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安徽滁州市县中联盟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卷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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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安徽省 |
| 地区(市) | 滁州市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9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7 |
| 更新时间 | 2026-05-27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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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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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
一、选择题。
1. 甲因生意急需资金,遂向好友乙借款10万元。为让乙放心,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幅名家字画作为质押,并约定半年后还款。半年期满,甲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还款,乙多次催促无果后,打算拍卖质押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字画作为动产,不应作为质押物
②乙有权依法拍卖字画以优先受偿
③字画归甲所有,乙无权私自处理
④甲可以利用股权、知识产权来质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依法可以作为质押物,字画属于动产,可设立质押,错误。
②:甲到期未还款,质权人乙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押物字画,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正确。
③:乙作为质权人,在甲到期未还款时,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依法拍卖字画优先受偿,并非无权处理,错误。
④:我国法律允许将可转让的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设立权利质押,因此甲可以利用股权、知识产权来质押,正确。
2. A企业设计了一套兼具地域特色与现代美感的民宿建筑设计方案,获得业内高度认可。H公司为节省成本,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照搬该方案的核心布局、外观造型,建成了一家网红民宿并对外营业。该案件中( )
①H公司侵犯了A企业的著作权
②H公司侵犯了A企业的商标权
③在一定条件下,H公司可通过付费合理使用
④在一定条件下,H公司可通过付费合法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建筑设计方案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H公司未经授权照搬核心内容,侵犯A企业著作权,正确。
②:商标权是权利人对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本案未涉及注册商标的侵权问题,排除。
③: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的法定情形,不需要向著作权人付费,表述错误,排除。
④:H公司若向A企业支付许可费用,获得著作权使用授权,就可以合法使用该设计方案,正确。
3. 甲同学大学毕业在某招聘网站看到A科技公司招程序员,招聘广告写着“负责核心项目开发,月薪2万元,配专属导师”。面试时主管反复强调项目前景好,能快速成长。但甲签完合同入职后,却发现自己被安排做数据录入,月薪只有3000元,也没有专属导师。根据我国法律( )
①甲同学和A科技公司所签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③公司格式条款损害甲同学合法权益
④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A公司不适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A公司虚假宣传诱使甲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正确。
②:合同订立仅代表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只有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有效要件,合同才会生效,因此订立合同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正确。
③:题干并未说明案涉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也未体现格式条款损害权益的情形,本案是公司整体虚假宣传欺诈,并非格式条款本身的效力问题,错误。
④:科技公司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依法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适格主体,错误。
4. 一位游客在景区玻璃栈道上游览时,突然因栈道边缘一处松动的防滑垫滑倒,造成脚踝扭伤。游客以景区设施维护不到位为由索赔。后经查,景区每周都有栈道安全巡检记录,但未能发现该防滑垫因游客长期踩踏出现的隐性脱胶问题。该案件( )
①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景区承担部分责任
②虽景区做了安全巡检记录,但仍然要承担责任
③因游客身份权遭受侵害,景区要承担部分责任
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景区仍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错误。
②:景区虽做了安全巡检记录,但未能发现防滑垫的隐性脱胶问题,说明其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仍需承担责任,正确。
③:游客脚踝扭伤属于健康权(人身权)遭受侵害,而非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配偶权、亲属权)遭受侵害,错误。
④: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景区虽有巡检记录,但未能证明自己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仍需承担一定责任,正确。
5. 12岁学生林某课间与赵某打闹时,故意把赵某的课本扔出窗外。赵某急忙跑到楼下捡拾,没留意脚下台阶,失足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治疗花去8000余元。赵某父母认为林某恶意挑衅,其父母未尽管教责任,学校也未及时制止打闹,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林某属于未成年人,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②林某的法定监护人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12岁的林某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该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林某虽为未成年人,但其侵权行为与赵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监护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非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林某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林某实施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林某12岁,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法律关系类型而异。本案为因人身损害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范畴,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物,错误。
6. 张老伯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遗赠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李阿姨。张老伯去世后,其亲生子女认为保姆李阿姨不是自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没有资格获得遗产,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有关甲、乙、丙、丁观点的判断,正确的是( )
