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安徽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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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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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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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家庭与婚姻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安徽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27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8 |
| 更新时间 | 2026-05-28 |
| 作者 | 小政课代表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6-05-2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090517.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与婚姻两大高频考点,精选安徽各地期末试题,通过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等真实案例考查法律应用能力。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29题|遗产继承、监护权、夫妻共同财产等|结合植物人遗产分配、未成年人纹身纠纷等生活案例|
|主观题|4题|遗嘱效力、合同有效性、彩礼返还等|以房产买卖、婚约纠纷为情境,考查法律条款综合运用|
内容正文: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精选高频考题29题·选择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B
2.C
3.A
4.D
5.B
6.C
7.D
8.C
9.A
10.C
11.A
12.D
13.A
14.C
15.A
16.A
17.B
18.D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19.A
20.B
21.A
22.A
23.A
24.B
25.D
26.B
27.D
28.B
29.C
精选高频考题4题·主观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30.按照最后的遗嘱继承或按照自书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丙生前所立自书遗嘱在后,明确了其遗产大部分归江女士继承,江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改变其继承份额直至取消其继承权。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31.案例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小张的父母虽离婚并分别再婚,但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小张,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的行为是违法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也是错误的。
案例二: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小王的奶奶、爷爷与小王的父亲之间有利害关系,该录音遗嘱无效。小王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案例三: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对其儿子负有监护职责,因此,小李对其儿子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支持。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未经共有人陈某同意,林某无权擅自处分。
②郑某不适用善意取得。林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房屋,价格不合理,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
③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陈某可追回房产,郑某可向林某主张赔偿损失。
33.(1)①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存在于合同之中,调整的是纯粹的财产关系。彩礼则是在缔结或准备缔结身份关系过程中派生出来的财产关系。②合同双方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婚姻制度的基石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感觉对方不是自己合适的伴侣,可以解除与对方的婚约关系,这种解除不是违约。③赵某父母认为男方毁约不能要回彩礼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不论哪一方当事人提出退婚,彩礼都应当返还。
(2)①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地 城
考点0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3.C
14.D
15.A
16.B
17.C
18.A
19.C
20.A
21.D
22.C
23.C
24.A
25.C
26.B
27.D
地 城
考点0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28.A
29.B
30.D
31.D
32.B
33.B
34.C
35.D
36.A
37.B
地 城
考点0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38.C
39.A
40.C
41.B
42.D
43.B
4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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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精选高频考题29题·选择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4-25高二下·安徽部分学校·期末)刘某多年前与妻子离异,当时年仅12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前妻抚养。离异不久后,刘某突发疾病,成为植物人,这一状态持续16年。在这16年里,刘某的四位姐姐毅然承担起照顾他的重担,直到刘某生命的尽头。刘某病逝后,遗产继承问题却将亲情推向了风口浪尖。以下分配合理的是( )
A.安安是第一位继承人,应继承刘某全部遗产
B.四位姐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刘某的遗产
C.安安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将会自动丧失继承权
D.由安安和刘某的四位姐姐五人均分刘某的遗产
【答案】B
【详解】A:安安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因未尽赡养义务,不应继承全部遗产;且四位姐姐扶养较多,应分得部分遗产,A错误。
B:遗赠扶养协议是姐姐们获得遗产的合法途径,尽管题干未明确协议存在,但姐姐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符合协议精神,可通过此方式分得遗产,B正确。
C:丧失继承权需满足法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见《民法典》第1125条),未尽赡养义务不会导致自动丧失,仅影响遗产分配份额,C错误。
D:姐姐们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与安安均分遗产;遗产分配应考虑扶养义务,安安可能少分或不分,姐姐们可分得适当份额,D错误。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安徽黄山·期末)李爷爷独自将孙子小李抚养长大,小李工作后以事业忙为由,对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的李爷爷不管不顾。李爷爷与邻居王阿姨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王阿姨负责照顾李爷爷日常生活,李爷爷去世后其收藏的珍贵邮票归王阿姨所有”。王阿姨依约悉心照料李爷爷直至其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未尽赡养义务,丧失对李爷爷遗产的继承权
B.李爷爷与王阿姨签订的《协议书》属于赠与合同
C.王阿姨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得李爷爷收藏的珍贵邮票
D.李爷爷与王阿姨签订的《协议书》因侵害小李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答案】C
【详解】A: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行为。单纯未尽赡养义务并不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且小李是李爷爷的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A不选。
B:李爷爷与王阿姨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非赠与合同。遗赠扶养协议是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与赠与合同(无偿给予财产)性质不同,B不选。
C:该遗赠抚养协议是有效的,王阿姨依约履行了对李爷爷的扶养义务,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有权获得李爷爷收藏的珍贵邮票,C入选。
D: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阿姨尽了相应的义务,可获得李爷爷收藏的珍贵邮票,且李爷爷有权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该协议不侵害小李的合法权益,D不选。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安徽马鞍山·期末)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2017年,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戴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庞小某不顾不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戴某生养死葬等事宜由蔡某负责,戴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此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最终获得戴某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②蔡某是戴某的遗嘱继承人
③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戴某生养死葬等事宜由蔡某负责,戴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这表明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①符合题意。
②: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而本题中蔡某获得遗产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并非遗嘱继承,蔡某不是戴某的遗嘱继承人,②错误。
③: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这说明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符合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应尽的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蔡某与戴某是离婚后的关系,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关系,蔡某履行的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义务,不是赡养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安徽滁州·期末)丧偶的李大爷育有两子李甲和李乙。李甲两年前因病去世,其妻王某在李甲去世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李乙游手好闲、嗜赌成性,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李大爷去世时留下个人财产90万元存款及一套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无权继承李大爷的遗产
