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课件-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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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
| 年级 | 八年级 |
| 章节 |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26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8 |
| 更新时间 | 2026-05-28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086801.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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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聚焦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四项核心职权,通过“人大如何行使职权守护人民利益”的问题导入,以《生态环境法典》立法、年度决议等案例为支架,层层解析职权内涵与运行机制。
其亮点在于以鲜活案例(如法典立法、人事任免)落实法治观念,通过“小试牛刀”“易混辨析”强化政治认同,帮助学生理性分析政治现象,教师可借助互动练习提升教学实效,助力学生树立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守护人民利益,行使国家权力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 | 2025-2026学年
1.7.2013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通过行使各项职权来守护人民利益的呢?这节课,我们将一起揭开这个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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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深刻理解其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与信念,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法治观念
明确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项职权的宪法与法律依据,掌握其法定行使程序。深刻理解“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的法治原则,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待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问题。
健全人格
在探究人大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培养理性分析政治现象、与他人合作沟通、精准表达观点的能力。形成客观公正的价值判断,树立关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人生态度与健全人格。
责任意识
认识人大职权与公民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懂得国家权力运行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从而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人翁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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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课我们将围绕四个核心素养目标展开学习。首先是政治认同,我们要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其次是法治观念,明确人大职权的法律依据。同时,我们还要培养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将所学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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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如何行使职权,守护人民利益?
本课程将围绕人大的核心职能展开深度解析,通过四个关键维度,层层递进地探讨人民代表大会如何通过法定职权,将人民的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01
良法如何出台?
解密立法权的运行机制,探究从立法提案到最终颁布的全流程,理解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如何保障法律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
02
国家大事谁来定?
认识决定权的核心内涵,了解人大如何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把握国家发展的方向与节奏。
03
人员如何任免?
了解任免权的法定程序,明晰人大对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机制,确保权力掌握在为人民服务的人手中。
04
权力如何不滥用?
明晰监督权的实施路径,探讨人大如何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构建制约与监督的长效机制。
立法、决定、任免、监督四项职权,共同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基石。通过这四个维度的学习,我们不仅能清晰看到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逻辑,更能深刻理解这一制度是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将人民的利益诉求转化为国家行动,成为守护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坚实制度保障。
1.7.2013
本节课我们将围绕一个总议题展开:人大如何行使职权,守护人民利益?我们将通过四个子议题,分别解密立法权、认识决定权、了解任免权和明晰监督权,来系统地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核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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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良法如何出台?——解密立法权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封面以中国红为底色,辅以金色国徽,彰显了国家立法的庄重与权威。
立法实践:《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时刻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一立法成果不仅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作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的标志性法律,它系统整合了分散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为系统、全面、权威的基本遵循,充分体现了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决心。
核心议题:权力的行使与法治的进步
这一重大立法活动,体现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在行使哪一项核心职权?从单行法到法典化的演进,又折射出我国立法体制和法治体系建设的哪些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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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议题:良法如何出台?这里有一个最新的案例,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大家思考一下,这个事件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哪一项职权呢?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学习的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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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
核心定义:国家法治的基石
立法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以及废除法律的权力。它是国家意志形成与表达的核心途径,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根本性的制度遵循和法律保障。
二元行使主体体系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不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结合地方实际落实国家法治精神。
立法权的本质:法律的动态演进
概括为“立、改、废”三部曲:通过制定新法填补空白,修改旧法适应发展,废除过时法律清理体系,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性与时效性。
地方立法:因地制宜的法治实践
我国幅员辽阔、国情复杂,地方立法权的赋予让各省级行政区及设区的市能够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贴合地方需求的法规。这不仅是对国家立法体系的重要补充,更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确保法律在不同行政区域落地生根、精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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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顾名思义,就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这项权力主要由两个层级的主体行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则行使地方立法权。简单来说,就是负责法律的“立、改、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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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拓展:立法权的范畴
