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标签:
精品解析文字版答案
切换试卷
2026-05-21
| 2份
| 30页
| 7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地区(市) 包头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6 KB
发布时间 2026-05-21
更新时间 2026-05-21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978294.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高二年级政治学科 一、选择题(每题2分,24题共48分) 1. 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被继承人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其所有权仍属于被继承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抵押对应的债务,错误。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作为贾某四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贾某四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符合题意。 ③:贾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继承,符合题意。 ④:贾某二、贾某三对贾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非直接“获赠”全部遗产,且获赠属于遗赠范畴,本案不存在遗赠情形,排除。 2. 陆某甲与梁某夫妇于2015年8月立下遗赠,将房产及存款赠与儿媳韦某,希望其与儿子陆某乙和好。当时,韦某与陆某乙的离婚判决已下达但未生效,韦某未告知二老。后韦某转走存款、迁出户口且未尽赡养义务,梁某遂另立遗嘱撤销遗赠并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韦某作为受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确定情形 ②韦某隐瞒了其离婚判决的事实,影响了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遗赠无效 ③若法院判决后,韦某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提起上诉 ④本案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提前拟定仲裁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针对的是继承人(韦某不是继承人),而受遗赠人不适用继承权丧失的相关规定;且附义务的遗赠,受赠人不履行义务,遗赠人可撤销遗赠,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错误。 ②:遗赠的核心是“希望韦某与儿子陆某乙和好”,韦某隐瞒离婚判决已下达的事实,导致遗赠人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判决生效前的15日内,正确。 ④:遗赠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通过仲裁解决,错误。 3. 刘某夫妇有一子4岁,2020年6月,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薛某一起生活,9月,母亲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刘某因儿子改姓薛,已不是自己的孩子,故不应支付生活费 B. 父母子女关系,因刘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刘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刘某应付生活费 D. 薛某让独生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刘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仍然存在 【答案】C 【解析】 【分析】 【详解】C: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故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刘某应付生活费,C正确。 AD: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AD错误。 B: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B错误。 故本题选C项。 4. 未成年的小兵因过早辍学、法律意识淡薄、家长溺爱等原因,多次伙同他人在县城等地窃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罚,当地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 ②监护人如果监护失责,须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③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根本保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错误。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疏于抚养、监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②正确。 ③:由题干可知,当地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重要保证,但不是根本保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 无子女的马某因病陷入重度失能,意识不清无法自主表意。此前,马某曾与照顾其的配偶之侄卢某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失能后由卢某监护。卢某凭鉴定报告、社区意见诉至法院,最终获判担任监护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判定卢某为监护人,尊重了马某的自主意愿 ②若马某有子女,则其子女不能担任马某意定监护人 ③马某签订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合法有效 ④成年意定监护仅适用于无子女的老年人,有子女者不可适用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成年意定监护的核心价值是“尊重成年人的自我决定权”。马某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已通过协议选定卢某作为失能后的监护人,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判定卢某为监护人,尊重了马某的自主意愿,①③正确。 ②④:法律未禁止子女担任父母的意定监护人,成年意定监护的适用范围不局限于无子女的老年人,②④排除。 故本题选B。 6. 老文与妻子离婚后,儿子小文到外地上大学,父子俩就此断了联系。2022年12月,老文去世,与老文共同生活10多年、且照料失明多年的老文的衣食起居的魏女士领取了老文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小文得知后,要求魏女士全部返还,双方沟通未果,小文将魏女士诉至法院,魏女士提交了有老文签名及指印和人名章、证明人处有自己签名和指印的一份代书遗嘱。在该案中( ) ①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小文丧失了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②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应返还给小文 ③魏女士提交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 ④魏女士与老文形成事实婚姻,属于法定继承人,可获得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是老文去世后对其遗属的精神和物质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魏女士并非老文遗属,占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返还给小文,②正确。 ③: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魏女士提交的代书遗嘱的证明人只有一人,且是她自己,所以,魏女士提交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③正确。 ①: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不赡养老人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因此,小文并没有失去继承权,①说法错误。 ④:魏女士只是长期与老文共同生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因此,魏女士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 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不堪忍受,遂与表叔家的儿子张某私奔,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陈某和张某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陈某和张某属于重婚,其婚姻是无效婚姻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①正确,②错误。 ③:陈某与张某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能判断婚姻无效,③错误。 ④: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其婚姻关系无效,④正确。 故答案选D。 8. 