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重庆市巴蜀中学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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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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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重庆市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3.82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5 |
| 更新时间 | 2026-05-25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042891.html |
| 价格 | 5.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
一、选择题。
人工智能作为家庭场景的时代伙伴,以科技赋能美好生活,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与伦理风险。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 12岁的小梦为丰富课余生活,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用积攒的零花钱3000余元一次性充值购买了某AI游戏捆绑包。父母认为该消费远超未成年人承担能力,即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作为AI游戏商家,应甄别消费者的民事权利能力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是否有效有待追认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律没有法律效力
④法定代理人诉求合理合法,法院应支持退款的主张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某企业研发智能陪护机器人,在产品宣传中承诺“全程加密、绝不外传用户隐私”,但实际为优化算法,擅自将用户语音、视频等隐私数据用于模型训练。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
A. 平等原则
B. 诚信原则
C. 自愿原则
D. 绿色原则
【答案】1. D 2. C 3. B
【解析】
【1题详解】
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所有自然人一律平等,商家需甄别的是消费者的民事行为能力而非民事权利能力,错误。
②:12岁的小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一次性消费3000余元的行为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和承担的范围,该购买行为的法律效力待定,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并非所有民事行为一律没有法律效力,排除。
④:小梦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该大额消费行为,其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予以支持,正确。
【2题详解】
①:人格利益和人格权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所专属享有的,家庭陪伴机器人本质上是“物”,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无法享有人格利益,排除。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化的情感交互可能让用户产生过度依赖,并逐渐用与机器的互动替代真实的人际交往,这会弱化人作为社会主体的独立人格与尊严,正确。
③:姓名权、身份权是自然人专属的人格权与身份权,机器人并非享有民事权利的法律主体,用户赋予昵称的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姓名权和身份权,排除。
④:家庭陪伴机器人在日常交互中会持续收集用户的语音、图像及生活习惯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因安全漏洞或不当使用发生数据泄露,将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3题详解】
A: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题材料中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根源在于企业违背承诺,并未涉及双方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排除。
B: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该企业在产品宣传中明确承诺“绝不外传用户隐私”,但实际却擅自将用户数据用于算法训练,其行为与其承诺严重不符,属于失信行为,直接违背了诚信原则,正确。
C: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本题材料并未涉及强迫交易或干涉用户自主意愿的违法情形,排除。
D:绿色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题材料涉及的是数据隐私保护问题,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无关,排除。
202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一号文件)指出,要“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4. 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户将闲置住房、承包地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加以利用,此举( )
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②确认了农户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维护了农民利益
③旨在实现对各类物权平等保护,增加农户实际收益
④充分尊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等财产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村民甲将自家十亩承包地经营权以转包的方式流转给本村村民乙创办的企业,乙将这十亩承包地准备用作经济果林栽培和修建企业办公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转包后甲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关系仍然有效
②土地经营权流转后,该承包地仍然归集体所有
③村民乙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④乙所在企业可以以十亩土地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4. B 5. A
【解析】
【4题详解】
①:盘活农村闲置住房和承包地,能把闲置的资源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正确。
②: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不享有所有权,排除。
③:该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各类物权平等保护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并非该政策的出台目的,排除。
④:允许农户以多种方式流转相关权利,是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等财产权的体现,正确。
【5题详解】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经营权转包后,原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和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关系仍然有效,正确。
②:土地经营权流转只是使用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承包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正确。
③: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包地属于农用地,获得经营权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修建非农建筑,排除。
④:质押适用于动产或权利凭证,土地作为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不能用于质押,排除。
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1203房居民车某玲诉称,1103房居民朱某芳拆除其房屋的承重墙,擅自改变厨房位置,穿墙凿洞打通电梯风井的墙体用来排放其厨房油烟,污染整个楼层的房屋,损害其身体健康。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6. 如果认定朱某芳因其厨房改造侵害邻居车某玲民事权益,必须满足( )
①车某玲身体健康的确受到邻居厨房油烟的影响
②本小区居民证明车某玲身体受到了该油烟影响
③除朱某芳外,该栋3号房均没有改变厨房位置
