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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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综合探究 企业创办之旅,综合探究 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类型 题集-综合训练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三轮冲刺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3 KB
发布时间 2026-05-29
更新时间 2026-05-29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118896.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法律与生活》核心考点,以案例分析为载体,系统整合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认定及举证规则,强化法治观念与问题解决能力。 **综合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单选题|18(如相邻关系、继承纠纷)|法律原则(诚信/公平)、责任类型(违约/侵权)判断|从法律条文到具体情境,构建“权利-义务-责任”逻辑链| |材料题|4(如环境污染、网约房纠纷)|案例分析三步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划分)|结合社会热点,体现“法条-案例-价值”应用拓展|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综合练习 一、单选题 1.某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组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业主周某将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公共过道上,挡住了消防栓,造成了安全隐患。随后该栏目记者赶到现场,拍摄了楼道现状及周围群众对该事件的看法,并对周某进行了拍摄采访。视频如实播出后,周某认为该栏目组的行为给他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在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②电视台拍摄周某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应当承担责任 ③视频播出给周某造成了负面评价,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 ④电视台如实报道周某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6年2月,张女士提前预订了某酒店5月1日至5日的房间,总价494.85元。4月23日,该酒店突然致电张女士,告知酒店因背负巨额外债即将关停,无法承接五一住宿订单,催促她尽快申请退款。张女士取消了该酒店订单后,联系订房平台核实情况,平台回复,该酒店运营正常,五一房价一晚569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有权要求该酒店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其损失 ②该酒店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双倍返还订金的责任 ③张女士通过下单支付成功后,与酒店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 ④平台有义务核实入驻商家的经营信息,对违规酒店进行罚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大会以“AI引领知识产权创新,规则赋能IP全球合作”为主题,汇聚全球知识产权领域顶尖资源与权威力量,搭建起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关于知识产权,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企业可以将他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字号 ②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保护期 ④培训机构盗版印刷教材批量售卖,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和发行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方某支付8.9万元报名参加考研辅导,机构与方某签订的《协议书》以格式条款形式约定:未通过考试则全额退还培训费,因学员原因导致教学效果无法保证的,由学员负责且不退费。两次考试未通过后,方某起诉要求退费。机构辩称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方某应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履行合同的关键是遵循诚信原则,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②若格式条款表述不明确且未作合理提醒,机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③《协议书》属于“霸王条款”,排除学员权利导致全部内容无效 ④最终教学效果需要双方的配合,全额退款诉求违反民法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王大爷受某小区1单元业主委托与某公司签订《加装电梯承包合同》,并支付了定金5万元和10万元预付款。在完成基坑施工后,业主发现施工队未按合同约定的图纸要求处理钢管柱积水,存在严重隐患。王大爷书面要求整改,该公司拒不整改且未作合理解释。双方争执不下,导致工程停工。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的行为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②王大爷可要求施工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付违约金 ③王大爷代表业主签订合同,需独自承担合同法律责任 ④施工方作为过错方应承担工程停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陈某与妻子黄某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价值200万元,陈某婚前有存款80万元,二人育有一子陈小某,陈某还与前女友沈某育有一非婚生女陈某某,一直由前女友抚养。陈某去世后,黄某悲痛过度也随即去世。据此可推断(   ) ①陈小某通过法定继承共获得遗产220万元 ②黄某与两名子女均为陈某第一顺位继承人 ③非婚生女未受陈某抚养故而无权继承遗产 ④黄某可依法定继承分得陈某遗产50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利于保障老年人晚年合法权益 ②此协议签订后,卢某即刻成为杨某的法定监护人 ③意定监护尊重老年人预先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意愿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2年梁某与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判令蒋某每月支付子女(子5岁,女8岁)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成年,蒋某一直未履行。2025年梁某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经查,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在2023年离世,该房产变卖款共计210万元,蒋某与其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全部份额由其姐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②继承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③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将获得210万元的遗产 ④蒋某行为存在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王某与李某(王某爷爷的妹妹的孙女)于2020年登记结婚。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了王某父母的一套房产;李某婚后发表小说获得稿酬15万元。2024年,李某以王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损害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继承的父母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李某婚后发表小说获得的稿酬为李某个人财产 C.李某可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D.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因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10.张某多年从事数据采集工作。因该公司转向AI自动化采集,在未对张某进行相关技能提升培训或调岗安排的情况下,公司撤销张某岗位及所在部门并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不服,遂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本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劳动仲裁是解决张某与公司争议的必经程序 ②事先签订有效协议书是张某仲裁成功的前提 ③该公司侵犯了张某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权利 ④企业不能随意将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在节假日期间的火车票“抢票大战”中,各类“抢票APP”推出所谓“全能抢票”“专人抢票”“极速抢票”等功能,并收取十元至几十元不等的抢票费。