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练习
一、单选题
1.李某住宅与某置地公司运营的购物中心相距不远。该购物中心外墙LED显示屏的强光直射李某家中,严重干扰其正常休息。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强光超出公众普遍可容忍的范围,构成光污染,判令被告对LED显示屏的开启时段和夜间亮度作出限制。该判决
①体现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合理行使权利,避免对相邻方造成不当影响
②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对侵权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③法院以“超出公众普遍可容忍度”作为认定标准,体现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④法院采取“限制使用而非禁止使用”的判决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年2月28日,林某向法院起诉称,蓝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林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月利率4%,未约定还款日期。同日,林某通过支付宝向蓝某转账借款28800元。后蓝某未按约定还款。故林某请求法院判令蓝某偿还借款本金28800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蓝某对法院一审裁定不服,上诉期限为15日
②因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可由被告蓝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
④林某向法院提供的借条与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书证与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年11月,高中生甲向同学乙借用价值2000元的学习平板,约定一周后归还。归还时乙发现平板屏幕碎裂,要求甲赔偿,甲否认是自己使用期间损坏,主张借用时屏幕已存在瑕疵但未当场查验。双方协商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主张甲损坏平板,需举证证明平板损坏与甲的使用存在因果关系
②甲否认损坏事实,无需提供任何证据,举证责任完全由乙承担
③乙提交的借用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④甲若提交同学证言证明借用后曾正常使用平板,可免除其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张某在某蛋糕店购买了一个蛋糕,在吃了一半蛋糕之后,张某随即出现上吐下泻症状,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共花费医疗费2000元。张某要求该蛋糕店赔偿医疗费用,遭到拒绝。协商无果后,张某将该蛋糕店老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用。以下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会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②若该蛋糕店老板不提交答辩状,法院不能审理该案
③张某应出具相应购买此蛋糕凭证,证明张某购买蛋糕事实
④蛋糕质量鉴定意见书可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丁丁在H市社保局办理业务时,因大厅台阶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头部严重受伤。丁丁诉至法院,要求该社保局赔偿损失,并提交了U盘中保存的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丁丁须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丁丁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③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直接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是为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孙某在某超市买菜时,因售卖水产区域地面水渍未及时清理不慎摔倒受伤。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交了现场照片、就医病历等证据。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现场照片、就医病历均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物证
②该民事纠纷应由超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③孙某若因经济困难,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④被告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将中止审理案件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年2—3月,证据规则应用:某合同纠纷中,原告甲主张乙欠款100万,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乙主张已还款,提供现金收条(无甲签名)、证人证言(乙亲属)。下列关于证据认定正确的是( )
①微信聊天记录属电子数据,证明力较强
②现金收条无签名,属无效证据,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更强
③乙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已还款,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④合同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乙承担已还款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5年12月,某餐饮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原料信息,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认为处罚过重且程序违法;同时,该公司发现曾为其制作公示牌的广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导致公示缺失,遂要求广告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两类纠纷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饮公司不服罚款,可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市场监管局
②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③两类诉讼均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举证内容不同
④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违约纠纷,可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某地交警在执行交通违法查处任务时,依法对一辆违规停放的车辆开具罚单。车主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整个执法过程,车主认为交警执法态度生硬,且处罚过重,遂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交警依法开罚单是履行法定职责,车主无权投诉
②车主可以直接就自己与交警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③车主投诉是行使监督权的表现,但需以事实为依据
④车主向相关部门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证据属于电子数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小明(16周岁)在放学回家途中被小强骑自行车撞伤,住院治疗花费了12000元。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小明家庭情况特殊,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法定不得采取仲裁解决方式
②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③若不服一审判决,小明可在有效期内申请上级法院再审
④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小明应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孙某因对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在诉讼过程中,区政府主动变更了补偿方案,增加了补偿金额。孙某认为新方案仍不公平,坚持原来的诉讼请求,不同意撤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其核心问题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②孙某作为行政相对人,有权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③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区政府始终负有法定举证责任
④基于区政府已增加补偿金,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成效显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5年,上海居民陈某在小区天井内搭建鸽舍,饲养上百只信鸽,其持有上海市信鸽协会批准的养鸽相关证件。因鸽舍产生的粪便、噪音影响邻里,城管部门认定该鸽舍为违法建设,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陈某认为自己养鸽合法、不服处罚,向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本案中( )
①案件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②行政相对人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陈某作为原告,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证据