◆甲:子女的观点不成立,李阿姨是张老伯的法定继承人
◆乙:若张老伯遗嘱有效,则李阿姨能够继承其相关遗产
◆丙: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丁:因李阿姨履行了义务,依法应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A. 只有甲、丁错误
B. 甲、乙、丙、丁错误
C. 只有乙丙错误
D. 只有甲错误
【答案】B
【解析】
【详解】甲: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李阿姨作为保姆,虽受遗赠房产,但并非张老伯的法定继承人。甲的观点混淆了遗赠与法定继承,错误。
乙: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基于遗嘱而产生,但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取得遗产。李阿姨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她根据遗嘱取得房产属于受遗赠,而非继承。乙将受遗赠表述为“继承”,混淆了基本法律概念,错误。
丙:遗嘱继承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而遗赠则是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丙的观点混淆了遗嘱继承与遗赠在对象范围上的根本区别,错误。
丁:李阿姨获得遗产的直接依据是张老伯的有效遗嘱,这是遗赠行为,并非其照顾行为自动产生法定继承权。照顾行为可能影响遗嘱的有效性或成为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但不能直接产生继承权。丁的观点错误理解了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错误。
因此,甲、乙、丙、丁四人均对《民法典》相关概念存在混淆,其观点均错误。
7. 朱先生和苏女士因长期异地分居、感情淡漠,决定协议离婚。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婚后购置的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婚生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且享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对此( )
①在法院裁判离婚之前,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②协议离婚以后,一方若反悔可以依法上诉
③朱先生和苏女士应该亲自去办理离婚手续
④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才可能领取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协议离婚不需要经法院裁判,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错误。
②:协议离婚并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可另行起诉而非上诉,错误。
③: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正确。
④:协议离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正确。
8. 刘先生婚前全款购置一套房产,婚后与方女士共同居住于该房产多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方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共同居住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刘先生不同意分割。双方争执不下,最后诉诸于法律。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为刘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应该归刘先生所有
②婚后夫妻共同居住房屋,属于事实上夫妻共同财产
③若方女士起诉,法院应该驳回其分割该房产的请求
④该房产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应协调权利义务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刘先生婚前全款购置该房产,确属婚前个人财产,应归其所有,正确。
②:婚后共同居住使用仅表明该房产用于共同生活,并不改变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法律属性,法律上不存在所谓“事实上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排除。
③:因该房产系刘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方女士提出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诉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应驳回其分割请求,正确。
④:该房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刘先生个人财产,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协调问题,排除。
9. 甲公司对外招聘,乙和丙都投了应聘简历。最终,甲公司录用了丙并签订劳动合同,而乙因户籍与公司招聘岗位的户籍要求不符合被拒。在试用期间,甲公司发现丙学历造假,随后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以户籍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乙,侵害了乙的自主选择权
②甲公司与丙签订的合同必须包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内容
③丙学历造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甲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丙认为甲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甲公司以户籍为由拒绝乙,可能构成就业歧视,侵害了乙的平等就业权(依据《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但“自主选择权”通常指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如选择是否就业或选择岗位),并非针对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本案中,乙的自主选择权未受直接侵害,①错误。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必须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因此,甲公司与丙的合同必须具备这些内容,②正确。
③:诚实信用是民法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劳动法。丙学历造假构成欺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③正确。
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丙不能直接起诉,必须先申请仲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0. 甲公司为宣传新产品,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将乙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与本公司产品进行详细对比,指出乙公司产品的多项性能指标“显著低于”本公司产品,但所列数据均为客观真实。乙公司认为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 )
A. 甲公司构成商业诋毁,因其对比行为具有主观恶意
B. 甲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因其未能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C. 甲公司未构成不正当竞争,是正当的商业比较广告
D. 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商业诋毁要求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材料中甲公司的数据客观真实,不构成商业诋毁,排除。
B:虚假宣传要求宣传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客观真实地指出对方“显著低于”且数据真实,不属于虚假宣传,排除。
