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讲义--2027届高三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一轮复习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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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历史 |
| 教材版本 |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3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18 |
| 更新时间 | 2026-05-18 |
| 作者 | 米舛Pro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1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924964.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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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高考复习讲义聚焦当代中国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按“奠基—推进—完善”逻辑梳理法治建设历程,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从探索到系统推进的脉络,通过考点梳理、方法指导、真题训练等环节,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知识体系,突破核心概念与阶段特征难点。
讲义以唯物史观分析法治与经济关系,用时空观念构建关键节点时间轴,通过1954年宪法与1982年宪法文本对比等史料实证活动,培养历史解释能力。设置基础巩固与能力提升分层练习,助力学生高效掌握考向,为教师把控复习节奏提供清晰路径。
内容正文: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2027届高三历史一轮复习讲义
一、课程标准与核心素养指向
课标内容: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
本课属于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的收官之作,与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构成完整的中外对比和古今贯通。第8课讲述中国古代“德法共治”传统的形成与演变,呈现中华法系“礼法合一”的独特面貌;第9课讲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如何以罗马法为渊源形成两大法系,以及基督教宗教伦理的教化功能;第10课则聚焦当代中国,梳理新中国法治建设从奠基到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从初步探索到系统推进的历程。三课共同揭示: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也是对西方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与超越,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伟大实践。
学科核心素养在本讲的落实:
唯物史观:运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要求以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战略决策。运用阶级分析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与西方法律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有本质不同。运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理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先进的社会意识,一经群众掌握,就会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物质力量。
时空观念:构建1949年至今的完整时间轴,掌握《共同纲领》颁布(1949年)、1954年宪法颁布、1982年宪法颁布、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1997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1999年)、“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变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2010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2014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2020年)等关键节点的时序关系。在特定的时空框架中把握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从奠基、受挫到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理解法治建设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的观念转变及其蕴含的深刻历史内涵。
史料实证:运用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文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原文,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等多重史料,从互证角度认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面貌。2025年山东高考以当代法治建设为背景,考查“普法”的历史性;2025年重庆高考以“民法典与社会治理”为切入点,考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理逻辑。高考命题注重以法律条文修订、宪法修改、精神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等为素材创设情境,考查学生运用唯物史观分析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的能力。
历史解释:能够对新中国法治建设从“法制”到“法治”的演进逻辑、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历史必然性、“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时代背景与深远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与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核心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宪的时代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意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逻辑等核心问题作出科学的历史解释。掌握“法治”“法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等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家国情怀: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基的艰辛探索,到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再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定决心和伟大智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时空坐标与阶段特征
时间轴构建: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各项民主权利,开启新中国法治建设序幕)——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建设,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法治建设陷入低谷)——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20世纪80—90年代(国家将“五讲四美三热爱”群众性最优化创建活动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相结合,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2002年(中共十六大正式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之差标志着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2022年(中共二十大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宏观阶段特征: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经历了从奠基、受挫到全面发展的曲折历程,总体上呈现出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法制”走向“法治”、从初步探索走向系统推进的演变趋势。
政治上,法治建设与治国方略的演进紧密相连。新中国建立初期,通过《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重新走上正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中国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向全面依法治国跨越式发展。
法律制度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从新中国初期的奠基,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严重破坏,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全面恢复与快速发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1999年写入宪法。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法治建设实现了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的历史性跨越。“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变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之差标志着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层面;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强调法律至上,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理念。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地位的确立是核心。当代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经历了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到2006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再到2012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中共十八大以来,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这一时期的时代主题可概括为“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从价值追求到价值实践的升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三、考情分析与备考指导
近五年高考命题回顾: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是高考命题的重要板块。命题集中围绕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践行四大模块展开。题型以选择题为主,非选择题也偶有涉及综合分析,题目难度中等,多创设新情境考查合理的历史解释能力。
2025年高考真题对本课核心知识点进行了重要覆盖。山东高考以当代法治建设为背景,考查了“普法”的历史性,时间定位在2010年之前,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与普法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重庆高考以“民法典与社会治理”为切入点,考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要性——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体现了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2025年高考真题分类汇编将本课纳入“法律与教化”模块系统考查,与第8课和第9课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与教化知识体系。
2024年各地卷中,北京高考以“依法行政”为切入点考查了当代法治建设。全国卷及其他地方卷考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的历史意义。
2023年各地卷中,部分高考题考查了“依法治国”方略确立的历史背景和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此外,高考涉及20世纪8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史实。高考还涉及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情境的考查,强调民法典与社会治理、公民权利保障的关联。
从考查趋势来看,近三年高考命题呈现出以下三个鲜明特点:第一,注重考查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法治建设的推进又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高考常从这一角度切入。第二,注重考查从“法制”到“法治”的观念转变——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2002年将“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反映了治国理念从制度建设层面上升到法律至上层面的重大转变。第三,注重考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逻辑——既强调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功能,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在高考中频繁考查。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民法典颁布的意义”以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命题预测的重点与难点。
核心考向归纳:集中在三大模块——
一是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重点掌握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标志着新中国法治建设在根本法层面上的确立。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新时期——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增加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
二是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 重点掌握“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标志着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2002年中共十六大正式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之差标志着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共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阶段。
