工厂诉至县人民法院→可联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析原告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害事实与该化工厂的生产活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效信息②:厂方坚称其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未排入河中,且工厂排放的废气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村民桃园受损与工厂无关→可联系“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分析被告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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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复习
(选必2 主观题答题技巧+必刷题60题)
一、通用答题三步法(万能格式:法理+材料分析+结论)
答题公式:法律依据(课本原理)+材料关键词对应+法律后果/做法
第一步:定点(看设问,定考点)
先圈设问关键词:是否有效?谁担责?能否胜诉?如何维权?财产归谁?快速归类:合同/侵权/劳动/婚姻继承/消费者/纠纷解决。
第二步:写法理(课本原话精简)摘抄对应法律条文、教材原理,不用默写法条编号,写法律规定即可。
第三步:扣材料(抄材料简要信息)“材料中…… 行为符合/违背该规定→因此……(结论)”
标准句式:①法律规定:……②结合材料:本案中 XX……行为③结论:因此XX行为合法/违法,XX需要承担 XX 责任/合同有效/无效。
二、五大高频专题固定答题话术
专题1:合同类(有效/无效、违约、定金违约金)
1.判断合同有效/无效
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合法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恶意串通、违法违规订立的合同无效。
套用:材料中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订立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2.违约责任(一方毁约)
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定金易错点:定金≤标的额20%;定金与违约金择一主张,不能同时索要。
专题2:侵权责任(人身权 / 财产权、产品责任、动物伤人、环境污染)
1.一般过错侵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错才赔)
2.无过错侵权(必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饲养动物伤人、环境污染损害,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答题模板:法律规定:XX 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材料中XX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XX需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专题3:劳动者维权(高频大题)
1.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
2.劳动合同无效: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无效。
3.维权途径顺序: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关键: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能直接起诉。 ** 答题:**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专题4:婚姻与夫妻财产、继承
(1)夫妻财产
法理: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2)继承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②立有多份有效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遗嘱为准。
专题5:消费者+市场经营+纠纷解决方式
1.经营者:不能设置霸王条款(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一律无效)。
2.维权方式: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行政投诉→仲裁/诉讼。
3.仲裁区分: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不能再起诉;劳动仲裁是诉讼前置。
三、两类设问专用模板
1.“评析XX行为是否合法/谁要承担责任?”
①法律规定:……②材料中 XX……行为,违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③结论:该行为违法/合法,XX应当承担XX责任。
2.“当事人该如何维权?(措施类)”
分主体写做法:
1.协商和解,本着自愿平等沟通;
2.申请人民调解 / 相关部门调解;
3.根据协议申请仲裁(劳动 / 商事);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踩分小技巧(提分关键)
1.分点作答①②③,关键词前置,阅卷按点给分;
2.不会写原话,写关键词: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共同财产、仲裁前置、合同有效;
3.绝对化表述(一律、全部)材料没体现不要乱写;
4.问“为什么” 侧重法理 + 材料;问 “怎么做” 分层写维权途径。
五、高频易错避雷(主观题易丢分)
1.口头合同无效(错:合法口头合同同样有效)
2.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错: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优先)
3.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错:必须先仲裁)
4.无过错就不用赔偿(错:无过错侵权情形必须赔)
(主观题60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8月,艺人赵某某与其经纪公司就续约后的演艺合作事宜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双方初步约定围绕新剧宣发、商业代言开展深度合作。后续因赵某某拒绝公司提出的“无条件配合全年固定宣传档期”“演艺收入分成比例保密且不得对外披露”等不合理合作要求,被经纪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同时被暂停旗下所有演艺资源对接、移除官宣的年度主推艺人阵容。随后,赵某某公开爆料经纪公司存在擅自划转艺人工作室资金、利用关联公司拆分演艺收入规避税费等违规行为,双方就演艺合作解约及相关权益纠纷产生争议,未能协商达成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演艺合作争议事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片名取自刑法“第二十条”的张艺谋新作《第二十条》,2024年在年初一上映,在赢得票房的同时,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与讨论。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影片,影片在现实主义基调下,用高度的同理心描摹了人民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价值期待,在法律的框架内彰显人性的尊严和价值。
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的现实价值。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公司主营药品销售业务。为宣传某款治疗严重皮肤疾病的新药,F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表商业推广文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有许多类似互动:
王某得知后将F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1)分析F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2)分析F公司存在哪些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1日,某大学一名毕业生马某某窃取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制作公开网页。进入网页的人可以给该校女生的颜值打分。网页截图显示,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私密信息,并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
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马某某事件自2023年7月1日网络爆料,到7月3日上午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已在最大程度上遏制住了可能演化的风险。依法处理是必须,而事前的预防更是重点。生活在信息社会,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信息防护很有必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马某某侵犯了学校学生的哪些权利。
5.张三把房子卖给李四,价款60万元。李四支付60万元给张三,张三把房屋钥匙交给了李四。张三要李四尽快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李四觉得反正房款已经支付,钥匙已经到手,说过一段时间再说。谁成想张三第二天出车祸死亡。全部遗产由儿子张六继承,张六把这栋房子卖给了马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李四正欢天喜地装修房子之时,马某要求李四立马走人腾房,李四傻眼。
房子所有权归谁?为什么?房子所有权在什么时候发生转移?李四该怎么办?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事实】
张某自幼喜爱唱歌,其拿手歌曲是李某于1993年创作的《一生的承诺》。2024年张某开通账号直播翻唱此歌曲,同时销售家乡特产。其个性化的声音和情感丰富的表现使得这首歌激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他也因此收到观众的打赏和可观的收入。李某了解到张某翻唱自己歌曲出名后,坚决声称自己持有《一生的承诺》的所有版权,要求张某立刻停止表演此歌曲,并返还所有收益。
【网友评论】
此事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网友甲认为:张某不火时唱此歌没事,现在火了,李某是嫉妒人家。张某的直播提高了歌曲的知名度,不感谢也就罢了,还要人家赔偿。网友乙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是二十年,现在演唱该歌曲不算侵权。网友丙认为:只要张某关闭打赏功能,直播带货收入只是卖货所得,偶尔唱唱该歌曲未尝不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对以上三名网友的观点进行评析。
7.王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两份《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饰公司为王某所有的两套住宅进行装饰装修,两份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的具体金额、设计方案确定后全程无增项等内容,同时还附加有装修范围的预算表,装饰公司负责定制主材和辅料,并赠送王某家具家电产品,合同中明确了所赠送的家具家电品牌及规格。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装修价款,在装修过程中装饰公司告知王某由于增项,造价已超出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赠送品牌家具家电,并要求王某补齐增项差价,王某未同意,装饰公司暂停装修,王某遂诉至法院。
王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条款:
逾期未完工:如果装饰公司超过约定期限未能完成工程,应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若干天仍不能完工,业主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装饰公司的行为。
8.周某在某文旅公司线上平台预订“江南水乡五日游”旅游套餐,足额支付旅游服务费,双方自动生成合法有效的电子旅游服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全程精品小团出行、保证全部8个签约景点正常游览、无擅自改线减景行为。
出行过程中,该文旅公司为压缩经营成本,私自与其他旅行团合并组团,大幅超出合同约定人数;还擅自以路况临时调整为由,无故删减3个合同列明景点,既未提前与游客协商变更,也未退还对应服务差价。周某多次与文旅公司沟通维权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未游景点对应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支持周某全部诉讼请求。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依法支持周某诉讼请求的法理依据。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要在2024年11月1日前交付一批木材,木材总价值20万元。甲先期支付4万元定金。合同还规定,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到约定时间,乙公司没能按时交货。11月2日,乙公司仓库所在地突发洪水,木材被冲走,乙公司暂时无法交货。甲公司于是起诉乙公司,要求交付木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辩称:无法交货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公司诉求、乙公司辩称进行评析。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M公司为举办艺术展览,从S公司租借了一幅珍贵的油画作品。展览当天,由M公司经营管理的展览场馆顶棚上的装饰性假山由于年久失修脱落,使得油画被刮伤。S公司负责人向M公司提出:“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你们需要负责油画的保管和安全工作,这次事件是你们场馆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你们应该为此负责!”M公司负责人反驳说:“我们公司根本无法预见也无法阻止假山坠落,关于油画受损的责任归属,不能确定地说就是我们的责任,但也不能确定地说就不是我们的责任,这个损失我们不能承担。”双方在该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最终,S公司将M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油画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油画无法展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该如何确定两公司的法律责任。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M计算公司为商标注册人,其注册商标适用范围涵盖云计算、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等,包括一款名为“××”的AI大模型产品。该产品涵盖语言、听觉、多模态等领域,能够提供多轮对话、文案创作、逻辑推理、多模态理解、多语言支持等多种功能。2025年4月,该公司在其官网正式发布该AI大模型产品进行公测。