C:数据客观真实,属于正当商业比较广告,未构成不正当竞争,符合题意。
D:侵犯名誉权需要散布虚假事实或侮辱诽谤,材料中甲公司的比较内容客观真实,未贬损诋毁,不侵犯名誉权,排除。
11. 小王在网络平台购买衣服时,商家承诺“随时买、随时退”。收到货物后,小王因尺码不合适申请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小王的下列维权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 独立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
C. 凭借订单和聊天记录,向行政部门举报商家虚假宣传
D. 对商家的店铺进行差评攻击,号召其他买家共同抵制
【答案】C
【解析】
【详解】A:本案是商家未履行退货承诺的合同纠纷,针对的是财产权益争议,赔礼道歉一般适用于人身权侵权的责任承担,诉求不符合本案情形,排除。
B: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不能单方面独立申请仲裁,排除。
C:商家的行为属于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家“拒不履行退货义务”的行为,这是合法、理性的维权途径,正确。
D:维权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恶意差评攻击、号召抵制属于过度非法维权,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排除。
12. 某合伙企业宣称旗下“玫瑰盐”为“天然健康盐”、“富含多种微量元素”,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后经权威机构检测,该款“玫瑰盐”重金属含量超标,且不符合我国食用盐国家标准。据此可以推断( )
A. 从合同订立的角度看,该企业的宣传行为属于要约
B. 该企业售卖“玫瑰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C. 若消费者因食用该盐身体受损,应当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
D. 该企业的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B
【解析】
【详解】A:从合同订立角度看,企业的宣传行为(如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要约是具体、明确的订立合同意思表示(如商品标价陈列),而宣传旨在吸引消费者发出要约(如购买)。题干中企业的宣传仅为推广,不构成要约,A错误。
B:企业售卖重金属超标的“玫瑰盐”,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的权利。题干中检测结果直接证明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合理推断安全消费权被侵犯,B正确。
C:消费者因食用该盐身体受损,维权应通过民事途径(如协商、消费者协会投诉、诉讼或仲裁),而非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如对处罚不服),本案中侵权主体是企业,非行政机关,C错误。
D:题干明确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个人财产清偿),而非“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只有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才适用有限责任,但题干未说明类型,默认普通合伙,D错误。
故本题选B。
13. 某安装公司应某物业公司委托,陆续完成小区43项零星维修项目,因物业公司欠付部分款项诉至法院。受理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双方对承揽项目完成情况及结算金额无异议,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承办法官以“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为目标,组织多轮调解,寻找双方权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中法官的成功调解( )
①作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更加便捷经济,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
③契合了民事纠纷化解的需求,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④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伟大的东方经验”特指人民调解(诉讼外人民调解),不是本案中法院的诉讼调解,概念对应错误,排除。
②:诉讼调解的核心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并非以事前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排除。
③:法官调解以一次性解决纠纷为目标,简化了纠纷解决流程,契合民事纠纷化解需求,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正确。
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院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确。
14. A建材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供货合同,约定A公司分三批供150吨钢材,B公司收货30日内付清货款。A公司依约供货后,B公司仅付首批货款,剩余大部分货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依合同仲裁条款,经仲裁很快就解决了纠纷。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仲裁后,一般情况下还可以进行诉讼活动
②该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该仲裁没有强制性,需要相应的司法确认
④该仲裁活动对解决纠纷具有便捷性和高效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错误。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符合题意。
③: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司法确认,错误。
④:材料中A公司通过仲裁很快解决纠纷,体现了仲裁程序灵活、解决纠纷便捷高效的特点,符合题意。
15. 甲向乙购买一批建材,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价格、数量与交货时间,乙按约送货后甲迟迟不付款。乙诉至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作为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送货单属于物证,能直接证明合同成立
②民事诉讼一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无例外情形
③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
④甲若否认欠款,应由乙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送货单属于书证,且仅送货单不能直接证明合同成立,错误。
②:民事诉讼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情形,并非一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错误。
③:微信聊天记录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的信息,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正确。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乙向法院主张甲欠款,甲否认欠款事实时,主张权利的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16. 家住M市甲区的陈某,在N市电商平台购买L市厂家生产的电热毯,收货地址为M市甲区。因产品缺陷,电热毯在家中起火致陈某财产受损。陈某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与诉讼规则,正确的是( )
①陈某必须将平台与厂家列为共同被告,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②陈某可向N市电商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③陈某可向M市甲区、L市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择一起诉
