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年政治试卷
2026.4
第Ⅰ卷(共48分)
一、单选题(以下各题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每题3分)
1. 崔某在AI软件中通过输入一段描写自然美景的文字,一键生成四张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崔某发现某公司的公众号使用了其中的一张,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该图片高度依赖AI软件的技术功能,未投入过多的自我审美意识和创造工作,案涉图片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作品,判决驳回崔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 )
①为AI辅助创作预留了保护的空间
②说明利用AI制作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③体现了特定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有限制
④启示我们保护著作权本质上是保护人类的智力创作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法院仅否定无独创性的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没有将所有AI相关创作排除在保护范围外,为具备人类智力创作投入的AI辅助创作预留了保护空间,正确。
②:该表述过于绝对,若使用者对AI生成内容投入了独创性的智力创作,对应的AI辅助作品仍可享有著作权,并非所有利用AI制作的作品都不享有著作权,排除。
③:本案中案涉图片本身不具备独创性,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涉及对已有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排除。
④:法院判决以是否存在人类独创性的智力创作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判定核心,说明保护著作权本质上是保护人类的智力创作成果,正确。
2. 2026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六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违背公平原则
B. 郑某在长江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水质造成了破坏——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C.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平等原则
D. 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违背诚信原则
【答案】C
【解析】
【详解】A:招聘“限招男性”属于就业歧视,违背的是平等原则,排除。
B:施工破坏长江水质,违背的是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排除。
C: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享有优先权,对本地、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对待,违背了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平等原则,正确。
D: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未尊重用户自主选择的真实意愿,违背的是自愿原则,排除。
3. 14岁的郑某驾驶同学张某母亲(马某)的小轿车带着张某和同学宁某在道路上行驶,不慎撞到路灯,造成乘车人宁某踝关节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后宁某就医花费38000余元,宁某的监护人将郑某和马某诉至人民法院。以下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郑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②郑某侵犯了宁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③被告马某未能尽到全面的车辆管理义务
④被告郑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14岁的郑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郑某违规驾驶引发事故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侵权责任,正确。
②:本案中宁某仅遭受骨折及软组织损伤,生命并未受到侵害,郑某仅侵犯了宁某的健康权,不涉及生命权,排除。
③:马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未尽到合理的车辆管理义务,放任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开走车辆,存在过错,正确。
④:郑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郑某本人不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排除。
4. 汪某于2026年1月将其名下商品房出售给杨某,双方签订合同且杨某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2026年2月,汪某又隐瞒该房屋已出售的事实,以房屋为抵押向赵某借款5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因汪某无力偿债,赵某主张行使抵押权。已知该房屋仍登记在汪某名下,且杨某、赵某均不知晓对方权利的存在。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杨某虽支付全款,但因未办理登记,故未取得所有权
②虽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赵某对房屋的抵押权不能成立
③若杨某主张汪某与赵某的抵押合同无效,该主张不能成立
④杨某无权主张汪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登记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杨某支付全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仍登记在汪某名下,因此杨某未取得所有权,正确。
②:汪某是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房屋,其为赵某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赵某是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因此赵某的抵押权依法成立,排除。
③:汪某与赵某的抵押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因此杨某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正确。
④:杨某与汪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汪某的违约行为并不自动免除其合同义务。杨某作为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汪某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在合同履行仍有可能的情况下要求继续履行,排除。
5. 李强总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
家用服务机器人在日常工作中会收集家庭成员的生活作息、消费习惯等信息
若信息被不当获取或滥用,将对用户的隐私造成侵犯
③
某画家购买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进行创作,该机器人核心算法由开发商申请了发明专利。画家在使用中对构图参数进行了大量个性化设置,并据此申请“绘画参数配置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
因画家对参数配置有创造性贡献,可单独享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且不影响原算法专利归属
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机器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行为责任应由研发该机器人的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排除。
②:公民的生活作息、消费习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若被具身智能机器人不当泄露、滥用,确实会侵犯用户隐私权,正确。
③: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相关的新技术方案,不保护方法类技术。画家申请的“绘画参数配置方法”属于方法技术,无法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排除。
④: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获得就业机会、不受就业歧视的权利,本案中公司未对下岗员工培训补偿,侵犯的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权、职业培训权,并未侵犯平等就业权,正确。