2025年6月,M计算公司公证取证发现,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进入汇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公司”)经办的网站后,检索“××”AI大模型产品。显示多个不同“××App”下载链接。其中部分链接为其他无关软件,部分链接可下载与M计算公司“××”AI大模型产品有高度相似标识的AI大模型产品,但其功能远不及M公司的产品。M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汇智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假如你是该案主审法官,你是否会支持M计算公司的诉求,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系某村承租土地种植黄豆的经营户。某日,吴某委托王某照看的鸡鸭闯入陈某承包地,大面积啃食黄豆苗,受损面积达10亩,导致黄豆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发后,陈某立即报警,村委会也到场协调。王某辩称,鸡鸭属吴某所有,因吴某不在本村居住,故委托自己顺路代为照看,属无偿帮忙,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始终回避沟通。因协商未果,陈某将吴某与王某共同诉至法院。经核实,王某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根据陈某提供的接处警登记表、村委会证明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鸡鸭系吴某委托王某代为饲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吴某、王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月,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在其官网及线下门店宣传新款车型时,宣称“CLTC(中国轻型汽车行驶工况的测试标准)工况续航里程可达780公里,低温环境下续航衰减不超过15%”。然而,多位消费者购车后发现,该车型实际CLTC工况续航仅620公里左右,冬季低温环境下续航衰减率高达35%,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据统计,全国范围内共有1200余名消费者因此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查,该品牌在车辆研发测试阶段已明确知晓实际续航数据,但为提升销量仍进行虚假宣传。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3亿元的处罚,同时法院判决企业为消费者办理退车并支付赔偿金。
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说明该企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原由?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模特林某受甲公司委托拍摄个人写真照片,双方合同约定写真照片仅用于甲公司产品宣传,未授权其他用途。甲公司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林某写真原图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运用AI技术对照片进行面部特征提取、深度学习训练,开发出AI换脸美颜软件,且利用该软件任意复制、模仿林某面部形象生成虚拟人像,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售卖、广泛传播使用,影响了林某的个人形象。林某知晓后,将甲、乙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林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9岁的小张放学独自回家,行至其所住二楼的公共通道时,被邻居李某放置在通道内的铁梯子砸伤左手。经医院诊断,小张左手手掌及手指受伤,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
经调查,李某正在装修房屋,将铁梯子倚靠在公共通道墙角,也未进行任何固定。此外,李某的装修方案已在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发生争议。小张父亲认为李某和小区物业公司应赔偿损失;物业认为小张是被李某的铁梯子砸伤,与物业无关;李某则认为公共通道系业主共同所有,小张的父母没看好孩子,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应如何划分当事方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16.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起因】张某在某老旧小区有一套住房,一直以来由其父母居住。2023年4月,张某因急需用钱,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纠纷】徐某向张某父母出示房产证并要求张某父母搬离该房屋,张某父母以儿子卖房自己不知情,该套房屋购买时自己给张某30万元购房款,并且老两口一直在此居住为由拒绝。徐某于是找到张某,责怪其没有提前告知房屋情况,并要求其履行向自己交房的义务,否则退还50万购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张某以父母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徐某找其父母商量。
【维权】徐某在多次找人与张某及其父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强行驱赶张某父母,结果导致张某母亲腿部骨折。张某随即要求徐某赔偿其母亲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共3万元,徐某以张某违约和其父母侵权为由拒绝,于是双方都将对方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徐某与张某及其家人纠纷的法律事实及各方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彭先生房屋与某公司厂房相邻,房屋西侧有5棵该公司所有的梧桐树。随着树木生长,根系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导致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严重威胁居住安全。彭先生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要求砍树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树木已对彭先生房屋安全造成实质性妨害,判决该公司将5棵树木砍伐,排除妨害。
结合材料,运用相邻关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敬老院护理员孙某用保护绳(易燃的普通尼龙绳)将60岁的刘某(因摔跤骨折出院不久)固定在轮椅上以防其摔伤,随后离开。刘某烟瘾犯了,试图挣脱未果,便用打火机烧绳,不料引燃轮椅轮胎,火势迅速蔓延,导致自己被烧身亡,期间未显示有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到场。事后,刘某家人提起诉讼,诉请认定敬老院负全责,并赔偿损失。敬老院则抗辩主张免责,依据是双方签署的两份文件:1.《老人外出与自由活动约定》明确:“老人违反规定或因自身过错导致人身伤害的,由老人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敬老院不担责”。2.《住养人员安全告知书》载明:“为避免意外,敬老院可采取保护性措施,可能出现软组织损伤等情况”。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敬老院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5,722.6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精雕公司员工田某离职前,窃取公司37340个数控机床设计图纸、技术文档等核心技术秘密,相关信息覆盖公司27个系列、160个型号的全品类机床产品。田某离职后,立刻化名入职创世纪公司并担任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创世纪公司使用田某窃取的技术秘密,生产、销售数控机床产品,并据此申请相关专利。
