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八县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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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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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河北省
地区(市) 沧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3 KB
发布时间 2026-05-15
更新时间 2026-05-15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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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河北5月高二期中考试思想政治 (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用0.5mm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卡上交。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7岁的小萌用压岁钱在某直播间“打赏”主播5000元,家长要求平台退还 ②某镇政府以规划调整为由,发文要求村民李某无偿交回承包地 ③甲企业未经乙摄影师同意,将其拍摄的一张照片裁剪后用于企业宣传册 ④税务部门认定个体户王某存在偷税行为,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7岁小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监护人有权请求平台返还打赏款项,这是小萌及其监护人和平台、主播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正确。 ②:镇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依据规划调整要求村民交回承包地,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管理行为,属于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调整,排除。 ③:甲企业未经摄影师同意使用其照片,侵犯了摄影师的知识产权,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正确。 ④:税务部门对偷税个体户作出罚款决定,是行政处罚行为,属于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调整,排除。 2. 2013年,昌某与朱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由昌某租用土地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约定租期至2025年。后因昌某经营不善,2025年仍拖欠支付2023年至2024年的土地承包费。因担心昌某不支付承包费先行撤场,朱某表示若再不支付将阻止其收割小麦,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该案件中( ) ①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属于用益物权的流转 ②该村村委会可以就此纠纷进行诉讼调解 ③昌某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已经构成违约 ④双方须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此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是用益物权的流转,正确。 ②: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村委会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错误。 ③:昌某拖欠2023至2024年承包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经构成违约,正确。 ④:解决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仲裁和诉讼不是必须采用的唯一途径,双方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 解决纠纷,不是必须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纠纷,错误。 3. 某健身房推出会员须知,内容如下: (1)会员卡一经办理,概不退换转让; (2)会员锻炼期间,必须购买本店指定品牌运动装备; (3)锻炼中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器材损坏,需全额赔偿; (4)最终解释权归健身房所有。 根据材料,下列对该“会员须知”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部分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违背公平自愿原则 ②须知属于格式条款,未经与消费者协商预先拟定 ③所有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应当严格遵守 ④消费者签字确认后,会员须知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须知中“概不退换转让”“强制购买指定品牌运动装备”“最终解释权归健身房”等条款,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内容,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订立的公平、自愿原则,正确。 ②:该会员须知是健身房预先拟定、重复使用,在订立时未与消费者逐一协商的文本,符合格式条款的特征,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中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无效,并非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错误。 ④: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自始无效,不会因为消费者签字确认就产生合法法律效力,错误。 4. 2025年6月1日,周某在某家电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由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热水器。2025年7月10日晚,周某在家中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热水器突然漏电,导致左手被电击伤。关于该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只能向销售者某家电专卖店主张赔偿,不能直接向生产者索赔 ②某家电专卖店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用向周某赔偿 ③周某与某家电专卖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④某电器公司若能证明漏电是因周某存在重大过失,则可减轻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赔,并非只能向销售者主张赔偿,排除。 ②: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以自身无过错为由免除赔偿责任,排除。 ③:周某从家电专卖店购买热水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完成交易行为,符合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正确。 ④:按照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若生产者能证明漏电是周某重大过失导致的,可相应减轻责任,正确。 5. 王某与赵某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家大门相邻。王某在自家大门上方安装了一个智能门铃摄像头,该摄像头可以清晰拍摄到赵某家门口及赵某家庭成员进出家门的全部情况。