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检测-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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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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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654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1 |
| 更新时间 | 2026-05-21 |
| 作者 | 思辨政治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965143.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以典型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民事权利与义务核心考点,强化权利类型识别、侵权认定及责任承担的逻辑链条。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选择题|20题|结合AI换脸、网络暴力等热点,考查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及合同履行|从权利主体、内容到侵权构成要件,构建“权利-义务-责任”推导逻辑|
|简答题|5题|以防卫侵权、生态公益诉讼等案例,综合应用法律条款分析责任|整合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知识,形成“案例情境-法律适用-结果判定”思维链|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2.李某与14岁杨某所在小区内建有一座四周用拦网围住的篮球场,仅有一门可供出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维护。杨某在篮球场开放时间与他人打篮球时,于背身退步过程中将横向穿越球场准备前往中心区域捡拾矿泉水瓶的李某撞伤。李某遂起诉请求杨某及其监护人和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2万余元。对该案分析错误的是( )
①杨某由于是未成年人,造成对李某的伤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②杨某在专用篮球场打球,不应要求其时刻避让擅入球场的人
③小区物业公司疏于提醒服务,对李某的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进入球场危险区域有预见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法治社会不容无端“键盘伤人”。有微信群内长期存在针对Q运动员的侮辱性外号与人身攻击言论。针对此网络暴力,2026年4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发表声明,称坚决支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侵蚀。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微信群侮辱、诽谤、贬损他人,可构成人格权侵权
②群成员发表污蔑他人的言论,群主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治理畸形“饭圈”文化,必须以法治力量持续推进
④受害者可申请法律援助,聘请辩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张亮住在陈童家楼下,他曾向陈童反映陈童家挪移物品声音大、有敲击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自己休息。陈童表示声音大可能是因为孩子(7岁)在打球。此后,张亮多次向陈童反馈噪声问题,陈童均解释是孩子打球所致,双方就此产生矛盾,张亮将陈童诉至法院,并提供了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证明。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童家产生的噪声涉嫌侵犯张亮的个人隐私权
②张亮对陈童家产生的噪声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
③双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因陈童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可适当减轻陈童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刘某拥有一项“温室大棚骨架型材”的外观设计专利。D公司承建某农业中心的日光温室大棚项目,双方签订合同。D公司制造了一批型材并用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交付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向D公司支付了包含材料费、工程款在内的总价款。后刘某发现该批型材设计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遂在某网络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指控D公司抄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以公开其内容为条件获得大棚骨架型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②D公司与农业中心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③D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并施工,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刘某以侮辱性言辞诽谤构成商业诋毁,侵害了D公司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梁某使用某科技公司提供的生成式AI应用程序询问高校信息,AI生成了不准确校区信息,梁某在对话中进行纠正,但AI仍回复称该高校确实存在这一校区,还提出若有误将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梁某认为AI误导使其遭受损害,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9999元。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AI生成式服务是科技公司提供的产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③AI承诺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是真实意思表示,某科技公司应该履行承诺
④AI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科技公司不应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网络主播薛某被“人肉开盒”,其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遭非法获取并散布,同时遭受侮辱谩骂,导致精神抑郁。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摧毁相关黑灰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引用此类案例,明确恶意“人肉开盒”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肉开盒”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②“人肉开盒”情节严重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③薛某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④案件中侵权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通过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林某购买一套住宅并办理产权登记,装修时在外墙加装置物架,占用公共通道并影响邻居采光,后林某将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未经林某同意擅自转租,并拆改房屋非承重结构,引发邻里与租赁双重民事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完成产权登记,已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林某加装设施影响邻里,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③方某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④房屋转租未经同意,原租赁合同自动归于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画家甲创作了水墨画《松鹤延年》,将原作赠予好友乙。乙收到后,未经甲同意,将该画扫描后印在自家公司生产的文创笔记本上对外销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将原作赠与乙后,乙获得该画的发行权
②甲与乙的赠与合同履行后,甲仍保留该画的著作权
③乙对原作享有所有权,可任意使用该画图像进行商业活动
④乙未经甲同意将画印在笔记本上销售,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近年来,热播剧资源泄露的事件屡屡发生。不少热门影视剧在上映或播出后,盗版资源会迅速通过非法影视网站、网盘分享等多种渠道传播。日前,某热播剧被曝出全集片源大规模泄露,盗版资源远超平台当前的更新进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仅为个人欣赏而下载盗版资源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作品权利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维权