精雕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创世纪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上述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3.8163亿元。一审法院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雕公司人民币1280万元,并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被告连带赔偿精雕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8163亿元,同时判令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的依据以及该判决的意义。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著名画家华三川(1930——2004)擅长古典人物画,作品集《华三川唐人诗意图》于2001年出版。上海老字号“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画作《清明》。经对比,包装袋上的图案与原作基本一致,只是将原作的柳条裁去、牛背上的牧童更换、题款印章也被全部裁去。于是,华老妻子和儿子以华老继承人身份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1)分析老字号“沈大成”损害了华三川的哪些权利。
(2)说明老字号“沈大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小文在某电商平台汽车公司官方店铺,发现一辆标价1元的汽车,完成下单支付后,商家以该链接为“测试链接”“并非真实售车活动”“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小文认为商家构成违约,遂将商家诉至某互联网法庭,要求商家交付约定车辆或赔偿车辆等价损失。经查明,案涉商品页面虽标注颜色、型号等信息,但存在厂商与品牌不符(品牌显示为“××启源”、制造商却标注其他汽车品牌)、配置描述错误(车型为电动车,描述中却出现燃油车专属的“1.5手动”字样)、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等明显瑕疵;下单后显示“仓库处理”为后台人员误操作,商家已在小文下单后电话致歉说明情况。该互联网法庭最终驳回了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从订立合同的角度,分析该互联网法庭驳回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的原因。
材料二 李某周末携家人在公园游玩,步行至公园主干道时,路边一棵梧桐树(归公园管理处所有)突然折断,粗大的树枝砸中李某肩部,导致李某当场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李某锁骨骨折,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事后查明,该梧桐树树干内部早已出现虫蛀、腐朽情况,树枝存在明显松动隐患。此前已有多位游客向公园管理处反映该梧桐树存在安全风险,但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修剪树枝、加固树干、设置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且日常养护巡查记录缺失。李某家属找到公园管理处协商赔偿事宜,公园管理处辩称树木折断属于意外因素,己方无过错(未能举证),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公园管理处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付某终生未婚未育,收养付甲与付乙为子女。付某生前手写《遗嘱》一份,载明:“我一生清贫,多灾多难,付甲与我同难共苦,特别在晚年,周全照顾。我一生仅有一套A住房。我死后,此房为付甲所有,立凭为据。付某2013年4月16日”。2019年1月27日,付某因病去世。付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并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若付甲继承,自己也可继承。付甲遂将付乙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判决?并阐述理由。
23.李先生与卢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购有一套房产,未育有子女。2024年12月,李先生因购买游戏装备、游戏充值,在卢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好友邹先生借款15万元,邹先生转账后,李先生个人出具借条,承诺2025年5月1日还款。借款到期后,李先生未偿还。2025年8月,李先生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李先生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同年9月,邹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卢女士偿还与李先生的夫妻共同借款15万元及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能否支持邹先生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方某作为长子,参加工作后将自己的工资上交给了父母。2018年方某与李某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方母依然以家庭债务为由,要求方某将工资全部上交,导致其与李某的小家庭经济困难,夫妻双方矛盾不断。2021年李某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自己的女儿李某继承。202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方某的生命,未留遗嘱。方母要求分割儿子的遗产,双方争议如下:
①方母认为:李某从其父亲处得到的房产、存款是自己儿子在世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作为母亲有权要求分割。
②李某认为:方母无权要求方某将工资全部上交,自己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③双方都认为:方某的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方某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对方母和李某的主张进行评析。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6.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父母均已去世)与配偶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商品房,二人育有一子王甲和一女王乙。2024年王某因病去世,生前在保姆和王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王甲和女儿王乙共同继承。李某因悲伤过度,半年后也去世,生前留下自书遗嘱,表示将全部遗产留给女儿王乙并签名且注明年月日。王甲则认为自己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双方就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并起诉到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王甲和王乙各分得多少遗产并说明理由。
