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北京市平谷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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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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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北京市
地区(市) 北京市
地区(区县) 平谷区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70 KB
发布时间 2026-05-20
更新时间 2026-05-20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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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6北京平谷中学高二(下)期中政治 一、选择题。 1. 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③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买卖的权利 ④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自然人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放弃民事权利能力,履行自身民事义务 ③小明(17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民事权利能力优于其他未成年人 ④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名为《梦幻DeepSeek》的画作,将其著作权转让给了收藏家张某。之后,张某将该画作进行高清扫描发表于某知名网站,并将该画作作者署名为张某本人,同时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发表画作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的稿酬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③张某修改画作并印制进行销售,同时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2021年李先生购买了一套装修好的样板房,交房后一直闲置未入住。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应每天巡查1次排水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2024年1月,因小区公共管道堵塞,水流从李先生家的厨房水槽下方的排水管道接口处反冒,致使其新房惨遭泡水。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物业服务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物业服务公司在履行职责中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疏于管理也存在过错 ④法院可依据相邻关系有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原被告的纠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小李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创作,通过输入正向、反向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等步骤,最终生成一幅展现独特光影效果的山水画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刘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且截去署名水印,获得大量点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图片凝结了小李的智力投入且有独创性,小李有修改权和发行权 B. 该图片由AI生成,不属于智力成果,已进入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 C. 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署名权、发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D. 该图片是AI软件的实践成果,小刘应对开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6. 2021年,沈女士与王先生协议离婚,约定:某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赠与女儿小王。该房屋暂时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待小王满18周岁时过户到小王名下。2024年,王先生为偿还赌债,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沈女士和小王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王先生侵害了小王对该房产的财产权益,理应赔偿损失 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沈女士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该房产 ③张某系善意第三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④王先生作为小王的监护人,有权代替小王处分该房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小齐(15岁)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小齐妈妈知道后找到经营者协商,希望其退款,经营者拒不退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该购买合同未成立 ②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负有一定的责任 ③经营者可以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理由拒绝退款 ④小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孙某因在楼道养狗引起邻居不满,于是,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孙某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孙某在楼道养狗的行为存在过错,翟某、于某的行为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某宠物店对外提供“撸猫”等消费服务项目,并在店内张贴“造成损害责任后果自负”的告示,告知“撸猫”的各种注意事项。六岁的乐乐在其母亲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的父母将该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治疗费用。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店内告示属于格式条款,宠物店可据此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该告示属于加重对方责任的霸王条款,宠物店不得以此免责 ③宠物店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管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宠物店若能证明系因原告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黄某与王某婚后购置房屋一间并育有小黄。二人为购买汽车,向张某借款20万元。2025年,黄某去世,黄某的弟弟黄甲主张,其与黄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继承黄某的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黄甲与黄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黄甲可优先继承黄某的遗产 B. 继承人如继承黄某的遗产,则需要清偿黄某的20万元负债 C. 如果黄某未立遗嘱,王某和小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黄某的遗产 D. 如果黄某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 12. 原告张某早年丧偶,育有三儿一女。2024年5月,张某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全程照料,子女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幸得邻居周某悉心照料。同年11月,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法院立案后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协议书对子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③周某悉心照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张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确定小儿子为自己的监护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2024年1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对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单位给付的8万元抚恤金如何分配,张大叔和小马未达成一致意见。注: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思政课上,老师展示了上述案例。四名同学运用所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 乙:若王阿姨未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抚恤金等遗产 丙: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丁:为求方便快捷,张大叔和小马可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14. 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出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 ②王进分得遗产30万 ③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 ④李某分得遗产70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周大爷与王大妈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套价值160万元的房产,二人有一子小周,2018年王大妈因车祸意外去世,未立遗嘱。王大妈去世后,由于小周常年在外工作,故周大爷的侄子常年照顾其饮食起居。2022年小周外祖父母去世,其舅舅料理后事。2024年周大爷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其名下的房产一半归儿子小周,一半归其侄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王大妈去世后,周大爷可继承20万元财产 ②小周若与亲戚产生财产继承冲突,不能申请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小周外祖母去世后,小周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获得一定财产 ④周大爷的侄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周大爷50万元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老人和他再婚的老伴儿共同生活了9年,老伴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2024年3月15日,老人去世。