6. 赵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3年与钱某结婚。2024年,赵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钱某共同居住。2025年赵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赵某和钱某一直全力照顾钱某外祖母的生活。2026年,钱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钱某所有,其他财产归钱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赵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专利一直受法律保护,被S公司付费使用的收益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③赵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钱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钱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屋A虽由赵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赵某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②: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专利权。保护期届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一直受法律保护”说法错误;且专利许可收益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材料中,钱某外祖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钱某可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正确。
④:钱某非法定继承人,因此钱某只能以接受遗赠的方式继承房屋B,而非遗嘱继承,错误。
7. 甲与乙公司签订婚礼服务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提供全套服务,费用共计2.8万元,甲先行支付定金5000元;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婚礼前一周,乙公司因承接大型商演,单方通知甲无法履约,并表示只退还定金,拒绝支付违约金。甲紧急另寻婚庆公司,多支出费用8000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属于预期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
③乙公司应退还定金10000元,并赔偿甲实际损失8000元
④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乙公司可请求法院减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乙公司在婚礼前一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单方通知甲无法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违反了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此甲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正确。
③:乙公司违约,甲若选择定金条款,可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若选择违约金条款,可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定金,而非仅退还定金并赔偿实际损失8000元,错误。
④:合同总金额2.8万元,约定违约金为总金额的20%,即5600元,而甲的实际损失为8000元,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而非过分高于,因此乙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减少,错误。
8. 2021年3月,王某进入火车站人工检票口后,又转身逆行而出,不慎被正常排队进站的张某的拉杆箱绊倒。经送医,被诊断为脑出血,2天后去世。其子王某某认为:张某对王某的跌倒存在重大过错,应至少承担60%责任。王某某于2023年5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A. 根据“无过错不担责”的一般原理,法院应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B. 张某可以提出王某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不承担赔偿责任
C.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某要举证自己无违法行为以及无主观过错
D. 因生命权受到损害,基于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张某应对王某家属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
【详解】A: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是“无过错不担责”。题干中张某正常排队进站,对王某逆行被绊倒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应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正确。
B: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王某2021年3月去世,王某某2023年5月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错误。
C:“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原告王某某举证证明张某存在过错,而非被告张某自证无过错。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错误。
D:本案中张某无过错,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补偿情形,因此无需补偿,错误。
9. 85岁王大爷无儿无女,配偶已过世,其唯一的兄弟(王某之父)先于王大爷去世,日常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孙扶养王大爷并处理其丧葬事宜,王大爷百年后将名下76平米商品房遗赠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侄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扶养及丧葬义务,则依法继承该房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协议中的义务,王某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的目的是使王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小孙若履行义务,可依法通过遗赠获得该房产,小孙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排除。
②: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则遗赠扶养协议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王大爷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兄弟(第二顺序)先于他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兄弟的子女(即侄子王某)可代位继承,正确。
③:意定监护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监护人书面专门约定,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会自动产生意定监护的效力,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民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去世后将个人合法财产赠与扶养人。该制度旨在保障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实际赡养缺失的孤寡老人、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基本生活权益,正确。
10. 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乙两人青梅竹马。2024年10月8日年满22周岁的甲某与20周岁的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后甲经营一家餐馆,月收入8000元;乙某2024年8月发表一篇论文,11月获得一笔1万元的稿费;2023年5月乙某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一套价值为60万的房子,2024年11月将该房子出租出去。该案例中:( )
①甲乙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房子租金属于乙个人财产
②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乙的婚姻有效,甲某月收入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某有权处置从父亲遗嘱中继承60万元房产,甲某不得干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并且房子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
②: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甲乙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②不选。
