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河北廊坊市部分高中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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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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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河北省 |
| 地区(市) | 廊坊市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00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31 |
| 更新时间 | 2026-05-31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3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40146.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高二5月思想政治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考试时间为75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周某因违反单位考勤制度,被单位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②赵某在商场购物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受伤,向商场索赔
③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李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约定相关事宜
④钱某因酒驾被交管部门暂扣驾驶证,钱某对处罚不服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周某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单位扣除绩效奖金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双方并非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排除。
②:赵某与商场之间是平等主体,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赵某受伤,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由民法调整,正确。
③: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正确。
④:钱某与交管部门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不是平等主体,排除。
2.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综合性规章。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人脸识别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重要一环,正被广泛应用于安防、商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办法》的实施,旨在厘清人脸识别的适用边界、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信息保护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此《办法》的实施明确了应用边界与保障隐私,兼顾发展与安全
②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隐私权益,此《办法》的实施强化信息保护
③隐私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他人信息
④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正当性原则,保护自然人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办法》厘清人脸识别适用边界、规范流程、强化信息保护,既促进技术健康发展,又守住安全隐私底线,正确。
②:个人信息不等于隐私权益,个人信息范围更广,隐私是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二者不能等同,排除。
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人最基础的权利,且并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使用他人信息,合法依规可合理使用,排除。
④:处理个人信息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能有效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正确。
3. 银行经营风险是指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为降低风险,银行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 要求借款人用私家车作为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银行保管
B. 接受借款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如未按时还款直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C. 接受借款人用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抵押,如未按时还款银行可转让此权利
D. 要求借款人用其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借款人继续居住
【答案】D
【解析】
【详解】D:以房产抵押是常见风控措施,抵押期间不转移占有,借款人可继续居住使用,正确。
A:虽然动产(如私家车)可以作为抵押物,但通常无需交付给银行保管。抵押不转移占有,若要求交付,则属于质押范畴,错误。
B:即使房产已抵押,若借款人未还款,银行不能直接获得房产所有权,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如起诉、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错误。
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可在一定条件下抵押,但其流转受到严格限制,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且须经发包方同意。银行不能随意转让该权利,处置方式受限,不具备完全自由流通性,错误。
4. 画家甲将自己创作的一幅水墨画卖给收藏家乙,双方钱货两清。后乙未经甲许可,将该画的高清扫描件授权给丙公司。丙公司仅原样使用画作图案制作文创产品并线上批量销售获利。甲得知后,认为乙和丙公司侵犯了其权利。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乙享有画作原件的所有权,有权对画作进行拍照留存欣赏
②甲将画作原件卖给乙,意味着该画作的著作权也一并转让
③乙许可他人对画作进行商业开发利用并对外销售,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④丙公司未经许可原样使用画作图案进行商业开发,侵犯了甲的改编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乙通过购买取得画作原件的所有权,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设立。乙有权对原件进行拍照留存欣赏,这是对所有物的合理使用,正确。
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甲仅转让了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该画的著作权仍归属于甲,乙未获得著作权,错误。
③: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乙未经甲许可,授权丙公司制作复制件并销售获利,侵犯了甲的发行权,正确。
④:改编权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丙公司是“原样使用”画作图案,未进行独创性改变,侵犯的是甲的复制权,而非改编权,错误。
5. 2024年9月,王某购车时,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承诺其外地车牌旧车可申领本省置换补贴9000元。同年10月,王某购车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置换补贴时,却被告知因旧车非本省牌号,不符合申领条件,遭到拒绝。王某遂与汽车销售公司沟通交涉,该公司辩称因政策原因非公司过错。协商无果后,王某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销售人员的不实承诺致使购车合同无效
②关于补贴的承诺具有要约邀请性质
③销售公司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构成违约
④消费者应尽政策核实与证据留存的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销售人员的不实承诺属于欺诈行为,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当然无效的合同,错误。
②: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承诺可申领补贴,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而非要约邀请,错误。
③:销售公司在缔约时未如实告知旧车无法申领补贴的真实情况,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正确。
④: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政策性优惠负有必要的核验注意义务,并应妥善留存相关承诺证据,正确。
6. W市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电梯采用全玻璃方式,并于小区张贴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该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居住于该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遂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等人侵犯了范某的用益物权,范某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
③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④范某有权要求徐某等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范某主张的“采光权”属于相邻关系范畴,是所有权派生权益,未涉及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①不选。
②③:本案是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②③正确。
④:“继续履行”是合同法中的概念,材料不涉及合同纠纷,④不选。
故本题选C。