④朱某芳擅自改造厨房不符合相关住房建设规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车某玲起诉,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朱某芳( )
①停止该厨房的操作并恢复名誉
②在所在小区对其公开赔礼道歉
③将承重墙、厨房恢复原来位置
④将风井墙壁上凿的洞封住填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车某玲以上述请求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1203房与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朱某芳虽改变1103房屋内格局,但厨房油烟管从靠入户门位置通向了电梯旁的通风管,且根据平面图可见,拆除的墙体不属于承重墙,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之所以“驳回”,在于( )
①该法院重事实轻法律规定,不主张原告请求
②被告未拆除承重墙,建筑结构安全未被破坏
③原告诉讼请求客观事实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④被告改造油烟管道、室内格局行为完全合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车某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可以( )
①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后15日内提起
②在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时刻进行
③朱某芳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熏呛为由
④委托辩护人帮助其维护合法的实体、程序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发现,1103房现有厨房排放油烟的确会对住1203房的人产生熏呛。结合相关事实,判决被告朱某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二审判决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以现场勘验收集证据,最能体现司法公正
②法院以群众认知方式定分止争,能提高办案效率
③所有一审判决都存在错误,需要当事人进行上诉主张权利
④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6. B 7. D 8. C 9. A 10. C
【解析】
【6题详解】
①:侵害权益需存在实际损害后果。认定朱某芳侵害车某玲民事权益,首先需要证明车某玲的身体健康确实受到了朱某芳厨房油烟的影响,符合题意。
②:本小区居民的证明属于证人证言,不是认定侵权成立的必要条件,排除。
③:其他住户房屋改造情况与本案侵权判定无关,排除。
④:朱某芳擅自改造厨房不符合相关住房建设规定(如拆除承重墙、穿墙凿洞排放油烟等),属于违法改建,是构成侵权的行为要件,符合题意。
【7题详解】
①:停止操作属于停止侵害,适用于侵权责任;恢复名誉一般用于名誉权侵权,本案不涉及名誉权侵害,排除。
②:赔礼道歉一般适用于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侵害,本案是财产与生活妨害纠纷,不适用赔礼道歉,排除。
③:拆除承重墙、改变厨房位置属于违规改建,侵害相邻方安全与居住利益,依法应恢复原状,符合题意。
④:穿墙凿洞排放油烟侵害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请求封堵恢复是合理的,符合题意。
【8题详解】
①: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判,并非轻视法律,排除。
②:法院查明“拆除的墙体不属于承重墙”,因此建筑结构安全未被破坏,这是驳回请求的重要事实依据之一,符合题意。
③:法院查明“油烟管从靠入户门位置通向了电梯旁的通风管”,且拆除的不是承重墙,说明原告主张的“承重墙被拆”“油烟污染整层”等事实依据不足,不予支持,符合题意。
④:被告改造油烟管道、室内格局虽未构成对原告的侵权,但并不代表其行为“完全合理”,排除。
【9题详解】
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符合题意。
②:上诉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只能申请再审,不能上诉,排除。
③:上诉理由可基于一审未支持的主张,即朱某芳改造厨房、油烟排放致熏呛,属于正当上诉理由,符合题意。
④: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排除。
【10题详解】
①:现场勘验收集证据是查明事实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最能体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体现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全过程,排除。
②:法院通过现场勘验、组织当事人实地感受油烟熏呛,以直观的方式查明事实,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化解纠纷,符合题意。
③:根据材料信息,只是对1103房现有厨房排放油烟的确会对住1203房的人产生熏呛的认定,而不是“所有一审判决都存在错误”,排除。
④: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二审判决体现了这一原则,符合题意。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1. 芯片,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粮食”。张某原系上海海某技术有限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成立尊某公司,拉拢仍在海某公司的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将海某公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源源不断地输送至尊某公司,共同研发与海某公司同类型的芯片,其涉案金额高达3.17亿余元。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等人侵害了海某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海某公司对该类芯片拥有发明专利权
③海某公司该类芯片技术保护期是20年
④张某等人情节特别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在啤酒商品上,“蓝妹”系列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同为啤酒业经营者的金某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蓝味啤酒”“蓝魅啤酒”等十余枚与“蓝妹”近似的商标并在实际商业中应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蓝妹”商标具有独创性,金某公司侵犯该商标复制权
②“蓝妹”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届满仍可申请续展
③“蓝魅”与“蓝妹”在文字结构上显著不同,没有侵权
④“蓝妹”权利人有权要求金某公司排除妨碍并停止侵害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2025年8月,7岁的徐某某跟随祖母王某某在某小区玩耍,偶遇刘某某牵领一只所在市区内禁止饲养的阿拉斯加大型犬。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某面部。徐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徐某某家人与刘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某提起诉讼。本案中,刘某某( )
①作为饲养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如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
③在诉讼中,可以辩称不是该犬饲养人
④未制止逗犬行为,因存在重大过错而担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重庆市永州区某镇依托山型耕地发展枇杷、青梨、猕猴桃复合种植园。2026年2月,某村合作社——农家乐“山居农庄”通过某音直播,推出“云上种养—种一分果园,当一年场主”助农项目。展某支付1万元购买一年种养一分地项目,约定可在4月、6月、9月线下体验种养、采摘活动。4月种养果园活动后,该农庄所在的四亩园地因山地滑坡全部被毁,该地也无法复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农庄推行的“云上种养”宣传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种养合同订立,展某即取得一分园地的所有权
③因滑坡导致后续履约不能,该农庄可部分免责
④展某可与合作社协商变更或取消合同相关内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11. B 12. D 13. A 14. D
【解析】
【11题详解】
①:张某等人拉拢海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将该公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输送至竞品公司,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特征,正确。
②:题干仅表明海某公司对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畴,并未提及该技术已申请发明专利,排除。