③: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婚后甲经营餐馆月收入8000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乙2023年5月通过遗嘱继承父亲房子,是婚前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出租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按自己意愿处置继承的房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 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股票若干、存款150万。2022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年3月15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自书遗嘱在前,口头遗嘱在后,且口头遗嘱符合有效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应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①排除。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②正确。
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李某未对150万存款订立遗嘱,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所有遗产也不一定都按遗嘱继承,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大四毕业生李某(22岁)与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实习期3个月,实习工资每月2000元,实习合格后转正。实习2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协议,拒绝支付实习工资,且未缴纳工伤保险。李某实习期间受伤,要求赔偿被拒。下列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公司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无需支付补贴
②实习协议本质属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③李某受伤属工伤,公司未缴工伤保险,所以不应赔偿李某损失
④李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李某以就业为目的与公司签订协议,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领取固定实习工资,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单纯的劳务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不能以“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补贴,排除。
②: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协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正确。
③:实习期间虽未正式缴纳工伤保险,但其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公司不能以未缴保险为由拒绝赔偿,排除。
④:劳动者维权途径具有多样性:李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
14.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刘某入职甲公司担任技术研发人员,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刘某离职半年后,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乙企业,经营业务与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完全限制了刘某的职业选择权
②保守秘密的竞业限制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③甲公司应与刘某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④若乙企业对外负债,刘某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竞业限制是一定期限、一定范围的限制,并非“完全限制”职业选择权,①排除。
②: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条款,不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属于可备条款,双方可自愿约定,②正确。
③: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事先签订仲裁协议,只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即可依法申请仲裁,③排除。
④:乙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某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5. 小丁经甲公司面试招用后,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9日,小丁与公司双方发生争议,小丁被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小丁缴纳社会保险。后小丁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小丁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小丁有权主张甲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法院不会受理小丁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③甲公司与小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应当为小丁缴纳社保
④如经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有效时间内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小丁自2024年3月1日入职并工作至12月,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有权主张权益,正确。
②:劳动争议需遵循“仲裁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小丁未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正确。
③: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权益,排除。
④:本案符合终局裁决的情形。劳动仲裁后,若裁决为终局,用人单位无权起诉,仅劳动者可起诉,排除。
16.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许多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缓解就业压力。然而,一些大学生创业者因为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导致创业法律风险频繁出现,严重的直接影响到创业的成功与失败。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 )
①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国家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选择无雇工情况的个体工商户网店可以自愿参加社保
③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公司雇佣劳动者时,可以以货币和实物等多种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②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征收企业所得税,①错误。
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选择无雇工情况的个体工商户网店可以自愿参加社保,②正确。
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所以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公司雇佣劳动者时,只能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不能以实物等其他形式支付,④错误。
故本题选D。
第Ⅱ卷(共52分)
二、主观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上预定了一间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但下单后却立即被扣除全部房款。王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APP的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房费”,每一个订房者都能看到,是王某自己没有仔细阅读,所以公司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王某认为补充说明在不明显的位置,且A公司未尽到提示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房费。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支持王某诉求的合理性。
