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五校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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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地区(市) | 玉林市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5.72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5-14 |
| 更新时间 | 2026-05-14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1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853507.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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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6年5月高二年级阶段性检测(政治)
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村民张某已在城市买房安家,其在本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张某与本村村民王某达成协议,将房屋及宅基地以入股形式合作经营民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通过入股获得该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
②张某以入股形式流转房屋和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张某无权把房屋流转给王某
④张某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村民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委会在调解中既释法析理,又借用“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传统邻里文化,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财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本案中邻居间的相邻关系是对人身权的限制和延伸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2025年,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柴怼怼”等账号无事实依据蓄意抹黑某企业产品质量,恶意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物联网咨询室”等账号长期发布某高科技企业商业秘密,并恶意传播虚假信息。这些行为( )
①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和商业秘密,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②启示公民在网络活动中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说明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及时公开商业秘密以避免侵权
④体现了市场调节的盲目性,需要国家加强宏观调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小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周后,原房主又将同一房屋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小明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②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其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③原房主“一房二卖”行为无效,需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明虽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向原房主主张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杨某在清晨路过一家自助健身房,见其玻璃门上贴有"非营业时间,仅限会员入内,风险自负"的告示,门未锁,便推门进入使用跑步机。当时健身房内有数名会员正在锻炼。杨某(非会员)在尝试调整一台哑铃架的重量时,因操作不当导致上层哑铃滑落,砸伤正在旁边做拉伸运动的会员吴某的脚部,造成吴某脚骨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无视告示进入非营业时间健身房,与其导致吴某受伤有因果关系
②杨某虽无主观故意,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健身房若能证明自己已尽管理义务,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④吴某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只能向杨某提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赵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止。二人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自2017年离婚后,赵某基本没有正常给过抚养费,王某多次尝试与赵某沟通协商,均未成功。2025年6月,王某将赵某诉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赵某表示,拒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孩子修改了姓氏。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
③离异父母更要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子女健康成长
④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可因子女随母姓而单方面免除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在消费者的认知习惯中,“纯”自然联想到“无添加”,“鲜”联想到现制现售,“野”联想到天然野生。某果汁的产品包装上“纯鲜”是注册商标,而非网友以为的产品无添加、现榨鲜制。此前,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山东某品牌的“野山”蜂蜜等案例就与之类似,这些案例反映了一种亟须整治的“擦边品宣”乱象。“擦边品宣”( )
①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易误导消费者判断
②有悖于诚信经营,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③属商标欺骗性使用,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玩文字游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2025年5月22日,林某与某家具加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及试用期等相关条款,6月15日林某正式入职。7月3日,林某在家具加工厂车间加工板材时,不慎划伤手部,后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该家具加工厂一直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林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家具加工厂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
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2025年5月22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
③林某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④家具加工厂未为林某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林某工伤保险待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2025年12月,某餐饮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原料信息,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认为处罚过重且程序违法;同时,该公司发现曾为其制作公示牌的广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导致公示缺失,遂要求广告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两类纠纷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饮公司不服罚款,可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市场监管局
