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河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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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河南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81 KB
发布时间 2026-05-29
更新时间 2026-05-29
作者 安稳向阳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5-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117316.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中思想政治期末试题汇编,聚焦“家庭与婚姻”专题,涵盖遗嘱继承、夫妻财产等高频考点,精选河南多地期末真题,以真实生活案例考查法律应用,强化法治观念与家庭美德培养。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21题|遗嘱效力(如公证与自书遗嘱冲突)、抚养义务(如父母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如直播打赏性质)、意定监护(如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要件)|结合“打赏主播”“遗产继承纠纷”等社会热点,基础判断与法条应用结合| |材料题|3题|夫妻债务承担(如超出家庭日常开支借款)、监护权认定(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以案例分析形式综合考查法律逻辑,如“意定监护协议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适配期末综合能力评估|

内容正文: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2024年10月,丧偶多年的王某通过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子,但未提及存款。半年后王某自书遗嘱,将存款留给照顾其生活的侄女,但未提及房产。2025年5月王某去世后,其子主张公证遗嘱优先,但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继承。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两份遗嘱有冲突,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 ②两份遗嘱均有效,分别处分不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③自书遗嘱无效,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 ④若王某有一痴呆弟弟依靠其扶养,则应为其弟弟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孩子(6周岁)父亲钮某一年前离开家,一年以来没有给孩子任何生活费,其间和家庭没有任何联系,大约半年前,孩子母亲孙某得知钮某因诈骗案处在取保候审状态。2025年5月,孙某又得知钮某在正常工作,于是向钮某索要每月生活费1500元,但是钮某以没有能力为由拒绝。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钮某因涉嫌犯罪,可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钮某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③孙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孩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诉讼,法院应强制要求钮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全部抚养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2014年,林某与杜某离婚,儿子小林未成年,与其母亲杜某一起生活。2015年,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有一子赵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一女赵乙(读初一),婚后赵乙和他们一起生活。2025年,赵某因病去世。由此可以判断(    ) ①小林成年后不用赡养林某     ②赵乙成年后应当赡养林某 ③杜某仍是林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儿子王甲,将自己收藏的古董留给女儿王乙。2023年6月王某离世,其遗产除了房产和古董外,还有股票若干,并且王某生前因生意经营欠银行贷款50万元未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应当对王某的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②王甲若放弃继承,则房产归国家所有 ③王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王某的债务    ④王某的股票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陈爷爷一生未婚、未生育子女,父母早已过世,亦无兄弟姐妹,于2025年3月与多年好友孙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陈爷爷未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孙某担任其监护人并管理财产。结合材料,有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只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才能成为陈爷爷的监护人 ②只有陈爷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 ③只有监护人履行了对陈爷爷生养死葬的义务,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只有签订书面形式的意定监护协议书,才能有效保护陈爷爷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河南焦作·期末)冯某在母亲去世后,发现母亲名下一笔118万元的存款被自己的仨弟妹私下取走。弟妹们坚称,“这是母亲生前的赠与”,并称母亲在世时仅将存单密码交付三人。冯某要求重新分配存款,因为母亲从未提过赠与事宜,且取款行为发生在母亲去世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成立要件:赠与人需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下列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冯母通过交付存单+告知密码的方式完成赠与 ②取款时间不影响母亲对冯某仨弟妹的赠与效力 ③冯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母亲这笔存款 ④仨弟妹通过遗赠方式分割母亲留下的这笔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谢某遭遇车祸不幸当场身亡,生前未婚没有子女,并且父母已经去世。他的遗产如下:房产一套,存款10万元。谢某去世后,其弟弟拿出一份谢某的自书遗嘱,遗嘱写明:“房产由弟弟继承。”妹妹拿出一份无见证人的代书遗嘱,遗嘱写明:“存款全部由妹妹继承。”邻居张某拿出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写明:“张某尽生养死葬义务,获赠谢某的全部遗产。”居委会可以证明张某长期照顾谢某,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三人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关于本案的遗产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弟弟拿出的自书遗嘱有效,房产应由弟弟继承 ②妹妹拿出的代书遗嘱无效,妹妹无法继承存款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邻居张某获得遗产 ④遗嘱的效力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由弟弟继承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8.(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孙某(女)与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家庭矛盾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跟随孙某生活。几个月后,宋某偷偷将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抱走带回老家,且不让孙某探望孩子。本案中(   ) ①宋某偷偷抱走孩子是正当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 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③父母应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④宋某有探望权利,可采取任何方式行使该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郑某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存款若干。郑某曾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儿子郑甲、汽车留给儿子郑乙。临终前,郑某在神志清醒且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时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改由郑乙继承,郑甲不服。关于财产的分配(   ) ①口头遗嘱无效,所有财产优先法定继承 ②自书遗嘱有效,商品房仍应归郑甲继承 ③自书遗嘱部分有效,汽车仍归郑乙继承 ④口头遗嘱有效,商品房应该由郑乙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末)戴某与庞某育有一子小庞,后庞某离世。戴某因身患疾病需人长期陪护,小庞不顾不理,还表示不再过问戴某日后一切事项。