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法不可违(教学课件)-【新教材】2025-2026学年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同步PPT课件+教学设计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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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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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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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七年级下册 |
| 年级 | 七年级 |
| 章节 | 法不可违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法不可违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03.61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2 |
| 更新时间 | 2026-06-02 |
| 作者 | xkw066631916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2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66406.html |
| 价格 | 6.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围绕“法不可违”主题,涵盖法律的作用、违法行为分类、违法后果及一般违法行为责任等核心知识点。通过“法律红绿灯”抢答、“无法律社会”思考、辩论赛等导入活动,引导学生理解法律作用,再结合“违法类型侦探游戏”“违法行为鉴定表”区分违法类型,最后通过案例明确违法后果,构建从认知到应用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互动与案例教学融合,如“违法类型侦探游戏”让学生辨析民事、行政、刑事违法,培养法治观念。“梅姨拐卖儿童案”小组讨论和“模拟法庭”活动,增强责任意识。课堂小结系统梳理知识,既提升学生学法兴趣,也为教师提供丰富教学资源,助力核心素养培育。
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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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以抢答形式展开,
第一个举手的学生需说明该行为是否违法,
解释理由,并说出对应法律名称。
法律红绿灯
法律红绿灯
1
小明闯红灯过马路。
2
小杰因心情不好,用石块砸坏公交站台的广告牌。
3
小刚在网上购买游戏账号,卖家收钱后消失。
4
小强捡到他人手机后拒绝归还,称“谁捡到归谁”。
5
小芳未满12周岁,偷偷骑共享单车上路。
6
小欣看到老人摔倒,主动扶起并联系其家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民法典》
《民法典》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民法典》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
法不可违
法与少年的N次对话:从规则到责任的成长课
违法行为和分类
02
违法的后果
03
一般违法行为
的责任
04
法律的作用
01
学习目标
环节一
环节一
法护秩序 初探规则之力
如果社会没有法律,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辩论赛:法律是束缚还是保护?
观点一
法律是束缚,
限制我们的许多行为。
观点二
法律是保护,
护卫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思考:以下法律对我们有什么意义?
01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02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03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刑法》
04
课堂笔记
1.法律的作用。(P94)
①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为人们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提供了方向指引。
②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环节二
环节二
法辨是非 破解违法谜题
违法类型“侦探游戏”
行为二
小张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无证驾驶电动车不会被处罚。
行为三
小李和朋友一起去小区某户盗窃财物,价值约2000元。
行为一
小明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制作成表情包上传到网络上。
违法行为鉴定表
行为 违法类型 后果 法律依据
肖像被侵犯
无证驾驶
盗窃财物
行政违法
刑事违法
民事违法
侵权人需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民法典》
(通常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
《刑法》
课堂笔记
2.违法行为和分类。(P94)
(1)含义: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受惩罚的行为。
(2)分类:违法行为通常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
②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
③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法律规范 承担法律责任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形式违法行为6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违反刑事法律规犯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
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
相对轻微
(一般违法行为)
承担刑事责任
严重犯罪
课堂笔记
3.一般违法行为的责任。(P95)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1)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2)行政责任:
①国家对违法的公职人员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②以及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
环节三
环节三
法明责任 罪犯插翅难逃
我是小法官
“梅姨”拐卖儿童案
2003-2005年:张维平等人在广东拐卖9名儿童,全部通过一名叫“梅姨”的女子联系买家。梅姨承诺“只要有孩子她就收”,每笔交易抽取介绍费。
2016-2018年:张维平等人落网,被判死刑(已执行)。但“梅姨”身份成谜,潜逃。
2026年3月21日:广州警方通报,潜逃23年的“梅姨”(谢某某)终于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小组讨论
请各小组围绕下面三个问题展开讨论,组长组织,记录员用关键词记录:
1.梅姨逃了23年,最后还是被抓了。这说明了什么?
2.这起案件伤害了哪些人?给他们带来了什么?
3.这起案件,带给我们中学生哪些启示?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课堂笔记
4.违法的后果。(P95)
①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②只要是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造成损害,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判断:以下案例通常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1
破坏铁路封闭网,情节轻微被警告
2
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地铁,情节轻微被警告
3
捡到1000元不归还
4
流动摊贩乱摆卖
5
醉酒驾车
6
欠债不还
7
故意损坏文物,情节严重,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8
过马路闯红灯
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
行政违法
刑事违法
民事违法
行政违法
刑事违法
请你书写以“法伴我行 共筑守法长城”的倡议书
守法从点滴做起!
