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4 社会争议解决(期末真题汇编,河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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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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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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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社会争议解决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河南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205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9 |
| 更新时间 | 2026-05-29 |
| 作者 | 安稳向阳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6-05-29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17318.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该汇编聚焦“社会争议解决”,精选河南多地高二期末试题,以行政公益诉讼、邻里纠纷等真实案例为载体,考查纠纷多元解决方式与诉讼程序,强化法治实践能力培养。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20题|含调解、仲裁、行政/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等|结合拆迁污染、网络侵权等热点,考查权利义务统一|
|材料题|11题|涉及行政诉讼程序、遗嘱效力、好意同乘等|以政府信息公开、邻里赔偿等案例,融合法律与生活逻辑分析|
内容正文:
专题04 社会争议解决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点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地 城
考点0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2024年初,某市J区下辖的K村启动拆迁工作。J区综合执法局在对房屋进行拆迁后于拆迁原址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粉尘污染,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恶劣。J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察、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于2025年5月9日将区综合执法局诉至J区人民法院,诉求综合执法局对案涉建筑垃圾履行监管职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中的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J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客体
③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 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利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是行政相对人,①错误。
②: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本案中为区综合执法局的行政行为,②不选。
③:该案属于行政公益诉讼。在诉讼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也可以提出辩护意见,③入选。
④: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就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本案中,检察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助于解决建筑垃圾污染问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④入选。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许昌某知名商超凭借对品质和服务的执着追求,在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中脱颖而出,逐渐成长为河南商界的零售巨头。然而,一些网红恶意侵权赚取流量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该企业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将侵权者告上法院。采用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积极意义是( )
A.强化政府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 B.以司法判决和刑事处罚实现惩戒功能
C.以个案推动公民法治信仰的实践培育 D.完善网络言论自律机制推动道德约束
【答案】C
【详解】A: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与“政府监管”无关,题干未涉及政府监管行为,A排除。
B: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事纠纷,对应的是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而“刑事处罚”属于刑事诉讼的结果,二者性质不同,B排除。
C:企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依法裁判,既能保护企业权益,也能以具体案例让公众认识到法律的作用,推动公民在实践中树立法治信仰,C正确。
D:题干强调的是“法律武器”“民事诉讼”,属于法律途径,而非“道德约束”或“网络言论自律机制”,二者侧重点不同,D排除。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小陈在某健身房花费3000元办理了年卡,使用三个月后,健身房因经营不善突然关闭,且拒绝退还剩余费用。小陈多次与健身房负责人协商未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已知小陈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小陈可以采取的正确方式是中( )
A.必须首先要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去申请调解
B.可直接向健身房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D.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
【答案】C
【详解】A: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但这不是维权的必经程序,小陈可以直接选择其他合法的维权途径,A排除。
B: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小陈与健身房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且未达成事后仲裁协议,不能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排除。
C:健身房突然关闭导致小陈无法继续享受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陈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因双方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小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正确。
D: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D排除。
故本题选C。
4.(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2024年11月19日,江苏省某羊肉经营部购进未经检疫活羊6只,重量270公斤,价值人民币8100元。该经营部经营者在家中自行屠宰后在市场摊位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45公斤,获利180元。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23年11月21日赴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摊位经营存在违法行为,同日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经营者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有权申请仲裁
②经营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经营者若不服处罚而起诉,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维权
④行政机关应举证其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行政处罚争议不适用仲裁,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经营者与市场监管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①错误。
②:行政诉讼是“民告官”,被告是特定的,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在经营者与市场监管局的诉讼中,市场监管局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②正确。
③: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③错误。
④: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要证明其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包括提供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海南某地60户村民因不服政府以较低补偿价格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称该决定是为了建设自贸港重点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村民拿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此推断,法院判决村民胜诉的可能原因是( )
①村民有权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
②被告不给予合理补偿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③该政府以收回决定代替征收程序,程序违法
④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村民有权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是措施,而不是原因,①排除。
②③:政府以较低补偿价格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说明被告不给予合理补偿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也说明该政府以收回决定代替征收程序,程序违法,②③正确。
④: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平等,④排除。
故本题选C。
6.(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范某与吉某育有一女范小某,后吉某去世,范某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16年即患有肾病并失去劳动能力。范某2025年1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其名下所有财产归妻子刘某一人继承。后范某去世,对于如何处理遗产范小某和刘某产生了纠纷。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范某的自书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②两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裁定解决范某的遗产分割问题