赵某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拆除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经审理,法院判令王某限期拆除摄像头,但对赵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②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范畴,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③只要构成侵权,法院就应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④相邻一方为自己便利而安装设备,无需征得相邻另一方同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王某安装摄像头侵犯了邻居赵某的合法权益,属于滥用民事权利,正确。 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保护范畴,赵某家门口人员进出情况属于赵某的私人生活信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并非所有侵权都支持精神赔偿,排除。 ④:相邻关系中,相邻一方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若安装设备侵犯对方权益,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排除。 6. 2026年某社区开展“家风护航幸福家”主题调解活动,居民张某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求助:其妻子王某因长期忙于职场工作,将家中年幼子女的日常照料、老人陪护等全部交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某因身心俱疲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却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早已过时,自己有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拒不承担家庭照料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仅需承担子女抚养费即可,无需直接参与子女照料和老人陪护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王某的职业追求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有职业发展自由,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决定是否承担家庭照料义务 ④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照料老人、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王某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应当共同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责任,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分配家务分工,正确。 ①: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共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老人也有共同赡养扶助的责任,仅支付抚养费不能免除其直接照料和陪护的义务,排除。 ③:职业发展自由与承担家庭义务并不冲突,夫妻双方对家庭事务负有共同责任,不能以职业发展为由拒绝承担照料子女、陪护老人的法定义务,排除。 7. 2019年12月,许某父母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2020年5月,范某与许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许某父母将该商品房转移登记至范某、许某双方名下。2024年,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关于该案例( ) ①人民法院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该房屋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具体分割房屋时,法院应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 ④该房屋为许某婚前个人财产,范某无权要求分割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正确。 ②:许某父母在许某与范某婚后,将原本全款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该行为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并非绝对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等)进行裁量,排除。 ④:该房屋虽由许某父母婚前购买,但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有权主张分割,排除。 8. 华某公司享有“华某”注册商标权。大某公司在未取得华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多个抖音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华某”商标及标识的短视频作品,并通过装修与华某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销售纽某等品牌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华某公司将大某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某公司构成违约,华某公司可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②华某公司诉讼行为旨在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经济利益 ③大某公司没有在商品上使用“华某”商标,并未侵犯华某公司的商标权 ④大某公司使用与华某公司高度相似的装潢作为直播背景,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违约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华某公司与大某公司未订立相关合同,大某公司构成的是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错误。 ②:大某公司冒用华某公司商标及门店装潢的行为会损害华某公司的品牌声誉和市场利益,华某公司起诉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与合法经济利益,正确。 ③: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用于其他商业活动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大某公司在发布的短视频中使用“华某”商标及其标识引流,已经构成商标侵权,错误。 ④: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大某公司使用了与华某公司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装潢,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不 正当竞争,正确。 9. 2024年7月,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于2025年5月向邯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此案( ) ①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能单方面申请仲裁 ②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如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一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因为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申请仲裁,排除。 ②:在商事仲裁中,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便发生法律效力,正确。 ③:商事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选择仲裁,就不能再提起诉讼,排除。 ④: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确。 10. 李某与孙某发生侵权纠纷,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阶段,李某发现人民陪审员张某是孙某的外甥,于是李某申请人民陪审员张某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某可申请法律援助 ④人民陪审员是审判人员,具备法定情形应当回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审判相关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李某作为本案当事人,享有该项权利,正确。 ②: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专用于称呼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诉讼参与人,本案是民事诉讼,李某委托的律师属于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排除。 ③:法律援助仅适用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符合法定情形的公民,本题未说明李某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排除。 ④:合议庭中的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的范畴,在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时,应当回避,正确。 11. 2025年9月,成都某菌业公司在未取得《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羊肚菌栽培种,货值96.55万元。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55万元、并处482.75万元罚款的处罚。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关于此案( ) ①某菌业公司需提供证明该行政处罚不合法的相关证据 ②该诉讼解决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案涉处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④某菌业公司如对诉讼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不需要行政相对人来举证,被告(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行政相对人(菌业公司)无需证明处罚不合法,说法错误。 ②:行政诉讼的核心就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案即审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符合题意。 ③:根据《行政诉讼法》,被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处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符合题意。 ④:诉讼是维权的最后途径,诉讼不满意不能再进行行政复议,说法错误。 12. 杨万里在《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中写道:“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诗人描绘了六月西湖荷花盛放的壮美景象,抒发了对夏日自然风光的赞叹之情。上述描写( ) ①通过想象和推理,揭示了事物本质和规律 ②体现了以感觉、知觉和表象为基础的形象思维 ③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表达了对夏日景色的喜爱 ④以概念为基本单元,抽象出西湖荷花的共同特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是抽象思维的特征,诗句是对西湖夏日景色的直观描绘,没有涉及对事物本质规律的揭示,排除。 ②:形象思维以感觉、知觉和表象为基础,诗人通过对莲叶、荷花的直观感知,用生动语言描绘夏日盛景,符合形象思维的特点,正确。 ③: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诗人借助“莲叶”“荷花”等具体感性形象,抒发对夏日风光的赞叹喜爱,正确。 ④:以概念为基本单元、抽象概括事物共同特征是抽象思维的特征,诗句没有运用概念进行抽象概括,而是依托具体形象抒发情感,排除。 13. 期中考试成绩公布后,四位同学对张强和李丽的英语及格情况进行了预测: 甲:如果张强及格,那么李丽也及格。 乙:张强及格,但李丽不及格。 丙:要么张强及格,要么李丽及格。 丁:李丽不及格。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的是真话,则说真话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A 【解析】 【详解】ABCD:根据排中律,甲与乙是矛盾关系,二者必有一真。已知只有一人说真话,因此丙和丁必然假。丙假意味着两人并非恰有一人及格,即两人都及格或都不及格;丁假意味着李丽及格,由此推出张强也及格。张强和李丽都及格时,甲真,乙、丙、丁均假,符合只有一人说真话的条件。若乙、丙或丁为真,均会导致多人同时为真,违反矛盾律。故说真话的是甲,乙丙丁说假话。 14.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快递小哥”已成为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趣的是,不同地区的人们对他们有各种亲切的称呼:广东叫“送货仔”,四川喊“跑腿儿”,江浙一带称“递包郎”,东北则叫“送件儿的”。这种称呼上的差异说明( ) A. 不同的语词反映的概念的外延不同 B. 不同的语词在任何场合都表达一个概念 C. 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D. 地域文化差异必然导致概念内涵不同 【答案】C 【解析】 【详解】A:题干中不同语词(如“送货仔”“跑腿儿”)均指向“快递小哥”这一概念,其外延(所指对象范围)相同,并非不同,错误。 B:“任何场合”表述绝对化,不同语词在不同语境中可能表达不同概念(如“先生”可指老师,也可指对男性的尊称),错误。 C:题干中不同地区的称呼虽语词不同,但均表达“快递小哥”这一概念,符合该表述,正确。 D:“必然”表述绝对化,地域文化差异可能影响语词表达,但概念内涵(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可能相同,题干中“快递小哥”的内涵(从事快递配送工作)未因地域差异改变,错误。 15. 中华传统乐器承载千年雅韵,近年来在国潮复兴中焕发新生。“古琴”是一种七弦无品拨弦乐器,位列文人四艺之首;“古筝”是一种多弦无品弹拨乐器,音色清亮。中国传统乐器中,“弹拨乐器”包含古琴、古筝、琵琶、阮等。据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古琴”与“古筝”是矛盾关系 ②“弹拨乐器”与“古琴”是属种关系 ③“古琴”与“琵琶”是交叉关系 ④“古筝”与“琵琶”是反对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矛盾关系要求两个种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全部外延,古琴和古筝都属于弹拨乐器,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弹拨乐器的全部外延,属于反对关系,排除。 ②:属种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弹拨乐器的外延包含古琴的全部外延,二者是属种关系,正确。 ③:交叉关系要求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且只有部分重合,古琴和琵琶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弹拨乐器,外延没有重合,属于反对关系,排除。 ④:反对关系是指同属一个属概念的两个种概念外延互斥,且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的全部外延,古筝和琵琶都属于弹拨乐器,外延互斥且二者之外还有其他弹拨乐器,属于反对关系,正确。 16. 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投资于人”的本质是将“人力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值的“人力资本”。在实践中,强调“投资于人”,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过去,“投资于物”通过对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物的投资”,助力了经济高速增长。