国家立法权 · 顶层设计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基本法律,是国家法治体系的核心源头。
地方立法权 · 区域治理
省、市、自治州人大及常委会
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解决地方具体问题。
规范性文件 · 具体落实
县级及以上人大(不含自治县)
无独立立法权,仅可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此类文件需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作为法律法规在基层落地的具体细化措施。
核心认知:立法权的层级边界辨析
必须明确,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大(不含民族自治县)并不拥有《立法法》所规定的“地方立法权”。这是我国立法体制中重要的权限划分原则。县级人大虽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规范性文件,但这属于执行性、实施性的管理手段,其效力层级与正式立法权有着本质区别,也不属于国家立法体系中的正式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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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一个知识点:并不是所有级别的人大都有立法权。大家看这个金字塔结构,只有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大才有地方立法权。县级人大是没有立法权的,它们只能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一点大家要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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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家大事谁来定?——认识决定权
年度核心决议(一)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明确了新一年国家发展的总体部署;同时审议批准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为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此外还通过了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确立了年度发展的具体目标与任务。
年度核心决议(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为国家各项事业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同时,代表们认真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决议,这不仅是对司法机关过去一年工作的监督与评价,也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体现了人大对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
核心议题:职权的行使与国家治理
从政府工作报告到五年规划,从财政预算到司法监督,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均由全国人大表决决定。结合材料思考:这一过程集中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什么核心职权?这一职权的行使对于保障国家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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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看第二个议题:国家大事谁来定?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都会表决通过一系列重要决议,比如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等等。这些都关系到国家的大政方针。那么,这体现了人大的哪一项职权呢?这就是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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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决定权
权力定义
讨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是国家决策系统中的核心环节。这一权力的行使,本质上是将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作出最终决断,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治理层面的重要体现。
法定行使主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决定权;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则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依法代为行使这一重要职权,确保国家事务在两会闭会期间也能得到及时、合法的决策与推进。
核心适用范围
涵盖国家发展的根本方向与关键事务: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确立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以及关乎国家主权与安全的战争与和平问题。
核心要义总结
聚焦于“未执行的重大事项”。无论是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的通过,还是财政预算的审批,本质上都是对未来发展蓝图的法定确认,为国家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根本的法律依据和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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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权,就是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从国家的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到行政区划的变更,甚至是战争与和平的问题,都需要由人大来决定。大家可以记住一个关键点:决定权通常针对的是那些尚未执行的计划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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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国家机关人员如何任免?——了解任免权
国家机构领导人的产生与更替,始终严格遵循宪法与法律规定的程序。这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序运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体现。
宪法根本遵循:任免权的法定来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任免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同时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一规定确立了国家领导人产生的根本法律依据。
人大实践:常委会的具体任免工作
在日常国家治理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依法行使任免职权。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王祥喜的应急管理部部长职务;同时任命杨合庆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此类人事任免,体现了国家机构人员的动态调整与法治轨道上的有序更替。
核心思考:材料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系列行为,集中体现了其行使的哪项核心职权?这一职权的有效行使,对于保障国家机器高效运转、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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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议题,我们来了解任免权。国家机关的领导人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重要职务都由全国人大来选举或决定。同时,人大也有权罢免违法失职的人员。这就是任免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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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任免权
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决定任免、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重要权力。这一权力是人民意志在国家人事安排上的直接体现,也是确保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权力得到有效监督的制度保障。
选举
针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国家机构最高领导人员。通过法定的选举程序,将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国家领导人的任职资格,是国家权力合法性的根本来源。
决定任命
适用于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各部部长等行政核心人员。依据宪法规定,由国家主席提名,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下的科学决策与权力配置。
罢免
对于违法失职、渎职或失去人民信任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大或其常委会可依法解除其职务。这是对权力运行的刚性监督,确保公职人员始终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制度价值:任免权实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产生、决定任职、监督罢免”的完整管理闭环。这不仅是国家机构组织原则的体现,更是将人民的选择权、决策权与监督权有机统一,从制度上保障了国家权力始终服务于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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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权具体包括三种方式:选举、决定任命和罢免。比如,国家主席是选举产生的,而国务院总理是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来决定任命的。对于那些违法失职的官员,人大也有权将其罢免。这体现了权力授予与监督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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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权力如何不被滥用?——明晰监督权