③两人若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且缺乏劳动能力可获得部分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小某自2016年患有肾病并失去劳动能力,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遗嘱中未保留其份额的部分无效,①④正确。
②: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②排除。
③:调解协议不一定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强制执行力;若在诉讼中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排除。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某晚,小王散步时,邻居刘家门前的大树枝条突然折断坠落,导致小王右腿骨折,花费医疗费等3万元。小王要求刘家赔偿,但刘家以自家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家侵犯了小王的生命权,应当承担小王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②小王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最佳选择是申请人民调解
③折枝的大树归刘家管理,所以刘家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若索要赔偿,小王应就医疗费用损失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刘家树木折断导致小王受伤,侵犯的是小王的健康权,而非生命权,①排除。
②:小王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但仲裁通常适用于合同纠纷或双方有仲裁协议的情形,侵权纠纷一般不经仲裁解决。此外,人民调解虽便捷、低成本,但需双方自愿,若刘家拒绝,调解可能无效,因此人民调解不一定是最佳选择,②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本案刘家)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因此,刘家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赔偿,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王要求赔偿,必须提供医疗费用等证据,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2025年2月,农业种植户范某在卢某的果园北侧的水稻田使用植保无人飞机进行喷雾除草剂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飞机喷药时发生药液漂移,卢某的农作物受损。经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受损作物的经济损失约21600元。若本案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则( )
A.卢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某可以委托辩护人
B.卢某和范某应当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
C.范某如果对该鉴定结果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卢某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审
【答案】B
【详解】A: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代理人。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范某作为被告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A排除。
B: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B正确。
C:行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鉴定意见),并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若范某对该鉴定结果不服,应在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或提出质证意见,而非提起行政诉讼,C排除。
D:对一审裁判不服,当事人应在上诉期(15日)内提起上诉,而非申请再审。再审是对已生效裁判的救济程序,适用于判决生效后发现错误的情形,D排除。
故本题选B。
9.(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深圳甲公司利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的文章被上海乙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发布。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其著作权。甲公司可以( )
①委托律师向乙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
②选择调解,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委托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因为乙公司侵犯甲公司的著作权,因此可以委托律师向乙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①正确。
②:当双方选择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若经司法确认,该调解协议就具有了强制执行力,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而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本案是民事诉讼不是刑事诉讼,③错误。
④: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本题中并没有提及已经有一审判决,所以不存在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的情况,甲公司此时应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上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以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是( )
①甲、乙两公司因购销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
②小李与妹妹因遗产问题发生争执
③小李与所在单位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
④某企业因增值税征收与税务局产生的纠纷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甲、乙两公司因购销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①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小李与所在单位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解决,①③正确。
②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以下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小李与妹妹因遗产问题发生争执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某企业因增值税征收与税务局产生的纠纷属于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②④不正确。
故本题选A。
11.(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赵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使用中因质量问题发生漏电,导致卫生间起火,造成财产损失,赵某与商场协商后决定提交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与商场协商后需要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作为申请仲裁的前提
②若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赵某仍可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仲裁裁决作出即具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④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公开进行,且为一裁终局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赵某与商场协商后需要订立有效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的前提,①正确。
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题目中说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赵某就不能再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②错误。
③:仲裁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正确。
④: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与诉讼相比,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关于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③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④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诉讼调解(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①正确。
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经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②错误。
③:诉讼外调解是指在法院之外进行的调解,包括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主持)和仲裁调解(由仲裁机构主持),③正确。