在去世前,他立下一份遗嘱,将其财产、抚恤金和丧葬费全部留给了儿子,把与之共同生活9年的老伴儿屏蔽在外。该案例中( ) ①遗嘱继承尊重个人的意愿,老人有权将其财产指定由儿子全部继承 ②老人不能以遗嘱形式剥夺特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的权利 ③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老人遗产,也不能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处分 ④老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儿子,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7.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王某请了张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声明张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张阿姨获得。此后,张阿姨一直尽心照顾王某。几年后王某病故,张阿姨取得房产,但王某儿子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若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张阿姨( ) ①可以得到王某遗产,因为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要求,可以得到房产 ③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④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 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 卫先生在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其前方的古阿姨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古阿姨并未受伤,但卫先生却因冲击力大且事发突然而摔倒受伤。事后,卫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卫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古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拒绝,卫先生将古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7000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卫先生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古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卫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致使卫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古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 高三学生小强在研发出某玩具外观设计方案后,于2024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24年10月1日获得了专利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强申请专利可获得永久性强有力法律保护 ②该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该专利自获得专利权日期计算,15年内有效 ④该设计获得专利保护,需公开其发明的内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1. 某年5月1日,胜利家具厂得知A机关要建办公楼需要购置一批桌椅,便于5月2日向A机关发出信函以每套桌椅1000元的优惠价格推销其产品。A机关认为胜利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5月4日回函,提出以每套800元的价格订购桌椅600套,并希望在5月30日前交货。家具厂当日回函A机关:“同意”。在本案中( ) ①民事关系的客体是桌椅 ②以每套1000元价格推销桌椅属于要约 ③A机关5月4日回函内容属于承诺 ④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2. 游客王某夫妇到某收费景区游玩,王某因雨后的观景台面十分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其腿骨骨折,王某与景区负责公司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购买门票到景区内游玩,双方之间的旅游合同即依法成立 ②景区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王某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③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景区内摔倒造成身体伤害,应自行承担责任 ④景区未能举证证明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尽到保障义务,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3. 科技进步使得工作和生活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劳动者在休息时间仍通过微信等软件进行工作沟通,导致个人时间被占用,“隐形加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挑战。“隐形加班”劳动争议第一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突破传统加班认定模式.创造性地提出“占用时间明显性”等原则作为认定标准,为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与借鉴。该判决( ) ①遵循劳动法的首要原则.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一道防线 ③体现公正司法,有力护航用工规范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④为认定“隐形加班”提供标准,完善了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列内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B.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范围内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C.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不必支付使用费 D. 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均可进行抵押和质押担保 25. “土地者,民之本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统筹推进了“三块地”的改革。 上述改革举措( ) ①通过不断完善上层建筑,使农村土地资源进一步得到理顺和盘活 ②利于保障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③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④积极探索土地权益更加丰富的实现形式,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6. 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 “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 “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 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 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二、材料题。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从事网络直播工作,每日22:00至次日1:00使用低音炮设备直播,导致李某(退休教师)长期失眠并就医。李某多次协商未果,遂在小区微信群发布“张某为赚钱不顾他人死活,自私自利”等言论,引发其他业主对张某的指责。张某以李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李某则反诉张某噪音侵权。 结合《民法典》,分析张某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并说明理由。 2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声音作为一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人格利益,已被正式确认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即“声音权”或“声音人格权”。 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相应的法律问题也相继产生。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使用她的AI声音进行配音的视频。殷女士曾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两部有声读物,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将有关公司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谈谈你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认识。 2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北京平谷中学高二(下)期中政治 一、选择题。 1. 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③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买卖的权利 ④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①正确。 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④正确。 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不包括转让的权利,②说法错误。 ③: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包括买卖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自然人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放弃民事权利能力,履行自身民事义务 ③小明(17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民事权利能力优于其他未成年人 ④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符合题意。 ②: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资格,属于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既不能自行放弃,也不能被他人剥夺。书面约定放弃民事权利能力不具备法律效力,②说法错误。 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与年龄、是否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等因素无关,③排除。 ④:胎儿本身不具有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保护胎儿利益,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特定情形下,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 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名为《梦幻DeepSeek》的画作,将其著作权转让给了收藏家张某。