7. 姜某共生育姜A、姜B、姜C、姜D、姜E(已去世)五个子女,2023年11月,姜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一个月。2024年6月,姜某与妻子入住某老年公寓,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无力支付寄养费用,姜某诉至法院,请求四个子女(均已成家)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11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赡养纠纷不适用仲裁,姜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②《寄养协议》必须经四个子女都签字才有效
③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费
④若姜C经济困难,则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赡养纠纷,不适用仲裁,姜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正确。
②:本案中《寄养协议》是姜某夫妻与老年公寓双方自愿签订的,二者是唯一的合同当事人,协议生效只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三个要件,子女并非协议当事人,其签字与否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排除。
③: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产生,与子女是否行使、是否放弃继承权无关,具有不可免除性,正确。
④:赡养义务作为法定的身份义务,不存在“无需履行”的情形,若姜C确实经济困难,可与姜某协商减少赡养费支付数额,或通过照料父母生活、提供劳务等非金钱方式履行赡养义务,而非直接免除义务,排除。
8. 梁某不幸去世,梁某妻子方某依然如故地照顾梁某母亲的饮食起居、病痛护理,直至梁某母亲离世。梁某母亲去世后留下房产与存款。方某认为自己一直赡养公婆,也应享有继承权,但遭到了丈夫两个姐姐的强烈反对。于是,方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以下看法正确的有( )
①方某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继承人
②方某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梁某母亲遗产
③两个姐姐因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④在该案中合法继承人有方某以及梁某两个姐姐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方某对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享有继承权,可作为第一继承人,正确。
②:题干中并未提及方某与梁某母亲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方某不能依据该协议继承遗产,而是依据法律规定的“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继承,排除。
③:梁某的两个姐姐是梁某母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并不会直接导致丧失继承权,只是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而非丧失继承权,排除。
④:本案中,方某因尽主要赡养义务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梁某的两个姐姐作为子女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合法继承人包括方某及梁某的两个姐姐,正确。
9. 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0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分居。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并由李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的一半。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若李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 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 因张某与李某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D. 李某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详解】A: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非10日内,排除。
B:辩护人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而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权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排除。
C: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一方面,仅“长期分居”不能直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需结合分居原因(如是否因感情不和)等综合判断;另一方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不得直接判决准予离婚,“直接判决”的表述违反法定程序,排除。
D: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该行为视为李某对张某的赠与。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该房屋自登记在双方名下之日起,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有权请求分割房屋折价款,正确。
10. 秦某与林某为夫妻,育有一女秦小雨(16周岁)。秦某婚前拥有个人专利一项,婚后该专利许可他人使用,五年累计收取许可费60万元。2025年初,秦某被确诊重病,需高额医疗费。秦某病重期间,在一名亲友见证下,口头表示其“名下的财产都留给女儿秦小雨”。不久后秦某去世。事后查明,秦某还有婚后存款30万元,另有秦某婚前债务5万元尚未清偿。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专利许可费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秦某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处分
②秦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对全部个人合法财产具有法律效力
③秦小雨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其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若秦小雨继承秦某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5万元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秦某婚后许可专利使用获得的60万元许可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同意,秦某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处分,正确。
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满足法定形式要件。材料中秦某立口头遗嘱时仅有一名亲友在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该口头遗嘱无效,错误。
③:秦小雨作为秦某的女儿,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错误。
④:根据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秦某婚前所负5万元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若秦小雨继承秦某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该债务,正确。
11.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小王加班完成了一个重要项目。两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小王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及加班费。小王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理由并支付报酬,遭拒。本案中(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依法成立
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小王说明正当理由
③小王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有权获得约定工资
④公司安排小王在试用期内加班,无需支付其加班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小王已入职公司提供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并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成立劳动关系,错误。
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者,向劳动者说明正当合法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小王有权获得约定工资,正确。
④: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试用期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获得加班费的权利,错误。
12. 上门换个灯泡,收费200元,一般不超过50元;电动自行车补个胎,收费100元,比小汽车补胎费还贵;上门修个电视,没换任何配件,收费400元⋯⋯还有更离谱的,本来零件好好的,维修人员利用消费者不懂行,说要换零件,结果换的是劣质品。诸如此类的“维修刺客”比比皆是,让人防不胜防。以下对“维修刺客”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消费者可以通过单方面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③消费者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维修刺客”利用消费者不懂行,虚高收费、谎称换件却换劣质品,隐瞒服务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构成欺诈,正确。
②: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消费者无法单方面启动仲裁程序,错误。
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起诉经营者侵权,应当对其主张的欺诈、损害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④:过错推定责任是依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适用的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本案中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错误。