27.2025年12月,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受理一起综合性民事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二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2025年11月,林某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浙江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以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出售,中介公司明知林某未取得陈某同意,仍积极促成交易,并收取了林某支付的服务费。同时,林某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中介公司提供虚假的“陈某授权委托书”,隐瞒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陈某发现后,明确拒绝出售该房产,要求中介公司立即终止交易、返还相关材料,并要求林某赔偿自己的损失。此外,经查,林某擅自出售房产所得款项,部分用于偿还其个人婚前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26年3月,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对相关诉求作出明确裁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林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分析林某、中介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说明本案对公民财产处置、合同履行的警示意义。
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某发现自己和老伴儿两张银行卡里共计6万多块钱被7岁的孙女“打赏”给了某平台上的游戏主播。甲某发现后,要求该主播及平台退回款项。
乙某的夫在婚后因车祸致残获得40万元赔偿。半年后,乙某因难以忍受残疾丈夫每日的猜忌和怀疑,与丈夫离婚,主张分割40万余元的赔偿金。
丙某离婚后一直单身,与其80岁的老母和10岁独子生活。后不慎感染病毒,生命垂危。因担心自己年幼的孩子在失去自己后丧失生活来源,遂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所有财产都由儿子继承。
甲某、乙某、丙某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张某经营汽修店,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儿子出生,王某要求共同管理店铺收入,张某以“店铺是婚前筹备”为由拒绝。2023年,王某祖父去世,公证遗嘱指定学区房及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2025年张某意外身亡,未立遗嘱。王某与张某母亲唐某发生争议:
①唐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的汽修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该部分财产,且唐某无权分割其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评析唐某和王某的主张。
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邱某与张某均是某公司的保洁员。2025年,该公司因经营效益不佳,拟将两个清洁岗位合并,只留用二人当中的一人。经分别协商,二人都表示愿意按原薪资承担原两人的全部清洁工作。因一时难以抉择,该公司在未通知二人到场的情况下,通过自行抓阄决定了二人去留。随后,该公司根据抓阄结果通知邱某无需再来上班。邱某则表示,自己已在公司工作五年,公司若辞退自己,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补足自己离职当月的工资。因未达成一致意见,邱某遂直接向法院起诉该公司。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邱某的诉求和维权方式进行评析。
3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李某入职某服装销售公司,双方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4500元外加销售提成,公司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8月,该公司以“门店业绩下滑”为由,单方面将李某基础工资降至3000元,同时取消其全部销售提成。李某就此提出书面异议后,公司于同年9月初无故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此后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克扣工资、支付相应经济赔偿,均遭到公司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服装销售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李某提出两条合法维权途径。
3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吴某是某商业管理公司的行政主管,劳动合同约定其负责公司运营管理的A商场的行政工作。一日,该公司通知吴某,B商场要与A商场的团队进行资源整合,B商场的行政工作后续也由吴某负责。吴某拒绝,不接受该公司单方面增加不合理工作量的安排。该公司以吴某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构成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吴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获支持后诉至人民法院。
吴某
认为该公司的要求不合理,A商场与B商场分为两个地点办公,服务人数由40人增至120人,大幅增加了其工作量
某商业管理公司
认为企业有用工自主权,公司对吴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调整合情合理
人民法院
判决该公司支付吴某赔偿金8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吴某诉讼请求的理由。
3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经人介绍到某物流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流公司主张小李系临时帮忙,不属于正式员工,故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小李每日按时到岗,按照公司安排从事货物搬运等工作,每月从公司领取固定劳动报酬。
某日,小李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逆行汽车撞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小李受伤较重,住院治疗及后续康复花费高额费用。小李认为自己系上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要求物流公司承担工伤待遇、补缴社会保险等相关责任,遭到物流公司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从劳动合同签订的角度,分析物流公司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4.2024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布招聘启事,张某成功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工作期间,该公司实行“两班倒”,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2024年12月,张某要求公司落实带薪年假待遇,补缴社会保险,均被公司以“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2025年1月,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遂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接受食品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质检工作系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上述案例对我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个明白的劳动者有何启示?