现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了新阶段,投资重点自然要适时而变,需要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方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人力资本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非关键因素 ②“投资于物”助力了经济高速增长属于性质判断 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是“投资于人” ④只有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才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对“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进行换质推理,联项“是”改为“不是”,谓项“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改为其矛盾概念“促进经济增长的非关键因素”,推理后得到“人力资本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非关键因素”,正确。 ②:性质判断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投资于物助力了经济高速增长”断定的是“投资于物”和“经济高速增长”之间的关系,属于关系判断而非性质判断,排除。 ③:题干明确“投资于人”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之一,而选项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的外延完全等同于“投资于人”,属于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排除。 ④:题干中“需要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方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说明投向人力资本是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必要条件,和“只有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才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表述一致,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创作型歌手林某,多年来独立创作了多首广为传唱的歌曲。2026年3月,青年歌手赵某在其个人演唱会上,未经林某许可,公开演唱了林某创作的歌曲《星光》。林某认为赵某侵犯其著作权,遂公开维权。赵某事后承认未取得书面授权,但辩称演出曲目的版权审核工作由主办方公司全权负责,其本人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未亲自核实。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后,另一位词曲作者钱某也指出,林某多年前曾公开演唱其创作的歌曲《远方》,同样未取得本人授权。林某回应称,经查阅并未发现自己在个人演唱会或音乐节中演唱过该歌曲,要求钱某列明具体的演出时间、场合,并表示若查证确有侵权事实,愿意公开道歉并赔偿。 (1)结合材料,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对赵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钱某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1)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赵某未经林某许可,在演唱会上公开演唱其创作的歌曲,侵犯了林某的著作权。②赵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主办方作为演出组织者,亦负有取得许可并付酬的义务,不能因内部责任分工而免除对著作权人的侵权责任。 (2)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钱某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林某曾未经许可公开演唱其作品《远方》,则钱某作为原告,负有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责任。②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钱某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林某曾在特定时间,场合公开演唱《远方》且未取得其授权的证据,例如现场录音录像,演出记录,证人证言等。若证据不足,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林某要求钱某列明具体演出时间,场合,正是对举证责任原则的合理回应。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对赵某未经许可演唱林某创作歌曲的行为及其抗辩理由作出评析。 观点正误判断:赵某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其主张由主办方全权负责而自身无责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合理性分析:依据:演出活动的版权审核通常由主办方统筹负责,赵某基于合作信任未亲自核实授权情况,该抗辩具有一定的事实背景→从合同内部责任分工的角度分析,赵某与主办方之间存在内部责任划分的约定,其未亲自核实授权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客观事由。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赵某未经林某许可公开演唱其原创歌曲,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赵某作为表演者是直接侵权主体,其行为符合著作权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论据②:主办方作为演出组织者负有取得授权的义务,但内部责任分工不能对抗外部著作权人→从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对性角度分析,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内部约定为转移,赵某不能因主办方的过错免除自身对著作权人的侵权责任。 结论:赵某未经许可演唱他人作品的行为侵犯了林某的著作权,应当与主办方共同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内部责任划分可另行追偿。 【小问2详解】 本题为措施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主张权利的原告钱某,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钱某通过诉讼维权时的举证责任承担方式。 有效信息①:钱某指出林某曾未经许可公开演唱其创作的歌曲《远方》,林某要求钱某列明具体演出时间、场合→可运用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知识,从“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角度,说明钱某作为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侵权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②: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证据不足将承担败诉风险→可运用证据的法律意义的知识,从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角度,说明钱某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具体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有效信息③:林某未自认侵权事实,要求钱某提供具体侵权线索→可运用举证责任分配的知识,从被告不负有自证清白义务的角度,说明林某要求钱某列明侵权细节是对举证责任原则的合理行使,钱某不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林某。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张某于2021年8月入职某保险公司,担任保险销售员,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间张某督促公司多次,但是仍未签订。