③:商业秘密无固定保护期限,只要未公开就可一直受保护;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但本题不涉及专利,排除。
④:本案涉案金额高达3.17亿余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正确。
【12题详解】
①:商标权并不包含“复制权”,复制权属于著作权的范畴。金某公司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并非侵犯复制权,排除。
②: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依法申请续展,正确。
③:“蓝魅”与“蓝妹”在读音、字形上高度近似,且均使用于啤酒商品,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排除。
④:“蓝妹”商标权利人作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金某公司承担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正确。
【13题详解】
①:刘某某是该犬的饲养管理人,且饲养的是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烈性犬,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正确。
②: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不存在“尽到管理职责即可免责”的情形,无过错责任意味着即便管理人已尽到注意义务,仍需承担责任,排除。
③: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抗辩,刘某某可以辩称自己并非该犬的饲养人,这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正确。
④:逗犬行为本身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且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受害人的轻微过错不减轻饲养人的责任,刘某某的责任源于其饲养禁养犬只的行为,并非因未制止逗犬,排除。
【14题详解】
①:农庄的“云上种养”宣传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当展某支付费用、双方达成合意后,合同才成立并产生约束力,排除。
②:我国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园地所有权,展某仅通过合同获得种养体验及相关收益的权利,并非所有权,排除。
③④: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履行不能,农庄可就无法履行的部分(6月、9月体验活动)主张免责,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完全实现,展某可与合作社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体验方式)或解除合同(取消剩余服务并退款),正确。
杜(男)康(女)二人登记结婚并居住在杜某婚前所购住房内,两年后育有一女,现已有3岁。在杜某要求下,康某辞职成为“全职太太”专门照顾小孩,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5. 本案中( )
①康某有权要求分割结婚后所居住的房产
②杜某的干涉侵犯了康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康某因未工作离婚时应少分得共同财产
④协议自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生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杜康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女由康某抚养,杜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女儿18周岁止。二人离婚半年后,孩子改随母姓康。杜某便以孩子修改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解决抚养费争议
B. 杜某不因子女改母姓而免除负担抚养费
C. 孩子自愿改姓,杜某有权解除抚养条款
D. 父母任何一方可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答案】15. C 16. B
【解析】
【15题详解】
①:该房产为杜某婚前所购,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康某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排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杜某要求康某辞职,直接干涉了其参加工作的自由,属于侵权行为,正确。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康某辞职照顾家庭,正是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不仅不应少分,反而有权请求补偿,排除。
④: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目的的协议,附带了生效条件。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时,该协议才生效,正确。
【16题详解】
A: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人身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排除。
B:《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与子女的姓氏无关,正确。
C:此选项存在两个错误。第一,3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自愿”改姓,其姓氏变更由其直接抚养人康某决定。第二,如上所述,给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解除,更不能因改姓而免除,排除。
D: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无权单方决定,排除。
2026年5月初,谭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时,被公司要求签署“自愿放弃‘五险一金’声明”,声明载明“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此后因社保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7. 该科技公司侵犯了谭某( )
A.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B. 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权利
C.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 选择职业、获得技能培训权利
18. 这一声明( )
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
②使谭某无权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
③因侵犯劳动权益,谭某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保护了某科技公司,其无需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9. A配送公司为少缴企业所得税,诱导新入职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以此名义承接配送业务。同时,该公司为给代理的B江湖菜品牌引流,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幕!同城C江湖菜又双叒叕预制了!》的文章,并配上非C品牌模糊图片。经查,C一直现场制菜,合法经营。本案例中( )
①骑手与A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A公司诱导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
③A公司公众号内容构成商业诋毁
④C可要求A消除影响、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0. 保安王某在小区执勤时不慎摔倒受伤,伤好后医药费、工伤补助费报销却成了难题。原来王某未与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平时工资是由保安队长按月微信转账,保安公司否认与王某存在雇佣关系,拒不报销。本案例中( )
①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②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③王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保安公司否认雇佣关系、推卸责任属于逃避法定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1. “开盒挂人”,指非法扒拉并公开某人的隐私信息发布网上,煽动网民辱骂、骚扰、供给此人。2024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周某某等人在某境外软件上利用“开盒”相关频道,曝光1200余条包含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信息,组织、煽动频道关注者对“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检察院依法对“开盒”者提起的是行政公益诉讼