④对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因产品缺陷导致损害的侵权诉讼,消费者有权选择起诉生产者或销售者(平台)一方,也可以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并非“必须”,说法错误,排除。
②:若陈某选择将N市电商平台列为被告,根据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的管辖规则,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因此陈某可向N市电商平台所在地法院起诉,符合题意。
③:本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M市甲区是侵权行为产生的结果发生地,L市是被诉侵权产品生产厂家住所地,两地法院依法均对案件有管辖权,原告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提起诉讼,符合题意。
④: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一审裁定不服,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并非十五日,说法错误,排除。
二、非选择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周和老刘系某老旧小区同栋楼邻居,老周住带空地的一楼,老刘住二楼。老周在空地种了棵多年生杨梅树,树冠庞大,枝丫伸至老刘卧室窗户上方。2025年夏,暴雨中树枝断裂砸坏老刘家遮阳篷,老刘提醒修剪,老周口头答应却未行动。2026年春,强对流大风吹断较粗树枝,砸穿老刘家卧室窗户,玻璃碎片致正在午休的老刘妻子心脏病发作住院。此外,杨梅树长期遮挡采光,致老刘家室内阴暗潮湿。老刘多次协商无果,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要求赔偿维修费、医疗费及采光损失费。老周辩称:“树枝是被大风吹断的,这是天灾,不是我能控制的,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说法院对老刘的诉讼会作出怎样的裁判,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支持老刘的诉讼请求,判决老周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刘主张的维修费、医疗费及采光损失费,并及时修剪杨梅树以排除妨害。
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周是杨梅树的所有人。2025年夏树枝已断裂砸坏遮阳篷,老刘提醒修剪,老周口头答应却未行动,说明其预见到危险但疏于管理。2026年春大风中树枝再次断裂砸穿窗户,致老刘妻子心脏病发作。老周未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修剪、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不能以“天灾”免责,应赔偿维修费和医疗费。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妨碍相邻方的采光、通风等合法权益。老周种植的杨梅树树冠庞大,长期遮挡老刘家卧室采光,致室内阴暗潮湿,已超出相邻方必要容忍义务。老刘有权要求排除妨害,即修剪树木恢复采光,并可主张合理的采光损失费。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相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周的杨梅树2025年夏砸坏老刘遮阳篷,老刘提醒后老周未修剪,2026年春树枝砸坏窗户致老刘妻子住院→可从林木折断侵权责任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致害,所有人不能证明无过错需担责,老周作为树木所有人,在已知树枝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理,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以大风为由免责,需赔偿维修费与医疗费。
有效信息②:杨梅树长期遮挡老刘家采光,致室内阴暗潮湿→可从相邻关系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侵害相邻方采光权益,老周的杨梅树超出相邻方必要容忍限度,侵害了老刘的采光权,老刘有权要求老周修剪树木排除妨害,并主张采光损失费。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晚年丧偶,独生女小王长期定居国外,无法回国照料。2021年,王某突发心梗住院,期间全由邻居小李悉心照料。出院后,王某经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意定监护制度,便于同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包括聘请护工、管理银行账户、支付医疗及护理费用,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得知父亲病情后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小王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我国法律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依法以书面形式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当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意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该制度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王某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小李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丧失认知能力后,小李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监护职责,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 因此小王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不合理。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有关知识,需要判断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观点表态:小王的要求不合理。
有效信息①:王某于2021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可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王某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小李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可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知识,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本案中,小李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监护职责,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 因此小王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在一家电商公司担任客服,入职时只有口头协议。按协议,小张每日需完成长达8小时的客户咨询任务,甚至在周末和节假日也被安排工作,但却从未获得相应的加班报酬。2025年小张怀孕后,公司先是将她调至偏僻仓库从事货物整理工作,随后又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每月克扣其工资近千元。当她询问当初协议中的相关社会保险时,公司负责人总以“公司刚起步,以后再说”来推诿搪塞。2026年年初,小张产假结束后返岗,发现原有工位已被他人占用,公司仅安排她从事打扫卫生等非本职工作,同时将工资削减一半。她提出离职意愿后,公司却要求其赔偿所谓“培训损失”,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协商未果,小张打算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读该电商公司的错误行为。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下表中A.B两种观点进行简要评析。
A观点:若选用劳动仲裁方式,可以三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请。
B观点:劳动仲裁是必选项,否则,就会违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