国家有关部门提醒,“平台抢票”实为“官网候补”,各种所谓的“抢票”手段不但不能起到优先购票的效果,可能旅客的行程也因此被耽误。由此可知(   ) ①各种所谓的“抢票”涉嫌组织虚假交易,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有关部门的提醒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③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经营者实施的混淆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A公司是“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该公司发现B公司在其运营的APP中,未经许可使用与“喜羊羊”“懒羊羊”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作为视频封面,并利用AI技术生成与上述动画角色音色高度近似的音频,用户可下载并充值使用。于是,A公司把B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B公司侵害了A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改编权 ②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应确保训练数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③B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全部维权费用 ④知名角色配音具有较高知名度,AI生成内容导致公众混淆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某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餐饮企业使用过期原料制作预制菜却不标注、新能源车企虚标续航夸大智驾功能等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查封涉案产品、立案调查涉事主体,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预制菜不标注关键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②市场监管局通过法定程序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 ③车企虚标续航、夸大功能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 ④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成为高频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人社部同步释放多项新政信号: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等。这标志着权益保障已从原则性倡导转向制度化落地阶段。解决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需要(   ) ①企业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②国家建立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③企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保障权益提供依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颜某入职某公司施工项目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颜某缴纳社保。半年后颜某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公司拒绝担责。颜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工资转账流水。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公司最终支付颜某16500元补偿款。本案中(   ) 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无法成立 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属于法定诉讼物证范畴 ③劳动纠纷必须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不得起诉 ④法院出具调解文书,当事人签收后具强制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某科技公司技术员工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王某婚前持有该科技公司的部分股权。此外,王某婚后利用业余时间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家电控制系统,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夫妻二人未约定该专利收益归属。王某生前立下遗嘱,仅明确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母亲张某继承。王某因病去世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智能家电控制系统的专利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若对遗嘱有异议,可在王某去世后任意时间申请仲裁 ③案涉股权依照遗嘱继承处理,无须征得李某同意即可生效 ④婚后所购房产分割出属于李某的部分后,李某还可依遗嘱继承获相应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魏某是A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是B明星的粉丝,四人均是某微博用户。何某等三人曾在某微博发布一些关于A明星不实的负面信息,魏某看到后将三人成功举报。三人被举报后极为不满,开始在微博账号上持续发布诸如“嫌疑犯魏某”等内容,还在微博主页、评论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和微博主页链接。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魏某的举报合法正当,是维护网络环境的合理行为 ②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民事诉讼 ③本案由魏某承担举证责任,微博账号上的内容是书证 ④何某等人的言论侵犯魏某的荣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黄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电子垃圾焚烧后提炼成铝块进行销售。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处置点查获未焚烧的半成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某区检察院认为成年人黄某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和环保部门承担 ②黄某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③该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④黄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9.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村民张某承包了位于某羊蹄加工作坊下游的5亩农田,用于种植水稻和养殖淡水鱼。该羊蹄作坊由李某经营,长期使用工业盐、火碱(氢氧化钠)等化学品进行脱毛和浸泡处理,产生的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直接排入农用灌溉沟渠。 2026年4月,张某发现稻田里的禾苗大面积枯黄、鱼塘内鱼苗大量死亡。5月,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农作物损失和鱼塘损失共计20万元。庭审中,李某辩称:“连日下雨导致废水外流在所难免,自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自己作坊规模小,排放的废水是否是造成农田污染和鱼苗死亡的直接原因,张某必须拿出证据。”张某回应道:“我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与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北京市的周女士经常乘坐地铁出行。2025年8月适值北京雨季,在暴雨蓝色预警后,地铁运营公司设置挡水板应对防汛。一天,周女士在地铁站搭乘升降直梯时,因走路过快,右脚被设置在直梯门口的挡水板绊倒,摔倒在轿厢内。地铁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处置。随后,周女士前往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腓骨远端骨折等伤情。 周女士认为,挡水板既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识,也没有地铁站工作人员提醒,自己受伤是地铁运营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因此,周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地铁运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7万余元。 人民法院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挡水板上有双色警示条纹和“注意脚下小心绊倒”警示文字,挡水板一侧还放置了黄色警示牌子;挡水板周边地面干净平整、无明显障碍物,多名乘客在进入地铁站的电梯前都看到了挡水板。