③擅自将未公开的片源上传至网络,侵犯了权利人的作品发表权
④分享盗版资源供公众下载或观看,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小王与小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00万元购买小张名下房产,并当场支付了定金5万元。一周后,小王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小张却反悔了,以价格过低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小王起诉小张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 )
①因法律主体不适格而导致交易最终无效
②小王相关定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尊重
③小张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④因房屋买卖未登记而导致所有权未变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P公司获得画家王某《山水图》著作权独占许可(指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方在特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对作品实施独占性使用,同时保留著作权所有权)后,将作品数字化并发行限量版数字藏品,双方约定“数字藏品仅用于收藏,不得转售营利”。张某购得该数字藏品后,擅自二次创作并在某平台销售。P公司发现后,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王某仍可自行许可他人使用《山水图》作品
B.张某能以“合理使用”主张抗辩以免除侵权责任
C.张某二次创作并销售营利侵犯了P公司著作权
D.P公司独占许可排除了他人对该作品的合法使用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月三十日甲公司需将指定货物送至乙公司,甲公司先支付乙公司货款20%的订金。后因乙公司产能不足,双方约定延迟履行。后期运输过程中遇到台风无法履行,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当免责
②本案适用订金罚则,可以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③乙公司因产能不足导致延迟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返还订金的同时,可主张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李某与王某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置房屋一套。2023年,李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工期60天,李某支付定金2万元。施工中,王某发现装修公司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后李某意外去世。关于后续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装修公司违约须双倍返还李某生前支付的定金
②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违约
③王某可要求装修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④装修公司可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增加装修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5.某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约定以每人5000元的价格组织“海岛七日游”。出发前一周,海岛突遭强台风袭击,岛上酒店损毁严重,航班停飞。旅行社提出加价3000元更换目的地,游客拒绝并要求退还全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可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游客有权拒绝加价,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③因无法履行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属于合同条款的合理变更
④由于旅程尚未开始,游客可无条件解除海岛旅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鲁某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提前14日预订某客栈“十一黄金周”客房并支付全款1281元,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鲁某因未买到车票,在预订成功两小时后申请全额退款,被客栈以超时为由拒绝。鲁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客栈向鲁某退还房费1000元。该判决是基于( )
①案涉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应属无效
②按照公平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要考虑客栈所受实际损失
③鲁某未买到车票属不可抗力,可依法免除其部分违约责任
④案涉客栈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河北某文创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定古城墙”主题文创徽章斩获华北文创设计大赛金奖。2025年3月,该公司发现某饰品厂商生产销售的吊坠造型与其文创徽章高度相似,且未标注设计来源,2026年1月,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饰品厂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文创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
②饰品厂商应承担证明自己的设计未侵权的举证责任
③文创公司对“正定古城墙”主题文创徽章的设计享有著作权
④徽章与吊坠属于不同品类商品,饰品厂商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4年1月,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在餐厅外台阶区域因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造成腰椎骨折。监控显示事发时无雨雪冰冻,台阶也无积水。郭某认为餐厅及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便于2024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餐厅赔偿6万余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和物业公司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②郭某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③餐厅和物业公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郭某在餐厅用餐即和餐厅订立合同,餐厅不赔偿就构成违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林某用婚后工资购买了一台品牌电暖器,使用一周后,电暖器因温控器故障引发火灾,烧毁了林某的部分家具,还殃及邻居武某的阳台绿植。武某要求林某赔偿损失,林某认为是电暖器质量问题,应找生产商赔偿。两家协商无果后,林某和武某共同将电暖器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武某应提交证据证明其绿植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暖器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暖器系林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林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林某使用不当导致,生产商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75岁的王老太拽着公园座椅左右摇摆锻炼身体。突然,老化的座椅翻倒,王老太倒地摔成腰椎骨折。王老太的家属要求公园管理方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某区法院。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②座椅为公共场所设施,公园管理方无责任,王老太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应对损害承担大部分责任