【答案】(1)①劳动合同方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订立口头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②侵犯劳动者法定权利:安排小张节假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报酬,多次克扣、削减工资,侵犯了小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占用休息休假时间安排工作,侵犯了小张休息休假的权利;长期不为小张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小张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针对怀孕休产假后的小张,违法调岗、降薪、安排非本职工作,属于就业歧视,侵害了小张平等就业权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
④劳动合同解除违规:小张离职时,公司违法索要“培训损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违反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2)①A观点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而非3年;申请劳动仲裁原则上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仅在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申请,并非任何情况都可提出口头申请,因此观点错误。
②B观点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有多种合法维权途径可选: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是劳动者维权的必选途径;劳动仲裁仅为提起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不选择仲裁并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因此观点错误。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知识,结合材料逐一对应公司行为,匹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知识点,梳理公司的违法点,答题需要结合材料对应法律规定,不遗漏材料信息。
关键词①:小张入职仅存在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订立口头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关键词②:小张周末、节假日被安排工作,但从未获得相应加班报酬;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每月克扣小张工资近千元,产假返岗后又将工资削减一半;公司以“公司刚起步”为由,拖延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的知识,说明公司侵犯了小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关键词③:小张怀孕后被调至仓库从事非本职工作、被克扣工资;产假返岗后被安排非本职工作、工资被削减一半→可联系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利的知识,说明公司侵害了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
关键词④:小张提出离职意愿后,公司要求其赔偿“培训损失”,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知识,说明公司违法限制劳动者离职权利,侵害劳动者自主择业权,同时也违反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需要运用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的知识,辨析两个观点的错误之处。
关键词①:若选用劳动仲裁方式,可以三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请→可联系劳动仲裁的知识,说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而非3年;申请劳动仲裁原则上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仅在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申请,因此观点错误。
关键词②:劳动仲裁是必选项,否则,就会违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可联系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的知识,说明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不是所有维权的必经程序,劳动者有权选择投诉等其他合法途径维权,观点错误。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市一家主营烘焙食品的小型加工厂,因仓库角落三箱临近保质期的苏打饼干未及时清理,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随即处以2万元罚款。企业负责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即提出异议:这批饼干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星期,一直密封存放未流入市场,且接到整改通知当日就完成了清理,违法情节轻微,2万元罚款远超企业承受范围。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同年年底,走投无路的加工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诉讼案件的类型以及被告、原告的举证责任。
(2)某校法律兴趣小组成员甲同学认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
【答案】(1)①案件类型: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举证责任:
被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处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原告(涉案加工厂):仅需提供证明自身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也可主动举证证明案涉行政处罚违法,原告不举证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甲同学的观点是片面的。
①我国诉讼确实实行两审终审制,法律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判、维护自身权益,甲的观点看到了上诉权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
②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非法定义务,是否上诉由当事人根据一审裁判结果自主决定,不是所有案件一审后都必须提起上诉;且上诉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能笼统要求一审后“应当上诉”。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有关知识点,需要结合材料判断诉讼类型,再根据诉讼类型说明双方的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①:行政相对人(加工厂)不服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从诉讼类型的角度,说明本案符合行政诉讼的特征,属于行政诉讼。
有效信息②: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我国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被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处罚的事实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涉案加工厂)仅需承担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被诉行政处罚实际存在的举证责任。
【小问2详解】
本题为辨析类主观题,需要运用两审终审制与上诉权的知识,一分为二的进行分析,先肯定观点中关于两审终审制的正确表述,再指出错误本质。
判断:甲同学的观点是片面的。