④: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才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是调解 ,④错误。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13.(24-25高二下·河南焦作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某商业公司系某茶场的债权人,其向某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茶场改制时有关土地的处置流转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该茶场未登记土地使用权为由,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答复商业公司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商业公司遂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对申请事项予以公开。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商业公司申请公开的是茶场所涉地块流转情况,并非申请公开茶场的土地登记情况,且其已经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案涉地块确实存在挂牌出让等事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县自然资源局仅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即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未尽到合理的检索义务,故判决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县自然资源局撤回上诉,商业公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该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过程公平正义的。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对某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1)①某商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案涉当事人均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②法院采纳商业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依法认定县自然资源局未尽到合理检索义务,法院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诉讼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其他角度,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2)①商业公司申请公开的是茶场所涉地块流转情况,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的是茶场土地登记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违背了同一律。②县自然资源局仅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即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即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犯了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其他角度,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详解】(1)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具体可运用公民诉讼的基本权利、证据、调解等知识,分析该案件如何实现诉讼过程的公平正义。
有效信息①:商业公司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县自然资源局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可联系公民诉讼的基本权利,从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的角度,说明案涉当事人均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有效信息②:一审法院采纳商业公司提供的初步证据,认定县自然资源局未尽到合理检索义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判决→可联系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的知识,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角度,说明本案中,法院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公正认定行政机关履职不当,体现了裁判公正,维护了公平正义。
有效信息③: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自然资源局撤回上诉,商业公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可联系调解的知识,从诉讼调解的意义的角度,说明本案中,二审法院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和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诉讼过程的公平正义。
(2)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基本要求、归纳推理等有关知识,评析某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行为。
论据①:商业公司申请公开茶场所涉地块流转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却以茶场未登记土地使用权为由答复信息不存在→可联系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从同一律的角度,说明该局混淆了“茶场土地处置流转情况”与“茶场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两个不同概念,违背了形式逻辑中同一律的要求,思维缺乏确定性,导致答复偏离申请人的核心诉求。
论据②:县自然资源局仅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未全面履行检索义务,便答复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联系归纳推理的知,从不完全归纳推理所犯的逻辑错误的角度,说明该局仅依据单一类别的事实材料,就简单得出“信息不存在”的一般性结论,犯了不完全归纳推理中“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
14.(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商城县·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依据: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权责任,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
意义: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按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分析】背景素材:因“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而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第一问为依据类命题,要求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需要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结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分析;第二问为意义类命题,从司法和公众的角度来分析说明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
关键词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运用诉讼调解的知识,从司法角度来分析说明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从公众角度来分析说明有利于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按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5.(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家住北京的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辆被大风吹落的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
然而,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法院经审理指出,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故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本案的诉讼类型及举证原则。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1)民事诉讼。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①极端大风天气不等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现象。本案中,极端大风天气早有预警,物业公司理应预见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业主损失的发生,因此不能免责。②周先生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全面履行服务义务,未巡查公共区域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判决合理合法。
【分析】背景素材:小区业主车被砸坏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指出本案的诉讼类型及举证原则。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小区车辆被大风吹落的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砸中小区业主周先生停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致车辆受损,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从诉讼的类型分析:此案为民事诉讼。
关键词②: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本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从不可抗力的角度分析,极端大风天气早有预警,物业公司理应预见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不属于不可抗力。
关键词②: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故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从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周先生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全面履行服务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法院经审理指出,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从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则分析: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6.(24-25高二下·河南洛阳等3地·期末)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生活中,父母子女家庭矛盾现象频出,值得我们深思。
【缘起】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时年70岁,妻子在孩子家帮忙),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刘某以自己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被害人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被害人继续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0多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刘某花费。
【过程】
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张某回应称: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2)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
