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讲义 --2027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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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25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新中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0 KB
发布时间 2026-05-09
更新时间 2026-05-09
作者 米舛Pro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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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19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一、课标研读与考情分析 课标要求 本讲对应的课程标准主要有三条。其一,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意义。其二,了解新中国巩固人民政权的主要举措,理解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必然性。其三,认识新中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理解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及其成就。 本讲是中国现代史的开篇,具有重要的历史定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进入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这七年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完成了巩固政权、恢复经济、抗美援朝、确立制度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 考情概况与命题趋势 本讲在高考中所占比重较大,选择题和材料解析题均有大量考查。命题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是核心考点,常要求理解“新纪元”“新方向”“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准确含义。其二,巩固政权的措施——土地改革、稳定物价(“银元之战”“米棉之战”)、抗美援朝——是高频考点,往往要求分析其背景、措施和历史作用。其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过渡时期总路线、一五计划、三大改造——是经济史的重点。一五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原因和成就、三大改造的内容和意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和影响,都曾反复命题。其四,民主政治建设——“五四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是政治制度史的重要考查方向。其五,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一边倒”“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方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近年考查频率较高。 从命题趋势看,有两个方向值得关注。一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过渡形态的考查——既不完全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延续,又尚未完全进入社会主义,而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的桥梁。二是比较类题目——新旧政协的比较、“一边倒”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比较、不同时期土地政策的比较等。 复习本讲时要把握三条主线。第一条是政权的巩固——从军事、经济、外交三方面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第二条是制度的建立——经济上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政治上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三大政治制度。第三条是过渡的逻辑——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为什么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二、时空坐标: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一)中国现代史的基本分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至今,从社会性质上经历了两个阶段。1949年至1956年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即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其中前三年(1949—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后四年(1953—1956年)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此后经历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曲折探索时期(1956—1978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以来)。 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清晰可辨:1840年至1949年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中1919年前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后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49年至1956年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年以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二)本讲的时间框架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至1952年,新中国进行人民解放战争的后期作战,完成土地改革,稳定物价统一财经,抗美援朝,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和三大改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 (三)时代主题 这一时期的时代主题是“破旧立新”。破旧——彻底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官僚资本主义势力;立新——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这是一个除旧布新的时代,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 三、新中国的成立与政权巩固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开国大典 新政协的召开。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中国共产党组织并邀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民主人士代表参加会议,共商建国大计。从1948年8月到1949年8月,中共共安排二十批、一百一十九名秘密北上的在港民主人士参加政协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会议规定了国名、首都、国旗、国歌,采用公元纪年;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共同纲领》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协会议在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开国大典与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 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压迫和剥削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前提条件。中华民族开始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历史进入新纪元。从世界意义看,新中国的成立巩固了社会主义阵营,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力量,给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以沉重打击,鼓舞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解放斗争。 关于中国现代史开端的认识。 为什么将1949年作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而1911年辛亥革命和1919年五四运动都没有改变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而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君主专制政体,却没有真正建立起民主共和政体。 (二)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 军事上:解放全国与肃清残敌。 新中国成立时,国民党残余军队还盘踞在华南和西南地区。人民解放军进行后期作战,到1950年解放了除西藏、台湾和少数岛屿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与此同时进行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肃清土匪和一切反革命武装,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经济上:稳定物价与统一财经。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千疮百孔,国家财政困难。投机商人抢购物资、囤积居奇,拒用人民币,倒卖银元,加剧了物价的飞速上涨。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投机资本制造的市场混乱——通过“银元之战”(以行政手段打击金融投机)和“米棉之战”(以经济手段集中物资平抑物价)稳定了市场。此后进一步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管理、物资管理和现金管理,实现了国家财政经济的统一。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1953年起还对粮食、棉花、食用油料等关系国计民生而又供不应求的商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政府统一计划收购和供应,在特定条件下有利于保证供给和物价稳定。 社会变革:土地改革。 1950年夏,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地区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土改的内容是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使农民从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土改的意义在于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中国逐步实现工业化扫除了障碍;促进了乡村社会治理建设——阶级划分、典型示范、群众运动等方式对此后乡村社会运行机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土改完成后,农村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部分农民由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较充足很快富裕起来,买进或租入土地,而一些农户因缺乏劳动力或遭逢变故陷入贫困,不得不卖地。1949至1952年间,山西忻县就有8000余户农民出卖了近4万亩土地。这一现象说明,土改后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在长期内自然会产生贫富分化,这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存在根本矛盾,推进农业集体化的必要性逐渐显露。 军事上: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挠中国的统一大业;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越过三八线,扩大侵朝战争,严重威胁中国国家安全。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战场。1953年7月,美国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打出了国威和军威,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是中国人民站起来后屹立于世界东方的宣言书,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 四、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即“一体两翼”——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农业和手工业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是两翼。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 优先发展重工业。 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提前完成。