3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7日,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新就业形态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诉请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骑手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诉求,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释法析理】
张某是通过某众包App注册的外卖骑手,自主决定上线时间与接单数量,报酬按单结算,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但张某每日实际工作时长达到8小时;原告通过平台算法对其服务规范、配送时限、差评处罚等进行管理,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报酬。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网络科技公司在用工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2)简要说明平台经营者在经营中应坚守的底线。
3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她担任课程讲师,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18:00-21:00,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全勤奖。为增加收入,李女士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B教育平台兼职,B平台要求兼职教师每天至少回复学生提问50次,若未达标则扣除当月一半报酬。李女士努力工作一个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李女士认为B平台的扣费规定不合理,与B平台沟通无果。李女士因此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还在本公司工作群内通报李女士的不称职行为希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加深了李女士的精神困扰。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
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机构与B平台的行为,并分析法院是否受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3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确定2025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中强调,要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其长期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乌苏在国内啤酒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多次被认定为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南京鸟苏啤酒公司以“鸟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鸟苏”啤酒。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本案主审法官,你将如何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3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大学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创办一家专注适老用品的A企业。他找到一家承诺“三天快速拿证”的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该机构未经其同意,私自使用虚假地址完成了相关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对A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陈某提起行政复议,详细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纠纷解决后,陈某带领A企业不断反思、整改与学习,聚焦产品与服务深耕发力。设立专项研发基金,累计取得适老化设计相关专利23项;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完整标注使用风险与禁忌,升级优化售后服务制度;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捐赠物资等,陈某被授予“适老服务创新先锋”称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被撤销?
(2)结合A企业发展历程,谈谈对经营者的启示。
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塔斯汀中国汉堡”,截至2025年11月在营门店超1.1万家)于2025年1月,将仿冒品牌“塔诗汀”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
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公开审理,2026年1月14日一审宣判,认定“塔诗汀”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
4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律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材料一“泰衡正乘”是山东泰衡正秉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23年3月前,某公司未经授权,以山东泰衡正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名义开展经营。2023年3月后,该公司更名为山东泰恒正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开始独立承接业务。“泰衡正乘”和“泰恒正乘”两家公司名称相似,读音相同,经营范围相近。
材料二 刘某在王某经营的网店里有一款“可复美胶原棒产品”,商品详情页面有关于“假一赔十”的承诺。刘某向王某询问该产品是否为正品,在王某回答为正品后,刘某支付货款140元。刘某收到产品后,发现该产品外观粗糙、印刷模糊,用手机对包装上的防伪溯源二维码扫描,结果为“无法显示”,便查询“可复美”官网防伪查询正确城名,确认了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后刘某多次联系王某进行协商、向平台及有关部门投诉维权均未果,无奈之下刘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山东泰恒正秉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
(2)指出刘某可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治理,曝光一批扰乱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
A调味品企业深耕市场多年,坚持品质为先,凭借稳定口碑形成较强市场影响力,品牌辨识度高。另一同行业经营者B为快速抢占份额,在产品外观设计上刻意贴近该知名品牌,整体视觉效果高度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直观区分。此外,B还借助线上线下渠道广泛推广,宣称产品无额外添加、手工制作并获有机相关认证。经专业检测,其表述与产品真实情况存在明显偏差,对公众消费选择产生不当引导,既给合规经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破坏了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对该经营者B的行为进行评析。
4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通过某外卖平台订购了一份价值20元的餐食。食用过程中,其牙齿碰到一个硬物——一枚尖锐的订书针。张某与商家沟通时,对方态度强硬。为此,张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赔偿”的规定,将商家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商家辩称:“不知道订书针从哪来的。”消费者坚持:“必须给个说法。”面对僵局,经过承办法官多轮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当庭以现金向张某支付777元。
有人认为,为了20元的餐费,打官司不值当。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这一观点。
43.树法治观念,行法治之道
【基本案情】
张某大学毕业后入职了甲广告公司,在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公司告知其“工作业绩低于考核标准,不予转正”,在支付其全部工资后便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不满,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甲广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赔偿损失。
求职受挫的张某在网上看到乙公司自主研发的“瑞兽”毛绒玩偶获外观设计专利,仅通过官方渠道销售,该玩偶热销。于是张某擅自拆解正品仿制生产,并冒用正品售卖,获利10万元,乙公司发现后联系张某,要求其停止生产及销售。张某辩称,因“产品类别不同”,不构成专利侵权,故不同意乙公司的要求。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乙公司单方面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张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②张某是否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请说明理由。
③分析仲裁委员会为何不受理乙公司的仲裁请求?
