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陕西省洛南中学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本小题16小题,每题3分,共48分)
1. 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李某多次将私家车停在小区的公共通道上,严重影响消防车及其他业主通行。张某拍摄了包含李某及其私家车部分车身(非车牌)的视频上传至业主微信群,并配文说“李某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事后,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将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拍摄视频并上传的行为并未侵害李某的肖像权
②张某的配文内容客观真实,并未侵害李某的名誉权
③李某违规占用了消防通道,应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④李某将车停在公共通道侵犯了全体业主的用益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肖像权侵权。本案中张某拍摄视频是为了警示违规停车、维护小区通行安全,属于合理的公共利益行为,并未侵害李某肖像权,正确。
②:侵害名誉权要求存在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本案中张某配文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侮辱诽谤,因此没有侵害李某名誉权,正确。
③:本案是李某起诉张某主张侵权,并未涉及对李某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责任追究,且“消除影响”是人格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不适用于本案物权纠纷场景,排除。
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小区公共通道本来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李某停车侵犯的是全体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而非用益物权,排除。
3. 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不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民法典保护自然人名誉权,陈某在微信群散布虚假事实侵害甲名誉权,甲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主张符合民法典规定,能够得到支持,不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邻地树木遮光造成乙农作物减产,乙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符合规定,能够得到支持,不符合题意。
③:市场监管部门对丙公司的罚款属于行政行为,该纠纷属于行政法调整范畴,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丙的主张不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丁17周岁已参加工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有效,父母主张返还的诉求不符合民法典规定,不能够得到支持,符合题意。
4.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点睛】
5. 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
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6. “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 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 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 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
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
D:F公司与王某的侵权纠纷,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特定情形),过错举证责任由王某承担,F公司不需要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C。
7. 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 小王婚前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王发布明确该房屋位置、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的出租广告,同时未经小张同意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属于小王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该房屋自然增值部分归小王个人所有
③小王未经小张同意抵押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④该广告明确位置、租金及租期,属于要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小王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法定婚前个人财产,正确。
②: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依法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房屋是小王婚前个人财产,小王单独享有处分、抵押的权利,无需配偶同意,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排除。
④: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内容仅为招揽意向租客,不构成要约,排除。
10. 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 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 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详解】B: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
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
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B。
11. 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错误。
②: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
③:订立合同有效必须合法,自愿订立但是内容不一定合法,因此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③正确。
④: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虽然是经营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④正确 。
故本题选D。
12.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闲置的农村老宅属于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且农村老宅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用于抵押。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或抵押给公司都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 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
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4. 网络主播薛某被“人肉开盒”,其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遭非法获取并散布,同时遭受侮辱谩骂,导致精神抑郁。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摧毁相关黑灰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引用此类案例,明确恶意“人肉开盒”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肉开盒”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②“人肉开盒”情节严重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③薛某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④案件中侵权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通过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人身自由指公民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限制,“人肉开盒”侵犯的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并非侵犯人身自由,排除。
②:“人肉开盒”非法获取、散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定罪处罚,正确。
③: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人格权受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薛某作为被侵权人依法享有该权利,正确。
④:不服一审裁判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再审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排除。
15. 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合同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而非1万元借款本身,排除。
②: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正确。
③: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正确。
④: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未规定“必须”提交,排除。
16.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
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②: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
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本题共52分)
17.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 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 人身权利、消费者权利、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需要结合人身权利、消费者权利、侵权责任有关知识,分析案件事实以及诉讼主张。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可联系消费者知情权。
有效信息②: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可联系肖像权、个人信息。
有效信息③:根据侵权类型得出诉讼主张→可联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无效且公司不支付报酬→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公司有权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无需员工同意→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③: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20%提成,作为奖金→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④: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业绩倒数第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⑤:员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调解或仲裁,不得起诉→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商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应当按照甲的要求承担换货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进行心肺复苏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消费者的权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答案】判决小洁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珠珠无权继承遗产。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案中房产是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阿明在订立遗嘱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阿明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③我国法律规定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以法官的身份,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如何判决材料中的案件。考生应首先明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以及本案中遗嘱的合法性,进而说明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说明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结合材料组织答案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有效信息②: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洁9岁。→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
有效信息③: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可运用夫妻财产和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案件事实】
金雕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省某地四面环山、悬崖矗立,据村民反映,当地很早之前就有金雕并繁衍至今。2023年春,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该地建设房车露营基地。施工后,村民发现很长时间见不到金雕的踪迹了。某环境研究所和一些爱鸟志愿者向当地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认为开发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并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针对案涉区域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法院向自然资源局进行函询确认后,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庭前便制发禁止令,督促甲公司拆除了相关设施。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与村委会认为仅凭爱鸟人士拍摄的图片视频和村民证言,难以确定该地有金雕长期生活繁衍。为此,法院多次到周边调查,2024年7月,法院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委托某大学鸟类专家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明确指出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开展破坏金雕栖息地的行为。
【法条链接】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第八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②本案中某环境研究所适用何种举证原则?
