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6年春季学期阶段性质量检测(家庭与婚姻)高二政治
一、单选题。
1. 庞小某是戴某与前夫的儿子,戴某再婚前订立遗嘱,所有遗产归庞小某所有。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因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求助庞小某,被拒绝。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下列解析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应按照遗嘱继承戴某所有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履行义务,合法继承戴某遗产
④《协议书》体现戴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著名作家梁晓声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人世间》中说道,自古以来,孝分两种,养口体,养心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伺候在父母身边,照顾衣食住行,是养口体;远走高飞,有所成就,让父母以此为荣,是养心志。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底线
②孝敬父母在新时代应突破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束缚
③照顾父母的精神需求也是现代孝养的一项重要法定内容
④实现对父母“养口体”与“养心志”离不开成年意定监护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7周岁的小明在燃放鞭炮时,将同龄的玩伴小华的眼睛炸伤,当时双方父母均不在现场。后小华的父亲颜某要求小明的父亲黄某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治疗费用。本案中( )
A. 黄某作为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B. 小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明燃放鞭炮的行为
D. 颜某未履行监护人职责,需承担一定责任
4. 村民叶某年逾九旬,老伴去世后,她的3个子女都想接母亲到自己家住。叶某为养育子女一生辛勤操劳,子女也抢着孝顺。因争执不下,大女儿提议抓阄确定谁先接,之后大家轮流把母亲接到自己家,居住时间不定。子女抢着接母亲到家居住( )
①践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②是照顾老人特殊需求的体现
③是老人享受幸福晚年的前提 ④是对母亲的抚养之恩的报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电商直播带货中的剧本摆拍、卖惨诱导、AI造假等套路,在网购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人眼中漏洞百出,却让很多老年人深信不疑,沉迷其中。为防止老年人在直播中被骗,作为家庭成员可以( )
①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加大对电商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治理网购环境
③多些关心与倾听,及时留意老人的需求
④帮助老人学习网络知识,提升信息辨别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赵某独居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早逝,无债务。晚年重病,胞弟赵二常年疏于照料。赵某远房侄女林某悉心陪护5年,赵某与其书面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林某负责赵某生养死葬,赵某身故后房产归林某。半年后,赵某意识清醒、自愿立下自书遗嘱,将该房产留给胞弟赵二。林某已按约定完全履行扶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内容冲突,遗嘱涉房产部分无效
②赵二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基于遗嘱获得该房产
③若赵某生前另行将房屋赠与善意第三人,属于可撤销行为
④遗赠扶养协议基于血缘亲属关系订立,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黄老太配偶离世后,与相识十余年的小李夫妇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失能时由小李夫妇监护、代签医疗文件。后黄老太病重失能,小李夫妇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黄老太的监护人。在本案中( )
①若黄老太有成年子女,法院不会支持小李夫妇的申请
②黄老太在订立协议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常关键
③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后,小李夫妇应对黄老太履行赡养义务
④法院的判决应体现出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马某与前妻离婚,年幼的女儿由前妻抚养,后马某与林某再婚未生育子女。马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明确名下四套房产由林某继承,未处分其车辆、股权等其他遗产,马某生前留有债务。继承开始后,马某女儿对遗嘱提出异议,要求继承相关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全部遗产应按遗嘱继承
②马某女儿对遗嘱有异议,全部遗产应按法定继承
③遗嘱未处分的车辆与股权,林某与马某女儿均有权继承
④林某与马某女儿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马某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下列关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 两种继承方式完全等同
D. 继承开始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1. 2023年9月11日,刘某甲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约履行了交付贷款的义务。然而,刘某甲于2024年因病去世。因刘某甲未能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本息,银行将刘某甲的继承人李某、刘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庭审中,刘某乙自愿放弃继承权,李某未放弃。本案中( )
A. 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李某和刘某乙应及时清偿
B. 被继承人刘某甲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也会随之灭失
C. 刘某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即使放弃继承也需要承担债务
D. 李某应在继承刘某甲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12. 年近八旬的王大爷老伴早年去世,独生子常年在外地工作,鲜少探望。王大爷担心自己晚年无人照料,便与所在社区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王大爷将其名下价值120万元的房产遗赠给该养老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为王大爷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直至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协议签订后,养老服务中心认真履行了扶养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其在外地的儿子赶回,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该房产,认为“以房养老”协议损害了其继承权。对上述情形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养老服务中心可依据协议取得房产
②王大爷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产