2023年,男青年小柳(23周岁)与女青年小美(21周岁)自由恋爱,并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随后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25年,二人进行了结婚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结婚登记前,二人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小美在2023年时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③婚姻自由,恋爱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进行结婚登记,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后,夫妻双方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小柳和小美在2025年才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前并非合法夫妻,因此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①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美符合法定结婚年龄,②错误。 ③: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③错误。 ④:法律明确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只有经过登记,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 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1/2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应当先析产,将其中30万元划分给赵某,剩下30万元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10万元,而非20万元,①错误; 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不是三代旁系血亲,没有血缘关系,③错误; ④:李乙作为与赵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赵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 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A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为王某某和其独生女儿高某共有。之后,周某独自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的配偶及父母均早于房屋产权登记获得时死亡)。后来,周某与高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 ②周某能够通过公证遗嘱合法继承A房屋的50%份额 ③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因而丧失继承权 ④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①正确。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周某作为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周某可以通过王某某的遗赠获得A房屋的部分份额,而不是合法继承,②错误。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③错误。 ④: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1. 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前收藏唱片的增值50万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音乐书籍是王某作为音乐教师的专业工具,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该书籍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婚前收藏的唱片属于王某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即因市场因素被动增值),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该增值50万为王某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婚后创作音乐作品所获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智力成果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得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并非自然增值),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 常某与周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沉迷赌博欠下赌债,且未与常某协商,以婚后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登记在周某名下的一套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大额贷款用以归还赌债。后周某向徐某借款,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因周某无力向徐某还款,徐某起诉要求常某与周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基于上述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B. 银行对周某名下的这套房屋享有抵押权并且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 C. 由于事前未与妻子常某协商达成一致,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无效 D. 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将无法要求常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答案】D 【解析】 【详解】A: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用于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A错误。 B: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所以银行享有抵押权,但不能占有使用该房屋,B错误。 C: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C错误。 D: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题中周某借款用于归还赌债等,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常某无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D 正确。 故本题选D。 13. 刘某与李某婚后开办一家工厂,经营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工厂运营。后刘某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清算时,该笔借款尚未偿还。同时,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出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放弃继承刘某的遗产,则对50万元借款不负清偿责任 ②该50万元借款是刘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李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③刘某的婚前房产因其婚后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工厂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借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本案中50万元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李某放弃继承刘某遗产,仍需对该共同债务承担责任,因此①错误。 ②:刘某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运营,该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②错误。 ③: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出租的租金收益属于经营性收益,并非单纯的孳息,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工厂是李某与刘某婚后开办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用于工厂运营,属于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 2024年3月1日,郑某与吴某通过相亲相识。3月3日双方见面,3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同日郑某给付吴某彩礼20万元。3月6日,双方共同居住于郑某家中。3月14日,吴某以旅游为由离家后未再返回。4月15日,郑某收到吴某要求离婚的信息。郑某诉请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吴某拒绝。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①彩礼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只需返还10万元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法律上夫妻关系即成立 ③双方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吴某应返还20万元彩礼 ④双方离婚须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方可由法院作出判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彩礼是婚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我国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完成时正式确立,正确。 ③:二人登记后仅短暂共同居住,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依法应当返还全部彩礼,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 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排除。 15. 2023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 ④宋若不同意蒋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退货退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案涉公寓系宋某在结婚登记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正确。 ②:蒋某婚前积攒的10万元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投资股市产生的5万元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宋某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④:蒋某购买电视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根据民法典家事代理规定,该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且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商场),宋某无权主张退货退款,错误。 16. 孟某(女)于2017年5月10日入职吉林省吉林市某公司,劳动合同为期3年。2020年5月9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以疫情期间不便续签为由,未再次签订合同。孟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工资照常发放。2022年9月孟某怀孕后,公司通知孟某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将其座椅撤走,拒绝其打卡上班,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对于这一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孟某与该公司已无劳动关系 ②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③孟某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不能视为自动续签合同 ④若双方协商未果,孟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孟某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未提出异议且照常发放工资,双方已经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非不存在劳动关系,排除。 ②: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合同到期后公司继续用工,应当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依法续签,需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正确。 ③:自动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双方事先明确约定,孟某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仅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不能直接视为自动续签了书面劳动合同,正确。 ④:我国劳动争议解决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协商未果后孟某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排除。 17. 小宁和小唐是一对情侣,二人共同到W公司参加应聘。W公司未对小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考察,以其为XX省人为由拒绝面试。小宁通过面试后,拿到劳动合同时看到,其中包含“保守公司秘密”“三年内不得结婚”等条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保守秘密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W公司侵犯了小唐平等就业的权利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协商一致等原则 ④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保守秘密是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W公司以小唐是XX省人为由拒绝面试,属于就业歧视,侵犯了小唐平等就业的权利,②正确。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年内不得结婚”的条款违反了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公民婚姻自由基本权利,也违背了协商一致等原则,③正确。 ④: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8. 2023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增加环卫职工收入。环卫职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至15元。根据此意见和我国现行法律推断( ) ①该意见旨在增加环卫职工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其社会和法律地位 ②用人单位按时依规支付工资津贴,可作为其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环卫职工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涉环卫职工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定情形除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该意见旨在增加环卫职工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会因该意见而提高,错误。 ②:工资津贴支付记录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但不能直接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错误。 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④: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原则,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正确。 19. 品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余某在连续工作10小时且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的情况下,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公司强行辞退。余某认为品某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品某公司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余某的诉求。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仲裁委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余某“小憩3分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③公司安排员工超时工作且不允许短时休息,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④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正确。 ②:余某连续工作超过10小时,公司未安排接替,短时间闭眼小憩属于合理生理需求,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合理性,涉嫌违法解除,错误。 ③:公司安排员工超时工作且不允许短时休息,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正确。 ④: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错误。 20.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Z公司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故①正确。 ②: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故②正确。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故③错误。 ④: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故意并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Z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1. 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22. 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的表述不正确,①错误。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③: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23. 村民李某屋顶石棉瓦因大风脱落,砸坏邻居蔺某院内电线与鸡棚。李某以“天气问题导致”拒赔,蔺某诉至法院,法院启动庭前调解。此案中( ) ①李某若不能证明采取了有效维护措施,则需承担责任 ②大风构成不可抗力,李某应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 ③材料中的侵害情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 ④李某若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则无需承担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所有人需举证自身无过错,李某若不能证明已采取有效维护措施,就需承担责任,正确。 ②:普通大风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李某作为房屋管理人负有定期维护义务,不能直接以天气为由免除责任,排除。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排除。 ④:过错推定责任中,所有人若能举证自身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证明自身无过错,就无需承担责任,正确。 24. 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属于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正确。 ③:丙公司售卖乙公司生产的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的茶叶,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③错误。 ④: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商标权,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2年9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史某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史某提供的虚拟形象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史某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并约定违约金。 2023年7月,因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且经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公司向史某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史某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并解除双方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史某与某公司签订有效合同,史某不按约定进行直播构成违约事实,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②法院坚持公平原则,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酌情调整违约金,使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③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让违约方付出代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引导树立合同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史某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需要运用“民法基本原则”“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知识,说明其判决的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并约定违约金,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史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史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直播,构成了违约事实,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有效信息②: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法院在判决时坚持公平原则,使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有效信息③: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让违约方付出代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及其原则。本案中,法院在判决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有利于引导树立合同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5年,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 【答案】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②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约定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遗嘱、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运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②: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③: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可运用遗嘱、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莆田A电子公司委托无相关资质的冯某有偿清理公司沉淀池内污泥。冯某未经A公司同意,将上述污泥清理工作有偿转交给无相关资质的城厢区某疏通服务部经营者蔺某负责。冯某、蔺某分别驾驶吸粪车到A公司,冯某先行使用吸粪车抽吸沉淀池内表层污水,再由蔺某将污泥抽吸到其吸粪车上。蔺某将淤泥运输至涵江区某海防路,倾倒在该路南侧、涵江区某水产品养殖场西北侧树林内等地,共倾倒约10立方米污泥。后部分污泥沿海拔较低道路漫流至莆田市涵江区B水产品养殖场西北侧路旁雨水井附近进入地下管道,并从该养殖场西北角雨水管道口排入鱼塘,导致鱼塘养殖的鱼虾大量死亡。事后,B水产品养殖场因与A公司协商有关经济损失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剖析本案中B水产品养殖场的损失应由哪方担责,并阐明理由。 【答案】B水产品养殖场的损失应由A公司、冯某和蔺某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原因:A公司:作为委托方,其明知冯某无相关资质仍委托其处理污泥,存在选任过失,违反了环保法所规定的应尽义务。冯某:无资质承接业务后擅自转包给同样无资质的蔺某,未履行监督义务,主观存在过错。蔺某:直接实施非法倾倒行为,导致污染扩散至鱼塘,是损害的直接原因。三方行为存在过错且相互关联,为共同导致损害结果,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原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B水产品养殖场因与A公司之间发生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法律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设问指向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对B水产品养殖场的损失担责问题进行分析作答,阐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莆田A电子公司委托无相关资质的冯某有偿清理公司沉淀池内污泥。冯某又未经A公司同意,将上述污泥清理工作有偿转交给无相关资质的城厢区某疏通服务部经营者蔺某负责。将沉淀池污泥抽吸到其吸粪车上后,蔺某将淤泥运输至涵江区某海防路,倾倒在该路南侧、涵江区某水产品养殖场西北侧树林内等地,共倾倒约10立方米污泥。最后排入鱼塘,导致鱼塘养殖的鱼虾大量死亡→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指出本案中,A公司作为委托方,冯某作为无资质的业务承接人以及作为直接实施非法倾倒行为人的蔺某,三方行为存在过错且相互关联,为共同导致损害结果,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B水产品养殖场可要求A公司、冯某和蔺某三方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3岁儿童小明独自在家,在三楼阳台玩耍时,爬防护栏不慎踩空,头卡在防护栏上。路人大强见状,爬到二楼住户阳台上。为避免小明窒息,大强托举小明直至被消防人员解救。托举期间,大强精神紧张,用力过猛,导致小明被防护栏划伤,大强自己肌肉拉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分析小明被划伤的责任归属。 (2)大强因救助行为而受伤,若寻求补偿,应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结合材料,从法治与德治关系角度撰写一篇评论。 要求:观点明确,契合材料,说理充分,术语规范,建议字数150~200字左右。 【答案】(1)由小明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小明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导致险情发生。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承担责任。大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虽导致被救助人受伤,但根据第一百八十四条免责。 (2)由小明的监护人给予补偿。大强为保护小明人身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可要求受益人小明给予补偿;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要求其监护人代为给予适当补偿。 (3)可围绕“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或“道德对法律的支撑作用”等角度作出论述。 【参考例文(不作为统一评分标准)】 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法典有关规定为维护见义勇为者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救助人免责条款让见义勇为者在面对危险时,不用因担心承担法律责任而瞻前顾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自身受到损害的,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获得救济,决不让见义勇为者既受伤又寒心。