②李乙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可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李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③: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王某是李大爷的丧偶儿媳,且其在丧偶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因此,王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大爷的遗产,①错误,③正确。
②:未尽赡养义务并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继承人存在下列情况才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成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讹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请节严重。本案中,李乙长达7年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仍需考虑具体情况。如果李乙在这7年间因身患重病、失业等原因,自身生活陷入困境,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无法对李大爷进行赡养,通常不认定为遗弃,因而不会丧失继承权。综上,②不选。
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李乙长达7年从未履行赡养义务,主要由王某照顾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因此,无论李乙是否有赡养能力和条件,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获得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80万元,王某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购置的房产一套、婚后房产一套和100万元存款。妻子宋某与其父母、哥哥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 )
①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王某留下的遗产
②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有权继承王某遗产
③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王某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王某的遗产应为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产生的,用于对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①④正确。
②③:王某父母、宋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其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王某遗产,②③排除。
故本题选B。
6.(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张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张蕊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张蕊13岁重返原生家庭。2020初,张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张霖接其赡养,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2024年5月张大爷病逝,张霖履约后接收了张大爷的遗产,张蕊将张霖诉至法院主张应由自己继承张大爷遗产。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 张蕊幼时与张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张霖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张蕊和张霖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④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蕊幼时虽与张大爷共同生活,但未办收养手续,不构成合法收养关系,不存在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的情况,①排除。
②:张霖与张大爷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履约,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其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②正确。
③:张蕊无合法继承权,不是继承纠纷中能协商处理遗产的主体,③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执行,若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24-25高二下·安徽阜阳·期末)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因常年受邻居曹某照料,便与曹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然而,一段时间后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依据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协议的手续。随后,高女士聘请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人民法院,声称自己对高女士扶养较多,依法应分得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主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其真实意愿受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高女士就失去了自主决定相关事务的权利
④曹某曾为高女士意定监护人并尽义务可以享受部分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根据《民法典》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即意定监护)。这体现了成年人的自主决定权,①正确但不符合同意。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的合法形式,指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高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与薛某签订协议,体现其真实意愿,该协议受法律保护,②正确但不符合同意。
③:意定监护协议是预先指定监护人的方式,但根据《民法典》第33条和第34条,该协议仅在本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签订协议后,只要高女士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题干中她主动解除协议),她仍保留自主决定权(包括财产、医疗等事务)。题干中高女士解除协议的行为也证明其未失去自主权,③不正确但符合题意。
④:意定监护职责与遗产继承无直接关联。意定监护主要解决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问题,不涉及遗产分配(《民法典》第33条)。曹某的扶养行为发生在协议解除前,但解除后监护关系终止。高女士后续与薛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该协议具有优先效力,遗产应优先由薛某取得。曹某可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主张权利,但这不是“遗产继承”(继承权仅限法定或遗嘱继承人),而是酌情分得遗产。法院需根据证据(如扶养事实)判决,而非自动“享受部分遗产继承”。题干中曹某起诉也表明这不是既定权利,④不正确但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15岁女孩小刘在手机上刷到某刺青馆宣传视频后,与其经营者向某互加好友。第二天,小刘到该馆挑选图案,无视店门口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识,要求向某在其左手臂上文身,向某收取了700元费用。小刘母亲知晓此事后,要带小刘去上海洗除文身,要求向某承担一部分费用。遭拒后,她把向某和刺青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文身清洗费和误工费共计4.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证据表明小刘是自愿文身,故向某和刺青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②小刘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部分责任
③刺青馆的门口张贴有警示标识,说明其经营者已经尽了审慎义务
④向某的行为对小刘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构成了侵犯,需赔偿其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即使小刘是自愿文身,但是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所以材料中向某和刺青馆明知小刘为未成年人,依然为其文身,要承担一定责任,①不选。
②: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刘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部分责任,②正确。
③:虽然刺青馆的门口张贴有警示标识,但是经营则并没有对小刘(未成年人)进行劝告告知,所以其经营者没有尽到审慎义务,③错误。
④:材料中向某在小刘左手臂上文身,向某收取了700元费用,对小刘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构成了侵犯,需赔偿其损失,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张甲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其独居的乡下老宅因年久失修导致坍塌。当地社居委下属的经济合作社考虑张甲的特殊情况,为其补足安置房的差价并交付给张甲居住。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因身体残疾无稳定收入,表示无力赡养张甲。2020年张甲与经济合作社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个人财产归经济合作社。2021年张甲又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张乙。五年来,经济合作社忠实履行义务,保障张甲安享晚年生活。2025年张甲去世,关于他的财产处置说法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张甲所有财产应归经济合作社所有
B.因张甲先后有不同的意思表示,其财产应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C.按照遗嘱继承,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张乙保留全部的遗产份额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同等效力,其财产应按相同比例分配给经济合作社和张乙
【答案】A
【详解】A: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张甲与经济合作社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经济合作社已忠实履行义务,因此协议有效。虽然张甲后来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张乙,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更高,张甲的所有个人财产应按协议归经济合作社所有,A正确。
B:财产不属于无主财产,因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优先,财产应归经济合作社所有,B排除。