④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无过错侵权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年逾五旬的甲在路边摆摊卖水果。乙等五人聚餐饮酒后,行至水果摊欲购买水果。在品尝过程中双方发生言语争执,乙用塑料凳砸向甲,随行人员又抽走甲身后躺椅,致使甲躲闪倒地,周围群众见状上前劝解。乙等人离开后又折返,双方再次发生言语争执,与同行人员围殴甲。甲后退躲闪,顺手拿起摊上水果刀防御。在防御过程中,刀划伤乙。随后乙被送往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公安机关侦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甲符合刑法正当防卫和2026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乙以甲行为构成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甲赔偿其医疗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4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裁判并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陕西某旅行社等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共计6395人次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登山、穿越等活动,牟利近百万元,该行为对秦岭脆弱的高山草甸、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造成了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
经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最终判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生态损害司法鉴定明确了破坏事实,并采纳“风险预防”与“实质性不利影响”标准认定因果关系;赔偿数额的确定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该判决以“立即停止侵害”的判项强化了预防性司法保护。
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即立即停止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穿越活动,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7.36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某网络影视制作工作室(甲方)与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乙方)签订《短剧项目投资合同》,约定:乙方出资500万元,甲方负责剧本开发及制作,保证剧本为原创,无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并确保该剧在2026年春节档期上线播出。若逾期,甲方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按年化8%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乙方全额付款后,甲方完成拍摄并取得发行许可,与丙平台签订排播协议,定于2026年2月15日上线。
2026年1月初,丁公司向甲方发函,称该剧核心情节与丁公司已登记著作权的剧本高度相似,构成抄袭。甲方自查发现,其编剧曾参考一部已公开发表的网络小说,而该小说的改编权已于2024年独家授予丁公司。丙平台得知后,要求版权争议解决前暂缓上线。甲方出具不侵权意见书并承诺提供保证金,但平台仍坚持等待相关部门裁定。甲方通知乙方,请求延期至4月底。乙方不同意,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甲方辩称,版权纠纷事发突然,延期播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自己无违约故意,应当免除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30日起,柴某借用账号“柴XX”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短视频或进行直播,公开声称某知名企业在玉石销售中“利润达几十、几百倍”“假的撑不过几个月”,并指责其法定代表人于某“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等。
柴某在以“打假”为名发布相关内容的同时,还将流量引导至其实际控制或受益的温州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用于推广带货,两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珠宝首饰零售、制造、批发、回收修理服务等。
2025年4月,某知名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于某将柴某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于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在街头偶遇普通市民郑某与他人发生口角,未经郑某同意且未处理其肖像、声音,便拍摄视频上传社交平台。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评论,对郑某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郑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张某街拍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安宁受扰,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未支持隐私权侵权及财产损失的主张,最终判决张某在发布视频的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声明发布时长不少于15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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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侵害的肖像权或人格权所体现的人身利益,而非“侵权行为”本身,排除。
②: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正确。
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排除。
④: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正确。
2.李某与14岁杨某所在小区内建有一座四周用拦网围住的篮球场,仅有一门可供出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维护。杨某在篮球场开放时间与他人打篮球时,于背身退步过程中将横向穿越球场准备前往中心区域捡拾矿泉水瓶的李某撞伤。李某遂起诉请求杨某及其监护人和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2万余元。对该案分析错误的是( )
①杨某由于是未成年人,造成对李某的伤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②杨某在专用篮球场打球,不应要求其时刻避让擅入球场的人
③小区物业公司疏于提醒服务,对李某的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进入球场危险区域有预见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侵权过错,本案中杨某在专用球场正常参与篮球运动,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需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篮球场是专门的运动场地,杨某在开放时间正常开展篮球运动,不应苛责其时刻避让擅自进入球场的人员,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小区物业公司已对篮球场设置拦网封闭管理、正常提供维护,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进入正在使用的运动场地存在安全风险,其擅自横穿球场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3.法治社会不容无端“键盘伤人”。有微信群内长期存在针对Q运动员的侮辱性外号与人身攻击言论。针对此网络暴力,2026年4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发表声明,称坚决支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侵蚀。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微信群侮辱、诽谤、贬损他人,可构成人格权侵权
②群成员发表污蔑他人的言论,群主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治理畸形“饭圈”文化,必须以法治力量持续推进
④受害者可申请法律援助,聘请辩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在微信群内长期发表侮辱性外号与人身攻击言论,属于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已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的侵权,正确。
②:群主对群组负有管理责任。如果群主对群内明显的侮辱、诽谤等违法信息未履行制止、删除等管理义务,甚至纵容鼓励,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侵权责任,排除。
③:国家体育总局发表声明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并支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说明治理网络乱象和畸形“饭圈”文化,必须依靠并持续发挥法治的力量,正确。
④:本案为民事侵权,受害者可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权益;辩护人仅用于刑事案件中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代理,排除。