之后,张某将该画作进行高清扫描发表于某知名网站,并将该画作作者署名为张某本人,同时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发表画作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的稿酬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③张某修改画作并印制进行销售,同时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材料,李某将画作的著作权转让给张某。而著作权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只有著作财产权才可转让。因此,张某只是获得了画作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保证作品完整权均仍属于李某。因此,在没有获得李某委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合理使用,张某均不得擅自将作品发表,排除。 ②④:张某对作品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并署名为自己并发表,这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正确。 ③:复制权、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根据材料,李某已将画作的这两项权利转让给了张某,故张某将画作印刷销售行为未侵犯李某对画作的复制权、发行权,排除。 4. 2021年李先生购买了一套装修好的样板房,交房后一直闲置未入住。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应每天巡查1次排水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2024年1月,因小区公共管道堵塞,水流从李先生家的厨房水槽下方的排水管道接口处反冒,致使其新房惨遭泡水。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物业服务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物业服务公司在履行职责中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疏于管理也存在过错 ④法院可依据相邻关系有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原被告的纠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每天巡查排水系统,但其未能做到,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物业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李先生交房后一直闲置未入住,对房屋疏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损害扩大,自身也存在过错,③正确。 ④:本案是因物业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不是相邻关系纠纷,法院应依据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处理,④错误。 故本题选A。 5. 小李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创作,通过输入正向、反向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等步骤,最终生成一幅展现独特光影效果的山水画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刘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且截去署名水印,获得大量点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图片凝结了小李的智力投入且有独创性,小李有修改权和发行权 B. 该图片由AI生成,不属于智力成果,已进入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 C. 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署名权、发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D. 该图片是AI软件的实践成果,小刘应对开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详解】A:小李通过调整参数、选择提示词等对AI生成作品进行了创造性投入,该山水画具有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小李享有著作权,相应的也有修改权和发行权,A正确。 B:AI生成的作品若体现作者的独创性投入,仍属于智力成果,享有著作权,B排除。 C:发表权仅指首次公之于众的权利,小李已发布作品,小刘未侵犯其发表权,C排除。 D:著作权归作品的创作者小李,而非AI开发公司,小刘没有侵犯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D排除。 故本题选A。 6. 2021年,沈女士与王先生协议离婚,约定:某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赠与女儿小王。该房屋暂时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待小王满18周岁时过户到小王名下。2024年,王先生为偿还赌债,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沈女士和小王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王先生侵害了小王对该房产的财产权益,理应赔偿损失 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沈女士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该房产 ③张某系善意第三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④王先生作为小王的监护人,有权代替小王处分该房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案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沈女士与王先生明确约定该房产赠与小王。王先生是小王的监护人,无权代替小王处分该房产。因此他为偿还赌债、私自出售该房产的行为违反了离婚协议及民法典相关规定,侵犯了小王对该房产的财产权益。但小王和沈女士无法追回房产,只能向王先生主张赔偿,①正确,④错误。 ②:本案中张某系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沈女士无权要求张某返还该房产,②排除。 ③:因为该房产已完成登记过户且交易价格合理,无证据表明受让人张某存在恶意,因此张某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合法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正确。 故本题选B。 7. “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要求消费者在确认收货后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而商家则延迟收款,并基于信任和约定在消费者支付后完成交易,①正确。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不直接侵犯隐私权,②错误。 ③:在“先用后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中,消费者享有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③正确。 ④:未满18周岁误点“先用后付”并不一定能撤销,需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消费行为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 小齐(15岁)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小齐妈妈知道后找到经营者协商,希望其退款,经营者拒不退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该购买合同未成立 ②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负有一定的责任 ③经营者可以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理由拒绝退款 ④小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合同订立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承诺一经到达,合同即订立成功,未开发票及收据并不影响合同成立,①错误。 ②④:小齐(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但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也负有一定的责任,②④正确。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经营者不能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退款,③错误。 故本题选D。 9. 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孙某因在楼道养狗引起邻居不满,于是,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孙某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孙某在楼道养狗的行为存在过错,翟某、于某的行为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一般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所以“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说法正确。 ②: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孙某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②不符合题意。 ③:孙某在楼道养狗引起邻居不满,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孙某在楼道养狗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存在过错。但是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这些行为可能会侵犯孙某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并非单纯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③不符合题意。 ④:翟某、于某安装设备的行为如果侵犯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孙某作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0. 某宠物店对外提供“撸猫”等消费服务项目,并在店内张贴“造成损害责任后果自负”的告示,告知“撸猫”的各种注意事项。六岁的乐乐在其母亲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的父母将该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治疗费用。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店内告示属于格式条款,宠物店可据此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该告示属于加重对方责任的霸王条款,宠物店不得以此免责 ③宠物店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管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宠物店若能证明系因原告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店内告示属于格式条款,但属于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因此宠物店不可据此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①说法错误。 ②:该宠物店在店门口张贴的免责告示,属于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不得以此主张免责,②说法正确。