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二思想政治
本试卷共8页,22小题,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对应题目后面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相应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卡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形中,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张某与其妻毛某约定,如果因张某过错导致离婚,张某应补偿毛某20万元
②云南文山和广西百色签订珠江流域右江干流跨省(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③小张和小丽书面约定2026年2月14日举办订婚仪式,违者自罚2万元
④小王与小李口头约定,如果小王通过研究生考试,就将考试复习资料送给小李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张某与其妻毛某约定张某应补偿毛某20万,属于财产关系且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适合民法调整,正确。
②:云南文山和广西百色签订珠江流域右江干流跨省(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属于政府间的行政行为,不适合民法调整,不符合题意。
③:小张和小丽的约定属于婚约,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适合民法调整,不符合题意。
④:小王与小李的约定属于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虽未生效但合同已成立,已形成民事法律关系,适合民法调整,正确。
2. 配音员殷某发现自己的声音被用于某AI模型训练中,并生成音频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曾接受A公司委托录制录音制品,A公司为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A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B公司用于AI模型训练的行为殷某并不知情。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包括对原声音AI化的授权
③A公司未经殷某许可使用其声音,侵犯了其身份权
④殷某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的声音属于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符合题意。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与声音的人格权是相互独立的权利。A公司仅享有委托录制的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不享有对配音员殷某声音本身的处分权,排除。
③:A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殷某声音,侵犯的是其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排除。
④:依据教材,殷某作为权利受侵害方,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符合题意。
3. 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林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抵押权由银行享有,林某作为抵押人不享有抵押权,排除。
②:抵押属于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排除。
③:林某流转茶园获得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土地经营权范畴,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正确。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属于不动产,茶树作为生长在土地上的植物,也属于不动产,正确。
4. 北京某大厦以商周“青铜尊”为设计灵感,凭借其独特造型斩获多项建筑类奖项。某酒业公司将该大厦造型仿制为酒瓶,并借势营销这款白酒。该大厦所在的投资公司起诉酒业公司侵犯著作权。下列评析正确的是( )
①大厦设计灵感源于商周青铜尊,不应受著作权保护
②大厦设计方案未申请著作权,因此不受著作权保护
③大厦设计方案未申请专利权,因此不受专利权保护
④著作权人对该建筑作品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大厦造型虽借鉴古礼器,却通过现代设计形成独特艺术表达,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①错误。
②:建筑作品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不需要申请即受到法律保护,②错误。
③:设计人完成设计后,可以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才能获得专利权保护,大厦设计方案未申请专利权,因此不受专利权保护,③正确。
④: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该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 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
【详解】A:王大妈出价20元的行为属于新要约,并非承诺,做出承诺的是摊主,排除。
B:新要约是对原要约内容作出的实质性变更。王大妈最初的要约邀请“问价”不构成新要约“还价20元”的内容,排除。
C:摊主只是语言指责王大妈改变想法,未有侮辱、诽谤等侵犯王大妈人格尊严的行为,排除。
D:摊主同意20元成交,属于对王大妈新要约的有效承诺,承诺一旦作出,合同即成立,因此摊主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正确。
6. 甲因参加比赛,提前在乙处购买专业自行车,约定由乙在比赛前3日将车辆送达。乙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道路完全阻断,无奈选择绕行备用道路,乙送达目的地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B. 尽管发生迟延履行,但合同里最主要的义务已完成,甲无权解除合同
C. 山洪暴发属于物流经营中的商业风险,乙无权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
D. 乙迟延交付的行为侵害了甲对参赛获奖的盼头,乙需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详解】A:甲购买自行车的合同目的是用于参加比赛,乙迟延交付导致比赛已结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有权解除合同,正确。
B:虽然乙交付了车辆,但因迟延履行致使甲的合同目的落空,甲依法有权解除合同,排除。
C:山洪暴发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商业风险,乙可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排除。
D:甲参赛获奖的期待利益并非民事法律保护的绝对权,乙迟延交付属于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排除。
7. 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该楼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合法有效,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③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加装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不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该决议合法有效,不选。
②:虽然决议有效,但甲的采光权受到实质影响,并非必须“无条件服从”,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补偿,不选。
③:加装电梯的决议符合法定程序,是有效的,但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相关业主或建设方应当对甲进行合理补偿,正确。
④:加装电梯涉及邻里关系和法律规定,应当遵循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开展协商,正确。
8. 唐某的四个子女就其赡养问题达成共识,依次轮流赡养三个月。2024年1月,本应由陈甲赡养,但陈甲选择直接将唐某送往养老机构生活,后其他三子女应唐某要求将其从养老机构接走,由陈乙接回家中并雇请护工提供照料服务,共产生31513元护工费。后唐某要求固定跟随陈乙生活,由其他三子女分担护工费,但陈甲拒绝分摊护工费。此案中( )
①陈甲对于因未经其同意将唐某接至陈乙家中而产生的护工费有权拒绝分摊
②唐某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在子女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中确定自己的未来监护人
③选择赡养方式时应考虑老年人在精神慰藉方面的需要,尊重老年人的意愿
④子女们若想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此种纠纷,必须以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本案中护工费产生的根源是轮到陈甲履行赡养义务时,陈甲未尊重老人意愿擅自将老人送往养老院,老人主动要求接出照料,因此陈甲不能以未经同意为由拒绝分摊法定义务对应的费用,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通过协商确定监护人,正确。
③: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人需要对老年人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义务,选择赡养方式时应当尊重老年人自身意愿,满足老年人的合理需求,正确。
④: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赡养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根据法律规定,身份关系纠纷不得通过仲裁解决,排除。