【案件启示】
(2)结合张某的创业与经营行为,请你为其提出相关建议。
4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路桥公司承建本地绕城高速支线工程期间,其爆破作业及大型机械施工产生持续噪声。施工启动后1个月内,距离施工现场约20至30米的吴某养殖场出现蛋鸡大量死亡、生产软蛋和畸形蛋等情况,直接导致养殖场经营陷入停滞。吴某多次与路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路桥公司以“施工符合规范”“养殖场自身饲养管理不当”为由拒绝赔付。协商无果后,吴某向某路桥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路桥公司赔偿蛋鸡死亡损失、产蛋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等共计150万余元。最终,法院综合司法鉴定意见及案件实际,判决某路桥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5万余元;驳回吴某超出核定损失部分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吴某通过诉讼维权成功,据此有人认为,只要通过诉讼,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就能维权成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对此观点进行分析。
4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王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办理保险。在开展工作期间,王某不慎从三楼跌落,导致肋骨、小腿等多处骨折。王某被送进医院后,建筑公司强调事故责任在于王某疲劳作业,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后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建筑公司支付了王某全部医疗费用。
材料二 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对辖区内某小区进行规划调整,将原本规划为住宅用地的一块土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此举引发了该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规划调整决定。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真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并组织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审理,法院认为街道办事处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判决撤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规划调整决定。
同样是诉讼案件,两案中的当事人负有的举证责任有无不同?为什么?
46.王大爷夫妇上无父母、下无子女。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王大爷在前年将3万养老钱存入老伴账户。但是没想到在去年年初,老伴意外去世。在处理完妻子的后事后,他准备将这笔钱取出来使用。不料不知老伴的密码,取款时数次输错后银行卡被锁定。银行以卡被锁定为由,百般刁难不让取款。王大爷气愤不已,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后,王大爷不服,他认为自己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取用该财产:另外他得知该诉讼中书记员是该银行大额客户,与该行往来密切,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但因身体原因暂时将此事搁下没有上诉。
一个月后,当王大爷身体恢复健康,准备提起上诉,却被法院告知不再受理该上请求。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在该诉讼案中公民拥有哪些诉讼权利?并简要分析法院为何不再受理。
4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黄河流域某地生态环境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化工企业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该化工企业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导致下游村民的灌溉用水和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农田减产,部分村民出现健康问题。受害村民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该化工企业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化工企业的侵权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阐明诉讼中相关主体的举证责任。
4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是一位聋哑青年,因与父亲发生矛盾一气之下远走他乡艰难谋生。因为聋哑,父子不见面,也就没有了沟通渠道,直到父亲离世一年后张三才得知这一悲痛消息。回家后张三发现父亲的遗产25万已经被姑表哥通过代位继承方式继承。因遗产继承问题与表哥协商不成,张三来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将案子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了解到,张三与表哥一起长大,小时候感情很好。法官通过多方做工作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纠纷:考虑到表哥承担了张三父亲养老送终等多方面责任,表哥分得9万多,张三分得15万多。张三和表哥都很感激,表示以后还要相互来往,互帮互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三为什么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以及办案法官为什么以调解方式分割遗产解决纠纷。
4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事纠纷依法解决
2025年9月8日,某市气象局发布未来一周市区将有5—8级大风的预警信息。2025年9月11日,王阿姨在小区的树下乘凉,突刮大风树木折断,砸伤了王阿姨,及时就医产生的检查费、治疗费共计5800元。王阿姨经济困难,要求W物业公司全部承担该费用,物业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多次拒绝了王阿姨的要求,王阿姨通过诉讼维权。
(1)王阿姨应做哪些起诉准备,并说明其理由。
(2)法院审理该案时,当事人王阿姨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回答2条权利即可)。
5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某(7岁)到百货部处购买战神炮。百货部经营范围包括烟花爆竹零售,但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王某某独自在放炮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发生低空爆炸被炸伤左眼,花费医疗费等费用三万余元,后经鉴定王某某左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原告王某某将被告百货部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侵权责任划分问题产生分歧。原告认为自身无过错,被告百货部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表示原告受伤系其父母未尽到监管责任,且自己只是销售,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生效判决被告百货部对原告王某某之伤承担10%的赔偿责任,原告法定代理人自身承担90%的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有人认为,王某某就左眼炸伤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本案即进入第一审程序。请判断这一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请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法理依据。
5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上诉人华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珠海M村村委会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不服原审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提起上诉。
华某公司请求裁定原审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事实和理由:华某公司以M村村委会否认“华某公司借用该村名义持有土地”为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忽略华某公司诉争的主要事实,裁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查,华某公司与M村村委会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或本补充协议有关条款的解决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原审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刘某与向某现均住在安徽省M县。刘某曾向徐某借款30万元,其中20万元有《借据》证明,《借据》出具时,刘某在东莞市开厂。案涉借款以柜面、自助终端、ATM交易等方式从东莞寮步华南城支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支出。《借据》载明“若乙方(刘某)不能如期归还,各方选择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后刘某到期未予偿还。徐某诉至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偿还借款本息,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则认为,安徽省M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并简要分析。