2025年2月25日,某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生告知张某与李某、陈某,因现只需两名销售员,三人需通过“抓阄”形式决定一人离职。张某因抽到离开的签,被要求自2025年2月26日起不再上班。随后,张某与该公司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赔偿事宜发生争议。 材料二 2023年7月31日,自称高级按摩师的肖某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为8000元。肖某入职后消极怠工,无端损毁工作器具,被客户投诉按摩手法不佳,经沟通仍无改进。8月19日,某公司以肖某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经协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手写“收条”载明,“今收到某公司所有工资如下,⋯⋯本人全部领清”,肖某签名确认。 劳动仲裁:2025年9月13日,肖某请求确认2023年7月31日至8月21日期间与某按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拖欠工资等共计33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无证据证明考核过程及结果,且未对肖某进行培训、调整工作岗位,解除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8000元、加班费1471.26元。 二审法院:法院查明,2021年5月至2024年7月间,肖某在3年内涉及13起劳动争议诉讼,频繁更换工作,多次在短期任职后立即提起诉讼索赔,属意图通过诉讼谋取额外利益的“职业碰瓷”。法院改判,仅支持肖某应得的休息日工资差额,驳回其赔偿金等其余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张某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答案】(1)公司不当之处: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②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用“抓阄”的方式,员工“同意”是被动接受,不符合“协商一致”的要求。 维权途径:①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②申请第三方调解;③申请仲裁;④对仲裁结果不服,进行诉讼。 (2)依据: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肖某在3年内涉及13起劳动争议诉讼,频繁更换工作并短期任职后立即索赔,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②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包括休息日加班工资差额。劳动者牺牲休息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肖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休息日工作的事实,其应得的工资差额属于合法劳动报酬。 意义:①二审法院的判决有利于遏制“碰瓷”乱象,维护劳动正常秩序。②有利于平衡劳资权益,引导理性依法维权。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指明维权途径。 有效信息①:张某入职后,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2021年8月入职,公司至今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效信息②:公司以“抓阄”方式决定员工离职,要求张某自次日起不再上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不得采用“抓阄”等非法定方式随意解除。本案中,公司以“抓阄”方式单方决定张某离职,并非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也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维权途径:①协商和解:张某可与公司直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②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③申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④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民法基本原则、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有效信息①:肖某3年内13起劳动争议诉讼,频繁短期任职后立即索赔,被认定为“职业碰瓷”,法院驳回其赔偿金等诉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同时,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肖某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滥用劳动争议诉讼权利谋取不当利益,法院据此驳回其不合理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法院仅支持肖某应得的休息日工资差额→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本案中,肖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休息日工作的事实,其应得的休息日工资差额属于合法劳动报酬,法院予以支持,依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判决意义:①对社会秩序:二审判决明确了“职业碰瓷”式维权的边界,有利于遏制恶意诉讼乱象,维护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②对劳资关系:既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又对滥用权利的行为进行规制,有利于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引导双方理性、依法维权。③对司法与社会:通过纠正一审不当判决,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公平正义,有助于构建和谐、诚信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该文件在国家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的地位,文件中提到的问题是全年需要重点解决,也是国家亟须解决的问题,现已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以下是近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内容。 2024年2月3日,发布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该文件立足于乡村发展实际,聚焦“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且拒绝“一刀切”,靶向解决乡村发展难点堵点。 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该中央一号文件落地成效显著,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农业科技支撑增强,返乡创业活力凸显。 2026年2月3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目标,预判科技赋能趋势,部署生物育种等举措,防范返贫与农业风险,构建常态化精准帮扶机制。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所彰显的科学思维特征。 【答案】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近三年中央一号立足于乡村发展实际,靶向解决乡村发展难点堵点。 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预见性。中央一号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目标,预判科技赋能趋势,部署生物育种等举措,防范返贫与农业风险,构建常态化精准帮扶机制。 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中央一号文件落地成效显著,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科技支撑增强。 