一五计划的核心是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有多方面原因:中国工业起步晚、重工业基础薄弱;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敌视新中国,需要尽快建立强大的军事工业以增强国防力量;在两极对峙的国际形势下面临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借鉴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便于获得苏联的援助;重工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推动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选择重点发展东北是因为东北靠近苏联便于接受援助;自然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有较好的工业基础;地处国防前沿,发展东北也兼顾国防布局的需要。 一五计划的成就和意义。 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初步建立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开始改变工业落后面貌,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一批重大工程在此间建成——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武汉长江大桥等。为配合工业化建设,1952年还进行了高校“院系调整”——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理工科学校增多,专门开设俄文课程学习借鉴苏联经验。到1957年,工人队伍壮大,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内地与沿海工业基础差距较大(反映了原有基础的地域差异),但整体工业化建设顺利推进。 (三)三大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 农业改造。 土地改革后农业仍是个体经营,无法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也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1951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到1952年底互助组已发展到八百余万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三千六百余个。1953年起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农业改造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到高级社(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逐步过渡形式。 手工业改造。 手工业分散经营,劳动生产率低。国家引导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的赎买政策,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1953年前主要实行初级形式——工业中的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商业中的委托经销代销。1954年起重点发展公私合营——企业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1955年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这场改造把资本家的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 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基本确立。社会主义改造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但个体经营的小农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仍不能满足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 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初步建立。1956年毛泽东在谈到国家与工厂的关系时指出,各生产单位既要服从统一性,又要有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适当提高工厂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成为此后经济体制调整的方向之一。 (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五四宪法”的颁布。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确认和保障人民民主及公民基本权利,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是使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还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令,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三大政治制度的确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此前,到1952年底除西藏外所有的省、市、县、区都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原则已经初步落实。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1949年新政协的召开初步建立。1956年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改革开放后这一制度被写入宪法,走上制度化轨道。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都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意义在于: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中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五)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基本政策是“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另起炉灶”——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在新的基础上经过谈判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不急于取得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一边倒”——中国坚定地站在社会主义和世界和平民主阵营一边。 这三大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平等性、革命性、结盟性、过渡性。新中国成立之初政权尚未十分稳固、经济亟待恢复,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外交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两大阵营对峙。在此背景下,“一边倒”有利于打破西方国家的孤立封锁,促进中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1949年至1950年,中国先后与苏联等十个人民民主国家建交。1950年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但“一边倒”也加剧了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敌意,不利于与更多国家的正常交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3年,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4年周恩来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五项原则超越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新中国外交政策从突出强调意识形态的“一边倒”,转向较多地考虑国家利益而开始走向务实的一个重要标志。 参加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 1954年,中国参加日内瓦会议,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新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的重要国际会议。1955年,周恩来率团参加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亚非国家的团结和合作,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五、思想文化与社会生活的革新 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思想不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从国民革命时期主张无产阶级领导权和依靠农民进行革命,到土地革命时期开创农村包围城市、工农武装割据的道路,到抗战时期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整理论,到解放战争时期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探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标志着毛泽东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 教育事业的改造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收回教育主权接管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方针以老解放区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强调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向广大工农开门。开展扫盲教育,开办各种类型的补习学校。1952年进行高校院系调整,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培养专门人才。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提高了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了大批素质较高的建设人才。 社会文化革新。 新中国成立后广泛开展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造运动。1950年颁布《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党和政府倡导发扬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医疗卫生体系逐渐搭建起来。1956年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艺术和学术的多样化发展。 六、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特征 这一时期的总特征是“破旧立新、过渡奠基”。 政治上,建立了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的国家政治制度框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正式确立。通过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措施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五四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 经济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土地改革、稳定物价、统一财经等措施,到1952年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1953年开始实施一五计划和三大改造,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也奠定了初步基础。 外交上,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通过“一边倒”与社会主义阵营建立紧密关系,打破了帝国主义的孤立封锁;通过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参加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打开了外交新局面。 思想上,毛泽东思想成为国家指导思想。教育面向工农开门,扫盲运动和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改变了社会的文化和人才结构。社会风俗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体现了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 七、核心概念辨析 新民主主义社会。 1949年至1956年中国社会的过渡性质。政治上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存在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桥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年一届政协通过的建国纲领。规定新中国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具有临时宪法作用,是新中国政权组织和各项政策的基本法律依据。 过渡时期总路线。 “一化三改”——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五四宪法”。 1954年一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3年由周恩来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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