【答案】(1)①小刘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③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但继承遗产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张某称所有家产都由小刘继承,没有从共同财产中析产。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①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④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分析】背景素材:敬老、爱老、助老与遗产继承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认识调解和仲裁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属于观点评析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可联系: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②: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
关键词③: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可联系: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
关键词④: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可联系: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属于做法类 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并实施诈骗→可联系: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
关键词②: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关键词③: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可联系: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④:张某对于小刘的说法逐一进行回应,并提出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可联系: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M公司拥有“使用乙醛酸法制备香兰素工艺”技术秘密,借助该工艺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香兰素制造商。之后,T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通过M公司香兰素车间主任获取了该技术秘密,导致市场上香兰素产品价格下滑以及M公司的市场份额缩减,M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M公司工艺未申请专利,车间主任行为违法,T公司不构成侵权
②T公司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日内提出上诉
③该案例属于民事诉讼,M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且有举证的责任
④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若M公司工艺未申请专利,车间主任非法获取并向N公司提供技术秘密的行为是违法的。T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该技术秘密用于生产,也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5日内提出上诉,②错误。
③:该案例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M公司作为原告主张T公司侵权,有举证的责任,并且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③正确。
④: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判,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王某在某健身中心办理年卡并使用跑步机锻炼时,因跑步机突发故障摔倒受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健身中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提交了健身中心会员卡消费记录、跑步机故障现场照片以及一同锻炼会员的证人证言。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通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提交的跑步机故障现场照片属于书证
②开庭审理是本案诉讼的最重要环节
③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登记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④被告逾期未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现场照片以图像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物证,而非书证(书证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事实),①错误。
②:开庭审理时,会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质证和辩论,这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最终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处于关键地位,②正确。
③: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起诉,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登记立案,③错误。
④:被告提交答辩状是权利而非义务,未按时提交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仍需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判,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河南鹤壁·调研)于某租赁潘某的房屋用于居住,约定租期半年。于某居住10日后出现嗓子疼痛等身体不适症状,告知房东潘某甲醛超标,潘某未予理会。于某继续居住3个月后,头晕、嗜睡问题加重,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全屋甲醛超标。于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潘某未全面履行义务,于某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②甲醛超标属于非主观因素,潘某可以免除责任
③确保租赁房达到安全标准是潘某和于某共同责任
④检测报告可以作为于某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潘某在得知房屋甲醛超标可能危害于某健康的情况下未予理会,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于某的健康权益受到损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于某有权请求解除合同,①正确。
②:甲醛超标虽可能因装修材料等非主观因素引起,但作为出租人,潘某对房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其违约责任,②错误。
③: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保障租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条件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③错误。
④: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房屋甲醛超标这一事实,从而有效证明侵害存在,是于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2025年5月,陈某与家人在超市购物,由于地面刚被拖过较为湿滑,陈某滑倒并撞倒货架,大腿被砸伤骨折,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花费2万元。出院后,陈某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负责人表示,陈某当天穿高跟鞋导致走路不稳才摔倒,且将超市货物撞倒,对超市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只同意赔偿3000元。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遂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根据诉讼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
①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
②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③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⑤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宣告判决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①-③-⑤
C.②-④-③-①-⑤ D.①-②-④-③-⑤
【答案】B
【详解】②:陈某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②排在首位。
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超市,超市需要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再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陈某,这样双方就能了解对方的观点,为后续的诉讼活动做准备,④排在第二位。
①:在开庭审理阶段,首先会进行法庭调查,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审查,①排在第三位。
③: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意见,③排在第四位。
⑤: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等程序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判决,并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结果,⑤排在最后。
故本题选B。
5.(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末)2022年2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矿业公司放任矿区内未经治理的废水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便委托第三方对矿井废水进行处理,该公司以矿区停产为由,拒不支付第三方治理费用。之后该局委托环境监测站进行取样监测,显示均未达到排放标准。2022年10月,该局对某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不服汉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生态环境局应提供本案行政处罚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原告应该提供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证据
③停产不能对抗该公司应承担的环境治理义务,二审应该驳回原告上诉并维持原判
④如果原告不服汉中市中院的判决,可以通过法律监督程序继续上诉至陕西省高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本案中公司对行政机关(生态环境局)的处罚不服而起诉,是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正确。
②: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矿业公司)无需证明行政处罚不合法,②错误。
③: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企业停产不免除其环境治理义务。公司以停产为由拒付废水治理费用违法,处罚合法。二审法院若认定一审判决正确,应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③正确。