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重点掌握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20世纪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中共十八大以来,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备考策略建议:第一,建立“法制奠基→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三阶段完整知识框架。以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的辩证关系为分析主线,系统掌握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脉络。第二,重点掌握法治建设的关键转折节点:1954年宪法(奠基)→1982年宪法(恢复发展)→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制度突破)→1999年入宪(法律保障)→2010年法律体系形成(体系完备)→2018年入宪和2020年民法典(新时代发展)。第三,准确辨析“法制”与“法治”的核心区别——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法治的核心是法律至上,这是高考选择题中常见的重要概念辨析方向。第四,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提出到入宪的完整过程,理解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逻辑,这是本课最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第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理解其历史意义。第六,与纲要部分和选择性必修其他内容融合复习。将《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与纲要上册第25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相联系,将“依法治国”方略与纲要上册第27课改革开放相贯通,将全面依法治国与纲要上册第29、30课新时代相联系,形成跨册、跨课时的完整知识体系。
四、核心知识梳理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1. 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各项民主权利。《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起点,开启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序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奠定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建设,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但“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法治建设陷入低谷。
2. 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增加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
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标志着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2002年,中共十六大正式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之差标志着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共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阶段。中共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 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20世纪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国家将“五讲四美三热爱”群众性最优化创建活动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相结合,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
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这一制度安排深刻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五、重难点突破
(一)重点一:从“法制”到“法治”——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问题切入:为什么说从“法制”到“法治”不是简单的文字变化,而是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是如何实现的?
要点解析: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之差,标志着治国理念从制度建设层面上升到法律至上层面的根本性飞跃。“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层面,只要有法律制度存在就可以说有“法制”。“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至上地位,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理念。
这一转变经历了关键节点: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2002年中共十六大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式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转变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要求以法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以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二)重点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民法典》的时代意义
问题切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如何形成的?《民法典》的颁布有什么划时代的意义?
要点解析: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一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法律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从新中国初期的奠基到改革开放后的大规模立法,再到21世纪初系统完善的完整过程,实现了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的历史性跨越。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完备,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重点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提出到入宪——价值追求的升华
问题切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历了怎样的形成和确立过程?写入宪法有什么深远意义?
要点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20世纪80年代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初步探索。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印发标志着道德建设走向系统化。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从体系建设的高度推进核心价值观。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核心价值观,确立了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个人层面三个维度的价值导向。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宪具有深远意义:政治层面,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价值支撑;法治层面,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价值指引;社会层面,为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风尚提供了道德准则;国际层面,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精神和中国价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使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
(四)重点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理逻辑
问题切入: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与中国古代“德法共治”传统有什么关系?
要点解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鲜明的特点。从理论逻辑来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从与传统的关系来看,这一治理逻辑是对中国古代“德法共治”传统的继承与创新。古代“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传统强调道德教化与法律规范并重,但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的治理模式。当代“法德合治”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新实践,既汲取了古代治国智慧,又超越了传统制度的局限。从实践路径来看,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从世界意义来看,中国的“法德合治”模式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证明了法治模式不是单一的,各国可以根据自身国情探索适合的法治道路。
(五)重点五: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目标
问题切入:全面依法治国“新”在哪里?它与此前的法治建设有什么本质区别?
要点解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从战略定位来看,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核心内容来看,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根本保证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从实现路径来看,全面依法治国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与此前的法治建设相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的跨越,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还要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二是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提升,法治建设从立法为主转向各环节均衡推进。三是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系统推进。四是从“法制建设”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统筹。
六、核心概念辨析
“法制”与“法治”的核心区别: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层面,是静态的法律规则体系,只要有法律制度存在就可以说有“法制”。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动态的法律至上理念,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最高权威,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理念,要求在法治的框架内约束权力、保障权利。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2002年中共十六大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字之差凝聚了中国法治建设数十年探索的经验结晶。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核心是确立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至上地位。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发挥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教化作用。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一制度安排深刻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法律规范体系,2010年如期形成,是静态的制度建设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更高目标,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跨越,体现了法治建设从静态制度构建向动态系统治理的全面提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概念,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在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凝练提出的24字基本内容。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系统性、理论性的体系构建,后者是凝练化、大众化的价值表达;前者侧重理论建设,后者侧重价值实践和引领。两者一脉相承,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和高度凝练。
《共同纲领》与1954年宪法的关系:《共同纲领》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根本法。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正式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两者的关系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共同纲领》为1954年宪法的制定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1954年宪法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国家根本制度,标志着新中国法治建设在根本法层面上的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完备,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包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这一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三个方面相辅相成: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建设的关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重要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个结合”在法治建设中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两个结合”在法治建设中体现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了“德法共治”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正是“两个结合”在治国理政领域的生动体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又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智慧。
当代法治建设的历史分期: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可分为三个主要历史阶段。奠基与曲折时期(1949—1978年)以1954年宪法颁布为标志,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框架,但“文化大革命”期间法治建设遭到严重破坏。恢复与推进时期(1978—2012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和2010年法律体系形成为两大里程碑。全面深化时期(2012年至今)以中共十八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标志,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分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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