9. 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5年,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的小说创作于婚前,但版权转让发生在婚后,该转让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法定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周某是其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林某不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排除。
③: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中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该商铺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正确。
④: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称之为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而非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10. 2020年9月,原告崔某在校内骑共享电动单车,出于同学情谊无偿搭载陈某,骑行中陈某被甩下车,导致其头部、四肢等多处受伤。后因医疗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崔某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涉案非机动车后座空间较小,搭载成人能力有限,且本案事发处存在连续下坡。此案先经法院调解未成,后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酌定二当事人各自承担50%责任比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陈某对自身人格权受损害也有过错,故可自行承担50%侵权责任
②崔某承担50%的责任是因为其实施好意施惠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经历一审、二审过程体现了当事人可通过再审制度提起二审
④若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并签收,就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涉案电动自行车后座搭载成人存在安全风险仍自愿乘坐,对自身损害存在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符合题意。
②:崔某虽为好意施惠,但其骑行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排除。
③:二审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不服,通过上诉制度启动的程序,再审是针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二者不能混淆,排除。
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规定,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符合题意。
11. 202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工伤保险参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七条【基本养老保险】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龄劳动者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以下是高三某班同学围绕此议题在课堂探究中的发言,正确的是( )
①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侵害了超龄劳动者继续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对工伤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的不同规定平衡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③允许选择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的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④对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缴纳的选择性规定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的聘用积极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工伤保险本身的制度规则就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个人无需缴费。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是保障而非侵害超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错误。
②:对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的差异化规定,既保障了超龄劳动者权益,也合理界定了用人单位责任,兼顾了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平衡了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正确。
③:我国劳动法中的特殊劳动保护针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定群体,允许超龄劳动者继续参保养老保险是平等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属于特殊劳动保护原则,错误。
④:养老保险缴费的选择性规定不强制用人单位缴费,降低了用人单位聘用超龄劳动者的用工成本,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的聘用积极性,正确。
12. F公司想在某市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时被告知,在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上,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并只授予本市一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F公司对该市的做法不满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F公司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②F公司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③主动提起诉讼可以成为原告,有利于在法庭上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
④诉讼是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F公司起诉的对象是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诉求为认定相关部门行政行为不合法,符合题意。
②:该市有关部门仅向本地企业授予特许经营权,排斥外地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符合题意。
③: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主动起诉不会让当事人获得更有利的法庭地位,错误。
④:不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优势,不能认为诉讼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排除。
13. 在某地一家游乐园,13岁的李某在玩游乐项目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不慎掉落座椅,与正在等候区休息的28岁游客陈某相撞。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陈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后,陈某将李某和游乐园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陈某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13岁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
②: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权利而非义务,并非“应当”委托,陈某可以自行诉讼,排除。
③:游乐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能证明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责任,正确。
④:阐明争议意见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程序,而非法庭调查阶段,排除。
14. 李某与赵某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因装修扩建急需资金,李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孙某借款30万元,赵某以共同债务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借款到期后,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倒闭,李某失联;孙某多次向赵某催讨欠款均被拒绝,遂将李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清偿30万元借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赵某签署的借款合同属于书证
②孙某无需举证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以李某名义的借款,赵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④该案件的管辖同时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记载了借款相关的权利义务,符合书证的特征,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孙某需要举证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选。
③:赵某已经以共同债务人的身份签字确认,且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餐饮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赵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错误。
