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基础知识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1.我国宪法的产生
①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并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
②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2. 宪法的优势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3. 宪法的内容
①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共产党的领导
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等内容,使国家权力的运行有序。
4. 宪法的地位
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②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权力机关:加强人权立法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监察机关:依法加强对所有公权力的公职人民的监督,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宪法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③宪法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原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5. 依宪治国的原因: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6. 依宪治国的含义及要求(国家和个人)
含义: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要求:
国家①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②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其它法律法规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个人尊崇宪法
原因:
①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②宪法与我个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要求:认同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重要性:
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②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不仅关乎我们个人的尊严与家庭的幸福,而且关乎社会的进步与国家的发展。
③国家各项制度和国家权力的运行都需要以维护最广大的根本利益,保障各项基本价值目标。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地位
1. 平等权的内容和要求
①含义: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国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同等保护的
②内容: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③地位: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2. 政治权利的内容及地位
内容: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选举权的条件: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地位: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础。
3. 人身自由的内容及地位
内容:人身自由有受侵犯,人权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地位: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4.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
要求: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5. 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及要求
内容:受教育权。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要求:国家对于从事文化等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6. 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的内容
监督权的内容: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获得国家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7. 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要求:每个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责任。
内容: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奠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内容 :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维护国家荣誉的内容: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容: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4. 依法服兵役
兵役制度: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5. 依法纳税
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6. 其他义务:劳动、受教育,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中,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三、权利义务的关系
1.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具体:①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
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②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又是义务。
2.如何处理权利义务的关系?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②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怎样依法行使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的意识。
a.在行使权利时,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b.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和解(协商自行解决)、调解(调解组织)、仲裁(仲裁机构)和诉讼(人民法院)维权。②③
4.怎样依法履行义务?
a.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b.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一、政治制度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地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内容: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c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d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e人大代表的职权: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方案和建议。
③意义: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b.它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c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①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③人民政协的内容
a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专门协商机构。
b人民政协的主题:团结和民主
c人民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d意义: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②民族关系的特点: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③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④职权: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⑤如何正确正解自治?
a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b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目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c要求: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d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①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②村委会和村委会的性质: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③全过程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④居委会工作的要求:
a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具体:
b居民选举:居委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c居民决策: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
c居民管理与监督: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委会向村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
⑤村委会工作的要求
a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b村民决策: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
c村民管理与监督:村民会议可以制定或者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⑥基层民主与全过程民主的关系是怎样的?
a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b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c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我国的经济制度
1.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①公有制经济的内容:
a构成:国有经济(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b意义: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体现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②非公有制经济
a构成: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b作用: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③地位: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①决定因素: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②基本内容:有劳动能力的社会趸,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③其它分配方式: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④意义: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①内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②作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③要求: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一、权力机关
1.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大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本级其它国家机关的工作。)
二、国家主席
1.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3.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三、国家行政机关
1.性质:行使国家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行政机关由本级人大产生,受本级人大监督,对其负责。
3.组成: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工作内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①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②行政机关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更高质量行使,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6.如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①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②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④依法行政的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1.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及任务是什么?
①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
②任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3.国家对武装力量的态度: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产生及任期
①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②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其他组成成员。
③任期:与全国人大任期相同。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职权是什么?
领导体制:主席负责制。
意义: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先进理念 、基因传承和制度结晶,保证了党牢牢掌控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是党和国家军事领导制度长期发展的重大成果。
6.职权:①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②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③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④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⑤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发布决定和命令。
7.与国务院的关系是怎样的?
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国防事务的重大问题。
五、监察机关
1.地位: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监察委员会
4.工作内容: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5.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
①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6.职责:目的:国家监察工作坚持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①监督职责,目的: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②调查职责,意义:能有效地强化不也腐的震慑,减少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③处置职责。
司法机关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3.工作职责:
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工作要求
①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人民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是怎样的?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二、人民检察院
1.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成:最高人民检察、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3.工作要求:
①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工作职责:
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5.与人大的关系: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第五单元建设法治中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地位、要求
①产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②地位: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③要求:
a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b青少年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2.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①坚持科学立法。
a原因:高质量立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b要求: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②坚持严格执法。
要求:a要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b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③坚持公正司法
要求:a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b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④坚持全民守法
要求:a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b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①为什么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a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b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②怎样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a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以法治引领改革,依照法定程序把改革方案和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以法治深化改革,既以法的强制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又以法治方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b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开放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动力,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立法机关及时通过立法、修法等方式,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促进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c青少年:要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3.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①原因: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
②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的表现
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
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
③怎样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青少年:既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数字巧记知识
1个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1个总目标(全面依法治国),1个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个组织:人民政协,居委会和村委会
3对关系:权利与义务;改革与法治;法治与德治
4个维权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5个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6个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7个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
8个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军委主席负责制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16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依法治国的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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