13. 小张和小王在某零件加工厂工作,劳务费按计件形式发放。后双方核算工资,确认该零件加工厂分别欠付小张劳务费13898元、小王劳务费10000元。虽经多次索要,工厂仍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关于本案的维权方式,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张和小王可以寻求调解这一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②若二人经济困难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③该工厂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
④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调解往往成为优先选择,但不一定是“最佳方式”,不同纠纷适用不同方式,排除。
②: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先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并非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让人民法院转交,排除。
③:工厂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符合题意。
④: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14. 2022年7月,政府启动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三道沙河村的征地补偿工作,拆迁后原址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粉尘污染严重,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差。九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于2025年1月9日将区综合执法局诉至九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区综合执法局对案涉建筑垃圾履行监管职责。此案( )
①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客体
②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
③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④是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起诉人而非客体,客体是违法行为或怠于履职的行为,错误。
②: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依法享有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可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正确。
③: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符合题意。
④: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排除。
15. 某法院开展“法润兰苗”主题活动32场次,发出相关令状20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12场次,为5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指定法律援助21人,司法救助涉诉困境未成年人6人,成功调解家事纠纷156件。以下对于法律援助的看法正确的有( )
①司法机关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应予以法律援助
②对法律援助对象仅收取司法活动的基本费用
③见义勇为等情形可不受经济困难等条件限制
④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其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而非司法机关,错误。
②: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不收取费用,错误。
③:见义勇为等情形产生的民事权益纠纷,属于法律援助的特殊情形,可以不受经济困难等条件的限制,正确。
④: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正确。
16. 2025年12月初,某地寒潮突袭,天降大雪,冻坏供水管道。供水公司抢修管道,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居民赵某在回家途中,不慎踏入施工坑道,导致受伤。后赵某将施工方供水公司诉至法院。
民法典链接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可知( )
①该案件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②赵某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赵某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④如果双方不服法院判决,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施工人不能证明已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此规则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正确。
②:赵某提起的是民事侵权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排除。
③:本案中供水公司是施工方,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赵某作为受害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判定自身责任——受害人无过错则无须担责,正确。
④:不服一审民事判决,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一审民事裁定,上诉期限为10日,错误。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5年1月,大明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约定该教育培训公司为大明女儿小莉提供早教课程,优惠价为17914元,课程数为“正课144节+赠课6节”,授课地址为甲地。当日,大明向该教育培训公司支付课程费用总额17914元。2025年10月,该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大明女儿小莉的上课距离由原来的0.6公里变成了6公里。2025年11月,大明与该教育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张选择该课程服务是因为距离近,现其搬到乙地,导致上课路程较远,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后又多次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协商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11月26日,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将事件经过进行描述,并表明不退款,半小时后撤回。上述发布的图文未产生任何用户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大明遂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并赔偿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某某集团公司系“某某”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2024年,陈某甲在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租赁的一处民房内灌装假冒的某某豆奶粉,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周边多个省份进行兜售。经查,仅8个月,陈某甲销售假冒某某豆奶粉3300余箱,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1万元。经检测,涉案假冒豆奶粉的维生素D含量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答案】(1)①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该合同有效。某教育培训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的原则,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支持大明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的诉讼请求。
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许可的制作、使用、公开等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侵犯了大明母女的肖像权,法院会支持大明关于赔偿侵犯其肖像权损失的请求。
③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该教育培训公司在发布图文时,对事情经过进行描述,所述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并未捏造、歪曲事实,亦未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且图文中没有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不足以证明大明母女的社会评价受到贬损或降低。所以法院不支持大明对该教育培训公司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
(2)①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本案中,陈某甲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获取非法利益,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又触犯刑法。法院依法判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陈某甲在不合规场所灌装食品,产品指标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震慑违法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合同履行原则、肖像权、名誉权的相关知识,从违约认定和侵权构成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导致上课距离显著增加→可联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该公司未按约定地点提供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支持解除合同并退费的请求。