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 · 履职担当
国务院总理代表人民政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汇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与下一年度工作部署。这一过程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体现,更是国家行政机关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程序。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 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向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系统总结过去一年的司法审判工作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通过人大会议的审议,让司法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 · 维护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重点阐述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情况,包括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等。这不仅是检察权对人大负责的体现,更通过制度化的监督机制,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核心思考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的行为,生动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什么重要职权?这一制度设计如何从根本上防止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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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议题,权力如何不被滥用?答案是监督。每年人大会议上,“一府一委两院”都要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此外,人大还会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这就是人大的监督权在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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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监督权
权力核心定义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核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国家法治统一与政令畅通。
法定行使主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则主要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体现。
主要监督形式
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形式,将事后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既关注政策执行结果,也审查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监督核心:聚焦执行,确保实效
监督权的本质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已执行工作的事后审视与纠错。通过制度化的听取汇报、审议议案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保障国家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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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就是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权力。它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大家要记住,监督权通常针对的是那些已经执行过的事情,检查其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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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拓展:快速区分人大四项职权
立法权
核心在于“立、改、废”法律条文。判断关键是看是否涉及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文件,通常表述为通过《XX法》。这是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最核心的专属权力之一。
决定权
针对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或长远规划作出决定。判断关键是对“未来事项”的批准或定调,如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
任免权
核心对象是“人”,即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具体表现为选举、决定、罢免或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如选举国家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等,体现了人事上的控制权。
监督权
针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判断关键是对“已执行工作”的审查,如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核心辨析:监督权与决定权的关键分野
审议通过“上年度工作报告”是监督权,因为这是对过去工作的检查与评价;而批准“本年度工作计划(未执行)”则是决定权,因为这是对未来事项的规划与批准。简言之,看对象是“已发生的执行结果”还是“未发生的行动方案”,是区分二者的核心标准。
1.7.2013
学完了四项职权,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快速区分它们。大家看这个表格,立法权的关键词是“法”,决定权的关键词是“决定”,任免权的关键词是“人”,监督权的关键词是“报告”。特别要注意区分监督权和决定权,一个针对已执行的事,一个针对未执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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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试牛刀:判断下列属于何种职权?
01
全国人大决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对人大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等进行了重要完善。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2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经过法定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3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正式通过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决定,以此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4
全国人大依照法定程序,对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并最终表决通过该计划,确定年度发展方向。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013
理论学习结束,现在我们来小试牛刀。这里有四道题,请大家判断一下,每一项分别体现了人大的哪一项职权。大家可以先思考一下,稍后我们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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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试牛刀:答案与解析
立法权
核心是制定和修改法律。这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的首要职权,通过法定程序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为社会运行提供根本的行为准则与法律框架。
任免权
主要是决定国家机关重要领导人员的人选。这一权力确保了国家机构的有序组建与更替,将合适的人才选拔到关键岗位,保障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决定权(重大事项)
针对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如设立国家纪念日、批准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等,体现了国家对根本性、长远性、战略性事务的最高决策能力与政治决断。
决定权(计划执行)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预算等未执行的计划。这是对国家未来发展蓝图的法定确认,确保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发展目标的科学落地。
1.7.2013
好的,我们来公布答案。第一题,通过法律,是立法权。第二题,任命总理,是任免权。第三题,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决定重大事项,属于决定权。第四题,通过下一年度的计划,也是决定权。大家都做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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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试牛刀:判断下列属于何种职权?