【解析】 【详解】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可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特征的知识,结合材料信息对应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均立足乡村发展实际,拒绝“一刀切”,靶向解决乡村发展难点堵点→可联系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角度分析: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中央一号文件的制定贴合乡村真实发展情况,符合认识客观性的要求。 有效信息②: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目标,预判科技赋能趋势,提前部署相关举措、防范各类风险,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可联系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预见性角度分析:科学思维能够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因而能够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文件的前瞻性部署体现了科学思维的预见性特征。 有效信息③: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落地后成效显著,粮食产量增长、脱贫成果巩固、农民收入提升等实际成证了政策的科学性→可联系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角度分析: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政策落地的实际成果验证了中央一号文件的科学性,符合可检验性的特征。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今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国家部署,公众对科技发展的切身感知与未来展望如何?以下是几位网友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展望: ◆北京的00后网友甲:未来,我期待具身机器人等前沿技术能进一步落地,让具身机器人能够实实在在地帮助到更多人,比如,具身机器人不断升级算法,带动整个机器人行业的创新发展。 ◆河北的95后网友乙:关于未来AI能否在专业性问题的处理深度上实现突破,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说“能”,也不能简单地说“不能”,因为AI的发展也许会超出了人类理性的判断范畴。 ◆湖北的70后网友丙: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它在资源供给层面确实能让不同地区的教育差距在“硬资源”上显著缩小,但是这种技术赋能也可能在“软应用”层面催生出新的数字鸿沟。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这几位网友的言论是否科学,并说明原因。 【答案】 ①同一律要求思维具有确定性,公式为“A就是A”。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和论题必须保持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甲前后两次提到的“具身机器人”以及“机器人行业”等概念,其内涵和外延是保持一致的,他清晰地表达了对具身机器人技术落地及算法升级的期待,并将其与行业发展联系起来,整个论述过程没有出现偷换概念或转移论题的情况,保持了思想的确定性,符合逻辑思维同一律的要求。 ②排中律要求思维具有明确性。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矛盾论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不得采取“两不可”的态度。“AI能在专业性问题处理深度上实现突破”与“AI不能实现该突破”是一组矛盾判断。乙既否定“能”,又否定“不能”,实质上对矛盾判断同时予以否定,犯了“两不可”的逻辑错误,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 ③矛盾律要求思维具有一致性,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矛盾论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丙的论断是从“硬资源上显著缩小差距”与“软应用上催生新的数字鸿沟”两个方面的两个不同论断,并非对同一对象的矛盾论断,因此不违反矛盾律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从思维的确定性、思维的明确性、思维的一致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网友甲对具身机器人技术落地及行业创新的期待,表述中概念保持一致→运用同一律的知识,从思维的确定性角度分析说明甲的表述符合同一律,概念前后一致,思维具有确定性。 有效信息②:网友乙对AI突破问题既否定“能”又否定“不能”,采取“两不可”态度→运用排中律的知识,从思维的明确性角度分析说明乙的表述违反排中律,对矛盾判断同时否定,犯了“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有效信息③:网友丙指出人工智能对教育的双重影响,从“硬资源”和“软应用”两个不同角度论述→运用矛盾律的知识,从思维的一致性角度分析说明丙的表述不违反矛盾律,两个论断并非同一对象的矛盾判断,思维具有一致性。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5月高二期中考试思想政治 (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用0.5mm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卡上交。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7岁的小萌用压岁钱在某直播间“打赏”主播5000元,家长要求平台退还 ②某镇政府以规划调整为由,发文要求村民李某无偿交回承包地 ③甲企业未经乙摄影师同意,将其拍摄的一张照片裁剪后用于企业宣传册 ④税务部门认定个体户王某存在偷税行为,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2013年,昌某与朱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由昌某租用土地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约定租期至2025年。后因昌某经营不善,2025年仍拖欠支付2023年至2024年的土地承包费。因担心昌某不支付承包费先行撤场,朱某表示若再不支付将阻止其收割小麦,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该案件中( ) ①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属于用益物权的流转 ②该村村委会可以就此纠纷进行诉讼调解 ③昌某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已经构成违约 ④双方须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此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某健身房推出会员须知,内容如下: (1)会员卡一经办理,概不退换转让; (2)会员锻炼期间,必须购买本店指定品牌运动装备; (3)锻炼中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器材损坏,需全额赔偿; (4)最终解释权归健身房所有。 根据材料,下列对该“会员须知”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部分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违背公平自愿原则 ②须知属于格式条款,未经与消费者协商预先拟定 ③所有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应当严格遵守 ④消费者签字确认后,会员须知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2025年6月1日,周某在某家电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由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热水器。2025年7月10日晚,周某在家中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热水器突然漏电,导致左手被电击伤。