③甲公司与村委会对金雕栖息地的破坏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结合材料,说明该案例对法院司法工作有哪些启示。
【答案】(1)①无效。理由:协议内容违反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理由:本案属于环境公益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贵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③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理由:甲公司与村委会的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侵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2)启示:法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循相关原则,如“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金雕栖息地保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感受司法公正;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协议、环境研究所举证、甲公司与村委会对金雕栖息地的破坏。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一小问:
关键词: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可调用法理依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第八条: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说明本案中,在该地建设房车露营基地属于开发性活动,违背该办法,无效。
第二小问:
关键词:某环境研究所和一些爱鸟志愿者向当地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可调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说明本案属于环境公益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贵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小问:
关键词:施工后,村民发现很长时间见不到金雕的踪迹了→可调用侵权责任的情况。说明本案中,甲公司与村委会的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侵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启示。运用感受司法公正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多次到周边调查,2024年7月,法院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委托某大学鸟类专家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明确指出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开展破坏金雕栖息地的行为→可从法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的角度回答。
关键词②:针对案涉区域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法院向自然资源局进行函询确认后,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庭前便制发禁止令,督促甲公司拆除了相关设施→可联系要遵循相关原则,如“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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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洛南中学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本小题16小题,每题3分,共48分)
1. 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李某多次将私家车停在小区的公共通道上,严重影响消防车及其他业主通行。张某拍摄了包含李某及其私家车部分车身(非车牌)的视频上传至业主微信群,并配文说“李某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事后,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将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拍摄视频并上传的行为并未侵害李某的肖像权
②张某的配文内容客观真实,并未侵害李某的名誉权
③李某违规占用了消防通道,应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④李某将车停在公共通道侵犯了全体业主的用益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不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6. “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 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 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 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7. 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小王婚前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王发布明确该房屋位置、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的出租广告,同时未经小张同意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属于小王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该房屋自然增值部分归小王个人所有
③小王未经小张同意抵押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④该广告明确位置、租金及租期,属于要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 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 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11. 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网络主播薛某被“人肉开盒”,其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遭非法获取并散布,同时遭受侮辱谩骂,导致精神抑郁。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摧毁相关黑灰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引用此类案例,明确恶意“人肉开盒”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肉开盒”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②“人肉开盒”情节严重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③薛某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④案件中侵权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通过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材料题(本题共52分)
17.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21.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案件事实】
金雕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省某地四面环山、悬崖矗立,据村民反映,当地很早之前就有金雕并繁衍至今。2023年春,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该地建设房车露营基地。施工后,村民发现很长时间见不到金雕的踪迹了。某环境研究所和一些爱鸟志愿者向当地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认为开发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并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针对案涉区域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法院向自然资源局进行函询确认后,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庭前便制发禁止令,督促甲公司拆除了相关设施。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与村委会认为仅凭爱鸟人士拍摄的图片视频和村民证言,难以确定该地有金雕长期生活繁衍。为此,法院多次到周边调查,2024年7月,法院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委托某大学鸟类专家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明确指出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开展破坏金雕栖息地的行为。
【法条链接】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第八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②本案中某环境研究所适用何种举证原则?
③甲公司与村委会对金雕栖息地的破坏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结合材料,说明该案例对法院司法工作有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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