有效信息②:教育培训公司在社交媒体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图文→可联系肖像权保护:未经许可公开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法院会支持肖像权赔偿请求。
有效信息③:公司发布图文描述事件经过,内容基本属实,无侮辱诽谤,且未产生负面互动→可联系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该行为未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不支持该项请求。
【小问2详解】
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商标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从法律依据和社会意义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陈某甲未经许可灌装假冒注册商标的豆奶粉并销售→可联系商标权保护:该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的意义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
有效信息②:假冒豆奶粉维生素D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可联系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法院判决的意义在于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因财产损坏、遗产继承等民事事项引发的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妥善化解矛盾。
材料一 13岁的小宇在小区公共区域玩耍时,看到邻居陈先生停放的无人机,出于好奇擅自摆弄。操作过程中,小宇不慎导致无人机坠落,造成机翼折断、机身多处破损。陈先生维修无人机共花费3000元,遂要求小宇及其父母承担维修费用。小宇父母认为,小宇尚且年幼,且平日已对其进行相关教育,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经调解,小宇父母赔偿了陈先生全部维修费用。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释小宇父母最终承担了陈先生的维修费用的原因。
材料二 王强与张丽系夫妻关系,两人均为老年再婚。王强与前妻生育了五名子女,均已成年,独立生活。2007年,王强签订了购房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其前妻去世。2015年,张丽与王强结婚。2016年,王强立下自书遗嘱,在王强去世后,涉案房屋留给张丽个人所有。2025年,王强去世。现张丽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涉案房屋由自己全部继承。
(2)张丽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加以说明。
【答案】(1)小宇因过错导致无人机损坏,造成陈先生财产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法律规定,13岁的小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小宇父母虽对孩子进行过教育,尽到部分监护职责,但该行为不能免除其法定监护责任。因此,小宇父母最终需赔偿陈先生的无人机维修费用。
(2)法院不会全部支持。①涉案房屋是王强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妻去世后,该房屋一半产权归王强所有,另一半作为前妻遗产,由王强与其五名子女法定继承。因此,王强仅对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②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王强所立自书遗嘱形式合法有效,但其中处分子女应继承份额的部分无效。③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王强立有自书遗嘱,因此,张丽只能依据遗嘱继承王强享有的房屋份额,不能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其全部继承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侵权责任的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宇擅自摆弄无人机致其坠落损坏,造成陈先生财产损失→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宇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宇为13岁未成年人→可联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分析: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宇父母认为平日已对小宇进行相关教育,不应承担责任→可联系监护责任的法定性分析:监护责任是法定义务,尽到部分教育职责不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不能免除其监护责任,因此小宇父母需要承担维修费用。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遗嘱效力的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案涉房屋是王强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后前妻去世→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法定继承分析:该房屋属于王强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前妻去世后,房屋的一半份额属于王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作为前妻的遗产,由王强和五名子女共同法定继承,因此王强仅对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
有效信息②:王强自书遗嘱将案涉房屋全部留给张丽→可联系遗嘱的有效条件分析:民法典规定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王强的自书遗嘱形式合法,但其中处分子女应继承份额的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③:张丽要求判决房屋由自己全部继承→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效力分析: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张丽仅能依据遗嘱继承王强个人享有的房屋份额,无权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因此其主张不能得到法院全部支持。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55岁的安装工人老黄,入职时在公司的要求下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公司将本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中的300元作为“补贴”发放给他。近二十年后,因公司业务调整,老黄面临收入骤降且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困境。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公司以承诺书为由拒绝。老黄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支持其诉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形式的承诺而免除,该承诺书无效,判决公司向老黄支付经济补偿金8.7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为何会支持老黄的诉讼请求。
【答案】①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放弃社保协议或承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②本案中,公司未依法为老黄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定解除权并获得经济补偿。
③法院结合老黄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水平,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
【解析】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从合同效力、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劳动者法定解除权及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在老黄入职时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并将部分社保费用作为“补贴”发放。→可从合同效力角度分析: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的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该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不能作为公司免除其法定责任、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有效抗辩。
有效信息②:公司因业务调整导致老黄收入骤降,且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其无法领取养老金,老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从劳动者法定解除权角度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过错在先,老黄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公司向老黄支付经济补偿金8.7万元。→可从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角度分析: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院结合老黄在公司近二十年的工作年限及其工资水平,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20万元支付给孙某,并保存了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借款到期后,孙某以生意失败为由拒绝还款。周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并提交了借条原件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孙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辩称这20万元是周某投资其生意的入股款而非借款,并举出两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其中周某曾说过“看好这个项目”“一起赚大钱”等话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本案中的“借条”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分别属于哪种法定证据类型,并说明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需阐明理由)。