④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若不服,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而非“上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车某玲与朱某芳是上下楼邻居,朱某芳改变房屋内格局,将客厅一部分改为厨房,穿墙凿洞打通电梯风井的墙体用来排放其厨房油烟。车某玲起诉至法院,诉称朱某芳所排油烟污染整个楼层,损害其身体健康。要求朱某芳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风井墙壁上所凿洞口封住填平。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某玲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诉讼即告开始
②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③朱某芳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④朱某芳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①排除。
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②正确。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排除。
④: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2025年1月3日放学时,江苏某学校的学生徐某某(时年12周岁)在学校楼梯台阶上摔倒,左上前牙磕至平台墙面导致折断。徐某某父母将此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80000元。法院经过审理,驳回徐某某父母的诉讼请求。在该起案件中( )
①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②徐某某父母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徐某某合法权利
③若法院判决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④徐某某父母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一旦裁判生效,就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所以在该案件中,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①正确。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而本题是民事案件,徐某某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维护徐某某合法权利,不是辩护人,②错误。
③:若法院判决错误,为了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③正确。
④:徐某某父母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在裁判生效后,认为裁判确有错误时的一种救济途径,不是在不服一审判决时的操作,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课程实践中,某校高二学生组织了“模拟法庭”活动。在台词撰写环节,学生对有些内容有疑问。下列台词表述无误的是( )
①学生甲(原告):法官,因书记员与被告存在亲属关系,我请求书记员回避。
②学生乙(被告):虽然刚才合议庭组织了调解,但我对这次诉讼外调解的结果不满意。
③学生丙(法官):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本次判决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④学生丁(旁听人员):诉讼以其公权性、程序性等特点,可作为化解纠纷的最后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书记员与被告存在亲属关系属法定回避事由,①说法正确。
②: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的调解是诉讼调解而不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②说法错误。
③:在民事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原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特殊情况例外,③说法错误。
④:诉讼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特点,诉讼是化解纠纷的最后途径,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9.(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治护航 生态保护
黄河“淤背区”是重要防洪工程用地,其开发使用须遵守黄河河务局规定。
案情事实:2018年,常某等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开发种植协议书》,约定承包88.35亩“淤背区”土地,每亩每年400元,一年土地使用费35340元,用于种植经济林等,禁止种植小麦、玉米等高秆农作物。2023年3月,常某等人在未告知谭某原协议限制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转包给谭某,约定承包100亩用于农业种植。谭某支付6万元承包费后进场平整土地,计划先种玉米养地再种山药,被东阿黄河河务局制止。谭某即停止作业并多次与常某询问种植事宜,常某回复可以种植低杆农作物,但谭某此后未进场种植农作物。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承包费并赔偿3000元损失,提交了录音证据及原协议。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常某等人向谭某返还6万元承包费,但因谭某未提供损失证据,驳回3000元赔偿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种植高科作物阻碍行洪、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常某龙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的种植协议书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1)合同有效。签订种植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①常某等人与谭某签订承包合同时,未告知土地使用限制,违背诚信原则,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谭某并无过错,法院依法判决常某等人返还承包费符合公平原则。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谭某未向法院提交自身经济损失的证据,所以不予支持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
③法院判决既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贯彻了法治护航生态保护的理念,维护黄河安澜。
【分析】背景素材:常某龙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的种植协议书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感受司法公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常某龙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的种植协议书是否有效”,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合同有效。
论据:常某等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开发种植协议书》,约定承包88.35亩“淤背区”土地,每亩每年400元,一年土地使用费35340元,用于种植经济林等,禁止种植小麦、玉米等高秆农作物→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联系合同有效的条件,分析签订种植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法基本原则、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常某等人在未告知谭某原协议限制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转包给谭某,约定承包100亩用于农业种植→从双方解除合同、返还承包费的角度分析:联系合同订立原则、合同效力,分析常某等人与谭某签订承包合同时,未告知土地使用限制,违背诚信原则,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判决常某等人返还承包费符合公平原则。
关键词②:常某等人在未告知谭某原协议限制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转包给谭某,约定承包100亩用于农业种植,谭某支付6万元承包费后进场平整土地,计划先种玉米养地再种山药,被东阿黄河河务局制止。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000元损失→从赔偿损失的角度分析:联系证据的重要性及举证责任,分析谭某未向法院提交自身经济损失的证据,所以不予支持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
关键词③: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常某等人向谭某返还6万元承包费,但因谭某未提供损失证据,驳回3000元赔偿请求→从法院判决意义的角度分析:法院判决既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贯彻了法治护航生态保护的理念。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网红柴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系列视频,宣称胖东来商场从和田玉产品经营中获取暴利、“几百元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元”,并公开贬低胖东来商场的产品质量,对胖东来的声誉造成损害。2025年5月6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查后出具鉴定意见:胖东来目前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手续齐全、鉴定证书有效。目前,胖东来起诉柴某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法院已受理。柴某的相关视频因涉嫌侵权,均已下架,并被限制投稿。
法律课堂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在该诉讼中,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具物证,胖东来商场无需举证。
乙
网红柴某的相关视频均已下架,影响已消除,因此可以完全免责。
丙
如果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就要承担民事责任,网红柴某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胖东来名誉,因此,网红柴某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1)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甲、乙两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1)甲同学的观点错误。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是书证而不是物证,是证据的组成部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胖东来商场还需承担其它举证责任。乙同学的观点错误。柴某的视频虽已下架,但已对胖东来商场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因此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网红柴某与胖东来商场的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纠纷、举证责任、证据以及复合判断的假言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甲和乙”的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甲和乙的观点错误。