C:张乙虽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但遗嘱效力低于遗赠扶养协议,不能仅按遗嘱保留其全部遗产份额,C排除。
D: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效力不等同,协议具有优先性,不能按比例分配,D排除。
故本题选A。
10.(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六校·期末联考)甲终身未婚,父母去世后,弟弟乙成为其唯一亲属。乙常年在外地工作,与甲联系极少。2023年,甲虽然神志清楚,但在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在居委会的协调下,甲与邻居袁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袁某承担甲的吃、穿、住、医、葬等,等甲去世后,甲的房屋等财产归袁某所有。2024年,甲去世,袁某依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去世后,乙可以法定继承甲的所有财产
B.袁某已履行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可以法定继承甲的指定遗产
C.甲去世后,袁某应当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从而获得对甲房屋的处置权
D.甲与袁某签订的是遗赠抚养协议,但应当为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答案】C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袁某已依约履行义务,甲的财产应按协议归袁某,乙虽为法定继承人(弟弟),但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财产,A错误。
B:袁某获得财产基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非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由法律规定(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袁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B不选。
C:房屋属于不动产,其变动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生效。袁某依据遗赠扶养协议获得房屋所有权后,需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取得完整处置权,C正确。
D:甲与袁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由于乙常年与甲联系极少,且甲在神志清楚时签订协议将财产处分给袁某,说明甲的真实意愿是让袁某获得其财产,且乙已成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需要为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不选。
故本题选C。
11.(24-25高二下·合肥一六八中学·期末)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24-25高二下·六安一中·期末)顾某男和林某女婚后共同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顾某男名下,二人未生育子女。近年来一直是顾某男的侄子顾甲照顾二人的起居。2021年,在村委会三位领导的见证下顾某男写下遗嘱:我名下房屋赠与顾甲,林某女若不再婚则拥有居住权,若再婚则需搬离。2022年初顾某男病故,2024年初林某女再婚,顾甲要求林某女搬离,二人产生争议。对此,不考虑其他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顾甲有权继承房屋,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关于林某女居住条件的约定,损害了林某女对房产的权利
③顾某男所立遗嘱无效,因其无权处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
④顾甲可以获得房产中属于顾某男的部分,而林某女则无法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顾某男的遗嘱属于遗赠,遗嘱继承要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顾甲是顾某男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
②:登记在顾某男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女对属于自己部分的房屋财产有所有权,遗嘱损害了林某女对房产的权利,②正确。
③:顾某男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部分,③错误。
④:顾某男的遗嘱虽是遗赠,但法律效力也大于法定继承,顾甲可以获得房产中属于顾某男的部分,而林某女则无法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5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配合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遗产。本案中( )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李某父亲不配合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①②正确。
③: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李某父亲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③不选。
④:李某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父亲无权继承李某母亲遗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合肥七中·期末)年过七旬的老赵患病住院期间曾立下口头遗嘱,将老家的老宅留给妻子王某,位于县城的商品房留给儿子小赵。老赵立遗嘱时,除小赵和王某外,还有两位前来探望的老邻居在场。不久后,老赵康复出院,考虑到住院期间妻子王某悉心照料,相反儿子却不闻不问,老赵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老宅和商品房都归妻子王某所有。一年后,老赵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有效
②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
③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两份遗嘱均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本案例中的口头遗嘱虽然程序有效,但最终因自书遗嘱有效而自动丧失法律效力,因此应该按照自书遗嘱进行继承,①④排除。
②③: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15.(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④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④:本案中小姜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母亲姜某也未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导致小姜成功充值,说明小姜父母存在监管缺失,应承担部分损失,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①正确,④错误。
②: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姜系12岁学生,其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同意、追认,②正确。
③:本案中小姜是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并充值的,游戏公司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消费的,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6.(24-25高二下·安徽蚌埠·期末)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3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咖啡馆作为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应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债务,应当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的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因为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咖啡馆是赵先生与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①正确。
②:书店是两人婚后共同投资开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未结清债务,且该债务用于书店的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应当作为双方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咖啡馆虽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但属于婚后共同经营所得,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不能仅以登记名字为由否定其共同财产属性,③错误。
④: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但它是夫妻婚后共同投资开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不能因法人代表身份而排除,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24-25高二下·安徽宣城·期末)张某生前有过二次婚姻,现任妻子为关女士。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养子,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给予张某一定的照顾。张某因病去世后,名下留有存款55万元(包括张某生前退休工资、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围绕存款分配问题小李与关女士产生了纠纷。本案中( )
①小李与关女士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分割问题
②即使张某生前留下遗嘱,也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和程序
③小李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存款
④此类遗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小李与关女士作为继承人,应尝试协商以避免冲突,①正确。
②: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应优先按遗嘱执行,而非遵循法定继承原则;法定继承仅在无遗嘱、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时适用。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②错误。
③:小李作为张某的养子,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某的存款55万元(包括个人财产如伤残赔偿金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为遗产,小李作为继承人有权参与分割,③正确。
④:纠纷可通过诉讼、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但遗产继承纠纷涉及身份关系,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因《仲裁法》规定仲裁仅适用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继承纠纷,④ 正确。
故本题选B。
18.(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获得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80万元,王某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购置的房产一套、婚后房产一套和100万元存款。妻子宋某与其父母、哥哥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 )
①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有权继承王某遗产