4.张亮住在陈童家楼下,他曾向陈童反映陈童家挪移物品声音大、有敲击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自己休息。陈童表示声音大可能是因为孩子(7岁)在打球。此后,张亮多次向陈童反馈噪声问题,陈童均解释是孩子打球所致,双方就此产生矛盾,张亮将陈童诉至法院,并提供了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证明。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童家产生的噪声涉嫌侵犯张亮的个人隐私权
②张亮对陈童家产生的噪声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
③双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因陈童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可适当减轻陈童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陈童家长期产生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严重干扰张亮的正常休息,已经侵犯了张亮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的权利,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范畴,正确。
②:相邻关系中,相邻权人仅对对方合理范围内的日常生产生活噪声负有适度容忍义务,本题中张亮已举证证明案涉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不属于合理噪声范畴,张亮无需对该超标噪声承担容忍义务,排除。
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案属于相邻权纠纷,正确。
④:《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并未规定因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排除。
5.刘某拥有一项“温室大棚骨架型材”的外观设计专利。D公司承建某农业中心的日光温室大棚项目,双方签订合同。D公司制造了一批型材并用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交付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向D公司支付了包含材料费、工程款在内的总价款。后刘某发现该批型材设计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遂在某网络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指控D公司抄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以公开其内容为条件获得大棚骨架型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②D公司与农业中心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③D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并施工,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刘某以侮辱性言辞诽谤构成商业诋毁,侵害了D公司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专利权的获得是通过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查授权获得的。刘某申请专利,即以公开其内容为条件获得大棚骨架型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正确。
②:D公司与农业中心之间是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建设工程的施工行为,而非“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这个物,错误。
③:D公司制造的型材落入刘某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且未经授权,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专利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④:刘某在网络平台发表侮辱性言论,但是D公司确实侵犯了其专利权,不属于“诽谤”,不是商业诋毁,不选。
6.梁某使用某科技公司提供的生成式AI应用程序询问高校信息,AI生成了不准确校区信息,梁某在对话中进行纠正,但AI仍回复称该高校确实存在这一校区,还提出若有误将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梁某认为AI误导使其遭受损害,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9999元。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AI生成式服务是科技公司提供的产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③AI承诺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是真实意思表示,某科技公司应该履行承诺
④AI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科技公司不应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资格仅赋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工智能作为技术工具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成为民事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其行为后果需由开发或运营的科技公司承担,因此人工智能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②:AI生成式服务属于信息服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此类场景,错误。
③: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内心意愿通过行为对外表达的过程,AI作为算法程序生成的“赔偿承诺”并非科技公司的真实意愿,也未经过公司授权或追认,不具备法律上的意思表示效力,因此科技公司无需履行该承诺,错误。
④:AI生成的内容是算法运行的结果,并非服务提供者(科技公司)通过自主意志作出的意思表示。除非科技公司明确授权AI代表其作出承诺,否则此类自动生成的内容不能约束公司,因此科技公司不应基于AI的自行承诺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7.网络主播薛某被“人肉开盒”,其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遭非法获取并散布,同时遭受侮辱谩骂,导致精神抑郁。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摧毁相关黑灰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引用此类案例,明确恶意“人肉开盒”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肉开盒”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②“人肉开盒”情节严重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③薛某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④案件中侵权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通过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人身自由指公民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限制,“人肉开盒”侵犯的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并非侵犯人身自由,排除。
②:“人肉开盒”非法获取、散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定罪处罚,正确。
③: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人格权受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薛某作为被侵权人依法享有该权利,正确。
④:不服一审裁判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再审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排除。
8.林某购买一套住宅并办理产权登记,装修时在外墙加装置物架,占用公共通道并影响邻居采光,后林某将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未经林某同意擅自转租,并拆改房屋非承重结构,引发邻里与租赁双重民事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完成产权登记,已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林某加装设施影响邻里,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③方某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④房屋转租未经同意,原租赁合同自动归于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林某办理了产权登记,因此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正确。