③养老服务中心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王大爷的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不应享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老张系低保户,未婚无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已亡故。老张与小张(老张远房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张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处房屋给小张,由小张承担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协议属于遗赠,房屋所有权自老张死亡后发生转移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能更好地保障老张的晚年生活
③若小张尽到扶养义务,可基于亲属关系继承老张的房屋
④若小张履行对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则有权获得约定房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孙某母亲被确诊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孙某十年如一日陪伴在母亲病榻前:细心喂饭,彻夜看护;在母亲焦躁不安时,他拿出老照片轻声讲述过往的温馨;在母亲迷茫无助时,他给予温暖拥抱抚慰其敏感心灵。可见,孙某( )
①既在生活上照料母亲,也在精神上慰藉母亲
②坚守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孝亲敬老,履行了成年意定监护的法定义务
④在经济上供养母亲,保障母亲幸福安度晚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陈某与妻子刘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陈某一人名下。陈某因病离世,未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陈某母亲王某健在,另有弟弟一人。陈某婚内取得存款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时应先分割出刘某的份额
②10万元存款属于陈某个人财产,由王某和弟弟共同继承
③陈某的母亲王某、妻子刘某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陈某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直接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16.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有效婚姻
②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不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条件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二、材料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张育有三个子女张甲、张乙、张丙。老张与张丙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自己的财产留给张丙,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张丙尽心尽力照顾老张。老张生病期间,张甲、张乙对老张不闻不问。已八十高龄的老张,觉得光靠张丙一人照顾非常辛苦,于心不忍,于是以赡养费纠纷为由,将张甲、张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张甲、张乙辩称,老张退休金每月有5000元左右,有生活保障,生活上不存在困难,生活水平、经济条件远远高于张甲、张乙。张甲、张乙现在没有工作,如果按照对方要求支付赡养费,则无法维持生活。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张甲、张乙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18.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付某终生未婚未育,收养付甲与付乙为子女。付某生前手写《遗嘱》一份,载明:“我一生清贫,多灾多难,付甲与我同难共苦,特别在晚年,周全照顾。我一生仅有一套A住房。我死后,此房为付甲所有,立凭为据。付某2013年4月16日”。2019年1月27日,付某因病去世。付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并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若付甲继承,自己也可继承。付甲遂将付乙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判决?并阐述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晚年丧偶,独生女小王长期定居国外,无法回国照料。2021年,王某突发心梗住院,期间全由邻居小李悉心照料。出院后,王某经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意定监护制度,便于同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包括聘请护工、管理银行账户、支付医疗及护理费用,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得知父亲病情后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20. 宋某、郭某是同村近邻,二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相爱,但郭某的父母嫌弃宋某家贫,不答应此门婚事,并威迫说:“宋某,你要娶我女儿也可以,立即送10万元彩礼来,否则,我把她嫁给她姨表哥赵某。”宋某家穷,无法拿出10万元。2018年大年初一,宋某、郭某私下一起前往广州打工。一年后,二人在双方父母同意之后进行了结婚登记。经过多年在外打拼,二人有了一定的家底,回乡办了一个小加工厂。加工厂经营有方,夫妻俩小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但好景不长,宋某与李某互生好感继而同居并生子,宋某用办厂收入为李某购房购车,郭某知晓后规劝无效。后李某生病,要求宋某为其支付巨额医疗费,宋某犹豫不决。李某以存在事实婚姻为由,要求宋某尽扶助义务,而郭某也诉至法院要求追回宋某送与李某的房和车。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求,支持了郭某的诉求。
(1)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分析郭某父母的行为。
(2)结合材料,说明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
2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拥有房子一套,并育有长子郭甲、次子郭乙。200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房子由哥俩平分”。郭某于2015年去世,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随郭甲生活,张某十分疼爱孙子郭小甲。2024年10月,张某去世,留下自书遗嘱:“房子赠予孙子郭小甲。”郭乙的妻子李某见遗嘱一时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将全部家庭财产判归自己所有,10岁的女儿郭小乙改名为李小乙。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材料中关于赡养的约定是否合法。
(2)判断郭小甲能否获得房子,并说明理由。
(3)如果你是法官,面对李某的诉讼,最好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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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中学2026年春季学期阶段性质量检测(家庭与婚姻)高二政治
一、单选题。
1. 庞小某是戴某与前夫的儿子,戴某再婚前订立遗嘱,所有遗产归庞小某所有。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因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求助庞小某,被拒绝。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下列解析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应按照遗嘱继承戴某所有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履行义务,合法继承戴某遗产