【答案】①王某在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上下单预定客房,要约承诺过程完成,合同成立;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有效,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付款方式为“到店支付”通常理解应为用户到酒店办理住宿时才会支付款项,未入住之前不需要支付。②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APP上订单约定属于格式条款,对“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内容,A公司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③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保护了合同谈判中弱势地位的一方,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预定客房违约扣除房款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订立合同学问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阐释论证类试题,要求运用相关法理知识论证法院支持王某诉求的合理性。依据材料,需要调用合同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在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上预定了一间客房→可联系教材要约承诺的知识;
关键词②:A公司认为自己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的理由→可联系教材法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的知识;
关键词③: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可联系教材法律在合同自由中保护弱势一方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于2018年离婚,双方约定8岁的儿子小李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李成年。离婚后前3年,李某按时支付抚养费,此后因生意亏损,停止支付抚养费,王某多次催要无果。2025年,小李年满15岁,因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王某无力独自承担,再次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用,李某以“生意失败无收入”为由拒绝。同时,李某年近60岁,身体状况不佳,丧失劳动能力,要求小李(15岁)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和小李的主张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材料中小李年满15岁,属于未成年人,李某虽生意亏损,但不能免除抚养义务,应支付抚养费及必要的医疗费用;若李某确实无收入,可与王某协商减免,但不得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需具备相应条件。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材料中小李仅15岁,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因此李某的主张不合法。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判断、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知识,从李某和小李的主张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15岁的小李因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王某无力独自承担,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用,李某以“生意失败无收入”为由拒绝→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小李年满15岁,属于未成年人,李某虽生意亏损,但不能免除抚养义务,应支付抚养费及必要的医疗费用。
有效信息②:李某生意失败无收入→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角度分析说明若李某确实无收入,可与王某协商减免,但不得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有效信息③:李某年近60岁,身体状况不佳,丧失劳动能力,要求15岁的小李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小李仅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因此李某的主张不合法。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李某决定与给她安全感且孝顺担当的陈某结婚,婚后得知陈某的工资之前一直是交由陈母支配。随着婚后女儿的出生,经济压力凸显,陈母以家庭债务为由,要求儿子仍将工资全部上交,由此家庭矛盾不断。2021年,李某父亲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女儿李某继承。2024年,一场车祸夺去了陈某的生命,未留遗嘱。就此,李某与陈母争议如下:
①陈母:李某从其父亲处得到的房产、存款是自己儿子在世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作为母亲有权要求分割。
②李某:陈母无权要求陈某将工资全部上交,自己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③双方: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陈某的遗产,双方都有权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陈母和李某的主张。
【答案】(继承方式)
①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作为陈某的配偶,陈母作为陈某的母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李某和陈母均享有继承权,有权分割陈某遗产。(析产,确定遗产)
②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李某父亲的一栋房产、50万元存款虽是陈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得来的,但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屋和存款归李某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陈某的遗产,陈母无权要求分割。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析产后丈夫工资中的一半归李某所有,另一半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陈母无权要求陈某上交全部工资,妻子李某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中归属自己的部分。
④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赔偿,不符合遗产特征,不属于遗产,不能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但李某和陈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陈母和李某的主张。运用继承和夫妻财产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决定与给她安全感且孝顺担当的陈某结婚、陈母;2024年,一场车祸夺去了陈某的生命,未留遗嘱→可联系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以及法定继承顺序,说明李某和陈母均享有继承权,有权分割陈某遗产。
关键词②:2021年,李某父亲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女儿李某继承→可联系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说明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屋和存款归李某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陈某的遗产,陈母无权要求分割。
关键词③:母以家庭债务为由,要求儿子仍将工资全部上交;存款是自己儿子在世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陈母无权要求陈某上交全部工资,妻子李某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中归属自己的部分。
关键词④: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陈某的遗产,双方都有权继承→可联系死亡赔偿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赔偿,不属于遗产。说明李某和陈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是一名“快送”平台的外卖配送员,他与平台签订了一份《配送服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小王自行配备交通工具接单配送,按单计酬,平台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承担其工作期间的任何意外风险。小王加入平台工作群,按平台要求打卡,遵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等考勤规定。在一次配送途中,小王因避让行人急刹车摔倒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小王要求平台承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赔偿。平台以双方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且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不承担意外风险为由拒绝。