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侵权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宠物店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③说法错误。 ④:民法典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宠物店若能证明系因原告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1. 黄某与王某婚后购置房屋一间并育有小黄。二人为购买汽车,向张某借款20万元。2025年,黄某去世,黄某的弟弟黄甲主张,其与黄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继承黄某的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黄甲与黄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黄甲可优先继承黄某的遗产 B. 继承人如继承黄某的遗产,则需要清偿黄某的20万元负债 C. 如果黄某未立遗嘱,王某和小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黄某的遗产 D. 如果黄某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 【答案】C 【解析】 【详解】C: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王某是黄某配偶、小黄是黄某子女,若黄某未立遗嘱,二人依法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黄某的遗产,正确。 A: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黄甲作为黄某的弟弟本身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且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取得遗产属于受遗赠,不属于继承,错误。 B:本题中20万借款是黄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黄某仅需承担一半债务;且我国实行限定继承规则,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并非只要继承就必须清偿全部20万负债,错误。 D: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错误。 12. 原告张某早年丧偶,育有三儿一女。2024年5月,张某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全程照料,子女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幸得邻居周某悉心照料。同年11月,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法院立案后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协议书对子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③周某悉心照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张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确定小儿子为自己的监护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动按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①错误。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都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与赡养老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②正确。 ③:周某悉心照料邻居,以他的爱心行动和他的担当来诠释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友善理念。③正确。 ④: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小儿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3.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2024年1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对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单位给付的8万元抚恤金如何分配,张大叔和小马未达成一致意见。注: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思政课上,老师展示了上述案例。四名同学运用所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 乙:若王阿姨未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抚恤金等遗产 丙: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丁:为求方便快捷,张大叔和小马可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A 【解析】 【详解】甲:房产是王阿姨和张大叔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一半属于在世方,另一半才是遗产。所以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其中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甲同学说法正确。 乙: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分配,乙同学说法错误。 丙:虽然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在分配遗产时,并非一定平均分配。考虑到小马多年未归家且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丙同学说法错误。 丁: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所以张大叔和小马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继承争议,丁同学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4. 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出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 ②王进分得遗产30万 ③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 ④李某分得遗产70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王某与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这12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王某的个人合法财产,析产后确定的王某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王某的遗产。所以王某的遗产为(40+80)÷2=60万元,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甲是王某的长子,作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王进可以代位继承;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配偶李某、其次女王乙、其儿媳刘某、其孙子王进。因王某自书遗嘱中写有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则余下部分由李某、王乙、刘某、王进均分,每人分得(60-20)÷4=10万元。此时王进共分得遗产20+10=30万元,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元。②③正确。 ④:结合以上分析,王某共留下遗产60万元,立遗嘱给其孙子王进20万,剩下40万由李某、王乙、刘某、王进均分,每人分得10万元,所以李某分得遗产10万元,其财产中的60万元属于李某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继承的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5. 周大爷与王大妈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套价值160万元的房产,二人有一子小周,2018年王大妈因车祸意外去世,未立遗嘱。王大妈去世后,由于小周常年在外工作,故周大爷的侄子常年照顾其饮食起居。2022年小周外祖父母去世,其舅舅料理后事。2024年周大爷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其名下的房产一半归儿子小周,一半归其侄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王大妈去世后,周大爷可继承20万元财产 ②小周若与亲戚产生财产继承冲突,不能申请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小周外祖母去世后,小周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获得一定财产 ④周大爷的侄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周大爷50万元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60万元,周大爷和王大妈各占80万元。王大妈去世后,其80万元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周大爷、儿子小周、王大妈父母)平分,每人继承20万元。因此,周大爷继承20万元财产的说法正确,①正确。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所以小周若与亲戚产生财产继承冲突,不能申请以仲裁的方式解决,②正确。 ③:小周的外祖母去世时,若其母亲(王大妈)先于外祖母去世,小周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的份额,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小周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说法错误,③排除。 ④:周大爷的侄子并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获得的财产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6. 老人和他再婚的老伴儿共同生活了9年,老伴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2024年3月15日,老人去世。在去世前,他立下一份遗嘱,将其财产、抚恤金和丧葬费全部留给了儿子,把与之共同生活9年的老伴儿屏蔽在外。该案例中( ) ①遗嘱继承尊重个人的意愿,老人有权将其财产指定由儿子全部继承 ②老人不能以遗嘱形式剥夺特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的权利 ③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老人遗产,也不能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处分 ④老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儿子,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遗嘱继承尊重个人意愿,但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老人的再婚老伴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老人不能仅仅按照自己意愿将全部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①说法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老人的老伴儿属于这种特定法定继承人,老人不能以遗嘱形式剥夺其继承遗产份额的权利,②说法正确。 ③: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或有关单位给予其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丧葬费是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它们都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即不属于老人遗产,也不能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处分,③说法正确。 ④: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但老人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儿子,前提要符合法律规定,由于他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伴儿保留必要份额,这种遗嘱部分可能无效,且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能遗嘱处分。所以不能简单说老人通过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儿子就属于法律意义上完全合法的继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7.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王某请了张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声明张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张阿姨获得。此后,张阿姨一直尽心照顾王某。几年后王某病故,张阿姨取得房产,但王某儿子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若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张阿姨( ) ①可以得到王某遗产,因为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要求,可以得到房产 ③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④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①不选。 ②:根据材料可知,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该协议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的要求,②不选。 ③④:根据双发的协议,张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8. 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②符合题意。 ③:高女士意定监护协议的自主决定权并未丧失。相反,法律通过规定意定监护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决定未来监护人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9. 卫先生在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其前方的古阿姨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古阿姨并未受伤,但卫先生却因冲击力大且事发突然而摔倒受伤。事后,卫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卫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古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拒绝,卫先生将古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7000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卫先生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古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卫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致使卫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古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古阿姨并非侵权人,她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卫先生是因帮助她站立不稳而自己摔倒受伤,①错误。 ②:法院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且无侵权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古阿姨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补偿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 ,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 高三学生小强在研发出某玩具外观设计方案后,于2024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24年10月1日获得了专利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强申请专利可获得永久性强有力法律保护 ②该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该专利自获得专利权日期计算,15年内有效 ④该设计获得专利保护,需公开其发明的内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小强申请的专利,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而不是永久保护,①说法错误。 ②:专利保护期满后,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②说法正确。 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不是获得专利权日期计算,③说法错误。 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21. 某年5月1日,胜利家具厂得知A机关要建办公楼需要购置一批桌椅,便于5月2日向A机关发出信函以每套桌椅1000元的优惠价格推销其产品。A机关认为胜利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5月4日回函,提出以每套800元的价格订购桌椅600套,并希望在5月30日前交货。家具厂当日回函A机关:“同意”。在本案中( ) ①民事关系的客体是桌椅 ②以每套1000元价格推销桌椅属于要约 ③A机关5月4日回函内容属于承诺 ④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②:胜利家具厂的发函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故②正确。 ④: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故④正确。 ①:在本案中,民事关系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应履行合同的行为,桌椅只是标的物,①错误。 ③:A机关5月4日回函内容,变更了商品的价格,属于新要约,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2. 游客王某夫妇到某收费景区游玩,王某因雨后的观景台面十分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其腿骨骨折,王某与景区负责公司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购买门票到景区内游玩,双方之间的旅游合同即依法成立 ②景区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王某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③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景区内摔倒造成身体伤害,应自行承担责任 ④景区未能举证证明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尽到保障义务,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王某购买门票到景区内游玩,双方之间的旅游合同即依法成立,①符合题意。 ②③: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游客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湿滑的观景台上应当加以充分注意,行路小心谨慎,因此游客王某在景区内摔倒,自身也未尽到注意义务亦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自行承担责任,也不是承担违约责任,②③不符合题意。 ④:安全保障义务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照顾、保护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本案中王某在景区摔倒造成身体伤害,景区可举证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而景区未能举证证明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尽到保障义务,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3. 科技进步使得工作和生活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劳动者在休息时间仍通过微信等软件进行工作沟通,导致个人时间被占用,“隐形加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挑战。“隐形加班”劳动争议第一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突破传统加班认定模式.创造性地提出“占用时间明显性”等原则作为认定标准,为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与借鉴。该判决( ) ①遵循劳动法的首要原则.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一道防线 ③体现公正司法,有力护航用工规范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④为认定“隐形加班”提供标准,完善了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突破传统加班认定模式.创造性地提出“占用时间明显性”等原则作为认定标准,为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与借鉴,该判决遵循劳动法的首要原则.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体现公正司法,有力护航用工规范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①③入选。 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②不选。 ④:该法院创造性地提出“占用时间明显性”等原则作为认定标准,这是对加班模式的一种新的认定形式,而不是完善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列内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B.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范围内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C.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不必支付使用费 D. 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均可进行抵押和质押担保 【答案】A 【解析】 【详解】A: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但若缺少部分条款(如价款、履行期限),只要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仍可成立。未明确的内容可依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A符合民法典规定。 