戴某遂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王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等事宜,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王某。之后,王某依约履行相关义务,在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小庞拒绝协助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王某遂将小庞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庞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继承权 ②戴某遗嘱应为小庞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③《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④王某依约履行后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电视剧《六姊妹》热播,剧中的不少法律问题,引发大家深思。何家六姐妹因母亲受伤后赡养问题产生分歧,二姐提出“谁多出资,谁少出力”,其他姐妹反对。母亲去世前留下遗嘱,称所有遗产由小女儿继承,其他五姐妹不满并质疑遗嘱效力。对此,下列分析合法合理的是(   ) ①与老人分居的子女,无需承担日常照料责任 ②子女未直接赡养老人时,应经常看望或问候 ③当遗嘱合法有效时,由小女儿继承全部遗产 ④若遗嘱存在瑕疵时,当由六姊妹平均分配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某村村民何某与何甲系父子关系,苏某与郑乙系母女关系。何甲成年后定居国外,很少回家。2011年何某与某福利机构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该机构负责其晚年生活,何某去世后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全部赠与该福利机构。以下为其家庭关系发展情况。 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乙是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郑乙对苏某尽了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死亡赔偿金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郑乙全部所有 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独居老人刘大爷与邻居小张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小张负责刘大爷的日常生活照料,在刘大爷去世后,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小张所有。同时,刘大爷还在意识清醒时,与某养老机构签订了书面协议,指定该养老机构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说明(   ) ①刘大爷与小张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应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小张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以依法继承刘大爷的整套房产 ③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利于保障刘大爷的合法权益 ④养老机构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就能代替刘大爷进行民事活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4.(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冯女士与田先生是夫妻,两人财务分离。2019年至2022年6月,为改善儿子小田一家的居住状况,冯女士多次向张先生借款,共计115万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这些借款被冯女士用于给儿子小田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出具借条、借款转账等均由冯女士一人操作,田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因冯女士未能如约向张先生还款,张先生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冯女士和田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的财产,负责杨某的养老、就医等事宜。后来,杨某突发严重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载明杨某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卢某提交的视频显示,杨某已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经卢某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为杨某系重度失能人员。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意见确认杨某意识不清醒,长期生活不能自理,同意卢某担任杨某的监护人。卢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其监护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其监护人。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进行说明。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某法治热线接到一则咨询,“老公用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们50万元,家里的财产被挥霍一空。他还经常和主播暧昧聊天,给主播买了3万多块的礼物。打赏几乎都是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线下转账只有520这种红包,没有大额转账。我起诉主播,可以把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拿回来吗?”对此咨询,可以答复(   ) ①丈夫的打赏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妻子必须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③丈夫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行为,无可厚非 ④丈夫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妻子有权要求女主播返还部分所得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B.甲向银行贷款100万,以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到期无力偿还,则银行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C.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小张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对某地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评论,不构成侵权 3.(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后,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45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②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以该房屋拍、变卖款优先受偿,但无权直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二下·河南新乡·期末)张某与李某再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没有特殊约定)。张某婚前育有一子张甲,李某婚前育有一女李乙。张某去世前立有自书遗嘱,表明将该房产留给李乙,但未注明日期。张某去世后,张甲主张法定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房产份额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仅有权处分个人部分 ③因该套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故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④张甲与李乙的房产继承纠纷可以以仲裁方式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严某(男)与温某(女)两人婚前没有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两人结婚后住在严某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里,婚后两人购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温某婚前有套价值100万元的临街商铺,婚后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租期两年;温某平时热爱写作,婚前将作品投稿给出版社,婚后半年收到稿费2万元。关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品房和临街商铺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作品是温某婚前投稿,所以稿费是温某的个人财产 ③汽车和商铺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本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是29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6.