④《协议书》体现戴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戴某虽曾立有遗嘱,但后续与蔡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蔡某履行了协议义务,因此庞小某不能依据原遗嘱继承全部遗产,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允许老年人在缺乏法定赡养义务人照料时,通过协议获得生活照料和丧葬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正确。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获得房屋的行为属于接受遗赠,并非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且协议内容仅涉及特定的房屋赠与,不意味着蔡某能够继承戴某的全部遗产,错误。
④:戴某在身患重病、被儿子拒绝照料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蔡某已依约履行义务,该协议合法有效,正确。
2. 著名作家梁晓声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人世间》中说道,自古以来,孝分两种,养口体,养心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伺候在父母身边,照顾衣食住行,是养口体;远走高飞,有所成就,让父母以此为荣,是养心志。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底线
②孝敬父母在新时代应突破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束缚
③照顾父母的精神需求也是现代孝养的一项重要法定内容
④实现对父母“养口体”与“养心志”离不开成年意定监护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符合题意。
②:题干明确指出“养口体、养心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并没有否定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的必要性,“突破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束缚”的说法不妥,排除。
③:现代法律不仅要求物质赡养,也将精神慰藉纳入赡养义务范畴,“养心志” 对应的精神需求,是现代孝养法定内容的重要部分,符合题意。
④: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与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关联,不是实现“养口体”“养心志”的必要条件,排除。
3. 7周岁的小明在燃放鞭炮时,将同龄的玩伴小华的眼睛炸伤,当时双方父母均不在现场。后小华的父亲颜某要求小明的父亲黄某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治疗费用。本案中( )
A. 黄某作为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B. 小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明燃放鞭炮的行为
D. 颜某未履行监护人职责,需承担一定责任
【答案】D
【解析】
【详解】④:颜某作为小华的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未在现场履行保护义务),导致小华脱离监护而受伤,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其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故需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①:黄某作为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颜某未履行监护职责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可减轻黄某的责任,排除。
②:小明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仍产生侵权责任,依法由监护人承担,并非无赔偿相关责任,排除。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华的健康权(人身权益),而非小明燃放鞭炮的行为(该行为是侵权事实),排除。
4. 村民叶某年逾九旬,老伴去世后,她的3个子女都想接母亲到自己家住。叶某为养育子女一生辛勤操劳,子女也抢着孝顺。因争执不下,大女儿提议抓阄确定谁先接,之后大家轮流把母亲接到自己家,居住时间不定。子女抢着接母亲到家居住( )
①践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②是照顾老人特殊需求的体现
③是老人享受幸福晚年的前提 ④是对母亲的抚养之恩的报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争相赡养母亲,是践行传统美德的体现,正确。
②:材料并未提及叶某有特殊需求,子女争抢尽孝的行为没有体现“照顾老人特殊需求”,排除。
③:该表述夸大了该行为的作用,老年人幸福晚年的前提包含物质保障、精神慰藉等多方面,该行为不是前提,排除。
④:叶某辛苦养育子女,成年子女赡养母亲是对母亲抚养之恩的报答,正确。
5. 电商直播带货中的剧本摆拍、卖惨诱导、AI造假等套路,在网购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人眼中漏洞百出,却让很多老年人深信不疑,沉迷其中。为防止老年人在直播中被骗,作为家庭成员可以( )
①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加大对电商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治理网购环境
③多些关心与倾听,及时留意老人的需求
④帮助老人学习网络知识,提升信息辨别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是立法机关的职权,家庭成员不具备该项职权,错误。
②:加大对电商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是行政机关等监管部门的职责,不属于家庭成员的行为范畴,错误。
③:家庭成员多关心倾听老人、及时留意老人需求,能够减少老人因情感需求被不良商家诱导的可能,是防止老人被骗的合理做法,正确。
④:帮助老人学习网络知识、提升信息辨别力,能够增强老人对直播带货套路的识别能力,是家庭成员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正确。
6. 赵某独居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早逝,无债务。晚年重病,胞弟赵二常年疏于照料。赵某远房侄女林某悉心陪护5年,赵某与其书面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林某负责赵某生养死葬,赵某身故后房产归林某。半年后,赵某意识清醒、自愿立下自书遗嘱,将该房产留给胞弟赵二。林某已按约定完全履行扶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内容冲突,遗嘱涉房产部分无效
②赵二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基于遗嘱获得该房产
③若赵某生前另行将房屋赠与善意第三人,属于可撤销行为
④遗赠扶养协议基于血缘亲属关系订立,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当两者内容冲突时,与协议抵触的遗嘱部分无效。本案中林某已完全履行扶养义务,因此赵某后立遗嘱中涉及房产的部分无效,正确。
②: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且林某已履行义务,赵某后立遗嘱中涉房产部分无效,赵二无法基于该遗嘱获得房产,排除。
③:赵某与林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务有偿合同,林某已履行扶养义务,赵某若擅自将房屋赠与第三人,属于违约行为,林某可请求撤销该赠与或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行为,基于双方自愿订立,并非必须基于血缘亲属关系;其效力优先于遗嘱是法律规定,并非因为血缘关系,排除。
7. 黄老太配偶离世后,与相识十余年的小李夫妇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失能时由小李夫妇监护、代签医疗文件。后黄老太病重失能,小李夫妇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黄老太的监护人。在本案中( )
①若黄老太有成年子女,法院不会支持小李夫妇的申请
②黄老太在订立协议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常关键
③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后,小李夫妇应对黄老太履行赡养义务
④法院的判决应体现出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成年意定监护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只要意定监护协议合法有效,即便黄老太有成年子女,法院也应当尊重黄老太的真实意愿,支持小李夫妇的申请,错误。