④陈某如发现审判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申请其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李某在B市图书馆阅览区看书时,因地面刚拖过未放置警示标识而滑倒摔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该图书馆,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并向法庭提交了手机拍摄的现场照片及图书馆公共监控视频作为证据。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告知其答辩期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提交的手机拍摄的照片和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
②图书馆逾期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③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④李某应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陈某家住河东区,在河西区经营一家生鲜水果店。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陈某在销售中存在虚假标注产地、极端夸大水果功效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广告法规。据此,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对本案中的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②陈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协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③行政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④陈某在诉讼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张某与王某签订8万元实木沙发定制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8000元,张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万元定金。临近交货期,王某以木材涨价为由要求加价1万元,否则拒绝交货,双方协商无果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应当双倍返还张某定金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②张某向法院起诉时,所提供的银行转账打印单属于书证
③若双方事先订立仲裁条款,该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④王某以木材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加价,不属于违约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5年7月,某奶粉店因甲公司生产的空调存在质量缺陷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奶粉店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奶粉店向法院起诉后,不得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
②甲公司如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甲公司需对空调与火灾事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④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7.青岚是一家专注于原创国风文创的品牌公司(以下简称青岚公司),旗下“青岚”商标为注册商标,其线下门店以独特的中式园林布景和榫卯结构展示墙为标志性视觉符号,在年轻消费群体中极具辨识度。云帆是一家主营短视频电商的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云帆公司),2024年8月起,云帆公司通过旗下多个账号,批量剪辑搬运青岚公司的门店宣传视频,替换背景音乐后打上“青岚同款”标签引流;同时搭建了具有中式园林风格的直播间布景,将“青岚”商标用于直播间弹窗、商品主图,销售外观、纹样与青岚产品高度相似的低价文创产品,累计获利超800万元。青岚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停止侵权未果,遂将云帆公司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问题
本案应由谁负责举证,说明理由;列举至少两个证据并注明类型。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某物流公司、郑某福在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毗邻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倾倒工程废弃渣土434立方米。经鉴定,该行为造成海洋生态修复费用28036.4元、恢复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69710.87元。2025年1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物流公司、郑某福以及物流公司唯一股东王某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在诉讼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20万元支付给孙某,并保存了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借款到期后,孙某以生意失败为由拒绝还款。周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并提交了借条原件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孙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辩称这20万元是周某投资其生意的入股款而非借款,并举出两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其中周某曾说过“看好这个项目”“一起赚大钱”等话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本案中的“借条”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分别属于哪种法定证据类型,并说明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需阐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春暖花开,大量时令鲜果开始上市,但老王却愁眉苦脸。老王家种植樱桃3亩,今年樱桃果小且产量低。老王思来想去,感觉这和附近的化工厂可能有关。化工厂每天排放废气,距离老王家的樱桃园又近,可能造成污染。老王不懂法律,遂委托李律师帮其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李律师出具了大量老王家樱桃减产的图片及化工厂排废气污染的视频。化工厂不能出具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工厂排气达标的证明。法院判决化工厂败诉,老王顺利拿到了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说明老王为什么能成功维权。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B
C
A
D
D
C
B
B
D
D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A
B
C
A
C
A
1.B
【详解】①④: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强光超出公众普遍可容忍的范围,构成光污染,判令被告对LED显示屏的开启时段和夜间亮度作出限制。该判决体现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合理行使权利,避免对相邻方造成不当影响,法院采取“限制使用而非禁止使用”的判决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正确。
②:光污染属于环境污染,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须受害人举证侵权人有过错,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排除。
③: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以是否超出一般人容忍限度为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而不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排除。
2.C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错误。
②: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民间借贷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
③: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非出具借条之日,错误。
④:借条以书面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支付宝转账记录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正确。
3.A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乙主张甲损坏平板,需证明平板损坏与甲的使用存在因果关系,此为侵权责任构成的核心要件之一,正确。
②:甲否认损坏事实,需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借用时平板已存在瑕疵(如提交购买凭证、照片等),并非“无需提供任何证据”,排除。
③:微信聊天记录属于通过电子介质存储的信息,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的定义(如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正确。
④:甲提交证言证明“曾正常使用”,仅能说明使用期间可能未损坏,但无法直接证明借用时平板已存在瑕疵,不能直接免除赔偿责任,排除.