(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与王某结婚时,林某口头承诺其婚前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后来林某要求王某辞职照顾家庭遭拒,遂变卖该房产用于经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权利义务应一一对等 ③变卖前的房产为林某个人财产     ④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家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李五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四不是自然人,但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李五不能继承2万元,但可通过遗赠获得 ③李四借的10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四妻子依法继承李四价值210万的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8.(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甲乙结婚多年,二人厌倦了城市生活,决定搬回农村。经协商他们将婚后全款购买的房子和甲婚前购买的登记在甲名下的汽车卖掉,并得到300万元售房款和20万元的卖车款。钱款收到之后,甲未经妻子乙的同意擅自将该房款中的10万赠送给了甲的姐姐丙。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乙有权主张甲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向丙追回钱款 ②如果甲乙双方离婚则需要对320万财产进行分割 ③汽车作为甲的专用生活用品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9.(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9月,方女士与林先生登记结婚,两年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2022年方女士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此之前,林先生于婚后半年内通过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4万元,方女士主张林先生充值的14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林先生向其返还一半。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经审理作出判决,方女士提供的证据真实充分,同意方女士与林先生离婚,林先生补偿方女士7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为何如此判决。 10.(24-25高二下·河南鹤壁·调研)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马某与庄某是一对夫妻。一次,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巨额钱款。马某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丈夫和陈某加了微信,9个月里,打赏总计20余万元。 此后,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并追加庄某为第三人。她提出,庄某的打赏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马某申请法院调取的陈某与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某与庄某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庄某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庄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扣除一些合理的支付金额和平台的服务费,被告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的理由,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2024年10月,丧偶多年的王某通过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子,但未提及存款。半年后王某自书遗嘱,将存款留给照顾其生活的侄女,但未提及房产。2025年5月王某去世后,其子主张公证遗嘱优先,但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继承。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两份遗嘱有冲突,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 ②两份遗嘱均有效,分别处分不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③自书遗嘱无效,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 ④若王某有一痴呆弟弟依靠其扶养,则应为其弟弟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两份遗嘱分别处分不同财产,不存在冲突,存款应按自书遗嘱由侄女继承,而非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题中两份遗嘱分别处分房产和存款,内容不冲突,且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均是法定遗嘱形式,若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则两份遗嘱均有效,②正确。 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两份遗嘱内容不抵触,且民法典已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自书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则有效,③排除。 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王某的痴呆弟弟若依靠其扶养,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王某立遗嘱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孩子(6周岁)父亲钮某一年前离开家,一年以来没有给孩子任何生活费,其间和家庭没有任何联系,大约半年前,孩子母亲孙某得知钮某因诈骗案处在取保候审状态。2025年5月,孙某又得知钮某在正常工作,于是向钮某索要每月生活费1500元,但是钮某以没有能力为由拒绝。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钮某因涉嫌犯罪,可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钮某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③孙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孩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诉讼,法院应强制要求钮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全部抚养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一方涉嫌犯罪或被监禁而免除,因此钮某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①排除,②正确。 ③:孙某作为孩子的母亲和法定监护人,有权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孩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钮某支付抚养费,③正确。 ④:在诉讼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如支付人经济状况、子女需求等)判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以定期支付(如按月或按年)为主,而非强制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2014年,林某与杜某离婚,儿子小林未成年,与其母亲杜某一起生活。2015年,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有一子赵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一女赵乙(读初一),婚后赵乙和他们一起生活。2025年,赵某因病去世。由此可以判断(    ) ①小林成年后不用赡养林某     ②赵乙成年后应当赡养林某 ③杜某仍是林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小林是林某的亲生儿子,父母离婚不会消除亲子关系,成年后的小林仍有法定赡养义务,①排除。 ②:赵乙在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还未成年,且与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赵乙需承担赡养义务,②正确。 ③:杜某是林某的前妻,两人已于2014年离婚。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离婚后,杜某不再是林某的配偶,不具备法定继承权,③排除。 ④:赵甲是赵某的儿子,再婚时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未与林某共同生活,双方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因此,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儿子王甲,将自己收藏的古董留给女儿王乙。2023年6月王某离世,其遗产除了房产和古董外,还有股票若干,并且王某生前因生意经营欠银行贷款50万元未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应当对王某的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②王甲若放弃继承,则房产归国家所有 ③王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王某的债务    ④王某的股票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王甲虽继承房产,但无需承担全部债务,①错误。 