②:成年意定监护要求订立协议时,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订立协议时黄老太已经失能,协议直接无效,因此订立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协议有效的核心关键,正确。
③: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意定监护仅约定监护职责,不会自动为小李夫妇设定法定赡养义务。小李夫妇在黄老太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错误。
④:我国监护制度的核心原则是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意定监护本身就是黄老太自主意愿的体现,法院判决应当遵循这一原则,正确。
8. 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不继承。李某作为逝者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逝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所以李某不能直接继承遗产,排除。
②:侄女是逝者的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正确。
③:姨母不是法定继承人,虽尽了抚养义务可依法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权仍归属于侄女,姨母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排除。
④:李某主动寻回侄女、归还遗产的行为,弘扬了重信守义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正确。
9. 马某与前妻离婚,年幼的女儿由前妻抚养,后马某与林某再婚未生育子女。马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明确名下四套房产由林某继承,未处分其车辆、股权等其他遗产,马某生前留有债务。继承开始后,马某女儿对遗嘱提出异议,要求继承相关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全部遗产应按遗嘱继承
②马某女儿对遗嘱有异议,全部遗产应按法定继承
③遗嘱未处分的车辆与股权,林某与马某女儿均有权继承
④林某与马某女儿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马某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马某的遗嘱仅处分了四套房产,未处分全部遗产,因此未处分的车辆和股权等其他遗产不能按遗嘱继承,排除。
②: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马某女儿对遗嘱有异议不影响遗嘱中合法部分的效力,已处分的房产仍按遗嘱继承,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并非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排除。
③:遗嘱未处分的车辆与股权,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林某作为配偶、马某女儿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林某与马某女儿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马某债务,正确。
10. 下列关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 两种继承方式完全等同
D. 继承开始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答案】A
【解析】
【详解】A:我国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为充分尊重逝者意愿,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继承办理,正确。
B:该表述违背法律规定的继承效力优先级,错误。
C: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在适用条件、效力等级、继承人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并非完全等同,错误。
D: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部分可适用法定继承,并非只能选择一种继承方式,错误。
11. 2023年9月11日,刘某甲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约履行了交付贷款的义务。然而,刘某甲于2024年因病去世。因刘某甲未能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本息,银行将刘某甲的继承人李某、刘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庭审中,刘某乙自愿放弃继承权,李某未放弃。本案中( )
A. 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李某和刘某乙应及时清偿
B. 被继承人刘某甲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也会随之灭失
C. 刘某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即使放弃继承也需要承担债务
D. 李某应在继承刘某甲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答案】D
【解析】
【详解】A:李某和刘某乙并非本案债务人,债务人是已故的刘某甲,不选。
B: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不会随之灭失,不选。
C: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刘某乙已自愿放弃继承权,无需再承担刘某甲的涉案债务,不选。
D:李某未放弃继承权,应在其继承刘某甲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符合题意。
12. 年近八旬的王大爷老伴早年去世,独生子常年在外地工作,鲜少探望。王大爷担心自己晚年无人照料,便与所在社区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王大爷将其名下价值120万元的房产遗赠给该养老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为王大爷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直至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协议签订后,养老服务中心认真履行了扶养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其在外地的儿子赶回,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该房产,认为“以房养老”协议损害了其继承权。对上述情形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养老服务中心可依据协议取得房产
②王大爷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产
③养老服务中心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王大爷的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不应享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此养老服务中心可依据协议取得房产,正确。
②:王大爷的儿子虽然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因为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继承权会被优先的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所以无权继承该房产,错误。
③: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就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正确。
④:王大爷的儿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只是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其继承权不被优先适用,错误。
13. 老张系低保户,未婚无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已亡故。老张与小张(老张远房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张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处房屋给小张,由小张承担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协议属于遗赠,房屋所有权自老张死亡后发生转移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能更好地保障老张的晚年生活