【答案】①借条属于书证;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周某主张与孙某存在借贷关系,提供了借条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予以证明,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孙某主张款项为投资款而非借款,应对其反驳主张(即投资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不足以明确证明双方存在投资入股合意,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紧扣法定证据种类和民事诉讼举证原则,先对材料中呈现的具体证据进行准确归类,再结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析原告初步举证与被告反驳举证的责任分配。
有效信息①:周某提交借条原件→可从法定证据种类的角度,说明借条属于书证。
有效信息②:周某提交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可从法定证据种类的角度,说明该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有效信息③:周某主张借贷关系并提交借条和转账截图→可从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角度,说明周某作为主张方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④:孙某辩称入股款并举出含看好项目等话语的微信截图→可从反驳主张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孙某应对其投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合意需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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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5月思想政治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考试时间为75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周某因违反单位考勤制度,被单位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②赵某在商场购物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受伤,向商场索赔
③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李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约定相关事宜
④钱某因酒驾被交管部门暂扣驾驶证,钱某对处罚不服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综合性规章。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人脸识别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重要一环,正被广泛应用于安防、商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办法》的实施,旨在厘清人脸识别的适用边界、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信息保护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此《办法》的实施明确了应用边界与保障隐私,兼顾发展与安全
②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隐私权益,此《办法》的实施强化信息保护
③隐私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他人信息
④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正当性原则,保护自然人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银行经营风险是指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为降低风险,银行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 要求借款人用私家车作为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银行保管
B. 接受借款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如未按时还款直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C. 接受借款人用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抵押,如未按时还款银行可转让此权利
D. 要求借款人用其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借款人继续居住
4. 画家甲将自己创作的一幅水墨画卖给收藏家乙,双方钱货两清。后乙未经甲许可,将该画的高清扫描件授权给丙公司。丙公司仅原样使用画作图案制作文创产品并线上批量销售获利。甲得知后,认为乙和丙公司侵犯了其权利。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乙享有画作原件的所有权,有权对画作进行拍照留存欣赏
②甲将画作原件卖给乙,意味着该画作的著作权也一并转让
③乙许可他人对画作进行商业开发利用并对外销售,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④丙公司未经许可原样使用画作图案进行商业开发,侵犯了甲的改编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2024年9月,王某购车时,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承诺其外地车牌旧车可申领本省置换补贴9000元。同年10月,王某购车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置换补贴时,却被告知因旧车非本省牌号,不符合申领条件,遭到拒绝。王某遂与汽车销售公司沟通交涉,该公司辩称因政策原因非公司过错。协商无果后,王某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销售人员的不实承诺致使购车合同无效
②关于补贴的承诺具有要约邀请性质
③销售公司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构成违约
④消费者应尽政策核实与证据留存的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W市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电梯采用全玻璃方式,并于小区张贴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该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居住于该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遂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等人侵犯了范某的用益物权,范某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
③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④范某有权要求徐某等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姜某共生育姜A、姜B、姜C、姜D、姜E(已去世)五个子女,2023年11月,姜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一个月。2024年6月,姜某与妻子入住某老年公寓,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无力支付寄养费用,姜某诉至法院,请求四个子女(均已成家)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11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赡养纠纷不适用仲裁,姜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②《寄养协议》必须经四个子女都签字才有效
③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费
④若姜C经济困难,则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梁某不幸去世,梁某妻子方某依然如故地照顾梁某母亲的饮食起居、病痛护理,直至梁某母亲离世。梁某母亲去世后留下房产与存款。方某认为自己一直赡养公婆,也应享有继承权,但遭到了丈夫两个姐姐的强烈反对。于是,方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以下看法正确的有( )
①方某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继承人
②方某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梁某母亲遗产
③两个姐姐因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④在该案中合法继承人有方某以及梁某两个姐姐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0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分居。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并由李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的一半。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若李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 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 因张某与李某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D. 李某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10. 秦某与林某为夫妻,育有一女秦小雨(16周岁)。秦某婚前拥有个人专利一项,婚后该专利许可他人使用,五年累计收取许可费60万元。2025年初,秦某被确诊重病,需高额医疗费。秦某病重期间,在一名亲友见证下,口头表示其“名下的财产都留给女儿秦小雨”。不久后秦某去世。事后查明,秦某还有婚后存款30万元,另有秦某婚前债务5万元尚未清偿。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专利许可费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秦某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处分
②秦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对全部个人合法财产具有法律效力