论据①: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查后出具鉴定意见:胖东来目前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手续齐全、鉴定证书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是书证而不是物证。表明甲观点是错误的。
论据②:胖东来起诉柴某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胖东来商场还需承担其它举证责任。表明甲观点是错误的。
论据③:胖东来起诉柴某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柴某的视频虽已下架,但已对胖东来商场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因此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表明乙观点是错误的。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1.(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孙某和张某发生借贷纠纷,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张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件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张某的申请,张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审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则法律谚语的理解。
【答案】这句话是说: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不可以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裁决案件的法官、审判机构应当是一个独立、无偏私的中立机构,在控辩双方之间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没有利益牵扯。如果在诉讼程序上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使最后的实体结果是公正的,当事人仍然会对裁判结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与孙某借贷诉讼案例
考点考查:诉讼权利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要求学生对“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则法律谚语的理解,答题范围:《法律与生活》,知识定位:诉讼权利。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意思解读→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不可以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关键词②:张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联系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的知识,裁决案件的法官、审判机构应当是一个独立、无偏私的中立机构,在控辩双方之间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没有利益牵扯;
关键词③:如果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在诉讼程序上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使最后的实体结果是公正的,当事人仍然会对裁判结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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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4 社会争议解决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点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地 城
考点0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2024年初,某市J区下辖的K村启动拆迁工作。J区综合执法局在对房屋进行拆迁后于拆迁原址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粉尘污染,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恶劣。J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察、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于2025年5月9日将区综合执法局诉至J区人民法院,诉求综合执法局对案涉建筑垃圾履行监管职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中的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J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客体
③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 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利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许昌某知名商超凭借对品质和服务的执着追求,在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中脱颖而出,逐渐成长为河南商界的零售巨头。然而,一些网红恶意侵权赚取流量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该企业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将侵权者告上法院。采用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积极意义是( )
A.强化政府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 B.以司法判决和刑事处罚实现惩戒功能
C.以个案推动公民法治信仰的实践培育 D.完善网络言论自律机制推动道德约束
3.(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小陈在某健身房花费3000元办理了年卡,使用三个月后,健身房因经营不善突然关闭,且拒绝退还剩余费用。小陈多次与健身房负责人协商未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已知小陈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小陈可以采取的正确方式是中( )
A.必须首先要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去申请调解
B.可直接向健身房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D.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
4.(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2024年11月19日,江苏省某羊肉经营部购进未经检疫活羊6只,重量270公斤,价值人民币8100元。该经营部经营者在家中自行屠宰后在市场摊位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45公斤,获利180元。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23年11月21日赴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摊位经营存在违法行为,同日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经营者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有权申请仲裁
②经营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经营者若不服处罚而起诉,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维权
④行政机关应举证其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海南某地60户村民因不服政府以较低补偿价格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称该决定是为了建设自贸港重点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村民拿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此推断,法院判决村民胜诉的可能原因是( )
①村民有权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
②被告不给予合理补偿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③该政府以收回决定代替征收程序,程序违法
④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范某与吉某育有一女范小某,后吉某去世,范某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16年即患有肾病并失去劳动能力。范某2025年1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其名下所有财产归妻子刘某一人继承。后范某去世,对于如何处理遗产范小某和刘某产生了纠纷。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范某的自书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②两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裁定解决范某的遗产分割问题
③两人若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且缺乏劳动能力可获得部分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某晚,小王散步时,邻居刘家门前的大树枝条突然折断坠落,导致小王右腿骨折,花费医疗费等3万元。小王要求刘家赔偿,但刘家以自家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家侵犯了小王的生命权,应当承担小王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②小王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最佳选择是申请人民调解
③折枝的大树归刘家管理,所以刘家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若索要赔偿,小王应就医疗费用损失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2025年2月,农业种植户范某在卢某的果园北侧的水稻田使用植保无人飞机进行喷雾除草剂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飞机喷药时发生药液漂移,卢某的农作物受损。经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受损作物的经济损失约21600元。若本案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则( )
A.卢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某可以委托辩护人
B.卢某和范某应当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
C.范某如果对该鉴定结果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卢某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审
9.(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深圳甲公司利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的文章被上海乙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发布。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其著作权。甲公司可以( )