②:相邻权要求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林某在外墙加装置物架,占用公共通道并影响邻居采光,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正确。
③:承租人仅享有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不享有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原租赁合同并不会自动无效,错误。
9.画家甲创作了水墨画《松鹤延年》,将原作赠予好友乙。乙收到后,未经甲同意,将该画扫描后印在自家公司生产的文创笔记本上对外销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将原作赠与乙后,乙获得该画的发行权
②甲与乙的赠与合同履行后,甲仍保留该画的著作权
③乙对原作享有所有权,可任意使用该画图像进行商业活动
④乙未经甲同意将画印在笔记本上销售,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赠与画作仅转移作品原件的所有权,著作财产权的转移需要权利人明确约定,题干中未约定转让发行权,乙未获得该画的发行权,排除。
②:著作权属于创作者,赠与合同仅转移画作原件所有权,未涉及著作权转让,因此甲作为作者仍保留该画的著作权,正确。
③:乙仅享有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著作权仍归甲所有,乙行使所有权不得侵犯甲的著作权,无权任意将画作图像用于商业活动,排除。
④:复制权是指以印刷、扫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复制件的权利,乙未经甲同意扫描画作并印在文创笔记本上销售,侵犯了甲的复制权,正确。
10.近年来,热播剧资源泄露的事件屡屡发生。不少热门影视剧在上映或播出后,盗版资源会迅速通过非法影视网站、网盘分享等多种渠道传播。日前,某热播剧被曝出全集片源大规模泄露,盗版资源远超平台当前的更新进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仅为个人欣赏而下载盗版资源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作品权利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维权
③擅自将未公开的片源上传至网络,侵犯了权利人的作品发表权
④分享盗版资源供公众下载或观看,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中“为个人欣赏使用他人作品”,要求使用的是合法发表的作品,盗版资源本身属于非法侵权复制品,仅个人欣赏下载盗版也不属于合理使用,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自己诉讼维权,正确。
③:发表权的核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而题干中影视剧已经在平台播出,说明权利人已经行使了发表权,作品已经处于公开状态,泄露传播不侵犯发表权,错误。
④: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让公众自行选择时间地点获取作品的专有权利,未经授权分享盗版资源供公众下载观看,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
11.小王与小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00万元购买小张名下房产,并当场支付了定金5万元。一周后,小王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小张却反悔了,以价格过低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小王起诉小张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 )
①因法律主体不适格而导致交易最终无效
②小王相关定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尊重
③小张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④因房屋买卖未登记而导致所有权未变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小王与小张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排除。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5万元定金未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符合法律规定,小张违约,小王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合法,应当得到法院支持,正确。
③:小张拒绝履行合同违反的是双方约定的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排除。
④: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更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本案中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所有权未发生变更,正确。
12.P公司获得画家王某《山水图》著作权独占许可(指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方在特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对作品实施独占性使用,同时保留著作权所有权)后,将作品数字化并发行限量版数字藏品,双方约定“数字藏品仅用于收藏,不得转售营利”。张某购得该数字藏品后,擅自二次创作并在某平台销售。P公司发现后,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王某仍可自行许可他人使用《山水图》作品
B.张某能以“合理使用”主张抗辩以免除侵权责任
C.张某二次创作并销售营利侵犯了P公司著作权
D.P公司独占许可排除了他人对该作品的合法使用
【答案】C
【详解】A:P公司获得的是《山水图》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王某在许可期内无权自行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错误。
B:张某的行为已损害P公司的合法权益,是侵权行为,无免责条款,不能免除侵权责任,错误。
C:张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二次创作并销售营利,侵犯了P公司的著作权,正确。
D:独占许可仅排除著作权人和其他被许可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但不排除他人基于法定许可、合理使用等情形合法使用作品,错误。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月三十日甲公司需将指定货物送至乙公司,甲公司先支付乙公司货款20%的订金。后因乙公司产能不足,双方约定延迟履行。后期运输过程中遇到台风无法履行,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当免责
②本案适用订金罚则,可以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③乙公司因产能不足导致延迟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返还订金的同时,可主张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不可抗力发生在乙公司自身产能不足迟延履行之后,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不能免责,排除。
②:订金属于预付款,并非法律意义上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排除。
③:乙公司因自身产能不足造成迟延履行,存在主观过错,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④:订金作为预付款,合同无法履行时甲公司可要求返还,同时可就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正确。
14.李某与王某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置房屋一套。2023年,李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工期60天,李某支付定金2万元。施工中,王某发现装修公司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后李某意外去世。关于后续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装修公司违约须双倍返还李某生前支付的定金
②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违约
③王某可要求装修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④装修公司可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增加装修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去世后,案涉装修合同的权利由王某继承,若装修公司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归王某而非已去世的李某;且双倍返还定金是守约方可选择的违约责任主张方式,并非违约方必然要直接双倍返还定金,错误。
②:王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且是李某的配偶,因装修合同履行损害了其权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违约,符合题意。
③:装修公司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属于违约行为,王某作为权利受损方,可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符合题意。