民法典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充分的认可和保障,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和行动自觉,对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重要助推作用。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见义勇为  考点考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小明被划伤的责任归属。注意作答主体为小明,需要调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3岁儿童小明独自在家→可联系其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 关键词②:路人大强见状,爬到二楼住户阳台上。为避免小明窒息,大强托举小明直至被消防人员解救。托举期间,大强精神紧张,用力过猛,导致小明被防护栏划伤→可联系大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虽导致被救助人受伤,但免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大强因救助行为而受伤,若寻求补偿,应由谁承担?注意作答主体为大强,需要调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由小明的监护人给予补偿; 关键词②:3岁儿童小明→可联系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③:3岁儿童小明独自在家,在三楼阳台玩耍时,爬防护栏不慎踩空,头卡在防护栏上。路人大强见状,爬到二楼住户阳台上。为避免小明窒息,大强托举小明直至被消防人员解救。托举期间,大强精神紧张,用力过猛,导致小明被防护栏划伤,大强自己肌肉拉伤→可联系大强为保护小明人身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可要求受益人小明给予补偿;但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结合材料,从法治与德治关系角度撰写一篇评论。是开放性试题,可围绕“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或“道德对法律的支撑作用”等角度作出论述。注意精炼,不要长篇大论。言之有理即可。 第二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高二年级政治学科 一、选择题(每题2分,24题共48分) 1. 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陆某甲与梁某夫妇于2015年8月立下遗赠,将房产及存款赠与儿媳韦某,希望其与儿子陆某乙和好。当时,韦某与陆某乙的离婚判决已下达但未生效,韦某未告知二老。后韦某转走存款、迁出户口且未尽赡养义务,梁某遂另立遗嘱撤销遗赠并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韦某作为受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确定情形 ②韦某隐瞒了其离婚判决的事实,影响了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遗赠无效 ③若法院判决后,韦某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提起上诉 ④本案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提前拟定仲裁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刘某夫妇有一子4岁,2020年6月,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薛某一起生活,9月,母亲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刘某因儿子改姓薛,已不是自己的孩子,故不应支付生活费 B. 父母子女关系,因刘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刘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刘某应付生活费 D. 薛某让独生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刘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仍然存在 4. 未成年的小兵因过早辍学、法律意识淡薄、家长溺爱等原因,多次伙同他人在县城等地窃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罚,当地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 ②监护人如果监护失责,须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③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根本保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无子女的马某因病陷入重度失能,意识不清无法自主表意。此前,马某曾与照顾其的配偶之侄卢某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失能后由卢某监护。卢某凭鉴定报告、社区意见诉至法院,最终获判担任监护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判定卢某为监护人,尊重了马某的自主意愿 ②若马某有子女,则其子女不能担任马某意定监护人 ③马某签订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合法有效 ④成年意定监护仅适用于无子女的老年人,有子女者不可适用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老文与妻子离婚后,儿子小文到外地上大学,父子俩就此断了联系。2022年12月,老文去世,与老文共同生活10多年、且照料失明多年的老文的衣食起居的魏女士领取了老文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小文得知后,要求魏女士全部返还,双方沟通未果,小文将魏女士诉至法院,魏女士提交了有老文签名及指印和人名章、证明人处有自己签名和指印的一份代书遗嘱。在该案中( ) ①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小文丧失了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②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应返还给小文 ③魏女士提交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 ④魏女士与老文形成事实婚姻,属于法定继承人,可获得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不堪忍受,遂与表叔家的儿子张某私奔,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陈某和张某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陈某和张某属于重婚,其婚姻是无效婚姻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8. 2023年,男青年小柳(23周岁)与女青年小美(21周岁)自由恋爱,并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随后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25年,二人进行了结婚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结婚登记前,二人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小美在2023年时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③婚姻自由,恋爱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1/2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A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为王某某和其独生女儿高某共有。之后,周某独自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的配偶及父母均早于房屋产权登记获得时死亡)。后来,周某与高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 ②周某能够通过公证遗嘱合法继承A房屋的50%份额 ③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因而丧失继承权 ④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前收藏唱片的增值50万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 12. 常某与周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沉迷赌博欠下赌债,且未与常某协商,以婚后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登记在周某名下的一套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大额贷款用以归还赌债。后周某向徐某借款,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因周某无力向徐某还款,徐某起诉要求常某与周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基于上述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B. 银行对周某名下的这套房屋享有抵押权并且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 C. 由于事前未与妻子常某协商达成一致,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无效 D. 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将无法要求常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3. 刘某与李某婚后开办一家工厂,经营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工厂运营。