②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③两类诉讼均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举证内容不同
④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违约纠纷,可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李某支付2万元委托郑某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其“加速办理”某行政许可证,约定办不成就全额退款。结果郑某证没办成、钱也不退,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并支付利息。立案后,郑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答辩状。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被告郑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②李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③案涉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④郑某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某服装商家遭遇恶意退货选择平台申诉,但常因未能提供合同履行的有效证据、平台缺乏有效鉴定机制而维权失败。为此,该商家尝试在发货时录制商品完好视频、严格做好退货核验并留存相关电子凭证,同时呼吁平台建立公平公正的争议处理机制,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留存发货视频、电子物流面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②平台未建立公正处理机制,商家可通过行政诉讼监督平台
③消费者恶意退货违背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④平台申诉不具有法律效力,商家不能通过平台申诉维护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2025年3月,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时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陈某承包的林地受损。案发后,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2026年1月,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查,同时承担林某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林某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供述和辩解构成该诉讼的证据
③陈某实现自己权利处于有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要求林某赔偿其损失
④林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学校实验室的一台精密仪器被损坏,管理员调查发现,事发时只有甲、乙、丙、丁四名学生在场,四人陈述如下:甲说:“仪器是丙损坏的。”乙说:“我没有损坏仪器。”丙说:“甲在说谎。”丁说:“仪器是甲损坏的。”经查证,四人的陈述中只有一个是假的。由此可以推出损坏仪器的人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14. “豚宝”是苏超的吉祥物,以长江保护动物江豚为原型,采用拟人化处理。它以跃动姿态呈现,配合微微前倾的身体与上扬的嘴角,精准还原足球运动的动态感,将“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具象化。由此可见,该设计( )
①通过感性形象体现出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运用联想、想象追求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以彰显体育精神
④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对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2026年央视春晚节目《武BOT》,将中华传统武术与人形机器人表演相结合。机器人凭借精准算法、稳定控制,完成高难度武术动作;武术少年展现气韵神韵,人机协同呈现出兼具科技感与文化感的舞台效果。对这一创意节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节目创意源于实践,并经过精心构思,体现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表演形式”划分为“传统武术”“机器人表演”“舞台表演”
③“传统武术表演”与“机器人武术表演”两个概念属于矛盾关系
④节目既保留武术神韵,又实现科技创新,没有违背矛盾律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创新中的思维活动离不开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科学思维方法。由此可见,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有利于我们( )
A. 更好地担当起捍卫真理的职责 B. 突破客观规律的制约,对事物作出超前反映
C. 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 D. 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创新能力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题,6小问,共52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化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未安装合规污水处理设备,长期将未经净化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该河流沿岸多家农户从事水产养殖、果蔬种植,受废水污染影响,连续数月出现鱼塘鱼虾大面积死亡、农田作物枯萎减产的情况,造成农户经济损失超200万元。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整改、罚款的行政处罚。当地农户也集体向法院起诉该企业索赔。企业辩称:自身废水排放符合内部操作标准,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已接受行政处罚,因此,不应对农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该化工企业的观点。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全国判赔额最高的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恒某公司依法取得玉米新品种“NP01154”的独占许可权,其植物新品种权受法律严格保护。金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该授权品种为亲本,生产、销售7个杂交玉米品种。经查实,金某公司故意侵权长达5年,涉案生产面积8243.4亩,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明显,情节极其严重。恒某公司诉至法院,金某公司以“品种存在差异”为由抗辩。最高法二审认定,被诉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具备同一性,金某公司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决金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恒某公司53547163.1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19. 又到一年3·15,消费维权正当时。
◆辨析“消费规则”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商家“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观点进行评析。
◆ 惩治“卷款跑路”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李某在某儿童摄影工作室微信充值2000元作为后续拍摄的预付款,摄影工作室收取预付款后,未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也没有按照李某的申请进行退款,于同年底终止该工作室的营业,并采取更换联系方式、经营场所无人应答等方式恶意逃避,李某无法联系摄影工作室,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某摄影工作室返还原告李某预付款2000元,并增加赔偿李某损失6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①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②简述该案例带来的法律启示。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