②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王某留下的遗产
④王某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②:王某父母、宋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其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王某遗产,①②错误。
③④: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王某的遗产应为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抚恤金、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19.(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撰稿人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论文中引用了知名学者徐某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2024年王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某收到稿费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稿费5000元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②王某只有将专业论文出版才享有其著作权
③该论文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
④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需要得到徐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的论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离婚后获得的稿费5000元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①正确。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王某完成论文即享有著作权,并非以出版为前提,故②错误。
③:王某引用徐某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但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尊重徐某的著作权,故③正确。
④:根据《著作权法》,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合理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0.(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与谭某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谭某父母赠送谭某汽车一辆并明确仅供谭某使用。10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130平米商品房一套,2024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选择裁判离婚,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③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个人财产
④谭某的汽车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
②: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裁判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②排除。
③: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谭某父母赠送的汽车明确仅供谭某使用,属于谭某个人财产;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1.(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撰稿人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论文中引用了知名学者徐某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2024年王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某收到稿费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稿费5000元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②王某只有将专业论文出版才享有其著作权
③该论文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
④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需要得到徐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王某的专业论文发表于婚后,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收到的稿费 5000 元属于该论文的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王某完成专业论文即享有著作权,并非只有出版才享有,②错误。
③:王某在论文中引用徐某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但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这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要求,③正确。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不需要得到徐某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24-25高二下·安徽金榜教育·期末联考)假如你作为普法宣传员,引用了以下案例:
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想要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不料,二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双方的误解愈发加深,决定“真分手”。
对此,你可能向群众宣传的是( )
①“假离婚”时虽目的不真实,但离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的“假离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财产构成共有
④“假离婚”后想恢复关系无需补办结婚证,能直接复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离婚登记完成即产生法律效力,与当事人目的无关,①正确。
②:“假离婚”的行为容易打破了家庭原有的稳定状态,会对孩子心理上产生冲击和伤害,②正确。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构成同居关系,此时,双方无特殊约定财产不构成共有,③错误。
④:“假离婚”后恢复关系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3.(24-25高二下·安徽金榜教育·期末联考)假如你作为普法宣传员,引用了以下案例:
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想要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从而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不料,二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双方的误解愈发加深,决定“真分手”。对此,你可能向群众宣传的是( )
①“假离婚”时虽目的不真实,但离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的“假离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财产构成共有
④“假离婚”后想恢复关系无需补办结婚证,能直接复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离婚登记完成即产生法律效力,与当事人目的无关,①正确。
②:“假离婚”的行为容易打破了家庭原有的稳定状态,会对孩子心理上产生冲击和伤害,②正确。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构成同居关系,此时,双方无特殊约定财产不构成共有,③错误。
④:“假离婚”后恢复关系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4.(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小刚和小芳系夫妻,婚后小刚将其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5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小芳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刚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180万元。小刚认为商品房是自己婚前购买,无需支付房屋折价款。法院还了解到,小刚在与小芳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江某借款12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案房屋于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芳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③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因商品房是小刚婚前购买,因而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涉案房屋原本是小刚婚前购买,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小刚炒股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芳没有责任偿还,②不选。
③: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正确。
④:该房屋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小刚不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5.(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2019年至2022年6月,刘某为改善儿子小李和儿媳小孙一家的居住条件,以个人名义多次向张某借款共计115万元,款项用于支付小李的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借款过程中,刘某单独签署借条并操作转账,其配偶老李对借款不知情,小李及小孙亦未参与借款事宜。因刘某未按期还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某将刘某、老李、小李及小孙诉至法院,要求四人共同还款。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
A.该借贷法律关系的客体为115万元
B.刘某所借款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C.儿子儿媳负有还款义务,因他们实际使用了刘某所借款项
D.老李不用还款,因其未与张某达成借款合意且事后未追认
【答案】D
【详解】A: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客体是借款行为,而非115万元,A排除。
B: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老李对借款不知情,事后未追认,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B排除。
C:小李、小孙未参与借款事宜,虽实际使用款项,但借款合同相对方是刘某与张某,不能直接认定他们负有还款义务,C排除。
D:老李未与张某达成借款合意,事后也未追认该借款,根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老李不用承担还款责任,D正确。
故本题选D。