③“开盒”者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④频道关注者是受人煽动进行的骚扰,没有侵害相关人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17. C 18. A 19. C 20. B 21. B
【解析】
【17题详解】
A: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条件,与公司要求放弃“五险一金”的行为无直接关联,排除。
B: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权利涉及就业机会平等和工资支付,材料强调的是社保缴纳问题,不符合题意。
C:“五险一金”属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核心内容,公司强制要求劳动者签署放弃声明,直接剥夺了谭某依法享有的该项权利,正确。
D:选择职业、获得技能培训权利指向就业选择与职业培训,与社保问题无关,排除。
【18题详解】
①: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该声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受法律保护,符合题意。
②:声明无效后,谭某并未丧失劳动者应有的法定权益,依然有权要求公司依法补缴“五险一金”,排除。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符合题意。
④:无效声明不能成为用人单位的免责依据,公司仍需承担补缴社保、缴纳滞纳金等法律责任,排除。
【19题详解】
①:劳动关系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若骑手实际接受A公司管理并获取报酬,即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排除。
②:A公司诱导骑手进行虚假登记,目的在于少缴企业所得税,该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侵害了国家利益,符合题意。
③:A公司通过公众号散布关于C品牌使用“预制菜”的虚假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符合题意。
④: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予支持,但其有权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排除。
【20题详解】
①: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能客观反映劳动报酬支付事实,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符合题意。
②:书面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但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成立,未签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事实认定,排除。
③: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除特殊情形外,当事人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排除。
④:保安公司实际用工却否认雇佣关系,意图规避应承担的劳动报酬、社保缴纳和工伤赔偿等法定义务,属于推卸责任的行为,符合题意。
【21题详解】
①:“开盒挂人”行为非法曝光大量人员信息、煽动骚扰辱骂,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秩序,对不特定多数人信息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题意。
②:本案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主体提起,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民事公益诉讼,而非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排除。
③:非法公开他人信息侵犯隐私权;组织煽动辱骂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符合题意。
④:频道关注者虽受煽动,但其实施的骚扰辱骂行为直接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责任,排除。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22. 2026年5月9日,某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对一企业严重超标排污行为作出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企业不服,认为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拟申请救济。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生态环境法典》还未生效,该企业违法行为适用旧法
②该企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时主张权利
③该企业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将其严重排污行为合法化
④生态环境厅作出的处罚决定,是一种司法机关执法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3. 《生态环境法典》整合《环境保护法》等数十部单行法,是我国第二部法典,是世界第一部生态环境法典,其法律意义在于( )
①弱化生态保护责任,减少各类市场主体的环保法定义务
②系统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
③统一生态执法司法适用标准,规范行政裁量与追责机制
④直接替代宪法,成为生态环境领域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身有残疾、经济困难的冬某发现自家一侧房屋墙体出现裂缝,怀疑是邻居西某在装修时违规拆除共用墙(部分)所致,遂要求西某赔偿损失。西某否认其装修行为与墙体裂缝存在关联,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冬某决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庭调查阶段,冬某应向法院提供西某违规拆除共用墙的证据
②宣告判决时,西某如对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不能立即上诉
③休庭评议时,西某应负责证明装修行为与墙体裂缝无因果关系
④若当地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案件类型限制,冬某可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5. 某村村民世代以种植优质“青溪蜜桃”为生。2024年初,距离该村上游约2公里处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企业。两年来,灌溉桃园所用的河水颜色变黄并伴有异味,全村300亩桃园几近绝收。村民代表与该化工厂多次交涉,厂方坚称其生产废水、废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未排入河中。随后该村所有村民作为共同原告,将该化工厂诉至县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村民可要求化工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②生态损害赔偿类纠纷属于典型的商事纠纷,只能诉讼解决
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化工厂应举证说明排放废水与河水被污染无关
④化工厂经营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22. A 23. C 24. B 25. D
【解析】
【22题详解】
①:该法2026年8月15日才生效,处罚作出时法典尚未施行,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企业违法行为适用旧法,符合题意。
②:生态环境厅的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无复议前置的法定要求,企业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符合题意。
③: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无法将违法排污行为合法化,错误。
④:生态环境厅属于行政机关,其处罚是行政执法行为,司法机关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错误。
【23题详解】
①: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是为了强化生态保护责任,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环保法定义务,并非弱化责任、减少义务,错误。
②:该法典整合多部生态环保单行法,能够系统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符合题意。
③:法典统一了生态领域的法律规范,能够统一执法司法的适用标准,规范行政裁量和追责机制,符合题意。
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普通法律都不能替代宪法,错误。
【24题详解】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庭调查阶段冬某作为主张侵权的一方,需要提供西某违规拆墙的证据,符合题意。