①委托律师向乙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
②选择调解,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委托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以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是( )
①甲、乙两公司因购销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
②小李与妹妹因遗产问题发生争执
③小李与所在单位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
④某企业因增值税征收与税务局产生的纠纷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1.(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赵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使用中因质量问题发生漏电,导致卫生间起火,造成财产损失,赵某与商场协商后决定提交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与商场协商后需要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作为申请仲裁的前提
②若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赵某仍可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仲裁裁决作出即具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④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公开进行,且为一裁终局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关于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③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④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3.(24-25高二下·河南焦作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某商业公司系某茶场的债权人,其向某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茶场改制时有关土地的处置流转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该茶场未登记土地使用权为由,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答复商业公司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商业公司遂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对申请事项予以公开。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商业公司申请公开的是茶场所涉地块流转情况,并非申请公开茶场的土地登记情况,且其已经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案涉地块确实存在挂牌出让等事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县自然资源局仅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即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未尽到合理的检索义务,故判决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县自然资源局撤回上诉,商业公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该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过程公平正义的。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对某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行为进行评析。
14.(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商城县·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15.(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家住北京的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辆被大风吹落的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
然而,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法院经审理指出,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故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本案的诉讼类型及举证原则。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16.(24-25高二下·河南洛阳等3地·期末)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生活中,父母子女家庭矛盾现象频出,值得我们深思。
【缘起】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时年70岁,妻子在孩子家帮忙),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刘某以自己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被害人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被害人继续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0多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刘某花费。
【过程】
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张某回应称: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2)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
地 城
考点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M公司拥有“使用乙醛酸法制备香兰素工艺”技术秘密,借助该工艺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香兰素制造商。之后,T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通过M公司香兰素车间主任获取了该技术秘密,导致市场上香兰素产品价格下滑以及M公司的市场份额缩减,M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M公司工艺未申请专利,车间主任行为违法,T公司不构成侵权
②T公司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日内提出上诉
③该案例属于民事诉讼,M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且有举证的责任
④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王某在某健身中心办理年卡并使用跑步机锻炼时,因跑步机突发故障摔倒受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健身中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提交了健身中心会员卡消费记录、跑步机故障现场照片以及一同锻炼会员的证人证言。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通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提交的跑步机故障现场照片属于书证
②开庭审理是本案诉讼的最重要环节
③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登记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④被告逾期未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4-25高二下·河南鹤壁·调研)于某租赁潘某的房屋用于居住,约定租期半年。于某居住10日后出现嗓子疼痛等身体不适症状,告知房东潘某甲醛超标,潘某未予理会。于某继续居住3个月后,头晕、嗜睡问题加重,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全屋甲醛超标。于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潘某未全面履行义务,于某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②甲醛超标属于非主观因素,潘某可以免除责任
③确保租赁房达到安全标准是潘某和于某共同责任
④检测报告可以作为于某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2025年5月,陈某与家人在超市购物,由于地面刚被拖过较为湿滑,陈某滑倒并撞倒货架,大腿被砸伤骨折,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花费2万元。出院后,陈某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负责人表示,陈某当天穿高跟鞋导致走路不稳才摔倒,且将超市货物撞倒,对超市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只同意赔偿3000元。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遂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根据诉讼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
①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
②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③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⑤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宣告判决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①-③-⑤
C.②-④-③-①-⑤ D.①-②-④-③-⑤
5.(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末)2022年2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矿业公司放任矿区内未经治理的废水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便委托第三方对矿井废水进行处理,该公司以矿区停产为由,拒不支付第三方治理费用。之后该局委托环境监测站进行取样监测,显示均未达到排放标准。2022年10月,该局对某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不服汉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生态环境局应提供本案行政处罚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原告应该提供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证据
③停产不能对抗该公司应承担的环境治理义务,二审应该驳回原告上诉并维持原判
④如果原告不服汉中市中院的判决,可以通过法律监督程序继续上诉至陕西省高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车某玲与朱某芳是上下楼邻居,朱某芳改变房屋内格局,将客厅一部分改为厨房,穿墙凿洞打通电梯风井的墙体用来排放其厨房油烟。车某玲起诉至法院,诉称朱某芳所排油烟污染整个楼层,损害其身体健康。要求朱某芳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风井墙壁上所凿洞口封住填平。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某玲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诉讼即告开始