关于该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只能向销售者某家电专卖店主张赔偿,不能直接向生产者索赔 ②某家电专卖店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用向周某赔偿 ③周某与某家电专卖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④某电器公司若能证明漏电是因周某存在重大过失,则可减轻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王某与赵某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家大门相邻。王某在自家大门上方安装了一个智能门铃摄像头,该摄像头可以清晰拍摄到赵某家门口及赵某家庭成员进出家门的全部情况。赵某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拆除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经审理,法院判令王某限期拆除摄像头,但对赵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②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范畴,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③只要构成侵权,法院就应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④相邻一方为自己便利而安装设备,无需征得相邻另一方同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2026年某社区开展“家风护航幸福家”主题调解活动,居民张某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求助:其妻子王某因长期忙于职场工作,将家中年幼子女的日常照料、老人陪护等全部交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某因身心俱疲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却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早已过时,自己有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拒不承担家庭照料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仅需承担子女抚养费即可,无需直接参与子女照料和老人陪护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王某的职业追求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有职业发展自由,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决定是否承担家庭照料义务 ④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照料老人、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2019年12月,许某父母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2020年5月,范某与许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许某父母将该商品房转移登记至范某、许某双方名下。2024年,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关于该案例( ) ①人民法院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该房屋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具体分割房屋时,法院应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 ④该房屋为许某婚前个人财产,范某无权要求分割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华某公司享有“华某”注册商标权。大某公司在未取得华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多个抖音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华某”商标及标识的短视频作品,并通过装修与华某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销售纽某等品牌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华某公司将大某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某公司构成违约,华某公司可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②华某公司诉讼行为旨在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经济利益 ③大某公司没有在商品上使用“华某”商标,并未侵犯华某公司的商标权 ④大某公司使用与华某公司高度相似的装潢作为直播背景,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2024年7月,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于2025年5月向邯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此案( ) ①邯郸某空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能单方面申请仲裁 ②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如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一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李某与孙某发生侵权纠纷,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阶段,李某发现人民陪审员张某是孙某的外甥,于是李某申请人民陪审员张某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李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某可申请法律援助 ④人民陪审员是审判人员,具备法定情形应当回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2025年9月,成都某菌业公司在未取得《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羊肚菌栽培种,货值96.55万元。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55万元、并处482.75万元罚款的处罚。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关于此案( ) ①某菌业公司需提供证明该行政处罚不合法的相关证据 ②该诉讼解决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案涉处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④某菌业公司如对诉讼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杨万里在《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中写道:“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诗人描绘了六月西湖荷花盛放的壮美景象,抒发了对夏日自然风光的赞叹之情。上述描写( ) ①通过想象和推理,揭示了事物本质和规律 ②体现了以感觉、知觉和表象为基础的形象思维 ③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表达了对夏日景色的喜爱 ④以概念为基本单元,抽象出西湖荷花的共同特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期中考试成绩公布后,四位同学对张强和李丽的英语及格情况进行了预测: 甲:如果张强及格,那么李丽也及格。 乙:张强及格,但李丽不及格。 丙:要么张强及格,要么李丽及格。 丁:李丽不及格。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的是真话,则说真话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14.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快递小哥”已成为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趣的是,不同地区的人们对他们有各种亲切的称呼:广东叫“送货仔”,四川喊“跑腿儿”,江浙一带称“递包郎”,东北则叫“送件儿的”。