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快送”平台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快送”平台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理由如下:①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依据合同名称,而应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虽然小王与平台签订的是《配送服务合作协议》,按时打卡考勤,按照平台要求接单配送,这表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受平台管理,所以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②平台约定不承担风险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平台以协议约定不承担意外风险为由拒绝赔偿,属于免除自身法定责任,该约定无效。③平台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小王是在配送途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若平台未缴纳,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等。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具体可运用劳动关系的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等相关知识来作答。首先,作出判断: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其次,分析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小王加入平台工作群,按平台要求打卡,遵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等考勤规定→可联系劳动关系的认定的知识,说明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②:平台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承担其工作期间的任何意外风险→可联系无效合同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角度,说明该约定无效。
有效信息③:在一次配送途中,小王因避让行人急刹车摔倒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小王要求平台承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赔偿→可联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的知识,说明小王是在配送途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平台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1.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商标权人,驰名商标)发现苏州某商贸公司未经授权,在自产白酒上使用与“茅台”高度相似的“茅坛”字样、近似飘带图案与瓶型,并以“茅台镇传承”“茅香型”宣传,线上线下销售金额800余万元。茅台公司诉请停止侵权、赔偿1000万元。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生产销售、赔偿58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被告在白酒上使用与“茅台”近似的“茅坛”等标识,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侵犯茅台公司商标专用权。
②被告行为属典型混淆行为/搭便车。利用“茅台”极高商业信誉与市场知名度,通过仿冒误导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诚信原则与公平竞争,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混淆类不正当竞争。
③侵权行为损害商标权人商业信誉与经济利益、消费者知情权与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法院判决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诚信。
【解析】
【详解】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法院为什么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可以调用民法基本原则、商标权的保护、公平竞争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商标权人,驰名商标);被告在白酒上使用与“茅台”近似的“茅坛”等标识→可运用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知识,分析说明被告侵犯了茅台公司商标专用权。
有效信息②:被告使用“茅坛”等标识,以“茅台镇传承”“茅香型”宣传,销售金额800余万元→可运用“搭便车”的知识,分析说明被告利用“茅台”极高商业信誉与市场知名度,通过仿冒误导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③: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生产销售、赔偿580万元→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判决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诚信。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不动产使用与管理引发的纠纷事件,需要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的作用。
材料一 杨某和张某系邻居,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各住一间东房,杨某在张某家南侧。2022年,张某未经杨某同意,直接借用杨某房屋的东墙,将东侧自建厨房向南延伸,修建了一间卫生间,同时卫生间南侧窗户紧邻杨某家东墙上的窗户,张某还在杨某东墙上埋设电线及上下水管。杨某以张某修建的卫生间影响其通风、采光,且卫生间潮湿导致墙体发霉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拆除自建卫生间。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材料二 进入春季以来,全国各地出现大风天气,北京气象部门多次发布大风预警。一天,家住北京某小区的周先生下班回家,将小汽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次日清晨,周先生发现车辆被楼顶坠落的通风管管罩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对在楼顶的设备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物业公司辩称,夜间出现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周先生的主张和物业公司的辩称进行分析。
【答案】(1)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张某修建卫生间影响杨某通风、采光,且卫生间潮湿致墙体发霉,违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侵犯杨某合法权益 。
②杨某对其房屋及东墙享有所有权。张某未经杨某同意,借用杨某房屋东墙修建卫生间、埋设管线等,侵犯杨某对东墙的所有权等财产权益。故法院支持杨某要求张某拆除自建卫生间的诉讼请求 。
(2)①周先生主张合理,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对楼顶设备有管理义务,因未履行好管理职责导致通风管罩坠落损车,存在过错,周先生要求物业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的主张合理。
②物业公司的辩称不成立。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大风天气虽属于自然现象,但气象部门多次发布大风预警,物业公司应能预见大风可能对楼顶设备造成影响,不属于“不能预见”,所以物业公司辩称的“不可抗力”不成立,不能以不可抗力免责。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邻里纠纷、小区业主车被砸坏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法院判决的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和张某系邻居,张某未经杨某同意,直接借用杨某房屋的东墙,将东侧自建厨房向南延伸,修建了一间卫生间,同时卫生间南侧窗户紧邻杨某家东墙上的窗户,还在杨某东墙上埋设电线及上下水管。影响杨某通风、采光→从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张某修建卫生间影响杨某通风、采光,致其墙体发霉,违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侵犯杨某合法权益。
关键词②:张某未经杨某同意,直接借用杨某房屋的东墙,将东侧自建厨房向南延伸,修建了一间卫生间→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杨某对其房屋及东墙享有所有权,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对东墙的所有权等财产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辨析类主观题,要求对周先生的主张和物业公司的辩称进行分析,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对在楼顶的设备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从违约与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物业公司因未履行好管理职责导致通风管罩坠落损车,存在过错,周先生要求物业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的主张合理。