④:原材料价格上涨属于正常市场波动,并非法定的可以变更合同的事由,装修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装修费,不符合题意。
15.某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约定以每人5000元的价格组织“海岛七日游”。出发前一周,海岛突遭强台风袭击,岛上酒店损毁严重,航班停飞。旅行社提出加价3000元更换目的地,游客拒绝并要求退还全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可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游客有权拒绝加价,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③因无法履行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属于合同条款的合理变更
④由于旅程尚未开始,游客可无条件解除海岛旅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可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正确。
②:旅行社单方面加价属于变更合同内容,游客有权拒绝,并可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正确。
③: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增加,并非合同条款的合理变更,变更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排除。
④:游客并非无条件解除合同,而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解除合同,排除。
16.鲁某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提前14日预订某客栈“十一黄金周”客房并支付全款1281元,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鲁某因未买到车票,在预订成功两小时后申请全额退款,被客栈以超时为由拒绝。鲁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客栈向鲁某退还房费1000元。该判决是基于( )
①案涉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应属无效
②按照公平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要考虑客栈所受实际损失
③鲁某未买到车票属不可抗力,可依法免除其部分违约责任
④案涉客栈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本案中的格式条款是平台单方制定的“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该条款不合理地剥夺了消费者的合理取消权,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符合题意。
②:鲁某在预订成功仅两小时后提出退款,此时距离“十一黄金周”还有较长时间,客栈有充足时间另行出售案涉客房,实际损失较小,按照公平原则,违约责任承担需要匹配实际损失,不应扣除全部房费,符合题意。
③: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未买到车票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错误。
④:本案中是鲁某因自身原因申请退款,客栈不存在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错误。
17.河北某文创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定古城墙”主题文创徽章斩获华北文创设计大赛金奖。2025年3月,该公司发现某饰品厂商生产销售的吊坠造型与其文创徽章高度相似,且未标注设计来源,2026年1月,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饰品厂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文创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
②饰品厂商应承担证明自己的设计未侵权的举证责任
③文创公司对“正定古城墙”主题文创徽章的设计享有著作权
④徽章与吊坠属于不同品类商品,饰品厂商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文创公司2025年3月发现侵权,2026年1月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正确。
②: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应由文创公司举证饰品厂商存在侵权行为,而非饰品厂商自证未侵权,错误。
③:文创公司自主研发的徽章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艺术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正确。
④: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便将设计用于不同品类商品,只要造型高度相似且无合法授权,仍构成侵权,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错误。
18.2024年1月,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在餐厅外台阶区域因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造成腰椎骨折。监控显示事发时无雨雪冰冻,台阶也无积水。郭某认为餐厅及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便于2024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餐厅赔偿6万余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和物业公司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②郭某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③餐厅和物业公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郭某在餐厅用餐即和餐厅订立合同,餐厅不赔偿就构成违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属于一般过错责任,并非过错推定责任,需由原告(郭某)举证被告存在过错,而非由被告自证无过错,排除。
②:郭某因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事发时台阶无积水、无雨雪冰冻,环境安全,其自身疏忽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属于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正确。
③:监控显示台阶无安全隐患,餐厅与物业公司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④:用餐合同的核心是提供餐饮服务,餐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并非合同约定义务;且餐厅已尽义务,不赔偿不构成违约,排除。
19.林某用婚后工资购买了一台品牌电暖器,使用一周后,电暖器因温控器故障引发火灾,烧毁了林某的部分家具,还殃及邻居武某的阳台绿植。武某要求林某赔偿损失,林某认为是电暖器质量问题,应找生产商赔偿。两家协商无果后,林某和武某共同将电暖器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武某应提交证据证明其绿植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暖器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暖器系林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林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林某使用不当导致,生产商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武某主张财产受损,需提供证据证明,正确。
②:产品缺陷致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商无论主观是否有过错,都需承担责任,正确。
③:林某用婚后工资购买,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台电暖器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林某个人财产,错误。
④:火灾是电暖器温控器故障导致,不属于林某使用不当,生产商需承担责任,错误。
20.75岁的王老太拽着公园座椅左右摇摆锻炼身体。突然,老化的座椅翻倒,王老太倒地摔成腰椎骨折。王老太的家属要求公园管理方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某区法院。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②座椅为公共场所设施,公园管理方无责任,王老太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应对损害承担大部分责任
④公园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无过错侵权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对园内公共设施负有定期检查、维护的安全保障义务。座椅老化翻倒致王老太受伤,属于公园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公园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园不能证明自身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座椅老化是公园未尽管理义务导致,公园管理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非无责任,错误。