4.D
【详解】①:法庭辩论阶段的任务是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属于法庭调查阶段的任务,排除。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排除。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张某主张购买蛋糕并食用后中毒,需出具购买凭证证明购买事实,正确。
④:蛋糕质量鉴定意见书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经查证属实可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正确。
5.D
【详解】①: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本案是民事纠纷,丁丁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且法律不强制要求必须委托,错误。
②:电子数据是储存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资料,保存在U盘中的录像属于电子数据,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错误。
④:本案是丁丁因人身侵权向社保局主张民事赔偿,是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赔偿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正确。
6.C
【详解】①:现场照片和就医病历属于书证,而非物证。排除。
②:民事诉讼中,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超市是被告,其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正确。
③: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正确。
④:被告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不会因此中止审理,排除。
7.B
【详解】①: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相互印证,证明力较强,正确。
②:无签名的现金收条只是真实性存在瑕疵,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证据;且乙的亲属与乙有利害关系,其证人证言证明力弱于一般证人证言,错误。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乙主张已还款,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乙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还款事实,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正确。
④: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特殊侵权案件,普通合同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并非举证责任倒置,错误。
8.B
【详解】①:餐饮公司不服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争议,可提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市场监管局是被告,正确。
②: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环境污染、高空坠物等特殊侵权情形,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除。
③: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并非两类诉讼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排除。
④:合同违约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正确。
9.D
【详解】①:公民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有监督权、投诉权,即使交警依法履职,车主也有权进行合理投诉,排除。
②: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车主与交警属于行政关系,不能仲裁,排除。
③: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投诉,是行使监督权,且应以事实为依据、理性维权,正确。
④:行车记录仪录制的音视频,属于诉讼证据中的电子数据,正确。
10.D
【详解】①: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虽然不属于典型的仲裁范围,但“法定不得采取仲裁”的表述过于绝对,且本案的核心是侵权损害赔偿,通常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而非仲裁,排除。
②:未成年人诉讼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若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进行的纠错程序,不适用于对未生效一审判决的救济,排除。
④:本案属于一般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小明作为原告,主张小强侵权并要求赔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正确。
11.A
【详解】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是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则,正确。
②:孙某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正确。
③: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并非对所有争议事项“始终”承担举证责任,原告需要对自身受损事实等举证,故“始终”一词表述绝对化,排除。
④:本案中区政府系自行变更补偿方案,并非法院调解的结果,且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排除。
12.B
【详解】①:本案属于公民不服行政机关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就是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本案核心问题是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
②:在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城管部门)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而非行政相对人(陈某)提供,排除。
③:“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中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不适用该原则,排除。
④: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若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正确。
13.C
【详解】①:按照我国诉讼证据分类,存储在手机等电子介质中的照片、视频属于电子数据,而非视听资料,错误。
②:我国民事诉讼规定,被告逾期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正确。
③:人民法院完成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进入第一审程序,正确。
④:本案属于普通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是必须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错误。
14.A
【详解】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诉讼活动遵循“不告不理”的被动性原则,没有原告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正确。
②:根据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参与诉讼,陈某作为原告可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正确。
③:“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行为合法,并非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排除。
④: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承担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等部分举证责任,并非无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排除。
15.C
【详解】①:根据合同编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并用,表述错误。
②: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待证事实的文字材料,银行转账打印单以其记录的转账信息证明定金支付的事实,属于书证,正确。
③: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当事人事先订立有效仲裁条款,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该表述符合仲裁的适用条件,正确。