05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202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结合职权定义,判断该行为行使的是哪一项具体职权。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6
全国人大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一过程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何种监督与制约?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7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2026年国民经济计划。此项决策关乎国家未来一年的发展方向,属于何种核心职权的行使?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8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通过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属于人大的哪项监督职能?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013
我们再来做一组练习,这组题目的难度稍微大一些,特别是要注意区分监督权和决定权。请大家仔细阅读题目,思考后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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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试牛刀:答案与解析
05
监督权
场景:审议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判断依据:对过去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审查与评价,重点在于对执行结果的复盘,属于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范畴。
06
监督权
场景:听取工作报告
判断依据:听取汇报是了解工作进展与落实情况的重要方式,通过信息获取掌握履职状态,体现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职能。
07
决定权
场景:通过本年度计划
判断依据:针对未来的年度工作安排、发展规划进行表决通过,是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定夺,直接体现了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属性。
08
监督权
场景:检查法律实施情况
判断依据: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旨在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得到切实的落地执行。
1.7.2013
来看答案。第五题,审议上一年度的报告,是监督权。第六题,听取工作报告,也是监督权。第七题,通过本年度的计划,是决定权。第八题,开展执法检查,同样是监督权。大家看,区分的关键就在于事情是否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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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淆概念辨析:人大职权 vs 人大代表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整体 · 国家权力机关)
主体性质:作为一个集体组织,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核心职权: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这是人大作为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公权力,体现了国家意志的集中行使。
典型实例:全国人大审议并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人大作为整体行使监督权的重要体现,代表国家对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人大代表(个体 · 组成人员)
主体性质:作为自然人个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履职权利: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等。这是代表个人在会议期间依法行使的民主权利,反映选民诉求。
典型实例:某位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审议报告并投出赞成票,或是联名提出关于民生问题的议案,这是代表个人履行职务的行为。
核心原则区分: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立法、决定等),其行为具有国家强制力;人大代表是“个人”履行职务(审议、表决等),其权利是为了更好地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二者主体不同,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的范畴有着本质的差异,不可混为一谈。
1.7.2013
这里有一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职权。大家要记住,人大是一个机关,行使的是立法、决定、任免、监督这四项权力。而人大代表是个人,他们行使的是审议、表决、提案等权利。主体不同,权力和权利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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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区分关键概念
人 民
国家的主人
最基础的政治概念,是国家权力的最终来源。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逻辑起点。
人大代表
权力的受托者
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国家权力机关中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会议
国家权力机关
由人大代表组成的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载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
最高权力机关
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等核心职权。
根本制度
制度保障核心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根本政治制度。它规定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
核心逻辑:从“人民”这一主体出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进而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层级,而贯穿这一过程的制度保障,正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体系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1.7.2013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下这些关键概念之间的层级关系。国家的主人是人民,人民选举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这一切的制度保障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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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人大四权
立法权
国家立法权是人大的核心职权之一,主要包括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的制度遵循和法律保障。
决定权
针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力,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等重要方案。这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决定国家重大发展方向的直接体现,确保国家发展符合人民利益。
任免权
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选举、任命和罢免。这一权力确保了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忠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人手中,是实现国家机构有序运转和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重要制度安排。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以及“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公民权利,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7.2013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本节课的核心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立法权,负责制定法律;决定权,决定国家大事;任免权,管理国家干部;监督权,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这四项权力共同构成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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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单选
每年3月,全国人大都会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两高报告等。这一重要政治实践,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运行的生动体现。那么,这一行为说明( )
A. 政协委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正确答案:B
全国人大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对其过去一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督促的行为。这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监督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1.7.2013
接下来是课堂练习时间。请看第一题,全国人大听取并审议各类报告,这体现了什么?正确答案是B,监督权。因为这是对其他国家机关过去一年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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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单选
2. 2026年3月,十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这一重要政治活动直接表明了我国国家机构运行的哪些核心原则?