③:王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使用公共座椅时摇摆座椅的行为超出了座椅的正常使用范围,自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正确。
④: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属于无过错侵权的适用情形,错误。
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年逾五旬的甲在路边摆摊卖水果。乙等五人聚餐饮酒后,行至水果摊欲购买水果。在品尝过程中双方发生言语争执,乙用塑料凳砸向甲,随行人员又抽走甲身后躺椅,致使甲躲闪倒地,周围群众见状上前劝解。乙等人离开后又折返,双方再次发生言语争执,与同行人员围殴甲。甲后退躲闪,顺手拿起摊上水果刀防御。在防御过程中,刀划伤乙。随后乙被送往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公安机关侦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甲符合刑法正当防卫和2026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乙以甲行为构成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甲赔偿其医疗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4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裁判并说明理由。
【答案】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①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②甲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遭受严重损害时,制止乙等人不法侵害,不应苛求其保持相当程度的理智和灵活性,划伤乙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该案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侵权责任与正当防卫制度角度分析说明法院会如何裁判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乙等五人聚餐饮酒后在水果摊挑衅,先用塑料凳砸甲,抽走躺椅致其倒地,劝解后又折返围殴→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本案中,乙等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攻击性、紧迫性和现实危险性。
有效信息②:甲在被围殴过程中后退躲闪,顺手拿起水果刀防御,刀划伤乙→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在孤立无援、面对多人围攻的情境下采取防卫行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要件。
有效信息③:乙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但检察机关已认定甲行为属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司法实践中对防卫限度的综合判断标准,即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结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时机、手段、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本案中,甲面对的是多人酒后滋事、持续升级的暴力行为,若不采取较强防卫手段,自身安全将面临更大威胁,因此其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防卫过当。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陕西某旅行社等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共计6395人次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登山、穿越等活动,牟利近百万元,该行为对秦岭脆弱的高山草甸、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造成了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
经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最终判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生态损害司法鉴定明确了破坏事实,并采纳“风险预防”与“实质性不利影响”标准认定因果关系;赔偿数额的确定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该判决以“立即停止侵害”的判项强化了预防性司法保护。
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即立即停止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穿越活动,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7.36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
②非法穿越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秦岭生态环境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③该判决强化了预防性司法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有利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设问指向是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有效信息①: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活动,破坏秦岭生态系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案中,被告未经许可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破坏秦岭脆弱生态,违背民事活动绿色原则,具有违法性。
有效信息②:行为对秦岭生态造成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法院依托司法鉴定明确破坏事实,认定因果关系,判决承担赔偿、赔礼道歉等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一般侵权责任需满足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实施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本案中,被告主观上明知无许可仍长期组织非法活动,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非法穿越组织行为,造成秦岭生态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一般侵权,依法需承担对应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判决以“立即停止侵害”强化预防性司法保护,依据相关条例判决赔偿、道歉,维护生态与公共利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损害担责原则,司法保护兼顾事后追责与事前预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判决体现损害担责,强化预防性保护,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既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合理性与示范意义。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某网络影视制作工作室(甲方)与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乙方)签订《短剧项目投资合同》,约定:乙方出资500万元,甲方负责剧本开发及制作,保证剧本为原创,无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并确保该剧在2026年春节档期上线播出。若逾期,甲方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按年化8%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乙方全额付款后,甲方完成拍摄并取得发行许可,与丙平台签订排播协议,定于2026年2月15日上线。
2026年1月初,丁公司向甲方发函,称该剧核心情节与丁公司已登记著作权的剧本高度相似,构成抄袭。甲方自查发现,其编剧曾参考一部已公开发表的网络小说,而该小说的改编权已于2024年独家授予丁公司。丙平台得知后,要求版权争议解决前暂缓上线。甲方出具不侵权意见书并承诺提供保证金,但平台仍坚持等待相关部门裁定。甲方通知乙方,请求延期至4月底。乙方不同意,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甲方辩称,版权纠纷事发突然,延期播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自己无违约故意,应当免除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