③秦小雨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其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若秦小雨继承秦某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5万元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小王加班完成了一个重要项目。两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小王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及加班费。小王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理由并支付报酬,遭拒。本案中(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依法成立
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小王说明正当理由
③小王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有权获得约定工资
④公司安排小王在试用期内加班,无需支付其加班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上门换个灯泡,收费200元,一般不超过50元;电动自行车补个胎,收费100元,比小汽车补胎费还贵;上门修个电视,没换任何配件,收费400元⋯⋯还有更离谱的,本来零件好好的,维修人员利用消费者不懂行,说要换零件,结果换的是劣质品。诸如此类的“维修刺客”比比皆是,让人防不胜防。以下对“维修刺客”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消费者可以通过单方面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③消费者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小张和小王在某零件加工厂工作,劳务费按计件形式发放。后双方核算工资,确认该零件加工厂分别欠付小张劳务费13898元、小王劳务费10000元。虽经多次索要,工厂仍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关于本案的维权方式,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张和小王可以寻求调解这一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②若二人经济困难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③该工厂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
④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2022年7月,政府启动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三道沙河村的征地补偿工作,拆迁后原址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粉尘污染严重,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差。九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于2025年1月9日将区综合执法局诉至九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区综合执法局对案涉建筑垃圾履行监管职责。此案( )
①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客体
②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
③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④是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某法院开展“法润兰苗”主题活动32场次,发出相关令状20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12场次,为5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指定法律援助21人,司法救助涉诉困境未成年人6人,成功调解家事纠纷156件。以下对于法律援助的看法正确的有( )
①司法机关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应予以法律援助
②对法律援助对象仅收取司法活动的基本费用
③见义勇为等情形可不受经济困难等条件限制
④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2025年12月初,某地寒潮突袭,天降大雪,冻坏供水管道。供水公司抢修管道,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居民赵某在回家途中,不慎踏入施工坑道,导致受伤。后赵某将施工方供水公司诉至法院。
民法典链接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可知( )
①该案件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②赵某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赵某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④如果双方不服法院判决,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5年1月,大明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约定该教育培训公司为大明女儿小莉提供早教课程,优惠价为17914元,课程数为“正课144节+赠课6节”,授课地址为甲地。当日,大明向该教育培训公司支付课程费用总额17914元。2025年10月,该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大明女儿小莉的上课距离由原来的0.6公里变成了6公里。2025年11月,大明与该教育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张选择该课程服务是因为距离近,现其搬到乙地,导致上课路程较远,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后又多次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协商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11月26日,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将事件经过进行描述,并表明不退款,半小时后撤回。上述发布的图文未产生任何用户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大明遂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并赔偿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某某集团公司系“某某”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2024年,陈某甲在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租赁的一处民房内灌装假冒的某某豆奶粉,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周边多个省份进行兜售。经查,仅8个月,陈某甲销售假冒某某豆奶粉3300余箱,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1万元。经检测,涉案假冒豆奶粉的维生素D含量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因财产损坏、遗产继承等民事事项引发的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妥善化解矛盾。
材料一 13岁的小宇在小区公共区域玩耍时,看到邻居陈先生停放的无人机,出于好奇擅自摆弄。操作过程中,小宇不慎导致无人机坠落,造成机翼折断、机身多处破损。陈先生维修无人机共花费3000元,遂要求小宇及其父母承担维修费用。小宇父母认为,小宇尚且年幼,且平日已对其进行相关教育,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经调解,小宇父母赔偿了陈先生全部维修费用。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释小宇父母最终承担了陈先生的维修费用的原因。
材料二 王强与张丽系夫妻关系,两人均为老年再婚。王强与前妻生育了五名子女,均已成年,独立生活。2007年,王强签订了购房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其前妻去世。2015年,张丽与王强结婚。2016年,王强立下自书遗嘱,在王强去世后,涉案房屋留给张丽个人所有。2025年,王强去世。现张丽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涉案房屋由自己全部继承。
(2)张丽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加以说明。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55岁的安装工人老黄,入职时在公司的要求下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公司将本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中的300元作为“补贴”发放给他。近二十年后,因公司业务调整,老黄面临收入骤降且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困境。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公司以承诺书为由拒绝。老黄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支持其诉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形式的承诺而免除,该承诺书无效,判决公司向老黄支付经济补偿金8.7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为何会支持老黄的诉讼请求。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20万元支付给孙某,并保存了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借款到期后,孙某以生意失败为由拒绝还款。周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并提交了借条原件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孙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辩称这20万元是周某投资其生意的入股款而非借款,并举出两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其中周某曾说过“看好这个项目”“一起赚大钱”等话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本案中的“借条”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分别属于哪种法定证据类型,并说明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需阐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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