合理性分析:论据: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可提起上诉→可从两审终审制、公民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法律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判、维护自身权益。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可从公民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非法定义务,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且上诉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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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
一、选择题。
1. 甲因生意急需资金,遂向好友乙借款10万元。为让乙放心,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幅名家字画作为质押,并约定半年后还款。半年期满,甲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还款,乙多次催促无果后,打算拍卖质押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字画作为动产,不应作为质押物
②乙有权依法拍卖字画以优先受偿
③字画归甲所有,乙无权私自处理
④甲可以利用股权、知识产权来质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A企业设计了一套兼具地域特色与现代美感的民宿建筑设计方案,获得业内高度认可。H公司为节省成本,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照搬该方案的核心布局、外观造型,建成了一家网红民宿并对外营业。该案件中( )
①H公司侵犯了A企业的著作权
②H公司侵犯了A企业的商标权
③在一定条件下,H公司可通过付费合理使用
④在一定条件下,H公司可通过付费合法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甲同学大学毕业在某招聘网站看到A科技公司招程序员,招聘广告写着“负责核心项目开发,月薪2万元,配专属导师”。面试时主管反复强调项目前景好,能快速成长。但甲签完合同入职后,却发现自己被安排做数据录入,月薪只有3000元,也没有专属导师。根据我国法律( )
①甲同学和A科技公司所签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③公司格式条款损害甲同学合法权益
④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A公司不适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一位游客在景区玻璃栈道上游览时,突然因栈道边缘一处松动的防滑垫滑倒,造成脚踝扭伤。游客以景区设施维护不到位为由索赔。后经查,景区每周都有栈道安全巡检记录,但未能发现该防滑垫因游客长期踩踏出现的隐性脱胶问题。该案件( )
①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景区承担部分责任
②虽景区做了安全巡检记录,但仍然要承担责任
③因游客身份权遭受侵害,景区要承担部分责任
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景区仍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12岁学生林某课间与赵某打闹时,故意把赵某的课本扔出窗外。赵某急忙跑到楼下捡拾,没留意脚下台阶,失足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治疗花去8000余元。赵某父母认为林某恶意挑衅,其父母未尽管教责任,学校也未及时制止打闹,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林某属于未成年人,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②林某的法定监护人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12岁的林某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该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6. 张老伯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遗赠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李阿姨。张老伯去世后,其亲生子女认为保姆李阿姨不是自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没有资格获得遗产,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有关甲、乙、丙、丁观点的判断,正确的是( )
◆甲:子女的观点不成立,李阿姨是张老伯的法定继承人
◆乙:若张老伯遗嘱有效,则李阿姨能够继承其相关遗产
◆丙: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丁:因李阿姨履行了义务,依法应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A. 只有甲、丁错误
B. 甲、乙、丙、丁错误
C. 只有乙丙错误
D. 只有甲错误
7. 朱先生和苏女士因长期异地分居、感情淡漠,决定协议离婚。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婚后购置的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婚生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且享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对此( )
①在法院裁判离婚之前,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②协议离婚以后,一方若反悔可以依法上诉
③朱先生和苏女士应该亲自去办理离婚手续
④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才可能领取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刘先生婚前全款购置一套房产,婚后与方女士共同居住于该房产多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方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共同居住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刘先生不同意分割。双方争执不下,最后诉诸于法律。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为刘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应该归刘先生所有
②婚后夫妻共同居住房屋,属于事实上夫妻共同财产
③若方女士起诉,法院应该驳回其分割该房产的请求
④该房产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应协调权利义务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甲公司对外招聘,乙和丙都投了应聘简历。最终,甲公司录用了丙并签订劳动合同,而乙因户籍与公司招聘岗位的户籍要求不符合被拒。在试用期间,甲公司发现丙学历造假,随后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以户籍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乙,侵害了乙的自主选择权
②甲公司与丙签订的合同必须包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内容
③丙学历造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甲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丙认为甲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甲公司为宣传新产品,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将乙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与本公司产品进行详细对比,指出乙公司产品的多项性能指标“显著低于”本公司产品,但所列数据均为客观真实。乙公司认为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 )
A. 甲公司构成商业诋毁,因其对比行为具有主观恶意
B. 甲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因其未能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C. 甲公司未构成不正当竞争,是正当的商业比较广告
D. 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11. 小王在网络平台购买衣服时,商家承诺“随时买、随时退”。收到货物后,小王因尺码不合适申请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小王的下列维权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 独立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