②: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民事诉讼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非不能立即上诉,错误。
③:西某并未主张侵权,无需承担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错误。
④:冬某身有残疾且经济困难,若当地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案件类型限制,其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符合题意。
【25题详解】
①:村民和化工厂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情形,化工厂需要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错误。
②:生态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并非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错误。
③: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化工厂需要举证说明其排放行为与河水污染、桃园受损不存在因果关系,符合题意。
④:化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承担生态保护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
26. 购房是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但房屋买卖这样的大事,却往往容易“出岔子”。
梁某诉至法院,认为陶某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陶某辩称,双方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并已全额返还定金,不应再承担其他责任。
假如你作为审理法官,请就本案是否适用定金罚则并说明理由。
【答案】适用定金罚则。
①民法典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②本案中,梁某、陶某及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梁某依约支付定金并申请贷款,已履行合同义务。陶某在未通知其他合同方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并办理过户,其行为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双方明确有《定金收据》,陶某对定金性质清楚,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合同违约责任的知识,结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对本案是否适用定金罚则进行说明并阐述理由。
有效信息①:梁某支付定金10万元,陶某出具《定金收据》→可调用定金合同成立的知识: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本案中,陶某出具的《定金收据》明确载明“定金”字样,且梁某已实际交付,双方定金合同已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陶某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并办理过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可调用定金罚则适用条件的知识: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陶某的“一房二卖”行为使梁某的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符合适用定金罚则的法定情形,陶某除已返还的10万元外,还需再向梁某支付10万元。
27. 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就必须有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2025年12月,王某从第三人处购买了选用1800多年乔木古树茶为原料的某普洱古树茶,该产品在制作过程中加入某稀有寄生植物,是不可多得的普洱珍品。2026年2月,王某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涉案茶产品添加某稀有寄生植物属食品中违法添加药品行为,且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处理。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对王某作出举报投诉回复通知书,认为未发现该产品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故决定不予立案。王某不服,提起诉讼。
注:某稀有寄生植物未被《中国药典》(2015版)纳入药材饮片范围,也未被原卫生部纳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的物品名单》等名录。
结合案件事实,指出本案王某提起诉讼的被告、受理法院和诉讼请求;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且已生效。请分析这一判决的理由,并说明其法律意义。
【答案】第一小问:
①被告: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②受理法院:某区基层人民法院;
③诉讼请求:第一,撤销不予立案回复;第二,判令被告依法立案查处;第三,被告承担诉讼费。
第二小问:
①判决理由:涉案寄生植物未列入法定药品、药食同源或禁用名录,非违法添加物;市监局不予立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②法律意义: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标准,厘清监管与经营法治边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一问要求指出本案王某提起诉讼的被告、受理法院和诉讼请求,可运用行政诉讼的知识分析作答;第二问要求分析这一判决的理由,并说明其法律意义。需要调用行政诉讼、证据的作用、诉讼原则、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一小问:
有效信息①:王某不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立案决定提起诉讼→可从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角度分析: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因此本案被告为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信息②: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属于普通一审行政纠纷→可从诉讼管辖的角度分析:普通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受理法院为某区基层人民法院。
有效信息③:王某的诉求是要求市监局对涉案茶产品立案处理,不服当前不予立案的回复→可从行政诉讼请求的常见类型角度分析:王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包括撤销涉案不予立案回复、判令市监局履行法定职责立案查处,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第二小问:
判决理由部分:
有效信息:注释明确该稀有寄生植物未被纳入药品、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禁用物品等名录,市监局经调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依据明确→可从证据的地位和作用、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角度分析,说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需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市监局的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定要求,因此法院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法律意义部分:
有效信息:判决明确了行政机关监管的法定边界;判决明确了特色产品的合法经营空间,契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可从感受司法公正的角度分析,说明判决对行政机关执法、市场建设及经济发展方面的意义。
28. 用人单位应对市场变化对劳动者岗位等安排作出相应调整,这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2024年8月,某技术公司向担任工程师的沈先生发出人员分流安置通知函,载明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取消沈先生所在岗位,将其借调至生产部制造中心,担任流水线操作工。6个月借调期内,沈先生可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应聘。若未能内部应聘成功,借调期延长至12个月,期满后再次协商安置方案,包括正式转岗至借调岗位、进入人力资源中心待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见此情形,不同意借调安排的沈先生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后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