提出这些预期目标,主要考虑是开局之年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为后期更好发展打牢基础。经济增长目标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衔接,与我国经济长期增长潜力基本吻合,实现这个目标具备有利条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扎实工作争取好的结果。
材料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到2026年,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创新能力国际领先、产业规模不断突破,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的发展格局,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高地。低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匹黑马,正以一种“强势”的姿态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中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低空空域内的各类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
某中学高二同学在阅读相关材料后,对“低空经济”概念作出了如下定义:
甲:低空经济是“经济领域的一匹黑马”。
乙: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
丙:低空经济可以划分为“有人机运营、无人机物流、低空文旅、航空制造、地面保障服务”。
(1)结合材料一,分析2026年经济增长目标体现了科学思维的哪些特征。
(2)结合材料二,分析甲同学和乙同学给“低空经济”下的定义是否正确,以及丙同学的划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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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高二年级阶段性检测(政治)
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村民张某已在城市买房安家,其在本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张某与本村村民王某达成协议,将房屋及宅基地以入股形式合作经营民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通过入股获得该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
②张某以入股形式流转房屋和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张某无权把房屋流转给王某
④张某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归张某所有,王某通过入股只能获得合作经营的相关权益,不能直接获得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宅基地使用权归张某,且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张某,法律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开展合法合作经营,张某有权流转,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根据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村民转让、入股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张某在城市购买商品房,享有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仍享有本村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2. 村民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委会在调解中既释法析理,又借用“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传统邻里文化,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财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本案中邻居间的相邻关系是对人身权的限制和延伸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赵某对自家石墙有管理维护义务,倒塌致邻居财产受损,理应赔偿,符合题意。
④:村委会调解时既释法析理(体现法治),又借用传统邻里文化情感引导(体现德治),是德治与法治结合化解基层矛盾的体现,符合题意。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不能直接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暴雨可预见甚至可预防可避免危害,赵某对自家石墙负有法定管理维护义务,不能以连日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自身法律责任,排除。
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而非对人身权的限制和延伸,排除。
3. 2025年,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柴怼怼”等账号无事实依据蓄意抹黑某企业产品质量,恶意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物联网咨询室”等账号长期发布某高科技企业商业秘密,并恶意传播虚假信息。这些行为( )
①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和商业秘密,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②启示公民在网络活动中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说明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及时公开商业秘密以避免侵权
④体现了市场调节的盲目性,需要国家加强宏观调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涉企网络“黑嘴”无依据抹黑企业产品、诋毁企业形象、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和商业秘密,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
②:此类违法侵权行为的存在,警示公民在网络空间行使言论自由等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
③:商业秘密是企业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采取保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非公开商业秘密,错误。
④:材料中的行为是部分市场主体为谋取不法利益故意实施的侵权行为,体现的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而非盲目性,排除。
4. 小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周后,原房主又将同一房屋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小明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②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其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③原房主“一房二卖”行为无效,需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明虽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向原房主主张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小明虽与原房主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错误。
②:第三人“不知情”(善意)、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合理价格、登记),其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正确。
③:原房主与小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原房主“一房二卖”的行为构成违约,而非合同无效,错误。
④:小明因未办理登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原房主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构成违约,小明有权向原房主主张违约责任,正确。
5. 杨某在清晨路过一家自助健身房,见其玻璃门上贴有"非营业时间,仅限会员入内,风险自负"的告示,门未锁,便推门进入使用跑步机。当时健身房内有数名会员正在锻炼。杨某(非会员)在尝试调整一台哑铃架的重量时,因操作不当导致上层哑铃滑落,砸伤正在旁边做拉伸运动的会员吴某的脚部,造成吴某脚骨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无视告示进入非营业时间健身房,与其导致吴某受伤有因果关系