关键词②:物业公司辩称,夜间出现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从违约责任的免责情形角度分析,说明大风天气虽属于自然现象,但气象部门多次发布大风预警,不属于“不能预见”,所以物业公司辩称的“不可抗力”不成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年政治试卷
2026.4
第Ⅰ卷(共48分)
一、单选题(以下各题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每题3分)
1. 崔某在AI软件中通过输入一段描写自然美景的文字,一键生成四张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崔某发现某公司的公众号使用了其中的一张,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该图片高度依赖AI软件的技术功能,未投入过多的自我审美意识和创造工作,案涉图片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作品,判决驳回崔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 )
①为AI辅助创作预留了保护的空间
②说明利用AI制作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③体现了特定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有限制
④启示我们保护著作权本质上是保护人类的智力创作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2026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六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违背公平原则
B. 郑某在长江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水质造成了破坏——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C.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平等原则
D. 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违背诚信原则
3. 14岁的郑某驾驶同学张某母亲(马某)的小轿车带着张某和同学宁某在道路上行驶,不慎撞到路灯,造成乘车人宁某踝关节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后宁某就医花费38000余元,宁某的监护人将郑某和马某诉至人民法院。以下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郑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②郑某侵犯了宁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③被告马某未能尽到全面的车辆管理义务
④被告郑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汪某于2026年1月将其名下商品房出售给杨某,双方签订合同且杨某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2026年2月,汪某又隐瞒该房屋已出售的事实,以房屋为抵押向赵某借款5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因汪某无力偿债,赵某主张行使抵押权。已知该房屋仍登记在汪某名下,且杨某、赵某均不知晓对方权利的存在。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杨某虽支付全款,但因未办理登记,故未取得所有权
②虽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赵某对房屋的抵押权不能成立
③若杨某主张汪某与赵某的抵押合同无效,该主张不能成立
④杨某无权主张汪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登记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李强总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
家用服务机器人在日常工作中会收集家庭成员的生活作息、消费习惯等信息
若信息被不当获取或滥用,将对用户的隐私造成侵犯
③
某画家购买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进行创作,该机器人核心算法由开发商申请了发明专利。画家在使用中对构图参数进行了大量个性化设置,并据此申请“绘画参数配置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
因画家对参数配置有创造性贡献,可单独享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且不影响原算法专利归属
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赵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3年与钱某结婚。2024年,赵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钱某共同居住。2025年赵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赵某和钱某一直全力照顾钱某外祖母的生活。2026年,钱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钱某所有,其他财产归钱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赵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专利一直受法律保护,被S公司付费使用的收益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③赵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钱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钱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甲与乙公司签订婚礼服务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提供全套服务,费用共计2.8万元,甲先行支付定金5000元;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婚礼前一周,乙公司因承接大型商演,单方通知甲无法履约,并表示只退还定金,拒绝支付违约金。甲紧急另寻婚庆公司,多支出费用8000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属于预期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
③乙公司应退还定金10000元,并赔偿甲实际损失8000元
④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乙公司可请求法院减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1年3月,王某进入火车站人工检票口后,又转身逆行而出,不慎被正常排队进站的张某的拉杆箱绊倒。经送医,被诊断为脑出血,2天后去世。其子王某某认为:张某对王某的跌倒存在重大过错,应至少承担60%责任。王某某于2023年5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A. 根据“无过错不担责”的一般原理,法院应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B. 张某可以提出王某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不承担赔偿责任
C.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某要举证自己无违法行为以及无主观过错
D. 因生命权受到损害,基于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张某应对王某家属给予适当补偿
9. 85岁王大爷无儿无女,配偶已过世,其唯一的兄弟(王某之父)先于王大爷去世,日常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孙扶养王大爷并处理其丧葬事宜,王大爷百年后将名下76平米商品房遗赠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侄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扶养及丧葬义务,则依法继承该房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协议中的义务,王某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的目的是使王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乙两人青梅竹马。2024年10月8日年满22周岁的甲某与20周岁的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后甲经营一家餐馆,月收入8000元;乙某2024年8月发表一篇论文,11月获得一笔1万元的稿费;2023年5月乙某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一套价值为60万的房子,2024年11月将该房子出租出去。该案例中:( )
①甲乙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房子租金属于乙个人财产