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王甲若放弃继承,房产不会直接归国家所有,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②错误。 ③: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王乙继承古董,需以此为限清偿债务,③正确。 ④:遗嘱中未提及股票分配,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河南开封·期末)陈爷爷一生未婚、未生育子女,父母早已过世,亦无兄弟姐妹,于2025年3月与多年好友孙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陈爷爷未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孙某担任其监护人并管理财产。结合材料,有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只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才能成为陈爷爷的监护人 ②只有陈爷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 ③只有监护人履行了对陈爷爷生养死葬的义务,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只有签订书面形式的意定监护协议书,才能有效保护陈爷爷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监护人可以是任何信任的个人或组织,包括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协议必须在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陈爷爷签订协议时需意识清醒,能自主决定,②正确。 ③:受遗赠权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单独设立,与监护协议无必然联系,③排除。 ④:民法典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意定监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24-25高二下·河南焦作·期末)冯某在母亲去世后,发现母亲名下一笔118万元的存款被自己的仨弟妹私下取走。弟妹们坚称,“这是母亲生前的赠与”,并称母亲在世时仅将存单密码交付三人。冯某要求重新分配存款,因为母亲从未提过赠与事宜,且取款行为发生在母亲去世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成立要件:赠与人需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下列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冯母通过交付存单+告知密码的方式完成赠与 ②取款时间不影响母亲对冯某仨弟妹的赠与效力 ③冯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母亲这笔存款 ④仨弟妹通过遗赠方式分割母亲留下的这笔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题干中提到,冯母生前将存单密码交付给仨弟妹,可以视为实际交付财产的行为。 弟妹们主张“母亲生前的赠与”,如果能够证明母亲有明确的赠与意愿,则赠与成立,①正确。 ②:赠与的成立以赠与人意思表示+财产交付为准,取款时间并不影响赠与的效力。弟妹们取款行为只是实现赠与财产的实际控制,不改变赠与的性质,②正确。 ③:如果赠与成立,存款已不属于冯母的遗产,冯某无权要求继承,③排除。 ④:遗赠需通过遗嘱形式明确指定,题干未提及遗嘱,弟妹们的主张是赠与而非遗赠,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谢某遭遇车祸不幸当场身亡,生前未婚没有子女,并且父母已经去世。他的遗产如下:房产一套,存款10万元。谢某去世后,其弟弟拿出一份谢某的自书遗嘱,遗嘱写明:“房产由弟弟继承。”妹妹拿出一份无见证人的代书遗嘱,遗嘱写明:“存款全部由妹妹继承。”邻居张某拿出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写明:“张某尽生养死葬义务,获赠谢某的全部遗产。”居委会可以证明张某长期照顾谢某,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三人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关于本案的遗产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弟弟拿出的自书遗嘱有效,房产应由弟弟继承 ②妹妹拿出的代书遗嘱无效,妹妹无法继承存款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邻居张某获得遗产 ④遗嘱的效力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由弟弟继承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B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张某与谢某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张某尽生养死葬义务,获赠谢某的全部遗产,所以弟弟不能依据自书遗嘱继承房产,①错误。 ②:妹妹拿出的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妹妹拿出的代书遗嘱无见证人,代书遗嘱无效,故妹妹无法继承存款,②正确。 ③④:在法律效力上,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张某依约对谢某尽生养死葬义务后,应获得全部遗产,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孙某(女)与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家庭矛盾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跟随孙某生活。几个月后,宋某偷偷将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抱走带回老家,且不让孙某探望孩子。本案中(   ) ①宋某偷偷抱走孩子是正当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 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③父母应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④宋某有探望权利,可采取任何方式行使该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监护职责的履行应遵循合法、合理以及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宋某的做法破坏了正常的抚养和探望秩序,不利于孩子的成长,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孙某和宋某离婚,两人对孩子都依然负有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宋某偷偷抱走孩子且不让孙某探望,这种行为显然不符合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监护职责的履行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情感需求等多方面因素,③正确。 ④:宋某有探望权利,但探望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郑某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存款若干。郑某曾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儿子郑甲、汽车留给儿子郑乙。临终前,郑某在神志清醒且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时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改由郑乙继承,郑甲不服。关于财产的分配(   ) ①口头遗嘱无效,所有财产优先法定继承 ②自书遗嘱有效,商品房仍应归郑甲继承 ③自书遗嘱部分有效,汽车仍归郑乙继承 ④口头遗嘱有效,商品房应该由郑乙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口头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有效的,并非所有财产优先法定继承。本题中郑某临终前在神志清醒且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时立口头遗嘱,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①错误。 ②:虽然郑某曾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郑甲,但在临终前又立了有效的口头遗嘱对商品房的归属进行了变更。前后数份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自书遗嘱关于商品房的部分不再有效,②错误。 ③:自书遗嘱中关于汽车留给郑乙的部分,没有被后续遗嘱变更,所以这部分仍然有效,汽车仍归郑乙继承,③正确。 ④:郑某临终前在神志清醒且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时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改由郑乙继承,该口头遗嘱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商品房应该由郑乙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末)戴某与庞某育有一子小庞,后庞某离世。戴某因身患疾病需人长期陪护,小庞不顾不理,还表示不再过问戴某日后一切事项。戴某遂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王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等事宜,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王某。