②杨某虽无主观故意,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健身房若能证明自己已尽管理义务,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④吴某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只能向杨某提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杨某无视“非营业时间,仅限会员入内”的告示,擅自进入健身房,并在操作哑铃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吴某受伤,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题意。
②:本案中杨某因操作不当导致他人受伤,属于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排除。
③: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健身房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义务(如张贴明确告示、非营业时间采取合理安保措施等),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符合题意。
④:吴某既可向侵权人杨某索赔,在健身房存在管理过错时,也可向健身房主张赔偿,排除。
6. 赵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止。二人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自2017年离婚后,赵某基本没有正常给过抚养费,王某多次尝试与赵某沟通协商,均未成功。2025年6月,王某将赵某诉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赵某表示,拒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孩子修改了姓氏。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
③离异父母更要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子女健康成长
④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可因子女随母姓而单方面免除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孩子改随母姓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离异父母应当妥善处理双方矛盾,以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理性合法处理纠纷,履行自身法定义务,正确。
①: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法定抚养义务,排除。
④: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子女变更姓氏而单方面免除该义务,排除。
7. 在消费者的认知习惯中,“纯”自然联想到“无添加”,“鲜”联想到现制现售,“野”联想到天然野生。某果汁的产品包装上“纯鲜”是注册商标,而非网友以为的产品无添加、现榨鲜制。此前,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山东某品牌的“野山”蜂蜜等案例就与之类似,这些案例反映了一种亟须整治的“擦边品宣”乱象。“擦边品宣”( )
①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易误导消费者判断
②有悖于诚信经营,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③属商标欺骗性使用,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玩文字游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搭便车行为”通常指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是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而本题中企业是利用消费者对通用词汇的普遍认知误导消费,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
②: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误导消费者,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原则,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正确。
③:企业将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属于对商标的欺骗性使用,隐瞒了产品真实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
④: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而本题中企业的行为主要是误导消费者对产品信息的认知,并未干涉消费者的选择行为,排除。
8. 2025年5月22日,林某与某家具加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及试用期等相关条款,6月15日林某正式入职。7月3日,林某在家具加工厂车间加工板材时,不慎划伤手部,后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该家具加工厂一直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林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家具加工厂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
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2025年5月22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
③林某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④家具加工厂未为林某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林某工伤保险待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劳动合同期限等,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属于可备条款,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正确。
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林某6月15日正式入职,劳动关系从此时开始,而非签订劳动合同的5月22日,错误。
③: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不需要双方事先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错误。
④: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的,职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正确。
9. 2025年12月,某餐饮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原料信息,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认为处罚过重且程序违法;同时,该公司发现曾为其制作公示牌的广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导致公示缺失,遂要求广告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两类纠纷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饮公司不服罚款,可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市场监管局
②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③两类诉讼均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举证内容不同
④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违约纠纷,可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餐饮公司不服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争议,可提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市场监管局是被告,正确。
②: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环境污染、高空坠物等特殊侵权情形,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除。
③: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并非两类诉讼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排除。
④:合同违约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正确。