课堂小结
1.法律的作用:行为规范,方向指引
2.违法行为的含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受惩罚的行为
3.违法行为的分类
4.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法不可违
1.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受聘为华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后,她以“与法治同行,为成长护航”为主题,开讲该校“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希望同学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这是因为( )
①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②法律负责评判道德是与否
③违法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D
2.一个人如果法治观念不强,难免作出违法的事情。对下列违法行为的定性,判断正确的是( )
A.朱某在学校操场拾到苏某丢失的手表,拒绝归还——刑事违法行为
B.某少年在体育场观看比赛时,突然跳下看台抱住偶像——民事违法行为
C.张某与李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执,把李某打成重伤——行政违法行为
D.影楼私自将李某的照片放大并展示在橱窗里——民事违法行为
B
3.七年级(1)班在学习“法不可违 ”一课后,进行小组总结。以下发言正确的是( )
A.小周:违法一定是犯罪,犯罪不一定违法
B.小刘:一般违法和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C.小强:违法情节轻微,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D.小李:缺乏法律意识定会走向违法犯罪
A
4.小米班里开展“模拟法庭 ”活动,针对邻里纠纷、张某将邻居打成重伤的案件展 开法庭审判。假如你是会场布置人员,下列场景适合本次活动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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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被捕了。没错,这位连麦九个孩子,直接把拐卖人口做成产业链的黑心中间商,终于落入了法网。这个平平无奇的中年妇女为何拥有这种通天手段?她又是怎么逃脱二十几年追捕的呢?事情还要从2005年说起,这一年两名男子强行闯入出租屋,拐走了一岁男孩。申聪公安局调查多年,终于逮捕了张维平等犯人,并从他们口中得知拐来的孩子都被交给了梅姨,并由她寻找买主,仅张卫平一人就通过梅姨卖掉了九个孩子,这梅姨是何许人也?据张维平交代,他似乎叫潘冬梅,平时靠当保姆、做红娘为生,同时也是个拐卖内行人。张维平第一次跟他合作是2003年,当时他刚认识梅姨,还心存警惕,以卖掉自己亲生儿子的借口,把拐来的孩子交给了梅姨。没想到梅姨不但爽快的帮他找好了买家,还表示以后有孩,无论男女他都要。接下来他们就展开了合作,每卖一个孩子,每一抽成1000元。就这样,邓云峰、欧阳嘉豪等九个孩子被卖,九个家庭就这样被毁掉了。听完他们的描述,警方惊出了一身冷汗。毫无疑问,这个梅姨是拐卖团伙的核心,他串联起了拐卖、寻找买家、做担保、完成交易整条流程,直接把拐卖儿童做成了一条产业链。可以说,没有他,拐卖犯找不到销售门路,买家也未必能交付信任。虽说知道了梅姨的存在,但追捕过程还是困难重重,整整17年,警方尝试了走访悬赏、张贴画像,但都收获渺茫,一来当时户籍管理松散,梅姨无固定户籍,本人又分外谨慎。和她同居过的前男友表示,自己从没见过梅姨的身份证,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他自称潘冬梅。二来他混迹底层,行动轨迹相当隐秘。据悉,梅姨常年做红娘或者保姆,往往居住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城中村,工作也多靠熟人牵线。这再次增加了追捕难度。此外,他还精通粤语、客家话,融入广东当地毫无违和感。这让她可以随时随地隐藏身份。难不成就放任这个恶贯满盈、让无数家长夜不能寐的罪犯逃脱法网吗?就在警方焦头烂额之际,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2025年,公安部整合了全国非户籍人口数据,把过去证人提到的零碎信息、案犯亲戚的通话记录、疑似搬家的线索全都放在一起比对,终于锁定了一个人,她根本不叫潘冬梅,而是叫谢某某,此时她已搬到了湖南的一个县城,不在广州居住了。2026年3月,梅姨谢某某确认落网,谢某也对拐卖孩子的罪名供认不讳。值得一提的是,网上盛传的这张照片并非梅姨本人。一般情况下,拐卖儿童罪基础量刑为5到10年有期徒刑,但梅一涉案拐卖儿童九名,远超拐卖三人以上的加重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加之他没有主动投案,主动悔改,应当会面对更为严重的处罚。这场长达二十多年的追击,目的从来不只是抓人贩子,更是表达社会对打击拐卖的坚定态度。在余华英案中,犯人余华英不到六年就拐卖了17个孩子,破坏了12个家庭,最后还是被拐的五岁女孩记住了她的脸,并坚定追凶26年,才将犯人绳之以法。人贩子王浩文在湖北、四川一带流窜从事拐卖13年,于丽香案更是直接牵扯到了一个家族式贩婴网络。被拐来的受害者于丽香直接化身人贩子,带领团伙贩卖婴幼儿49名,还导致了其中一名婴儿的死亡率。这些案件中上百个家庭被毁,虽然人贩子最终被绳之以法,但孩子们被偷走的人生,父母们撕心裂肺的痛苦又该如何偿还?因此,只有打击拐卖,人防加数防并重,让人贩子无处遁形,才能让每一个家庭都能远离骨肉分离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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