52.某日,华华在滑雪场高级雪道踩单板自上向下滑行时,12岁的晓敏踩双板从其后方飞速滑下,因未能控制速度,径直与华华发生碰撞,导致华华左小腿受伤。被医院诊断为“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华华要求晓敏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晓敏监护人认为华华滑单板有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且滑雪场应承担80%以上责任。滑雪场认为事故是两人碰撞所致,与公司无关,不应担责,出示了其持有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雪场内广播、警示标识及巡逻人员提示安全的照片。赔偿争议无法解决,华华将晓敏及雪场诉至法院。
(注:根据《中国滑雪运动安全规范》“优先”规则,前方滑行者享有优先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各方主张,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53.张某带爱犬前往某宠物医院就诊,在支付240元检查费后,对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产生质疑。离院后,张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该医院“恶意收费”“态度不好”“服务有误”等言论,对宠物医院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面对负面评价,宠物医院并未冷静处理,而是在各平台回击张某“白嫖”“恶意投诉”,双方矛盾在网络上升级激化。事后,宠物医院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受理该案的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厘清事实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从法理角度辨析是非、阐明责任。最终,双方消除误解、互致歉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持续数月的网络名誉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化解纠纷的方式相比判决有何优势。
(2)假设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请你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宠物医院在诉讼中如何主张权利才能处于有利地位?
②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实现公平正义?
54.李某和王某系同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二楼,王某住一楼。王某在自家卫生间窗外不锈钢护栏上,安装了一台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该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李某要求王某拆除。王某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看护车辆,防止车辆剐蹭、盗窃等情况,且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拒绝拆除。李某遂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第八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2)指出案件中谁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5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行人方某路过陈某家门口,被陈某养的狗咬伤,治疗费花了1200元。方某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陈某说:“我家养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人呢?一定是因为方某逗我家的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方某是自作自受,责任该由他自己承担。”
请你就此案谈谈证据对诉讼成败的作用,分析本案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并简要分析此案。
5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雷先生驾车前往购物中心购物,将车停放在购物中心楼下由蓝天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内。后因当日大风,购物中心玻璃幕墙坠落,砸在雷先生车上造成车体损伤。雷先生将购物中心及蓝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合计16万元。购物中心辩称,已对玻璃幕墙进行过日常维护,且当日正值大风雷电冰雹三级预警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故而应由蓝天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蓝天公司辩称,蓝天公司不是直接的侵权主体,且已尽到监管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涉案各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57.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游毕回来,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②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③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2)简要说明王某维护自身权益带给我们的启示。
5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0年,因某核心技术磁控管被同行盗取并非法使用,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G市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历经3年,甲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首次对外披露,来自最高法第158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是,乙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侵害甲公司核心技术磁控管的相关模具产品,并销毁相关模具;二是,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乙公司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三是,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理维权支出20万元。一审及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6.6万元,均由乙公司负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在本案中甲公司应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权。
5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陈先生在某网店购买1千克茶叶(价款159元),商家广告宣传“购买茶叶赠送陶瓷茶具十件套”,但陈先生收货后发现商家未交付赠品。陈先生与商家沟通无果,平台亦未有效处理,陈先生遂起诉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法院判决商家构成消费欺诈,需退还货款159元、支付惩罚性赔偿47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丙、丁、戊五位同学针对本案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甲同学:商家“买茶叶送茶具”的广告属于要约,陈先生下单后形成合同关系。
(2)乙同学:赠品是免费赠送,商家未交付赠品不属于违约,只需补发赠品即可。
(3)丙同学:商家的广告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丁同学:若陈先生主张茶叶存在质量缺陷,诉讼的举证责任应由商家承担。
(5)戊同学:为解决纠纷,陈先生与商家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两种方式可同时选择。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任选材料中四位同学的观点,分别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压力增大。某村村民世代以种植优质“青溪蜜桃”为生。2024年初,距离该村上游约2公里处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企业,主要生产染料中间体。自2024年7月起,村民发现灌溉桃园所用的河水颜色偶尔呈现淡黄色,并伴有异味。随后,桃园开始出现桃树落叶、蜜桃产量骤减、果实畸形等问题,至2025年,全村300亩桃园几近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村民代表与该化工厂多次交涉,厂方坚称其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未排入河中,且工厂排放的废气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村民桃园受损与工厂无关。2025年5月,60户村民作为共同原告,以“水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该化工厂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主张权利靠举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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