③若小张尽到扶养义务,可基于亲属关系继承老张的房屋
④若小张履行对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则有权获得约定房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遗赠是遗赠人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协议,扶养人需要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才能获得财产。该协议不是遗赠,错误。
②:协议约定小张承担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老张将房屋作为对价,能让老张在晚年得到稳定的照料,更好保障其生活,正确。
③:小张是老张的远房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基于亲属关系继承。他取得房屋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非法定继承,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履行了义务,有权依照协议取得约定的财产,正确。
14. 孙某母亲被确诊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孙某十年如一日陪伴在母亲病榻前:细心喂饭,彻夜看护;在母亲焦躁不安时,他拿出老照片轻声讲述过往的温馨;在母亲迷茫无助时,他给予温暖拥抱抚慰其敏感心灵。可见,孙某( )
①既在生活上照料母亲,也在精神上慰藉母亲
②坚守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孝亲敬老,履行了成年意定监护的法定义务
④在经济上供养母亲,保障母亲幸福安度晚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孙某细心喂饭、彻夜看护是在生活上照料母亲;拿出老照片轻声讲述过往的温馨、给予温暖拥抱抚慰其敏感心灵是在精神上慰藉母亲,正确。
②:孙某十年如一日照顾患病的母亲,践行了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坚守了公序良俗,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孝老爱亲等内涵,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孙某的行为是基于亲情的孝亲敬老,并非履行成年意定监护的法定义务,错误。
④:题干中没有提到孙某在经济上供养母亲的相关内容,排除。
15. 陈某与妻子刘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陈某一人名下。陈某因病离世,未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陈某母亲王某健在,另有弟弟一人。陈某婚内取得存款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时应先分割出刘某的份额
②10万元存款属于陈某个人财产,由王某和弟弟共同继承
③陈某的母亲王某、妻子刘某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陈某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直接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房产是陈某与刘某婚后共同购置,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继承规则,继承遗产前,应当先分割出配偶刘某的财产份额,剩余部分才是陈某的遗产,正确。
②:10万元存款是陈某婚内取得,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陈某个人财产,排除。
③: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陈某的妻子刘某、母亲王某都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正确。
④:法定继承规则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陈某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直接继承遗产,排除。
16.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有效婚姻
②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不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条件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只有离婚判决过了上诉期间,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否则上诉期间内,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便构成重婚行为,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排除。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法定条件之一。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不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条件,正确。
③: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两年后婚姻也不能自动生效,排除。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他们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正确。
二、材料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张育有三个子女张甲、张乙、张丙。老张与张丙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自己的财产留给张丙,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张丙尽心尽力照顾老张。老张生病期间,张甲、张乙对老张不闻不问。已八十高龄的老张,觉得光靠张丙一人照顾非常辛苦,于心不忍,于是以赡养费纠纷为由,将张甲、张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张甲、张乙辩称,老张退休金每月有5000元左右,有生活保障,生活上不存在困难,生活水平、经济条件远远高于张甲、张乙。张甲、张乙现在没有工作,如果按照对方要求支付赡养费,则无法维持生活。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张甲、张乙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张已八十高龄,虽有退休金,但年事已高,在生活照料等方面存在需求,张甲和张乙作为成年子女,不能因老张有退休金就免除赡养责任。②对于赡养费的具体数额,人民法院会根据老人实际生活需要、双方经济条件等合理确定。考虑到张甲、张乙的现实经济条件,每人每月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明显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所以人民法院判定张甲、张乙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这样的判决兼顾了情理法,能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解析】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赡养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张年事已高,张甲、张乙作为成年子女在老张生病期间未尽照料义务,老张起诉要求二人支付赡养费→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角度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有退休金而免除。老张已八十高龄属于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即便有稳定退休金,在生活照料等方面仍有合理需求,因此有权要求张甲、张乙给付赡养费,张甲、张乙不能以老张有收入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有效信息②:老张原主张每人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而张甲、张乙暂无工作、经济条件差,法院最终判决每人每月支付500元→可联系赡养费数额确定的裁判规则角度分析:赡养费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合理确定。老张主张的2000元明显超出张甲、张乙的实际承受能力,法院调整为500元既保障了老张的赡养权益,也兼顾了子女的现实情况,实现情理法的融合,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8.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付某终生未婚未育,收养付甲与付乙为子女。付某生前手写《遗嘱》一份,载明:“我一生清贫,多灾多难,付甲与我同难共苦,特别在晚年,周全照顾。我一生仅有一套A住房。我死后,此房为付甲所有,立凭为据。付某2013年4月16日”。2019年1月27日,付某因病去世。付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并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若付甲继承,自己也可继承。付甲遂将付乙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判决?并阐述理由。