之后,王某依约履行相关义务,在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小庞拒绝协助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王某遂将小庞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庞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继承权 ②戴某遗嘱应为小庞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③《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④王某依约履行后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小庞作为戴某之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顾不理,还表示不再过问戴某日后一切事项”),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行为。若证据确凿,小庞可能因此丧失对戴某遗产的继承权,①正确。 ②:必要遗产份额仅适用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但题干未表明小庞符合此条件,②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协议书》约定由王某承担戴某的生活起居照顾义务,戴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王某,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定义,③正确。 ④:王某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义务后,享有的是受遗赠权(即取得房屋的权利),而非继承权。王某作为邻居,并非戴某的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1.(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电视剧《六姊妹》热播,剧中的不少法律问题,引发大家深思。何家六姐妹因母亲受伤后赡养问题产生分歧,二姐提出“谁多出资,谁少出力”,其他姐妹反对。母亲去世前留下遗嘱,称所有遗产由小女儿继承,其他五姐妹不满并质疑遗嘱效力。对此,下列分析合法合理的是(   ) ①与老人分居的子女,无需承担日常照料责任 ②子女未直接赡养老人时,应经常看望或问候 ③当遗嘱合法有效时,由小女儿继承全部遗产 ④若遗嘱存在瑕疵时,当由六姊妹平均分配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无论是否与老人分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日常照料等,①错误。 ②:子女未直接赡养老人时,也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这是履行赡养义务的体现,②正确。 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遗嘱合法有效时,按照遗嘱继承优先原则,应由小女儿继承全部遗产,③正确。 ④:若遗嘱存在瑕疵,不一定是六姊妹平均分配遗产,要根据具体瑕疵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方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某村村民何某与何甲系父子关系,苏某与郑乙系母女关系。何甲成年后定居国外,很少回家。2011年何某与某福利机构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该机构负责其晚年生活,何某去世后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全部赠与该福利机构。以下为其家庭关系发展情况。 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乙是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郑乙对苏某尽了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死亡赔偿金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郑乙全部所有 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2012年何某与苏某登记结婚,苏某与郑乙系母女关系,所以郑乙是何某的继女,何某、苏某与郑乙共同生活,而且继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②排除。 ③:应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③排除。 ④:打印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这些要求包括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以及日期的注明。如果遗嘱超过一页,所有相关人员应在每一页上签字。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独居老人刘大爷与邻居小张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小张负责刘大爷的日常生活照料,在刘大爷去世后,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小张所有。同时,刘大爷还在意识清醒时,与某养老机构签订了书面协议,指定该养老机构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说明(   ) ①刘大爷与小张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应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小张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以依法继承刘大爷的整套房产 ③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利于保障刘大爷的合法权益 ④养老机构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就能代替刘大爷进行民事活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刘大爷与小张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正确。 ②:小张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以依法获得刘大爷的整套房产,而不是继承,小张不是继承人,②错误。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刘大爷还在意识清醒时,与某养老机构签订了书面协议,指定该养老机构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说明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利于保障刘大爷的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养老机构并不是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就能代替刘大爷进行民事活动,④错误。 故本题选A。 二、材料题 14.(24-25高二下·河南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冯女士与田先生是夫妻,两人财务分离。2019年至2022年6月,为改善儿子小田一家的居住状况,冯女士多次向张先生借款,共计115万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这些借款被冯女士用于给儿子小田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出具借条、借款转账等均由冯女士一人操作,田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因冯女士未能如约向张先生还款,张先生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冯女士和田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的财产,负责杨某的养老、就医等事宜。后来,杨某突发严重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载明杨某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卢某提交的视频显示,杨某已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经卢某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为杨某系重度失能人员。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意见确认杨某意识不清醒,长期生活不能自理,同意卢某担任杨某的监护人。卢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其监护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其监护人。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进行说明。 【答案】(1)①张先生要求冯女士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合理的,要求田先生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不合理的。 ②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田先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也未对借款进行事后追认,案涉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且田先生与冯女士财务分离。因此,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田先生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③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两人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冯女士作为借款人,应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冯女士未依约还款,张先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偿还,但没有法律依据要求田先生承担还款责任。