这种称呼上的差异说明( ) A. 不同的语词反映的概念的外延不同 B. 不同的语词在任何场合都表达一个概念 C. 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D. 地域文化差异必然导致概念内涵不同 15. 中华传统乐器承载千年雅韵,近年来在国潮复兴中焕发新生。“古琴”是一种七弦无品拨弦乐器,位列文人四艺之首;“古筝”是一种多弦无品弹拨乐器,音色清亮。中国传统乐器中,“弹拨乐器”包含古琴、古筝、琵琶、阮等。据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古琴”与“古筝”是矛盾关系 ②“弹拨乐器”与“古琴”是属种关系 ③“古琴”与“琵琶”是交叉关系 ④“古筝”与“琵琶”是反对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投资于人”的本质是将“人力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值的“人力资本”。在实践中,强调“投资于人”,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过去,“投资于物”通过对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物的投资”,助力了经济高速增长。现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了新阶段,投资重点自然要适时而变,需要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方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人力资本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非关键因素 ②“投资于物”助力了经济高速增长属于性质判断 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是“投资于人” ④只有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人力资本,才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创作型歌手林某,多年来独立创作了多首广为传唱的歌曲。2026年3月,青年歌手赵某在其个人演唱会上,未经林某许可,公开演唱了林某创作的歌曲《星光》。林某认为赵某侵犯其著作权,遂公开维权。赵某事后承认未取得书面授权,但辩称演出曲目的版权审核工作由主办方公司全权负责,其本人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未亲自核实。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后,另一位词曲作者钱某也指出,林某多年前曾公开演唱其创作的歌曲《远方》,同样未取得本人授权。林某回应称,经查阅并未发现自己在个人演唱会或音乐节中演唱过该歌曲,要求钱某列明具体的演出时间、场合,并表示若查证确有侵权事实,愿意公开道歉并赔偿。 (1)结合材料,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对赵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钱某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张某于2021年8月入职某保险公司,担任保险销售员,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间张某督促公司多次,但是仍未签订。2025年2月25日,某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生告知张某与李某、陈某,因现只需两名销售员,三人需通过“抓阄”形式决定一人离职。张某因抽到离开的签,被要求自2025年2月26日起不再上班。随后,张某与该公司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赔偿事宜发生争议。 材料二 2023年7月31日,自称高级按摩师的肖某入职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为8000元。肖某入职后消极怠工,无端损毁工作器具,被客户投诉按摩手法不佳,经沟通仍无改进。8月19日,某公司以肖某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经协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手写“收条”载明,“今收到某公司所有工资如下,⋯⋯本人全部领清”,肖某签名确认。 劳动仲裁:2025年9月13日,肖某请求确认2023年7月31日至8月21日期间与某按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拖欠工资等共计33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无证据证明考核过程及结果,且未对肖某进行培训、调整工作岗位,解除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8000元、加班费1471.26元。 二审法院:法院查明,2021年5月至2024年7月间,肖某在3年内涉及13起劳动争议诉讼,频繁更换工作,多次在短期任职后立即提起诉讼索赔,属意图通过诉讼谋取额外利益的“职业碰瓷”。法院改判,仅支持肖某应得的休息日工资差额,驳回其赔偿金等其余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张某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该文件在国家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的地位,文件中提到的问题是全年需要重点解决,也是国家亟须解决的问题,现已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以下是近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内容。 2024年2月3日,发布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该文件立足于乡村发展实际,聚焦“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且拒绝“一刀切”,靶向解决乡村发展难点堵点。 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该中央一号文件落地成效显著,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农业科技支撑增强,返乡创业活力凸显。 2026年2月3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目标,预判科技赋能趋势,部署生物育种等举措,防范返贫与农业风险,构建常态化精准帮扶机制。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所彰显的科学思维特征。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今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国家部署,公众对科技发展的切身感知与未来展望如何?以下是几位网友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展望: ◆北京的00后网友甲:未来,我期待具身机器人等前沿技术能进一步落地,让具身机器人能够实实在在地帮助到更多人,比如,具身机器人不断升级算法,带动整个机器人行业的创新发展。 ◆河北的95后网友乙:关于未来AI能否在专业性问题的处理深度上实现突破,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说“能”,也不能简单地说“不能”,因为AI的发展也许会超出了人类理性的判断范畴。 ◆湖北的70后网友丙: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它在资源供给层面确实能让不同地区的教育差距在“硬资源”上显著缩小,但是这种技术赋能也可能在“软应用”层面催生出新的数字鸿沟。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这几位网友的言论是否科学,并说明原因。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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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河北省沧州市沧衡八县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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