④:该借款纠纷案件,既要确定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也要确定由哪一级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所以同时适用两种管辖规则,正确。
15.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古人描写春天的这些诗句清新隽永、耐人寻味。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 )
①通过概念推理以把握春天的本质和规律
②体现出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的特征
③通过感性形象组合体现出思维的能动性
④运用联想和想象表达作者对春天的感受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这些诗句是对春天景象的感性形象描写,属于形象思维,并没有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抽象思维形式把握春天的本质和规律,错误。
②:思维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会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的特征,且诗句融入了作者的主观感受,并非都是对春天景象的完全如实反映,错误。
③:诗句选取垂柳、啼鸟、早莺、新燕等春天的典型感性形象进行组合创作,体现了思维运行方式的想象性,是思维能动性的体现,符合题意。
④:作者将多种春日典型意象进行联想和艺术加工,融入自身的审美感受与情感体验,以此表达对春天的喜爱等主观感受,符合题意。
16. 2026年2月,美国联合以色列对伊朗军事设施发动打击,声称这是“阻止伊朗核计划的自卫行动”。甲乙丙三位同学围绕该热点展开讨论:
甲
乙
丙
美以攻打伊朗阻止了核威胁,是正义的;但此举又加剧了地区冲突,因而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能削弱伊朗军事实力,但这不能证明它是正义的,也不能证明它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虽短期遏制了核计划,但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的观点犯了“两不可”逻辑错误
②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③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④甲的观点违背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甲同时认为美以攻打伊朗“是正义的”和“非正义的”,同时肯定两个相矛盾的论断,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两不可”是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排除。
②:乙的观点否定两个相互矛盾的论断,是在两种可能中骑墙,违反了排中律(思维的明确性要求),正确。
③:丙的观点是“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未混淆概念或转移论题,结论明确,没有违反思维的确定性要求(同一律),排除。
④:甲的观点是同时肯定两个相矛盾的论断,违背的是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52分。每个试题考生都必须作答。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部分支持小明的诉求。
理由:①合同成立并有效。小明与小丽通过微信语音、定金转账、聊天记录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丽构成违约。小明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以“货主取消订单”为由拒绝收货,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损失赔偿支持,不支持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赔付。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解析】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调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具体可运用有效合同、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等知识来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明与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小明与小丽所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无法收货”→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按约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明因履行合约,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和被迫转售产生的差价损失19200元→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而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作为守约方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85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育有一子一女。2024年3月,他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遗嘱:“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该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签名。2025年1月赵大爷去世后,儿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但其并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称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儿子的主张能否成立。
【答案】①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赵大爷所立遗嘱符合自书遗嘱要求。
②遗嘱有效的前提之一是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表明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意思表示真实,儿子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医学证据证明其父当时无立遗嘱能力,故应认定赵大爷具备相应行为能力。
③民法典尊重自然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自由。赵大爷基于儿子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在遗嘱中将其排除在继承人之外,属于合法行使遗嘱自由,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④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因此,儿子要求平分房产的主张不能成立。
【解析】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考生需调动教材中的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等知识。
有效信息①:赵大爷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分配安排与理由,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本人签名,订立过程有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书遗嘱的知识。本案中,赵大爷所立遗嘱完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满足遗嘱生效条件。
有效信息②:儿子主张赵大爷立遗嘱时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但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提交居委会证明,证实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书遗嘱、举证原则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现有合法证据能够证明赵大爷立遗嘱时能够辨认自身行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儿子无法对自己的主张提供有效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有效信息③: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本案中赵大爷处分的是个人名下的合法房产,赵大爷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将其排除在继承人范围外,属于自主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结论:综上该遗嘱同时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有效,儿子的主张不能成立。