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答案】公司构成违法解除。
①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要解除,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②本案调岗是工程师到流水线操作工,岗位性质、技能要求、薪酬待遇显著不合理,超出用工合理自主权;对不合理调岗有权拒绝,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
③公司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不符合第39条任一情形,无合法依据。
④沈先生异议后仍在原岗位正常考勤,不构成“旷工”;
双方并未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进行商议,公司做法构成违法解除。
【解析】
【详解】本题是辨析类主观题,需从调岗合理性、劳动者行为性质、解除依据等角度分析。
辩题: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有效信息①:公司因经营变化将沈先生从工程师借调至流水线操作工,且后续安排具有不确定性(待岗或协商解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案中,工程师与操作工在工作性质、技能要求上存在根本差异,该调岗缺乏合理性,超出了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边界;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单方调岗,因此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
有效信息②: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本案中,沈先生在表达异议后仍坚持在原岗位提供劳动(打卡),尽到了劳动义务,其未到新岗位报到具有正当理由,客观上不构成无故缺勤的“旷工”。
有效信息③: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本案中,既然沈先生的行为既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旷工”,也不属于“拒绝合理调遣”,公司的解除行为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一情形,缺乏合法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企业调岗缺乏合理性,解约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9. 遗嘱自由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化,是继承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
范某与吉某于198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出血。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经查,该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一切要件。
2026年2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范小某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范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本案中,范某自书遗嘱是否有效、法院能否支持范小某主张,试说明理由。
【答案】范某自书遗嘱形式合法,但内容部分无效;法院应当支持范小某的合理主张。
①范某订立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形式合法,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
②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必留份制度。
③本案中,范小某身患重病、长期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独立生活来源,属于需要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
④范某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刘某单独继承,未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遗嘱剥夺必留份的部分内容无效,其余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据此,法院应依法从范某遗产中为范小某分割必要生活、医疗所需的必留份额,剩余遗产再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由刘某继承。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运用遗嘱的有效性、遗产分配原则的知识,说明,该遗嘱继承形式有效,遗嘱内容部分无效,法院应当支持范小某的合理主张。
有效信息①: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可联系遗嘱的知识,说明范某订立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形式合法。
有效信息②: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出血;“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从“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必留份制度”的角度,说明范某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刘某单独继承,未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遗嘱剥夺必留份的部分内容无效,其余合法部分仍然有效;说明法院应依法从范某遗产中为范小某分割必要生活、医疗所需的必留份额,剩余遗产再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由刘某继承。
因此,可以得出:范某自书遗嘱形式合法,但内容部分无效;法院应当支持范小某的合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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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
一、选择题。
人工智能作为家庭场景的时代伙伴,以科技赋能美好生活,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与伦理风险。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 12岁的小梦为丰富课余生活,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用积攒的零花钱3000余元一次性充值购买了某AI游戏捆绑包。父母认为该消费远超未成年人承担能力,即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作为AI游戏商家,应甄别消费者的民事权利能力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是否有效有待追认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律没有法律效力
④法定代理人诉求合理合法,法院应支持退款的主张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某企业研发智能陪护机器人,在产品宣传中承诺“全程加密、绝不外传用户隐私”,但实际为优化算法,擅自将用户语音、视频等隐私数据用于模型训练。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
A. 平等原则
B. 诚信原则
C. 自愿原则
D. 绿色原则
202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一号文件)指出,要“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4. 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户将闲置住房、承包地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加以利用,此举( )
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②确认了农户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维护了农民利益
③旨在实现对各类物权平等保护,增加农户实际收益
④充分尊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等财产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村民甲将自家十亩承包地经营权以转包的方式流转给本村村民乙创办的企业,乙将这十亩承包地准备用作经济果林栽培和修建企业办公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转包后甲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关系仍然有效
②土地经营权流转后,该承包地仍然归集体所有
③村民乙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④乙所在企业可以以十亩土地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1203房居民车某玲诉称,1103房居民朱某芳拆除其房屋的承重墙,擅自改变厨房位置,穿墙凿洞打通电梯风井的墙体用来排放其厨房油烟,污染整个楼层的房屋,损害其身体健康。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6. 如果认定朱某芳因其厨房改造侵害邻居车某玲民事权益,必须满足( )