10. 李某支付2万元委托郑某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其“加速办理”某行政许可证,约定办不成就全额退款。结果郑某证没办成、钱也不退,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并支付利息。立案后,郑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答辩状。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被告郑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②李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③案涉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④郑某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李某提出退款主张,应由李某承担举证责任,并非要求被告郑某为自己无过错举证,排除。
②:李某主动委托郑某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行政许可,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利息损失应由李某自行承担,因此法院驳回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正确。
③:案涉委托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属于无效合同,正确。
④:我国民事诉讼中,被告拒不提交答辩状,是被告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不属于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排除。
11. 某服装商家遭遇恶意退货选择平台申诉,但常因未能提供合同履行的有效证据、平台缺乏有效鉴定机制而维权失败。为此,该商家尝试在发货时录制商品完好视频、严格做好退货核验并留存相关电子凭证,同时呼吁平台建立公平公正的争议处理机制,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留存发货视频、电子物流面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②平台未建立公正处理机制,商家可通过行政诉讼监督平台
③消费者恶意退货违背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④平台申诉不具有法律效力,商家不能通过平台申诉维护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发货视频、电子物流面单是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符合法律上电子数据证据的定义,正确。
②: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平台属于民事主体,商家不能对平台提起行政诉讼,错误。
③: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恶意退货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违背该原则且构成违约,正确。
④:平台申诉是商家维权的民事途径。很多纠纷在平台申诉阶段就能解决,是低成本维权方式,“商家不能通过平台申诉维护权益”表述错误。
12. 2025年3月,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时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陈某承包的林地受损。案发后,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2026年1月,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查,同时承担林某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林某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供述和辩解构成该诉讼的证据
③陈某实现自己权利处于有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要求林某赔偿其损失
④林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说法错误。
②:林某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刑罚,其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
③:陈某的权益受损主张民事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本案侵权发生于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仍在三年有效诉讼时效内,陈某有权要求林某赔偿财产损失。
④: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说法错误。
13. 学校实验室的一台精密仪器被损坏,管理员调查发现,事发时只有甲、乙、丙、丁四名学生在场,四人陈述如下:甲说:“仪器是丙损坏的。”乙说:“我没有损坏仪器。”丙说:“甲在说谎。”丁说:“仪器是甲损坏的。”经查证,四人的陈述中只有一个是假的。由此可以推出损坏仪器的人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A
【解析】
【详解】ABCD:根据已知条件,四个学生的陈述只有一个是假的,根据矛盾律,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因此甲说仪器是丙损坏的,丙说甲在说谎(即甲的话是假的,所以不是丙损坏),甲和丙的陈述存在逻辑矛盾,且只有一假。根据矛盾律,假的陈述只能是甲丙之间,乙和丁的陈述为真,乙说我没有损坏仪器为真,乙未损坏仪器,丁说仪器是甲损坏的为真,甲损坏仪器,由此可以推断丙的陈述(甲在说谎)是真,甲的陈述是假的,因此,损坏仪器的人是甲。
14. “豚宝”是苏超的吉祥物,以长江保护动物江豚为原型,采用拟人化处理。它以跃动姿态呈现,配合微微前倾的身体与上扬的嘴角,精准还原足球运动的动态感,将“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具象化。由此可见,该设计( )
①通过感性形象体现出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运用联想、想象追求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以彰显体育精神
④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对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通过感性形象的组合,将江豚拟人化,体现了思维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并进行加工创造,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正确。
②:“豚宝”以江豚为原型,通过拟人化的跃动姿态、上扬嘴角等形象元素,结合联想、想象还原足球动态感,体现了形象思维追求思维表达情感性的特点,错误。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彰显体育精神是抽象思维的特点,“豚宝”的设计是通过感性的形象(江豚的拟人化形象)来彰显体育精神,属于形象思维,错误。
④:“豚宝”的设计以江豚为基础,运用了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认识对象,经拟人化处理呈现运动感,正确。
15. 2026年央视春晚节目《武BOT》,将中华传统武术与人形机器人表演相结合。机器人凭借精准算法、稳定控制,完成高难度武术动作;武术少年展现气韵神韵,人机协同呈现出兼具科技感与文化感的舞台效果。对这一创意节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节目创意源于实践,并经过精心构思,体现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表演形式”划分为“传统武术”“机器人表演”“舞台表演”
③“传统武术表演”与“机器人武术表演”两个概念属于矛盾关系
④节目既保留武术神韵,又实现科技创新,没有违背矛盾律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创意来源于武术与科技的融合、春晚节目创作实践,人脑对素材进行加工构思、人机结合编排舞台,体现思维具有能动性(主动创造性),符合题意。
②:划分规则要求同一标准、子项外延互斥,表演形式划分为:“传统武术”(内容主体)、“机器人表演”(载体)、“舞台表演”(场地形式),属于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舞台表演”是更上位的概念,与“传统武术”“机器人表演”不属于同一层次,且“传统武术表演”本身也属于舞台表演的一种,犯了“子项相容”和“越级划分”的错误,排除。
③:矛盾关系是非此即彼、无中间项,“传统武术表演”与“机器人武术表演”两个概念外延互相排斥,但并未穷尽属概念(武术表演形式)的全部外延,还存在人机合演等中间形式,因此“传统武术表演”与“机器人武术表演”属于反对关系,而非矛盾关系,排除。
④:节目既保留传统武术神韵,又融入科技创新,是事物自身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不违反矛盾律(矛盾律拒斥同一思维同一角度自相矛盾),符合题意。
16. 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创新中的思维活动离不开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科学思维方法。由此可见,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有利于我们( )
