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江西婺源县紫阳中学、铅山县致远高中等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阶段性训练(一)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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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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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江西省
地区(市) 上饶市
地区(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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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97 KB
发布时间 2026-05-22
更新时间 2026-05-2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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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5-2026学年第一阶段性训练 政治学科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下列行为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郑某因在景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文旅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②马某在水果店购买的水果存在严重腐烂问题,与店主协商赔偿无果 ③某教育局与办公家具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双方因家具质量不达标产生纠纷 ④刘某因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开展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2. 甲公司为外资企业,将产品宣传图在我国版权登记部门申请了作品登记。后甲公司发现本土企业乙公司在乙网店商品链接中多次使用与该宣传图高度相似的图片,甲公司认为该行为可能损害其商誉,遂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乙公司的侵权行为 ②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法院判决保护了甲公司对产品宣传图的所有权 ④法院判决表明中外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小王承包村集体30亩荒地用于种植果树。由于启动资金有限,小王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楼房抵押给银行,贷款40万,并将珍藏的一幅书法作品以5万元的价格转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对30亩荒地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小王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无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③若小王无法如期偿还贷款,银行获得房屋所有权 ④书法作品的所有权随着交付而自动转移到买家手中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亚冬会”)将于2025年2月7日至14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亚冬会组委会针对会徽、吉祥物提交的426件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受理,范围涵盖了亚冬会及组委会(执委会)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火炬、奖牌、会歌等。这些注册商标( ) ①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组委会对其享有排他权 ②保护期为20年,期满可无限次续展以延长保护 ③在注册有效期内,他人不得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④如果10年后亚冬会及组委会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5. 李四到超市里去买羊肉,标价为30元一斤,李四遂买了10斤。结账的时候超市收银员发现工作人员打错价格,原本应售价格为40元,如要购买应按40元一斤执行,李四不同意,超市工作人员遂拒绝将羊肉卖给李四,双方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四表示愿意购买羊肉,属于要约,超市拒绝承诺,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 ②超市工作人员提出按40元的价格出卖羊肉属于新要约 ③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④李四有权要求超市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陈某通过中介公司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陈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同时,双方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刘某违约,陈某可以要求刘某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②如果刘某违约,陈某可以要求刘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15万违约金 ③如果陈某违约,刘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15万元违约金,但需返还陈某5万元定金 ④如果陈某违约,刘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15万元违约金并不需返还陈某5万元定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何某(男)与夏某(女)于2020年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面馆,育有一女小雅。2024年3月,何某向崔某借款5万元,用于店面装修。2025年7月,夏某发现何某染上赌博恶习,提出与何某离婚,要求离婚后小雅随夏某一起生活。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①5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夏某有偿还义务 ②夏某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③若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可立即再婚 ④离婚后何某对小雅仍有监护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2015年10月,李先生与刘女士再婚,刘女士带着儿子小刘(12岁)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夫妻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并有存款20万元。2025年6月,李先生当着子女的面立下口头遗嘱,称其去世后全部财产归刘女士。半年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表弟李甲出示的李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显示将房产赠与李甲。各方对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房产为李先生遗产,由李甲继承 ②李先生的遗产按照口头遗嘱由刘女士继承 ③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某日,公司施工的高层建筑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经查,事故系施工时未按标准固定所致。该工程设备为小刘婚前购买,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为支付赔偿金,小刘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损害,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②施工设备为小刘婚前个人财产,故小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则老赵可要求小刘与小黄共同赔偿 ④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范某与前妻育有范小某。2014年,范某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9年起患有肾病并开始透析治疗,2023年其出现脑出血。2024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其个人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4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与刘某因范某的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某订立的遗嘱没有见证人在场,该遗嘱无效 ②分配遗产时,应对特殊困难的范小某予以照顾 ③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和谐团结,协商处理遗产 ④刘某可以依据范某的遗嘱继承范某的所有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万元未还。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② C. ②③ D. ②④ 12.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戴某与丈夫有一处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后不久,儿子又遭遇意外身亡。此后,戴某的饮食起居一直由儿媳承担,而女儿婚后对戴某不闻不问。戴某去世后,女儿、儿媳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戴某丧偶后,该房产应认定为戴某的个人财产 ②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若戴某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则优先适用遗嘱继承 ④女儿虽未尽赡养义务,仍能均等继承母亲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11月21日,最高法发布了2025年中国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在一案例中,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当妻子鲁某试图带着孩子离开时,丈夫王某没有直接殴打妻子,但他手持菜刀以自残相威胁。