26.(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六校·期末联考)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在N市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商业保险金10万元,还以其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累计金额达50万元,未告知小倩,部分借款被用于赌博输掉。2024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就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分担问题未达成一致,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陈与小倩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名下的商业保险收益,小倩无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③瞒着对方且未用于家庭生活的网贷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④一审判决离婚,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陈与小倩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获得的。所以小陈与小倩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或者双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其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在婚姻存续期间为自己缴纳商业保险金,若产生收益,小倩有权要求进行分割,而不是无权利要求分割,②错误。
③:根据法律规定,小陈瞒着小倩的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且被用于赌博,该借款不算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判决生效后才解除夫妻关系,而不是在宣告判决时双方就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7.(24-25高二下·六安一中·期末)小明和小红结婚3年来,生活一直幸福美满。然而,最近他们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决定咨询法律专家。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几项财产:
①小红婚后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获得了一大笔赔偿金,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总计50万元
②小红婚前有100万元的个人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婚后三年存款利息累计达到7.5万元
③小明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进行了装修并将房屋出租,租金共36万元
④小明婚前购买了一些股票,婚后小明对这些股票进行了积极的管理分析,股票增值了50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小红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
②:小红婚前的个人存款,虽然婚后产生了利息,但本金和利息均未因夫妻共同经营或劳动而增值,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排除。
③:小明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装修并出租,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部分租金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小明婚前购买了一些股票,婚后小明对这些股票进行了积极的管理分析,股票增值了50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小明婚后对股票进行管理分析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8.(24-25高二下·安徽县中联盟·期末)重庆市蔡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2024年2月,蔡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两个儿子的压岁钱。经调解无效后,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财产
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①正确。
②:法院判决离婚后,以判决书生效之日,解除婚姻关系,②错误。
③:夫妻财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压岁钱是孩子通过赠与获得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接受长辈赠与的压岁钱,其所有权归孩子个人所有,父母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9.(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王某与周某在举办婚礼后次日登记结婚,婚后王某收到了婚前发表小说的稿费。四年后二人离婚,约定三岁的儿子王甲与周某共同生活。周某带着年幼的王甲与赵某再婚,三人一起生活。本案中( )
①王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开始于婚礼,终结于离婚
②离婚不会导致王某丧失依法享有的探望王甲的权利
③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稿费是王周的共同财产
④王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能继承周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开始于登记结婚,①说法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本案中,离婚不会导致王某丧失依法享有的探望王甲的权利,②符合题意。
③:王某与周某在举办婚礼后次日登记结婚,婚后王某收到了婚前发表小说的稿费,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稿费是王周的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王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基于与王某的亲生父子关系和与赵某的继父子关系,能继承王某、周某、赵某的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精选高频考题4题·主观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30.(24-25高二下·安徽蚌埠·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丙(男)与丁(女)是夫妻,共育有一儿一女。2015年2月丁因病去世,子女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极少回家看望丙。2018年3月,丙与江女士登记结婚。2019年7月,丙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200万元存款和股票、债券若干留给其子女平分,住房归江女士所有。2022年12月,丙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200万元存款由其子女平均分配,其住房、股票与债券等财产归江女士所有。
2024年11月,丙因病去世,江女士主张按丙自书遗嘱继承遗产,丙的子女不同意,与江女士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丙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按照最后的遗嘱继承或按照自书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丙生前所立自书遗嘱在后,明确了其遗产大部分归江女士继承,江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改变其继承份额直至取消其继承权。
【分析】背景素材:丙的遗产继承争议
考点考查:遗嘱效力、遗嘱继承、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试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丙的遗产处理方式并说明理由,可从遗嘱效力认定、遗嘱形式要件、继承规则等角度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丙 2019 年 7 月所立口头遗嘱,无危急情况和见证人,后又订立自书遗嘱→可运用遗嘱的种类的知识,说明口头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以书面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失效。
有效信息②:丙 2022 年 12 月的自书遗嘱,符合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要求→可运用遗嘱中的种类的知识,说明自书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具备法定形式要件即有效,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
有效信息③:自书遗嘱明确 200 万元存款由子女均分,住房、股票与债券归江女士→可运用遗嘱的效力的知识,说明应按自书遗嘱继承。有效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内容合法且未违反强制性规定,应按其执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31.(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某高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后,围绕以下几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案例一 小张3岁时,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小张完全是在奶奶抚养下长大的。因此,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
案例二 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小王的妈妈和姐姐知道后,对此表示反对。
案例三 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
【答案】案例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小张的父母虽离婚并分别再婚,但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小张,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的行为是违法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也是错误的。
案例二: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小王的奶奶、爷爷与小王的父亲之间有利害关系,该录音遗嘱无效。小王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案例三: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对其儿子负有监护职责,因此,小李对其儿子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高二学生运用民法典探讨几个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要求考生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家庭与婚姻等角度,结合材料案例分别进行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小张的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但若父母存在遗弃等严重过错,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责任。分析本案中,小张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其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可能影响具体赡养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录音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小王的爷爷奶奶作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导致遗嘱无效。分析本案中,小王的父亲在立录音遗嘱时,见证人是小王的爷爷奶奶(即小王父亲的父母),属于继承人(小王)的直系血亲,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所以该录音遗嘱无效,小王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有效信息③: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本案中,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小李作为父亲是其法定监护人,需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2.(24-25高二下·安徽县中联盟·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6月,林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学区房。2024年9月,林某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债,未经陈某同意,以“资金周转”为由,与不知情的郑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低于市场价25%的价格出售该房。郑某支付全款后完成过户登记。陈某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陈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阐述理由。