【答案】判决:A住房由付甲继承。
理由:
①付某的自书遗嘱合法有效。该遗嘱由付某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②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付甲、付乙作为付某的养子女,均有权继承其遗产,付乙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缺乏法律依据。
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付某的遗嘱明确指定A住房由付甲所有,应优先适用遗嘱继承,故A住房由付甲继承。
④付乙的主张不成立。因付某已通过有效遗嘱处分全部遗产,法定继承不适用,付乙要求共同继承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解析】
【详解】本题为案例判决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从遗嘱效力、继承权资格、继承优先级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付某生前亲笔书写遗嘱,有签名且注明年月日→可从自书遗嘱的生效要件角度分析:该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内容是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付乙主张养子女无权继承→可从法定继承人范围角度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付甲、付乙作为付某的养子女均具备法定继承资格,付乙该主张无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遗嘱明确载明A住房由付甲所有→可从继承效力优先级角度分析: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当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有效信息④:付乙主张自己也可继承案涉房屋→可从遗嘱继承的适用角度分析:付某已经通过有效遗嘱处分了案涉A住房,不适用法定继承,付乙要求共同继承的主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A住房由付甲继承。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晚年丧偶,独生女小王长期定居国外,无法回国照料。2021年,王某突发心梗住院,期间全由邻居小李悉心照料。出院后,王某经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意定监护制度,便于同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包括聘请护工、管理银行账户、支付医疗及护理费用,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得知父亲病情后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小王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我国法律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依法以书面形式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当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意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该制度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王某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小李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丧失认知能力后,小李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监护职责,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 因此小王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不合理。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有关知识,需要判断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观点表态:小王的要求不合理。
有效信息①:王某于2021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可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王某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小李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可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知识,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本案中,小李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监护职责,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 因此小王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20. 宋某、郭某是同村近邻,二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相爱,但郭某的父母嫌弃宋某家贫,不答应此门婚事,并威迫说:“宋某,你要娶我女儿也可以,立即送10万元彩礼来,否则,我把她嫁给她姨表哥赵某。”宋某家穷,无法拿出10万元。2018年大年初一,宋某、郭某私下一起前往广州打工。一年后,二人在双方父母同意之后进行了结婚登记。经过多年在外打拼,二人有了一定的家底,回乡办了一个小加工厂。加工厂经营有方,夫妻俩小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但好景不长,宋某与李某互生好感继而同居并生子,宋某用办厂收入为李某购房购车,郭某知晓后规劝无效。后李某生病,要求宋某为其支付巨额医疗费,宋某犹豫不决。李某以存在事实婚姻为由,要求宋某尽扶助义务,而郭某也诉至法院要求追回宋某送与李某的房和车。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求,支持了郭某的诉求。
(1)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分析郭某父母的行为。
(2)结合材料,说明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