19. 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叶电器公司成立于2005年,旗下拥有“红叶”“RedLeaf”等多个注册商标,其生产的冰箱、空调产品经过二十年市场推广,销售网络覆盖全国,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在家电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S家电公司以“红叶生活家”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随后开设“红叶生活家家电”淘宝店铺,并在店铺首页、产品详情页使用与红叶电器公司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且主打销售冰箱、空调类产品。2023年底,红叶电器公司将S家电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你指出S家电公司的不当做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S家电公司以“红叶生活家”申请注册商标,并在淘宝店铺使用该名称及与红叶电器公司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对红叶电器公司商标权的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S家电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将“红叶生活家”注册为企业名称,利用了红叶电器公司的知名度,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可替代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典型的搭便车)。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商标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指出S家电公司的不当做法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S家电公司申请注册“红叶生活家”商标,使用与红叶电器公司驰名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且主营同类冰箱、空调产品,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红叶电器公司的“红叶”商标为驰名商标,S家电公司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二者存在特定联系,侵害了红叶电器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有效信息②:S家电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使用与红叶电器公司近似的名称和标识,利用其市场知名度,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搭便车获取不正当利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利用他人已建立的商业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本案中,S家电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不当利用了红叶电器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获得毕业证书,应不应该认定劳动关系?北京市发布的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给出了肯定答案,为大学生解决因学生身份转变涉及的劳动纠纷问题提供了参考案例:
冯某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自2022年年初起在某技术公司实习,双方签署了实习协议。2023年1月20日,冯某正式取得毕业证书,结束学生身份,但公司在知晓冯某正式取得毕业证书情况下仍与其续签实习协议至2023年年底。2023年2月起,冯某多次向公司提出自己已毕业,且已独立承担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均被公司拒绝。冯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并领取实习工资,直至被以“不需要实习生”为由单方解除实习关系。于是,冯某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冯某2023年与某技术公司存在长达10个月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北京市发布的这一典型案例对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启示。
【答案】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若已毕业或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合同导致权益受损。
②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实习期间若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大学生需关注实习报酬是否合理,对不合理报酬应及时沟通或维权。
③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受损时,应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解析】
【详解】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结合材料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冯某取得毕业证书后,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被拒绝→可从订立劳动合同的角度分析说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毕业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后,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有效信息②:冯某毕业后继续在公司工作、接受管理,却领取实习工资,公司未依法支付合理劳动报酬→可从劳动者的权利的角度分析说明: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大学生应关注实习报酬是否合理,对不合理报酬应及时沟通或维权。
有效信息③:冯某权益受损后,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得支持→可从劳动者维权的方式角度分析说明: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学生应了解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途径,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赵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安排张某某驾驶无牌照油罐车运输柴油。2023年12月8日,张某某驾驶油罐车运送柴油途中,与一中型货车相撞,油罐车所载3吨柴油倾泻。2024年5月8日,河南省博爱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张某某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2024年11月29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审理后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赵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材料中的案件应由谁提起诉讼。若赵某某、张某某不服上述判决,假如你是他们的辩护人,你会给出怎样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答案】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应由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即公诉)。若赵某某、张某某不服判决,作为他们的辩护人,我会建议两人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我国实施两审终审制,被告人有上诉权,若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有期限,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如果被告人不及时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诉讼提起主体及不服判决的救济途径。结合材料中罪名及判决结果明确案件性质及公诉机关,结合一审法院明确上诉管辖和两审终审制,结合不服判决的情境明确上诉期限。
有效信息①:公安局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可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说明该案属于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有效信息②:博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可从两审终审制的角度,说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即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提出,否则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网络直播近年来成为一种新兴业态,由此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材料一 甲是一名网络主播,其直播时间固定在每晚10点至次日凌晨2点。直播过程中,甲常因观众打赏或下单而高声喊叫,并不时放声歌唱。由于甲的住宅位于居民楼内,其楼下的住户乙和家人经常在夜间被这些高分贝噪音惊醒,导致睡眠质量下降,几近崩溃。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同一栋楼的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材料二 11岁的小学生丁在使用平板电脑玩“XX 逃生 ”游戏时,从主播甲在快手直播间内提供的店铺链接进入商城,使用其母亲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进行充值。在其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丁先后22次扫码购买游戏点券,充值金额达41130元,其所购点券已全部用于游戏内皮肤及装备购买。丁的母亲发现后,以甲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消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及利息损失等。甲辩称其在直播间已经设置了明显弹窗提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下单即默认是成年人且不退款 ”,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不应承担退款责任。法院经审理后,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判决甲按 50%比例返还充值款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的知识,分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答案】(1)①甲的言论不合逻辑。理由:乙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以外的周围邻居,而甲的“别人”指的除了甲和乙以外的所有人。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违背了同一律。②丙的言论不合逻辑。理由:丙既肯定了甲大声叫喊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又肯定了他的行为是合适的。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违背了矛盾律。