A. 更好地担当起捍卫真理的职责 B. 突破客观规律的制约,对事物作出超前反映
C. 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 D. 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创新能力
【答案】D
【解析】
【详解】D: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创新能力直接对应题干创新离不开科学思维方法的论述,正确。
A:题干核心围绕创新与科学思维的关系展开,并未提及捍卫真理相关内容,排除。
B: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是突破客观规律的制约,排除。
C:题干重点强调科学思维对创新的作用,选项强调掌握科学思维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工作效率,与题意无关,排除。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题,6小问,共52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化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未安装合规污水处理设备,长期将未经净化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该河流沿岸多家农户从事水产养殖、果蔬种植,受废水污染影响,连续数月出现鱼塘鱼虾大面积死亡、农田作物枯萎减产的情况,造成农户经济损失超200万元。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整改、罚款的行政处罚。当地农户也集体向法院起诉该企业索赔。企业辩称:自身废水排放符合内部操作标准,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已接受行政处罚,因此,不应对农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该化工企业的观点。
【答案】①该化工企业未安装合规污水处理设备,直接排放未经净化的工业废水,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能以内部规定否定其违法性。
②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企业以“无主观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于法无据。
③企业违法行为与农户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满足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④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是企业承担行政责任,而赔偿农户损失是企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两种责任性质不同。企业接受行政处罚不能免除其对受害农户的民事赔偿义务。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需结合法律知识,从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角度,全面评析企业观点。
辩题:该化工企业认为,无主观过错,且已接受行政处罚,无需承担农户损失赔偿责任。
不合理分析:
论据①:企业违规直排污水,造成农户财产损害→可从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角度,说明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主观过错为担责前提,企业以无主观过错拒绝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论据②:企业称自身废水排放符合内部操作标准→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角度,说明企业内部操作标准不能等同于国家法定环保标准,企业违法行为与农户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能以内部规定规避法定责任。
论据③: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责任→可从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不同角度,说明对农户的损失赔偿属于民事责任,两种责任相互独立,不能相互替代,接受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义务。
结论:该化工企业的观点全部错误。其排污行为与农户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符合环境侵权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全国判赔额最高的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恒某公司依法取得玉米新品种“NP01154”的独占许可权,其植物新品种权受法律严格保护。金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该授权品种为亲本,生产、销售7个杂交玉米品种。经查实,金某公司故意侵权长达5年,涉案生产面积8243.4亩,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明显,情节极其严重。恒某公司诉至法院,金某公司以“品种存在差异”为由抗辩。最高法二审认定,被诉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具备同一性,金某公司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决金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恒某公司53547163.1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金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涉案玉米品种,主观上存在过错,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
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金某公司故意仿冒恒某公司的植物新品种,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法院作出的判决对促进种业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金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涉案玉米品种→可从一般侵权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植物新品种权属于法定知识产权类型,金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涉案玉米品种,主观上存在过错,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金某公司故意仿冒恒某公司的植物新品种→可运用不正当竞争的知识分析说明金某公司实施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③:最高法二审认定金某公司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决金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恒某公司53547163.1元→从法院公正司法的角度,用诉讼的社会意义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作出的判决对促进种业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9. 又到一年3·15,消费维权正当时。
◆辨析“消费规则”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商家“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观点进行评析。
◆ 惩治“卷款跑路”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李某在某儿童摄影工作室微信充值2000元作为后续拍摄的预付款,摄影工作室收取预付款后,未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也没有按照李某的申请进行退款,于同年底终止该工作室的营业,并采取更换联系方式、经营场所无人应答等方式恶意逃避,李某无法联系摄影工作室,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某摄影工作室返还原告李某预付款2000元,并增加赔偿李某损失6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①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②简述该案例带来的法律启示。