恐惧之下,鲁某选择了报警,在民警的协助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批准。在本案中( ) ①王某对妻子鲁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人民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身心健康 ③只有身体损伤才构成家庭暴力,王某的行为仅是精神上的控制 ④双方人格独立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以自残相威胁是错误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2016年10月,李某与郑某离婚,约定女儿李红(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17年初,李红更名为“郑红”,之后一直使用“郑红”学习、生活、参赛。2022年7月,李某私自在派出所将其女儿姓名变更回“李红”,对其女儿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2年11月,郑某和其女儿多次与李某协商改回“郑红”,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女儿归郑某抚养,故郑某有权变更女儿姓名 ②子女可随父或母姓,故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③须李某郑某协商一致,方可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女儿姓名权由父母代行,成年后可自行决定姓名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材料分析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双十二”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市民刘某看中了甲网店一款橙色沙发,并于“双十二”当晚成功提交订单。第二天一早刘某又与客服联系并确认,将沙发颜色由“橙色”改为“白色”。14日,乙物流公司快递员王某在送货过程中,因电梯狭窄不小心磕破了外包装,刘某签收后发现沙发有些许磨损,遂在某宝网快递物流详情页给予王某差评。王某愤而将刘某手机号卖给某装修公司,导致刘某手机被频繁拨打,刘某知情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及相关民事责任。 (2)针对刘某与甲网店关于沙发颜色从“橙色”更改为“白色”的行为,分析该更改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枝叶繁茂,延伸至墙外。因长期在外工作,甲从未对树木进行过修剪,导致树枝老化。某日,一场大风吹来,大树枯枝突然折断,砸伤了正在附近行走的乙。乙因此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等费用8000多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但甲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乙决定到法院起诉以追究甲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定期修剪、维护,以防止林木折断伤人。如果林木折断伤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甲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法院能否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李先生将购买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旁边的公共草坪停车场上,某天下午,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李先生诉讼至XX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某帅和女儿王某萍。王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王某于2021年去世,生前未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法定继承人也未对房屋进行分割。2022年,王某帅与母亲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王某帅名下。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女儿认为父亲去世后,母亲擅自把房产卖给儿子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海淀法院最终认定李某与王某帅所签《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支持了女儿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第一阶段性训练 政治学科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下列行为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郑某因在景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文旅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②马某在水果店购买的水果存在严重腐烂问题,与店主协商赔偿无果 ③某教育局与办公家具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双方因家具质量不达标产生纠纷 ④刘某因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开展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文旅部门与郑某之间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而非民法,①排除。 ②:马某与水果店店主均为平等民事主体,双方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赔偿纠纷属于财产关系范畴,受民法调整,②正确。 ③:教育局作为采购方,与办公家具供应商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者签订的采购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受民法调整,③正确。 ④:市场监管部门与刘某之间是行政监管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调整,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 甲公司为外资企业,将产品宣传图在我国版权登记部门申请了作品登记。后甲公司发现本土企业乙公司在乙网店商品链接中多次使用与该宣传图高度相似的图片,甲公司认为该行为可能损害其商誉,遂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乙公司的侵权行为 ②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法院判决保护了甲公司对产品宣传图的所有权 ④法院判决表明中外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侵权行为中,客体通常是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如著作权、名誉权等,而不是侵权行为本身。①说法错误。 ②:甲公司对其宣传图进行了版权登记,说明其享有著作权。乙公司在网店中使用高度相似的图片,属于未经许可传播作品,构成了对甲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②正确。 ③法院判决保护了甲公司对产品宣传图的所有权著作权与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甲公司对宣传图享有著作权,而不是所有权。法院判决保护的是著作权,而非所有权。③说法错误。 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中外企业在中国境内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法院依法判决外资企业甲公司胜诉,体现了中外企业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 小王承包村集体30亩荒地用于种植果树。由于启动资金有限,小王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楼房抵押给银行,贷款40万,并将珍藏的一幅书法作品以5万元的价格转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对30亩荒地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小王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无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③若小王无法如期偿还贷款,银行获得房屋所有权 ④书法作品的所有权随着交付而自动转移到买家手中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小王承包集体土地获得用益物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享有处分的权利,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王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无需转移房产的占有,②正确。 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并非自动获得房屋所有权,③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对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规定,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书法作品的所有权随着交付而自动转移到买家手中,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 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亚冬会”)将于2025年2月7日至14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亚冬会组委会针对会徽、吉祥物提交的426件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受理,范围涵盖了亚冬会及组委会(执委会)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火炬、奖牌、会歌等。这些注册商标( ) ①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组委会对其享有排他权 ②保护期为20年,期满可无限次续展以延长保护 ③在注册有效期内,他人不得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④如果10年后亚冬会及组委会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注册商标属于智力成果,亚冬会组委会作为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权,但亚冬会组委会针对会徽、吉祥物提交的426件商标注册申请仍在受理中,因此暂时还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排除。 ②:商标保护期是10年而不是20年,②错误。 ③:教材明确“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此表述精准对应知识点,③正确。 ④:保护期为10年,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 李四到超市里去买羊肉,标价为30元一斤,李四遂买了10斤。结账的时候超市收银员发现工作人员打错价格,原本应售价格为40元,如要购买应按40元一斤执行,李四不同意,超市工作人员遂拒绝将羊肉卖给李四,双方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四表示愿意购买羊肉,属于要约,超市拒绝承诺,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 ②超市工作人员提出按40元的价格出卖羊肉属于新要约 ③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④李四有权要求超市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超市表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向顾客发出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超市的顾客了解商品的价格后表示购买,就属于承诺,李四表示愿意购买羊肉,属于承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①说法错误。 ②:超市工作人员对合同的价款进行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②说法正确。 ③: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口头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③说法错误。 ④:李四和超市的买卖合同已成立,超市拒绝将羊肉卖给李四应承当违约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 陈某通过中介公司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陈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同时,双方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刘某违约,陈某可以要求刘某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②如果刘某违约,陈某可以要求刘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15万违约金 ③如果陈某违约,刘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15万元违约金,但需返还陈某5万元定金 ④如果陈某违约,刘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15万元违约金并不需返还陈某5万元定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刘某违约,陈某可以要求刘某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①正确。 ②:双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选其一,②不选。 ③④:如果陈某违约,刘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15万元违约金,但需返还陈某5万元定金,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7. 何某(男)与夏某(女)于2020年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面馆,育有一女小雅。2024年3月,何某向崔某借款5万元,用于店面装修。2025年7月,夏某发现何某染上赌博恶习,提出与何某离婚,要求离婚后小雅随夏某一起生活。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①5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夏某有偿还义务 ②夏某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③若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可立即再婚 ④离婚后何某对小雅仍有监护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何某借款5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面馆装修,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夏某有偿还义务,①正确。 ②: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②错误。 ③: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③错误。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监护责任也依然存在。所以离婚后何某对小雅仍有监护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 2015年10月,李先生与刘女士再婚,刘女士带着儿子小刘(12岁)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夫妻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并有存款20万元。2025年6月,李先生当着子女的面立下口头遗嘱,称其去世后全部财产归刘女士。半年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表弟李甲出示的李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显示将房产赠与李甲。各方对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房产为李先生遗产,由李甲继承 ②李先生的遗产按照口头遗嘱由刘女士继承 ③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案涉房产是李先生与刘女士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一半份额属于李先生的遗产,并非全部房产都是李先生的个人遗产,排除。 ②:法律规定,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急情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等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李先生订立口头遗嘱后又存活半年,不存在持续危急情形,该口头遗嘱无效,不能按口头遗嘱分配遗产,排除。 ③:小刘12岁随母亲刘女士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和李先生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正确。 ④: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因此李先生的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个人的合法财产,正确。 9. 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某日,公司施工的高层建筑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经查,事故系施工时未按标准固定所致。该工程设备为小刘婚前购买,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为支付赔偿金,小刘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损害,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②施工设备为小刘婚前个人财产,故小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则老赵可要求小刘与小黄共同赔偿 ④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本题中装修公司作为施工方,对建筑物外墙有管理责任,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如果装修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在施工及管理过程中没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虽然施工设备是小刘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而该装修公司是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小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为施工设备是小刘婚前财产就免除小黄的责任,②排除。 ③:因为装修公司是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的,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即因外墙脱落砸伤老赵需支付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虽然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银行是善意的,即不知道小刘抵押房产未经小黄同意,且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是有权主张抵押权的。所以不能绝对地说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0. 范某与前妻育有范小某。2014年,范某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9年起患有肾病并开始透析治疗,2023年其出现脑出血。2024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其个人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4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与刘某因范某的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某订立的遗嘱没有见证人在场,该遗嘱无效 ②分配遗产时,应对特殊困难的范小某予以照顾 ③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和谐团结,协商处理遗产 ④刘某可以依据范某的遗嘱继承范某的所有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 范某订立的是自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需要见证人在场 ,①错误。 ②:范小某自2009年起患有肾病并持续治疗,2023年还出现脑出血,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律规定,遗产分配时,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所以分配遗产时,应对特殊困难的范小某予以照顾,②符合题意。 ③: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避免不必要的纠纷,③符合题意。 ④:虽然范某订立遗嘱表明其个人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但由于范小某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为范小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1. 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万元未还。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②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符合题目要求。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符合题目要求。 ③: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③不符合题目要求。 ④:王某去世后留有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16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王某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80万元,王某的孩子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④不符合题目要求。 故本题选B。 12.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戴某与丈夫有一处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后不久,儿子又遭遇意外身亡。此后,戴某的饮食起居一直由儿媳承担,而女儿婚后对戴某不闻不问。戴某去世后,女儿、儿媳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戴某丧偶后,该房产应认定为戴某的个人财产 ②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若戴某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则优先适用遗嘱继承 ④女儿虽未尽赡养义务,仍能均等继承母亲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该房产是戴某与丈夫的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后,房产中属于丈夫的部分会发生继承,并不会直接全部认定为戴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儿媳承担了戴某的饮食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 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戴某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应优先适用遗嘱继承,③正确。 ④:虽然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但她婚后对戴某不闻不问,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非均等继承,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4. 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题干中未明确该车位只归王某一人,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不动产产权登记是权属的重要凭证,但并非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必然为个人财产,还需结合财产出资来源、赠与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如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却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共同财产),该表述绝对化,②错误。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这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车位归出资方子女王某所有,同时要求王某补偿李某车位增值部分5万元,既考虑了车位的出资来源(王某父母出资)、登记情况(王某名下),又兼顾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增值属性,遵循了公平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处理需综合考量上述因素,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 11月21日,最高法发布了2025年中国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在一案例中,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当妻子鲁某试图带着孩子离开时,丈夫王某没有直接殴打妻子,但他手持菜刀以自残相威胁。恐惧之下,鲁某选择了报警,在民警的协助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批准。在本案中( ) ①王某对妻子鲁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人民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身心健康 ③只有身体损伤才构成家庭暴力,王某的行为仅是精神上的控制 ④双方人格独立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以自残相威胁是错误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殴打,还包括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暴力,王某手持菜刀以自残相威胁的行为,使鲁某产生恐惧,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正确。 ②:人民法院批准人身安全保护令,能有效制止王某的家暴行为,防止鲁某的身心健康继续受到侵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 ③:家庭暴力的范畴包含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并非只有造成身体损伤才构成家暴,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精神层面的家庭暴力,③排除。 ④: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而非单纯的人格独立,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 2016年10月,李某与郑某离婚,约定女儿李红(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17年初,李红更名为“郑红”,之后一直使用“郑红”学习、生活、参赛。2022年7月,李某私自在派出所将其女儿姓名变更回“李红”,对其女儿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2年11月,郑某和其女儿多次与李某协商改回“郑红”,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女儿归郑某抚养,故郑某有权变更女儿姓名 ②子女可随父或母姓,故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③须李某郑某协商一致,方可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女儿姓名权由父母代行,成年后可自行决定姓名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李红的姓名的变更问题,在李某与郑某协商一致情况下才可以更改,郑某和李某均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①②不选。 ③: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③正确。 ④:该女孩为未成年人,其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二、材料分析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双十二”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市民刘某看中了甲网店一款橙色沙发,并于“双十二”当晚成功提交订单。第二天一早刘某又与客服联系并确认,将沙发颜色由“橙色”改为“白色”。14日,乙物流公司快递员王某在送货过程中,因电梯狭窄不小心磕破了外包装,刘某签收后发现沙发有些许磨损,遂在某宝网快递物流详情页给予王某差评。王某愤而将刘某手机号卖给某装修公司,导致刘某手机被频繁拨打,刘某知情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及相关民事责任。 (2)针对刘某与甲网店关于沙发颜色从“橙色”更改为“白色”的行为,分析该更改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订立有效合同,要求民事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11日晚刘某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12日双方协商一致是对生效合同内容的变更。②甲网店与乙物流公司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可要求乙物流公司承担沙发磨损的违约责任。对于沙发磨损,刘某可向甲网店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王某不当处理刘某个人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 (2)有效。①该行为属于对原买卖合同内容的变更(或合同的协议变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刘某在提交订单后,与甲网店客服联系并确认更改沙发颜色,这表明双方就合同标的物(沙发颜色)的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该变更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调用合同、违约和违约责任、侵权和侵权责任的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看中了甲网店一款橙色沙发,并于“双十二”当晚成功提交订单。第二天一早刘某又与客服联系并确认,将沙发颜色由“橙色”改为“白色”→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完成了要约和承诺,订立有效合同。 有效信息②:乙物流公司快递员王某在送货过程中,因电梯狭窄不小心磕破了外包装,刘某签收后发现沙发有些许磨损,遂在某宝网快递物流详情页给予王某差评→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刘某可向甲网店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王某愤而将刘某手机号卖给某装修公司,导致刘某手机被频繁拨打,刘某知情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调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刘某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王某不当处理刘某个人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考生可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角度说明是否有效。 