(2)①丁为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待定。丁的大额充值行为未获母亲的同意或追认,原则上应属无效。应酌情部分返还实际消费金额。②甲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有效身份验证措施,其设置的弹窗不足以阻却未成年人交易,未尽到合理防范义务,存在过错。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丁的母亲未妥善保管好支付密码,存在监护过失。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直播引发的问题
考点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逻辑与思维知识,评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甲的言论不合逻辑,丙的言论不合逻辑。
论据①: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可从同一律的角度,说明乙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以外的周围邻居,而甲的“别人”指的除了甲和乙以外的所有人。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以此证明甲的言论不合逻辑。
论据②: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可从矛盾律的角度,说明丙既肯定了甲大声叫喊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又肯定了他的行为是合适的。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以此证明丙的言论不合逻辑。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11岁的小学生丁在使用平板电脑玩“XX 逃生 ”游戏时,从主播甲在快手直播间内提供的店铺链接进入商城,使用其母亲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进行充值。在其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丁先后22次扫码购买游戏点券,充值金额达41130元→可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的角度,说明丁为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待定;丁的母亲未妥善保管好支付密码,存在监护过失。
有效信息②:甲辩称其在直播间已经设置了明显弹窗提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下单即默认是成年人且不退款 ”,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甲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有效身份验证措施,其设置的弹窗不足以阻却未成年人交易,未尽到合理防范义务,存在过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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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思想政治
本试卷共8页,22小题,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对应题目后面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相应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卡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形中,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张某与其妻毛某约定,如果因张某过错导致离婚,张某应补偿毛某20万元
②云南文山和广西百色签订珠江流域右江干流跨省(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③小张和小丽书面约定2026年2月14日举办订婚仪式,违者自罚2万元
④小王与小李口头约定,如果小王通过研究生考试,就将考试复习资料送给小李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配音员殷某发现自己的声音被用于某AI模型训练中,并生成音频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曾接受A公司委托录制录音制品,A公司为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A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B公司用于AI模型训练的行为殷某并不知情。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包括对原声音AI化的授权
③A公司未经殷某许可使用其声音,侵犯了其身份权
④殷某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3. 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北京某大厦以商周“青铜尊”为设计灵感,凭借其独特造型斩获多项建筑类奖项。某酒业公司将该大厦造型仿制为酒瓶,并借势营销这款白酒。该大厦所在的投资公司起诉酒业公司侵犯著作权。下列评析正确的是( )
①大厦设计灵感源于商周青铜尊,不应受著作权保护
②大厦设计方案未申请著作权,因此不受著作权保护
③大厦设计方案未申请专利权,因此不受专利权保护
④著作权人对该建筑作品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6. 甲因参加比赛,提前在乙处购买专业自行车,约定由乙在比赛前3日将车辆送达。乙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道路完全阻断,无奈选择绕行备用道路,乙送达目的地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B. 尽管发生迟延履行,但合同里最主要的义务已完成,甲无权解除合同
C. 山洪暴发属于物流经营中的商业风险,乙无权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
D. 乙迟延交付的行为侵害了甲对参赛获奖的盼头,乙需承担侵权责任
7. 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该楼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合法有效,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③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唐某的四个子女就其赡养问题达成共识,依次轮流赡养三个月。2024年1月,本应由陈甲赡养,但陈甲选择直接将唐某送往养老机构生活,后其他三子女应唐某要求将其从养老机构接走,由陈乙接回家中并雇请护工提供照料服务,共产生31513元护工费。后唐某要求固定跟随陈乙生活,由其他三子女分担护工费,但陈甲拒绝分摊护工费。此案中( )
①陈甲对于因未经其同意将唐某接至陈乙家中而产生的护工费有权拒绝分摊
②唐某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在子女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中确定自己的未来监护人
③选择赡养方式时应考虑老年人在精神慰藉方面的需要,尊重老年人的意愿
④子女们若想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此种纠纷,必须以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5年,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2020年9月,原告崔某在校内骑共享电动单车,出于同学情谊无偿搭载陈某,骑行中陈某被甩下车,导致其头部、四肢等多处受伤。后因医疗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崔某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涉案非机动车后座空间较小,搭载成人能力有限,且本案事发处存在连续下坡。此案先经法院调解未成,后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酌定二当事人各自承担50%责任比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陈某对自身人格权受损害也有过错,故可自行承担50%侵权责任
②崔某承担50%的责任是因为其实施好意施惠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经历一审、二审过程体现了当事人可通过再审制度提起二审
④若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并签收,就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202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工伤保险参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七条【基本养老保险】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龄劳动者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以下是高三某班同学围绕此议题在课堂探究中的发言,正确的是( )
①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侵害了超龄劳动者继续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对工伤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的不同规定平衡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③允许选择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的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④对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缴纳的选择性规定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的聘用积极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F公司想在某市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时被告知,在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上,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并只授予本市一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F公司对该市的做法不满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F公司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②F公司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③主动提起诉讼可以成为原告,有利于在法庭上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