①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依法行使最高监督权。
② 权责从属关系:政府、法院、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③ 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人大的组织活动原则,但题干中的审议行为未直接体现该原则的运作细节。
④ 根本政治制度属性:这是制度定性,而非对“审议报告”这一具体行为所表明事实的直接描述。
答案:A
核心解析:全国人大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最直接体现了其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地位(①),以及“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组织原则(②)。而③民主集中制是运行原则,④是制度的根本属性,二者均非题干这一具体政治行为所直接表明的核心结论。
1.7.2013
第二题,全国人大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这首先表明了全国人大的最高地位,其次也体现了其他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所以①和②是正确的,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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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单选
3. 在某市人大上,人大代表高票批准了本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体现了市人大在行使( )
该计划涉及本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安排,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重要体现。
A. 立法权
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通常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B. 决定权
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的权力。
C.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权力。
D.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正确
答案
B. 决定权
解析: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批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行为,这正是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核心体现。
1.7.2013
第三题,市人大批准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这是在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所以行使的是决定权,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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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单选
4.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同时批准了关于法律清理工作的报告,对35件法律宣告失效。材料中,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依次是( )
A. 立法权、决定权
针对国家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通常涉及新政策的制定或重大规划的批准。
B. 立法权、监督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属于立法;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属于监督。
C. 决定权、任免权
任免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与题意无关。
D. 监督权、决定权
逻辑顺序错误,材料中先通过法典,后批准清理报告,顺序不可颠倒。
正确答案:B
解析: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这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现;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报告并宣告部分法律失效,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属于行使监督权。
1.7.2013
第四题稍微复杂一些。通过法典,这是立法权。而批准法律清理报告,宣告部分法律失效,这是对现有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处理,属于监督权。所以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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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单选
5. 下列对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各项职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请结合人大职权的具体内涵,分析以下选项中对职权行使的判断是否准确。
A. 决定权: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被认为是在行使决定权。
B. 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的决定,被认为是在行使立法权。
C. 任免权:某县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县长,被认为是人大在行使任免权。
D. 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被认为是在行使监督权。
正确答案:D
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其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这一行为体现了权力机关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有效落实。
选项辨析与核心考点
审议报告属于监督权而非决定权;批准国债是决定权;人大代表个人投票是行使选举权,而非人大行使任免权。本题核心在于区分人大的四大职权(立法、决定、任免、监督)的具体适用场景,避免概念混淆。
1.7.2013
最后一题,考察的是对概念的精确理解。A选项是监督权,B选项是决定权,C选项是人大代表个人行使权利,不是人大行使职权。只有D选项,开展执法检查,是典型的监督权。所以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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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结构图填空
请根据所学的国家机构产生逻辑,为以下结构图中的“?”处选择正确选项,补全从人民到其他国家机关的产生链条,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地位。
人民
↓ 依法民主选举
人大代表
→
代表组成
?
(国家权力机关)
→
产生
行政 / 监察 / 审判 / 检察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这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属于层级概念,而非统称。
B. 国家主席
国家元首,根据全国人大决定行使职权,并非由代表直接组成。
C. 国务院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由人大产生的执行机关,非权力机关本身。
D. 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称,由人大代表组成,符合图示逻辑。
正确答案
D
解析: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关。因此结构图中“?”处应填入“人民代表大会”。
1.7.2013
这道题考察的是我们之前讲过的概念层级。人民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再产生其他国家机关。所以“?”处应该填“人民代表大会”,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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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复习建议
核心任务
熟练记忆并准确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基本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这是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运作机制的基础,需做到概念清晰、表述准确。
重点提示:四项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核心体现,是本章考试的高频考点。
易错辨析
主体差异:需严格区分“人大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职权”。前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体权力,后者是代表个人的履职权利,不可混淆。
行为差异:监督权针对“已执行”的事项进行审议与监督;决定权针对“未执行”的事项进行表决通过,二者在时间节点和行为目的上有本质区别。
实践拓展
建议大家关注近期全国及地方两会的新闻报道,尝试运用本课所学知识,分析会议议程中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与表决过程,具体判断其中体现了人大的哪项职权。
学用结合: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应用于鲜活的政治生活,能更深刻地理解我国政体的优势。
1.7.2013
课程的最后,给大家布置一下课后复习建议。核心任务是熟练掌握人大的四项职权,并注意区分几个易错点。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新闻,尝试用今天学到的知识去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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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
让我们共同关注国家发展,增强主人翁意识!
1.7.2013
今天的课程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希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大家不仅掌握了知识,更能增强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意识,共同关注国家的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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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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