②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乙的婚姻有效,甲某月收入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某有权处置从父亲遗嘱中继承60万元房产,甲某不得干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股票若干、存款150万。2022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年3月15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大四毕业生李某(22岁)与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实习期3个月,实习工资每月2000元,实习合格后转正。实习2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协议,拒绝支付实习工资,且未缴纳工伤保险。李某实习期间受伤,要求赔偿被拒。下列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公司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无需支付补贴
②实习协议本质属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③李某受伤属工伤,公司未缴工伤保险,所以不应赔偿李某损失
④李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刘某入职甲公司担任技术研发人员,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刘某离职半年后,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乙企业,经营业务与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完全限制了刘某的职业选择权
②保守秘密的竞业限制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③甲公司应与刘某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④若乙企业对外负债,刘某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小丁经甲公司面试招用后,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9日,小丁与公司双方发生争议,小丁被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小丁缴纳社会保险。后小丁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小丁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小丁有权主张甲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法院不会受理小丁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③甲公司与小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应当为小丁缴纳社保
④如经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有效时间内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许多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缓解就业压力。然而,一些大学生创业者因为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导致创业法律风险频繁出现,严重的直接影响到创业的成功与失败。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 )
①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国家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选择无雇工情况的个体工商户网店可以自愿参加社保
③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公司雇佣劳动者时,可以以货币和实物等多种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②③
第Ⅱ卷(共52分)
二、主观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上预定了一间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但下单后却立即被扣除全部房款。王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APP的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房费”,每一个订房者都能看到,是王某自己没有仔细阅读,所以公司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王某认为补充说明在不明显的位置,且A公司未尽到提示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房费。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支持王某诉求的合理性。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于2018年离婚,双方约定8岁的儿子小李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李成年。离婚后前3年,李某按时支付抚养费,此后因生意亏损,停止支付抚养费,王某多次催要无果。2025年,小李年满15岁,因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王某无力独自承担,再次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用,李某以“生意失败无收入”为由拒绝。同时,李某年近60岁,身体状况不佳,丧失劳动能力,要求小李(15岁)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和小李的主张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李某决定与给她安全感且孝顺担当的陈某结婚,婚后得知陈某的工资之前一直是交由陈母支配。随着婚后女儿的出生,经济压力凸显,陈母以家庭债务为由,要求儿子仍将工资全部上交,由此家庭矛盾不断。2021年,李某父亲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女儿李某继承。2024年,一场车祸夺去了陈某的生命,未留遗嘱。就此,李某与陈母争议如下:
①陈母:李某从其父亲处得到的房产、存款是自己儿子在世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作为母亲有权要求分割。
②李某:陈母无权要求陈某将工资全部上交,自己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
③双方:死亡赔偿金30万元作为陈某的遗产,双方都有权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陈母和李某的主张。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是一名“快送”平台的外卖配送员,他与平台签订了一份《配送服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小王自行配备交通工具接单配送,按单计酬,平台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承担其工作期间的任何意外风险。小王加入平台工作群,按平台要求打卡,遵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等考勤规定。在一次配送途中,小王因避让行人急刹车摔倒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小王要求平台承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赔偿。平台以双方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且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不承担意外风险为由拒绝。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快送”平台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并说明理由。
21.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商标权人,驰名商标)发现苏州某商贸公司未经授权,在自产白酒上使用与“茅台”高度相似的“茅坛”字样、近似飘带图案与瓶型,并以“茅台镇传承”“茅香型”宣传,线上线下销售金额800余万元。茅台公司诉请停止侵权、赔偿1000万元。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生产销售、赔偿58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不动产使用与管理引发的纠纷事件,需要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的作用。
材料一 杨某和张某系邻居,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各住一间东房,杨某在张某家南侧。2022年,张某未经杨某同意,直接借用杨某房屋的东墙,将东侧自建厨房向南延伸,修建了一间卫生间,同时卫生间南侧窗户紧邻杨某家东墙上的窗户,张某还在杨某东墙上埋设电线及上下水管。杨某以张某修建的卫生间影响其通风、采光,且卫生间潮湿导致墙体发霉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拆除自建卫生间。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材料二 进入春季以来,全国各地出现大风天气,北京气象部门多次发布大风预警。一天,家住北京某小区的周先生下班回家,将小汽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次日清晨,周先生发现车辆被楼顶坠落的通风管管罩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对在楼顶的设备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物业公司辩称,夜间出现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周先生的主张和物业公司的辩称进行分析。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