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本案中的各项证据均能够证明杨某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应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经过公证,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意定监护协议中的约定,结合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意见,人民法院对卢某担任杨某监护人的申请应予支持。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杨某的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夫妻一方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例,生活的意定监护协议 考点考查:合同、平等的财产关系、意定监护制度、证据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说明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合同、平等的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来分析说明设问。本题先要对张先生的诉讼请进行判断,再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张先生的诉讼请是否合理:张先生要求冯女士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合理的,要求田先生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不合理的。 理由说明 关键词①:2019年至2022年6月,为改善儿子小田一家的居住状况,冯女士多次向张先生借款,共计115万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这些借款被冯女士用于给儿子小田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出具借条、借款转账等均由冯女士一人操作,田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说明冯女士向张先生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田先生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关键词②:2019年至2022年6月,为改善儿子小田一家的居住状况,冯女士多次向张先生借款,共计115万元;田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冯女士与张先生的借款合同成立。冯女士作为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当借款合同到期后,冯女士未依约还款,张先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冯女士偿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进行说明。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意定监护制度、证据的有关知识来分析说明该设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本案中医院的诊断证明杨某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意见确认杨某意识不清醒,生活不能自理;经卢某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为杨某系重度失能人员。→可说明法院的判决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证据的重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法院通过各项证据证明杨某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②: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经过公证),约定在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的财产,负责杨某的养老、就医等事宜。当杨某出现意定监护协议的约定时,卢某经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卢某为杨某的监护人。→可说明杨某与卢某意定监护协议经过公证,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卢某为杨某的监护人是经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的,人民法院同意卢某担任杨某监护人的申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河南商丘九师联盟·期末)某法治热线接到一则咨询,“老公用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们50万元,家里的财产被挥霍一空。他还经常和主播暧昧聊天,给主播买了3万多块的礼物。打赏几乎都是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线下转账只有520这种红包,没有大额转账。我起诉主播,可以把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拿回来吗?”对此咨询,可以答复(   ) ①丈夫的打赏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妻子必须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③丈夫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行为,无可厚非 ④丈夫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妻子有权要求女主播返还部分所得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本案中,丈夫擅自使用50万元大额共同财产打赏主播,侵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①正确。 ②:诉讼管辖法院取决于案件性质和标的额。50万元财产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非中级人民法院,除非涉及重大影响或特殊情形,②排除。 ③:直播打赏虽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但丈夫大额打赏挥霍家庭财产,且涉及暧昧聊天,已超出正常消费范畴,侵害妻子的财产权益,并非“无可厚非”,③排除。 ④:丈夫的暧昧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主播因此获得的利益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妻子有权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部分所得,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河南驻马店部分高中联考·期末)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B.甲向银行贷款100万,以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到期无力偿还,则银行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C.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小张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对某地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评论,不构成侵权 【答案】D 【详解】A: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快递员未按约定将花交付给甲,而是私自交给邻居,未完成实际交付,因此甲尚未取得花的所有权,A排除。 B:甲以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但房屋所有权仍归甲,银行不能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在房子拍卖后可以优先受偿,B排除。 C: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因此,该项链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C排除。 D:小张在社交账号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属于正常的言论自由范畴。只要评论未包含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内容,就不构成侵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期末)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后,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45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②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以该房屋拍、变卖款优先受偿,但无权直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②排除。 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③正确。 ④: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夫妇借刘某的45万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刘某有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河南新乡·期末)张某与李某再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没有特殊约定)。张某婚前育有一子张甲,李某婚前育有一女李乙。张某去世前立有自书遗嘱,表明将该房产留给李乙,但未注明日期。