②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③朱某芳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④朱某芳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河南三门峡·期末)2025年1月3日放学时,江苏某学校的学生徐某某(时年12周岁)在学校楼梯台阶上摔倒,左上前牙磕至平台墙面导致折断。徐某某父母将此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80000元。法院经过审理,驳回徐某某父母的诉讼请求。在该起案件中( )
①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②徐某某父母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徐某某合法权利
③若法院判决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④徐某某父母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课程实践中,某校高二学生组织了“模拟法庭”活动。在台词撰写环节,学生对有些内容有疑问。下列台词表述无误的是( )
①学生甲(原告):法官,因书记员与被告存在亲属关系,我请求书记员回避。
②学生乙(被告):虽然刚才合议庭组织了调解,但我对这次诉讼外调解的结果不满意。
③学生丙(法官):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本次判决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④学生丁(旁听人员):诉讼以其公权性、程序性等特点,可作为化解纠纷的最后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9.(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治护航 生态保护
黄河“淤背区”是重要防洪工程用地,其开发使用须遵守黄河河务局规定。
案情事实:2018年,常某等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开发种植协议书》,约定承包88.35亩“淤背区”土地,每亩每年400元,一年土地使用费35340元,用于种植经济林等,禁止种植小麦、玉米等高秆农作物。2023年3月,常某等人在未告知谭某原协议限制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转包给谭某,约定承包100亩用于农业种植。谭某支付6万元承包费后进场平整土地,计划先种玉米养地再种山药,被东阿黄河河务局制止。谭某即停止作业并多次与常某询问种植事宜,常某回复可以种植低杆农作物,但谭某此后未进场种植农作物。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承包费并赔偿3000元损失,提交了录音证据及原协议。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常某等人向谭某返还6万元承包费,但因谭某未提供损失证据,驳回3000元赔偿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种植高科作物阻碍行洪、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常某龙等人与东阿黄河河务局签订的种植协议书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10.(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网红柴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系列视频,宣称胖东来商场从和田玉产品经营中获取暴利、“几百元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元”,并公开贬低胖东来商场的产品质量,对胖东来的声誉造成损害。2025年5月6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查后出具鉴定意见:胖东来目前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手续齐全、鉴定证书有效。目前,胖东来起诉柴某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法院已受理。柴某的相关视频因涉嫌侵权,均已下架,并被限制投稿。
法律课堂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在该诉讼中,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具物证,胖东来商场无需举证。
乙
网红柴某的相关视频均已下架,影响已消除,因此可以完全免责。
丙
如果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就要承担民事责任,网红柴某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胖东来名誉,因此,网红柴某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1)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甲、乙两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11.(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末)孙某和张某发生借贷纠纷,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张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件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张某的申请,张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审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则法律谚语的理解。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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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4 社会争议解决
地 城
考点0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单选题
1.D
2.C
3.C
4.C
5.C
6.B
7.D
8.B
9.A
10.A
11.A
12. B
二、非选择题
13.【答案】(1)①某商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案涉当事人均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②法院采纳商业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依法认定县自然资源局未尽到合理检索义务,法院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诉讼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其他角度,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2)①商业公司申请公开的是茶场所涉地块流转情况,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的是茶场土地登记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违背了同一律。②县自然资源局仅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即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即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犯了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其他角度,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14.【答案】依据: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权责任,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
意义: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按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15.【答案】(1)民事诉讼。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①极端大风天气不等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现象。本案中,极端大风天气早有预警,物业公司理应预见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业主损失的发生,因此不能免责。②周先生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全面履行服务义务,未巡查公共区域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判决合理合法。
16.【答案】(1)①小刘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③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但继承遗产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张某称所有家产都由小刘继承,没有从共同财产中析产。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①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④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地 城
考点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单选题
1.D
2.C
3.B
4.B
5.A
6.C
7.A
8.B
二、非选择题
9.【答案】(1)合同有效。签订种植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①常某等人与谭某签订承包合同时,未告知土地使用限制,违背诚信原则,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谭某并无过错,法院依法判决常某等人返还承包费符合公平原则。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谭某未向法院提交自身经济损失的证据,所以不予支持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
③法院判决既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贯彻了法治护航生态保护的理念,维护黄河安澜。
10.【答案】(1)甲同学的观点错误。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是书证而不是物证,是证据的组成部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胖东来商场还需承担其它举证责任。乙同学的观点错误。柴某的视频虽已下架,但已对胖东来商场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因此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11.【答案】这句话是说: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不可以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裁决案件的法官、审判机构应当是一个独立、无偏私的中立机构,在控辩双方之间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没有利益牵扯。如果在诉讼程序上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使最后的实体结果是公正的,当事人仍然会对裁判结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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