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周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网约房”以灵活便捷的优势走进大众生活,然而部分业主擅自将住宅改为“网约房”对外经营,引发噪音扰民、安全隐患、邻里矛盾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小周与小张是同一栋楼上下楼邻居,双方房屋登记用途均为住宅,且二人是各自房屋的所有权人。2023年房屋交付后,小张擅自将该房屋改造为“网约房”,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房源、明码标价、接受预订,用于短期住宿经营。 因该房屋长期作为网约房使用,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噪音扰民等问题突出,小周及其他业主多次向公安机关、物业等投诉反映,但问题仍难以解决。无奈之下,小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张停止对该房屋的经营性使用,恢复住宅原有用途。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小张停止对房屋的经营性使用,恢复住宅用途。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经营性用房,是指专门用于商业、工业、办公、服务业等盈利性经营活动,以获取经济收益为目的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本案中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F学校高二年级组织同学参加法庭审判旁听活动,沉浸式感受法律的意义和价值。法庭审理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S公司大肆产销侵犯D科技公司著作权的同类商品,获取巨额非法收益,被D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期间,S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被诉商品的两个销售链接截图,显示创建时间早于原告作品发表时间。法院向电商平台服务商发函调查,复函证实:其中一条链接的真实创建时间晚于原告作品发表时间,另一条链接对应的实际是牙刷商品而非牙膏商品,其截图均系伪造。 法院审理查明:S公司多次伪造虚假证据、进行虚假陈述,且屡教不改。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并判决适用五倍惩罚性赔偿,判令S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600万元。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对该案议论纷纷。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B 【详解】①:周某将垃圾堆放在公共过道妨碍其他业主通行、占用消防设施,违反民法典中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合法利益,正确。 ②:周某违规占用公共空间涉及公共利益,电视台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拍摄其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未侵犯隐私权,排除。 ③:电视台如实报道事件,没有捏造、歪曲事实,也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周某名誉,不属于侵犯名誉权的情形,排除。 ④: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肖像、个人信息等,不承担民事责任,电视台如实报道违规行为属于合法的舆论监督,不构成侵权,正确。 2.A 【详解】①:酒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守约方的张女士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符合题意。 ②:只有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才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具有双倍返还的担保效力,材料也未明确双方约定了定金,错误。 ③:张女士提前预订酒店并支付价款,酒店接受订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符合题意。 ④:平台属于民事主体,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违规酒店进行罚款,错误。 3.D 【详解】①: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给予更严格的保护,即使未注册,也禁止他人将其注册为企业字号,错误。 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保护期满后该发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正确。 ③: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15年,发明专利保护期才是2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错误。 ④:盗版印刷教材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批量售卖属于未经许可发行其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正确。 4.C 【详解】①:履行合同需要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但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本题中的辅导机构)需要对与对方有重大厉害关系格式条款履行合理提示说明义务,如果格式条款表述不明确且未尽合理提醒义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③:该协议中仅不合理免除机构责任、排除学员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并非《协议书》全部内容无效,错误。 ④:考研培训的教学效果需要机构提供教学服务和学员认真配合共同实现,如果机构已经依约履行了教学义务,仅因未通过考试就要求机构全额退款,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正确。 5.B 【详解】①: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图纸要求处理钢管柱积水,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王大爷不能要求施工方既双倍返还定金又赔付违约金,错误。 ③:王大爷是受单元业主委托签订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行为,合同的法律责任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而非王大爷独自承担,错误。 ④: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且拒不整改,是过错方,应当承担工程停工造成的相应损失,正确。 6.A 【详解】首先确定陈某的遗产总额:陈某婚前存款80万元属于个人财产,全部计入遗产;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00万属于陈某的遗产。因此陈某总遗产为80+100=180万元。 ②③:其次对继承人资格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与是否直接抚养无关。因此陈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黄某、婚生子陈小某、非婚生女陈某某,②正确,③错误。 ①④:最后来进行遗产数额计算:陈某的180万遗产由3名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每人分得60万:黄某继承陈某遗产60万,因此“黄某分得陈某遗产50万元”说法错误;黄某本身自有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份额100万,加上继承陈某的60万,总遗产为100+60=160万;黄某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陈小某(陈某某与黄某无抚养关系,不是黄某的继承人),因此陈小某继承黄某全部160万遗产,加上自己继承陈某的60万,总共获得60+160=220万,①正确,④错误。 7.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选定监护人,目的就是保障老年人等群体晚年的合法权益,符合制度设计初衷,正确。 ②:协议明确约定,卢某只有在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担任监护人,并非协议签订后即刻生效,且意定监护不等同于法定监护,不会直接成为法定监护人,错误。 ③:意定监护由成年人自主预先选择信任的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体现了对公民意思自治的保护,正确。 ④: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在死亡后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主体的行为,本案中杨某是生前将房产赠与卢某,属于生前赠与,不属于遗赠,错误。 8.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子女抚养费正是基于这一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符合题意。 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并非继承权;且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会被认定无效,该项表述错误,排除。 ③:蒋某父亲离世后,该房屋属于蒋某父母的共同财产,变卖款中的105万元属于蒋某父亲的遗产,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仅能获得属于遗产的105万元,并非全部210万元,排除。 ④:蒋某在负有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放弃本可获得的遗产份额,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属于逃避抚养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的行为,符合题意。 9.A 【详解】A: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产,在无遗嘱明确只归王某一方所有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B:李某婚后发表小说获得的稿酬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C: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本题中李某提起的是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撤回规则,排除。 D:王某与李某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排除。 10.D 【详解】①: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但是劳动争议的解决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形式,劳动仲裁不是解决张某与公司争议的必经程序,排除。 ②:劳动仲裁的启动无需事先签订仲裁协议书,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直接申请仲裁,排除。 ③:该公司在转向AI自动化采集后,未对张某进行相关技能提升培训,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张某依法享有的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权利,正确。 ④:企业因技术迭代调整岗位时,应当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的培训、调岗等义务,不能随意将技术迭代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正确。 11.C 【详解】①:抢票APP的行为属于对自身服务做虚假宣传,不是“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交易一般指为其他经营者刷单炒信等行为),错误。 ②:国家有关部门的提醒,向消费者告知了“抢票”的真实情况,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让消费者了解到所谓“抢票”的无效性,避免被收取不合理费用,保障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正确。 ③:市场监管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管部门,消费者遇到此类欺诈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 ④:混淆行为指经营者傍名牌、仿冒他人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混淆商品/服务来源的行为,本题中抢票APP的行为是虚假宣传,不属于混淆行为,错误。 12.D 【详解】①:信息网络传播权,B公司未经许可在APP中使用实质性相似的角色图片、提供用户下载并充值使用,确实侵害了A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B公司使用的是与原角色“实质性相似”的图片、用AI生成近似音色,本质是抄袭/仿冒,并未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因此不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排除。 ②:B公司未经许可,使用A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角色音色作为AI训练素材并商用,违反了数据使用的合法性要求。这一案例说明,生成式AI大模型训练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确保训练数据来源合法、使用正当,正确。 ③:司法实践中,法院仅支持合理的维权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而非“全部维权费用”(如超出合理范围的开支)。因此“全部维权费用”的表述不准确,排除。 ④:“喜羊羊”“懒羊羊”的角色形象和配音具有较高知名度,B公司利用AI生成近似音色并商用,容易使公众误认为该内容与A公司存在关联,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情形,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 13.D 【详解】①:预制菜不标注原料情况、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商品真实情况,直接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知情权,排除。 ②:市场监管局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追究刑事责任也并非市场监管局职权,主体与职权对应错误,排除。 ③:车企虚标续航、夸大智驾功能,隐瞒商品真实性能,违背了市场经济中的诚信经营原则,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正确。 ④: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确。 14.C 【详解】①:材料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开展正当竞争主要维护市场秩序,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无直接关联,排除。 ②:国家建立完善制度、畅通维权渠道,为权益保障提供法治基础和救济途径,正确。 ③: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常需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参与,企业单方面“健全”表述不准确,排除。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是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正确。 15.D 【详解】①:即使无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工资发放等事实,事实劳动关系依然成立,排除。 ②:手机中的微信记录、银行流水属于电子数据,不属于物证,排除。 ③: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除法定特殊情形外,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不予受理)才可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不得直接起诉。正确。 ④:民事诉讼中,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生效,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正确。 16.B 【详解】①: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业余时间自主研发的智能家电控制系统并获得专利,在夫妻无约定的情况下,该专利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李某若对遗嘱有异议,需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权利,并非“任意时间”;同时,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申请仲裁,应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排除。 ③:案涉股权为王某婚前个人财产,其有权通过遗嘱自行处分,将该股权由母亲张某继承,无须征得配偶李某同意,遗嘱自王某去世时生效,正确。 ④:婚后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割出李某的一半份额,剩余属于王某的份额才是遗产。李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定继承获得相应份额,而非依遗嘱继承(遗嘱未将李某列为继承人),排除。 17.A 【详解】①:魏某举报发布不实明星负面信息的行为,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合法正当的维权、维护网络环境的合理行为,符合题意。 ②: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符合题意。 ③:微博账号上的内容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证据,属于电子证据而非书证,且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若魏某主张对方侵权则需魏某举证,但证据类型表述错误,排除。 ④:何某等人发布“嫌疑犯魏某”等不实言论、公布魏某私人信息,侵犯的是魏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荣誉权是对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的权利,本案未涉及荣誉权相关内容,排除。 18.C 【详解】①: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环保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不承担该举证责任,错误。 ②: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属于法定的辩护人范围,可帮助黄某进行诉讼活动,正确。 ③:该刑事公诉案件的办理流程大致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正确。 ④:上诉必须在一审判决生效前提出,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上诉,判决生效后不能再上诉,错误。 19.①李某的主张不合理。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论李某有无过错,只要排放的废水与禾苗鱼苗死亡的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李某就废水外流与鱼苗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③张某主张不合理。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张某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实际损失)和损害行为(李某羊蹄作坊废水流入了灌溉沟渠)承担举证责任。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相关知识,分析李某与张某的诉讼主张是否合理。 有效信息①:李某辩称“连日下雨导致废水外流在所难免,自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自己作坊规模小,排放的废水是否是造成农田污染和鱼苗死亡的直接原因,张某必须拿出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李某以“连日下雨、作坊规模小”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规则;同时环境污染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李某承担,而非张某,因此李某的主张不合理。 有效信息②:张某回应“我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本案中,张某作为原告,主张李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仍需对损害事实(禾苗枯黄、鱼苗死亡的实际损失)、侵权行为(李某作坊的废水排入灌溉沟渠)承担举证责任,并非无需提交任何证据,因此张某的主张不合理。 20.我国法律规定,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仅在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时,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地铁运营公司设置挡水板是雨季防汛的合理措施,且已经通过设置双色警示条纹、警示文字、黄色警示牌,履行了合理的安全警示义务;挡水板周边无额外安全隐患,说明地铁运营公司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 周女士摔伤是自身走路过快、未对周边环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损害后果应当由自身承担,因此周女士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侵权、诉讼的基本原则的知识,从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案件双方的责任认定)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挡水板上有双色警示条纹和“注意脚下小心绊倒”警示文字,挡水板一侧还放置了黄色警示牌子;挡水板周边地面干净平整、无明显障碍物,多名乘客在进入地铁站的电梯前都看到了挡水板→可运用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仅在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时,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地铁运营公司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 有效信息②:周女士走路过快被挡水板绊倒,多名其他乘客都注意到了挡水板→可从受害人自身责任认定角度分析:周女士未尽到对自身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自身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损害结果和地铁运营公司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有效信息④:法院驳回周女士全部诉讼请求→可运用诉讼的基本原则的知识总结:周女士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撑,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1.①依据民法典,业主不得违规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确需变更须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小张未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违规改变房屋登记用途,其经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守相邻关系规则,秉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不得损害邻居合法权益。小张擅自把住宅改网约房,人员混杂、噪音扰民,侵害小周等邻居居住安宁与合法相邻权益。③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叫停经营性使用、恢复住宅用途,既维护民法典物权规定,保障相邻权,也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与业主合法居住权益。 【详解】本题为原因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物权、相邻关系、民事诉讼相关知识,从相邻权保护、司法裁判原则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张将登记用途为住宅的房屋私自改造为网约房开展营利经营,未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可用住宅改经营性用房法律规定知识点,说明业主行使房屋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住改商未取得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该经营行为不具备合法依据。 有效信息②:网约房人员流动繁杂、噪音扰民,干扰楼下住户正常生活起居→可用相邻关系处理原则知识点,说明不动产权利人利用不动产时,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合法居住权益,小张行为侵害小周相邻权。 有效信息③: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民法典相关条文作出判决,要求停止经营、恢复住宅用途→可用民事诉讼审判原则知识点,说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既规制违规经营行为,也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与小区公共秩序。 22.①S公司未经许可产销侵权商品,侵犯了D科技公司的著作权,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赔偿合法合理。 ②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S公司提交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对其处以罚款符合法律规定。 ③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了侵权惩戒力度,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震慑侵权行为,维护市场法治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主观题,要运用侵权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惩罚性赔偿、诚信诉讼等知识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S公司大肆产销侵犯D科技公司著作权的同类商品,获取巨额非法收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著作权法》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S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并获利,侵犯了D公司的著作权,因此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 有效信息②:S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销售链接截图,且多次进行虚假陈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S公司伪造证据、虚假陈述严重违背了诉讼诚信,法院依法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合法惩戒。 有效信息③:S公司屡教不改,法院判决适用五倍惩罚性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案中,S公司主观恶意极深且情节严重,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了侵权惩戒力度,不仅有效震慑了恶意侵权行为,更彰显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鲜明导向。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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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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