【答案】支持。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未经共有人陈某同意,林某无权擅自处分。
②郑某不适用善意取得。林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房屋,价格不合理,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
③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陈某可追回房产,郑某可向林某主张赔偿损失。
【分析】背景素材:林某、陈某、郑某关于房产的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珍惜婚姻关系”“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设问指向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2023年6月,林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学区房;未经陈某同意,林某无权擅自处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林某与陈某婚后共同贷款购房,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林某未经陈某同意擅自处分,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以低于市场价25%的价格出售该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善意取得要求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本案中,林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中 “合理价格” 这一条件,所以郑某不适用善意取得。
有效信息③:林某未经陈某同意,与不知情的郑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陈某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原财产所有人有权追回财产。本案中,因郑某不构成善意取得,所以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陈某有权追回房产,同时郑某可依据法律向林某主张赔偿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6月,A村王某与B村赵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6月,王家人准备了彩礼6万元,花费了1万元为赵某购买了金银首饰,并邀请亲朋好友作为见证置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日后相处中,王某发现赵某并不想与自己结婚。王某提出退婚,并要求赵某一家返还彩礼、金银首饰、置办酒席以及恋爱期间王某为赵某及其家人购买礼物等各项支出费用。赵某父母表示:其一,按照地方的习俗,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彩礼钱就不能再要回,如果女方提出退婚,彩礼钱才能返还;其二,王某与赵某已经订婚,婚约正式缔结,彩礼其实就是定金,给付了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要是男方取消婚约的话,无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因此,退婚是男方提出的,按理来说不能返还彩礼。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2022年8月,王某来到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对王、赵两家的彩礼返还纠纷进行当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双方自愿解除婚约;
2.(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赵家于2022年9月9日之前返还王家彩礼6万元,并将购买的金银首饰悉数归还;
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婚约解除后,王某无权干涉赵某与他人的婚姻恋爱自由。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赵某父母的行为向其进行释法。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调解协议的认识。
【答案】(1)①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存在于合同之中,调整的是纯粹的财产关系。彩礼则是在缔结或准备缔结身份关系过程中派生出来的财产关系。②合同双方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婚姻制度的基石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感觉对方不是自己合适的伴侣,可以解除与对方的婚约关系,这种解除不是违约。③赵某父母认为男方毁约不能要回彩礼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不论哪一方当事人提出退婚,彩礼都应当返还。
(2)①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彩礼返还的分歧
考点考查:定金、调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对赵某父母的行为向其进行释法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王家人准备了彩礼6万元→可联系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有效信息②:退婚是男方提出的,按理来说不能返还彩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不论哪一方当事人提出退婚,彩礼都应当返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以“谈谈你对调解协议的认识”为主题,围绕着调解协议有关知识进行作答,切合主题要求,言之有理即可。知识参考角度: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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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精选高频考题29题·选择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4-25高二下·安徽部分学校·期末)刘某多年前与妻子离异,当时年仅12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前妻抚养。离异不久后,刘某突发疾病,成为植物人,这一状态持续16年。在这16年里,刘某的四位姐姐毅然承担起照顾他的重担,直到刘某生命的尽头。刘某病逝后,遗产继承问题却将亲情推向了风口浪尖。以下分配合理的是( )
A.安安是第一位继承人,应继承刘某全部遗产
B.四位姐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刘某的遗产
C.安安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将会自动丧失继承权
D.由安安和刘某的四位姐姐五人均分刘某的遗产
2.(24-25高二下·安徽黄山·期末)李爷爷独自将孙子小李抚养长大,小李工作后以事业忙为由,对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的李爷爷不管不顾。李爷爷与邻居王阿姨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王阿姨负责照顾李爷爷日常生活,李爷爷去世后其收藏的珍贵邮票归王阿姨所有”。王阿姨依约悉心照料李爷爷直至其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未尽赡养义务,丧失对李爷爷遗产的继承权
B.李爷爷与王阿姨签订的《协议书》属于赠与合同
C.王阿姨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得李爷爷收藏的珍贵邮票
D.李爷爷与王阿姨签订的《协议书》因侵害小李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3.(24-25高二下·安徽马鞍山·期末)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2017年,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戴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庞小某不顾不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戴某生养死葬等事宜由蔡某负责,戴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此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最终获得戴某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②蔡某是戴某的遗嘱继承人
③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二下·安徽滁州·期末)丧偶的李大爷育有两子李甲和李乙。李甲两年前因病去世,其妻王某在李甲去世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李乙游手好闲、嗜赌成性,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李大爷去世时留下个人财产90万元存款及一套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无权继承李大爷的遗产
②李乙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可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李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获得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80万元,王某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购置的房产一套、婚后房产一套和100万元存款。妻子宋某与其父母、哥哥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 )
①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王某留下的遗产
②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有权继承王某遗产
