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解析三大诉讼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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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解析三大诉讼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2.60 MB
发布时间 2026-06-01
更新时间 2026-06-01
作者 淡泊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0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145938.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解析三大诉讼”,系统讲解诉讼的含义、特点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类型与区别。通过3分钟自主阅读课本思考问题,结合“诉”“讼”汉字拆分导入,搭建从纠纷解决到诉讼类型的知识脉络,辅以易混易错对比和知识扩展作为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真实案例(如王勇行政诉讼案、华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为载体,通过表格对比、情境探究等方法,强化法治观念与科学精神。既帮助学生掌握诉讼知识提升公共参与能力,也为教师提供结构化内容和丰富实例,提高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1)诉讼及其特点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教学重点:诉讼的特点 教学难点:三大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目标】 1.诉讼的含义和地位 2.诉讼的特点 3.诉讼的三种类型 4.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权威。 科学精神:掌握诉讼、诉讼法的科学内涵。 法治意识:全面掌握我国的诉讼法,熟知诉讼法的基本要求。 公共参与:借助于具体事例,掌握诉讼的特点和类型。 1、什么是诉讼? 2、诉讼的特点是什么? 3、诉讼分为哪几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4、三类诉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分钟自主阅读课本P85--87,思考下列问题: “打官司”,即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言+斥 讼=言+公 诉:可以排斥对方的言论,即“控诉”、“告发”、控告对方; 讼:可以将双方各执一词而相持不下的争辩、纠纷等提交公共权力机构,由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断。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纠纷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行政组织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 二者都是司法机关。 【易混易错】: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诉讼 仲裁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2、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型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4、诉讼要求: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知识扩展 区别程序法和实体法 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 实体法 刑法: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民法典:调整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1)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2)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含义 地位 特点 要求 依据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最优/最先选择)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归纳】 10 全面理解“诉讼” 优点: ①诉讼是一种有强制力的救济措施,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比较稳定、有效。 ②诉讼可以充分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处理的结果生效后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力。 缺点: ①诉讼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财力,也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恶化。 ②诉讼的保密性不强,诉讼的结果通常是要公开的,而有的人是不愿意被公开的。 议题2:视频中的案例属于什么诉讼?你还能例举你了解的其他诉讼类型的案例吗?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目的: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主体: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1)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民事案件 民告民 行政纠纷 民告官 犯罪案件 (自诉:民告民; 公诉:官告民) (2)差异表现: 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 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拖欠借款、工资、遭受辱骂、房屋受损、合同违约、诉讼离婚等案例。 对政府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对政府错用行政权力而被侵害的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维护自身的权益 政府作为民事诉讼被告, 双方都是民事关系的平等主体 政府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是因政府在对原告行使权力时有过错, 官民地位是不平等的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议一议: 该诉讼属于什么诉讼? 两个被告与原告的地位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不同? 行政诉讼 2020年9月11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以下简称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原告身份并非网传的法学教授。因王勇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于是不少自媒体称,王勇的身份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 12月5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庭审原告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学院教职工,诉讼时王勇的身份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此外,大量自媒体在传播庭审录像时称,“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教授状告交警胜诉,不仅免予了2000元罚款,还按照主张获得了摩托车折旧费35元……” 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已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王勇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及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行政诉讼: 目的: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主体: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名词点击:行政相对人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城管、工商、知识产权局、食药监、税务、公安等 判断1:某县环保局办公室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几台净水器,因质量问题与该超市产生纠纷,该超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发起的诉讼。本案中,超市与国家行政机关的纠纷不是因其实施的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而是环保局与超市之间的买卖关系引发的纠纷,在这个纠纷中,环保局与超市的地位是 平等的,因此,是民事而不是,行政纠纷。超市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 判断2:王某因工作与同事发生纠纷打架,对公安局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仲裁。 公安局的处罚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王某对此不服,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去法院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判断以下例子的解决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情境探究 思考: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刑事诉讼: 目的: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主体: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名词点击: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P87相关链接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身体受损或者财物受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牢要坐+钱要赔 赔偿: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 前提:身体受损或者财物受损。 某日下午,华某携水果刀窜至某中学附近小巷,将学生常某拦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抢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抢劫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华某的刑事责任。 假设华某损坏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在诉讼中常某可要求华某赔偿吗? 常某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例中提到的是哪个类型的诉讼? 刑事诉讼 本案例中的诉讼主体是? 刑事诉讼中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例中,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例中的诉讼目的是? 解决涉嫌犯罪的华某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2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适用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等,还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像贪污贿赂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这些犯罪性质严重且影响范围大,由检察机关进行侦查(部分案件)并提起公诉。】 相关链接:行政相对人、自诉、公诉 区别 民事诉讼(民告民) 行政诉讼(民告官) 刑事诉讼 (自诉:民告民;公诉:官告民)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有利自己的证据辩护 适用法律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联系: 都是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 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解析 三大诉讼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诉讼 诉讼法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含义 地位 特点 要求 区分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课堂总结 【当堂检测】 1.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详解】①④: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③: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 C 2.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故本题选C。 3.王某与杨某是同一小区的邻居,平时关系较好。杨某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讨要欠款及利息,杨某以生意不好为由一直没有还款,后来干脆就玩起失踪。某日,王某又到杨某家讨要欠款,杨某不在,王某要求其家人还钱,遭到杨某家人拒绝,王某大吵大闹至深夜。邻居不堪其扰报警,警察到场劝阻,在王某不听劝阻,依然吵闹的情况下,警察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王某对此不服。 (1)王某与杨某的纠纷、与警察的纠纷分别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2)从诉讼的角度看,王某与杨某纠纷的诉讼和王某与警察纠纷的诉讼有何不同? 【当堂检测】 (1)王某与杨某的纠纷,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申请人民调解、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王某与警察的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2)王某与杨某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王某与杨某平等主体之间在借款问题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王某与警察纠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王某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Multimedia Cloud Transcode (cloud.baidu.com) Content Adaptive Encoding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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