④诉讼是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在某地一家游乐园,13岁的李某在玩游乐项目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不慎掉落座椅,与正在等候区休息的28岁游客陈某相撞。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陈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后,陈某将李某和游乐园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陈某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李某与赵某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因装修扩建急需资金,李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孙某借款30万元,赵某以共同债务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借款到期后,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倒闭,李某失联;孙某多次向赵某催讨欠款均被拒绝,遂将李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清偿30万元借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赵某签署的借款合同属于书证
②孙某无需举证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以李某名义的借款,赵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④该案件的管辖同时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古人描写春天的这些诗句清新隽永、耐人寻味。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 )
①通过概念推理以把握春天的本质和规律
②体现出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的特征
③通过感性形象组合体现出思维的能动性
④运用联想和想象表达作者对春天的感受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2026年2月,美国联合以色列对伊朗军事设施发动打击,声称这是“阻止伊朗核计划的自卫行动”。甲乙丙三位同学围绕该热点展开讨论:
甲
乙
丙
美以攻打伊朗阻止了核威胁,是正义的;但此举又加剧了地区冲突,因而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能削弱伊朗军事实力,但这不能证明它是正义的,也不能证明它是非正义的。
美以攻打伊朗虽短期遏制了核计划,但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它是正义的。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的观点犯了“两不可”逻辑错误
②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③丙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④甲的观点违背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52分。每个试题考生都必须作答。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85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育有一子一女。2024年3月,他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遗嘱:“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该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签名。2025年1月赵大爷去世后,儿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但其并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称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儿子的主张能否成立。
19. 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叶电器公司成立于2005年,旗下拥有“红叶”“RedLeaf”等多个注册商标,其生产的冰箱、空调产品经过二十年市场推广,销售网络覆盖全国,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在家电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S家电公司以“红叶生活家”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随后开设“红叶生活家家电”淘宝店铺,并在店铺首页、产品详情页使用与红叶电器公司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且主打销售冰箱、空调类产品。2023年底,红叶电器公司将S家电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你指出S家电公司的不当做法,并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获得毕业证书,应不应该认定劳动关系?北京市发布的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给出了肯定答案,为大学生解决因学生身份转变涉及的劳动纠纷问题提供了参考案例:
冯某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自2022年年初起在某技术公司实习,双方签署了实习协议。2023年1月20日,冯某正式取得毕业证书,结束学生身份,但公司在知晓冯某正式取得毕业证书情况下仍与其续签实习协议至2023年年底。2023年2月起,冯某多次向公司提出自己已毕业,且已独立承担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均被公司拒绝。冯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并领取实习工资,直至被以“不需要实习生”为由单方解除实习关系。于是,冯某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冯某2023年与某技术公司存在长达10个月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北京市发布的这一典型案例对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启示。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赵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安排张某某驾驶无牌照油罐车运输柴油。2023年12月8日,张某某驾驶油罐车运送柴油途中,与一中型货车相撞,油罐车所载3吨柴油倾泻。2024年5月8日,河南省博爱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张某某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2024年11月29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审理后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赵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材料中的案件应由谁提起诉讼。若赵某某、张某某不服上述判决,假如你是他们的辩护人,你会给出怎样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网络直播近年来成为一种新兴业态,由此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材料一 甲是一名网络主播,其直播时间固定在每晚10点至次日凌晨2点。直播过程中,甲常因观众打赏或下单而高声喊叫,并不时放声歌唱。由于甲的住宅位于居民楼内,其楼下的住户乙和家人经常在夜间被这些高分贝噪音惊醒,导致睡眠质量下降,几近崩溃。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同一栋楼的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材料二 11岁的小学生丁在使用平板电脑玩“XX 逃生 ”游戏时,从主播甲在快手直播间内提供的店铺链接进入商城,使用其母亲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进行充值。在其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丁先后22次扫码购买游戏点券,充值金额达41130元,其所购点券已全部用于游戏内皮肤及装备购买。丁的母亲发现后,以甲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消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及利息损失等。甲辩称其在直播间已经设置了明显弹窗提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下单即默认是成年人且不退款 ”,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不应承担退款责任。法院经审理后,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判决甲按 50%比例返还充值款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的知识,分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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