①车某玲身体健康的确受到邻居厨房油烟的影响
②本小区居民证明车某玲身体受到了该油烟影响
③除朱某芳外,该栋3号房均没有改变厨房位置
④朱某芳擅自改造厨房不符合相关住房建设规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车某玲起诉,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朱某芳( )
①停止该厨房的操作并恢复名誉
②在所在小区对其公开赔礼道歉
③将承重墙、厨房恢复原来位置
④将风井墙壁上凿的洞封住填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车某玲以上述请求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1203房与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朱某芳虽改变1103房屋内格局,但厨房油烟管从靠入户门位置通向了电梯旁的通风管,且根据平面图可见,拆除的墙体不属于承重墙,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之所以“驳回”,在于( )
①该法院重事实轻法律规定,不主张原告请求
②被告未拆除承重墙,建筑结构安全未被破坏
③原告诉讼请求客观事实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④被告改造油烟管道、室内格局行为完全合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车某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可以( )
①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后15日内提起
②在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时刻进行
③朱某芳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熏呛为由
④委托辩护人帮助其维护合法的实体、程序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发现,1103房现有厨房排放油烟的确会对住1203房的人产生熏呛。结合相关事实,判决被告朱某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二审判决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以现场勘验收集证据,最能体现司法公正
②法院以群众认知方式定分止争,能提高办案效率
③所有一审判决都存在错误,需要当事人进行上诉主张权利
④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1. 芯片,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粮食”。张某原系上海海某技术有限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成立尊某公司,拉拢仍在海某公司的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将海某公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源源不断地输送至尊某公司,共同研发与海某公司同类型的芯片,其涉案金额高达3.17亿余元。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等人侵害了海某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海某公司对该类芯片拥有发明专利权
③海某公司该类芯片技术保护期是20年
④张某等人情节特别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在啤酒商品上,“蓝妹”系列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同为啤酒业经营者的金某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蓝味啤酒”“蓝魅啤酒”等十余枚与“蓝妹”近似的商标并在实际商业中应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蓝妹”商标具有独创性,金某公司侵犯该商标复制权
②“蓝妹”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届满仍可申请续展
③“蓝魅”与“蓝妹”在文字结构上显著不同,没有侵权
④“蓝妹”权利人有权要求金某公司排除妨碍并停止侵害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2025年8月,7岁的徐某某跟随祖母王某某在某小区玩耍,偶遇刘某某牵领一只所在市区内禁止饲养的阿拉斯加大型犬。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某面部。徐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徐某某家人与刘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某提起诉讼。本案中,刘某某( )
①作为饲养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如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
③在诉讼中,可以辩称不是该犬饲养人
④未制止逗犬行为,因存在重大过错而担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重庆市永州区某镇依托山型耕地发展枇杷、青梨、猕猴桃复合种植园。2026年2月,某村合作社——农家乐“山居农庄”通过某音直播,推出“云上种养—种一分果园,当一年场主”助农项目。展某支付1万元购买一年种养一分地项目,约定可在4月、6月、9月线下体验种养、采摘活动。4月种养果园活动后,该农庄所在的四亩园地因山地滑坡全部被毁,该地也无法复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农庄推行的“云上种养”宣传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种养合同订立,展某即取得一分园地的所有权
③因滑坡导致后续履约不能,该农庄可部分免责
④展某可与合作社协商变更或取消合同相关内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杜(男)康(女)二人登记结婚并居住在杜某婚前所购住房内,两年后育有一女,现已有3岁。在杜某要求下,康某辞职成为“全职太太”专门照顾小孩,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5. 本案中( )
①康某有权要求分割结婚后所居住的房产
②杜某的干涉侵犯了康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康某因未工作离婚时应少分得共同财产
④协议自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生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杜康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女由康某抚养,杜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女儿18周岁止。二人离婚半年后,孩子改随母姓康。杜某便以孩子修改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解决抚养费争议
B. 杜某不因子女改母姓而免除负担抚养费
C. 孩子自愿改姓,杜某有权解除抚养条款
D. 父母任何一方可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2026年5月初,谭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时,被公司要求签署“自愿放弃‘五险一金’声明”,声明载明“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此后因社保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7. 该科技公司侵犯了谭某( )
A.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B. 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权利
C.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 选择职业、获得技能培训权利
18. 这一声明( )
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
②使谭某无权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
③因侵犯劳动权益,谭某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保护了某科技公司,其无需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9. A配送公司为少缴企业所得税,诱导新入职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以此名义承接配送业务。同时,该公司为给代理的B江湖菜品牌引流,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幕!同城C江湖菜又双叒叕预制了!》的文章,并配上非C品牌模糊图片。经查,C一直现场制菜,合法经营。本案例中( )
①骑手与A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A公司诱导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