【答案】(1)“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属于格式条款,是商家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商家以特价为由单方面排除消费者退换货权利,免除自身质量担保与售后服务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可依法主张更换、退货等权利。商家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合理确定权利义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2)①李某与摄影工作室在自愿基础上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服务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摄影工作室收取预付款后未提供约定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同时,该经营者主观故意明显,通过失联等方式逃避责任,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②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增强权利意识,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要有证据意识,注意留存转账、聊天等消费凭证。司法惩治失信与欺诈行为,维护消费安全。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格式条款等有关知识,评析该观点。
首先,根据“这件衣服不合身,可以退换吗?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联系格式条款的知识,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角度,说明商家以特价为由单方面排除消费者退换货权利,免除自身质量担保与售后服务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条款无效,因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可依法主张更换、退货等权利。
然后,从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合理确定权利义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角度,说明商家应该怎么做。
【小问2详解】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有效信息①:李某在某儿童摄影工作室微信充值2000元作为后续拍摄的预付款→可联系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合同履行的原则,说明双方订立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效信息②:未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也没有按照李某的申请进行退款→可联系违约和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摄影工作室未提供约定服务,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③:终止该工作室的营业,并采取更换联系方式、经营场所无人应答等方式恶意逃避→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说明本案中,经营者主观故意明显,通过失联等方式逃避责任,构成消费欺诈,应当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最后,从经营者、消费者、司法机关的角度,说明该怎么做。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
提出这些预期目标,主要考虑是开局之年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为后期更好发展打牢基础。经济增长目标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衔接,与我国经济长期增长潜力基本吻合,实现这个目标具备有利条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扎实工作争取好的结果。
材料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到2026年,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创新能力国际领先、产业规模不断突破,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的发展格局,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高地。低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匹黑马,正以一种“强势”的姿态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中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低空空域内的各类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
某中学高二同学在阅读相关材料后,对“低空经济”概念作出了如下定义:
甲:低空经济是“经济领域的一匹黑马”。
乙: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
丙:低空经济可以划分为“有人机运营、无人机物流、低空文旅、航空制造、地面保障服务”。
(1)结合材料一,分析2026年经济增长目标体现了科学思维的哪些特征。
(2)结合材料二,分析甲同学和乙同学给“低空经济”下的定义是否正确,以及丙同学的划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
【答案】(1)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提出预期目标时,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阶段、长期增长潜力与开局之年的现实需求,立足实际,尊重客观经济规律。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经济增长目标与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衔接,着眼于长远发展布局,精准预判经济发展趋势与潜力,对未来发展趋势
作出了合理推断。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目标设定明确具体,可通过统计数据、实际工作成效进行验证;同时强调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扎实工作争取好的结果,说明目标需要在实践中落地并接受检验。
(2)①不正确。甲将低空经济比喻为“经济领域的一匹黑马”,犯了“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②不正确。乙将“低空经济”等同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③不符合。丙违反了“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的规则,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体现型试题,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作答。
有效信息①:提出这些预期目标,主要考虑是开局之年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为后期更好发展打牢基础→可从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角度,说明立足实际,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提出预期目标。
有效信息②:经济增长目标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衔接,与我国经济长期增长潜力基本吻合→可从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角度,说明着眼于长远发展布局,对未来发展趋势作出了合理推断。
有效信息③:实现这个目标具备有利条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扎实工作争取好的结果→可从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角度,说明目标需要在实践中落地并接受检验。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下定义应该遵循的逻辑规则、划分应该遵循的逻辑规则等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低空经济是“经济领域的一匹黑马”→可运用下定义应该遵循的逻辑规则,说明甲将低空经济比喻为“经济领域的一匹黑马”,犯了“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
有效信息②:乙: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运用下定义应该遵循的逻辑规则,说明乙将“低空经济”等同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
有效信息③:丙:低空经济可以划分为“有人机运营、无人机物流、低空文旅、航空制造、地面保障服务”→可运用划分应该遵循的逻辑规则,说明丙违反了“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的规则,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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