张某去世后,张甲主张法定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房产份额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仅有权处分个人部分 ③因该套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故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④张甲与李乙的房产继承纠纷可以以仲裁方式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张甲是张某的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使张某立有遗嘱,但遗嘱因未注明日期而无效,张甲仍有权按法定继承继承张某的房产份额,①正确。 ②:该房产是张某与李某再婚后共同购买的,虽登记在张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张某仅拥有一半份额,另一半属于李某。因此,张某的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所有的份额,超出部分无效,②正确。 ③:不动产物权登记是确认所有权的重要依据,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除非夫妻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 ④: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六校·期末)严某(男)与温某(女)两人婚前没有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两人结婚后住在严某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里,婚后两人购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温某婚前有套价值100万元的临街商铺,婚后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租期两年;温某平时热爱写作,婚前将作品投稿给出版社,婚后半年收到稿费2万元。关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品房和临街商铺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作品是温某婚前投稿,所以稿费是温某的个人财产 ③汽车和商铺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本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是29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①:严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温某婚前的临街商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温某收到稿费2万元,虽然是婚前投稿,但是是婚后所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汽车是双方婚后购买,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商铺租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本案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价值15万元的汽车、商铺租金(每月5000元,租期2年,总计12万元)、稿费2万元。总计29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24-25高二下·河南郑州·期末)与王某结婚时,林某口头承诺其婚前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后来林某要求王某辞职照顾家庭遭拒,遂变卖该房产用于经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权利义务应一一对等 ③变卖前的房产为林某个人财产     ④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家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林某在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变卖房产用于经营,其经营所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是基于婚姻关系的整体需要,并非绝对的一一对等模式,②错误。 ③:虽然林某口头承诺其婚前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根据法律规定,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赠与,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发生所有权转移。林某婚前房产原本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未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所以变卖前的房产仍为林某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而且夫妻双方对于家庭事务有共同承担的责任,并非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家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李五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四不是自然人,但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李五不能继承2万元,但可通过遗赠获得 ③李四借的10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四妻子依法继承李四价值210万的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出生的李小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继承权,①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作为动物的李五不能继承也不能通过遗赠获得,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24-25高二下·河南信阳等2地·期末)甲乙结婚多年,二人厌倦了城市生活,决定搬回农村。经协商他们将婚后全款购买的房子和甲婚前购买的登记在甲名下的汽车卖掉,并得到300万元售房款和20万元的卖车款。钱款收到之后,甲未经妻子乙的同意擅自将该房款中的10万赠送给了甲的姐姐丙。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乙有权主张甲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向丙追回钱款 ②如果甲乙双方离婚则需要对320万财产进行分割 ③汽车作为甲的专用生活用品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将婚后房产售房款(30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0万元赠与其姐丙,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侵犯了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乙有权主张甲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向丙追回钱款,①④正确。 ②:甲婚前购买登记在甲名下的汽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卖车款 20万归甲个人所有,离婚时只需分割婚后卖房所得的 300万共同财产,并非 320万,②错误。 ③:汽车虽为甲个人财产,但法律上的“专用生活用品”通常指个人日常用品(如衣物等),汽车不属于专用生活用品,汽车是甲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其个人财产,③错误。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9.(24-25高二下·河南许昌·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9月,方女士与林先生登记结婚,两年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2022年方女士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此之前,林先生于婚后半年内通过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4万元,方女士主张林先生充值的14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林先生向其返还一半。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经审理作出判决,方女士提供的证据真实充分,同意方女士与林先生离婚,林先生补偿方女士7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为何如此判决。 【答案】①方女士与林先生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林先生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为游戏充值的1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与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消费不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处分权的侵犯。 ③判决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此判决也有利于维护方女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珍惜婚姻关系、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两年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关于裁判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方女士与林先生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有效信息②:林先生于婚后半年内通过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4万元,方女士主张林先生充值的14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林先生向其返还一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林先生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为游戏充值的1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与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消费不符,侵犯了方女士的权益。 有效信息③: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经审理作出判决,方女士提供的证据真实充分,同意方女士与林先生离婚,林先生补偿方女士7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诉讼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判决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方女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0.(24-25高二下·河南鹤壁·调研)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马某与庄某是一对夫妻。一次,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巨额钱款。马某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丈夫和陈某加了微信,9个月里,打赏总计20余万元。 此后,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并追加庄某为第三人。她提出,庄某的打赏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马某申请法院调取的陈某与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某与庄某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庄某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庄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扣除一些合理的支付金额和平台的服务费,被告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的理由,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 【答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陈某与庄某并非夫妻关系,但庄某给陈某发送具有特殊意义的红包,发送私密照片等,明显超出正常网络直播行为范畴,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破坏了公序良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庄某打赏陈某的巨额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庄某未经马某同意,私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马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意义:维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警示主播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高额打赏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的理由,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可从平等的财产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与义务等角度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庄某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巨额钱款,陈某与庄某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庄某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庄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可联系民法的基本原则,说明陈某和庄某得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关键词②:马某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丈夫和陈某加了微信,9个月里,打赏总计20余万元→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说明庄某打赏陈某的巨额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马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扣除一些合理的支付金额和平台的服务费,被告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说明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民事主体的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D 2.C 3.C 4.D 5.D 6.A 7.B 8.C 9.D 10.B 11.C 12.B 13.A 二、非选择题 14.【答案】(1)①张先生要求冯女士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合理的,要求田先生承担还款责任的诉求是不合理的。 ②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田先生未在借条上以借款人名义签字,也未对借款进行事后追认,案涉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且田先生与冯女士财务分离。因此,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田先生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③冯女士以个人名义与张先生签订借条,两人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冯女士作为借款人,应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冯女士未依约还款,张先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偿还,但没有法律依据要求田先生承担还款责任。 (2)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本案中的各项证据均能够证明杨某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应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经过公证,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意定监护协议中的约定,结合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意见,人民法院对卢某担任杨某监护人的申请应予支持。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杨某的合法权益。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B 2.D 3.A 4.A 5.C 6.B 7.B 8.B 二、非选择题 9.【答案】①方女士与林先生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林先生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为游戏充值的1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与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消费不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处分权的侵犯。 ③判决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此判决也有利于维护方女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10.【答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陈某与庄某并非夫妻关系,但庄某给陈某发送具有特殊意义的红包,发送私密照片等,明显超出正常网络直播行为范畴,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破坏了公序良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庄某打赏陈某的巨额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庄某未经马某同意,私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马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意义:维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警示主播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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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河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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