刘某看中了甲网店一款橙色沙发,并于“双十二”当晚成功提交订单。第二天一早刘某又与客服联系并确认,将沙发颜色由“橙色”改为“白色”→可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角度说明刘某与甲网店的买卖合同自提交订单并被接受时成立,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次日刘某与客服明确协商一致将颜色改为白色,属于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规格(颜色)的协议变更,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该变更非单方擅自修改,符合合同变更的自愿、协商原则,因此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白色沙发履行合同。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枝叶繁茂,延伸至墙外。因长期在外工作,甲从未对树木进行过修剪,导致树枝老化。某日,一场大风吹来,大树枯枝突然折断,砸伤了正在附近行走的乙。乙因此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等费用8000多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但甲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乙决定到法院起诉以追究甲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定期修剪、维护,以防止林木折断伤人。如果林木折断伤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甲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法院能否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答案】甲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法院能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①甲不应当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树木老化、枯枝折断是由于甲未尽到管理义务而人为引起的,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因此甲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②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定期修剪、维护,以防止林木折断伤人。甲长期未对树木进行修剪造成林木折断伤人,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甲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乙的损失,因此法院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解析】 【详解】本题围绕甲的树木枯枝砸伤乙引发的赔偿争议展开。 有效信息①:因长期在外工作,甲从未对树木进行过修剪,导致树枝老化→运用不可抗力的知识,分析说明甲以不可抗力为由拒赔,但因其长期未修剪树木而人为引发事故,该理由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林木折断伤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定期修剪和维护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说明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定期修剪维护义务,甲未尽此义务致乙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故法院会支持乙的诉求。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李先生将购买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旁边的公共草坪停车场上,某天下午,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李先生诉讼至XX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 【答案】 王甲年满 13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王甲玩火引燃杂草导致李先生电动车毁损这一侵权行为,其自身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王甲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王甲侵权行为给李先生造成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王甲父母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法律要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教育,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避免类似侵权等不良行为再次发生。所以法院要求王甲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这也是基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律规定。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本案中,王甲年满 13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王甲玩火引燃杂草导致李先生电动车毁损这一侵权行为,其自身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信息②: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不仅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还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保护的职责。本案中,王甲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王甲侵权行为给李先生造成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王甲父母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监护人不仅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还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保护的职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某帅和女儿王某萍。王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王某于2021年去世,生前未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法定继承人也未对房屋进行分割。2022年,王某帅与母亲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王某帅名下。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女儿认为父亲去世后,母亲擅自把房产卖给儿子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海淀法院最终认定李某与王某帅所签《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支持了女儿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有效合同要求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会使得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②案涉房屋应系王某与李某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王某去世后,房屋中属于王某的部分应当作为其遗产予以分割处理,李某无权单独处分王某的遗产。李某与王某帅在明知未对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也未经王某全部继承人同意或认可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因此可认定侵害了王某萍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 ③法院的这一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协商处理遗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合同、遗产继承、证据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合同、遗产继承、证据的有关知识来分析说明设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案涉房屋作为王某与李某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房屋中属于王某的部分未对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李某与王某帅就对该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根据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有效合同需要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李某与王某帅在明知未对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依然进行买卖,损害了继承人王某萍的合法权益,来说明李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内容不合法,从而导致房屋合同无效。 关键词②:法院根据王某萍认为父亲去世后,母亲擅自把房产卖给儿子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根据证据的有关知识,法院根据王某萍所提供的证据(王某萍的父亲去世后,未对王某的遗产进行析产继承分割,其母亲擅自把房产卖给儿子王某帅)判决该买卖合同无效,来说明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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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江西婺源县紫阳中学、铅山县致远高中等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阶段性训练(一)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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