后刘某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清算时,该笔借款尚未偿还。同时,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出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放弃继承刘某的遗产,则对50万元借款不负清偿责任 ②该50万元借款是刘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李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③刘某的婚前房产因其婚后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工厂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借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2024年3月1日,郑某与吴某通过相亲相识。3月3日双方见面,3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同日郑某给付吴某彩礼20万元。3月6日,双方共同居住于郑某家中。3月14日,吴某以旅游为由离家后未再返回。4月15日,郑某收到吴某要求离婚的信息。郑某诉请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吴某拒绝。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①彩礼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只需返还10万元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法律上夫妻关系即成立 ③双方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吴某应返还20万元彩礼 ④双方离婚须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方可由法院作出判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15. 2023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 ④宋若不同意蒋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退货退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孟某(女)于2017年5月10日入职吉林省吉林市某公司,劳动合同为期3年。2020年5月9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以疫情期间不便续签为由,未再次签订合同。孟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工资照常发放。2022年9月孟某怀孕后,公司通知孟某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将其座椅撤走,拒绝其打卡上班,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对于这一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孟某与该公司已无劳动关系 ②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③孟某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不能视为自动续签合同 ④若双方协商未果,孟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 小宁和小唐是一对情侣,二人共同到W公司参加应聘。W公司未对小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考察,以其为XX省人为由拒绝面试。小宁通过面试后,拿到劳动合同时看到,其中包含“保守公司秘密”“三年内不得结婚”等条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保守秘密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W公司侵犯了小唐平等就业的权利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协商一致等原则 ④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8. 2023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增加环卫职工收入。环卫职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至15元。根据此意见和我国现行法律推断( ) ①该意见旨在增加环卫职工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其社会和法律地位 ②用人单位按时依规支付工资津贴,可作为其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环卫职工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涉环卫职工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定情形除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 品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余某在连续工作10小时且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的情况下,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公司强行辞退。余某认为品某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品某公司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余某的诉求。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仲裁委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余某“小憩3分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③公司安排员工超时工作且不允许短时休息,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④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0.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1. 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2. 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3. 村民李某屋顶石棉瓦因大风脱落,砸坏邻居蔺某院内电线与鸡棚。李某以“天气问题导致”拒赔,蔺某诉至法院,法院启动庭前调解。此案中( ) ①李某若不能证明采取了有效维护措施,则需承担责任 ②大风构成不可抗力,李某应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 ③材料中的侵害情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 ④李某若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则无需承担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2年9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史某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史某提供的虚拟形象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史某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并约定违约金。 2023年7月,因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且经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公司向史某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史某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并解除双方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5年,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莆田A电子公司委托无相关资质的冯某有偿清理公司沉淀池内污泥。冯某未经A公司同意,将上述污泥清理工作有偿转交给无相关资质的城厢区某疏通服务部经营者蔺某负责。冯某、蔺某分别驾驶吸粪车到A公司,冯某先行使用吸粪车抽吸沉淀池内表层污水,再由蔺某将污泥抽吸到其吸粪车上。蔺某将淤泥运输至涵江区某海防路,倾倒在该路南侧、涵江区某水产品养殖场西北侧树林内等地,共倾倒约10立方米污泥。后部分污泥沿海拔较低道路漫流至莆田市涵江区B水产品养殖场西北侧路旁雨水井附近进入地下管道,并从该养殖场西北角雨水管道口排入鱼塘,导致鱼塘养殖的鱼虾大量死亡。事后,B水产品养殖场因与A公司协商有关经济损失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剖析本案中B水产品养殖场的损失应由哪方担责,并阐明理由。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3岁儿童小明独自在家,在三楼阳台玩耍时,爬防护栏不慎踩空,头卡在防护栏上。路人大强见状,爬到二楼住户阳台上。为避免小明窒息,大强托举小明直至被消防人员解救。托举期间,大强精神紧张,用力过猛,导致小明被防护栏划伤,大强自己肌肉拉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分析小明被划伤的责任归属。 (2)大强因救助行为而受伤,若寻求补偿,应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结合材料,从法治与德治关系角度撰写一篇评论。 要求:观点明确,契合材料,说理充分,术语规范,建议字数150~200字左右。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精品解析: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1
精品解析: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
精品解析: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