③A公司公众号内容构成商业诋毁
④C可要求A消除影响、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0. 保安王某在小区执勤时不慎摔倒受伤,伤好后医药费、工伤补助费报销却成了难题。原来王某未与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平时工资是由保安队长按月微信转账,保安公司否认与王某存在雇佣关系,拒不报销。本案例中( )
①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②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③王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保安公司否认雇佣关系、推卸责任属于逃避法定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1. “开盒挂人”,指非法扒拉并公开某人的隐私信息发布网上,煽动网民辱骂、骚扰、供给此人。2024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周某某等人在某境外软件上利用“开盒”相关频道,曝光1200余条包含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信息,组织、煽动频道关注者对“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检察院依法对“开盒”者提起的是行政公益诉讼
③“开盒”者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④频道关注者是受人煽动进行的骚扰,没有侵害相关人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22. 2026年5月9日,某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对一企业严重超标排污行为作出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企业不服,认为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拟申请救济。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生态环境法典》还未生效,该企业违法行为适用旧法
②该企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时主张权利
③该企业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将其严重排污行为合法化
④生态环境厅作出的处罚决定,是一种司法机关执法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3. 《生态环境法典》整合《环境保护法》等数十部单行法,是我国第二部法典,是世界第一部生态环境法典,其法律意义在于( )
①弱化生态保护责任,减少各类市场主体的环保法定义务
②系统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
③统一生态执法司法适用标准,规范行政裁量与追责机制
④直接替代宪法,成为生态环境领域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身有残疾、经济困难的冬某发现自家一侧房屋墙体出现裂缝,怀疑是邻居西某在装修时违规拆除共用墙(部分)所致,遂要求西某赔偿损失。西某否认其装修行为与墙体裂缝存在关联,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冬某决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庭调查阶段,冬某应向法院提供西某违规拆除共用墙的证据
②宣告判决时,西某如对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不能立即上诉
③休庭评议时,西某应负责证明装修行为与墙体裂缝无因果关系
④若当地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案件类型限制,冬某可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5. 某村村民世代以种植优质“青溪蜜桃”为生。2024年初,距离该村上游约2公里处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企业。两年来,灌溉桃园所用的河水颜色变黄并伴有异味,全村300亩桃园几近绝收。村民代表与该化工厂多次交涉,厂方坚称其生产废水、废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未排入河中。随后该村所有村民作为共同原告,将该化工厂诉至县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村民可要求化工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②生态损害赔偿类纠纷属于典型的商事纠纷,只能诉讼解决
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化工厂应举证说明排放废水与河水被污染无关
④化工厂经营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
26. 购房是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但房屋买卖这样的大事,却往往容易“出岔子”。
梁某诉至法院,认为陶某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陶某辩称,双方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并已全额返还定金,不应再承担其他责任。
假如你作为审理法官,请就本案是否适用定金罚则并说明理由。
27. 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就必须有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2025年12月,王某从第三人处购买了选用1800多年乔木古树茶为原料的某普洱古树茶,该产品在制作过程中加入某稀有寄生植物,是不可多得的普洱珍品。2026年2月,王某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涉案茶产品添加某稀有寄生植物属食品中违法添加药品行为,且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处理。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对王某作出举报投诉回复通知书,认为未发现该产品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故决定不予立案。王某不服,提起诉讼。
注:某稀有寄生植物未被《中国药典》(2015版)纳入药材饮片范围,也未被原卫生部纳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的物品名单》等名录。
结合案件事实,指出本案王某提起诉讼的被告、受理法院和诉讼请求;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且已生效。请分析这一判决的理由,并说明其法律意义。
28. 用人单位应对市场变化对劳动者岗位等安排作出相应调整,这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2024年8月,某技术公司向担任工程师的沈先生发出人员分流安置通知函,载明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取消沈先生所在岗位,将其借调至生产部制造中心,担任流水线操作工。6个月借调期内,沈先生可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应聘。若未能内部应聘成功,借调期延长至12个月,期满后再次协商安置方案,包括正式转岗至借调岗位、进入人力资源中心待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沈先生收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公司的回应。见此情形,不同意借调安排的沈先生选择继续在原岗位考勤打卡。后某技术公司以沈先生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了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
公司以“旷工”和“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与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29. 遗嘱自由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化,是继承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
范某与吉某于198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出血。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经查,该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一切要件。
2026年2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范小某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范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本案中,范某自书遗嘱是否有效、法院能否支持范小某主张,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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