B: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而不是与继承人范围内的个人签订,B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C: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报刊、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可以对其他报刊、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进行转载,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所以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一般是需要支付使用费的,C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D: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房屋等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转移占有),汽车可抵押或质押(但需登记或交付),股票通常质押(需登记),电脑作为动产可质押(需交付)。表述“均可抵押和质押”不准确,D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故本题选A。 25. “土地者,民之本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统筹推进了“三块地”的改革。 上述改革举措( ) ①通过不断完善上层建筑,使农村土地资源进一步得到理顺和盘活 ②利于保障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③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④积极探索土地权益更加丰富的实现形式,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主要涉及的是土地承包、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并未提及完善上层建筑,①排除。 ②:推进“三块地”改革,如承包地的相关改革深化等,有利于保障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②正确。 ③:材料中主要是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等,并没有直接表明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③排除。 ④:“三块地”改革中对宅基地、建设用地等的改革举措,是积极探索土地权益更加丰富的实现形式,能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6. 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 “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 “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 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 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答案】B 【解析】 【详解】A:林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但根据天然孳息的归属规则,“越界春笋”不是归村集体所有,A排除。 B:根据材料中“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村民乙是用益物权人,“越界春笋”长在村民乙的地里,因此应归村民乙所有,B正确。 C:村民甲虽是春笋的种植者,但竹笋作为天然孳息,在生长到村民乙的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归属不是甲,C排除。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天然孳息的规定,而不是绿色原则,D排除。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从事网络直播工作,每日22:00至次日1:00使用低音炮设备直播,导致李某(退休教师)长期失眠并就医。李某多次协商未果,遂在小区微信群发布“张某为赚钱不顾他人死活,自私自利”等言论,引发其他业主对张某的指责。张某以李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李某则反诉张某噪音侵权。 结合《民法典》,分析张某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相邻方的利益。本案中,张某行使“自由生活权”时未兼顾李某的安宁权,夜间噪音超出合理限度(如超过45分贝标准),张某未采取隔音措施,且拒绝调整直播时间,主观上存在放任损害后果的过错。违反《民法典》第294条相邻权规定,属于以损害他人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利。 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在微信群使用“自私自利”等贬损性语言,超出合法维权必要限度,违反《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保护规定,构成以侮辱方式侵害他人权益。李某应删除微信群不当言论‌停止侵害;在微信群公开澄清事实并‌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判令赔偿精神抚慰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一起因噪声而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名誉权、相邻权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名誉权、相邻权等知识分析张某与李某的行为,并且说明原因。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结论:张某与李某的行为均构成权利滥用‌‌。 有效信息①:张某从事网络直播工作,每日22:00至次日1:00使用低音炮设备直播,导致李某(退休教师)长期失眠并就医→可联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相邻方的利益。‌说明张某未采取隔音措施,且拒绝调整直播时间,主观上存在放任损害后果的过错。‌ 有效信息②:李某多次协商未果,遂在小区微信群发布“张某为赚钱不顾他人死活,自私自利”等言论,引发其他业主对张某的指责→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权责任,说明李某违反《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保护规定,构成以侮辱方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方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声音作为一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人格利益,已被正式确认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即“声音权”或“声音人格权”。 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相应的法律问题也相继产生。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使用她的AI声音进行配音的视频。殷女士曾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两部有声读物,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将有关公司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谈谈你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认识。 【答案】①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享有对殷某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并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某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I化使用的权利。②根据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③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通过裁判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解析】 【详解】本题为认识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著作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角度谈谈你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认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可从著作权的保护角度,说明根据合同约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享有对殷女士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并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女士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l化使用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可从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角度,说明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角度,说明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通过裁判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2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①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本案中生产商乙向经销商甲发出电子邮件的行为是要约;甲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的行为是新要约;之后乙回复,同意甲的要求是承诺。至此,合同订立。 ②甲的要求合理。甲乙之间合同订立且生效,乙未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且因线路老化发生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考点考查:要约承诺订合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需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要约承诺订合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可联系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生产商乙向经销商甲发出电子邮件的行为是要约;甲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的行为是新要约;之后乙回复,同意甲的要求是承诺。至此,合同订立。 关键词②: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可联系有效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等知识,说明甲乙之间合同订立且生效,乙未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且因线路老化发生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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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北京市平谷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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