【答案】法院会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甲乙双方签订的《短剧项目投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②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2026年春节档期上线播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③甲方主张的版权纠纷不属于不可抗力,其作为专业影视制作方,应当对剧本的原创性及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未能预见或避免该风险,无免责事由。④合同约定“逾期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按年化8%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该约定合法有效,甲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为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人民法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订立与履行的相关知识,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乙方返还投资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观点表态:法院会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
有效信息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短剧项目投资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运用有效合同的知识,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角度,说明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确保该剧在2026年春节档期上线播出→可运用违约行为的知识,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角度,说明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甲方辩称版权纠纷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违约责任→可运用不可抗力的知识,从不可抗力的法定内涵及免责适用条件的角度,说明版权纠纷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方作为专业影视制作方,负有对剧本原创性及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慎审查义务,其未能预见并避免该风险,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有效信息④:合同明确约定若甲方逾期上线,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按年化8%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可运用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知识,从约定违约责任的法律效力角度,说明该约定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内容合法有效,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的违约责任。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30日起,柴某借用账号“柴XX”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短视频或进行直播,公开声称某知名企业在玉石销售中“利润达几十、几百倍”“假的撑不过几个月”,并指责其法定代表人于某“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等。
柴某在以“打假”为名发布相关内容的同时,还将流量引导至其实际控制或受益的温州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用于推广带货,两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珠宝首饰零售、制造、批发、回收修理服务等。
2025年4月,某知名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于某将柴某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于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柴某侵犯了于某的名誉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柴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导致于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严重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
②柴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柴某的言论属虚假信息,导致企业商誉受损。同时柴某推广带货,涉嫌利用诽谤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商业利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
③侵权人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因此法院会支持于某的诉求。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判断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某知名企业及于某的侵权,这是法院是否支持诉求的核心依据。
有效信息①:柴某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散布涉案企业“高额利润、售假”,以及法定代表人“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等虚假信息,引发网络舆情→可联系名誉权、侵权责任等知识,说明柴某主观上存在故意,造成了损害结果,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柴某在以“打假”为名发布内容的同时,将流量引导至其实际控制的两家珠宝公司用于推广带货→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柴某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在街头偶遇普通市民郑某与他人发生口角,未经郑某同意且未处理其肖像、声音,便拍摄视频上传社交平台。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评论,对郑某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郑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张某街拍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安宁受扰,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未支持隐私权侵权及财产损失的主张,最终判决张某在发布视频的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声明发布时长不少于15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答案】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公开发布他人可识别肖像,可构成侵权。张某未经郑某同意,公开发布含郑某清晰肖像的视频,侵犯了其肖像权。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张某发布的视频引发负面评论,导致郑某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其名誉权。③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郑某与他人口角发生在公共场所,不属于私密场景,其侵犯隐私权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故法院未予支持。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公民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①:张某未经郑某同意,拍摄并上传含其清晰肖像的视频至社交平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未经郑某同意,公开传播可识别其肖像的视频,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②:视频引发大量负面评论,导致郑某社会评价降低→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张某发布视频的行为引发公众负面评价,客观上造成郑某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③:法院未支持郑某隐私权侵权的主张→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案中,郑某与他人的口角发生在公共场所,不属于私密场景,该场景不构成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故法院未支持隐私权侵权主张。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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