【答案】(1)①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男女结婚要完全自愿,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②郭某的父母干涉女儿的婚姻,通过索取彩礼逼迫女儿与恋人分手,干涉婚姻自由,是违法的。③郭某和赵某是姨表兄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郭某的父母要把郭某嫁给姨表哥赵某违反了我国婚姻制度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2)①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②李某与宋某未经结婚登记,双方之间不具有法定的夫妻权利与义务关系,法院驳回其诉求。郭某与宋某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是合法夫妻,宋某为李某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郭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权,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诉求。③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法律要求、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结婚登记将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法律约束力,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婚后的家庭纠纷,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法治和道德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中婚姻基本原则、结婚法定条件的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郭某父母以索要 10 万元彩礼为要挟,阻止郭某与宋某结婚→可从婚姻自由原则角度分析:我国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郭某父母的行为属于干涉婚姻自由,违反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郭某父母要求郭某嫁给其姨表哥赵某→可从结婚禁止条件角度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郭某与赵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郭某父母的该要求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
【小问2详解】
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宋某与郭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宋某与李某仅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从结婚登记的程序效力角度分析:结婚登记是确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必经程序,仅同居未办理登记的,不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双方不互负夫妻权利义务,因此李某基于事实婚姻主张的扶养义务无法律依据,法院驳回其诉求。
有效信息②:宋某用办厂收入(夫妻共同财产)为李某购车购房,郭某起诉追回获法院支持→可从结婚登记的财产效力角度分析:完成结婚登记的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宋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法院支持郭某的诉求。
有效信息③:法院对两起诉求的不同判决→可从结婚登记制度的社会意义角度分析:结婚登记制度是落实婚姻法律规定、保护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制度,能够对婚姻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关系产生法律约束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拥有房子一套,并育有长子郭甲、次子郭乙。200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房子由哥俩平分”。郭某于2015年去世,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随郭甲生活,张某十分疼爱孙子郭小甲。2024年10月,张某去世,留下自书遗嘱:“房子赠予孙子郭小甲。”郭乙的妻子李某见遗嘱一时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将全部家庭财产判归自己所有,10岁的女儿郭小乙改名为李小乙。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材料中关于赡养的约定是否合法。
(2)判断郭小甲能否获得房子,并说明理由。
(3)如果你是法官,面对李某的诉讼,最好怎么处理?
【答案】(1)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约定第一条排除了郭甲赡养父亲的义务,排除了郭乙赡养母亲的义务,不合法。②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第二条约定有合法的内容,也有不合法的内容。房子是张某与郭某的共同财产,郭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决定房子由哥俩平分,是不合法的。但郭某可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屋产权,这一半可按照约定由哥俩平分,合法。
(2)不能获得整套房子。(可替代:获得部分房子产权)①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按照约定和法定,排除了张某继承郭某房子产权的权利,析产后张某的遗产是一半房子。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答“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不给分)。最终郭小甲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半房子产权。
(3)①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此案李某是一时冲动,作为法官应以调解为主。②告诉李某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小乙姓什么应当与郭乙协商解决;③同时告诉李某夫妻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她不可能获得全部家庭财产;法律反对轻率离婚,建议李某撤诉,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官司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关于赡养的约定是否合法”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既有合法之处,又有不合法的方面。
论据①:房子由哥俩平分→从合理性角度分析:房子是张某与郭某的共同财产,郭某可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屋产权,这一半可按照约定由哥俩平分。表明该观点有合法之处。
论据②: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房子由哥俩平分→从不合理性角度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约定第一条排除了郭甲赡养父亲的义务,排除了郭乙赡养母亲的义务,不合法;房子是张某与郭某的共同财产,郭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决定房子由哥俩平分,是不合法的。表明该观点有不合法之处。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家庭与婚姻,设问指向是运用遗产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郭乙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房子由哥俩平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按照约定和法定,排除了张某继承郭某房子产权的权利,析产后张某的遗产是一半房子。本案中,郭小甲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半房子产权。 体现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家庭与婚姻,设问指向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争议处理方式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郭乙的妻子李某见遗嘱一时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将全部家庭财产判归自己所有,10岁的女儿郭小乙改名为李小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夫妻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小乙姓什么应当与郭乙协商解决,同时她不可能获得全部家庭财产,且法律反对轻率离婚,建议李某撤诉,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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