C. 凭借订单和聊天记录,向行政部门举报商家虚假宣传
D. 对商家的店铺进行差评攻击,号召其他买家共同抵制
12. 某合伙企业宣称旗下“玫瑰盐”为“天然健康盐”、“富含多种微量元素”,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后经权威机构检测,该款“玫瑰盐”重金属含量超标,且不符合我国食用盐国家标准。据此可以推断( )
A. 从合同订立的角度看,该企业的宣传行为属于要约
B. 该企业售卖“玫瑰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C. 若消费者因食用该盐身体受损,应当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
D. 该企业的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3. 某安装公司应某物业公司委托,陆续完成小区43项零星维修项目,因物业公司欠付部分款项诉至法院。受理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双方对承揽项目完成情况及结算金额无异议,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承办法官以“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为目标,组织多轮调解,寻找双方权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中法官的成功调解( )
①作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更加便捷经济,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
③契合了民事纠纷化解的需求,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④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A建材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供货合同,约定A公司分三批供150吨钢材,B公司收货30日内付清货款。A公司依约供货后,B公司仅付首批货款,剩余大部分货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依合同仲裁条款,经仲裁很快就解决了纠纷。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仲裁后,一般情况下还可以进行诉讼活动
②该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该仲裁没有强制性,需要相应的司法确认
④该仲裁活动对解决纠纷具有便捷性和高效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甲向乙购买一批建材,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价格、数量与交货时间,乙按约送货后甲迟迟不付款。乙诉至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作为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送货单属于物证,能直接证明合同成立
②民事诉讼一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无例外情形
③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
④甲若否认欠款,应由乙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家住M市甲区的陈某,在N市电商平台购买L市厂家生产的电热毯,收货地址为M市甲区。因产品缺陷,电热毯在家中起火致陈某财产受损。陈某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与诉讼规则,正确的是( )
①陈某必须将平台与厂家列为共同被告,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②陈某可向N市电商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③陈某可向M市甲区、L市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择一起诉
④对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周和老刘系某老旧小区同栋楼邻居,老周住带空地的一楼,老刘住二楼。老周在空地种了棵多年生杨梅树,树冠庞大,枝丫伸至老刘卧室窗户上方。2025年夏,暴雨中树枝断裂砸坏老刘家遮阳篷,老刘提醒修剪,老周口头答应却未行动。2026年春,强对流大风吹断较粗树枝,砸穿老刘家卧室窗户,玻璃碎片致正在午休的老刘妻子心脏病发作住院。此外,杨梅树长期遮挡采光,致老刘家室内阴暗潮湿。老刘多次协商无果,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要求赔偿维修费、医疗费及采光损失费。老周辩称:“树枝是被大风吹断的,这是天灾,不是我能控制的,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说法院对老刘的诉讼会作出怎样的裁判,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晚年丧偶,独生女小王长期定居国外,无法回国照料。2021年,王某突发心梗住院,期间全由邻居小李悉心照料。出院后,王某经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意定监护制度,便于同年10月,在公证处与小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王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小李担任监护人,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及财产管理等事务,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督人。2024年,王某因严重摔伤丧失认知能力。小李依据协议,开始全面照料王某的生活,包括聘请护工、管理银行账户、支付医疗及护理费用,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收支情况。2026年,小王得知父亲病情后回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王某独生女小王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在一家电商公司担任客服,入职时只有口头协议。按协议,小张每日需完成长达8小时的客户咨询任务,甚至在周末和节假日也被安排工作,但却从未获得相应的加班报酬。2025年小张怀孕后,公司先是将她调至偏僻仓库从事货物整理工作,随后又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每月克扣其工资近千元。当她询问当初协议中的相关社会保险时,公司负责人总以“公司刚起步,以后再说”来推诿搪塞。2026年年初,小张产假结束后返岗,发现原有工位已被他人占用,公司仅安排她从事打扫卫生等非本职工作,同时将工资削减一半。她提出离职意愿后,公司却要求其赔偿所谓“培训损失”,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协商未果,小张打算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读该电商公司的错误行为。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下表中A.B两种观点进行简要评析。
A观点:若选用劳动仲裁方式,可以三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请。
B观点:劳动仲裁是必选项,否则,就会违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市一家主营烘焙食品的小型加工厂,因仓库角落三箱临近保质期的苏打饼干未及时清理,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随即处以2万元罚款。企业负责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即提出异议:这批饼干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星期,一直密封存放未流入市场,且接到整改通知当日就完成了清理,违法情节轻微,2万元罚款远超企业承受范围。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同年年底,走投无路的加工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诉讼案件的类型以及被告、原告的举证责任。
(2)某校法律兴趣小组成员甲同学认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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