④:木材价格上涨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也没有合同约定作为依据,王某单方要求加价且拒绝交货,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错误。
16.A
【详解】①:我国实行“或裁或审”的争议解决机制,同一纠纷当事人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奶粉店已向法院起诉,就同一纠纷不得再申请仲裁,正确。
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甲公司不能以“无过错”为由免责,错误。
③: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生产者若主张不承担责任,需对空调与火灾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④: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属于行政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不属于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错误。
17.①由青岚公司负责举证。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青岚公司作为原告,主张云帆公司侵权,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②“青岚”商标注册证书——书证。③云帆公司使用该商标的截图——电子数据。(替代答案:青岚公司的门店宣传视频及云帆公司批量剪辑后的视频——电子数据。)
【详解】本题是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设问指向是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分析与举例。
有效信息①:青岚公司主张云帆公司侵权,并作为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青岚公司作为提出诉讼主张的原告,主张其权利受到侵害,依法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该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即云帆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有效信息②:云帆公司将“青岚”商标用于商业活动,并存在剪辑搬运视频的行为→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证据形式的规定。为证明其主张,青岚公司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例如:“青岚”商标注册证书。此证据属于书证,用于证明青岚公司是涉案商标的合法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云帆公司使用该商标的截图。此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用于直接证明云帆公司实施了被控的商标使用行为(或视频剪辑搬运行为),即侵权事实客观存在。
18.举证责任分配:①原告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需举证证明三被告实施了违法倾倒行为,以及海洋生态损害的事实和具体损害数额。②被告某物流公司、郑某福: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倾倒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③被告王某东:需就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说明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运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张三被告侵权并造成生态损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中,原告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本案中,原告需举证证明三被告实施了违法倾倒行为,以及海洋生态损害的事实和具体损失数额。
有效信息②:物流公司、郑某福作为环境侵权被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230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物流公司、郑某福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倾倒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王某东作为一人公司股东被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司法》第63条,股东需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被告王某东需就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19.①借条属于书证;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周某主张与孙某存在借贷关系,提供了借条和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予以证明,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孙某主张款项为投资款而非借款,应对其反驳主张(即投资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不足以明确证明双方存在投资入股合意,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紧扣法定证据种类和民事诉讼举证原则,先对材料中呈现的具体证据进行准确归类,再结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析原告初步举证与被告反驳举证的责任分配。
有效信息①:周某提交借条原件→可从法定证据种类的角度,说明借条属于书证。
有效信息②:周某提交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可从法定证据种类的角度,说明该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有效信息③:周某主张借贷关系并提交借条和转账截图→可从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角度,说明周某作为主张方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④:孙某辩称入股款并举出含看好项目等话语的微信截图→可从反驳主张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孙某应对其投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合意需承担不利后果。
20.①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老王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为维权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撑。②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律师收集并出具了樱桃减产、化工厂排放废气的相关证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了事实依据。③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排污方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化工厂无法出具排气达标、排污行为与樱桃减产无因果关系的证明,应当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从诉讼权利、举证原则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王不懂法律,委托李律师帮其维权→可从诉讼权利的角度分析:当事人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老王委托专业律师参与诉讼,为维权提供了专业帮助。
有效信息②:李律师出具了大量老王家樱桃减产的图片及化工厂排废气污染的视频→可从举证原则的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老王方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损害事实、化工厂有排污行为,为胜诉奠定了事实基础。
有效信息③:化工厂不能出具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工厂排气达标的证明→可从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分析:环境污染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排污方对其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化工厂无法举证排气达标、排污与樱桃减产无关,因此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判决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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