③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王某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张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张蕊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张蕊13岁重返原生家庭。2020初,张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张霖接其赡养,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2024年5月张大爷病逝,张霖履约后接收了张大爷的遗产,张蕊将张霖诉至法院主张应由自己继承张大爷遗产。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 张蕊幼时与张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张霖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张蕊和张霖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④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安徽阜阳·期末)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因常年受邻居曹某照料,便与曹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然而,一段时间后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依据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协议的手续。随后,高女士聘请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人民法院,声称自己对高女士扶养较多,依法应分得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主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其真实意愿受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高女士就失去了自主决定相关事务的权利
④曹某曾为高女士意定监护人并尽义务可以享受部分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15岁女孩小刘在手机上刷到某刺青馆宣传视频后,与其经营者向某互加好友。第二天,小刘到该馆挑选图案,无视店门口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识,要求向某在其左手臂上文身,向某收取了700元费用。小刘母亲知晓此事后,要带小刘去上海洗除文身,要求向某承担一部分费用。遭拒后,她把向某和刺青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文身清洗费和误工费共计4.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证据表明小刘是自愿文身,故向某和刺青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②小刘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部分责任
③刺青馆的门口张贴有警示标识,说明其经营者已经尽了审慎义务
④向某的行为对小刘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构成了侵犯,需赔偿其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张甲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其独居的乡下老宅因年久失修导致坍塌。当地社居委下属的经济合作社考虑张甲的特殊情况,为其补足安置房的差价并交付给张甲居住。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因身体残疾无稳定收入,表示无力赡养张甲。2020年张甲与经济合作社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个人财产归经济合作社。2021年张甲又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张乙。五年来,经济合作社忠实履行义务,保障张甲安享晚年生活。2025年张甲去世,关于他的财产处置说法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张甲所有财产应归经济合作社所有
B.因张甲先后有不同的意思表示,其财产应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C.按照遗嘱继承,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张乙保留全部的遗产份额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同等效力,其财产应按相同比例分配给经济合作社和张乙
10.(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六校·期末联考)甲终身未婚,父母去世后,弟弟乙成为其唯一亲属。乙常年在外地工作,与甲联系极少。2023年,甲虽然神志清楚,但在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在居委会的协调下,甲与邻居袁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袁某承担甲的吃、穿、住、医、葬等,等甲去世后,甲的房屋等财产归袁某所有。2024年,甲去世,袁某依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去世后,乙可以法定继承甲的所有财产
B.袁某已履行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可以法定继承甲的指定遗产
C.甲去世后,袁某应当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从而获得对甲房屋的处置权
D.甲与袁某签订的是遗赠抚养协议,但应当为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1.(24-25高二下·合肥一六八中学·期末)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4-25高二下·六安一中·期末)顾某男和林某女婚后共同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顾某男名下,二人未生育子女。近年来一直是顾某男的侄子顾甲照顾二人的起居。2021年,在村委会三位领导的见证下顾某男写下遗嘱:我名下房屋赠与顾甲,林某女若不再婚则拥有居住权,若再婚则需搬离。2022年初顾某男病故,2024年初林某女再婚,顾甲要求林某女搬离,二人产生争议。对此,不考虑其他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顾甲有权继承房屋,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关于林某女居住条件的约定,损害了林某女对房产的权利
③顾某男所立遗嘱无效,因其无权处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
④顾甲可以获得房产中属于顾某男的部分,而林某女则无法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5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配合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遗产。本案中( )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4-25高二下·合肥七中·期末)年过七旬的老赵患病住院期间曾立下口头遗嘱,将老家的老宅留给妻子王某,位于县城的商品房留给儿子小赵。老赵立遗嘱时,除小赵和王某外,还有两位前来探望的老邻居在场。不久后,老赵康复出院,考虑到住院期间妻子王某悉心照料,相反儿子却不闻不问,老赵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老宅和商品房都归妻子王某所有。一年后,老赵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有效
②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
③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两份遗嘱均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④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4-25高二下·安徽蚌埠·期末)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3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咖啡馆作为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应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债务,应当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的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因为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7.(24-25高二下·安徽宣城·期末)张某生前有过二次婚姻,现任妻子为关女士。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养子,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给予张某一定的照顾。张某因病去世后,名下留有存款55万元(包括张某生前退休工资、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围绕存款分配问题小李与关女士产生了纠纷。本案中( )
①小李与关女士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分割问题
②即使张某生前留下遗嘱,也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和程序
③小李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存款
④此类遗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获得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80万元,王某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购置的房产一套、婚后房产一套和100万元存款。妻子宋某与其父母、哥哥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 )
①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有权继承王某遗产
②王某父母、哥哥、宋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王某留下的遗产
④王某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半、5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19.(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撰稿人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论文中引用了知名学者徐某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2024年王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某收到稿费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稿费5000元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②王某只有将专业论文出版才享有其著作权
③该论文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
④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需要得到徐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王某与谭某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谭某父母赠送谭某汽车一辆并明确仅供谭某使用。10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130平米商品房一套,2024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选择裁判离婚,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③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个人财产
④谭某的汽车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4-25高二下·安徽江淮协作区·期末)撰稿人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论文中引用了知名学者徐某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2024年王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某收到稿费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稿费5000元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②王某只有将专业论文出版才享有其著作权
③该论文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
④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需要得到徐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24-25高二下·安徽金榜教育·期末联考)假如你作为普法宣传员,引用了以下案例:
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想要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不料,二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双方的误解愈发加深,决定“真分手”。
对此,你可能向群众宣传的是( )
①“假离婚”时虽目的不真实,但离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的“假离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财产构成共有
④“假离婚”后想恢复关系无需补办结婚证,能直接复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4-25高二下·安徽金榜教育·期末联考)假如你作为普法宣传员,引用了以下案例:
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想要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从而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不料,二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双方的误解愈发加深,决定“真分手”。对此,你可能向群众宣传的是( )
①“假离婚”时虽目的不真实,但离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的“假离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财产构成共有
④“假离婚”后想恢复关系无需补办结婚证,能直接复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小刚和小芳系夫妻,婚后小刚将其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5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小芳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刚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180万元。小刚认为商品房是自己婚前购买,无需支付房屋折价款。法院还了解到,小刚在与小芳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江某借款12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案房屋于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芳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③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因商品房是小刚婚前购买,因而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24-25高二下·安徽芜湖·期末)2019年至2022年6月,刘某为改善儿子小李和儿媳小孙一家的居住条件,以个人名义多次向张某借款共计115万元,款项用于支付小李的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借款过程中,刘某单独签署借条并操作转账,其配偶老李对借款不知情,小李及小孙亦未参与借款事宜。因刘某未按期还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某将刘某、老李、小李及小孙诉至法院,要求四人共同还款。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
A.该借贷法律关系的客体为115万元
B.刘某所借款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C.儿子儿媳负有还款义务,因他们实际使用了刘某所借款项
D.老李不用还款,因其未与张某达成借款合意且事后未追认
26.(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六校·期末联考)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在N市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商业保险金10万元,还以其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累计金额达50万元,未告知小倩,部分借款被用于赌博输掉。2024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就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分担问题未达成一致,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陈与小倩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名下的商业保险收益,小倩无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③瞒着对方且未用于家庭生活的网贷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④一审判决离婚,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7.(24-25高二下·六安一中·期末)小明和小红结婚3年来,生活一直幸福美满。然而,最近他们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决定咨询法律专家。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几项财产:
①小红婚后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获得了一大笔赔偿金,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总计50万元
②小红婚前有100万元的个人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婚后三年存款利息累计达到7.5万元
③小明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进行了装修并将房屋出租,租金共36万元
④小明婚前购买了一些股票,婚后小明对这些股票进行了积极的管理分析,股票增值了50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4-25高二下·安徽县中联盟·期末)重庆市蔡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2024年2月,蔡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两个儿子的压岁钱。经调解无效后,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财产
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9.(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王某与周某在举办婚礼后次日登记结婚,婚后王某收到了婚前发表小说的稿费。四年后二人离婚,约定三岁的儿子王甲与周某共同生活。周某带着年幼的王甲与赵某再婚,三人一起生活。本案中( )
①王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开始于婚礼,终结于离婚
②离婚不会导致王某丧失依法享有的探望王甲的权利
③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稿费是王周的共同财产
④王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能继承周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精选高频考题4题·主观题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30.(24-25高二下·安徽蚌埠·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丙(男)与丁(女)是夫妻,共育有一儿一女。2015年2月丁因病去世,子女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极少回家看望丙。2018年3月,丙与江女士登记结婚。2019年7月,丙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200万元存款和股票、债券若干留给其子女平分,住房归江女士所有。2022年12月,丙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200万元存款由其子女平均分配,其住房、股票与债券等财产归江女士所有。
2024年11月,丙因病去世,江女士主张按丙自书遗嘱继承遗产,丙的子女不同意,与江女士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丙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31.(24-25高二下·安徽合肥·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某高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后,围绕以下几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案例一 小张3岁时,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小张完全是在奶奶抚养下长大的。因此,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
案例二 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小王的妈妈和姐姐知道后,对此表示反对。
案例三 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
32.(24-25高二下·安徽县中联盟·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6月,林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学区房。2024年9月,林某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债,未经陈某同意,以“资金周转”为由,与不知情的郑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低于市场价25%的价格出售该房。郑某支付全款后完成过户登记。陈某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陈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阐述理由。
3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6月,A村王某与B村赵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6月,王家人准备了彩礼6万元,花费了1万元为赵某购买了金银首饰,并邀请亲朋好友作为见证置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日后相处中,王某发现赵某并不想与自己结婚。王某提出退婚,并要求赵某一家返还彩礼、金银首饰、置办酒席以及恋爱期间王某为赵某及其家人购买礼物等各项支出费用。赵某父母表示:其一,按照地方的习俗,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彩礼钱就不能再要回,如果女方提出退婚,彩礼钱才能返还;其二,王某与赵某已经订婚,婚约正式缔结,彩礼其实就是定金,给付了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要是男方取消婚约的话,无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因此,退婚是男方提出的,按理来说不能返还彩礼。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2022年8月,王某来到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对王、赵两家的彩礼返还纠纷进行当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双方自愿解除婚约;
2.(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赵家于2022年9月9日之前返还王家彩礼6万元,并将购买的金银首饰悉数归还;
3.(24-25高二下·安徽临泉·期末)婚约解除后,王某无权干涉赵某与他人的婚姻恋爱自由。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赵某父母的行为向其进行释法。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调解协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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